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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wn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Dec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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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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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560 证券简称: 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 2021-047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中 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创投”)持有公司股份8,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中泰创投无一致行动人,上述持有股份为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于2021 年12 月24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股东中泰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 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8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00%。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合计不超过1,600,000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且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 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 个交易 日后的3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3,200,000 股,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2%,且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2%。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 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 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1 年12 月24 日收到公司股东中泰创投出具的《关于明冠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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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中泰创投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8,500,000 | 5.18% | IPO 前取得:8,500,000 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
| 中泰创投 | 不超过:4,800,000 股 | 不超过:3.00%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600,000 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200,000 股 | 2022/1/18~2022/4/17 | 按市场价格 | IPO 前取得 | 业务发展需要 |
注: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
-
2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
-
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 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2
-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中泰创投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单位持有的上述股份。
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本单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另有要求, 则本人/本单位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1)在本单位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将综合考虑二级市场的股价表现, 实施减持行为;
(2)本单位减持公司股票时,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 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
(3)本单位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4)公司上市后,在减持时将提前3 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如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 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按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在减持 计划实施完毕后的2 个交易日内履行公告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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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中泰创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因 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2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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