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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cec Scimee Sci.&Tech.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Aug 2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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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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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谨慎的立场, 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对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对 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 下: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控制制度,严密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
(一)对外担保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 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有权机构审批并披露,具体如下: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 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 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述审批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被担保人名 称 |
担保额度 | 实际担保 金额 |
担保协议签 署日 |
担保类 型 |
担保期 |
|---|---|---|---|---|---|
| 四川四通欧 美环境工程 有限公司 |
14,300 | 0 | 2020年9月 23日 |
连带责 任担保 |
保证期间为2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每一具体业务合 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
|---|---|---|---|---|---|
| 成都大邑四 通欧美水务 有限公司 |
14,000 | 6,050 | 2020年9月 27日 |
连带责 任担保 |
保证期间为2年,即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2年。 |
| 青岛环能沧 海生态科技 有限责任公 司 |
7,099 | 3,911.48 | 2022年6月 30日 |
连带责 任担保 |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成都环能德 美环保装备 制造有限公 司 |
12,600 | 0 | 2020年5月 21日 |
连带责 任担保 |
保证期间为2年,即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2年。 |
| 江苏华大离 心机制造有 限公司 |
19,000 | 9,620 | 2021年9月2 日 |
连带责 任担保 |
保证期间按照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 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 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 年止;如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 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如债务 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止。 |
| 济宁中建环 能环境科技 有限公司 |
7,000 | 5,833.33 | 2022年6月7 日 |
连带责 任担保 |
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 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如 主债权为分期履行,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 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 时止。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如有变 更,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变更后的 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 |
| 中建环能(四 川)环境科技 有限公司 |
1,100 | 112.26 | 2020年12月 29日 |
连带责 任担保 |
保证期间为2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每一具体业务合 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
| 中建环能工 程设计研究 有限公司 |
1,100 | 602.20 | 2020年12月 29日 |
连带责 任担保 |
保证期间为2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每一具体业务合 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
| 四川冶金环 能工程有限 责任公司 |
1,000 | 0 | 2021年12月 28日 |
连带责 任担保 |
保证期间为3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如果具体业务合 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 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
| 西充四通水 务投资有限 公司 |
1,100 | 1,000 | 2022年09月 22日 |
连带责 任担保 |
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具体业务合 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 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 宜宾市南溪 区四通水务 投资有限公 司 |
1,100 | 1,000 | 2022年09月 22日 |
连带责 任担保 |
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具体业务合 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 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报告期末,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7.94亿元,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2.81 亿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2.99%。公司的担保债务不存在逾期情 况,公司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二、关于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议案的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在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认为该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反映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 管理状况,未发现该公司在资金、信贷、风控、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内控体系存在 重大缺陷,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金惠、闫华红、许昭怡、薛涛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