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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EMAX — Annual Report 2015
Nov 13, 2015
52424_rns_2015-11-13_9793e7e8-ff07-4333-8205-013500a14e0d.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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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 4739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4 及 103 年度
地址:新竹縣湖口鄉新竹工業區文化路11號 電話: (03)598-3101
$\S$ E 錄8
| 財 | 務 | 報 | 告 | |||
|---|---|---|---|---|---|---|
| 項 | 日頁 | 次 附 | 註編 | 號 | ||
| 一、封 面 |
$\mathbf{1}$ | |||||
| 二、目 錄 |
$\overline{2}$ | |||||
| 三、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 3 | |||||
|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 | 4 | |||||
|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 5 | |||||
|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 $6 \sim 7$ | |||||
|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 8 | |||||
|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 $9 - 10$ | |||||
| 九、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
| (一)公司沿革 | 11 | |||||
|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11 | $\equiv$ | ||||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 | $11 - 21$ | $\equiv$ | ||||
| 用 | $21 - 32$ | |||||
|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33 - 34$ | 四 $\overline{\mathbf{E}}$ |
||||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 | ||||||
| 定性之主要來源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34 - 66$ | 六~三二 | ||||
| (七) 關係人交易 | $66 - 67$ | 三三 | ||||
| (八) 質抵押之資產 | 67 | 三四 | ||||
| (九)重大或有事項及未認列之合約 | $67 - 68$ | 三五 | ||||
| 承諾 | ||||||
|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68 - 69$ | 三六 | ||||
| (十二)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匯率資 | 69 | 三七 | ||||
| 訊 |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69 \sim 70 \cdot 73 \sim 76$ | 三八 | ||||
| 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69 - 70 \cdot 77$ | 三八 | ||||
| 3. 大陸投資資訊 | $70 \cdot 78 \sim 82$ | 三八 | ||||
| (十四)部門資訊 | $71 - 72$ | 三九 |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104年度(自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依「關係企業合 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 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 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 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 務報表。
特此聲明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0596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12樓
Deloitte & Touche 12th Floor, Hung Tai Financial Plaza 156 Min Sheng East Road, Sec. 3 Taipei 10596, Taiwan, R.O.C.
Tel: +886 (2) 254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04年及 103年 12月 31日 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 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與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 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 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 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 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併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 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 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康普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 國 104年及 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04 及 103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 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 单位:禁台幣仟元 | lЖ | ន | $\omega - \omega$ | w | $\frac{42}{3}$ | ٠ | ĩ. | م | 니 | 뗘 | 킈 r |
ສ | ដ | B | ဗျ | 뷕 | $\frac{100}{200}$ | ||||||||||||||
|---|---|---|---|---|---|---|---|---|---|---|---|---|---|---|---|---|---|---|---|---|---|---|---|---|---|---|---|---|---|---|---|
| 103年12月31日 ∢∢ |
圖 | 124,866 1,384,477 ÷ |
53,853 | 114,448 17,796 |
226,133 | 6512 1,928,115 |
۰ | 241,183 | 278,339 | 13,926 | 55,386 3,430 |
592,264 | 2,520,379 | 310,385 616,363 |
76,320 17,200 |
440.837 | 27,605 534,357 |
10,519 1,478,191 |
602,025 | 2,080,216 | \$ 4,600,595 | ||||||||||
| × | 52222 | $\mathbb{R}$ | $\overline{12}$ | $\mathbf{r}$ | ٠ | 비 | B | $\frac{4}{1}$ ۰ |
$\tilde{\phantom{a}}$ | ុម ស |
$\overline{a}$ | B | 눼 | 레 | 剛 | ||||||||||||||||
| 104年12月31日 4 |
簗 | en, | $\begin{array}{l} 751,100 \ 107,577 \ 45,667 \ 101,806 \end{array}$ | 33,640 | 82,286 | 5,770 1,107,840 |
11,640 590,543 |
575,000 | 278,339 | 9,800 | 44,196 1417 |
1,510,935 | 2,618,775 | 702,646 435,484 |
17,200 95,787 |
464,365 | 577,352 20,007 |
10,519 1,724,970 |
616,915 | 2,341,885 | \$4.960,660 | ||||||||||
| 合公 œ |
মা ₩ 啖 ₩ 流動負債 虞 |
短期借款(附註四、十七、三二及三 | a) | 應付票據 (附註十九及三二) 應付帳款 (附註十九及三二) |
本期所得税負债(附註四及二五) 其他感付款(附註二十及三二) |
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及應付公司債(附 | 註四、十七、十八、三二及三四) |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二十) 流動負債地計 |
透過損益按公允償值衝量之金融負債 非顽勤负债 |
非流動(附註四、五、七及三二) | 應付公司債 (附註四、十八及三二) | 長期借款(附註四、十七、三二及三 | 逃延所得税负债一土地增值税(附註十 a) |
ุก | 逃延所得税负债-所得税 (附註四及二 $\widehat{\mathbf{H}}$ |
净硫定福利负债一非流動(附註四及二 | 存入保證金(附註三二) î |
非流動負債機計 | 自債總計 | 跨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 (附註二二) | 青本公核 保留盈称 4 崑 |
法定显标公核 特别盈餘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保留盈餘總計 其他權益 |
本公司案主之權益合計 庫藏股票 |
非控制模器 | 模型结计 | \$ 製 ×đ 奨 碟 老 $\alpha$ |
|||
| 4 $\vec{a}$ 福泽圣经 The Contract S DR 第 |
种 JEE |
A, ⊀ |
2100 | 2170 2150 |
2200 | 2320 | 2399 21XX |
2500 | 2530 | 2540 | 2571 | 2572 | 2640 | 2645 | 25XX | 2000 | 3100 3200 |
5310 3320 |
3350 | 3300 3400 |
XIX 3500 |
36XX | 3XXX | ||||||||
| 涵 1119 ma ng a san 茶咖 œ, |
≿ | N | $ \infty$ | $\mathbf{r}$ | ន | N | a, | ٠ | t | 9 | $\blacksquare$ $\blacksquare$ |
$\frac{1}{2}$ | $\frac{51}{2}$ | ᅨ | |||||||||||||||||
| u. 嵈 |
ш 731 $103 + 12$ |
等 41 |
339,540 U) |
1,484 | 343,130 57,043 |
26,854 | 908,682 | 97,039 431 |
1.774.203 | $\pmb{\cdot}$ | 52,252 | 1,988,193 | 34,484 1,762 |
5,082 | 723,984 20,635 |
2826.392 | 4,600.595 ارن |
||||||||||||||
| Ж | $\infty$ | ı | - ~ ∞ | $\cdot$ | e | 哥 | $\mathbf{r}$ | $\mathbf{r}$ | ь | H | T | 의 | 톅 | ||||||||||||||||||
| 104年12月31日 | 牒 41 |
393,586 U) |
40,000 | 387,613 79,657 |
11,091 | 950,549 | 421 72.570 |
1,935,487 | 288 | 52,252 | 60,000 | 2,814,952 | 1,286 30,261 |
1,132 | 45,338 19,664 |
3,025.173 | 4.960.660 | ||||||||||||||
| 虔 流動資產 ₩ |
现金及约昔现金(附註四丶六及三二)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一流動(附 流動(附註四、五、七及三二) |
は九及三二) | 應收票據 (附註四、五、十及三二) 應收帳款 (附註四、五、十及三二) |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五、十及三二) | 存货(附註四及十一) |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六) 预付租赁款 (附註十五) |
渝勃背產總計 | 非流動資產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術量之金融資產一 | 非流動 (附註七及三二) | 保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附註四 五、八及三二 |
無活络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一非流動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三及 (附註九及三二) |
$\Xi$ eg $)$ | 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四) | 逃廷所得税資產 (附註四、五及二五) 存出保证金(附註三二) |
预付租赁款一非流勤(附註十五) 预付设備款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ddot{\phantom{1}}$ 颦 썫 ÷ |
||||||||||
| T) ť |
1100 | 1110 | 1147 | 1150 1170 |
1200 | 130X | 1410 1470 |
$\overline{11}X$ | 1510 | 1523 | 1546 | 1600 | 1780 | 1840 1920 |
1915 1985 |
15XX | 100X |
SERIES 會計主管:
$-5-$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圖圖
短理人:
電圖
董事長:
| 最大司及子公司 康普材料科提展说看 桥绵径销置 表 合 |
|
|---|---|
| 民國 104年及10日1154年12月31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 104 年度 | 103年度 | |||||||
|---|---|---|---|---|---|---|---|---|
| 代碼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4100 | 營業收入(附註四及二三) | \$ | 3,905,992 | 100 | \$ | 2,967,779 | 100 | |
| 5110 | 營業成本(附註十一及二四) | 3,483,084 | 89 | 2,757,947 | 93 | |||
| 5900 | 營業毛利 | 422,908 | 11 | 209,832 | 7 | |||
| 6100 6200 |
營業費用 (附註二一及二四)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
70,398) 121,835) |
€ $\left($ |
2) 3) |
64,848) 95,079) |
2) 3) €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4,164) | 4,266)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196,397) | $\overline{5})$ | 164,193) | $\overline{5})$ | |||
| 6900 | 營業淨利 | 226,511 | 6 | 45,639 | $\overline{2}$ | |||
| 714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二 四) 廉價購買利益一取得關 |
|||||||
| 聯企業 | 139,308 | 5 | ||||||
| 7010 | 其他收入 | 64,523 | $\overline{2}$ | 51,619 | $\overline{2}$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43,987) | € | 1) | 5,359) | |||
| 7050 | 財務成本 | 27,467) | $\sqrt{ }$ | 1) | 13,271) | 1) | ||
| 706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 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 |
|||||||
| 額 | 6,273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合計 | 6,931) | 178,570 | 6 | |||||
| 7900 | 稅前淨利 | 219,580 | 6 | 224,209 | 8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五) (_ 55,596) (_2) (_____ 14,102) | $(-1)$ | ||||||
| 8200 本年度淨利 | 163,984 | $\frac{4}{1}$ | 210,107 | $\overline{\phantom{0}}$ | ||||
| (接次頁) |
(承前頁)
$\hat{\mathcal{A}}$
$\sim$ $\sim$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代 碼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其他綜合損益 (附註二五)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 | ||||||
| 衡量數 | $($ \$ | 455) | \$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 ||||||
| 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 ||||||
| 報表換算之兌換 | |||||||
| 差額 | ( | 13,234) | 33,259 | $\mathbf{1}$ | |||
| 8399 |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 | ||||||
| 8300 | 目相關之所得稅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 |
2,250 | 5,654) | ||||
| 益(稅後淨額) | 11,439) | 27,605 | $\mathbf{1}$ | ||||
| 8500 |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152,545 | 4 | $\mathbf{\underline{S}}$ | 237,712 | $8\overline{8}$ |
| 淨利歸屬於: | |||||||
| 8610 | 本公司業主 | \$ | 115,450 | 3 | \$ | 194,665 | 7 |
| 8620 | 非控制權益 | \$ | 48,534 | 1 | \$ | 15,442 | $\overline{7}$ |
| 8600 | 163,984 | $\overline{4}$ | 210,107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 |||||||
| 8710 | 本公司業主 | \$ | 107,397 | 3 | \$ | 218,269 | 7 |
| 8720 | 非控制權益 | 45,148 | $\overline{\mathbf{1}}$ | 19,443 | $\mathbf{1}$ | ||
| 8700 | \$ | 152,545 | 4 | $\mathfrak{S}$ | 237,712 | 8 | |
| 每股盈餘 (附註二六) | |||||||
| 9750 | 基 本 |
$\mathbf{\underline{\$}}$ | 1.71 | $\mathfrak{B}$ | 3.62 | ||
| 9850 | 釋 稀 |
\$ | 1.58 | \$ | 2.77 |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sim$ $\sim$
會計主管: 經理人: 董事長:
| 另于註明者外 傣新台幣仟元 74,304) 25,709) 9,105) 11.439 22,434 99,595 163,984 152,545 2.341.885 2,080,216 192,533 1,599,288 210,107 27,605 237,712 191.764 奨 *4 ÷, 类 垒 쐑 44 3,386) 2,304) 18,849) 9,105) $11,915$ ) 48,534 45.148 616.915 $\bullet$ 14,109 99,595 602,025 480,793 15,442 19,443 4.001 制 糕 Ħ ud. G) $\frac{m}{2\pi}$ 꺡 \$ 72,000) 14,109) 10.519 8,053 25,709) 18,849 115,450 192,533 \$1.724.970 194,665 23,604 218,269 107,397 191,764 1,118,495 1,478,191 u) 鬟 羊 oķ. 10,519) 10,519 10.513 $\mathbf{r}$ 쉋 堰 녠 t. N 빥 排算数 w 7.598) 7,598) $\overline{\phantom{a}}$ 20.007 27,605 慧 项 23,604 报表换 4,001 23,604 ∣≇ $\frac{1}{2}$ lu. # 大 电外收法 图外参加 R 세 мļ u $\mathbf{N}$ 车车 $1,454$ ) 25,709) $19,467$ ) 72,000) 455 $\,$ ۰ 464.365 273,335 ٠ 115,450 114,995 194,665 440,837 194,665 22 型 輛 m ሩ u۰ U) $\overline{5}$ 州 œ 여 $\frac{1}{12}$ ₩ 17,200 17.200 17,200 滑雪 ∢ h5 莴 TENT ыł O) 弈 雒 i ≉ 76,320 19,467 $\overline{\phantom{a}}$ 74,866 1,454 95.787 ∜ ∢ 图 104 ₩ tĄ. $ \mathcal{A} $ 백 u. 帶 14,109) $\mathbf{r}$ $\mathcal{A}$ $\mathbf{r}=\mathbf{r}$ 18,849 1 86,015 310,385 1 $-435.484$ 106.250 ₩ 238,479 ∢ 4 ᆒ un ₩ 孱 41 套 $\blacksquare$ $1 - 1$ $\pmb{\mathsf{I}}$ ۰ 510,614 86,283 102,646 105,749 616,363 vЛ U) 41 崾 $1 - 1$ $\mathbf{r}$ $\overline{\phantom{a}}$ $\blacksquare$ ٠ $\overline{\phantom{a}}$ $\mathfrak{g}$ (仟瓜 51,062 ٠ 61,637 20,265 10,575 8,628 股数 鸯 헠 月31日其他綜合損益 1日至12月31日综合損益地額 日其他综合损益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綜合損益總額 其他资本公積變動: 取得子公司股權價格與根面價值差額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其他资本公核變動: 取得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處分子公司 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净利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净利 $12$ $\beta$ 31 102年度盈餘指指及分配: 10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龄公核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04年12月31日株額 103年12月31日株額 $\frac{12}{2}$ 普通股现金股利 廿通股現金股利 公司債株換為普通股 公司債林接為普通股 103年1月1日徐额 191 00 $\blacksquare$ 104年1月1 床藏胶胃四 103年1月 103年1月 ψ 5G Ä ಳ∣ಸ සි පි Σ ដ ដូ ដូ ឆ 富留 $\Xi$ ឆ $\blacksquare$ $\blacksquare$ |
DANEL 4 嶾 |
4 For 纖 开始。 2010年5月 ARE |
67 ∢ |
|||||
|---|---|---|---|---|---|---|---|---|
| Ŵ. | ||||||||
後附之附註依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會計主管:
温润
经理人:
$-8-$
REE
董事長:
| 有罪人 司及子公司 康普材料科提源器 |
|---|
| 梳 化法利量 牍 合 |
| $104 * 8 108 = \sqrt{\frac{1}{2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民國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代 碼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A10000 | 本年度稅前淨利 | \$ | 219,580 | \$ 224,209 |
| A20000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 |||
| A20100 | 折舊費用 | 147,073 | 108,029 | |
| A20200 | 攤銷費用 | 9,374 | 2,659 | |
| A20900 | 財務成本 | 27,467 | 13,271 | |
| A21200 | 利息收入 | 1,253) | 1,771) | |
| A2230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 |||
| 合資損益之份額 | 6,273) | |||
| A29900 | 處分子公司損失 | 4,081 | ||
| A23700 |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 22,207 | ||
| A237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 89,425 | ||
| A238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迴轉 | |||
| 利益 | 2,178) | |||
| A225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
| (利益) | 724 | 65,903) | ||
| A2040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 | |||
| 負債之淨損失(利益) | 5,361 | 5,666) | ||
| A24100 | 外幣兌換淨利益 | 3,660) | 992) | |
| A29900 | 廉價購買利益一取得關聯企業 | 139,308) | ||
| A30000 |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 |||
| A31130 | 應收票據 | 22,614) | 2,726) | |
| A31150 | 應收帳款 | 40,184) | 109,294) | |
| A31180 | 其他應收款 | 15,763 | 5,199 | |
| A31200 | 貨 存 |
41,867) | 189,057) | |
| A31240 | 其他流動資產 | 16,025 | 53,332) | |
| A32130 | 應付票據 | 17,295) | 11,179 | |
| A32150 | 應付帳款 | 8,186) | 4,641 | |
| A32180 | 其他應付款項 | 12,595) | 22,464 | |
| A32230 | 其他流動負債 | 772) | 3,917 | |
| A322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11,645) | 9,453 | |
| A33000 | 營運產生之現金 | 283,199 | 57,669) | |
| A33300 | 支付之利息 | 21,745) | 8,052) | |
| A33500 | 支付之所得稅 | 38,099) | 19,249 ) | |
| AAAA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223,355 | 84,970) |
(接次頁)
(承前頁)
| 代 | 碼 | 104 年度 | 103 年度 |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B00700 | 處分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價 | ||||||
| 款 | $($ \$ | $100,000$ ) | \$ | ||||
| B07500 | 收取之利息 | 1,253 | 1,771 | ||||
| B07100 | 預付設備款增加 | 160,554) | 280,816) | ||||
| B02700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60,131) | 209,101) | ||||
| B04500 | 購置無形資產 | 115) | |||||
| B028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3,764 | 87,527 | ||||
| B07600 | 收取其他股利 | 18,564 | |||||
| B01900 |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17,301 | |||||
| B03800 | 存出保證金減少 | 3,948 | 7,975 | ||||
| B02200 | 取得子公司之淨現金流出 | 33,815) | |||||
| B02300 | 處分子公司之淨現金流出 | 9,812) | |||||
| BBBB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421,532) | 390,709)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C00100 | 短期借款(減少)增加 | 654,052) | 484,279 | ||||
| C01200 |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 595,000 | |||||
| C01600 | 舉借長期借款 | 379,799 | 232,749 | ||||
| C03000 | 存入保證金 (減少)增加 | 2,013) | 237 | ||||
| C05500 | 非控制權益變動 | 198,660) | |||||
| C04500 | 發放現金股利 | 74,304) | 25,709) | ||||
| CCCC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244,430 | 492,896 | ||||
| DDDD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7,793 | 20,399 | ||||
| EEEE |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數 | 54,046 | 37,616 | ||||
| E00100 |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339,540 | 301,924 | ||||
| E00200 |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393,586 | \$ | 339,540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بہ تھت 董事長 |
SHOWS 25 REALLY 經理人 |
管 曾計主 |
麗調 |
|---|---|---|---|
| ------------------- | -------------------------------------------- | ---------- | ---- |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 104年及 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除另註明者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成立於81年6月, 主要業務為醋酸鈷、醋酸錳等觸媒化學品、鈷金屬有機、無機鹽類等 之製造及銷售與電子零組件及電池等之製造。
本公司股票於100年12月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上櫃買賣。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於105年3月4日經董事會通過。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首次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 2013 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IFRS)、國際會計準則 (IAS)、解釋 (IFRIC)及解釋公告(SIC)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發布之金管證審 字第 1030029342 號及金管證審字第 1030010325 號函, 合併公司自 104 年起開始適用業經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IASB) 發布且經金管 會認可之 2013年版 IFRS、IAS、IFRIC 及 SIC (以下稱「IFRSs」) 及相關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規定。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 2013年版 IFRSs 不致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 IFRS 10「合併財務報表」
此準則取代 IAS 27「合併及單獨財務報表」,同時亦取代 SIC 12「合併:特殊目的個體」。合併公司考量對其他個體是否 具控制,據以決定應納入合併之個體。當合併公司有(i)對被投 資者之權力、(ii)因對被投資者之參與而產生變動報酬之暴險或 權利,且(iii)使用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以影響該等報酬金額之能 力時,則合併公司對被投資者具控制。此外,針對較為複雜之 情況下投資者是否具控制之判斷,新準則提供較多指引。
- IFRS 12「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IFRS 12 針對子公司應揭露內容。合併公司適用 IFRS12 之 揭露請參閱附註十二。
- IAS 28「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訂
依修訂之準則規定,合併公司僅將符合分類為待出售條件 之投資關聯企業轉列為待出售,未分類為待出售之任何股權繼 續採權益法。適用該修訂前,當投資關聯企業符合分類為待出 售 條 件 時 , 合 併 公 司 係 將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全 數 轉 列 待 出 售 , 並 全 數停止採用權益法。
- IFRS 13 「公允價值衡量」
IFRS 13 提供公允價值衡量指引,該準則定義公允價值、建 立衡量公允價值之架構,並規定公允價值衡量之揭露。此外, 該準則規定之揭露內容較為廣泛,例如,適用 IFRS 13 前,準 則僅要求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須按公允價值三層級揭 露,而依照 IFRS 13 規定,適用該準則之所有資產及負債皆須 提供前述揭露。
IFRS 13 之衡量規定係自 104 年起推延適用。相關揭露請參 閱附註三二。
- IAS1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依修正之準則規定,其他綜合損益項目須按性質分類且分 組為(1)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及(2)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項目。相關所得稅亦按相同基礎分組。適用該修正規定前,並 無上述分組之強制規定。
合併公司於 104 年追溯適用上述修正規定,不重分類至損 益之項目包含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及採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 業 (與 合 資 ) 精 算 損 益 份 額 。 後 續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包 含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産
未實現利益(損失)暨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 合損益份額 (除確定福利之精算損益份額外)。惟適用上述修正 並不影響本期淨利、本期稅後其他綜合損益及本期綜合損益總 額。
- IAS 19「員工福利」
該修訂準則規定確定福利義務變動及計畫資產公允價值變 動係於發生時認列,因而排除過去得按「緩衝區法」處理之選 擇,並加速前期服務成本之認列。該修訂規定所有確定福利計 畫再衡量數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俾使已認列之淨退休金 資產或負債反映計畫短絀或剩餘之整體價值。確定福利計書再 衡量數係單獨列為其他權益項目。
此外,「淨利息」取代適用修訂準則前之利息成本及計書資 產之預期報酬,並以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折現率決定 淨利息。修訂後 IAS19除了改變確定福利成本之表達,並規定 更廣泛之揭露。
首次適用修訂後 IAS 19時,因追溯適用產生102年12月 31日(含)以前之累積員工福利成本變動數係調整103年1月 1 日淨確定福利負債及保留盈餘,惟不調整該日存貨之帳面金 額。此外,合併公司選擇不予揭露 103 年確定福利義務敏感度 分析。
- IFRS 7 之修正「揭露一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
該修正規定須揭露關於受可執行淨額交割總約定或類似協 議規範之金融工具之抵銷權及相關協議(例如提供擔保之協議) 之資訊。相關揭露請參閱附註三二。
- 「2009-2011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09-2011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1「首次採用 IFRSs」、 IAS1「財務報表之表達」、IAS1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IAS 32「金融工具:表達」及IAS 34「期中財務報導」等準則。
IAS1之修正係闡明,於追溯適用會計政策、追溯重編財務 報表之項目,或重分類其財務報表之項目,且前述事項對前一
期期初之資產負債表資訊具重大影響時,合併公司應列報前一 期期初之資產負債表,但無須提供前一期期初之附註資訊。
IAS 16 之修正係闡明, 符合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定義之備 用 零 件 、 備 用 設 備 及 維 修 設 備 應 依 IAS 16 認 列 , 其 餘 不 符 合 不 動產、廠房及設備定義者,係認列為存貨。
IAS 32 之修正闡明,分配予業主及權益交易之交易成本之 相關所得稅係按IAS12「所得稅」處理。
IAS 34 之修正闡明,若部門負債總額之衡量金額係定期提 供予合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且前一年度財務報表對該應報導 部門揭露之金額間存有重大變動,應於期中財務報告揭露該衡 量金額。
- 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認列及衡量
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修正規定,指定為透過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因信用風險變動所產生之公 允價值變動金額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後續不予重分類至損 益,該負債剩餘之公允價值變動金額則列報於損益。惟若上述 會計處理引發或加劇會計配比不當,則該負債之利益或損失全 數列報於損益。
除上述影響外,適用 2013年版 IFRS 及相關證券發行人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規定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 重大影響。
(二)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合併公司未適用下列業經 IASB 發布但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金管會尚未發布生效日。
|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1) |
|---|---|
|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4年7月1日 (註2) |
|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4年7月1日 |
|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6年1月1日 (註3) |
| IFRS9「金融工具」 | 2018年1月1日 |
|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 2018年1月1日 |
(接次頁)
(承前頁)
|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ASB發布之生效日(註1) | |
|---|---|
|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 未 定 | |
| 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
| IFRS 10、IFRS 12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個體: 2016年1月1日 | |
| 合併報表例外規定之適用」 | |
| IFRS11之修正「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 | 2016年1月1日 |
| IFRS $14 \rceil$ 管制遞延帳戶 | 2016年1月1日 |
| 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 | 2018年1月1日 |
| IFRS $16$ $\lceil$ 租賃 $\rceil$ | 2019年1月1日 |
| IAS1之修正「揭露倡議」 | 2016年1月1日 |
| IAS7之修正「揭露倡議」 | 2017年1月1日 |
|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 2017年1月1日 |
| 認列」 | |
| IAS16 及 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 | 2016年1月1日 |
| 法之闡釋 : | |
| IAS 16 及 IAS 41 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 2016年1月1日 |
| IAS19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 | 2014年7月1日 |
| IAS 27 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中之權益法」 | 2016年1月1日 |
|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 2014年1月1日 |
| IAS 39 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 | 2014年1月1日 |
| 之繼續! | |
| IFRIC 21 $\lceil \bigtriangleup \mathbb{R} \rceil$ | 2014年1月1日 |
- 註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 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註 2: 給與日於 2014年7月1日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開始適用 IFRS 2 之修正;收購日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之企業合併開 始適用 IFRS 3 之修正; IFRS 13 於修正時即生效。其餘修正 係適用於 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 註 3: 除 IFRS 5 之修正推延適用於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外,其餘修正係追溯適用於 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將不 致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 IFRS $9 \rceil \nthinspace \triangleq \nthinspace \mathbb{R}$ 工具
金融資產之認列及衡量
就金融資產方面,所有原屬於 IAS 39「金融工具:認列與 衡量」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後續衡量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以公 允價值衡量。IFRS9對金融資產之分類規定如下。
合併公司投資之債務工具,若其合約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 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分類及衡量如下:
- (1) 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 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 續 係 按 有 效 利 率 認 列 利 息 收 入 於 損 益 , 並 持 續 評 估 減 損 , 減損損益認列於損益。
- (2) 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與出售金融資產而達成目的之經營 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 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與兌換損 益 亦 認 列 於 損 益 , 其 他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則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於該金融資產除列或重分類時,原先累積於其他綜合 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應重分類至損益。
合併 公 司 投 資 非 屬 前 述 條 件 之 金 融 資 產 , 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認 列 於 損 益 。 惟 合 併 公 司 得 選 擇 於 原 始 認 列 時,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投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除股利收益認列於損益外,其他相 關利益及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後續無須評估減損,累 積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亦不重分類至損益。
金融資產之減損
IFRS 9 改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式」認列金融資產之減損。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強制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租賃款、IFRS15「客戶合約之收入」
產生之合約資產或放款承諾及財務保證合約,係認列備抵信用 損失。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並未顯著增 加,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未來12個月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 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已顯著增加且非低信 用 風 險 , 則 其 備 抵 信 用 損 失 係 按 剩 餘 存 續 期 間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衡量。但未包括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必須按存續期間 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信用損失。
此外,原始認列時已有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合併公司考 量原始認列時之預期信用損失以計算信用調整後之有效利率, 後續備抵信用損失則按後續預期信用損失累積變動數衡量。 2.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IASB 於發布 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時,同時修正 IAS 36 「 資 產 減 損 」 之 揭 露 規 定 , 導 致 合 併 公 司 須 於 每 一 報 導 期 間 增 加揭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本次 IAS 36 之修正 係 釐 清 合 併 公 司 僅 須 於 認 列 或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當 期 揭 露 該 等 可 回 收金額。此外,若可回收金額係以現值法計算之公允價值減處 分成本衡量,合併公司須增加揭露所採用之折現率。
- IFRIC 21 「公課」
IFRIC 21 對政府依法所徵收之各類款項 (簡稱公課)應於 何時認列為負債提供指引,包含徵收時點與金額均已確定者, 及徵收時點或金額尚不確定之負債準備。合併公司於應納公課 之 交 易 或 活 動 發 生 時 , 始 應 估 列 相 關 負 債 。 因 此 , 若 支 付 義 務 係 隨 時 間 經 過 而 發 生 (例 如 隨 著 企 業 收 入 之 產 生 ), 相 關 負 債 亦 應逐期認列;若支付義務係於達到特定門檻(例如營收達到特 定金額)時產生,相關負債應於達到門檻時認列。
-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2「股份基礎給付」 IFRS 3「企業合併」及 IFRS 8「營運部門」等若干準則。
IFRS 2 之修正係改變既得條件及市價條件定義,並增列績 效條件及服務條件定義。該修正釐清績效條件所訂之績效目標 得按本公司(非市價條件)或權益工具之市價(市價條件)設 定。該績效目標之設定得與合併公司整體或部分(例如某一部 門)績效有關,而達成績效目標之期間則不得長於服務期間。 此外,該修正並釐清股價指數目標因同時反映本公司本身之績 效,故非屬績效條件。
IFRS 3 之修正係釐清企業合併之或有對價,無論是否為IAS 39 或 IFRS 9 之適用範圍,應以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變動係 認列於損益。
IFRS 8 之修正係釐清若合併公司將具有相似經濟特性之營 運部門彙總揭露,應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管理階層於運用彙總 基準時所作之判斷。此外,該修正亦釐清合併公司僅於部門資 產定期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時,始應揭露應報導部門資產總 額至企業資產總額之調節資訊。
IFRS 13 之修正係釐清適用 IFRS 13 後,無設定利率之短期 應收款及應付款,若折現之影響不重大,仍得按原始發票金額 衡量。
IAS 24「關係人揭露」之修正係釐清,為合併公司提供主 要管理階層服務之管理個體係屬合併公司之關係人,應揭露管 理個體提供主要管理階層服務而致報導個體發生之已支付或應 支付金額,惟無須揭露該等薪酬之組成類別。
-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3、IFRS 13 及 IAS 40 「投資性不動產」等若干準則。
IFRS 3 之 修 正 係 釐 清 IFRS 3 不 適 用 於 聯 合 協 議 本 身 財 務 報 表中關於其設立之會計處理。
IFRS 13 之修正係對適用以淨額基礎衡量金融資產及金融 負債群組公允價值之例外 (即「組合例外」) 進行修正,以釐清 該例外範圍包括IAS39或IFRS9適用範圍內並依其規定處理之 所有合約,即使該合約不符合 IAS 32「金融工具:表達」對金 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定義亦然。
- IAS 16 及 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企業應採用適當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以反映其消耗該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與無形資產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型熊。
IAS 1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修正規定,收入並非衡 量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之適當基礎,且該修正並未提 供得以收入為基礎提列折舊費用之例外規定。
IAS 38「無形資產」之修正則規定,除下列有限情況外, 收入並非衡量無形資產攤銷費用之適當基礎:
- (1) 無形資產係以收入之衡量表示 (例如, 合約預先設定當收 入達特定門檻後無權再使用該無形資產),或
- (2)能證明收入與無形資產經濟效益之耗用高度相關。
上述修正於生效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推延適用,並允許 提前適用。
- 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
IFRS 15 係規範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認列原則,該準則將取 代IAS18「收入」、IAS11「建造合約」及相關解釋。
合併公司於適用 IFRS 15 時, 係以下列步驟認列收入:
- $(1)$ 辨認客戶合約;
- (2) 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3) 決定交易價格;
- (4) 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及
- (5)於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IFRS 15 生效時, 合併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 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 產出售或投入:
該修正規定,若合併公司出售或投入資產予關聯企業(或 合資),或合併公司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但保留對該子公司之 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若前述資產或前子公司符合 IFRS 3 「業務」之定義時,合併公司係全數認列該等交易產生之損益。
此外,若合併公司出售或投入資產予關聯企業(或合資), 或合併公司在與關聯企業(或合資)之交易中喪失對子公司之 控制,但保留對該子公司之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若前述資 產或前子公司不符合 IFRS 3「業務」之定義時,合併公司僅在 與投資者對該等關聯企業(或合資)無關之權益範圍內認列該 交易所產生之損益,亦即,屬合併公司對該損益之份額者應予 以銷除。
-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5「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及停業單位 心IFRS 7、IAS 19 及 IAS 34 等若干準則。其中, IFRS 5之修正規定,「待出售」與「待分配予業主」之非流動資產(或 處分群組)間之重分類,並非出售計畫或分配予業主計畫之變 更,故無須迴轉原分類下之會計處理。此外,「待分配予業主」 之非流動 資產 不再符合待分配條件 (亦不再符合待出售條件) 時,應比照資產停止分類為待出售之處理。
- IFRS 10、IFRS 12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個體:合併報表例外 規定之適用」
該修正闡明,合併公司(非屬投資個體)所持有之關聯企 業 或 合 資 若 為 投 資 個 體 , 於 採 用 權 益 法 時 可 沿 用 該 等 關 聯 企 業 或合資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子公司之作法。
- IFRS 16「租賃」
IFRS 16 係規範租賃之會計處理,該準則將取代 IAS 17「租 賃 , 及相關解釋。
於適用 IFRS 16 時,若合併公司為承租人,除小額租賃及 短期租賃得選擇採用類似 IAS 17 之營業租賃處理外,其他租賃 皆應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上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合併綜 合損益表應分別表達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及租賃負債按有效 利息法所產生之利息費用。在合併現金流量表中,償付租賃負 倩之本金金額表達為籌資活動,支付利息部分則列為營業活動。
對於合併公司為出租人之會計處理預計無重大影響。
IFRS 16 生效時, 合併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 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IAS 12 之修正主要係釐清,不論合併公司預期透過出售或 透過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回收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 且不論該資產是否發生未實現損失,暫時性差異應按該資產公 允價值及課稅基礎之差額決定。
此外,除非稅法限制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所能減除之收益類 型而應就同類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評估是否認列遞延所得稅資 產,否則應就所有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一併評估。於評估是否認 列遞延所得稅資產時,若有足夠證據顯示合併公司很有可能以 高於帳面金額回收資產,則估計未來課稅所得所考慮之資產回 收金額不限於其帳面金額,且未來課稅所得之估計應排除因可 減除暫時性差異迴轉所產生之影響。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 仍持續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有關法 令及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編製。
(二) 編制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 本基礎編製。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 1 等級至第3等級:
-
- 第 1 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 絡市場之報價 (未經調整)。
-
- 第 2 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 1 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 (亦即價格)或間接 (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
第3 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三)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
-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12個月用以交 换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流動負債包括:
-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
-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以及
-
-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12個月之負 債。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 動負債。
(四)合併基礎
本合併報告編製原則係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個體(子 公司,含特殊目的個體)之財務報告。合併綜合損益表已納入被收 購或被處分子公司於當期自收購日起或至處分日止之營運損益。子 公司之財務報告已予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 一致。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各個體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 及 費 捐 已 全 數 予 以 銷 除 。 子 公 司 之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係 歸 屬 至 本 公 司 業 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
當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係 作 為 權 益 交 易 處 理 。 合 併 公 司 及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帳 面 金 額 已 予 調 整 , 以反映其於子公司相對權益之變動。非控制權益之調整金額與所支 付 或 收 取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間 之 差 額 , 係 直 接 認 列 為 權 益 且 歸 屬 於 本 公司業主。
當合併公司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處分損益係為下列兩者之 差額:(1)所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與對前子公司之剩餘投資按喪失控 制日之公允價值合計數,以及(2)前子公司之資產(含商譽)與負債
及非控制權益按喪失控制日之帳面金額合計數。合併公司對於其他 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係與合 併公司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對前子公司剩餘投資係按喪失控制日之公允價值作為原始認列 投資子公司之金額。
子公司明細、持股比率及營業項目,參閱附註十二及附表六。 (五)企業合併
企業合併係採收購法處理。收購相關成本於成本發生及榮務取 得當期列為費用。
商譽係按移轉對價之公允價值、被收購者之非控制權益金額以 及收購者先前已持有被收購者之權益於收購日之公允價值之總額, 超過收購日所取得可辨認資產及承擔負債之淨額衡量。倘於重評估 後,收購日所取得可辨認資產及承擔負債之淨額仍超過移轉對價、 被收購者之非控制權益以及收購者先前已持有被收購者之權益於收 購日公允價值之總數,則該差額為廉價購買利益,並立即認列為損 益。
分階段達成之企業合併係以收購日之公允價值再衡量合併公司 先前已持有被收購者之權益,若因而產生任何利益或損失,則認列 為捐益。
幣 (六)外
各個 體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時 , 以 個 體 功 能 性 貨 幣 以 外 之 貨 幣 ( 外 幣 ) 交易者,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外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以 收 盤 匯 率 換 算 。 因 交 割 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於 損益。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 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以 歷 史 成 本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係 以 交 易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 不再重新换算。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及其國外營運機構(包含營運 所在國家或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不同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合資或 分公司)之資產及負債以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 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並分別歸屬予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
若 合 併 公 司 處 分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所 有 權 益 , 或 處 分 國 外 營 運 機 構之子公司部分權益但喪失控制,所有可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且與該 國外營運機構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將重分類至損益。
(七)存 貨
存貨包括原料、物料、製成品及在製品。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 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 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 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存貨 成本之計算係採加權平均法。
(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 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建造中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後之 金額認列。成本包括專業服務費用及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 該等資產於完工並達預期使用狀態時,分類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之適當類別並開始提列折舊。
自有土地不提列折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對每一重大部 分則單獨提列折舊。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 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
不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除 列 時 ,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間 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九) 無形資產
- 單獨取得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 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無形資 產於 耐用 年 限 內 按 直 線 基 礎 進 行 攤 銷 , 並 且 至 少 於 每 一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 殘 值 及 攤 銷 方 法 進 行 檢 視 。 並 推 延 適 用 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 累計減損損失列報。
- 除 列
無形資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 係認列於當期損益。
(十)有形及無形資產 (商譽除外) 之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有形及 無形 資產 (商譽除外)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 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合併 公司估計該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
針對非確定耐用年限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至少每年及 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損測試。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 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 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認 列於損益。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 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 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 (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十一)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合併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 認列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 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 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 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1) 衡量種類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 A. 诱 過 捐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持有供交 易及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 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不包含該金融資產 所產生之任何股利或利息)係認列於損益。
B.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被指定為備供 出售,或未被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持有至到期日投資 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於合併公司收款之權利確 立時認列。
C.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包括應收帳款、現金及約當現金與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等)係採用有效利息法按攤 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惟短期應收帳款 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
約當現金包括自取得日起 3 個月內、高度流動性、 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 款,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2) 金融資產之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合併公司 係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其他金融資產是否有減損客觀 證據,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 單一或多項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 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如應收帳款,該資產 若 經 個 別 評 估 未 有 客 觀 減 損 證 據 , 另 再 集 體 評 估 減 捐 。 應 收款集體存在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合併公司過去收款 經驗、集體超過平均授信期間之延遲付款增加情況,以及 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可觀察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 化。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 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 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於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 額減少,且經客觀判斷該減少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有 關,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直接或藉由調整備抵帳戶予以 迴轉認列於損益,惟該迴轉不得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超過 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大幅 或持久性下跌時,係為客觀減損證據。
其他金融資產客觀減損證據包含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 大財務困難、違約、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 可能性大增或由於財務困難而使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 失。
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之累計損失金額將重分類至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 透過損益迴轉。任何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
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若 於後續期間增加,而該增加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認列 於捐益後發生之事項,則減捐捐失予以迴轉並認列於損益。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 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 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原先已沖 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除因應收帳款無法 收回而沖銷備抵帳戶外,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於 損益。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 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 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於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 加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 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 權益工具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 金融自倩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 本後之金額認列。
再取回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係於權益項下認列與減除。 購買、出售、發行或註銷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不認列於損益。 3. 金融負債
(1) 後續衡量
除下列情況外,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 後成本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按公允價值衡 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不包含該金融負債所支付 之任何股利或利息係認列於損益。公允價值之決定方式請 參閱附註三二。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 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不包含該金融負債所支付之任何股利或 利息係認列於損益。公允價值之決定方式請參閱附註三二。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 (包含任 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 益。
- 可轉換公司債
合併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所含轉換權組成部分,並非 以透過以固定金額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交換固定數量之合併公 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交割之轉換權,係分類為衍生金融負債。
原始認列時,可轉換公司債之衍生性金融負債部分係以公 允價值衡量,非衍生性金融負債部分之原始帳面金額則為分離 嵌入式衍生工具後之餘額。於後續期間,非衍生性金融負債係 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衍生性金融負債係按公允價 值衡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之相關交易成本,係按相對公允價值之 比例分攤至該工具之非衍生性金融負債部分(列入負債帳面金 額)及衍生性金融負債部分(列入損益)。
(十二)收入認列
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 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銷貨退回係依據以往經驗及其他攸 關因素合理估計未來之退貨金額提列。
- 商品之銷售
銷售商品係於下列條件完全滿足時認列收入:
- (1) 合併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買方;
- (2) 合併 公 司 對 於 已 經 出 售 之 商 品 既 不 持 續 參 與 管 理 , 亦 未 維 持有效控制;
(3) 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4) 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及
(5)與交易有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去料加工時,加工產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並未移 轉,是以去料時不作銷貨處理。
2. 股利收入及利息收入
投資所產生之股利收入係於股東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 惟前提係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且收 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金融資產之利息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 司,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 按流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率採應計基礎認列。
(十三) 租
賃
當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於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 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融資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則分類為營業租賃。 1.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
融資租賃下,應向承租人收取之款項係按合併公司之租賃 投資淨額認列為應收租賃款。融資收益係分攤至各會計期間, 以反映合併公司未到期之租賃投資淨額於各期間可獲得之固定 報酬率。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係按直線基礎於相關租賃期間內認列 為收益,除非另一種有系統之基礎更能代表出租資產使用效益 消耗之時間型態。因協商與安排營業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 本, 係加計至出租資產之帳面金額, 並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 內認列為費用。營業租賃下,或有租金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收益。 2. 合併公司為承租人
融資租賃係以各期最低租賃給付現值總額或租賃開始日租 賃資產公允價值較低者作為成本入帳,並同時認列應付租賃款 負債。
每期所支付租賃款之隱含利息列為當期財務費用,若可直 接歸屬於符合要件之資產者,則予以資本化。
營業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除 非另一種有系統之基礎更能代表使用者效益之時間型態。營業 租賃下,或有租金於發生當期認列為費用。
(十四)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之借款成本, 係作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直到該資產達到預定使用或出售狀態 之幾乎所有必要活動已完成為止。
特定借款如於符合要件之資本支出發生前進行暫時投資而賺取 之投資收入,係自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中減除。
除上述外,所有其他借款成本係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益。 (十五)員工福利
-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 折現金額衡量。
-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退休計書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應提 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費用。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含服務成本、淨利息 及再衡量數)係採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服務成本(含當期服 務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於發生時認列為員工 福利費用。再衡量數(含精算損益及扣除利息後之計畫資產報 酬)於發生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列入其他權益,後續期間 不重分類至損益。
(十六)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 當期所得稅
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 10%所得稅列為股 東會決議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合併財務報表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 計算課稅所得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計算。遞延 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而遞延 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使 用時認列。
與投資子公司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 惟合併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性差異 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外。與此類投資有關之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僅於其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用以實現 暫時性差異之利益,且於可預見之未來預期將迴轉的範圍內, 予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 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 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 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 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 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合 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 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 本年度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若當期所得稅或遞延所得稅 係自企業合併所產生,其所得稅影響數納入企業合併之會計處 理。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合併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 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 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管理階層將對估計與基本假設持續檢視。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 期,則於修正當期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 則於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一)所得税
截至 104年及 103年 12月 31日止,遞延所得稅資產帳面金額 分別為 30,261 仟元及 34,484 仟元。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主要 視未來能否有足夠之獲利或應課稅暫時性差異而定。若未來實際產 生之獲利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大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迴轉,該等 迴轉係於發生期間認列為損益。
(二) 應收帳款之估計減損
當有客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合併公司考量未來現金流量之 估計。減損損失之金額係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現金流量 (排除尚未發生之未來信用損失)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利率折 現之現值間的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 生重大減損損失。
(三)公允價值衡量及評價流程
當採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債於活絡市場無市場報價時,今 併公司董事會成立之評價委員會依相關法令或依判斷決定是否委外 估價並決定適當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若估計公允價值時無法取得第1等級輸入值,本公司或委任之 估價師係參考市場價格或利率及衍生工具特性等資訊決定輸入值, 若未來輸入值實際之變動與預期不同,可能會產生公允價值變動。 合 併 公 司 每 季 依 市 場 情 況 更 新 各 項 輸 入 值 , 以 監 控 公 允 價 值 衡 暈 是 否適當。
公允價值評價技術及輸入值之說明,請參閱附註三二。
(四)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減損
資產減損評估過程中,合併公司需依賴主觀判斷並依據資產使 用模式及產業特性,決定特定資產群組之獨立現金流量、資產耐用 年數及未來可能產生之收益與費損,任何由於經濟狀況之變遷或公 司策略所帶來之估計改變均可能在未來造成重大減損。
(五)存貨之減損
存貨淨變現價值係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 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估計,該等估 計係依目前市場狀況及類似產品之歷史銷售經驗評估,市場情況之 改變可能重大影響該等估計結果。
(六)確定福利計畫之認列
確定福利退休計書應認列之確定福利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係 使用預計單位福利法進行精算評價,其採用之精算假設包括折現 率、離職率及薪資預期增加率等估計,若該等估計因市場與經濟情 況之改變而有所變動,可能會重大影響應認列之費用與負債金額。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489 | - 751 |
|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 | 390.570 | 323,272 |
| 定期存款 | 2,527 | 15,517 |
| \$393,586 | \$339,540 |
銀行存款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區間如下:
| $104 = 12731$ 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銀行存款 | $0.13\% \sim 0.30\%$ | $0.17\%$ ~ $0.85\%$ |
Collection
七、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金融資產一流動 | ||
| 持有供交易 | ||
| 衍生工具 (未指定避險) | ||
| 一贖賣回選擇權(附註 | ||
| 十八) | 1,484 | |
| (接次頁) |
(承前頁)
$\label{eq:1} \frac{1}{\sqrt{2}}\sum_{i=1}^n\frac{1}{\sqrt{2}}\sum_{i=1}^n\frac{1}{\sqrt{2}}\sum_{i=1}^n\frac{1}{\sqrt{2}}\sum_{i=1}^n\frac{1}{\sqrt{2}}\sum_{i=1}^n\frac{1}{\sqrt{2}}\sum_{i=1}^n\frac{1}{\sqrt{2}}\sum_{i=1}^n\frac{1}{\sqrt{2}}\sum_{i=1}^n\frac{1}{\sqrt{2}}\sum_{i=1}^n\frac{1}{\sqrt{2}}\sum_{i=1}^n\frac{1}{\sqrt{2}}\sum_{i=1}^n\frac{1$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持有供交易 衍生工具 (未指定避險) 一贖賣回選擇權(附註 十八) |
$\mathfrak{L}$ 288 |
\$ |
| 金融負債一非流動 持有供交易 衍生工具 (未指定避險) 一贖賣回選擇權(附註 十八) |
\$11,640 | \$ |
| 八、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國內投資 一未上市 (櫃)股票 |
\$52,252 | \$52,252 |
| 九、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流 動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存 款 |
\$40,000 | \$ |
| 非流動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存 款 |
\$60,000 | \$ |
| (一) 截至 104年12月31日止,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存款利率 | ||
| 區間分別為年利率 0.27%~0.33%。 | ||
| (二)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質押之資訊,參閱附註三四。 | ||
| 十、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應收票據 | ||
| 因營業而發生 | \$79,693 | \$57,079 |
| 非因營業而發生 | ||
| 減:備抵呆帳 | 36 79.657 |
36 57,043 |
| (接次頁) |
$-35-$
(承前頁)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應收帳款 | ||
| 應收帳款 | \$395,730 | \$351,247 |
| 減:備抵呆帳 | 8,117) | 8,117) |
| \$387,613 | \$343,130 | |
| 其他應收款 | ||
| 應收退稅款 | \$ | \$12,821 |
| 應收倉儲管理款 | 5,783 | 3,823 |
| 其 他 |
5,308 | 10,210 |
| 11,091 | \$26.854 |
合併公司對商品銷售之平均授信期間為月結30至120天。於決定 應收帳款可回收性時,合併公司考量應收帳款自原始授信日至資產負 債表日信用品質之任何改變。
於資產負債表日已逾期但合併公司尚未認列備抵呆帳之應收帳 款,因其信用品質並未重大改變,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仍可回收其 金額,合併公司對該等應收帳款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 保障。
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0~60 天 | \$310,342 | \$257,372 |
| $61 - 90$ 天 | 51,611 | 59,270 |
| $91 - 150$ 天 | 26,110 | 32,034 |
| 150 天以上 | 7,667 | 2,571 |
| 計 今 |
\$395,730 | 351,247 |
以上係以立帳日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已逾期但未減損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0~60 $\pm$ | \$30,717 | \$3,795 |
| $61 - 180$ 天 | 121 | $\sim$ |
| 180天以上 | - | $\overline{\phantom{a}}$ |
| 計 合 |
\$30,838 | 3.795 |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十一、存 貨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商品存貨 | \$ 8,125 |
8,499 |
| 製成品 | 175,321 | 159,914 |
| 在製 品 |
265,081 | 283,497 |
| 物 料 |
9,294 | 12,352 |
| 料 原 |
492,728 | 444,420 |
| \$950,549 | 908,682 |
104 及 103 年度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分別為 3,483,084 仟元及 2,757,947 仟元。103 年度之銷貨成本包括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22,207 仟元。
十二、子公司
$\mathcal{A}^{\mathcal{A}}$
$\sim 10^{11}$
(一)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本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主體如下:
| 所持股權 | 百分比 | ||||
|---|---|---|---|---|---|
| 104年 | 103年 | ||||
| 資 公 司 稱 投 $\mathcal{Z}$ |
子 司 稱 公 Z |
業 務 性 質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說 明 |
|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COREMAX MALAYSIA SDN. BHD. |
醋酸结、醋酸锰等觸媒化 學品之製造及銷售 |
60% | (2) | |
| $\boldsymbol{\mathit{II}}$ | COREMAX (BVI) CORPORATION |
投資公司 | 100% | 100% | |
| $^{\prime\prime}$ | 恆誼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學肥料、化工原料、有 機肥料及有機質肥料等 之製造、銷售, 暨相關 業務之進出口貿易與回 收溶劑及汙劑再生製造 業務 |
80.18% | 74.14% | |
| $\boldsymbol{\mathit{H}}$ | 天弘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草酸、有機、無機酸及其 鹽類稀土族化合物及其 晶體之製造及銷售 |
46.89% | 46.89% | (1) |
| COREMAX (BVI) CORPORATION |
珠海康普化工有限公司 | 氧化觸媒、碳酸鈉溶液、 廢水處理劑、廢氣吸收 劑及鈷化合物等系列產 品之生產及銷售 |
100% | 100% | |
| $\eta$ | 寧波康普化工有限公司 | 純對苯二甲酸氧化觸媒、 碳酸鈉溶液、廢水處理 劑、廢氣吸收劑及鈷化 合物系列產品製造、加 工等 |
100% | 100% | |
| $\boldsymbol{\mathit{II}}$ | COREMAX (THAILAND) CO., LTD. |
純對苯二甲酸氧化觸媒、 碳酸鈉溶液、廢水處理 劑、廢氣吸收劑及鈷化 合物系列產品製造、加 工等 |
100% | 100% | |
| $\boldsymbol{\mathit n}$ | 康普(漳州)化工有限公司 | 純對苯二甲酸氧化觸媒、 碳酸鈉溶液、廢水處理 劑、廢氣吸收劑及鈷化 合物系列產品製造、加 工、批發等、失效氧化 觸媒再生處理 |
70.06% | 70.06% | |
| 天弘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天江材料有限公司 | 草酸、有機、無機酸及其 鹽類稀土族化合物及其 晶體之製造及銷售 |
100% | 100% |
備註: (1)合併公司對天弘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為46.89%,因有 權主導董事會過半投票權,判斷合併公司具主導天弘化學 股份有限公司攸關活動之實質能力,故將其列為子公司。 (2)合併公司對 COREMAX MALAYSIA SDN. BHD. 持股為 60%權益之投資,原採權益法評價,104年11月因清算匯 回股款,故合併公司對其喪失控制。
十三、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待 驗 設 備 及 | |||||||
|---|---|---|---|---|---|---|---|
| 土 地 |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其他設備 | 未完工程合 | 計 | ||||
| 本 成 |
|||||||
| 103年1月1日餘額 | 714,838 \$ |
608,712 £. |
\$1,163,857 | 17,203 \$ |
165,995 \$ |
170,569 S |
\$2,841,174 |
| 增 添 |
17,386 | 109,699 | 3,416 | 14,937 | 63,663 | 209,101 | |
| 点 分 |
191,599) ( | 448,073) | $4,365$ ) ( | 48,433) | 692,470) | ||
| 由企業合併取得 | 402,844 | 77,098 | 99,745 | 2,372 | 36,673 | $\tilde{\phantom{a}}$ | 618,732 |
| 重分類 | 100,961 | 86,124 | 73 | 558) ( | 141,661) | 44,939 | |
| 淨兒換差額 | 353 | 2,055 | 4,143 | 348 | 2,698) | 8,189 | 12,390 |
| 103年12月31日餘額 | \$1,118,035 | 614.613 | \$1,015,495 | 19,04Z | 165.916 £ |
100.760 | \$3,033,866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103年1月1日餘額 | \$ | \$ 324,191 |
875,187 £ |
\$ 12.445 |
\$ 80.050 |
\$ | \$1,291,873 |
| 折舊費用 | 27,408 | 67,619 | 2,001 | 11,001 | 108,029 | ||
| 認列減損損失 | 16.009 | 69,464 | 256 | 3,696 | 89,425 | ||
| 分 處 |
173,239) | 409,801) | $3,045$ ) ( $\epsilon$ |
37,704) | 623,789) | ||
| 由企業合併取得 | 49,457 | 81,832 | 1,496 | 27,695 | 160,480 | ||
| 重分類 | 1,029 | 38,817) | $\overline{\phantom{a}}$ | 37,788 | |||
| 净兑换差额 | 12,361 | 8,544 | 702 | 1,952) | 19,655 | ||
| 103年12月31日餘額 | \$. | 257,216 | 654,028 | 13,855 | 120.574 | \$1.045,673 | |
| 103年12月31日淨額 | \$1,118,035 | 357,397 | 361.467 \$_ |
5.192 | 45.342 | \$100.760 | \$1,988.193 |
| 本 成 |
|||||||
| 104年1月1日餘額 | \$1,118,035 | 614.613 \$ |
\$1,015,495 | 19,047 \$ |
165,916 \$ |
100,760 \$ |
\$3,033,866 |
| 添 增 |
2,463 | 38,777 | 24,455 | 1,710 | 9,893 | 82,833 | 160, 131 |
| 分 處 |
$7,364$ ) ( | 12,129) | $11,355$ ) € |
$\overline{a}$ | 30,848) | ||
| 重分類 | 110,587 | 781,601 | 1,220 | 52,520 | 122,188) | 823,740 | |
| 净兒換差額 | 346) | 5,072) | 5,310) | 222) | 251) | 433) | 11,634) |
| 104年12月31日餘額 | \$1,120,152 | 751.541 \$ |
\$1.804.112 | 21,755 \$ |
216.723 | 60,972 | \$3,975,255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104年1月1日餘額 | \$ | 257,216 \$ |
654,028 \$ |
13,855 \$ |
120,574 \$ |
\$ | \$1,045,673 |
| 折舊費用 | 31,205 | 99,931 | 1,924 | 14,013 | 147,073 | ||
| 迴轉減損損失 | 2,178) | $\blacksquare$ | 2,178) | ||||
| 分 盛 |
6,670) | 10,535) | 9,155) | 26,360) | |||
| 净兑换差额 | 1,240) | 2,322) | 166) | 177) | $3,905$ ) | ||
| 104年12月31日餘額 | \$. | 278,333 | 741.102 | 15,613 | 125.255 | \$1,160,303 | |
| 104年12月31日淨額 | \$1,120,152 | 473,208 | \$1,063,010 | 6.142 \$ |
91.468 | 60,972 | \$2,814.952 |
子公司恆誼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於 64年度、70年度及 90年度辦理 資產重估,並提列土地增值準備 207,483 仟元 (帳列遞延所得稅負債一 土地增值税),子公司天弘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於 96年度辦理資產重估 及本公司於103年11月取得控制天弘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時進行土地鑑 價,並提列土地增值準備70,856仟元 (帳列遞延所得稅負債一土地增 值税)。
折舊費用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
建築物
| 廠房主建物 | 11至60年 |
|---|---|
| 機電動力設備 | 20至60年 |
| 工程系統 | 4至25年 |
| 其 他 |
4至10年 |
| 機器設備 | 2至20年 |
| 運輸設備 | 4至70年 |
| 其他設備 | 3至21年 |
設定作為借款擔保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請參閱附註三四。 十四、其他無形資產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電腦軟體成本 | 286 | 762 |
除認列攤銷費用外,合併公司之其他無形資產於104年及103年1 月1日至12月31日並未發生重大增添、處分及減損情形。
攤銷費用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
電腦軟體成本
3至10年
十五、預付租賃款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流 動 |
421 | 431 |
| 非流動 | 19,664 | 20,635 |
| \$20,085 | \$21,066 |
截至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止,預付租賃款中位於中國大陸 之土地使用權分別為 20,085 仟元及 21,066 仟元。
十六、其他流動資產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預付貨款 | \$14,596 | \$39,940 |
| 其他預付費用 | 17,123 | 4,741 |
| 進項留抵稅額 | 37,744 | 42,545 |
| 其 他 |
3,107 | 9,813 |
| \$72,570 | \$97,039 |
十七、借 款
(一)短期借款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擔保借款 | |||
| 一銀行借款 | \$ 264,622 | \$1,183,600 | |
| 無擔保借款 | |||
| 一信用額度借款 | 466,478 | 200,877 | |
| 731,100 | \$1,384,477 |
銀行週轉性借款之利率於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分別為 $1.00\% \sim 1.50\%$ 及 0.93% $\sim 1.82\%$ 。
擔保借款係以合併公司自有土地及房屋及建築抵押擔保,請參 閱附註三四。
(二) 長期借款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擔保借款 | ||
| 銀行借款 | \$657,286 | \$277,487 |
| 減:列為1年內到期部分 | . 82,286) | 36,304) |
| 長期借款 | \$575,000 | \$241,183 |
該銀行借款係以合併公司之自有土地及房屋及建築抵押擔保 (參閱附註三四),其中500,000仟元由恆誼化工擔保借款,自借款 開始日起分20期,於105年5月開始本金按季平均攤還,利息按月 支付,借款到期日為110年5月22日。另150,000仟元由康普公司 擔保借款,自借款開始日起,分24個月按月支付利息,本金至到期 日一次償還,借款到期日為106年9月21日,截至104年及103年 12月31日止,有效年利率分別為1.60%~1.98%及1.70%~1.94%。 十八、應付公司債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國內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 \$590,543 | \$189,829 |
| 減:列為1年內到期部分 | $\overline{\phantom{0}}$ | (189, 829) |
| \$590,543 | $\sim$ |
(一)外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康普公司於101年8月29日發行五年期零票面利率之國內第一 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400,000 仟元,每張面額為100 仟元,其用途 係用於轉投資子公司及償還借款。債權人得於101年9月30日至106 年 8 月 19 日 (除暫停過戶期間外),得隨時依轉換價格向康普公司 請求將所持有之債券轉換為康普公司之普通股股票,或於發行滿 3 年之日 (104年8月29日),要求康普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 金買回。自發行滿一個月翌日 (101年9月30日)起至發行期間屆 滿前40日 (106年7月20日)止,遇有康普公司普通股股票在證券 櫃檯買賣市場之收盤價格連續30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之30% (含)以上,康普公司亦得按約定公式計算之價格將剩餘流通在外 之債券全部贖回,其尚未轉換之債券總金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 10% 時,康普公司於債券到期日應按債券面額將剩餘流通在外之債券全 部贖回。康普公司依據「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 辦法重新調整轉換價格,自103年8月30日起轉換價格調整為每股 19.1 元。
此 可 轉 换 公 司 債 包 括 負 債 及 權 益 組 成 部 分 , 權 益 組 成 部 分 於 權 益項下以資本公積一認股權表達。負債組成部分原始認列之有效利 率為 1.64%。
| 發行價款 | \$400,000 |
|---|---|
|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一賣回選擇權 | 4,480) |
| 權益組成部分 | 20,983) |
| 減除:發行成本 | 5,100) |
| 發行日負債組成部分 | 369,437 |
| 轉換為普通股 | 350,021) |
| 以有效利率1.64%計算之利息 | 12,895 |
| 104年12月31日負債組成部分 | \$32,311 |
註:債權人得於發行滿3年之日 (104年8月29日),要求康普公司 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買回,因期限已過,故將贖賣回選 擇權及可轉換公司債分別轉回非流動資產及負債。
(二) 國內第二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康普公司於104年6月24日發行5年期零票面利率之國內第二 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600,000仟元,每張面額為100仟元,其用途 係用於轉投資子公司、償還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債權人得於 104 年 7 月 25 日至 109 年 6 月 24 日 (除 暫 停 過 戶 期 間 外 ), 得 隨 時 依 轉 换價格向康普公司請求將所持有之債券轉換為康普公司之普通股股 票,或於發行滿3年之日 (107年6月24日),要求康普公司以債券 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買回。自發行滿一個月翌日 (104年7月25日) 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40日 (109年5月15日)止,遇有康普公司普 通股股票在證券櫃檯買賣市場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 時轉換價格之 30%(含)以上,康普公司亦得按約定公式計算之價 格將剩餘流通在外之債券全部贖回,其尚未轉換之債券總金額低於 原發行總額之 10%時,康普公司於債券到期日應按債券面額將剩餘 流通在外之債券全部贖回。康普公司依據「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 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自104年6月15日為基準日起轉換價格 為每股58元。
此可轉換公司債包括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權益組成部分於權 益項下以資本公積一認股權表達。負債組成部分原始認列之有效利 率為1.63%。
| 發行價款 | \$600,000 |
|---|---|
|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一賣回選擇權 | 6,420) |
| 權益組成部分 | 35,062) |
| 減除:發行成本 | 5,000 |
| 發行日負債組成部分 | 553,518 |
| 以有效利率1.63%計算之利息 | 4,714 |
| 104年12月31日負債組成部分 | \$558,232 |
十九、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應付票據 因營業而發生 |
\$107,571 | \$124,866 |
|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一因營業而發生 |
\$45,667 | \$53,853 |
合併公司訂有財務風險管理政策,以確保所以有應付款於預先約 定之信用期限內償還。
二十、其他負債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流 動 |
||
| 其他應付款 | ||
| 應付設備款 | \$23,141 | \$26,933 |
| 應付薪資及獎金 | 36,552 | 31,383 |
| 應付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 | 4,292 | 3,860 |
| 應付股利 | 134 | 51 |
| 應付佣金 | 3,124 | 3,140 |
| 應付保險費 | 1,234 | 2,129 |
| 其他 (主係運費、水電等) | 33,329 | 46,952 |
| \$101,806 | \$114,448 | |
| 其他負債 | \$ 5,770 |
\$ 6,542 |
二一、退職後福利計畫
(一)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中之本公司及恆誼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天弘化學股份 有限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 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6%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 之個人專戶。
(二)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中之本公司及恆誼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天弘化學股份 有限公司依我國「勞動基準法」辦理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退 休日前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該等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2%提撥 退休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 銀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 估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次年度 3 月底前將一次提撥其差額。該專 户係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管理,合併公司並無影響投資管理 策略之權利。
列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確定福利計畫金額列示如下: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72,974 | \$81,184 |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28,778) | 25,798) |
| 44.196 | 55,386 | |
| 提撥短絀 (剩餘) | ||
| 資產上限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44,196 | 55,386 |
淨確定福利負債變動如下:
| 確 | 定 | 福 | 利 | 計 | 畫 | 資 | 產 | 淨 | 確 | 定 | ||
|---|---|---|---|---|---|---|---|---|---|---|---|---|
| 義 | 務 | 現 | 值 | 公 | 允 | 價 | 值 | 福 | 利 | 負 | 債 | |
| 103年1月1日 | \$ | 81,768 | \$ | 23,471 | \$ | 58,297 | ||||||
| 服務成本 | ||||||||||||
| 當期服務成本 | 747 | 747 | ||||||||||
| 利息費用 | 1,338 | 390 | 948 | |||||||||
| 認列於損益 | 83,853 | 23,861 | 59,992 | |||||||||
| 再衡量數 | ||||||||||||
| 計畫資產報酬(除 | ||||||||||||
| 包含於淨利息之 | ||||||||||||
| 金額外) | 197 | ( | 197) | |||||||||
| 精算利益一人口統 | ||||||||||||
| 計假設變動 | ||||||||||||
| 精算利益一財務假 | ||||||||||||
| 設變動 | 133) | ( | 133) | |||||||||
| 精算利益一經驗調 | ||||||||||||
| 整 | 1,535 | 1,498) | 3,033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1,402 | 1,301 ) | 2,703 | |||||||||
| 福利支付 | 4,071) | 4,071) | ||||||||||
| 雇主提撥 | 7,309 | 7,309) | ||||||||||
| 103年12月31日 | 81,184 | 25,798 | 55,386 | |||||||||
| 服務成本 | ||||||||||||
| 前期服務成本 | 448 | 448 | ||||||||||
| 當期服務成本 | 605 | 605 | ||||||||||
| 利息費用 | 1,360 | 2,039 | 679) | |||||||||
| 認列於損益 | 83,597 | 27,837 | 55,760 | |||||||||
| 再衡量數 | ||||||||||||
| 計畫資產報酬(除 | ||||||||||||
| 包含於淨利息之 | ||||||||||||
| 金額外) | 181 | 181) |
(接次頁)
(承前頁)
| 確 | 定 | 福 | 利 | 計 | 畫 | 資 | 產 | 淨 | 確 | 定 | ||
|---|---|---|---|---|---|---|---|---|---|---|---|---|
| 義 | 務 | 現 | 值 | 公 | 允 | 價 | 值 | 福 | 利 | 負 | 債 | |
| 精算損失一人口統 | ||||||||||||
| 計假設變動 | \$ | \$ | \$ | |||||||||
| 精算損失一財務假 | ||||||||||||
| 設變動 | 1,099 | 1,099 | ||||||||||
| 精算損失一經驗調 | ||||||||||||
| 整 | 1,824 ) | 1,824)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725) | 181 | 906) | |||||||||
| 福利支付 | 9,898) | 7,378) | 2,520) | |||||||||
| 雇主提撥 | 8,138 | 8,138) | ||||||||||
| 104年12月31日 | 72,974 | 28,778 | 44,196 |
確定福利計畫認列於損益之金額依功能別彙總如下: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營業成本 | 1,064 | 944 \$ |
||
| 推銷費用 | 48 | 15 | ||
| 管理費用 | 269 | 739 | ||
| 研發費用 | 42 | 5 | ||
| 1,423 | 1,703 \$ |
合併公司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暴露於下列風險:
-
- 投資風險: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方 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投資於國內(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 券及銀行存款等標的,惟合併公司之計畫資產得分配金額係以 不低於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而得之收益。
-
- 利率風險:公司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惟 計畫資產之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確定福利負 债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
- 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畫成員之未來薪 資。因此計畫成員薪資之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合併 公司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 衡量 日之重大假設如下: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折現率 | $1.15\% \sim 1.75\%$ | 1.90% |
| 薪資預期增加率 | $1.5\% \sim 3.5\%$ | 2.75% |
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 持不變之情況下,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減少)之金額如下: 104年12月31日 折現率 增加 0.25% $(\underline{\$} 1,220)$ 電办 0.25% ¢ $1.267$
| $\sqrt{2}$ | ┅ . . |
|---|---|
| 薪資預期增加率 | |
| 增加1% | \$5,234 |
| 減少 1% | 4,849) $($ \$ |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 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二二、權益
(一)普通股股本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額定股數 (仟股) | 120,000 | 120,000 |
| 額定股本 | \$1,200,000 | \$1,200,000 |
|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 ||
| (仟股) | 70,265 | 61,637 |
| 已發行股本 | 702,646 | 616,363 |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為10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 利之權利。
本公司於101年7月18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增資發行新股 3,000 仟股,每股價格為 33.99 元,3年內不得自由轉讓。
本公司於104年度轉換公司債164,800仟元,轉換普通股8,628 仟股,轉換後實收股本為702,646仟元,已依規定向主管機關辦理資 本額變更登記。
(二) 資本公積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股票發行溢價 | \$344,795 | \$264,962 |
| 員工認股權 | 2,953 | 2,953 |
| 可轉換公司債之認股權 | 36,798 | 10,381 |
|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 | ||
| 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 50,938 | 32,089 |
| \$435,484 | \$310,385 |
資本公積中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之溢額(包括以超過面額 發行普通股、公司債轉換溢價及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 價 值 差 額 等 ) 部 分 得 用 以 彌 補 虧 損 , 亦 得 於 公 司 無 虧 損 時 , 用 以 發 放現金股利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 為限。
因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認股權產生之資本公積,不得作為任何 用途。
(三) 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結算如有稅後盈餘,應先彌補以往年 度虧損後,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及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 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依下列比例分配之:1.員工紅利不得低 於百分之一點五,其員工紅利如以股票配發時,配發對象亦得包括 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2.董事、監察人酬勞不得高於百分之 五。3.餘額得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經股 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股利政策:本公司目前尚屬成長階段,未來數年皆有擴充產線 與增加投資之資金需求,基於資本支出、業務擴充以及健全財務規 劃以求穩定發展。依前段之可分配盈餘提撥 10%以上為股利分派, 惟可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 30%,可擬議不分配。惟本公司同時發 放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時,其中現金股利以不低於分派股東紅利總 額 20%,惟最終之盈餘分派種類及比率,以股東會之決議為準。
依104年5月公司法之修正,股息及紅利之分派限於股東,員 工非屬盈餘分派之對象。配合上述法規,本公司已於105年3月4 日董事會擬議之修正公司章程。尚待於105年6月3日召開之股東 常會決議。員工及董監事酬勞估列基礎,參閱附註二四之(六)員工福 利費用。
本公司依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函、金管證發字第 1010047490 號函金管證發字第 103006415 號及「採用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IFRSs)後,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適用疑義問答」規定提列及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 轉部分分派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 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 收股本總額25%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分配未分配盈餘時,除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 餘股東可獲配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之股東可扣抵稅 額。
本公司分別於104年6月9日及103年6月23日舉行股東常會, 分別決議通過103及102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 盈 | 餘 | 分 | 配 | 案 | 每 | 股 | 股 | 利 | 兀 | |||
|---|---|---|---|---|---|---|---|---|---|---|---|---|
| 103年度 | 102年度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法定盈餘公積 | S. | 19,467 | S. | 1.454 | $\overline{\phantom{a}}$ | $\bullet$ | ||||||
| 現金股利 | 72,000 | 25,709 | 1.09 | $\rm 0.5$ |
本公司105年3月4日董事會擬議104年盈餘分配案及每股股 利如下:
| 盈 | 餘 分 | 配 | 案 | 每股股利 (元) | ||||
|---|---|---|---|---|---|---|---|---|
| 法定盈餘公積 | \$11,545 | $\qquad \qquad$ | ||||||
| 現金股利 | 118,343 | 1.6 |
有關 104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尚待預計於 105年6月3日召開之 股東常會決議。
(四) 其他權益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年初餘額 | \$27,605 | 4,001 |
|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 ||
| 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 9,154) | 28,439 |
| 相關所得稅 | 1,556 | 4,835) |
| 年底餘額 | - 20,007 | 27,605 |
(五) 非控制權益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年初餘額 | \$602,025 | \$480,793 |
|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份額 | ||
| 本期淨利 | 48,534 | 15,442 |
| 現金股利 | 2,304) | |
| 取得子公司股權價格與 | ||
| 帳面價值差額 | 18,849) | 14,109 |
|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 | ||
| 動 | 99,595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 ||
| 换算之兌換差額 | 3,386) | 4,001 |
| 處分子公司 | 9,105) | |
| 庫藏股 | 11,915) | |
| 年底餘額 | \$616,915 | \$602,025 |
(六) 庫藏股
本公司於 103年11月11日投資天弘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 率46.89%,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故本公司將天弘化學股份有限公 司持有本公司之股票重分類為庫藏股。
二三、收入
本公司於本期所產生收入之分析如下: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商品銷售收入 | \$3.905.992 | 5 7 967 770 |
二四、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係包含以下項目:
(一)其他收入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倉儲管理收入 | \$48,024 | \$43,180 |
| 租金收入 | 6,356 | 6,383 |
| 利息收入 | 1,253 | 1,771 |
| 其他收入 | 8,890 | 285 |
| 64,523 | \$ 51,619 |
(二)其他利益及損失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 | ||
| 失)利益 | (\$ 724) |
\$65,903 |
| 減損損失 | 89,425) | |
| 投資利益 | 5,962 | |
| 減損迴轉利益 | 2,178 | |
| 處分投資損失 | 4,081) | |
|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損 | ||
| 失)利益 | 5,361) | 5,666 |
| 淨外幣兌換 (損失)利益 | 5,918) | 7,385 |
| 股利收入 | 4,479 | |
| 什項支出 | 36,043) | 633 |
| 43,987 S |
5,359 \$ |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損益係因可轉換公司債之轉換選擇權評 價而產生。
(三) 財務成本
| 104年度 | $103$ 年度 | |
|---|---|---|
| 銀行借款利息 | $($ \$ 21,745) | $($ \$ 8,052) |
| 可轉換公司債利息 | 5,722) | 5,219) |
| $-27,467$ | (\$13,271) |
(四)廉價購買利益一取得關聯企業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廉價購買利益一取得關聯企 | ||
| 業 | $\overline{\phantom{a}}$ | \$139,308 |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47,073 | \$108,029 |
| 預付租賃款 | 509 | 365 |
| 無形資產 | 456 | 469 |
| 其他流動資產 | 8,409 | 1,825 |
| 計 合 |
\$156,447 | \$110,688 |
|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 ||
| 營業成本 | \$137,927 | \$97,369 |
| 營業費用 | 9,146 | 10,660 |
| \$147,073 | \$108,029 | |
|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 ||
| 營業成本 | \$ 5,905 |
\$ 1,021 |
| 管理費用 | 3,469 | 1,638 |
| 9,374 | \$ 2,659 |
(六)員工福利費用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退職後福利 (附註二一) | ||
| 確定提撥計畫 | \$ 8,728 |
\$ 5,540 |
| 確定福利計畫 | 1,423 | 1,703 |
| 其他員工福利 | 211,112 | 183,837 |
| \$221,263 | \$191,080 | |
| 依功能別彙總 | ||
| 營業成本 | \$145,318 | \$125,555 |
| 營業費用 | 75,945 | 65,525 |
| \$191,080 |
依現行章程規定,本公司係以當年度稅後可分配盈餘分別以不 低於 1.5%及不高於 5%分派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103年度係按 1.5%估列員工紅利 3,500 仟元。
依104年5月修正後公司法及105年3月經董事會擬議之修正 章程,本公司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監酬勞前之稅前利益分 別以不低於1.5%及不高於5%提撥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104年度 估列員工酬勞 3,000 仟元, 係按前述稅前利益之 1.5%估列,該等金 額於105年3月4日董事會決議以現金配發,尚待預計於105年6 月3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修正章程後,報告股東會。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前經董事會決議之發放金額有重 大變動時,該變動調整原提列年度費用,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 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 入帳。
本公司於104年6月9日及103年6月23日舉行股東常會,分 別決議通過103及102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現金紅利股票紅利現金紅利股票紅利 | ||||||||||||
| 員工紅利 | 3,500 | 600 | $\overline{\phantom{a}}$ | |||||||||
| 董監事酬勞 | $\overline{\phantom{a}}$ | $\blacksquare$ |
104年6月9日及103年6月23日股東常會決議配發之員工紅 利及董監事酬勞,以及合併財務報告認列之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 金額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員 | 工紅利董監事酬勞員工紅利董監事酬勞 | ||||||||
| 股東會決議配發金 | |||||||||
| 額 | S | 3,500 | 600 | ||||||
| 各年度財務報表認 | |||||||||
| 列金額 | 3,500 | 300 |
上述差異調整為103年度之損益。
有關本公司 105 董事會決議之員工酬勞及董監酬資訊,及 104 與 103 年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 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七)外幣兌換損益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外幣兌換利益總額 | \$40,430 | \$21,588 |
| 外幣兌換損失總額 | 46,348) | 14,203) |
| 净損益 | _5,918 `\$ |
7,385 |
二五、繼續營業單位所得稅
$\mathcal{L}^{\text{max}}$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 | ||
| 當期產生者 | \$35,800 | \$30,550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13,066 | 812 |
| 以前年度調整 | 4,383 | 491 |
| 遞延所得稅 | ||
| 當期產生者 | 2,347 | 17,751)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55,596 | \$ 14,102 |
會計所得與當期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 \$219,580 | \$224,209 | ||
| 税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 | ||||
| 所得稅費用 | \$37,328 | \$38,116 | ||
|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 | 362 | 765 | ||
| 國內轉投資收益免稅 | 20,378) | 27,544) | ||
| 免稅所得 | 1,148) |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13,066 | 812 | ||
| 未認列之暫時性差異 | 16,364 | |||
| 合併個體適用不同稅率之影 | ||||
| 響數 | 1,781 | 279 | ||
|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費用 | ||||
| 於本年度之調整 | 4,966 | 491 | ||
| 其 他 |
3,255 | 1,183 |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55,596 | 14,102 S. |
合併公司適用中華民國所得稅法之個體所適用之稅率為 17%; 中國地區子公司所適用之稅率為 25%;其他轄區所產生之稅額係依 各相關轄區適用之稅率計算。
由於 105年度股東會盈餘分配情形尚具不確定性,故104年度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之潛在所得稅後果尚無法可靠決定。
(二)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之換算 |
2,250 S. |
5,654 ) ΄\$ |
| (三)本期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 ||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本期所得稅資產 應收退稅款 |
\$12,821 | |
| 本期所得税負債 應付所得稅 |
33,640 \$ |
17,796 |
(四)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104年度
| 年 | 額 餘 初 |
認列於損益 | 綜 合 |
認列於其他 權 益 |
年 | 餘 底 額 |
||
|---|---|---|---|---|---|---|---|---|
| 得 資 產 遞 所 稅 延 |
||||||||
| 暫時性差異 | ||||||||
| 金融負債評價損益 | (\$ | 963) | (\$ | 52) | \$ | (\$ | 1,015) | |
| 存貨跌價損失 | 7,797 | 7,797 | ||||||
| 未實現營業毛利 | 740 | 111 | 851 | |||||
| 兌換損益 | 570) | 283) | 853) | |||||
| 賠償損失 | 155 | 9) | 146 | |||||
| 未實際提撥退休金 | 10,450 | 434) | 10,016 | |||||
| 減損損失 | 15,572 | 3,577) | 11,995 | |||||
| 備抵呆帳 | 1,303 | 21 | 1,324 | |||||
| £ | 34,484 | \$ | 4,223 | \$ | 30,261 | |||
| 得 債 遞 負 所 稅 延 |
||||||||
| 權益法之投資收益 | (\$ | 4,005) | \$ | 1,876 | \$ | (\$ | 2,129)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 ||||||||
| 算之兌換差額 | 9,921) | 2,250 | 7,671) | |||||
| $\mathfrak{D}$ | 13,926) | $\overline{\mathbb{F}}$ | 1,876 | \$ | 2,250 | \$ | $9,800$ ) |
103年度
| 認 | 列於其他 | |||||||
|---|---|---|---|---|---|---|---|---|
| 年 | 餘 額 初 |
認列於損益 | 綜 合 |
權 益 |
年 | 底 餘 額 |
||
| 遞 得 資 所 延 稅 產 |
||||||||
| 暫時性差異 | ||||||||
| 金融負債評價損益 | $($ \$ | 768) | (\$ | 195) | \$ | ΄\$ | 963) | |
| 存貨跌價損失 | 4,206 | 3,591 | 7,797 | |||||
| 未實現營業毛利 | 546 | 194 | 740 | |||||
| 兌換損益 | 62) | 508) | 570) | |||||
| 賠償損失 | 93 | 62 | 155 | |||||
| 備抵報廢資產損失 | 795 | 795) | ||||||
| 未實際提撥退休金 | 8,190 | 2,260 | 10,450 | |||||
| 減損損失 | 15,572 | 15,572 | ||||||
| 備抵呆帳 | 1,303 | 1,303 | ||||||
| \$ | 13,000 | 21,484 | \$ | 34,484 | ||||
| 遞 得 延 ŕή |
||||||||
| 負 債 稅 權益法之投資收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
′\$ | 7,738) | \$ | 3,733 | \$ | $\mathfrak{g}$ | 4,005) | |
| 算之兒換差額 | S | 4,267) 12,005 ' |
S | 3,733 | $\mathfrak{D}$ | 5,654) 5,654) |
S | 9,921) 13,926) |
(五) 未使用免税相關資訊
本公司新增投資擴展計畫,自104年1月1日起適用5年免徵 營利事業所得稅。
| 壿 | 間 | |||||
|---|---|---|---|---|---|---|
| 18 化學材料製造業、19 化學產品製造業 | 104 年至 108 年 | |||||
| 之投資計畫 |
(六)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未分配盈餘 86年度以前 87年度以後 |
4,375 \$ 459,990 \$464,365 |
\$ 4,375 436,462 \$440,837 |
|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51,750 | \$52,782 |
| 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 104年度 (預計) 9.38% |
103年度 (實際) 12.20% |
(七)所得税核定情形
本公司及天弘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截至 102年度以前之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另恆誼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截至101年度以前之申報案件業經 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二六、每股盈餘
單位:每股元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基本每股盈餘 | 3.62 | |
| 稀釋每股盈餘 | 1.58 |
用以計算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本年度淨利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淨利 | \$115,450 | \$194,665 |
|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淨利 | \$115,450 | \$194,665 |
|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可轉換公司債稅後利息 | 4,749 | 4,332 |
|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淨利 | \$120,199 | \$198,997 |
| 股 數 |
單位:仟股 | |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 | ||
| 股加權平均股數 | 67,340 | 53,762 |
|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轉換公司債 | 8,603 | 17,881 |
| 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 | 98 | 98 |
|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 | ||
| 股加權平均股數 | 76,041 | 71,741 |
註: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已調整合併公司持有之庫藏股。
若合併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則計 算稀釋每股盈餘時,假設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 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
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發放股數前 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二七、企業合併
(一)收購子公司
具表決權之
| 所有權權益/ | ||||||||
|---|---|---|---|---|---|---|---|---|
| 主要營運活動 | 收 | 購 | 日 | 收購比例(%) | 移 | 轉 對 |
價 | |
| 天弘化學股份 | 草酸、有機、無 | 102年12月11日 | 3.32 | \$ | 8,324 | |||
| 有限公司 | 機酸及其鹽 | 103年08月01日 | 18.82 | 54,294 | ||||
| 類稀土族化 | 103年08月19日 | 11.88 | 31,880 | |||||
| 合物及其晶 | 103年11月11日 | 12.87 | 34,534 | |||||
| 體之製造及 | 46.89 | 129,032 | ||||||
| 銷售 |
本公司收購天弘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係為擴充對客戶服務的廣 度、進而提高競爭優勢及擴大營運規模。
(二)移轉對價
| 天 | ዳራ | 化 | 學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129,032 |
現 金
移轉對價除收購相關成本 129,032 仟元之外,並無當期之其他費 用產生。
(三)收購日取得之資產及承擔之負債
| 天 | ろム | 化 | 學 | |
|---|---|---|---|---|
| 股份有限公 | 司 | |||
| 流動資產 | \$224,930 | |||
| 長期投資 | 81,363 | |||
| 固定資產 | 458,252 | |||
| 其他資產 | 2,201 | |||
| 流動負債 | $105,000$ ) | |||
| 其他負債 | 71,087) | |||
| 非控制權益 | 316,046) | |||
| \$274,613 |
基於課稅目的,天弘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資產之課稅價值已依照 該等資產之市場價值重新決定。
企業合併交易中自天弘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所取得之應收票據及 帳款之公允價值分別為42,514仟元,其合約總額為42,514仟元,於 收購日預期無法回收之合約現金流量最佳估計為0仟元。
(四) 取得子公司之淨現金流出
| $103$ 年度 | |
|---|---|
| 現金支付之對價 | \$120,708 |
| 減:取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86,893 |
| \$33,815 |
(五)企業合併對經營成果之影響
自收購日起,來自被收購公司之經營成果如下:
營業收入
一天弘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36,545$ 本期淨損 一天弘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76,358)$
103年11~12月
二八、處分子公司
合併公司於 104年11月11日匯回 COREMAX MALAYSIA SDN. BHD.公司之股款。合併公司於104年11月11日完成清算,並對子公 司喪失控制。
(一)收取之對價
| COREMAX | |
|---|---|
| MALAYSIA | |
| SDN. BHD | |
| 總收取對價 | \$12,961 |
| (二)對喪失控制之資產及負債之分析 | |
| COREMAX | |
| MALAYSIA | |
| SDN. BHD | |
| 流動資產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3,663 |
| 其他流動資產 | 22 |
| 非流動資產 | |
| 存出保證金 | 1 |
| 流動負債 | |
| 應付款項 | 28) |
| 處分之淨資產 | 13,658 \$ |
| COREMAX | |
|---|---|
| MALAYSIA | |
| SDN. BHD | |
| 收取之對價 | \$12,961 |
| 處分之淨資產 | 13,658) |
| 子公司之淨資產及相關避險 | |
| 工具因喪失對子公司之控 | |
| 制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之 | |
| 累積兌換差額 | 3,384 ) |
| 處分損失 | $4,081$ ) ΄\$ |
| (四)處分子公司之淨現金流出 | |
| COREMAX | |
| MALAYSIA | |
| SDN. BHD | |
| 以現金及約當現金收取之對 | |
| 價 | \$12,961 |
| 減:處分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 |
| 餘額 | 22.773) |
二九、與非控制權益之權益交易
合併公司於 104 及 103 年未依持股比率認購恆誼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現金增資股數及購買原有股東之股數,致持股比例由50.91%上升至 74.14%及 74.14%上升至 80.18%。
$\left( \frac{$9,812}{ } \right)$
由於上述交易並未改變合併公司對該等子公司之控制,合併公司 係視為權益交易處理。
| 104 年度 | 103 年度 | |
|---|---|---|
| 給付之現金對價 | \$290,128 | \$276,096 |
| 子公司淨資產帳面金額按相對 | ||
| 權益變動計算應轉出非控制 | ||
| 權益之金額 | 308,977 | 261,987 |
| 權益交易差額 | (\$18,849) | \$14,109 |
| 權益交易差額調整科目 | ||
| 資本公積一實際取得或處分子 | ||
| 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 | ||
| 額 | \$18,849 | 14.109 |
三十、營業租賃協議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
截至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止,恆誼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因營 業租賃合約所收取認列為收入之租賃收取如下:
租金決定及 104年度 103年度 間付租方式 金 出 租 人 承 租 人 承 租 棵 的 租 賃 期 間 付 租 方 式
恆誼化工股份 有化科技股份 苗栗縣頭份鎮中華 97年1月~104年12月 每月支付租金 额金 額 $$4,754$ $$4.754$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路 440-1、440-2號 $400 \div \pi$ .
三一、資本風險管理
合併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集團內各企業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 提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
合併公司不須遵守其他外部資本規定。
合併公司主要管理階層定期檢視集團資本結構,其檢視內容包括 考量各類資本之成本及相關風險。合併公司依據主要管理階層之建 議,將藉由支付股利、發行新股、買回股份及發行新債或償付舊債等 方式平衡其整體資本結構。
- 三二、金融工具
- (一)公允價值資訊一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合併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之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以攤銷 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於財務報告中之帳面金額趨近 其公允價值。
- (二)公允價值資訊一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
- 公允價值層級
104年12月31日
| 篁 | 級 | 第 | 級 | 第 | 三 | 级 | 合 | 칽 |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國內未上市 (櫃) 有價證券 | |||||||||
| 一權益投資 | \$52.252 | 52,252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之金融資產 | |||||||||
| 持有供交易之非衍生金融 | |||||||||
| 資產 | 98ء |
(接次頁)
(承前頁)
| 第 | 级 | 第 二 级 | 第 | 三 | 级 | 合 | 計 |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負債 持有供交易之非衍生金融 負債 |
\$ | \$11,640 | \$11,640 | |||||||
| 103年12月31日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國內未上市 (櫃) 有價證券 |
第 | 級 | 第 | 级 | 第 | 三 | 級 | 合 | 計 | |
| 一權益投資 | ፍ | \$ | \$52,252 | \$52,252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持有供交易之非衍生金融 |
||||||||||
| 資產 | Æ. | 1.484 | 1.484 |
104及103年度無第1級與第2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之情 形。
2. 金融工具以第3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調節
104年度
| 備 供 |
出 | 售 | ||
|---|---|---|---|---|
| 資 全 融 產 |
權益工具投資 | 其 | 他 合 |
計 |
| 年初餘額 | 52,252 \$ |
\$ | 52,252 | |
| 認列於損益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
| 重分類 | ||||
| 購 買 |
||||
| 處分/結清 | ||||
| 年底餘額 | 52,25 |
103年度
| 備 | 供 | 出 | 售 | ||||||
|---|---|---|---|---|---|---|---|---|---|
| 金 | 融 | 資 | 產 | 權益工具投資 | 其 | 他 | 合 | 計 | |
| 年初餘額 | \$ | 52,252 | \$ | \$ | 52,252 | ||||
| 認列於損益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
| 重 分 |
頻 | ||||||||
| 購 | 買 | ||||||||
| 處分/結清 | |||||||||
| 年底餘額 | 52,252 | 52,252 |
- 第2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技術及輸入值
| 金融工具類別評價技術及輸入值 | |||||||
|---|---|---|---|---|---|---|---|
| 持有供交易之非衍生金融 | 認購權證係採用選擇權定價模式估算公允價 | ||||||
| 資產/負債 | 值。 |
- 第3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技術及輸入值 國內未上市(櫃)權益投資係使用資產淨值方式,另輔以 股利折現方式估算。
(三) 金融工具之種類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金融資產 | ||
| 放款及應收款 (註1) | \$ 973,079 |
S 771,649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52,252 | 52,252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持有供交易 | 288 | 1,484 |
| 金融負債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持有供交易 | 11,640 | |
|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註2) | 2,235,390 | 2,148,390 |
- 註1: 餘額係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及存出保證金等以攤銷後 成本衡量之放款及應收款。
- 註 2: 餘額係包含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及 應付公司債、長期借款及存入保證金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金融負債。
- (四)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合併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權益投資、應收帳款、應付帳款、 應付公司債及借款。合併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係為各業務單位提供 服 務 , 統 籌 協 調 進 入 國 內 與 國 際 金 融 市 場 操 作 , 藉 由 依 照 風 險 程 度 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合併公司營運有關之財 務風險。該等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包含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 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財務管理部門每季對合併公司之管理階層提出報告,監督風險 與落實政策。
- 市場風險
合併公司之營運活動使合併公司承擔之主要財務風險為外 幣匯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1))以及利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 $(2)$ ).
(1) 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從事外幣計價之銷貨與進貨交易,因而使合 併公司產生匯率變動暴險。合併公司之銷售額中約有 58% 非以發生交易集團個體之功能性貨幣計價,而成本金額中 約有 62%非以發生交易集團個體之功能性貨幣計價。合併 公司匯率暴險之管理係於政策許可之範圍內,採自然避險 法管理風險。
敏感度分析
合併公司主要受到美金匯率波動之影響。
下表詳細說明當新台幣(功能性貨幣)對各攸關外幣 之匯率增加及減少5%時,合併公司之敏感度分析。敏感度 分析僅包括流通在外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並將其期末之換 算以匯率變動5%予以調整。下表之正數係表示當新台幣相 對於各相關貨幣升值5%時,將使稅前淨利減少之金額;當 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外幣貶值5%時,其對稅前淨利之影響 將為同金額之負數。
| 影 | 響 | |||
|---|---|---|---|---|
| 104年度 | 03年度 | |||
| 損 | m | \$ 3,367 |
14,333' S. |
(2) 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資產及金 融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 ||
| 一金融資產 | 102,527 | 15,517 S |
| 一金融負債 | 590,543 | 189,829 |
|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 ||
| 一金融資產 | 360,309 | 309,523 |
| 一金融負債 | 1,388,386 | 1,661,964 |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非衍生工具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 率 暴 險 而 決 定 。 對 於 浮 動 利 率 負 倩 , 其 分 析 方 式 係 假 設 資 產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報導期間皆流通在外。 集團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 率增加或減少 10%,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 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減少 10%,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 情況下,合併公司104及103年度之稅前淨利將減少/增 加 2,166 仟元及 2,277 仟元。
-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集團財務損失 之風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合併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 義務及合併公司提供財務保證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 險主要係來自於合併資產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為減輕信用風險,合併公司管理階層指派專責團隊負責授 信額度之決定、授信核准及其他監控程序以確保逾期應收款項 之回收已採取適當行動。此外,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會逐 一複核應收款項之可回收金額以確保無法回收之應收款項已提 列 適 當 減 損 損 失 。 據 此 , 合 併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認 為 本 公 司 之 信 用 風險已顯著減少。
除了合併公司之主要客戶 CO及 CP外,合併公司並無對任 何單一交易對方或任何一組具相似特性之交易對方有重大的信 用暴险。因客户均為信譽卓著之廠商,故該信用風險係屬有限。 其他交易對方之信用風險集中情形均未超過總應收帳款之5%。 3. 流動性風險
銀行借款對合併公司而言係為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截至 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止,合併公司未動用之銀行融資額 度,請參閱下列(2)融資額度之說明。
(1) 非衍生性金融負債之流動性及利率風險表
非衍生金融負債剩餘合約到期分析係依合併公司最早 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按金融負債未折現現金流量 (包 含本金及估計利息)編製。因此,合併公司可被要求立即 還款之銀行借款,係列於下表最早之期間內,不考慮銀行 立即執行該權利之機率;其他非衍生金融負債到期分析係 依照約定之還款日編製。
104年12月31日
| 加權平均有效 $%$ ) 利率( |
要求即付或 短於 1 |
個月 | 1至3 | 個月 | 至 | 個 | Я 年 |
至 | 5 | 年 |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無附息負債 | \$ | SS | 153,238 | \$ | \$ | ||||||
| 其他應付款 (註) | 60.962 | ||||||||||
| 浮動利率工具 | 1.56 | 813.386 | 575,000 | ||||||||
| 固定利率工具 | 1.63 | 633,100 | |||||||||
| 214,200 | 813.386 | \$1,208,100 |
103年12月31日
| 加權平均有效 $\%$ 利率 |
要求即付或 個月 短於 1 |
個月 至 3 |
月 個 年 至 |
年 至 э |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無附息負債 | \$ $\tilde{\phantom{a}}$ |
178,719 SS. |
\$ | \$ | |
| 其他應付款 (註) | 79.205 | ||||
| 浮動利率工具 | 1.37 | - | $\bullet$ | 1,420,780 | 241.184 |
| 固定利率工具 | 1.64 | 197.900 | |||
| 197.900 | 257,924 | \$1.420.780 | 241.184 |
註:其他應付款金額中不包含應付薪資及獎金、應付員工 紅利及董監酬勞等。
(2) 融資額度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無擔保之銀行額度 | ||
| 一已動用金額 | 466,478 5 |
200,877 \$ |
| 一未動用金額 | 608,422 | 169,123 |
| \$1,074,900 | 370,000 | |
| 有擔保之銀行額度 | ||
| 一已動用金額 | 921,908 S |
\$1,460,987 |
| 一未動用金額 | 1,082,525 | 1,328,215 |
| \$2,004,433 | \$ 2,789,202 |
三三、關係人交易
本公司及子公司(係本公司之關係人)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 益及費損於合併時全數予以銷除,故未揭露於本附註。除已於其他附 註揭露外,合併公司與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 (一) 營業交易
-
- 營業收入
| 關 | ,,, | 朶見 | ΔL. | ||
|---|---|---|---|---|---|
| ж | か引え | 番事 | 註 | $\overline{\phantom{a}}$ |
- 應收關係人款項
| 關 | 係 | 蕦 | 別 | 104年12月31日 --------------------------------------- |
3年12月31日 |
|---|---|---|---|---|---|
| 其他關係人 | - |
註:伊藤忠商事株式會社為本公司之董事。
合併公司與關係人交易價格由雙方議定。
(二) 取得金融資產
103年度
關係人類別帳列項目交易股數交易標的取得價款 採權益法之 4,235 仟股 有價證券 \$148,225 其他關係人 投資
(三)其他關係人交易
租金收入:請參閱附註三十、營業租賃協議之說明。 股利收入:
| 股 | $\sim$ | |||
|---|---|---|---|---|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關聯企業 | $\overline{\phantom{a}}$ |
(四)對主要管理階層之獎酬
104 及 103 年度對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總額如下: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8,777 SS. |
\$7,406 |
| 退職後福利 | 239 | 229 |
| 9,016 | 7,635 |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績效 及市場趨勢決定。
三四、質抵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下列資產業經提供為向銀行借款之擔保品: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質押定存單(帳列無活絡市場之 |
\$1,196,874 | \$952,308 |
| 債務工具投資) | 100,000 | |
| \$1,296,874 | 952,308 |
三五、重大或有事項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除已於其他附註揭露者外,合併公司之重大承諾及或有事項如下:
- (一) 截至 104年及 103年 12月 31日止,康普公司對子公司 COREMAX (BVI) CORPORATION 向兆豐銀行申請融資額度分別為美金 3,000 仟元及 2,600 仟元 (分别折合新台幣 98,475 仟元及 82,290 仟元),-併負有連帶保證責任。
- (二)美琪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於100年7月因專利權侵權案對本公司訴 請求償新台幣 66,000 仟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 年息5%計算之利息,該案於101年7月經智慧財產法院民事判決美 琪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訴及其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然美琪瑪國
際股份有限公司於101年8月再提上訴,請求償新台幣40.000仟元 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本公 司於103年12月17日獲最高法院判決勝訴,三審定識。
- (三)寧波康普化工有限公司於100年5月與翔鷺石化(漳州)有限公司 簽訂鈷錳溴觸媒供應及殘渣液處理承包合約,合約期間為10年,到 期雙方無異議可自動延期3年。
- (四)合併公司未認列之合約承諾如下: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5,289 | \$220,775 |
- (五)康普公司發現現場員工涉嫌利用職務之便盜賣鎳粉之情事,經清查 結果,估計損失金額約為新台幣 33,000 仟元,並於104年10月主動 移交檢警偵辦,對於涉案員工之法律責任,循司法途徑提出民刑事 訴訟 程序,上述損失金額已全數帳列其他利益及捐失一什項支出項 下。
- (六) 截至104年12月31日止,康普公司對子公司恆誼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向彰化銀行申請融資額度為新台幣 500,000 仟元,康普公司一併負 有新台幣 295,000 仟元連帶保證責任。
- (七) 天弘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訴求為解散山東丰元天弘精細材料有限責任 公司,案件本身不涉及金額。目前情況山東丰元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與天弘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於105年1月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如 山東丰元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履行「股權轉讓協議」,則天弘化學股份 有限公司將獲得人民幣 2,400 萬元;約台幣 120,660 仟元股權轉讓 款,但需按照大陸法規支付稅費。由於「股權轉讓協議」尚未經過 審批,且存在山東丰元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單方面違約風險,因此, 能否通過該案順利收到股權轉讓款,尚存在很大之不確定性。
三六、重大期後事項
(一)康普公司及天弘公司為擴大營業規模,提升經營績效,擬與天弘公 司 進 行 策 略 聯 盟 、 業 務 合 作 , 以 強 化 雙 方 之 競 爭 力 , 雙 方 董 事 會 於 104年11月10日同意通過以康普公司普通股1股換發天弘公司普通 股 3.6 股。經雙方股份交換後,康普公司將持有天弘公司普通股 25,080 仟股,占天弘公司股權比例 100%。
本次股份交換將經主管機關核准後進行,股份交換基準日為105年1 月1日。
三七、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
以下資訊係按合併公司各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外幣彙總表達, 所揭露之匯率係指該等外幣換算至功能性貨幣之匯率。具重大影響之 外幣資產及負債如下:
104年12月31日
| 外 | 幣 | 匯 | 率 | 帳 | 面 | 金 | 額 | ||||
|---|---|---|---|---|---|---|---|---|---|---|---|
| 金 | 融 | 資 | 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 元 | \$ | 9,565 | 32.27 (美元:新台幣) | \$ | 308,654 | |||||
| 全 | 融 | 負 | 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 元 | 11,452 | 32.83 (美元:新台幣) | 375,991 | |||||||
| 103 年 12 月 31 日 | |||||||||||
| 外 | 幣 | 匯 | 率 | 帳 | 面 | 金 | 額 | ||||
| 全 | 融 | 資 | 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 元 | \$ | 8,694 | 30.98 (美元:新台幣) | \$269,324 | ||||||
| 金 | 融 | 負 | 債 |
貨幣性項目 美 17,841 31.16 (美元:新台幣) 元 555,979
合併公司於 104 及 103 年度外幣兌換損益已實現及未實現分別為 (5,918) 仟元及 7,385 仟元, 由於外幣交易及集團個體之功能性貨幣種類 繁多,故無法按各重大影響之外幣別揭露兌換捐益。
三八、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及(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資金貸與他人:附表一。
-
為他人背書保證:附表二。
-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附表三。
-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 本額 20%以上:附表四。
-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3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3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 上:附表五。
-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
-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附註七。
-
- 其他: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 形及金額:附表八。
-
- 被投資公司資訊:附表六。
- (三) 大陸投資資訊:
-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 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本期損益及認列之投資損益、期 末投資帳面金額、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附 表七。
-
-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 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附表七。
- (1)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 (2)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 (3) 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
- (4)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
- (5)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 額。
- (6) 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 務之提供或收受等。
三九、部門資訊
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及評量部門績效,著重於每一交 付或提供之產品或勞務之種類。合併公司之應報導部門如下:
(一)部門收入與營運結果
合併公司繼續營業單位之收入與營運結果依應報導部門分析如 $F:$
| 電 ヵ 動 池 |
|||||||
|---|---|---|---|---|---|---|---|
| 氧化觸媒部門 | 先進材料部門 | 料 材 部 門 |
化學肥料部門 | 化工原料部門 | 其 他部門 |
合 計 |
|
| 104年度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
\$639,578 | ||||||
| 部門間收入 | 64,590 | \$171,222 | \$1,260,950 | \$919,002 | 450,341 \$ |
\$464,899 329,612 |
\$3,905,992 |
| 部門收入 | \$704.168 | \$171,222 | \$1,260,950 | \$919,002 | 467 \$450,808 |
\$794.511 | 394,669 4,300,661 |
| 內部沖銷 | 394,669) | ||||||
| 合併收入 | \$3,905,992 | ||||||
| 部門損益 | 59.492 | 2,292 \$_ |
11,844 $^{\circ}$ |
18,959 $\mathfrak{s}_-$ |
\$44,593 | 89,331 \$_ |
\$226,511 |
| 廉價購買利益一取得 關聯企業 |
|||||||
| 其他收入 | 64,523 | ||||||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43,987) | ||||||
| 財務成本 | 27,467)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 | |||||||
| 聯企業及合資損益 | |||||||
| 之份額 | |||||||
| 稅前淨利 | \$219,580 | ||||||
| 103年度 | |||||||
|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 \$713,728 | \$ 238,000 | \$699,480 | \$856,532 | \$206,813 | \$253.226 | \$2,967,779 |
| 部門間收入 | 26.811 | $\blacksquare$ | 196,369 | 223,180 | |||
| 部門收入 | \$ 740.539 |
\$238,000 | \$699,480 | \$856.532 | \$206.813 | \$449,595 | 3,190,959 |
| 內部沖銷 | 223,180) | ||||||
| 合併收入 | \$2,967,779 | ||||||
| 部門損益 | 73,273 \$ |
2,046 \$_ |
( 5 19.423) | $\mathbf{C}$ 62,342) |
30.346 \$ |
21,739 \$_ |
\$ 45,639 |
| 廉價購買利益一取得 | |||||||
| 關聯企業 其他收入 |
139,308 | ||||||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51,619 5,359) |
||||||
| 財務成本 | 13,271)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 | |||||||
| 聯企業及合資損益 | |||||||
| 之份額 | 6.273 | ||||||
| 税前淨利 | \$224,209 |
部門利益係指各個部門所賺取之利潤,不包含其他收入、其他 利益及損失、財務成本以及所得稅費用。此衡量金額係提供予主要 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予部門及評量其績效。
(二)部門資產及負債
合併公司報導部門資產為各部門共用及部門負債為各部門共同 承擔,故各營運部門資產為合併公司之總資產及總負債。
(三) 主要產品及勞務之收入
合併公司繼續營業單位之主要產品及勞務之收入分析如下: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氧化觸媒 | 639,578 \$ |
713,728 \$ |
| 先進材料 | 171,222 | 238,000 |
| 動力電池材料 | 1,260,950 | 699,480 |
| 化學肥料 | 919,002 | 856,532 |
| 化工原料 | 450,341 | 206,813 |
| 其 他 |
464,899 | 253,226 |
| \$3,905,992 | \$2,967,779 |
(四) 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主要於三個地區營運一台灣、中國與泰國。
合併公司來自外部客戶之繼續營業單位收入依營運地點區分與 非流動資產按資產所在地區分之資訊列示如下:
| 來 自 |
部 外 |
客 | б 之 |
收 | 非 | 流 | 動 | 資 | 產 | ||
|---|---|---|---|---|---|---|---|---|---|---|---|
| 104年度 | 103年度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승 | 灣 | \$3,417,607 | \$2,497,876 | \$2,585,810 | \$2,425,430 | ||||||
| Ф | 國 | 440.607 | 417.923 | 261,988 | 270,116 | ||||||
| 馬來西亞 | |||||||||||
| 泰 | 國 | 47.778 | 51.980 | 33,442 | 39,028 | ||||||
| \$ 3,905,992 | 2,967,779 | 2,881,240 | 2,734,574 |
非流動資產係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預付設備款 及長期預付租賃款,不包括金融工具、遞延所得稅資產及存出保證 金。
(五) 主要客户資訊
104 及 103 年度動力電池材料之收入金額分別為 1,260,950 仟元 及 699,480 仟元,其中分别以 651,164 仟元及 302,565 仟元來自合併 公司之最大客户。
單位:新台幣仟元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資金貸與他人
附表一
| 碟 ईव्य |
锁 $\mathbf{I}$ ≝ |
\$122,326 | 122,326 | 122,326 | 48,704 | 26,733 | ||||||
|---|---|---|---|---|---|---|---|---|---|---|---|---|
| 셲 | 씼 資總 |
|||||||||||
| $\overline{\mathbf{I}}$ | 81,551 | 31,551 | 32,469 | 17,822 | ||||||||
| 씳 | \$01,551 | |||||||||||
| 品對個別對象 估質金貸與限額 塭 |
||||||||||||
| 保 | 稱懷 | €Ĥ | ||||||||||
| 桅 | 韻名 | |||||||||||
| 氡 術 |
≰ | |||||||||||
| 列帳 | G. | |||||||||||
| 提呆 金因 |
||||||||||||
| $\frac{1}{2}$ 溂 |
融原 | 答運資金 週轉 |
食物 ₩, : Saa |
剪型 | 仙仙 恻 枷 |
尊恩 | 倒霉 ₩ 摦 |
調整 | 金管 뻱 zha |
常岡 | ||
| 往 | 來 颕 |
|||||||||||
| 稀 | G, | |||||||||||
| 業金 噩 $\left\langle \mathbf{0}_{\mathbf{E}}^{\mathbf{G}}\right\rangle$ |
||||||||||||
| ₩ 利 |
$0\% - 4\%$ | $4\% - 5\%$ | 4% | 4% | $4\%$ | |||||||
| 際額 쉒 |
26,260 | 800) | 26,260 | 800 | 32,825 | 1,000 | 16,682 | 11,627 | ||||
| $\star$ | 4,000) (人民幣 3,300) | 3,000) (人民幣 2,300) | ||||||||||
| 實動 霸 |
e. | "(美金 | 800) (美金 | 1,000) (美金 | ||||||||
| 稌 | 32,825 | 26,260 | 32,825 | 10,220 | 5,165 | |||||||
| $\star$ | $\ddot{\bm{\theta}}$ | (人民幣 4,000) (人民幣 | (人民幣 3,000) (人民幣 | |||||||||
| " 堡 " | 32,870 | 1,000) (美金 | 26,296 | 800) (美金 | 32,870 | 1,000)(美金 | 20,669 | 15,502 | ||||
| 橡 1吨 1吨 |
||||||||||||
| (美金 | (美金 | (美金 | ||||||||||
| 象往來科目最 | 其他應收款 | |||||||||||
| 。 對 |
(THAILAND) | |||||||||||
| 编號 貸出資金之公司 貸 與 | 1 COREMAX (BVI) COREMAX | CO., LTD. | COREMAX (BVI) 事波康普化工有限 英他應收款 | 公司 | COREMAX (BVI) 康普 (漳州) 化工 其他應收款 | 有限公司 | 康普 (漳州) 化工 其他應收款 | 有限公司 | 康普(漳州)化工 其他應收款 | 有限公司 | ||
| CORPORATION | CORPORATION | CORPORATION | 寧波康普化工有限 | 公司 | 3 抹海康普化工有限 | 公司 | ||||||
| $\mathbf{\hat{z}}$ |
註一:個別對象貸放資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的百分之二十。
註二:貸放資金總限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的百分之三十。
$-73-$
單位:新台幣仟元
民國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為他人背書保證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附表二
| 陸書證 大背 對區 屬地保 |
Кσ | Кр | |||||
|---|---|---|---|---|---|---|---|
| 司司證 十字書 十字書 |
Кρ | Кр | |||||
| 周對背司 公公保 母子書 屬對背 |
∕⊭ه | 呗 | |||||
| 高一 最二 證註 物除 額( |
\$ 862,485 | 862,485 | |||||
| 累计背普保链 R)金额佔最近期背{ 原財務報表净值限象 |
5.85% | 17.81% | |||||
| 之類 糖除心 糖金鱼 產保 |
|||||||
| 財書 以背 |
|||||||
| 颍 俐 $\star$ 動 |
85,345 | 295,000 | |||||
| 延 $\parallel$ |
G | ||||||
| 書額 背餘 |
98,475 | 300,000 | |||||
| 末證 睘 保 |
s, | ||||||
| 砸 赢 徐 最新 保 葲 |
610 8 |
80 ន្ល |
|||||
| 4p 本背 |
G) | ||||||
| 背額 業限 Í 숵 ฝ $\mathbf{I}$ 쎪 單 保 |
\$ 344,994 | 344,994 | |||||
| 象 | 對書、 係 |
100% | $\overline{r}$ | .18% | $\frac{1}{2}$ | ||
| 封 | 有 | $\mathbf{N}$ | 股權 公司 |
80.1 | 股權之 公司 |
||
| sid 110 |
霊 維 |
$\frac{44}{15}$ | 持有 | ||||
| 宋 榊 |
乡 | CORPORATION | |||||
| 쮺 | 冚 | COREMAX (BVI) | 普材料料 恆誼化工股份有限 技股份有 公司 |
||||
| 莢 | |||||||
| 有 伶 |
$\overline{\mathfrak{m}}$ | ||||||
| · 曹保證者 司名稱公 |
普拉科科 | 股 技 |
限公 | 司 限公 |
|||
| 背公 | 康 | 康 | |||||
| 翡 编 |
c | ||||||
註一:係不超過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核閱/查核財務報表所載淨值之百分之二十。
註二:背書保證最高限額係不超過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核閱/查核財務報表所載淨值之百分之五十。
$\ddot{\phantom{a}}$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仟單位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明细表
$\qquad \qquad \ \ \, \overline{\qquad \qquad }$
民國 104年12月31
| 씼 稚 |
$\overline{\phantom{a}}$ | $\overline{\phantom{a}}$ $\overline{\phantom{a}}$ |
$\mathsf{I}$ | $\mathbf{I}$ | $\overline{\phantom{a}}$ | $\overline{\phantom{a}}$ | 〔拦二〕 | l | . 1# 一 |
$\overline{\phantom{a}}$ | l | ||
|---|---|---|---|---|---|---|---|---|---|---|---|---|---|
| 末 | 股權淨值 修 $\dot{+}$ |
\$407,754 | 274,003 1,154,787 |
\$1.836.544 | 89,109 s, |
162,347 | 121,341 | 25,608 | 52,252 | 37,773 | 12,739 | 18,948 | |
| (8) 額持股比率 |
100 | 80.18 46.89 |
$\overline{5}$ | 100 | 70.06 | 100 | 4.92 | $\frac{100}{20}$ | 40.35 | 6.85 | 11.15 | ||
| 쉒 唱 數帳 |
\$407,754 | 274,003 1,154,787 |
\$1,836.544 | 89,109 ↔ |
162,347 | 121,341 | 25,608 | 52,252 | 37,773 | 12,739 | 18,948 | ||
| 期 | 股 | 8,871 | 31,913 11,761 |
$(\frac{1}{6} - \frac{1}{2})$ | $(\pm -)$ | (註一) | R | 2,874 | $\frac{1}{45}$ | $\begin{pmatrix} 1 \ 1 \ 1 \ 1 \end{pmatrix}$ | $(1 + 1)$ | $(11 - 1)$ | |
| m 科 冢 |
採權益法投資 | 之被投資採權益法投資 採權益法投資 |
採權益法投資 | 採權益法投資 | 採權益法投資 | 採權益法投資 | 虛 備供出售之金 資產一非流動 |
採權益法投資 | 採權益法投資 | 之被投資採權益法投資 | |||
| 保帳 一般 けいきょう かいきょう かいしょう かいしょう かいしょう こうしょう こうしゃく こうしゃく こうしゃ 證券種類及名稱與有價證券發行人 |
本公司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 | 本公司持有 80.18%股權之子公司 本公司持有 46.89%股權 公司 |
本公司持有100%股權之孫公司 | 本公司持有100%股權之孫公司 | 本公司持有70.06%股權之孫公司 | 本公司持有100%股權之孫公司 | $\mathbf{I}$ | 本公司持有100%股權之孫公司 | 山東丰元天弘精細材料有限本公司持有40.35%股權之孫公司 | 寧波康普化工有限公司 康普(漳州)化工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 6.85%股摧之被投资公 採摧益法投资 陑 |
本公司持有 11.15%股權 呵 소 |
||
| 懷 司有 |
CORPORATION 峠 褽 |
俪 天弘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恆誼化工股份有限公 |
帐 尝 |
珠海康普化工有限公司 | 寧波康普化工有限公司 | 康普(漳州)化工有限公司 | COREMAX (THAILAND) CO., LTD |
恆誼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有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天弘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天江材料有限公司 | 責任公司 | 珠海康普化工有限公司 康普(漳州)化工有限公司 | ||
| ∢ $\overline{\mathsf{N}}$ 有 持 |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COREMAX(BVI) lip, $\breve{\mathcal{L}}$ |
CORPORATION COREMAX (BVI) |
2 | 2 |
註一:係有限公司故無股數。
註二:係依該公司自行結算財務報表計算。
註三;本公司於 103年11月取得天弘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力時,山東丰元天弘精细材料有限責任公司因無法提供其財務報表,故將天弘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對其採用權 $\ddot{\phantom{a}}$ 益法之投資餘額73,877仟元,視為0仟元
註四:投資子公司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表六及七。
$-75-$
附表三
單位:除另註明外,
附表四
$\ddot{\phantom{a}}$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3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末 | 頷 | 807,044 | |||
|---|---|---|---|---|---|
| 金斯 | 31,913 | ||||
| 出期 | 益服 | ||||
| 分損 | |||||
| 嫂本 | я | ||||
| 食 | |||||
| 唱 | |||||
| 衡帳 | |||||
| 製幣 | |||||
| 大食 | 鎮風 | ||||
| \$290,128 | |||||
| 载金 | |||||
| 1006 | |||||
| 眦 Ą, |
戝 | ||||
| 16,91 | |||||
| $\triangleq$ 嵙 |
|||||
| 22,242 | |||||
| Ą | 吸 | ||||
| el. | 将 | 股 | $\rightsquigarrow$ | ||
| 秲 16, |
ಸ್ $\alpha$ |
$z +$ | |||
| ∢ | 8 | 塍 | 陑 | ||
| 霊 嚇 |
杏 |
||||
| 荪 | 嵔 | ID | |||
| 易 | $\frac{1}{2}$ | 亽 颩 |
|||
| ₩ | 獳 iaj |
有 | |||
| m | 袃 | ||||
| 科 | N 长 |
||||
| 쎠 | |||||
| 冡 | 樺 | 用資 | |||
| 舉 拳稱 |
张 | ||||
| 總 | $\mathcal{A}$ | 帐 | |||
| 宾 | 砹 颠 |
||||
| 有種 | 毁 | ||||
| 112 | 技 | ৱ | |||
| 亽 | # ≢ |
堅 有 |
|||
| N 檩 |
普波 股份 |
||||
| , 候 |
康 | 俪 |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 1 德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五
$\hat{\boldsymbol{\beta}}$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 푬 | ||
|---|---|---|
| 栽 氅 $\cdot$ ₩ |
售 救车 佔總應收 (付) 帳 犊 |
$rac{4}{100}$ |
| 峠 $\overline{a}$ ŧ |
$\rightarrow$ 额票 |
32,574 |
| 收 憾 同因 |
畲 | ୫ |
| Æ 易原 ₩ 般及 |
雲 信 |
|
| $\overline{1}$ 與形 # |
價接 | |
| 條情 易 |
G) | |
| 交 形 |
計量 雲 信 一般 |
$90 \times 120 \times$ 月结 |
| 韭 | 舜 第 싶 遭々 鬱 42 بعب |
3.91% |
| 导 | 扇 | '53.096 |
| 俐 ęц. |
69 | |
| 舞 | ùк, 褾 |
|
| ₩ | 씑 É 霊 |
權之孫 ġ ð 有 持 ፍፖ 俪 ∢ 亽 ₩ |
| 簿 ą eĶ 莉 螎 $\frac{1}{2}$ |
E 化工有 # 峵 l. ∢ 涎 觯. |
|
| $\overline{w}$ ∢ ∛ े वै 獄 J 뿨 |
有 股份 ₩ क् 林村 厛 ৰ ë 웨 傸 |
$\frac{1}{2}$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 댧 | ||
|---|---|---|
| ╔ | 撇 | |
| 4 | 霊 | ◫ |
| ۴Ļ | 冪 | 57 |
| ≪ | 肿 | œ |
| m, | $\ddot{\cdot}$ | $^{12}$ |
| 么 | 볩 | |
| 벋 | ⊉ | NН |
| 有 | 栴 | ◫ |
| ۳ | ||
| 소 | 笨 | ᇤ |
| 떪 | ↤ | |
| ≭ | 津 | |
| 实 | 49 | 싸 |
| 厛 | క | |
| 荜 | Ĥ | |
| ∗ | 4 | 關 |
| 神 | 物 | |
| 镲 | 壑 | uζ |
| 遨 |
附表六
| ₩ 额期 |
数比率 (%)帳 毁 $\overline{\ast}$ |
8,871 | 31,913 | 11,761 | 一拱 | $(it-1)$ | R | $(\pm -)$ | (#一) | $(\pm -)$ | ||||||||||||||
|---|---|---|---|---|---|---|---|---|---|---|---|---|---|---|---|---|---|---|---|---|---|---|---|---|
| 쉐 摦 坟 尖 |
雲 长 芸 冥 |
$\frac{\frac{10}{277,708}}{277,708}$ 49 277,708 g, |
533,566 823,694 |
16,359 1 |
129,032 129,032 |
38,775 38,775 |
98,482 98,482 |
67,047 67,047 |
130,152 130,152 |
43,947 43,947 |
73,877 73,877 |
|||||||||||||
| 떠 长 m |
₹ | 之務溶 | 鹽晶 | 廢及 | N | $\pmb{\cdot}$ 物 |
f | 垫 $\cdot$ |
$\overline{t}$ | 궥 | 豃 | 嗢 | ||||||||||||
| 寰 鞦 潮 瞅 $\mathbf{H}$ |
投資公司 | 化學肥料、化工原料、有 | 削及污劑再生製造業務 肥料及有機質肥料等 製造、銷售,暨相關業 之進出口貿易與回收 |
醋酸钴、醋酸錳等觸媒化學 | 品之製造及銷售 | 草酸、有機、無機酸及其 類稀土族化合物及其 體之製造及銷售 |
氧化觸媒、碳酸鈉溶液、 | 水處理劑、廢氣吸收劑 结化合物等系列產品 |
生產及銷售 | 純對苯二甲酸氧化酶媒、碳 | 酸鈉溶液、磨水處理劑 廢氣吸收劑及結化合 |
純對苯二甲酸氧化觸媒、碳 系列產品製造、加工等 |
酸鈉溶液、廢水處理劑 | 廢氣吸收劑及結化合物 系列產品製造、加工等 |
純對苯二甲酸氧化觸媒、碳 | 酸鈉溶液、磨水處理劑 廢氣吸收劑及鈷化合 |
系列產品製造、加工、 | 發等、失效氧化觸媒再 | 處理 | 草酸、有機、無機酸及其鹽 類稀土族化合物及其晶 |
類稀土族化合物及其 | 草酸、有機、無機酸及其 體之製造及銷售 |
類稀土族化合物及其 體之製造及銷售 |
|
| 삠 뀢 44 匠 莲 46 10 亽 ķв, 殶 坡 Ħ |
英屬維京 群島 CORPORATION 普材料料技股份有COREMAX (BVI) 限公司 |
製 40 恆誼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馬來西亞 COREMAX MALAYSIA |
SDN. BHD | 寒 40 天弘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大陸珠海 珠海康普化工有限公司 |
大陸寧波 寧波康普化工有限公司 |
圝 喍 COREMAX |
(THAILAND) CO., LTD. |
康普 (漳州) 化工有限公司 大陸漳州 | 大陸江西 天弘化學股份有限公 江西天江材料有限公司 司 |
山東丰元天弘精细材料有大陸山東 | 限責任公司 |
註一:係有限公司故無股數。
註二:請多閱附表三中註三之說明。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
民國 104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美金仟元
(一) 大陸投資資訊
附表七
$\frac{1}{2}$
| 圏 煳 ປ 戎 |
$\pmb{\cdot}$ | ï | $\pmb{\cdot}$ | $\mathbf{I}$ | |
|---|---|---|---|---|---|
| $\overline{4}$ $\log$ |
$(\mathbb{1},\mathbb{2})$ | ||||
| 截至本期 琰 |
49 | ||||
| $\Box$ | |||||
| $\frac{1}{2}$ í |
|||||
| 投債 | 89,109 | 162,347 | 121,341 | 37,773 | $(\sharp \Xi)$ |
| 未面 | |||||
| 旱 | €Ģ | ||||
| 益帳 列 |
|||||
| 認利 | $\sqrt{29}$ | 115) 3,625 |
$6,587$ ) (203) |
650) | |
| 期資 | $(\mathbb{1})$ | ||||
| 要 第4 |
集金 | 美全 | |||
| $\frac{1}{\sqrt{2}}$ 投 |
|||||
| 100% | 100% | 88.06% | 46.89% | 40.35% | |
| 末 自本公司直接 累 積 或間接投資 金 额之持股比例 |
|||||
| ₭ | 1,150) $\frac{2}{38,775}$ |
2,470 81,240 |
4,200) 123,720 |
1,350) 43,947 |
73,877 2,280) |
| 41 等 삐 |
|||||
| 做 橐 猆 |
( ≸ ( ≸ |
(美金 | (美金 | (美金 | (美金 |
| 额本 台投 回 |
|||||
| 쉒 | ı | 定额 | |||
| $\frac{d\mu}{\mu}$ | 规限 | ||||
| 投 $\mathbf{E}$ |
|||||
| 燮 ¥ |
₩ | 伽伽 | |||
| Ŧ 塚 |
$\mathbf{I}$ | $\mathbf i$ | 審投 | ||
| 丑 | 投區 | ||||
| 圈 墂 |
郁地 | ||||
| ₩ 圜 |
₩ | 濟陸 | |||
| 氛 僵 $\overline{H}$ |
經大 | ||||
| 41 圈 票 |
38,775 1,150) |
2,470) 81,240 |
4,200) 123,720 |
1,350) 43,947 |
2,280) 73,877 |
| 投資 黎 写 40 |
會觀 | ||||
| 本自累 本自累 |
9 4 4 4 |
(美金 | (美金 | (美金 | (美金 |
| स्त्र | 榊 蝌 | ||||
| 由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 司 (COREMAX (BVI) CORPORATION) 投 |
司 (COREMAX (BVI) 經由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 CORPORATION) 投 |
經由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 司 (COREMAX (BVI) CORPORATION) 投 |
天弘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投 | 天弘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投 | |
| $\frac{1}{2}$ | 投資 | ||||
| 資大陸公司 | 資大陸公司 | 資大陸公司 | 資大陸公司 | 資大陸公司 | |
| 伽 | 部投 | ||||
| 틦 | |||||
| 钢投 | 廣進 | ||||
| ₭ | 1,150) 38,775 |
3,000) 98,482 |
6,280) 185,654 |
1,350) 43,947 |
2,280) 73,877 |
| Ķе | $\left(1 + \frac{1}{2} + \frac{1}{2}\right)$ | $($ # $=$ | 出图 | ||
| 收 | (美金 ₩ |
化稠煤、碳酸钠 (美金 | (美金 | (美金 | (美金 圛 |
| 裝 w |
弐 | ||||
| Ķ | 溶液、廢水處理 氧化酶媒、碳酸鈉 及结化合物等 系列產品之生 |
純對苯二甲酸氧 溶液、磨水處理 劑、廢氣吸收劑 列產品製造、加 及钴化合物系 |
化酮媒、碳酸鈉 列產品製造、加 纯對苯二甲酸氧 溶液、廢水處理 及结化合物系 工、批發等、失 放氧化稠媒再 劑、廢氣吸收劑 |
酸及其鹽類稀 草酸、有機、無機 土族化合物及 其晶體之製造 |
酸及其鹽類稀 草酸、有機、無機 土族化合物及 其晶體之製造 40 |
| 無 $\frac{1}{2} \mu$ |
產及銷售 | É | |||
| 啉 | 计上 | 生處理 | 及销售 | 及销售 古凶 |
|
| łН 貢稱 |
贩 | ||||
| 珠海康普化工 | 事波康普化工 | 化工有限公 司 |
长 精细材料有 限责任公司 山東丰元天弘 |
||
| 大陸被投 公司名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漳州) | 江西天江村料 有限公司 |
票 墂 |
| 横横 | * | ||||
(接次頁)
$-79-$
投
\$502,372
(美金 15,800)
$(361,559$
( $($ $($ $($ $($ $($ $2, 450))$
\$1,034,982
(承前頁)
- 註一: 實收資本額新台幣 98,482 仟元(美金 3,000 仟元),包括本公司经由本公司之子公司 COREMAX (BVI) CORPORATION 匯出新台幣 81,240 仟元(美金 2,470 仟元),及 COREMAX (BVI) CORPORATION 盈餘直接匯出新台幣 17,242 仟元 (美金 530 仟元)。
- 註二: 實收資本新台幣 185,654 仟元(美金 6,280 仟元); 包括本公司經由本公司之子公司 COREMAX (BVI) CORPORATION 匯出新台幣 124,097 仟元(美金 4,200 仟元)及 COREMAX (BVI) CORPORATION 盈餘直接匯出新台幣 6,055 仟元( 美金 200 仟元 )及其他外部股束匯出新台幣 25,908 仟元( 美金 880 仟元 )及孫公司珠海康普化工有限公司匯出新台幣 20,720 仟元(美金700仟元)及寧波康普化工有限公司匯出新台幣 8,874仟元(美金300仟元)。
- 註三:請參閱附表三中註三之說明。
- (二)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
單位:新台幣仟元
| 뺴 | ||||||
|---|---|---|---|---|---|---|
| 現利 | ||||||
| ķ. | ||||||
| $\frac{1}{2}$ | မာ | |||||
| × S |
6.97% | 4.53% | 11.28% | |||
| 1书 唯 | ||||||
| 估總應收 (付) 額票據、帳款之 |
||||||
| 件應收(付)票據、帳款 | ||||||
| 32,574 | 21,172 | 52,716 | ||||
| 應收帳款\$ | 應付帳款 | 應收帳款 | 應收帳款 | |||
| Щ. | 昧 | 眯 | 眯 | |||
| 糊 | 堋 | 差 榊 |
懶 狮 |
|||
| 無願著 | 無願著 | 蠹 礁 |
臝 嵰 |
|||
| 惨 | 件與一般交易之比較餘 | |||||
| 德 | ||||||
| 4 | ₩ | |||||
| 梅村 | ||||||
| ₩ | 蟀 | U) | ||||
| 霞 | ||||||
| 8,825 仟元 | 56,907 仟元 | 49,283 仟元 | ||||
| \$ 153,096 仟元 | ||||||
| ⋬ 킑 |
||||||
| 攃 | پيو | 貨 | 貨 | 興 | ||
| 易 | 鬶 | 쁹 | 鄰 | 毒 | ||
| 係文 | 丽 | 帘 | 丽 | |||
| 稱本 公 司 與 關 係 人 之 關 | 保本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孫公 | 係本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孫公 | 保本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孫公 | Πğ | ||
| 之孫公 | ||||||
| Ŗ | ||||||
| $\overline{\overline{X}}$ | ||||||
| É | ||||||
| 事波康普化工有限公司 | 零波康普化工有限公司 | 珠海康普化工有限公司 | 康普(漳州)化工有限公司 係本公司直接或同接持有 88.06%股權 | |||
| 뚩 |
| 屶 | ||
|---|---|---|
| 宿 | 塩 | |
| ∢ | ≪ | |
| 卟 | 썬 | |
| 啖 | 蠕 | |
| 112 | ₩ | 地 |
| ৱ | 砯 | 卅 |
| ≝ | 恻 | ឌ |
| 42 | ¤⊀ | |
| 夳 | 适 | ಜ |
| 헢 | Ξ | 24 |
| ₩ | 惦 | 図 |
| 实 | 帐 | œζ |
| 丈 | 50 | |
| 圡 | 帘 | |
| 和 | 么 | |
| 嵌 | 4 | |
| 龄 | ||
| 附表入 | 呎 # ¥c 40 " 钱 Þ 뽜 |
||||||
|---|---|---|---|---|---|---|---|
| $104 + 5$ | |||||||
| ьß ₩ |
拱 | ↞ | 李 | ||||
| ţ 썳 蹇 |
簿 44 ≺ ag. кК 誤一 |
奢 ₩ # 蜗 45 |
$\frac{1}{2}$ $\overline{a}$ 雲 N -11 ≺ 易拉 似 興し 嚇 |
CD. ≉ |
冨 俐 |
# 堂 oB. ₩ |
越或率) ¥ 귚 -10 ∛ 鄠 恻 \$ $\sqrt{2}$ 如 佔總 |
| 0 | 康普材料料技股份有限公司 | lig" 寧波康普化工有限公 |
鎮貨收入 應收帳款 |
153.096 Ψþ |
雙方議價 | $\frac{9}{4}$ 비 꿟 |
|
| 32,574 | 依一般收款條件 | 1% | |||||
| ని | 依一般收款條件 | ||||||
| $\circ$ | 康普材料料技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康普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感收获 理解收入 增货快热 其他感收救 |
8,825 56,907 |
雙方議價 雙方議價 |
$1\%$ | |
| 21,712 | 依一般收款條件 | ||||||
| R, | 依一般收款條件 | ||||||
| $\circ$ |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COREMAX (THAILAND) CO., LTD. | 銷貨收入 | 63,089 | 雙方議價 | 2% | |
|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
32,195 $\tilde{c}$ |
依一般收款條件 依一般收款條件 |
1% | ||||
| $\circ$ | 康普材料料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康普(津州)化工有限公司 | 銷貨收入 | 49,283 | 雙方議價 | $1\%$ | |
| 52,716 | 依一般收款條件 | $1\%$ | |||||
|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銷貨收入 |
\$ | 依一般收款條件 | |||||
| $\circ$ |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恆誼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3,683 | ||||
| 追 货 租金支出 |
467 | : 安方试模 製分试模 製方试模 |
|||||
| 2,171 12,519 |
|||||||
| 製造費用 其他應收款 |
依一般收款條件 | ||||||
| 應付票據 | 2,910 | 依一般付款條件 | |||||
| 其他應付款 | 2,041 | 依一般付款條件 | |||||
| $\circ$ |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天弘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銷貨收入 | $\overline{z}$ | |||
| 劳務收入 | 1,594 | 雙方議償 雙方議償 |
|||||
| 相会収入 電費収入 其他収入 |
564 | ||||||
| 215 | |||||||
| 135 | 使變變變變 化方方方方方方方 化光线线线线线线线线线线线线线线线线线 | ||||||
| 水電費 | \$ | ||||||
| 粗金支出 | 169 | ||||||
| 製造費用 | 134 2,690 |
||||||
| 250 | 依一般收款條件 雙方議價 |
||||||
| 加 工 費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
$\Xi$ | 依一般收款條件 | |||||
| 其他應收款 應付票據 其他應付款 |
583 | 依一般收款條件 | |||||
| 265 | 依一般付款條件 | ||||||
| 231 | 依一般付款條件 | ||||||
| COREMAX (BVI) CORPORATION | 事被康替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應收款 | 26,260 | 依一般收款條件 | $\frac{5}{6}$ | ||
| COREMAX (BVI) CORPORATION | COREMAX (THAILAND) CO., LTD. | 其他應收款 | 26,260 | 依一般收款條件 | $\frac{56}{6}$ | ||
| $\begin{array}{c} 1 & 1 \ 1 & 1 \end{array}$ | COREMAX (BVI) CORPORATION | 康普(漳州)化工有限公司 李波康普化工有限公司 |
ოოოო | 其他應收款 | 32,825 | 依一般收款條件 | $\frac{5}{6}$ |
| 珠海康普化工有限公司 | 銷貨收入 | 13,819 | 雙方議價 | ||||
| 應付帳款 | 152 | 依一般收款條件 | |||||
| ₩ ᄴ |
3,120 | 雙方議價 | |||||
| $\sim$ | 珠海康普化工有限公司 | 康普(漳州)化工有限公司 | S | 其他應收款 | 11,627 | 依一般收款條件 | |
| 销货收入 | 1,075 | 雙方議價 | |||||
| $\frac{1}{2}$ | 零波康普化工有限公司 COREMAX (THAILAND) CO., LTD. |
康普(漳州)化工有限公司 珠海康普化工有限公司 |
ო ო | 其他應收款 | 16,682 | 依一般收款條件 | |
| 销货收入 應收帳社 |
24,963 18.703 |
雙方議價 佐一般收款收益 |
1 8 |
(接次頁)
| ļŒ, 承前 |
|||||||||||
|---|---|---|---|---|---|---|---|---|---|---|---|
| $103 + 5$ | |||||||||||
| ١ 썼 集 |
38 | 仪 | 呩 | ≺ | 4ę | 得 | 蜗 | 牲 | ≼ | 薪 | es. |
| 0 | 康普材料技股份有限公司 | 零波康替化工有限公司 |
| 警收 | 战卧一 | $1\%$ | ≌ | ||||||||||||||||||||||||||||||
|---|---|---|---|---|---|---|---|---|---|---|---|---|---|---|---|---|---|---|---|---|---|---|---|---|---|---|---|---|---|---|---|---|---|
| 윣 | 从 피 뺁 |
3% | ैं | ૅ | $\frac{5}{26}$ | ||||||||||||||||||||||||||||
| # 40 |
쎫 $\frac{M_{\rm{esc}}}{M_{\odot}}$ |
||||||||||||||||||||||||||||||||
| F | $\frac{4}{5}$ | # 感 | |||||||||||||||||||||||||||||||
| 尝 | |||||||||||||||||||||||||||||||||
| 啐 | 依一般收款條件 | 依一般收款條件 | 依一般收款條件 | 依一般收款條件 | 依一般付款條件 | 依一般付款條件 | 雙方減價 雙方式減價 製分式價價 依一般付款條件 |
依一般收款條件 | 依一般收款條件 | 依一般收款條件 雙方議價 |
雙方議價 依一般收款條件 |
雙方議價 依一般收款條件 |
雙方議價 依一般收款條件 |
||||||||||||||||||||
| ₹ | ₩ | 雙方議價 | 雙方議償 | 雙方議價 | 雙方镇價 | 雙方議價 | 雙方議價 | 雙方議價 雙方議價 |
雙方議價 | 雙方議價 | |||||||||||||||||||||||
| द्भ | S, | 38 | 578 | 148 | 35 | ||||||||||||||||||||||||||||
| 89,422 | 16,018 | 2,817 | 42,551 5,496 5,498 52,419 47,289 |
\$ | 1,845 | 7,464 | 2,158 | 194 | 25,320 37,550 37,550 30,801 |
3,627 | 7,759 | 4,676 | 7,759 2,648 |
1,024 | |||||||||||||||||||
| 4 | G) | ||||||||||||||||||||||||||||||||
| 44 w |
|||||||||||||||||||||||||||||||||
| ¢, | |||||||||||||||||||||||||||||||||
| 锁货收入 | 應收帳款 | ήĶ. | 銷貨收入 | 應收帳款 銷貨收入 |
應收帳款 | 銷貨收入 應收帳款 銷貨帳款 |
追 租金支出 |
製造費用 | 應付帳款 應付票據 銷貨收入 |
租金收入 | 貨費 大雪 |
加工费 應付票據 |
其他應收款 | 其他應收款 | 其他應收款 | 销货收入 | 銷貨收入 | 其他應收款 | 销货收入 其他應收款 |
銷貨收入 應收帳款 |
|||||||||||||
| ¢Ś | # | 쵶 | 뾙 | ||||||||||||||||||||||||||||||
| E Y, |
$\mathcal{A}$ | ||||||||||||||||||||||||||||||||
| ≺ 易註 枫 |
ო ო | ಌ | |||||||||||||||||||||||||||||||
| は - 睬 |
|||||||||||||||||||||||||||||||||
| 薪 | |||||||||||||||||||||||||||||||||
| ≪ | Ë. | ||||||||||||||||||||||||||||||||
| 牲 | COREMAX (THAILAND) CO., LTD. | COREMAX (THAILAND) CO., | 厛 | ||||||||||||||||||||||||||||||
| 蜗 | 寧波康替化工有限公司 | 珠海康普化工有限公司 | 康普(漳州)化工有限公司 | 恆誼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天弘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寧波康替化工有限公司 | 康普(漳州)化工有限公· 零波康替化工有限公司 |
康普(津州)化工有限公司 | 康普(漳州)化工有限公司 | 珠海康普化工有限公司 | |||||||||||||||||||||||
| 稱文 | |||||||||||||||||||||||||||||||||
| 蚛 | |||||||||||||||||||||||||||||||||
| ≺ | |||||||||||||||||||||||||||||||||
| 昵 | |||||||||||||||||||||||||||||||||
| ₩ | 康普材料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康普材料料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COREMAX (BVI) CORPORATION | COREMAX (BVI) CORPORATION | COREMAX (BVI) CORPORATION | 珠海康普化工有限公司 | 珠海康普化工有限公司 | 事波康普化工有限公司 | 事波康替化工有限公司 | ||||||||||||||||||||
| 拔 | $\mathbf{I}$ | 0 | 0 | 0 | ¢ | 0 | $\circ$ | 22 | 2 | $\mathbf{\tilde{c}}$ |
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母公司填 0。2.子公司依公司列由阿拉伯数字 1 開始依斥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1年公司對于公司,它已千公司對母公司,子公司對于公司。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四:母子公司間重要交易往來,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