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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cec Scimee Sci.&Tech.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ug 2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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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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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谨慎的立场, 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对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对 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 下: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控制制度,严密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 (一)对外担保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 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有权机构审批并披露,具体如下:
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 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 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述审批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被担保人名 | 实际担保 | 担保协议签 | 担保类 | ||
| 担保额度 | 担保期 | ||||
| 称 | 金额 | 署日 | 型 | ||
| 四川四通欧 | 保证期间为2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 | ||||
|---|---|---|---|---|---|
2020年9月 |
连带责 | ||||
| 美环境工程 | 14,300 | 13,000 |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每一具体业务合 | ||
23日 |
任担保 | ||||
| 有限公司 | 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 ||||
| 成都大邑四 | |||||
2020年9月 |
连带责 | 保证期间为2年,即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 | |||
| 通欧美水务 | 14,000 | 6,850 |
|||
27日 |
任担保 | 满之日起2年。 | |||
| 有限公司 | |||||
| 青岛环能沧 | |||||
| 自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2年;甲方根 | |||||
| 海生态科技 | 2018年9月 |
连带责 | |||
| 14,000 | 4,894.88 |
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 | |||
| 有限责任公 | 27日 |
任担保 | |||
| 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2年 | |||||
| 司 | |||||
| 青岛环能沧 | |||||
| 海生态科技 | 2022年6月 |
连带责 | |||
| 7,099 | 3,474.88 |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 有限责任公 | 30日 |
任担保 | |||
| 司 | |||||
| 成都环能德 | |||||
| 美环保装备 | 2020年5月 |
连带责 | 保证期间为2年,即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 | ||
| 12,600 | 1,471 |
||||
| 制造有限公 | 21日 |
任担保 | 满之日起2年。 | ||
| 司 | |||||
| 保证期间按照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 | |||||
| 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 | |||||
| 江苏华大离 | 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 | ||||
2021年9月2 |
连带责 | ||||
| 心机制造有 | 19,000 | 9,320 |
年止;如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 | ||
日 |
任担保 | ||||
| 限公司 | 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如债务 | ||||
| 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 |||||
| 止。 | |||||
| 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 | |||||
| 江苏华大离 | 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 | ||||
2022年1月 |
连带责 | ||||
| 心机制造有 | 5,000 | 975.75 |
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 | ||
10日 |
任担保 | ||||
| 限公司 | 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 | ||||
| 另加三年止。 | |||||
| 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 | |||||
| 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如 | |||||
| 济宁中建环 | 主债权为分期履行,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 | ||||
2022年6月7 |
连带责 | ||||
| 能环境科技 | 7,000 | 7,000 |
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 | ||
日 |
任担保 | ||||
| 有限公司 | 时止。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如有变 | ||||
| 更,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变更后的 | |||||
| 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 | |||||
| 中建环能(四 | 保证期间为2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 | ||||
2020年12月 |
连带责 | ||||
| 川)环境科技 | 1,100 | 112.26 |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每一具体业务合 | ||
29日 |
任担保 | ||||
| 有限公司 | 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 ||||
| 中建环能工 | 保证期间为2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 | ||||
2020年12月 |
连带责 | ||||
| 程设计研究 | 1,100 | 900.05 |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每一具体业务合 | ||
29日 |
任担保 | ||||
| 有限公司 | 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 ||||
| 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 | |||||
|---|---|---|---|---|---|
| 四川冶金环 | |||||
2021年12月 |
连带责 |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具体业务合 | |||
| 能工程有限 | 1,000 | 311.95 |
|||
28日 |
任担保 | 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 | |||
| 责任公司 | |||||
| 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报告期末,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9.62亿元,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4.83 亿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4.12%。公司的担保债务不存在逾期情 况,公司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二、关于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议案的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在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认为该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反映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 管理状况,未发现该公司在资金、信贷、风控、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内控体系存在 重大缺陷,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报告。
三、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议案的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与项目的建设, 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四、关于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议案的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同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进一步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议案。
独立董事:李金惠、闫华红、许昭怡、薛涛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