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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wn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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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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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所合伙人数量为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天健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29.8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6.0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47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查,公司认为天健所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要求。2025年8月2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3、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核查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审计委员会在取得天健所提交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对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阅,认为天健所编制的审计报告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