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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stal Clear Electronic Material Co.,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0
Oct 1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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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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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0-167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暨部分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主席常磊、总经理薛利新、副总经理胡建康及常延武、原董事兼 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程欢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0-110),监事会主席常磊先生、总经理薛利新先生、副总经理胡建康 先生、副总经理常延武先生、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程欢瑜女士计划自 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0 年 7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 月 19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50,000 股(占公 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 0.19%)、20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 0.11%)、 9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 0.05%)、4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 例为 0.02%)、6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 0.03%)。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常磊先生、薛利新先生、胡建康先生、常延武先生出具 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以及程欢瑜女士出具的《关于公 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止 2020 年 10 月 19 日,常磊先生、薛利新先生、胡建康先生、常延武先生及程欢瑜女士减持计划时 间已过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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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减持情况
2020 年 7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9 日,常磊先生、薛利新先生、胡建康先 生、常延武先生均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程 欢瑜女士未在前述减持区间内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程欢瑜女士已于 2020 年 8 月离职,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决定提前终止本 次减持计划。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 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磊先生、薛利新先生、胡建康先生、常延武先生 的减持计划期限尚未届满且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后 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程欢瑜女士的减持 计划已经终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常磊先生、薛利新先生、胡建康先生、常延武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公 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程欢瑜女士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暨提前终止减持计 划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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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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