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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wn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Dec 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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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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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4
证券代码:688560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 亿平米铝塑膜建 设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2 月3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明冠锂膜 公司年产2 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 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 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 年12 月31 日。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 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 年9 月2 日核发《关于同意明冠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0 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37,214,182 股,发行价格为45.02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5,382,473.6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501,016.02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5,881,457.62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2022 年11 月2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0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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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公司及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 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 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2 年11 月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至 2025 年 11 月 26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进度 |
|---|---|---|---|---|---|
| 1 | 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 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 | 136,871.42 | 93,060.00 | 0 | 0% |
| 2 | 嘉明薄膜公司年产1 亿平米无氟背板建设项目 | 55,573.65 | 41,580.00 | 21,840.82 | 52.53%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1,538.25 | 30,948.15 | 31,193.90 | 100.79% |
| 合计 | 223,983.32 | 165,588.15 | 53,034.72 | - |
注:“截至2025 年11 月26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未经审计。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1、募投项目前期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4 年6 月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明冠锂膜公司年产 2 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 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 亿平米铝塑膜建 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具体情况详见2024 年6 月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 亿平米铝塑膜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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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2、募投项目本次延期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募投项目“明冠锂 膜公司年产2 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 体如下: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 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 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 | 2025 年12 月31 日 | 2027 年12 月31 日 |
为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在该募投项目延期期间,公司根据市场订单情况 推进部分产能建设,拟采取分批次建设的方式实施,避免因产能过剩而导致资产 闲置的情况发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募投项目本次延期的原因
根据2025 年铝塑膜企业半年度财报和行业数据统计推算,预计2025 年全球 锂电池铝塑膜市场需求超3 亿平米,其中国产铝塑膜市场占比约45%,铝塑膜市 场增速和进口替代速度未达到预期。
2025 年,公司通过对2020 年建设的年产1,000 万平米铝塑膜产线进行技术 升级改造,已使该部分产线产能从年产1,000 万平米铝塑膜提升到年产3,000 万平米铝塑膜。根据公司计划,该产线升级技改项目预计于2026 年1 月全部完 成。待上述项目完成后,公司铝塑膜总产能预计将超过3,500 万平米,可以覆盖 公司2025-2026 年度铝塑膜客户订单交付需求。
鉴于上述行业和公司实际情况,为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更加审慎地使用募集 资金,提升资产回报水平,避免年产2 亿平米锂电池铝塑膜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 出现短期内产能过剩以及闲置,公司拟适当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节奏和计划,将募 投项目“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 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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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延期到2027 年12 月31 日。延期期间,公司根据市场订单情况分批次推进此 项目产能建设。
4、募投项目本次延期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募投 项目“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 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项目继 续实施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情况如下:
铝塑膜是软包电池的核心关键材料,其市场直接受益于软包电池需求的增长。 软包电池在能量密度、安全性(软包不易爆炸)、灵活设计(可薄可厚可变形) 等方面具有优势,非常适合对空间和重量敏感的高端乘用车。同时,智能手机、 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如TWS 耳机、AR/VR)等对电池的轻薄化 要求极高,软包电池是其主要选择。全固态电池被认为是下一代电池技术,而无 论是氧化物还是聚合物固态电池,其最佳封装形式都倾向于使用更厚、性能要求 更高的铝塑膜。这些因素为铝塑膜行业打开了更具想象力的长期市场空间。
公司经过多年的铝塑膜研发及生产,已充分掌握了成熟的工艺技术路径,生 产经验可推广。铝塑膜产品已经实现对动力/储能锂电池、3C 数码锂电池制造企 业的批量供货,并得到下游重要锂电池客户认可,订单可持续性强。本募投项目 按计划推进实施,将显著提升公司铝塑膜产能,在生产端扩大规模优势,在客户 端增强供货和服务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公司铝塑膜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地位。
四、募投项目本次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 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 根据现有铝塑膜产能及国产铝塑膜市场占比的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 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投资规模,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 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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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 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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