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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wn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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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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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成立于2011 年7 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 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天健所 合伙人数量为241 人,注册会计师2,35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904 人。2024 年度上市公司(含A、B 股)审计客户共计707 家,收费 总额人民币7.20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 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4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 年4 月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 年5 月7 日 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天健所为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结合公司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 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天 健所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 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于2024 年12 月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 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要求。2024 年4 月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公司 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 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 对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 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审计委员会在取得天健所提交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对年度财务报 告进行审阅,认为天健所编制的审计报告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同意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核。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 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公司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 年度审计 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4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