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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wn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Jun 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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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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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四
国枫律证字[2022]AN032-15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电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四
国枫律证字[2022]AN032-15号
致: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 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再融资办法》《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发行人的实际情况, 按照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 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国枫律 师事务所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 书之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三》(以下合称《法律意见书》)和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鉴于前述《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出具后涉及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有 关情况发生了变化,本所律师在对相关情况进一步查验的基础上出具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 对《问询函》中的有关问题回复予以更新。
GRANDWAY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必备的法定文件 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仅供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的声明事项亦适用于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如无特别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有关用语和简称的含义与《法 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相同用语和简称的含义一致: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所述查询网站与《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所述同一网站对应的网址相同。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再融资办法》《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发行人 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讲行了杳验, 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如下:
《问询函》问题四、关于募投项目实施
根据申报材料及公开信息, 1) 明冠锂膜及嘉明薄膜已就相关项目用地与江 - 西海佳电器有限公司签署《资产收购协议》,购买江西海佳电器有限公司位于官 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潮路666号的部分土地及厂房用于本次募投项目。目前,相 关土地及房产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中。2)拟购买的资产中存在两栋未取得权属证 书的房屋,并未纳入本次募投项目的改建及扩建内容。3)拟购买的资产中存在 对外租赁情况。4)报告期间,公司承租官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潮路666号5号车 间,相关租赁合同已履行完毕且双方不再续租。5)两个铝塑膜建设项目及无氟 背板建设项目的环评手续尚在办理中。
请发行人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5补充披露慕投项目用地情 况。

请发行人说明:(1)《资产收购协议》的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 款、过户安排等内容,并说明发行人购置资金来源,是否存在来源于募集资金或 者拟以募集资金置换董事会召开前已投入资金的情形; (2) 两栋房屋未取得权 属证书的原因以及预计取得时间,本次土地和房产过户手续的办理进展,是否存 在障碍;(3)拟购买的资产中对外租赁的具体情况及腾空进展,对募投项目建
设进度的潜在影响; 若产生租赁合同未到期腾空的相关违约责任, 保障发行人利 益不受损害的措施; (4) 结合所购土地和房产存在的上述问题, 说明以收购土 地和房产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原因,并结合购置面积与新增产能的匹配关系、价 格公允性, 分析是否存在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5) 结合所购土地和房产用途, 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存在变相投资房地产的情形; 发行人及控股、参股子公司 是否从事房地产业务; (6) 募投项目环评手续办理进展, 预计取得批复的时间。
请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请保荐机构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 解答》问题20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核查并发表法明确意 见。
回复:
GRANDWAY
原回复"二/(二)本次土地使用权和房产过户手续的办理进展"更新如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以及宜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开区) 2022年5月31日提供的《不动产登记(合同备案)情况表》,目标资产过户手 续已办理完成,明冠锂膜及嘉明薄膜已取得相应的《不动产权证书》,具体如下:
| 序 号 |
权利 人 |
证书编号 | 坐落 | 房屋建筑 面积(m 3 ) |
宗地面积 (m 2 ) |
土地使用 权终止日 |
用途 |
|---|---|---|---|---|---|---|---|
| 1 | 明冠 锂膜 |
赣(2022)宜春市 不动产权第 0022881号 |
宜春经开区春潮 路 666 号 1 号地 块 |
68,610.81 | 2056.10.12 | 工业 | |
| $\overline{2}$ | 明冠 锂膜 |
赣(2022)宜春市 不动产权第 0022740 号 |
宜春经济技术开 发区春潮路 666 号1栋 |
9,906.69 | 9,314.66 | 2056.10.12 | 工业 |
| 3 | 明冠 锂膜 |
赣(2022)宜春市 不动产权第 0022746 号 |
宜春经开区春潮 路 666 号 2 栋 |
7,207.14 | 6,641.38 | 2056.10.12 | 工业 |
| $\overline{4}$ | 明冠 锂膜 |
赣(2022)宜春市 不动产权第 0022751 号 |
宜春经开区春潮 路 666 号 6 栋 |
7,207.14 | 6,607.12 | 2056.10.12 | 工业 |
$\overline{3}$
| 序 号 |
权利 人 |
证书编号 | 坐落 | 房屋建筑 面积(m a ) |
宗地面积 (m 2 ) |
土地使用 权终止日 |
用途 |
|---|---|---|---|---|---|---|---|
| 5 | 明冠 锂膜 |
赣(2022)宜春市 不动产权第 0022755号 |
宜春经开区春潮 路 666 号 5 栋 |
9,906.69 | 9,340.10 | 2056.10.12 | 工业 |
| 6 | 明冠 锂膜 |
赣(2022)宜春市 不动产权第 0022872号 |
宜春经开区春潮 路 666 号 9 栋 |
9,408.49 | 9,339.73 | 2056.10.12 | 工业 |
| 7 | 明冠 锂膜 |
赣(2022)宜春市 不动产权第 0022876 号 |
宜春经开区春潮 路 666 号 10 栋 |
6,733.09 | 6,718.41 | 2056.10.12 | 工业 |
| 8 | 明冠 锂膜 |
赣(2022)宜春市 不动产权第 0022877号 |
宜春经开区春潮 路 666 号 13 栋 |
8,965.39 | 8,910.39 | 2056.10.12 | 工业 |
| 9 | 明冠 锂膜 |
赣(2022)宜春市 不动产权第 0022878 号 |
宜春经开区春潮 路 666 号 19 栋 |
26.41 | 27.55 | 2056.10.12 | 工业 |
| 10 | 明冠 锂膜 |
赣(2022)宜春市 不动产权第 0022879 号 |
宜春经开区春潮 路 666 号 20 栋 |
263.52 | 121.53 | 2056.10.12 | 工业 |
| 11 | 明冠 锂膜 |
赣(2022)宜春市 不动产权第 0022880 号 |
宜春经开区春潮 路 666 号 21 栋 |
60.26 | 60.58 | 2056.10.12 | 工业 |
| 12 | 明冠 锂膜 |
赣(2022)宜春市 不动产权第 0022873 号 |
宜春经开区春潮 路 666 号 14 栋 |
6,429.73 | 6,430.11 | 2056.10.12 | 工业 |
| 13 | 明冠 锂膜 |
赣(2022)宜春市 不动产权第 0022874 号 |
宜春经开区春潮 路 666 号 18 栋 |
1,547.94 | 775.92 | 2056.10.12 | 工业 |
| 14 | 明冠 锂膜 |
赣(2022)宜春市 不动产权第 0022875号 |
宜春经开区春潮 路 666 号 17 栋 |
731.30 | 721.47 | 2056.10.12 | 工业 |
| 15 | 明冠 锂膜 |
赣(2022)宜春市 不动产权第 |
宜春经开区春潮 路 666 号 22 栋 |
65.58 | 66.79 | 2056.10.12 | 工业 |

| 序 号 |
权利 $\lambda$ |
证书编号 | 坐落 | 房屋建筑 面积(m 3 ) |
宗地面积 (m 2 ) |
土地使用 权终止日 |
用途 |
|---|---|---|---|---|---|---|---|
| 0022613 号 | |||||||
| 16 | 明冠 锂膜 |
赣(2022)宜春市 不动产权第 0022614 号 |
宜春经开区春潮 路 666 号 23 栋 |
70.92 | 67.28 | 2056.10.12 | 工业 |
| 17 | 嘉明 薄膜 |
赣(2022)宜春市 不动产权第 0022590 号 |
宜春经开区春潮 路 666 号 7 栋 |
7,207.14 | 6,711.43 | 2056.10.12 | 工业 |
| 18 | 嘉明 薄膜 |
赣(2022)宜春市 不动产权第 0022588 号 |
宜春经开区春潮 路 666 号 25 栋 |
59.13 | 64.77 | 2056.10.12 | 工业 |
| 19 | 嘉明 薄膜 |
赣(2022)宜春市 不动产权第 0022591 号 |
宜春经开区春潮 路 666 号 3 栋 |
7,236.52 | 6,726.51 | 2056.10.12 | 工业 |
| 20 | 嘉明 薄膜 |
赣(2022)宜春市 不动产权第 0023410 号 |
宜春经济技术开 发区春潮路 666 号 26 栋 |
199.74 | 765.29 | 2056.10.12 | 工业 |
| 21 | 嘉明 薄膜 |
赣(2022)宜春市 不动产权第 0023416号 |
宜春经济技术开 发区春潮路 666 号 24 栋 |
564.54 | 602.78 | 2056.10.12 | 工业 |
| 22 | 嘉明 薄膜 |
赣(2022)宜春市 不动产权第 0023418 号 |
宜春经开区春潮 路 666 号 11 栋 |
6,725.69 | 6,727.95 | 2056.10.12 | 工业 |
| 23 | 嘉明 薄膜 |
赣(2022)宜春市 不动产权第 0023419号 |
宜春经开区春潮 路 666 号 8 栋 |
7,624.89 | 7,583.62 | 2056.10.12 | 工业 |
| 24 | 嘉明 薄膜 |
赣(2022)宜春市 不动产权第 0023420 号 |
宜春经开区春潮 路 666 号 4 栋 |
7,178.99 | 7,115.68 | 2056.10.12 | 工业 |
| 25 | 嘉明 薄膜 |
赣(2022)宜春市 不动产权第 0022587号 |
宜春经开区春潮 路 666 号 1 号地 块 |
5,611.10 | 2056.12.29 | 工业 | |
| 26 | 嘉明 | 赣(2022)宜春市 | 宜春经开区春潮 | 117,872.07 | 2056.10.12 | 工业 |

| 序 号 |
权利 | 证书编号 | 坐落 | 房屋建筑 面积(m a ) |
宗地面积 (m 2 ) |
土地使用 权终止日 |
用途 |
|---|---|---|---|---|---|---|---|
| 薄膜 | 不动产权第 0023412 号 |
路 666 号 2 号地 块 |
注: 上表第1、25、26 项所示不动产为空地。
原回复"六、募投项目环评手续办理进展"更新如下:
根据发行人说明及其提供的环评批复文件,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宜春经济技术 开发区分局 2022 年 5 月 28 日作出了"宜区环评字〔2022〕8 号"《关于江西嘉 明薄膜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亿平方米无氟背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及"宜区环评字〔2022〕9号"《关于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年产2亿平方 米铝塑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据上,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取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审 批。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sim$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四》的签署页)


婷 张
2022年6月8日
$8 - 3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