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scec Scimee Sci.&Tech.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24, 2022

55413_rns_2022-04-24_ed2be00d-b929-444a-87f1-36790fd3a65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关于修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中建环能 公告编号:2022-020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相关文件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建环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 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有关监管规则的更新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对《中 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进行 相应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特别提示”、“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与归属条件”以及《考核管理办法》“第五条 考核指标及标准”中有关业 绩考核目标归属条件注释修订如下:

1

关于修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说明公告

==> picture [76 x 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修订前:

注:1、上述“净资产收益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相关考核指标均以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 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若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实施 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重大资产重组等影响净利润、净资产等的事项,应在计 算考核结果时剔除该事项的影响;

2、“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在年度考核过程中行业样 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公司董 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修订后:

注:1、上述“净资产收益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相关考核指标均以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 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若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实施 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重大资产重组等影响净利润、净资产等的事项,应在计 算考核结果时剔除该事项的影响;

2、“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在年度考核过程中行业样 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公司董 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3 、“经济增加值”指从税后营业净利润中扣除包括股权和债务的全部投入 资本成本后的所得;经济增加值的计算公式为:经济增加值 = 税后营业净利润 - 资本总成本。其中资本总成本根据国有股东对于债权资本、股权资本等的最低 回报要求计算。“经济增加值改善值”为经济增加值较上一年度的增长值;经 济增加值改善值的计算公式为:经济增加值改善值 = 本期经济增加值 - 上期经济增 加值。

二、对《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中“四、激励对象的核实”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2

关于修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说明公告

==> picture [76 x 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修订前:

(二)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将 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3 至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 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修订后:

(二)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将 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 前 5 日 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 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三、对《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七章 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 禁售期”中“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 属: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 事项。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

3

关于修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说明公告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 属: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

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 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关于不可归属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 则归属日应当符合修订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对《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七章 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 禁售期”中“四、本激励计划的禁售期”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前: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三)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 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 让时符合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4

==> picture [76 x 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关于修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说明公告

司章程》的规定。

修订后: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三)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应保留不低于授予总量 的 20% 至任期考核后,根据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任期考核或经济 责任审计结果确定是否可自由处置;

(四)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 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 让时符合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对《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 中“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前:

  • (五)公司 2020 年业绩考核需达到以下目标方可授予限制性股票:

  • 1、2020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13%;

  • 2、以 2017 年营业收入为基础,2020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26%;

  • 3、2020 年经济增加值大于零。

  • 注:1、上述“净资产收益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

5

关于修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说明公告 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 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 2、“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 3、实际考核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为准,下同。 修订后:

  • (五)公司 2020 年业绩考核需达到以下目标方可授予限制性股票:

  • 1、2020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13%, 且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者对标企

  • 50 分位值水平;

  • 2、以 2017 年营业收入为基础,2020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26%,

  • 且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者对标企业 50 分位值水平;

    • 3、2020 年经济增加值大于零。

注:1、上述“净资产收益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 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 2、“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3 、“经济增加值”指从税后营业净利润中扣除包括股权和债务的全部投入 资本成本后的所得;经济增加值的计算公式为:经济增加值 = 税后营业净利润 - 资本总成本。其中资本总成本根据国有股东对于债权资本、股权资本等的最低 回报要求计算;

  • 4、实际考核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为准,下同。

六、对《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 中“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及《考核管理办法》“第五条 考核指标及标 准”部分有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前: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归属前 “ ” “ 最近一次考核结果确认归属系数。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 优秀 、 良

6

关于修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说明公告

==> picture [76 x 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 ” 好 、 称职 、“基本称职”、“不称职”五个考核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 下: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00% 100% 100% 80% 0%

修订后: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归属前 “ ” “ 最近一次考核结果确认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 优秀 、 称

、“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考核等级 ,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考核等级 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00% 100% 80% 0%

七、对《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十二章 本激励计划实施、授予、归 属及变更、终止程序”中“一、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前:

(九)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 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 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3 至 5 日披露监事会 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修订后:

(九)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 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 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 前 5 日 披露监事会对激 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除上述内容外,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 (简称“《业务办理指南》”)已废止,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中引用该规则及 其简称内容相应修改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及“ 《自律监管指南》 ”;本说明公告涉及的修订文件中,

7

==> picture [76 x 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关于修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说明公告

条款编号及标点符号等信息根据修订内容相应进行了修改调整。

特此公告。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