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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wn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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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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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明 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 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 意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0年度会计报表 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 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 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中的董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是公司 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 意将董事的薪酬方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罗书章、郭华军、彭辅顺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