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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C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Apr 23, 2026
52498_rns_2026-04-23_7f148cbb-39f6-494c-b00a-b5860a4f8c83.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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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420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下午4:30
24小時語音書報:(02)2702-3999語音代號:6005
群益金鼎證券股務代理部網址:agency.capital.com.tw
臺 利 利
國內
郵管已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1505號
國內郵簡
股東 台啟
本次股東常會恕不發放紀念品
請股東多加利用集保結算所「股東e服務」電子投票及
股務事務電子通知,登入同意接收email股利發放通知
網址 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群益金鼎證券代理部蒐集您提供的個人資料,僅於辦理股務業務之目的範圍內處理及利用。
編號:
| 099 |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出席簽到卡 | 一二 | 委託人(股東) | 編號 |
|---|---|---|---|---|
| 第 號 資 料 名 | 股東戶號 | 簽名或蓋章 | ||
| 持有股數 | ||||
| 股名或 名稱 | ||||
| 股东人 | 簽名或蓋章 | |||
| 時間:115年5月27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整 地點:台北市矽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58號11樓(會議室) ※請攜帶附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驗登 股東戶號: 股東或代, 理人姓名 | 於股東 股東 名 或 名 簽 章 | 戶號 | ||
| 持有股數: 法人指派書 蘇指派 出席者公司本次股東會, 依法行使一切股東權利。 (法人股東親自出席專用) | 現簽 名 或 名 簽 章 | 股名或 名稱 | ||
| 受託代理人 | 簽名或蓋章 | |||
| 104564 | 本 次 股東 資 料 名 |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 戶號 | |
| 股名或 名稱 | ||||
| 受託代理人 | 簽名或蓋章 | |||
| 戶號 | ||||
| 股名或 名稱 | ||||
| 身分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 | ||||
| 住址 | ||||
| 本 次股東信託卡 為事務電子通知 本次股東信託卡 為事務電子通知 本次股東信託卡 | ||||
| 本 次股東信託卡 為事務電子通知 本次股東信託卡 |
股東場所及
人員簽章處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五年股票股利帳簿劃撥號詢通知書(099)
| 股東戶名 | 股東戶號 | ||||||
|---|---|---|---|---|---|---|---|
| 集保結 金 | 簽 信 信 信 簽 章 | 簽 信 信 信 簽 章 | 簽 信 信 信 簽 章 | ||||
| 簽 信 信 簽 章 | |||||||
| 簽 信 信 簽 章 | |||||||
| 簽 信 信 簽 章 | |||||||
| 簽 信 信 簽 章 | |||||||
| □1.帳號變更 (請填寫上欄並檢附集保存櫃封面影本) □2.不同意帳簿劃撥 | |||||||
| 同意劃撥,帳號無誤,無應繳稅款者,本聯不必寄回 | 如有意列情形始蓋章寄回 | ||||||
| ※(刊函期限)請於115年5月27日前寄達本職務代理部※ | □2.簽 章 一 |
※※同意帳簿劃撥者,無須寄回本聯※※
※※同意匯撥者,無須寄回本聯※※
專頁證
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相關說明:
一、本次股東會採行視訊輔助股東會方式召開,欲以視訊方式出席之股東,請自民國115年4月25日起,至民國115年5月24日(股東會開會二日前)止,於集保結算所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辦理註冊及登記(行動裝置可掃描第一聯QR Code);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應填寫「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登記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意願書」,並於民國115年5月24日下午4時前送達群益金鼎證券股務代理部。採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得於股東會當日開始前30分鐘起辦理報到,報到完成者視為親自出席。
二、股東會當日採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得自主席宣布開會起,至主席宣布投票截止前行使表決權,逾期視為棄權,對各項議案以文字方式提問,每案以2次為限,每次不超過200字。平台相關操作說明,請參閱集保結算所網站,或掃描右方QR Code。
三、貴股東如對視訊方式參加之登記、報到、連線方式或平台操作等有所疑問,可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702-3999)。倘於股東會當日,因貴股東所處之網際網路或相關設備因素,而發生通訊不良、延遲、無法觀看直播、提問或行使表決權等,本公司礙難負責,對此有疑慮之股東,建請提前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或改採實體出席股東會。
四、延期或續行集會之相關說明:
-
除以實體方式出席原股東會之股東外,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
-
本次股東會當日若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持續無法排除障礙達30分鐘,使視訊會議無法續行時,經扣除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之股數,出席股份總數連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股東會將繼續進行,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其出席股數將計入出席之股東股份總數,並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股東若遭遇上述情形時,可洽詢本公司(電話:02-8789-8888)。
-
公司發生前開障礙情形時,如遇有全部議案已宣布結果,而未進行臨時動議時,本公司將授權主席逕行宣布散會,不再續行集會。
-
倘股東會當日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持續無法排除障礙達30分鐘時,且出席股份總數未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本公司訂於民國115年5月28日上午九時,於【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56號11樓(會議室)】延期或續行集會,列載於原定股東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冊之股東有權出席股東會,不再重新寄發開會通知,本公司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延期或續行集會之重大訊息。
五、其餘未盡事宜,請參照股務處理準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本次股東會以視訊參與之股東,請勿散布或轉傳直播連結網址,以機器或螢幕錄影軟體等方式,錄製股東會直播影像及聲音,以保障與會人員之權益。
群益證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
一、茲訂於一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整,假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56號11樓(會議室),召開一一五年股東常會。本次會議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報到處地點同開會地點,議事內容:(一)報告事項:1.報告一一四年度登書狀況。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四年度決算表格報告。3.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4.其他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登書報告書及決算表海寶。2.承認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盈餘分派寶。(三)討論事項:1.討論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寶。2.討論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正寶。(四)臨時動議。
二、本次股東會召集事由若有依公司法第172條規定應列舉之議案主要內容說明,請至公開資訊臨時版(網址:https://mops.txoc.com.tw)點選「單一公司」「電子文件下載」「年報及股東會相關資料」,輸入公司代號(或簡稱)及年度,查詢「股東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或「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
三、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主要內容:1.股東現金股利實收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分配新台幣868,363,239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4元。2.與提撥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2,843,889,61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84,388,961股,每仟股為預配發131股。
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一一五年三月二十九日起至一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登記。
五、除公告外,特函奉達、並隨函繳附股東會出席簽到卡及委託書各一份,並牽查照辦冗出席。當股東如親自出席時,請填具第二聯出席簽到卡並加簽印鑑或簽名後,於開會當日直接至會場辦理報到,免再寄回。若委託代理人出席時,請填具第二聯委託書並加簽印鑑或簽名後,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後經股務代理人填寬出席簽到卡寄定。當股東代理人收到,以憑出席股東會。
六、如有股東敗求委託書,本公司將於115年4月24日前製作敗求人敗求資料彙總表冊銷需於證券整佈貨市場發展基金會網站,投資人如欲查詢,可直接緩入網址:https://free.sfi.org.tw 至「委託書公告資料免費查詢」,輸入查詢條件即可。
七、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5年4月25日至115年5月24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服務」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八、本次股東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九、股東會當日開會期間,可透過YouTube搜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15年股東常會」以觀看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直播。
此致
會股東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委託書使用須知
一、股東親自出席者,不得以另一部份股權委託他人代理,委託書與親自出席簽到卡均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席;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敗求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
二、委託書之委託人、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辦理。
三、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且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
四、委託出席者請詳項受託代理人或徵求人戶號、姓名、身分證字號、住址、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簽名或蓋章欄內簽名或蓋章即可。
五、股東接受他人敗求委託書前,應請敗求人提供敗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彙總公告之敗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敗求人與與支持被選舉人之背景資料及敗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
六、委託書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七、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繼續委託之通知;逾期繼續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