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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wn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Jul 31, 2023

58488_rns_2023-07-31_ce2b9f65-2013-45bf-8a32-29dfed7c8839.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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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 资料,现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限公司的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通过本次吸收合并,公 司能更好地提高运营效率,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因吸收合并而引起的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并未实质影响公 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原项目的投资金额、用途、实施地点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产品在海外业务的拓展, 将改善明冠新材料(越南)有限公司资产结构、增加流动资金,并提升产品产销 规模和盈利能力,有助于公司海外业务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本次事项的审议 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资事项。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罗书章、张国利、彭辅顺 2023 年8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