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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stal Clear Electronic Material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2, 2021
55634_rns_2021-12-02_222248c6-c566-4642-99aa-94f8f4a3d377.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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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拟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了解了 相关情况,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 相关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 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且诚信状况 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事先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 均已确认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无异议,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事项变更理由充分、合理。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光澜
2021 年 12 月 2 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庆丰
2021 年 12 月 2 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 明
2021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