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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wn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Dec 1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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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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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122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12 月1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市首 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1.2 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 胶膜扩建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 年12 月14 日,本次延期仅 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 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明冠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4 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02.2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 15.87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5,101.91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778.36 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323.56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0]3-146 号)。

1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12 月 2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以及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16),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
变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截止2022 年
6 月30 日累
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投资
进度
(%)
1

3000

平方米
太阳能
电池背
板扩建
项目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116,990,000.00 108,471,731.31 92.72
2

1000

平方米
锂电池
铝塑膜
扩建项
80,000,000.00 80,000,000.00 43,764,100.00 24,546,883.92 56.09
3 江西省
光电复
合材料
工程技
术研究
中心扩
30,000,00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11,833,634.52 39.45

2

建项目
4 年产1.2
亿平米
光伏组
件封装

POE
胶膜扩
建项目
0 0 149,245,900.00 131,253,167.88 87.94
5 补充流
动资金
项目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
6 超募资
0 0 133,235,566.85 90,000,000.00 67.55
合计 410,000,000.00 410,000,000.00 573,235,566.85 466,105,417.63 81.31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 年8 月26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89)。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募投项目“年产 1.2 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 胶膜扩建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 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延期后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年产1.2 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
用POE 胶膜扩建项目
2022 年12 月31 日 2023 年12 月14 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1.2 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 胶膜扩建项目”延期, 主要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各地采取了较为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物流及人员流动 受限,物资采购、物流运输受到一定影响,施工人员流动及日常的防疫工作也一 定程度上拖延了募投项目的工程施工进度。因上述因素导致募投项目“年产1.2

3

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 胶膜扩建项目”的建设有所耽误,为进一步维护好全 体股东利益,经公司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决定将募投项目“年产1.2 亿平米光 伏组件封装用POE 胶膜扩建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3 年12 月14 日。 未来公司会加快推动募投项目建设进程,力争早日达到预定使用状态。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年产1.2 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 胶膜扩建项目”延 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 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募投 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 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该事项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该事项 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 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 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4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同意意

  • 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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