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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wn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Mar 1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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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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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保荐机构”)作为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冠新材”、“公司”) 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明冠新材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明冠锂膜为满足扩建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拟向银行申 请项目贷款 13,000.00 万元。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 策效率,公司拟为明冠锂膜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 保。本次担保期限、担保金额和担保合同签约时间等,均根据明冠锂膜实际与银 行签订贷款合同情况而定。
公司不收取明冠锂膜担保费用,也不要求明冠锂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2、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嘉明薄膜为满足新建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拟向银行申 请项目贷款 7,000.00 万元。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 效率,公司拟为嘉明薄膜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期限、担保金额和担保合同签约时间等,均根据嘉明薄膜实际与银行签 订贷款合同情况而定。
公司不收取嘉明薄膜担保费用,也不要求嘉明薄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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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融资担保 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明冠锂膜在银行申请项目贷款 13,0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同意公司为嘉明薄膜在银行申请项目贷款 7,0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明冠锂 膜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达 72%,出于谨慎决策考虑,上述担保事项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7 月 2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MA381RK49H
住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 32 号
法定代表人:闫洪嘉
注册资本:10,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铝塑膜、锂电新型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其进出口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 项目 | 2021.09.30(未经审计) | 2020.12.31(经审计) | |
| 总资产 | 15,726.71 | 9,946.20 | ||
| 总负债 | 5,960.87 | 7,192.75 | ||
| 净资产 | 9,765.83 | 2,753.45 | ||
| 项目 | 2021 年1-9 月(未经审计) | 2020 年度(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6,572.86 | 4,606.51 | ||
| 净利润 | 12.38 | 69.29 |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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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明冠锂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被担保人明冠锂膜为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二)公司名称: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 年 1 月 2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MA3AMFJL5P
住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 32 号
法定代表人:闫勇
注册资本:5,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销售(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情况:嘉明薄膜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成立,截至目前,嘉明薄膜注册资 本未实缴且未开展任何活动,因此尚无财务数据。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嘉明薄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被担保人嘉明薄膜为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贷款及担保协议,上述贷款计划及担保 总额仅为全资子公司明冠锂膜、嘉明薄膜拟申请的贷款额度和公司拟提供的担保 额度,具体贷款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协议的具体内容尚需银 行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明冠锂膜和嘉明薄膜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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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公司就其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提升全资子公 司的融资能力,保证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开展,符合公司 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公司对明冠锂膜和嘉明薄膜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 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明冠锂膜在银行申请项目贷款 13,0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为嘉明薄膜在银行申请项目贷款 7,0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在银行申请项 目贷款13,0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限公司在银行 申请项目贷款7,0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事项有利于提升全资子 公司的融资能力,保证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确保项目顺利投产,符合公司整 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宜履行了必要的董 事会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明冠锂膜和嘉明薄膜担保是综合考 虑了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全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 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明冠锂膜和嘉明薄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明冠锂 膜和嘉明薄膜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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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6,00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 4.53%、3.45%。其中,为全资 子公司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人民币 3,000.00 万元融资授 信敞口提供担保,为参股公司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3,000.0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 2.26%、1.73%。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6,000.00 万元 (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 19.61%、 14.95%。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23,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 17.34%、13.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 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扩 建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符合全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担保 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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