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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wn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Dec 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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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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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5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明冠 锂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以下简称“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 亿元 (含本数),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2023 年12 月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 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增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 年9 月2 日核发《关于同意明冠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0 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37,214,182 股,发行价格为45.02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5,382,473.6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501,016.02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5,881,457.62 元。上述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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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2022 年11 月2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08 号)。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公司及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 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 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2022 年11 月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11)。
二、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说 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 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 | 亿平米铝 | |||
| 1 | 塑膜建设项目 | 136,871.42 | 94,000.00 | |
| 嘉明薄膜公司年产1 | 亿平米无 | |||
| 2 | 氟背板建设项目 | 55,573.65 | 42,000.00 |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1,538.25 | 31,538.25 | |
| 合计 | 223,983.32 | 167,538.25 |
截至2023 年6 月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 司于2023 年8 月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明 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3-070)。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 年12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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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首发募集资金和使用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2.0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 年12 月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
截至2023 年12 月2 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 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 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12 月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定 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定增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 年12 月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 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定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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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 亿元(含 本数)的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 个月;不 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进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本次 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定增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 亿元(含 本数)的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 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不超 过12 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定增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定增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定增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 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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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的闲置定增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12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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