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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wn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Dec 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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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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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6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12 月4 日,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0 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年产1,000 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 项目”和“年产1.2 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 胶膜扩建项目”结项,并将结余 募集资金1,381.29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 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均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 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发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 年11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3064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102.2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5.87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1,019,14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783,573.34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3,235,566.66 元。本次募集资金 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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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于2020 年12 月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46 号)。公司 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 年12 月23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
扩建项目
20,000.00
20,000.00
2 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
建项目
8,000.00
8,000.00
3 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扩建项目
3,000.00
3,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合计 41,000.00
41,000.00

2021 年4 月2 日,公司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变更前 募集资金变更后
项目名称 项目投
资总额
拟用募
集资金
投资额
项目名称 项目投
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
金投资额
1 年产3,000万平
方米太阳能电池
背板扩建项目
20,000.00 20,000.00 年产3,000万平方
米太阳能电池背
板扩建项目
11,699.00 11,699.00
2 年产1,000万平
方米锂电池铝塑
膜扩建项目
8,000.00 8,000.00 年产1,000万平方
米锂电池铝塑膜
扩建项目
4,376.41 4,376.41
3 江西省光电复合
材料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扩建项目
3,000.00 3,000.00 江西省光电复合
材料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扩建项目
3,000.00 3,000.00

2

4 补充流动资金项
10,000.00 1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项
10,000.00 10,000.00
5 年产1.2亿平米光
伏组件封装用
POE胶膜扩建项
19,404.55 11,924.59
合计 41,000.00 41,000.00 48,479.96 41,000.00

注:图表中数据“年产 1.2 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 POE 胶膜扩建项目”拟 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1,924.59 万元,不包含拟用的超募资金 3,000.00 万元;该项 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为 14,924.59 万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明 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3-070)。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3,000 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 扩建项目”、“年产1,000 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和“年产1.2 亿平 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 胶膜扩建项目”。截至2023 年11 月30 日,上述项目均 已建成并达到可使用状态。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 下:

==> picture [67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
投资总额
(A)
累计投入金额 预计待
支付款
项(D)
现金管
理收益
净额(E)

结余募集资金额
(F=A-B-C-D+E)
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的金
额(B)
累计投
入募集
资金利
息的金
额(C)
年产3,000
万平方米
太阳能电
池背板扩
11,699.00
11,155.28

0

561.51

17.79

0

3

建项目
年产1.2 亿
平米光伏
组件封装
用POE 胶膜
扩建项目
14,924.59
14,924.59

407.42

0

407.42

0
年产1,000
万平方米
锂电池铝
塑膜扩建
项目
4,376.41
2,798.34

0

332.12

135.34

1381.29
合计 31,000.00
28,878.21

407.42

893.63

560.55

1,381.29

注:1、上表预计待支付款项为预计项,需以项目工程的质量及验收情况确认, 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支付为准;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 入、现金管理收益,最终转入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专户项目余额为准;

  • 2、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手续费等;

  • 3、上表所涉数据的尾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 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形成了资金节余。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 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本次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381.29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 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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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 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和由工程违约金所形成的结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 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公司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则规定, 有利于提高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 年12 月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年产3,000 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年产1,000 万平方米 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 和“年产1.2 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 胶膜扩建项 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均对本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 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本次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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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0 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 扩建项目”、“年产1,000 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 和“年产1.2 亿 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 胶膜扩建项目”结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将结余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进一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 司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000 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年产1,000 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 膜扩建项目”和“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结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 展。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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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12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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