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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wn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Dec 1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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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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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首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明冠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冠新材”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明冠新材上市首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明冠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4 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02.2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 15.87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5,101.91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778.36 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323.56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0]3-146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以及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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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编号:2021-016),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募集
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投资进
1 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
11,699.00 10,847.17 92.72%
2 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 4,376.41 2,454.69 56.09%
3 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
建项目
3,000.00 1,183.36 39.45%
4 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
建项目
14,924.59 13,125.32 87.94%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100.00
%
6 超募资金 13,323.56 9,000.00 67.55%
合计 57,323.56 46,610.54 81.31%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首发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首发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募投项目“年产 1.2 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 POE 胶膜扩建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 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1 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
POE胶膜扩建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14日

(二)本次首发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1.2 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 POE 胶膜扩建项目”延期, 主要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各地采取了较为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物流及人员流动 受限,物资采购、物流运输受到一定影响,施工人员流动及日常的防疫工作也一 定程度上拖延了募投项目的工程施工进度。因上述因素导致募投项目“年产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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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 POE 胶膜扩建项目”的建设有所耽误,为进一步维护好 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决定将募投项目“年产 1.2 亿平米 光伏组件封装用 POE 胶膜扩建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 未来公司会加快推动募投项目建设进程,力争早日达到预定使用状态。

四、本次首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年产 1.2 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 POE 胶膜扩建项目” 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 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 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快推进 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本次首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市首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2 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 POE 胶膜扩 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 实质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 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该事项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3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 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 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出具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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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上市首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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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签名:
武 楠 陈 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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