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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wn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25, 2023

58488_rns_2023-04-25_ce56cef6-4e54-4cc1-b85b-e28e2149d9b4.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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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首发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持续督导机 构”)作为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冠新材”或者“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及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明冠新材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明冠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4 号) 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02.2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5.87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651,019,14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7,783,573.34 元(不含增值 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3,235,566.66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46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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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期 项目投资总
拟用募集资
金投资额
1 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
背板扩建项目
24个月 20,000.00 20,000.00
2 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
膜扩建项目
12个月 8,000.00 8,000.00
3 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
研究
36个月 3,000.00 3,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00.00 10,000.00
合计 41,000.00 41,000.00

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变更前 募集资金变更后
项目名称 项目投
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
金投资额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总额
拟用募集
资金投资
1 年产3,000万平
方米太阳能电
池背板扩建项
20,000.00 20,000.00 年产3,000 万平
方米太阳能电池
背板扩建项目
11,699.00 11,699.00
2 年产1,000万平
方米锂电池铝
塑膜扩建项目
8,000.00 8,000.00 年产1,000 万平
方米锂电池铝塑
膜扩建项目
4,376.41 4,376.41
3 江西省光电复
合材料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扩
建项目
3,000.00 3,000.00 江西省光电复合
材料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扩建项目
3,000.00 3,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
10,000.00 1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项
10,000.00 10,000.00
5 - - - 年产1.2 亿平米
光伏组件封装用
POE胶膜扩建项
19,404.55 11,924.59
合计 41,000.00 41,000.00 - 48,479.96 41,000.00

注:图表中数据“年产 1.2 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 POE 胶膜扩建项目”拟用募集资金 投资额 11,924.59 万元,不包含拟用的超募资金 3,000.00 万元;该项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为 14,924.59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2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 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16,323.56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 4,819.38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52%。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 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 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首发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 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 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 4,819.38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 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 4,819.38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 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

七、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明冠新材本次使用 部分首发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首发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

4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持续督导机构对明冠新材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首发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武 楠 陈 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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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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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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