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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wn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2

Oct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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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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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098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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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2 年11 月13 日至2022 年11 月14

  • 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明冠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罗书章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 年11 月15 日召开的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罗书章,其基本情况 如下:

罗书章先生,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1992 年7 月至1996 年6 月,任石家庄铁道学院教师;1996 年6 月至2004 年8 月,历任河北财达证券公司计财部会计主管、子公司财务经理、计财部财务经理; 2004 年9 月至2007 年6 月,就读于天津财经大学;2007 年6 月至今,任广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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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学院教授;2016 年6 月至今,任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9 月至今,任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11 月至今,任广 州华台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6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冠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 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 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罗书章先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 年10 月27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对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 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 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11 月15 日14 点30 分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2 年11 月15 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2

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 号公司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的《明冠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2-097)。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 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2 年11 月8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2 年11 月13 日至2022 年11 月14 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 和内容逐项填写《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 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人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办提交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 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办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

3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 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 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 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办收到时间为准。 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 号公司会议室 收件人:邹明斌

邮编:336000

联系电话:0795-3666265 公司传真:0795-720538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第四步:由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

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2022 年11 月8 日股东名

4

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 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 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 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 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 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 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罗书章 2022 年10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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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 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罗书章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投票意见: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 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 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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