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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wn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Mar 1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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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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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1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 年3 月1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已分别 于2023 年3 月9 日、2023 年3 月10 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7 名,实际参会董事7 名,会议由董事长闫洪嘉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明冠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查和表决,一致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56.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11,272.8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1,42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时,为高效、有序、顺利地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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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回购股份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 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20)。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苏州明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明冠”) 资金需求,增强全资子公司资本实力,促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加快公 司整体战略规划目标的实现,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5,000.00 万元对苏州明冠进行 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苏州明冠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 10,000.00 万元,公司仍 持有苏州明冠 100%股权。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 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3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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