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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机股份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Oct 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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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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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920943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公告编号: 2025-115 债券代码: 810011 债券简称:优机定转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929 日及 2025109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51467 号)文件同意,四 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813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 万 张,面值 100/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 税)4,662,264.1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5,337,735.8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5年 8月19日对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四川优 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净额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5]第1400005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 ——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 号 募集 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四川精控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精控阀门”)、四川恒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瑞机 械”)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精控阀 门、恒瑞机械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 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 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115,337,735.85元, 低于《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中的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1.2亿元,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经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 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 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 阀门智能柔性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7,000.00 6,741.32
2 高端铸造及加工改扩建项目 5,000.00 4,792.45
合计 12,000.00 11,533.77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81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共计 人民币 12,702,636.01 元,本次拟置换 12,702,636.01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拟置换金额
1 阀门智能柔性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 -
2 高端铸造及加工改扩建项目 12,702,636.01 12,702,636.01
合计 12,702,636.01 12,702,636.01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 指引第9 号 募集资金管理》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情况的规定,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预先投入,待 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 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662,264.15元。截至2025年 8 月19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1,472,924.53 元,本次拟置换 1,472,924.5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发行费用(不含税)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本次拟置换金额
保荐承销费用 3,396,226.41 1,132,075.47 1,132,075.47
审计及验资费用 700,000.00 105,000.00 105,000.00
律师费用 566,037.74 235,849.06 235,849.06
合计 4,662,264.15 1,472,924.53 1,472,924.53

五、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影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929 日、 2025109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 金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四川优机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

行费用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14-00209号)。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 指引第 9 号 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 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 ——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 募集资金管理》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审核报告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14-00209号),会计师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和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 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 年8月19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该

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 募集资金管 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 备查文件

(一)《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 议》;

(三)《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 会议决议》;

(四)《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审 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14-00209号);

(五)《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