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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cec Scimee Sci.&Tech.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Apr 2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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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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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谨慎的立场,经认真审 查相关资料,对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意见
1、经审查,公司及本次拟解限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满足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本次解除限售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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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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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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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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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 196名激励对象共计562.18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独立董事:李金惠、闫华红、许昭怡、杜坤伦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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