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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wn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p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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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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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688560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明冠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4,102.2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87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65,101.9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7,778.36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323.56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 12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12 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46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发”)募 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1
| 项目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573,235,566.85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571,149,535.32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0,871,059.56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6,048,777.20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28,718.78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577,198,312.52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0,999,778.34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7,037,032.67 | |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F | 7,284,756.94 | |
| 差异(注) | G=E-F | -247,724.27 |
注:以自筹资金垫付发行费用 247,724.27 元尚未置换。
- (二)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 年9 月2 日核发《关于同意明冠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0 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37,214,182 股,发行价格为45.02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5,382,473.6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501,016.02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5,881,457.62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2022 年11 月2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08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定
增”)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单位 | |||
|---|---|---|---|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655,881,457.62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利息收入净额 |
B1 | 526,381,994.07 |
| B2 | 9,741,336.85 |
2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597,399.70 |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602,578.39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526,979,393.77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0,343,915.24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139,245,979.09 | |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F | 9,245,979.09 | |
| 差异(注) | G=E-F | 1,130,000,000.00 |
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大额存单及理财98,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 行了规定。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于2020 年12 月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宜春经济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签订《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 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2 年1 月28 日披露了《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 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具体负责公 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
3
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变更,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经济开发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详见2022 年3 月1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25)。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宜春分行 |
1508200329000235020 | 4,820,612.07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宜春分行营业部 |
14381101040033099 | 1,676,637.56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宜春分行营业部 |
14381101040033081 | 787,507.31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 分行 |
505010100100230084 | 0 | 2023/6/25已注销 |
| 合 计 |
- | 7,284,756.94 | - |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2年11月,公司及子公司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嘉明薄膜材料 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具体情况详见2022
4
年11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111)。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序 号 |
账户名称 | 募集资金专户开 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募投项目 |
|---|---|---|---|---|---|
| 1 | 明冠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专用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宜春 分行营业部 |
1438110104 0038031 |
5,827,269.28 | 江西明冠锂膜技术 有限公司年产2亿 平米铝塑膜建设项 目 |
| 2 | 江西明冠锂膜技 术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专用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宜春 分行营业部 |
1438110104 0038049 |
48,523.51 | 江西明冠锂膜技术 有限公司年产2亿 平米铝塑膜建设项 目 |
| 3 | 明冠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专用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宜春 分行 |
1508200329 000181154 |
3,370,186.30 | 江西嘉明薄膜材料 有限公司年产1亿 平米无氟背板建设 项目 |
| 4 | 江西嘉明薄膜材 料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宜春 分行 |
1508200329 000181278 (2023/10/ 23已注销) |
0.00 | 江西嘉明薄膜材料 有限公司年产1亿 平米无氟背板建设 项目 |
| 5 | 明冠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专用户 |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宜春分行 |
5050101001 00295593 |
0.0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合计 | 9,245,979.0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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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的闲 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 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 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并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2024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的 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 2024年12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 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57)。
6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定增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延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的暂 时闲置定增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 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定增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2024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定增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延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的 暂时闲置定增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 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定增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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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止日期 | 预期年 化收益 率 |
是否 赎回 |
|---|---|---|---|---|---|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三年期 可转让 |
100,000,000.00 | 2023 年1 月3 日 -2026年1月3日 |
3.10% | 否 |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三年期 可转让 |
140,000,000.00 | 2023 年1 月4 日 -2026年1月4日 |
3.10% | 否 |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三年期 可转让 |
60,000,000.00 | 2023 年1 月5 日 -2026年1月5日 |
3.10% | 否 |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三年期 可转让 |
40,000,000.00 | 2023 年1 月6 日 -2026年1月6日 |
3.10% | 否 |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三年期 可转让 |
40,000,000.00 | 2023 年1 月10 日 -2026年1月10日 |
3.10% | 否 |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三年期 可转让 |
40,000,000.00 | 2023 年1 月12 日 -2026年1月12日 |
3.10% | 否 |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三年期 可转让 |
40,000,000.00 | 2023 年1 月13 日 -2026年1月13日 |
3.10% | 否 |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三年期 可转让 |
110,000,000.00 | 2023 年1 月17 日 -2026年1月17日 |
3.10% | 否 |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三年期 可转让 |
50,000,000.00 | 2023 年12 月21 日 -2026年12月21日 |
2.65% | 否 |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三年期 可转让 |
80,000,000.00 | 2024 年1 月8 日 -2027年1月8日 |
2.35% | 否 |
| 工商银行 | 大额存单三年期 可转让 |
100,000,000.00 | 2023 年1 月18 日 -2026年1月18日 |
3.10% | 否 |
| 兴业银行 | 大额存单三年期 可转让 |
100,000,000.00 | 2023 年1 月13 日 -2026年1月13日 |
3.15% | 否 |
| 中信证券 | 安泰回报系列 1337期收益凭证 |
80,000,000.00 | 2024 年12 月10 日 -2025年12月17日 |
1%-3.5% | 否 |
| 合计 | 980,000,000.00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 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8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8
186.01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 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2024 年8 月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42)。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定增募投项目 资金并以定增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明冠锂膜 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限公司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117)。
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嘉明薄膜公司年产1 亿平米无氟背板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将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嘉明薄膜公司年产1亿平米无氟背板建设项目” 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6月15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嘉明薄膜公司年产1亿平米无氟背板建设项 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 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定增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将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亿平米铝塑膜建
9
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将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由原计划的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潮路666号,变更为宜春市经开区春和 路以南宜商大道以东。该项目变更项目建设用地后,前期已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 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替换后返还给“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用于该募投项目的建设。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6月15日、2024 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亿平米 铝塑膜建设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明 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亿平 米铝塑膜建设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1 年3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 “年产3,000 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 20,000.00 万元人民币调减为11,699.00万元人民币;同意将原项目“年产1,000 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拟由8,000.00 万元 人民币调减为4,376.41 万元人民币;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建设节省的多余资金 11,924.59 万元,变更投向建设新增的“年产1.2 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 胶 膜扩建项目”。该议案已于2021 年4 月2 日通过了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序 号 |
募集资金变更前 | 募集资金变更前 | 募集资金变更前 | 募集资金变更后 | 募集资金变更后 | 募集资金变更后 |
|---|---|---|---|---|---|---|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 资总额 (万元) |
拟用募 集资金 投资额 (万元)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 资总额 (万元) |
拟用募集资 金投资额(万 元) |
|
| 1 | 年产3,000万平 方米太阳能电池 背板扩建项目 |
20,000.00 | 20,000.00 | 年产3,000万平方 米太阳能电池背 板扩建项目 |
11,699.00 | 11,699.00 |
| 2 | 年产1,000万平 方米锂电池铝塑 膜扩建项目 |
8,000.00 | 8,000.00 | 年产1,000万平方 米锂电池铝塑膜 扩建项目 |
4,376.41 | 4,376.41 |
10
| 3 | 江西省光电复合 材料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扩建项目 |
3,000.00 | 3,000.00 | 江西省光电复合 材料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扩建项目 |
3,000.00 | 3,000.00 |
|---|---|---|---|---|---|---|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 |
10,000.00 | 10,000.00 | 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 |
10,000.00 | 10,000.00 |
| 5 | 年产1.2亿平米光 伏组件封装用 POE胶膜扩建项 目 |
19,404.55 | 11,924.59 | |||
| 合计 | 41,000.00 | 41,000.00 | 48,479.96 | 41,000.00 |
注:图表中数据“年产1.2 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 胶膜扩建项目”拟用募集资金投 资额11,924.59 万元,不包含拟用的超募资金3,000.00 万元;该项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为 14,924.59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 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明冠新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 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如 实反映了明冠新材公司募集资金2024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 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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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明冠新材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 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分别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发)”和“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定增)”。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4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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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发)
2024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573,235,566.85 | 573,235,566.8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048,777.20 | 6,048,777.2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49,245,9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77,198,312.52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6.04%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 入金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 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 末投入 进度(%) (4)= (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 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年产3,000 万平 方米太阳能电池 背板扩建项目 |
是 | 200,000,000.00 | 116,990,000.00 | 116,990,000.00 | 815,512.00 | 112,419,729.34 | -4,570,270.66 | 96.09 | 2022/6/30 | -10,685,460.02 | 否 | 否 |
| 年产1,000 万平 方米锂电池铝塑 膜扩建项目 |
是 | 80,000,000.00 | 43,764,100.00 | 43,764,100.00 | 1,702,100.00 | 29,685,457.80 | -14,078,642.20 | 67.83 | 2022/4/30 | -32,372,595.02 | 否 | 否 |
| 江西省光电复合 材料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扩建项目 |
否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1,671,065.20 | 27,558,219.81 | -2,441,780.19 | 91.86 | 2024/8/2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1.2 亿平米 | 否 | 149,245,900.00 | 149,245,900.00 | 153,320,067.34 | 4,074,167.34 | 102.73 | 2023/12/14 | -23,551,597.87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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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伏组件封装用 POE 胶膜扩建项 目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首次发行 |
否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338,232.85 | 338,232.85 | 100.3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超募资金 | 否 | 不适用 | 133,235,566.85 | 133,235,566.85 | 138,203,605.38 | 4,968,038.53 | 103.7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募投项目结项节 余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860,100.00 | 15,673,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410,000,000.00 | 573,235,566.85 | 573,235,566.85 | 6,048,777.20 | 577,198,312.52 | -11,710,254.33 | 100.69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目) |
年产3,000 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年产1,000 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年产1.2 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 用POE 胶膜扩建项目报告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已结项。期末投入进度未达100%主要系除部分尾款待支付外,实际投入 较预算低及公司加强项目建设成本管控等原因所致; 年产3,000 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本年度实现效益未达预期原因:全球光伏组件市场的单玻光伏组件占比不断下 降,导致公司太阳能电池背板市场需求下降,同时背板产品价格竞争加剧,综合导致项目效益未达预期; 年产1,000 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本年度实现效益未达预期原因为:公司主动调整销售策略,铝塑膜销量出现短期 下降,以及存货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等综合导致项目效益未达预期; 年产1.2 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 胶膜扩建项目效益未达预期原因为:行业竞争加剧,胶膜产品价格持续走低,同时计 提了相应减值准备等综合导致项目效益未达预期。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期不适用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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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2024 年8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西省光电 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186.01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 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自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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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定增)
2024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655,881,457.62 | 1,655,881,457.6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97,399.70 | 597,399.7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26,979,393.77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 金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4)= (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明冠锂膜公 司年产2 亿 平米铝塑膜 建设项目 |
否 | 940,000,000.00 | 930,600,000.00 | 930,600,000.00 | -34,835,852.58 | -930,600,000.00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嘉明薄膜公 司年产1 亿 平米无氟背 板建设项目 |
否 | 420,000,000.00 | 415,800,000.00 | 415,800,000.00 | 35,433,252.27 | 215,040,420.30 | -200,759,579.70 | 51.72 | 2025/6/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 金项目-定增 |
否 | 315,382,473.64 | 309,481,457.62 | 309,481,457.62 | 0.01 | 311,938,973.47 | 2,457,515.85 | 100.7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675,382,473.64 | 1,655,881,457.62 | 1,655,881,457.62 | 597,399.70 | 526,979,393.77 | -1,128,902,063.85 | 31.82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4 年6 月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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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 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综合考虑当前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将公司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之“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 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 年12 月31 日;将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由原计划的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潮路666 号,变更为宜春市经开区春和 路以南宜商大道以东。该项目变更项目建设用地后,前期已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替换后 返还给“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 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用于该募投项目的建设; 为满足市场对多样化背板应用场景的需求,公司拟追加部分设备投资和延长建设周期,“年产1 亿平米无氟 背板建设项目”建设周期拟延期到2025 年6 月30 日。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期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4 年12 月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定增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定增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 万元。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公司于2024 年12 月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定增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98,000.00 万元。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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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首发)
2024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 累计投入金额(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 额(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 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
| 年产3,000 万平方 米太阳能电池背 板扩建项目 |
年产3,000 万平 方米太阳能电池 背板扩建项目 |
116,990,000.00 | 116,990,000.00 | 815,512.00 | 112,419,729.34 | 96.09 | 2022/6/30 | -10,685,460.02 | 否 | 否 |
| 年产1,000 万平方 米锂电池铝塑膜 扩建项目 |
年产1,000 万平 方米锂电池铝塑 膜扩建项目 |
43,764,100.00 | 43,764,100.00 | 1,702,100.00 | 29,685,457.80 | 67.83 | 2022/4/30 | -32,372,595.02 | 否 | 否 |
| 年产1.2 亿平米 光伏组件封装用 POE 胶膜扩建项 目 |
149,245,900.00 | 149,245,900.00 | 153,320,067.34 | 102.73 | 2023/12/14 | -23,551,597.87 | 否 | 否 | ||
| 合计 | - | 310,000,000.00 | 310,000,000.00 | 2,517,612.00 | 295,425,254.48 | 95.30 | - | -66,609,652.91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原募投项目“年产3,000 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和募投项目“年产1,000 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 膜扩建项目”采购的生产设备降价、生产设备工艺技术提升;同时,公司对现有生产车间和仓库布局进行优 化调整,提高厂房不动产的利用效率,在保持原募投项目产能不变的情况下,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 资金将有剩余。为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于有市场前景的新 项目。“年产3,000 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和“年产1,000 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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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节省的资金用于建设新增“年产1.2 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 胶膜扩建项目”,该项目预计总投资额 19,404.55 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11,924.59 万元,拟用超募资金3,000.00 万元,剩余部分来自公司自 筹资金。此次变更涉及的金额14,924.59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6.04%。2022 年3 月17 日,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案》,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3,000.00 万元用于新项目“年产1.2 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 胶膜扩建项目”, 同意将原项目“年产3,000 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20,000.00 万元人 民币调减为11,699.00 万元人民币;同意将原项目“年产1,000 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计划使用 的募集资金金额拟由8,000.00 万元人民币调减为4,376.41 万元人民币;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建设节省的多余 资金11,924.59 万元,变更投向建设新增的“年产1.2 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 胶膜扩建项目”。上述议 案于2022 年4 月2 日经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详见附表1 之说明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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