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rown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Jun 30, 2025

58488_rns_2025-06-30_59209259-08f2-4f50-98d0-bab0027b1c36.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6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 年8 月29 日披露《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于2024 年8 月30 日披露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 主体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于2025 年2 月21 日披露《明冠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计划延期暨继续实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3)、于2025 年4 月24 日披露《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加增持主体及其获得增持专项 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上海 晨暨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晨暨鑫”,上海晨暨鑫原名:江西融 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 年12 月完成工商更名登记)和上海博强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博强”)拟自2024 年8 月30 日起至2025 年8 月31 日,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共同增持股份数量不

1

低于30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03%)股份且不超过319.00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5847%)股份。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2025 年6 月30 日,上海晨暨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12,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31%,累计增持金 额为13,698,705.27 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海博强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12,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42%,累计增 持金额为8,426,980.49 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海晨暨鑫和上 海博强合计增持1,6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72%,合计增持金额为 22,125,685.76 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 毕,增持主体上海晨暨鑫和上海博强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 期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 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025 年6 月30 日,公司收到上海晨暨鑫和上海博强共同出具的《关于增持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上海晨暨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博强投资有限 公司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上海晨暨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0 股。上海博强 直接持有公司21,517,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69%;通过滨州嘉博银商贸

2

经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原名:深圳市博汇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控制公司1,52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6%。

(三)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前12 个月内,上海晨暨鑫、上海博强未披露 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8 月29 日、2024 年8 月30 日、 2025 年2 月21 日、2025 年4 月24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46)、《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主体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明 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计划延期暨继续实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加增持主体及其获得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0)。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2025 年6 月30 日,上海晨暨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1,012,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31%,累计增持金额为13,698,705.27 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海博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 持公司股份612,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42%,累计增持金额为8,426,980.49 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海晨暨鑫和上海博强合计增持

1,6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72%,合计增持金额为22,125,685.76 元(含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上海晨 暨鑫和上海博强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3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 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

“上海晨暨鑫”和“上海博强”承诺: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 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 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 响。

(三)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7 月1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