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rown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pr 25, 2023

58488_rns_2023-04-25_cf009f57-0d20-4b24-b61a-7f7aabe87108.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9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参股公司博创宏远新材料有 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4 月25 日分别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 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 公司深圳市明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冠投资”或“甲方”)将其直 接持有参股公司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创宏远”或“目标公司”) 35%的股权转让给陕西安康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康高新”或“乙 方”),转让价款总额为4,540.338 万元。

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本次交易实施出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博创宏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交易 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 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或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 2023 年博创宏远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风险提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明冠投资直接持有博创宏远35%股权。为积极落实2023 年3 月3 日签署的《和解协议》,明冠投资拟与安康高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 其所直接持有博创宏远35%股权转让给安康高新,转让价款总额为4,540.338 万 元,较原投资的账面价值溢价人民币592.218 万元,交易增值率15.00%。本次 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

上述《和解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3 月7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子公司收购博 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 年4 月25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 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明冠投资进行本次交易,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就本次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 年4 月25 日出具了《明冠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交易定价合理,审议程序合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本次收购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1、企业名称:陕西安康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991MA70J2NK9W

  •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4、法定代表人:唐明鑫

  • 5、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 6、成立日期:2016 年3 月24 日

  • 7、企业住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数字化创业中心

8、主营业务:基础设施投资、市政工程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咨询服 务、投资管理、投资顾问、商务咨询服务、新兴产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陕西安康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9.85%、 安康高新德中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持股0.15%。

10、安康高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种类

本次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1.1 条第(一) 项所述出售资产交易,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明冠投资直接持有参股公司博 创宏远35%的股权。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991MA70P8UQ1P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赵杰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 6、成立日期:2018 年8 月8 日

  • 7、企业住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材料产业园

8、主营业务:锂电池、锂电原材料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新型碳材料 生产、销售;仓储物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安康兴华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博创宏远35.00% 股权,明冠投资持有博创宏远35.00%股权,深圳海纳百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博 创宏远30.00%股权。

10、公司简介:博创宏远是一家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商,专注于利用新型纳

法磷酸铁技术以及磷酸铁锂自动化生产核心技术,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及其原材 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行业用户提供相关的电池材料及服务。

11、博创宏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 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 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明冠投资与博创宏远没有实际发生担保,也 不存在财务资助状况。

(三)交易标的财务状况

博创宏远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12 月31 日 2023 年3 月31 日
总资产 187,905,852.34 164,173,331.24
负债总额 48,927,893.63 30,619,427.34
资产净额 138,977,958.71 133,553,903.90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度 2023 年1-3 月
营业收入 226,722,962.43 6,961,061.98
净利润 47,300,183.86 -5,424,054.81
是否经审计

四、定价依据

2022 年3 月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参股公司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 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明冠投资以自有资金通过公开摘牌方 式收购35.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22 年3 月1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参股公司 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2022 年3 月11 日,全资子公司明冠投资以自有资金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 安康高新持有的博创宏远35.0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3,948.12 万元。具 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 年3 月12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参股公司博

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2023 年3 月3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明冠投资与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陕西安康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康高新、博创宏远 签署了《和解协议》,协议中主张转让价格4540.338 万元(受让股权时出资 3948.12 万元+15%的财务费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 年3 月7 日披露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 子公司收购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8)。

根据2023 年3 月3 日签署的《和解协议》,结合明冠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4,540.338 万元。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深圳市明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陕西安康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安康兴华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目标其他公司股东:深圳海纳百川科技有限公司

1、甲方持有目标公司35%股权,对应出资3500 万元(已实缴)。甲方同意 将其上述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

2、经甲乙双方协商,于2023 年4 月25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 权转让价款总额为4540.338 万元(大写:肆仟伍佰肆拾万叁仟叁佰捌拾元整)。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4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2270.169 万 元(大写:贰仟贰佰柒拾万壹仟陆佰玖拾元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 日内, 乙方向甲方付清剩余股权转让款2270.169 万元(大写:贰仟贰佰柒拾万壹仟陆 佰玖拾元整)。甲方需在收到转让款后2 日内向乙方出具相应收款收据。若遇到 法定节假日,则上述期限相应顺延。

4、在协议生效后4 日内,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变更登记手 续。若遇到法定节假日,则上述期限相应顺延。自股东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乙 方即享有目标公司相应的股东权利义务。

5、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税费,由甲乙双方依法各自负担。

6、协议签订后至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前的期间,目标公司及甲方不得将标

的股权再次转让、质押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对标的股权进行任何权利限制或处置 的行为,不得实施任何有损乙方利益的行为。

7、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所负义务即构成违 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除本协议其他条款另有约定外, 守约方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违约方在5 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采取充分、有效的 措施消除违约后果,继续履行合同;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除赔偿 守约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外,还应按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 约金。

本协议签订后,因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协议不生效或者被撤销,均应按照本 条上款约定数额承担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

8、因乙方原因,未按协议约定期限向甲方足额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应继续 履行付款义务,并按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每逾期一 日,乙方还需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9、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价款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甲 方应按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成立,自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正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目标公司留存一份,工商部门留存一 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 方均有权向目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资产出售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不良影响,本次资产出售的价格 高于公司的投资成本价。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聚焦主业经营,继续拓展 在新能源领域复合膜材料业务的市场份额,提高行业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 有序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2、2022 年1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为博创宏远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具 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 年1 月27 日、2022 年1 月29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博创宏远新材

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为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未对博创宏远融资授信实施担保。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明冠投资持有兴华财通创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70.00%股权间接持有博创宏远8.47%股权,不存在为博创宏远提供 担保、占用资金、财务资助等情形。2023 年博创宏远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

七、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明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出售其直 接持有参股公司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35%的股权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未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的 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博创宏远新材料 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明冠投资出售其直接持有的博创宏远35.00% 股权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博创宏远新材料 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八、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