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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wn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Feb 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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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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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8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冠新材”或“公司”)于2021 年2 月6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21.88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 账日未超过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明冠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4 号)同 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02.2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5.87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651,019,14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783,573.34 元(不含 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3,235,566.66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 年 12 月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46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 年12 月2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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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 资金主要用于“年产3,000 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年产1,000 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 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期 |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
拟用募集资金 投资额(万元) |
|---|---|---|---|---|
| 1 | 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 背板扩建项目 |
24个月 | 20,000.00 | 20,000.00 |
| 2 | 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 膜扩建项目 |
12个月 | 8,000.00 | 8,000.00 |
| 3 | 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扩建项目 |
36个月 | 3,000.00 | 3,000.0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 10,000.00 | 10,000.00 |
| 合计 | 41,000.00 | 41,000.00 |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 未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 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截至2021 年2 月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3,410.65 万元,因此,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1 年2 月2 日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10.65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 额(万元) |
截止2021 年2 月2 日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 金额(万元) |
拟置换预先投 入自筹资金金 额(万元) |
|---|---|---|---|---|
| 1 | 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 背板扩建项目 |
20,000.00 | 2,354.19 | 2,354.19 |
| 2 | 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 膜扩建项目 |
8,000.00 | 1,056.46 | 1,056.46 |
| 合计 | 28,000.00 | 3,410.65 | 3,410.65 |
(二)公司本次发行各项发行费用合计7,778.36 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 承销费用、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7,368.07 万元(不含增值税)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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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其他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的发行费用合计99.06 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 2021 年2 月2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 用金额为311.23 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311.23 万元。
(三)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410.65 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自筹资金311.23 万元,合计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21.88 万元。
以上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明冠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 3-19 号)。
四、履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 年2 月6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3,721.88 万元 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3,721.88 万元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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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审议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则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3,721.88 万元的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明冠新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该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民生证券同意明冠新材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我们认为,明冠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明冠新材公司以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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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2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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