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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stal Clear Electronic Material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ug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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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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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苏州晶瑞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 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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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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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违规的对外担保事项。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对《董事会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的 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的报告》,我们一致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
三、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 情况,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提议 2017 年半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 2017 年 7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88,249,935 股为基 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 17,649,987.00 元,不 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具体要求,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二节“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要求,能 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屠一锋 陈 鑫 袁 泉
2017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