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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Dec 1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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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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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 2002
【3】中鎦公司 中國銅鐵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說明書 (發行一〇七年度第三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一、公司名稱: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一 二、本公開說明書編印目的:發行無擔保審通公司債人》 三、發行公司債之種類、金額、利率、發行條件、公開承銷比例、承銷及配售方式: (一)種類: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一〇七年度第三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二)發行金額:發行總額為新台幣陸拾肆億元整。 (三)發行利率:甲券之黑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0,90%二乙券之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 $1.05\%$ (四)發行條件: 1. 債券名稱: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一〇七年度第三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以下簡稱 「本公司債」)。 2. 發行總額及面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陸拾肆億元整,票面金額為新台幣壹佰 萬元整壹種。 3. 發行期間及方式:本公司債發行期間為甲券發行期間為七年期,乙券發行期間為十年 期,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4. 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乙次。以每壹佰 萬元倩券為基準計付利息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 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 日給付本息,且不另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 付利息。 5. 還本方式:本公司債甲券七年期自發行日起屆滿第六、七年分別還本25%、75%;乙 券十年期自發行日起屆滿第九、十年分別還本50%。
-
- 擔保方式:本公司債為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
- 債券形式:本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 (五)公開承銷比例:百分之百對外公開承銷。
- (六)承銷及配售方式:委託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洽商銷售)。
- (七)銷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 定之專業投資人。
- 四、本次資金運用計畫之用途與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概要︰本次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 金及償還債務;詳見本公開說明書第7頁:參、資金用途。
- 五、本次發行之相關費用:
- (一)承銷費用:約新台幣 7,390,000元。
- (二)其他費用:約新台幣400,000元。
- 六、有價證券之生效,不得藉以作為證實申報事項或保證證券價值之宣傳。
- 七、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應由發行人及其負責人與其他曾在 公開說明書上簽名或蓋章者依法負責。
- 八、投資人投資前應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詳閱本公開說明書之內 容,並應注意本公司之風險事項。
- 九、查詢本公開說明書之網址: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
- 十、本公司股票面額: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編製
中華民國一〇七年十月一日刊印
$\mathbf{1}$
一、本次發行前實收資本之來源:
| 實 | 收 | 資 | 本 | 之 | 來 | 源 | 金額(新台幣元) | 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
| 設 | 立 | 登 | 記 | 資 | 本 | 400,000,000 | 0.25 | |
| 現 | 金 | 增 | 資 | 66,698,123,910 | 42.29 | |||
| 盈 | 餘 | 轉 | 增 | 資 | 70,920,900,170 | 44.96 | ||
| 資 | 本 | 公 | 積 | 轉 | 增 | 資 | 13,952,355,130 | 8.85 |
| 股 | 份 | 轉 | 換 | 增 | 資 | 5,759,910,750 | 3.65 | |
| 合 | 計 | 157,731,289,960 | 100.00 |
二、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畫:
陳列處所:依規定函送有關單位外,另放置於本公司(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 1 號)以 供查閱。
分送方式:依證券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索取方法:至上列處所索取或透過網路下載檔案(http://mops.twse.com.tw)
- 三、證券承銷商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 名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 地址:台北市松仁路 101 號 4 號
- 網址:http://www.capital.com.tw
- 電話:(02)8789-8888
- 四、公司債保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 五、公司債受託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 名稱: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 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 138 號四樓
- 網址:https://www.fubon.com/financialholdings/home/index.html
- 電話:(02)2718-6888
- 六、股票或公司債簽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 七、辦理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 名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 2 號 5 樓
- 網址:http://www.kgieworld.com.tw
- 電話:(02)2389-2999
- 八、信用評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 名稱: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 7 號 49 樓
- 網址:http://www.taiwanratings.com
- 電話:(02)8722-5800
- 名稱:澳洲商惠譽國際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地址:台北市敦化北路 205 號 13 樓 1306 室
- 網址:http://www.fitchratings.com.tw/zh/
- 電話:(02)8175-7600
九、公司債簽證會計師及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會計師姓名:郭麗園 會計師
- 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100 號 20 樓
- 網址:http://www.deloitte.com.tw
- 電話:(02)2725-9988
- 律師姓名:洪紹恒 律師
- 事務所名稱:建業法律事務所
-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 7 號 62 樓
- 網址:http://www.chienyeh.com.tw
- 電話:(02)8101-1973
- 十、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簽證會計師:郭麗園會計師、郭政弘會計師 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100 號 20 樓 網址:http://www.deloitte.com.tw
- 電話:(02)2725-9988
- 十一、複核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十二、本公司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發言人/職稱:王錫欽/執行副總經理 聯絡電話:(07)337-1111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代理發言人/職稱:楊岳崑/財務副總經理 聯絡電話:(07)337-1023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股東服務免費專線電話:0800-746-006
十三、本公司網址:http://www.csc.com.tw
目 錄
| 壹、公開說明書摘要及發行人基本資料………………………………… 5 | ||||||||||
|---|---|---|---|---|---|---|---|---|---|---|
| 貳、發行辦法……………………………………………………………… 6 | ||||||||||
| 參、資金用途……………………………………………………………… 7 | ||||||||||
| 附錄一、本次發行之董事會議事錄………………………………………15 | ||||||||||
| 附錄二、證券承銷商總結意見……………………………………………17 | ||||||||||
| 附錄三、證券承銷商出具不收取退佣之聲明書…………………………18 |
註: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二十條規定,發行人申 報發行普通公司債,如銷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櫃檯買賣中心國際債券 管理規則所定之專業投資人者,所檢具之公開說明書編製內容,應依 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六條第三項規 定辦理。
壹、公開說明書摘要及發行人基本資料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說明書摘要
| 實收資本額:新台幣 157,731 百萬元 公司地址: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一號 | 電話:(07)802-1111 | |||||
|---|---|---|---|---|---|---|
| 設立日期:60 年 12 月 3 日 | 網址:http:// www.csc.com.tw | |||||
| 上市日期:63 年 12 月 26 日 上櫃日期:無 |
公開發行日期:63 年 8 月 19 日 管理股票日期:不適用 | |||||
| 負責人: 董事長 翁朝棟 總經理 林弘男 |
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 王錫欽/執行副總經理 | 楊岳崑/財務副總經理 | ||||
| 股票過戶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電話:(02)2389-2999 | 網址:http://www.kgieworld.com.tw | ||||
|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 2 號 5 樓 | ||||||
| 股票承銷機構:不適用 公司債承銷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02)8789-8888 |
網址:http://www.capital.com.tw | |||||
| 地址:台北市松仁路 101 號 4 樓 | ||||||
| 最近年度簽證會計師: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 務所-郭麗園、郭政弘會計師 |
電話:(02)2725-9988 | 網址:http:// www.deloitte.com.tw | ||||
|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100 號 20 樓 | ||||||
| 複核律師:不適用 | 電話:- | 網址:- | ||||
| 地址:- | ||||||
| 信用評等機構: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 | 電話:(02)8722-5800 | 網址:http:// www.taiwanratings.com | ||||
|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 7 號 49 樓 | ||||||
| 澳洲商惠譽國際信用評等股份 | 電話:(02)8175-7600 | 網址:http://www.fitchratings.com.tw/zh/ | ||||
| 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地址:台北市敦化北路 205 號 13 樓 1306 室 | |||||
| 評等等級:twAA- | ||||||
| 發行公司: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無□ ; 有■,評等日期:107 年 4 月 26 日 評等標的 |
評等日期:106 年 12 月 18 日 評等等級:AA-(twn) | |||||
| 本次發行公司債: | 無■ ; 有□,評等日期: - | 評等等級:- | ||||
| 董事選任日期: 105 年 6 月,任期: 3 |
年 | 監察人選任日期:不適用 | ||||
| 全體董事持股比例:20.09%(107 年 7 月 31 日) | 全體監察人持股比率:不適用 | |||||
| 董事、監察人及持股超過 10%股東及其持股比例:(107 年 3 月 31 日) | ||||||
| 職稱 姓名 持股比例 職稱 |
姓名 持股比例 |
職稱 | 姓名 持股比例 |
|||
| 經濟部代表人: 董事長 20.00% 董事 |
景裕國際(股)公司 0.03% |
獨立董事 | 高蘭芬 0 |
|||
| 翁朝棟 | 代表人:王錫欽 | |||||
| 經濟部代表人: 董事 20.00% 董事 曾文生 |
鴻高投資開發(股)公 0.01% 司代表人:翁政義 |
監察人 | ||||
| 高雄市中國鋼鐵(股) | ||||||
| 經濟部代表人: 董事 20.00% 董事 吳豐盛 |
公司企業工會代表 0.05% |
監察人 | ||||
| 人:陳春生 | ||||||
| 群裕投資( 股) 公司 董事 0.01% 獨立董事 代表人:林弘男 |
洪敏雄 | 0 | ||||
| 高瑞投資(股)公司 | ||||||
| 董事 0.01% 獨立董事 代表人:林義郎 |
張學斌 | 0 | ||||
| 工廠地址: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一號 | 電話:(07)802-1111 | |||||
| 主要產品:鋼板、條鋼、線材、熱軋鋼品、冷軋鋼品等。 | 參閱本文之頁次 | |||||
| 市場結構:內銷 70%、外銷 30% | 不適用 | |||||
| 風 險 事 項 不適用 |
參閱本文之頁次 | |||||
| 營業收入:207,098,630 仟元 | 不適用 | |||||
| 買賣業: | -仟元 | |||||
| 加工業: 去 ( 1 0 6 ) 年 度 |
-仟元 | 不適用 | ||||
| 製造業:207,098,630 仟元 稅前純益: 18,520,664 仟元 |
每股盈餘:1.09 元 | |||||
| 本 次 募 集 發 行 有 價 證 券 一○七年度第三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總額為新台幣陸拾肆億元整。 種 類 及 金 額 |
||||||
| 件 甲券七年期,固定年利率 0.90%;乙券十年期,固定利率 1.05%;詳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 | ||||||
| 發 行 條 第貳章發行辦法 |
||||||
| 募 集 資 金 用 途 及 預 述 本次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債務;詳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參章資金用途 計 產 生 效 益 概 |
||||||
| 本次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期:107 年 10 月 1 日 | 刊印目的: 發行一○七年度第三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
|||||
| 其他重要事項之扼要說明及參閱本文之頁次: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目錄 |
貳、發行辦法
- 一、債券名稱: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一○七年度第三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以下稱「本 公司債」)。
- 二、發行總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以下同)陸拾肆億元整,分為甲券及乙券。 其中甲券發行金額為肆拾壹億伍仟萬元整,乙券發行金額為貳拾貳億伍 仟萬元整。
- 三、票面金額:本公司債之票面金額均為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 四、發行價格:本公司債於發行日均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五、發行期限:本公司債甲券發行期間為七年期,乙券發行期間為十年期;甲券自民國 107 年 10 月 9 日發行,至民國 114 年 10 月 9 日到期;乙券自民國 107 年 10 月 9 日發行,至民國 117 年 10 月 9 日到期。
- 六、票面利率:本公司債甲券之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 0.90%;乙券之票面利率為固定 年利率 1.05%。
- 七、還本方式:本公司債甲券七年期自發行日起屆滿第六、七年分別還本25%、75%; 乙券十年期自發行日起屆滿第九、十年分別還本50%。
- 八、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乙次。以每壹佰 萬元債券為基準計付利息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 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 日給付本息,且不另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 付利息。
- 九、擔保方式:本公司債為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 十、債券形式:本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 錄。
- 十一、受託人:本公司債由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為債權人之受託 人,以代表債權人之利益行使查核監督本公司履行公司債發行事項之 權責。凡持有本公司債之債權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受 者,對於本公司與受託人間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公司 債發行辦法,均予同意承認並授與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 權並不得中途撤銷。
- 十二、還本付息代理機構:本公司債委託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府分公司 代理還本付息事宜,並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 司提供之債券所有人名冊資料,辦理本息款項劃撥作業, 由還本付息代理機構製作扣繳憑單,並寄發債券所有人。
- 十三、承銷方式:委託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 十四、承銷機構:委任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 十五、通知方式:有關本公司債應通知債權人之事項,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均於公 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公告之。
十六、銷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 所定之專業投資人。
參、資金用途
一、本次發行公司債資金運用計劃分析
(一)資金來源
- 1.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日期及文號:不適用。
- 2.計畫所需資金總額:新台幣陸拾肆億元整。
- 3.資金來源:發行一○七年度第三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 (二)本次發行公司債依照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規定應行揭露事項:
- 1.公司名稱: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 2.公司債總額及票面金額:本次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陸拾肆億元整,票面金額 為新台幣壹佰萬元整壹種。
- 3.公司債之利率:本公司債甲券之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 0.90%;乙券之票面利率 為固定年利率 1.05%。
- 4.公司債發行期限及還本付息方式:本公司債發行期間為甲券七年期;乙券十年期, 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還本方式:本公司債甲券七年期自發行日起屆滿第六、七 年分別還本 25%、75%;乙券十年期自發行日起屆滿第九、十年分別還本 50%。 付息方式: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乙次。
- 5.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
- (1)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營業收入、銀行借款或資本市場工具 項下支應。
- (2)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 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風險及必要性。
- (3)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 6.公司債券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債務。
- 7.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截至 107 年 8 月 31 日止為新台幣柒佰陸拾 捌億元整。
- 8.公司債發行價格:本公司債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9.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截至 107 年 8 月 31 日止,額定資本 總額定為新台幣 170,000,000,000 元整,分為 17,000,000,000 股。實收資本額新台 幣 157,731,289,960 元整,已發行股份總額 15,773,128,996 股,每股面額均為 10 元。 10.公司現有全部合併資產,減去全部合併負債及合併無形資產後之餘額:截至 107
- 年 6 月 30 日止為 329,737,608 仟元。
- 11.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不適用。
- 12.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本公司債由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信託部為債權人之受託人,以代表債權人之利益行使查核監督本公司履行公 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凡持有本公司債之債權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 受者,對於本公司與受託人間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公司債發行辦 法,均予同意承認並授與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
- 13.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無。
- 14.有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及約定事項:以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 承銷商,並依簽訂之承銷契約辦理相關事宜。
- 15.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
-
16.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
-
17.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18.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 19.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 20.董事會之議事錄:詳本公司民國 107 年 5 月 9 日第十六屆第十七次董事會會議紀 錄。
- 21.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 22.還本付息代理機構名稱: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府分公司。
- 23.長期發行人信用評等:
- (1)信用評等機構: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評等日期:107 年 4 月 26 日。
- 信用評等結果:twAA-。
(2)信用評等機構:澳洲商惠譽國際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信用評等日期:106 年 12 月 18 日。
- 信用評等結果:AA-(twn)。
- (三)本次計畫之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並應分析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申報年度 及未來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影響
- 1.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
- (1)可行性
本公司本次發行普通公司債,計畫發行總額為新台幣陸拾肆億元,每張面額為 新台幣壹佰萬元,按面額十足發行。本公司債係採行委託證券承銷商百分之百對外 公開承銷,並以洽商銷售方式配售予專業投資人,足以確保本次資金募集之完成, 故本次資金募集計畫應屬可行。
(2)必要性
考量本公司透過發行公司債所募得資金係屬公司之中長期負債,相較來自銀行 貸放之借款,實有助於提升公司資金運用之穩定性,並可將銀行借款額度保留以備 隨時支應資金需求,進而提升公司未來之資金調度彈性,降低景氣循環對本公司籌 資及理財活動之衝擊;此外,考量目前國內長短期利差仍處低檔,實為發債鎖定中 長期資金成本的好時機,故本次資金募集計畫有其必要性。
(3)合理性
預期國內外經濟將穩定復甦,市場利率亦將緩步走高,為健全財務結構並取得 穩定且成本較低之中長期資金,以降低利率的變動風險,故發行固定利率計價之普 通公司債應屬合理。
2.分析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影響
(1)分析比較各種資金調度來源
一般上市(櫃)公司較常採用之財務調度方式,包括普通股或特別股現金增資、 發行海外存託憑證(GDR)、國內外轉換公司債、普通公司債及銀行貸款等,茲將 各籌資方式利弊說明如下:
| 項 | 目 | 有 | 利 | 因 | 素 | 不 | 利 | 因 | 素 |
|---|---|---|---|---|---|---|---|---|---|
| 項 目 |
有 | 利 | 因 | 素 | 不 | 利 | 因 | 素 |
|---|---|---|---|---|---|---|---|---|
| 銀行借款 | 潤。 | 1.資金調度運用彈性較大。 2.有效運用財務槓桿,創造較高的利 3.程序簡便,公司取得資金迅速。 4.利息可產生節稅效果。 |
品。 | 1.利息負擔較重,將使負債增加。 2.財務結構惡化,致競爭力下降。 4.限制條款較多且嚴格。 |
3.融通期限一般較短,且需提供擔保 | |||
| 普通公司債 | 1.每股盈餘無被稀釋之顧慮。 2.公司債債權人不會對公司經營之掌 控帶來潛在威脅。 3.可取得中、長期穩定之資金。 4.債息列為費用,有節稅效果。 |
公司獲利。 大資金贖回壓力。 |
1.利息負擔較重,負債增加,易侵蝕 2.公司債期限屆滿後,公司將面臨龐 |
|||||
| 轉換公司債 | 大資金壓力。 | 1.因其附有轉換權,票面利率較長期 借款為低,故其資金募集成本較低。 2.債權人請求轉換時點不一,將延緩 對每股盈餘及股權之稀釋效果。 3.轉換公司債經債權人請求轉換後, 即由負債轉變成資本,除可節省利 息支出外,亦可避免到期還本之龐 4.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一般較發行轉 換公司債時之普通股時價為高,相 當於以較高價格溢價發行股票。 |
力。 | 需支付利息或提列利息補償金, 對財務結構改善有限。 轉換與否之主權屬債權人,發行 公司難掌握資金調度計畫。 3.債權人要求贖回或到期無人轉 換,發行公司將面臨較大資金壓 |
1.轉換公司債未全數轉換前,公司仍 2.依目前市場發行之轉換公司債,其 |
|||
| 海外存託憑 證(GDR) |
際知名度。 多。 響。 |
1.藉海外市場募集資金動作,提昇國 2.發行價格一般高於發行海外存託憑 證時點之國內普通股價格,相當於以 較高價格溢價發行股票,籌募資金較 3.募資對象以國外法人為主,避免國 內籌碼膨脹太多,對股價產生不利影 4.提高自有資本比率,改善財務結構。 |
否。 | 1.公司海外知名度高低及其產業成 長性將影響資金募集計畫成功與 雖可轉換為普通股,惟手續繁 募集計畫將受影響。 3.固定成本高,為符合規模經濟效 益,募集資金不宜過低。 4.股本膨脹,將稀釋每股盈餘。 |
2.目前國內法令規定,海外存託憑證 雜,買賣易受限,致流通性不高, |
|||
| 現金增資 發行新股 |
風險。 力。 |
1.降低負債比率,改善財務結構,減 少利息支出,提升競爭,避免財務 2.募集成本較低,且流通性高,故投 資者接受程度較高。 3.員工依法得優先認購10%~15%,員 工成為公司股東之一份子,可提高 員工對公司之認同感及向心力。 4.無到期日,毋須面對還本之資金壓 |
獲利。 | 易受威脅。 3.股利無節稅效果。 |
1.股本膨脹速度快,將直接稀釋每股 2.對股權較不集中的公司,其經營權 |
(2)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之影響
基於上述各項籌資方式分析,本公司以普通公司債籌集資金,除可掌握長期資金
來源,亦可避免每股盈餘過度稀釋,有助於未來業務競爭力之提昇,並降低營運 風險。由於本次發行普通公司債係用以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債務,且目前利率處 於低點,故利息負擔亦不大,對每股盈餘無重大影響。
- (四)本次發行價格之訂定方式: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並參考櫃買中心公佈之殖利率曲 線與同年期利率交換合約,再依據投資人對未來利率判斷後審慎定價。
- (五)資金運用概算及可能產生之效益
- 1、如為收購其他公司、擴建或新建固定資產者:不適用。
- 2、如為轉投資其他公司者
- (1)轉投資事業最近二年度之稅後淨利、轉投資之目的、資金計畫用途及其所營 事業與公司業務之關聯性、預計投資損益情形及對公司經營之影響:不適用。 (2)如轉投資特許事業者,應敘明特許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或許可情形及其核准或
- 許可之附帶事項是否有影響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不適用。
- 3、如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債務者
- (1)公司債務逐年到期金額、償還計畫及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目前營運資金 狀況、所需之資金額度及預計運用情形,並列示所編製之申報(請)年度及未來 一年度各月份之現金收支預測表
A.債務逐年到期金額及償債計畫:本公司流通在外之普通公司債,其債務逐 年到期金額如下: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107 年 | 108 年 | 109 年 | 110 年 | 111 年 | 112 年及 以後年度 |
|||||
|---|---|---|---|---|---|---|---|---|---|---|---|
| 一○○年度第一期無 擔保普通公司債乙券 |
5,200,000 | ||||||||||
| 一○一年度第一期無 擔保普通公司債甲券 |
2,500,000 | ||||||||||
| 一○一年度第一期無 擔保普通公司債乙券 |
7,500,000 | 7,500,000 | |||||||||
| 一○二年度第一期無 擔保普通公司債甲券 |
3,150,000 | 3,150,000 | |||||||||
| 一○二年度第一期無 擔保普通公司債乙券 |
4,850,000 | 4,850,000 | |||||||||
| 一○二年度第一期無 擔保普通公司債丙券 |
3,600,000 | ||||||||||
| 一○三年度第一期無 擔保普通公司債甲券 |
3,450,000 | 3,450,000 | |||||||||
| 一○三年度第一期無 擔保普通公司債乙券 |
7,000,000 | ||||||||||
| 一○三年度第一期無 擔保普通公司債丙券 |
9,000,000 | ||||||||||
| 一○七年度第一期無 擔保普通公司債 |
6,000,000 | ||||||||||
| 一○七年度第二期無 擔保普通公司債 |
5,600,000 | ||||||||||
| 合計 | 5,200,000 | 5,650,000 | 6,600,000 | 10,950,000 | 12,350,000 | 36,050,000 | |||||
| 償還計畫 | 由本公司營業收入、銀行借款或資本市場籌資支應 |
B.債務償還計畫及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07 | 年度 | 合計 | |||||||
|---|---|---|---|---|---|---|---|---|---|
| 貸款機構 | 利率 | 契約期間 | 原貸款 用途 |
原貸款 | 第四季 | ||||
| (%) | 金額 | 償還 | 減少 | 償還 | 減少 | ||||
| 金額 | 利息(註) | 金額 | 利息(註) | ||||||
| 一○○年度 第一期無擔 保普通公司 債乙類券 |
1.57 | 100.10.19~ 107.10.19 |
充實營 運資金 |
10,400,000 | 5,200,000 | (6,653) | 5,200,000 | (6,653) |
註:本計畫用以償還一○○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乙類券,考量目前尚處利率循 環中長期低檔區間,發行中長期公司債可鎖住固定長期資金成本,提升資金來源之穩定 性;其中 4,150,000 千元由七年期支應,其餘由十年期支應;減少利息數之計算基礎為(原 票面利率-本次票面利率)x 償還之金額 x(償還債務後 107 年度所剩之天數/365)。
C.目前資金營運狀況:本公司至 106 年 12 月 31 日止,帳上現金及約當現金 為新台幣 2,923,910 仟元(個體財報),營運資金十分穩定。
單位:新台幣仟元
D.所需資金額度與預計運用情形:
| 預定資金運用情形 | |||||||||||
|---|---|---|---|---|---|---|---|---|---|---|---|
| 計劃項目 | 預定完成 日期 |
所需資 金總額 |
107 年度 |
||||||||
| 第一季 | 第二季 | 第三季 | 第四季 | ||||||||
| 償還債務 | 107 年第四季 |
5,200,000 | - | - | 5,200,000 | ||||||
| 充實營運資金 | 107 年第四季 |
1,200,000 | - | - | 1,200,000 |
E.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各月份之現金收支預測表:請參閱第 13 至 14 頁。
- (2).申報年度及預計未來一年度應收帳款收款與應付帳款付款政策、資本支出計 畫、財務槓桿及負債比率 (或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比率) ,說明償債或充實 營運資金之原因
- A.申報年度及預計未來一年度應收帳款收款與應付帳款付款政策:本公司賒 銷產生之應收帳款,業與銀行簽定無追索權之「應收帳款承購約定書」。依 據合約,於本公司出貨予客戶後,即產生應收帳款移轉銀行之效力,雙方 並依約於次一銀行營業日完成相關手續。
- B.資本支出計畫:107 年度資本支出計畫預計為新台幣 8,394,856 仟元,108 年度預計資本支出計畫為新台幣 7,685,120 仟元。
- C.財務槓桿與負債比率:
| 項目/年度 | 107 年度(預估) |
108 年度(預估) |
|---|---|---|
| 財務槓桿 | 1.10 | 1.13 |
| 負債比率 | 34.45% | 34.28% |
D.償債原因:本次發行公司債用以償還一○○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乙類券,主要考量發行中長期公司債可強化財務結構;此外考量目前中、 長期公司債發行利率仍處低檔,此時發行以新台幣計價之國內無擔保普通 公司債,不僅無匯率風險,亦可固定長期資金成本,提升資金來源之穩定 性。
- E.充實營運資金之原因:伺機在市場利率較低時,鎖定長期資金成本,規避 利率變動風險,使更符合長期穩健經營之原則,強化財務結構,並取代銀 行借款,增加籌資管道,減少銀行對公司授信總額度限制所造成資金調度 之困擾。
- (3)增資計畫如用於償債者,應說明原借款用途及其效益達成之情形:如上所述。
- (4)現金收支預測表中,未來如有重大資本支出及長期股權投資合計之金額達本 次募資金額百分之六十者,應敘明其必要性、預計資金來源及效益:
-
- 必要性:主要資本支出包含煤鐵礦輸送流程改造,及燒結礦相關改善工程 等多項生產設備更新及改善工程,因設備屆齡汰舊換新,並引進新技術以 改善生產流程,相關資本投入有其必要性。
-
- 預計資金來源:以自有資金或銀行借款方式支應。
-
- 效益:促使公司經營成本下降,更具競爭力,維持營運獲利穩定性,並預 期將精進節能環保,以達成企業永續經營之目標。
- 4、如為購買營建用地或支付營建工程款者︰不適用。
- 5、如為購買未完工程並承受賣方未履行契約者︰不適用。
二、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不適用。
三、本次併購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不適用
107 年度各月份現金收支預測表 單位:新台幣億元
| 項 目 / 月 份 | 一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全年 | |
|---|---|---|---|---|---|---|---|---|---|---|---|---|---|---|
| 期初現金餘額 | 1 | 29.24 86.84 35.99 35.42 93.44 83.96 132.89 163.31 61.17 20.27 | 20.47 | 20.47 | 65.29 | |||||||||
| 加:非融資性收入 | ||||||||||||||
| 銷貨收入 | 197.80 157.40 195.26 190.90 190.90 190.90 180.00 180.00 180.00 175.53 175.51 175.51 2,189.71 | |||||||||||||
| 財務收入 | 0.10 | 0.21 | 0.07 | 0.00 | 0.04 | 0.17 | 9.45 32.61 | 0.04 | 0.04 | 0.04 | 16.14 | 58.91 | ||
| 其他收入 | 1.08 | 2.21 | 1.10 | 1.24 | 1.24 | 1.24 | 1.17 | 1.17 | 1.17 | 1.14 | 1.14 | 1.14 | 15.04 | |
| 合計 | 2 | 198.98 159.82 196.43 192.14 192.18 192.31 190.62 213.78 181.21 176.71 176.69 | 192.79 2,263.66 | |||||||||||
| 減:非融資性支出 | ||||||||||||||
| 營運支出 | 172.02 138.66 175.70 164.04 159.46 159.46 155.65 155.65 152.93 152.68 152.68 152.68 1,891.61 | |||||||||||||
| 各項稅捐支出 | 16.42 | 8.46 | 2.40 | 27.28 | ||||||||||
| 短期借款利息 | 0.23 | 0.26 | 0.27 | 0.35 | 0.33 | 0.32 | 0.29 | 0.31 | 0.32 | 0.35 | 0.38 | 0.30 | 3.71 | |
| 現金股利 | 139.00 | 139.00 | ||||||||||||
| 資本支出及長投 | 0.26 | 7.23 | 7.23 | 7.72 | 4.40 | 9.61 | 9.16 | 1.17 12.97 19.19 | 7.91 | 5.30 | 92.15 | |||
| 合計 | 3 | 172.51 146.15 183.20 172.11 180.61 169.39 165.10 296.13 174.68 172.22 160.97 160.68 2,153.75 | ||||||||||||
| 要求最低現金餘額 | 4 |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 20.00 20.00 20.00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
| 所需資金總額 | 5=3+4 | 192.51 166.15 203.20 192.11 200.61 189.39 185.10 316.13 194.68 192.22 180.97 180.68 2,173.75 | ||||||||||||
| 融資前可供支用現金餘額(短絀) | 6=1+2-5 | 35.71 80.51 29.22 35.45 85.01 86.88 138.41 60.96 47.70 | 4.76 | 16.19 | 32.58 | 653.38 | ||||||||
| 融資淨額 | ||||||||||||||
| 短期融資淨額 | 35.88 | -3.03 -13.71 38.22 10.40 26.10 | 8.17 29.89 -47.35 -15.36 -14.69 -32.04 | 22.48 | ||||||||||
| 現金增資及發行公司債 | 60.00 | 56.00 | 64.00 | 180.00 | ||||||||||
| 公平價值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 ||||||||||||||
| 長期借款還本付息 | -0.24 -61.49 | -0.09 | -0.23 -91.45 | -0.09 | -0.13 -77.74 -0.08 -0.11 | -1.03 | -0.09 -232.77 | |||||||
| 公司債還本付息 | -4.51 | -3.14 -27.94 | -52.82 | -88.41 | ||||||||||
| 合計 | 7 | 31.13 -64.52 -13.80 37.99 -21.05 26.01 | 4.90 -19.79 -47.43 -4.29 -15.72 -32.13 -118.70 | |||||||||||
| 期末現金餘額 | 8=1+2-3+7 | 86.84 35.99 35.42 93.44 83.96 132.89 163.31 61.17 20.27 20.47 | 20.47 | 20.45 | 64.56 |
108 年度各月份現金收支預測表 單位:新台幣億元
| 項 目 / 月 份 |
一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全年 | |
|---|---|---|---|---|---|---|---|---|---|---|---|---|---|---|
| 期初現金餘額 | 1 | 20.45 20.15 20.18 20.25 | 20.33 20.56 20.58 20.53 20.77 21.01 | 21.43 | 20.10 | 20.53 | ||||||||
| 加:非融資性收入 | ||||||||||||||
| 銷貨收入 | 160.26 145.70 173.91 178.51 178.51 178.70 179.87 179.87 180.06 178.51 173.04 172.97 2,079.91 | |||||||||||||
| 財務收入 | 0.04 | 0.04 | 0.04 | 0.04 | 0.04 17.73 10.29 35.54 | 0.04 | 0.04 | 0.04 | 0.04 | 63.92 | ||||
| 其他收入 | 1.04 | 0.94 | 1.13 | 0.16 | 0.16 | 0.16 | 0.17 | 0.17 | 0.17 | 0.16 | 0.12 | 0.12 | 4.50 | |
| 合計 | 2 | 161.34 146.68 175.08 178.71 178.71 196.59 190.33 215.58 180.27 178.71 173.20 173.13 2,148.33 | ||||||||||||
| 減:非融資性支出 | ||||||||||||||
| 營運支出 | 138.38 124.61 151.35 155.70 155.70 155.88 156.25 154.71 154.85 154.20 149.02 148.96 1,799.61 | |||||||||||||
| 各項稅捐支出 | 12.07 | 10.39 | 2.40 | 24.86 | ||||||||||
| 短期借款利息 | 0.27 | 0.27 | 0.26 | 0.25 | 0.24 | 0.20 | 0.19 | 0.30 | 0.39 | 0.37 | 0.35 | 0.32 | 3.41 | |
| 現金股利 | 148.60 | 148.60 | ||||||||||||
| 資本支出及長投 | 5.37 | 1.74 20.32 15.08 | 7.44 | 9.41 12.30 | 2.09 | 9.40 | 8.72 | 5.13 | 9.29 | 106.29 | ||||
| 合計 | 3 | 144.02 126.62 171.93 171.03 175.45 165.49 168.74 305.70 175.03 163.29 154.50 160.97 2,082.77 | ||||||||||||
| 要求最低現金餘額 | 4 | 20.00 20.00 20.00 20.00 |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
| 所需資金總額 | 5=3+4 | 164.02 146.62 191.93 191.03 195.45 185.49 188.74 325.70 195.03 183.29 174.50 180.97 2,102.77 | ||||||||||||
| 融資前可供支用現金餘額(短絀) | 6=1+2-5 | 17.77 20.21 | 3.33 | 7.93 | 3.59 31.66 22.17 (89.59) | 6.01 16.43 | 20.13 | 12.26 | 71.90 | |||||
| 融資淨額 | ||||||||||||||
| 短期融資淨額 | (13.00) | (19.00) | (3.00) | (7.50) | (2.00) | (31.00) | 13.00 119.00 (5.00) | (15.00) | (19.00) | (12.00) | 5.50 | |||
| 現金增資及發行公司債 | 0.00 | |||||||||||||
| 公平價值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 ||||||||||||||
| 長期借款還本付息 | (0.11) | (1.03) | (0.08) | (0.10) | (1.03) | (0.08) | (1.03) | (1.03) | (4.49) | |||||
| 公司債還本付息 | (4.51) | (34.64) | (27.61) | (66.76) | ||||||||||
| 合計 | 7 | (17.62) | (20.03) | (3.08) | (7.60) | (3.03) | (31.08) | (21.64) | 90.36 (5.00) | (15.00) | (20.03) | (12.00) | (65.75) | |
| 期末現金餘額 | 8=1+2-3+7 | 20.15 20.18 20.25 20.33 | 20.56 20.58 20.53 20.77 21.01 21.43 | 20.10 | 20.26 | 20.51 |

伍、列席:李副總經理新民、吳副總經理明憲、程主任委員慶鐘、蔡副總經 理松釗、郭副總經理新進、常副總經理致泰、王代理主任稽核 華傑、林代理處長瑞芳、陳管理師韻竹、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 務所郭會計師麗園(報告事項第四案)、曾處長晞儒(討論事項第七 案、第八案及第九案)等11人
陸、議事經過要領及決議方法:
討論事項
第五案
案由:為充實營運資金及(或)償還債務,擬於107年下半年度發行國內 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發行總額不超過新臺幣120億元,並於募集 完成後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上櫃,提請核 議。
說明:
一、107年3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新 臺幣60億元。因應近期臺幣資金需求,擬於下半年度再度發行
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其發行總額不超過新臺幣120億元。 二、依公司法第 246 條第1 項規定:「公司經董事會決議後, 得慕 集公司倩。但須將募集公司倩之原因及有關事項報告股東會。」 擬請同意授權董事長,依說明三發行條件,得視市場狀況及資金 需求適時發行。若發行當時因市場變化等原因須變更發行條件 (二)~(七),得授權董事長代行之,實際發行情形,待募集完成 後再向董事會及股東會報告。
三、發行條件如下:
$\sqrt{2}$
- (一)發行總額: 最高不超過新臺幣 120億元, 並得視市場狀況分次 發行。
- (二)發行利率:視市場狀況以固定利率發行。
- (三)發行天期:7年(含)以上。
- (四)還本付息方式:還本方式將視市場狀況,以對公司最有利之方 式彈性訂定;付息方式將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剥 計付息一次。
- (五) 附加條件:本次公司債發行可附贖回權,並得視市場狀況決定。 是否發行。
- (六)預定進度:預計於107年底前募集發行完成。
- (七)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充實營運資金及(或)償還債務, 以強化財 務結構。
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決
柒、散會:下午4時40分。
主 席:翁 朝 棟
$-2-$ 16
承銷商總結意見
(發行普通公司債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銷售且銷售對象僅限專業投資 人者適用)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為發行一〇七年度第三期無擔保普通 公司倩, 總金額新台幣陸拾肆億元, 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 並 委託本承銷商對外公開銷售,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提出申報, 業依規定填報案件檢查表, 並經本承銷商採取必要程 序予以複核,特依「證券商管理規則」及「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 證券處理準則 | 規定, 出具本承銷商總結意見。
依本承銷商之意見,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普 通公司債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銷售符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 價證券處理準則 , 及相關法令之規定, 暨其計畫具可行性及必要 性,其資金用途、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亦具合理性。
此致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受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擔任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 司慕集與發行一〇七年度第三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乙案之證券承銷 商,茲聲明將善盡注意下列事項,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
- 一、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價格之訂定及相 關作業程序,應遵守「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 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 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等相關規 定。
- 二、本公司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 之行為,且承銷相關費用之收取,不以其他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 還予發行人或其關係人或前二者所指定之人等。
- 三、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及第三十二條等 規定,除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訂定之相關規定處理,並 應自證券交易法第五十六條、第六十六條、第一百七十一條、第 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本公司受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擔任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 司慕集與發行一〇七年度第三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倩乙案之證券承銷 商,茲聲明將善盡注意下列事項,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
一、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價格之訂定及相
關作業程序,應遵守「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 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 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等相關規 定。
- 二、本公司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 之行為,且承銷相關費用之收取,不以其他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 還予發行人或其關係人或前二者所指定之人等。
- 三、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及第三十二條等 規定,除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訂定之相關規定處理,並 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五十六條、第六十六條、第一百七十一條、第 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本公司受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擔任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 司慕集與發行一〇七年度第三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倩乙案之證券承銷 商,茲聲明將善盡注意下列事項,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
- 一、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價格之訂定及相 關作業程序,應遵守「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 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 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等相關規 定。
- 二、本公司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 之行為,且承銷相關費用之收取,不以其他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 還予發行人或其關係人或前二者所指定之人等。
- 三、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及第三十二條等 規定,除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訂定之相關規定處理,並 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五十六條、第六十六條、第一百七十一條、第 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本公司受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擔任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與發行一〇七年度第三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乙案之證券承銷 商,茲聲明將善盡注意下列事項,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
- 一、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價格之訂定及相 關作業程序,應遵守「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 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 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等相關規 定。
- 二、本公司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 之行為,且承銷相關費用之收取,不以其他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 還予發行人或其關係人或前二者所指定之人等。
- 三、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及第三十二條等 規定,除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訂定之相關規定處理,並 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五十六條、第六十六條、第一百七十一條、第 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證券承銷商 : 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 :唐承健 期: 107年9月》目解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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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價格之訂定及相 關作業程序,應遵守「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 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 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等相關規 定。
- 二、本公司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 之行為,且承銷相關費用之收取,不以其他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 還予發行人或其關係人或前二者所指定之人等。
- 三、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及第三十二條等 規定,除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訂定之相關規定處理,並 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五十六條、第六十六條、第一百七十一條、第 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證券承銷商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 :董事長 賀鳴珩 $: 107$ 年 9 月 2 月 期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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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價格之訂定及相 關作業程序,應遵守「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 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 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等相關規 定。
- 二、本公司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 之行為,且承銷相關費用之收取,不以其他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 還予發行人或其關係人或前二者所指定之人等。
- 三、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及第三十二條等 規定,除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訂定之相關規定處理,並 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五十六條、第六十六條、第一百七十一條、第 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證券承銷商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 法定代理人 :總經理 陳善忠 日期 : 10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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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公司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 之行為,且承銷相關費用之收取,不以其他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 還予發行人或其關係人或前二者所指定之人等。
- 三、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及第三十二條等 規定,除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訂定之相關規定處理,並 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五十六條、第六十六條、第一百七十一條、第 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本公司受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擔任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與發行一〇七年度第三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乙案之證券承銷 商,茲聲明將善盡注意下列事項,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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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明明器 信服膠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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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 :莊順裕 : 107年9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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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及第三十二條等 規定,除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訂定之相關規定處理,並 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五十六條、第六十六條、第一百七十一條、第 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證券承銷商 : 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 :簡鴻文 期:107年9月25日 $\B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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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及第三十二條等 規定,除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訂定之相關規定處理,並 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五十六條、第六十六條、第一百七十一條、第 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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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翁朝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