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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wn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May 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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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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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议 案资料,现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过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国利先生的背景、工作经历的了 解,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国利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 或交易所惩戒。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 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张国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终止实施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技术骨干的勤勉尽责。综上,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罗书章、郭华军、彭辅顺

2023 年5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