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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机股份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ug 2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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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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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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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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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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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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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辑 欧 毅 唐明利
顾立冬 庄 倩 赵桂斌
崔彦军 唐英凯 彭 刚
全体监事签名:
张 燕 陈 菁 丁 杰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米 霞 刘 平 李志远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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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目录
释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20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 ................................................................................................. 35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37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化情况 ............................................................................. 37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38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40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41 第五节 声明 ................................................................................................................................... 42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42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43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44 四、审计机构声明 ................................................................................................................. 45 五、验资机构声明 ................................................................................................................. 46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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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 本报告书、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情况报告书 |
指 |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报告书》 |
|---|---|---|
| 公司、优机股份、发行人、上市 公司 |
指 |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A股 | 指 | 在境内上市的、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股票 |
| 开源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 | 指 |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北交所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 董事会 | 指 |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股东大会 | 指 |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 |
| 《发行与承销细则》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 |
| 《可转债细则》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业务细则》 |
| 《公司章程》 | 指 |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发行方案》 | 指 |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与承销方案》 |
| 《认购邀请书》 | 指 |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认购邀请书》 |
| 《缴款通知书》 | 指 |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缴款通知书》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尾 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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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英文名称 | SICHUAN Y&J INDUSTRIES CO.,LTD. |
| 成立日期 | 2001年12月13日 |
| A股证券简称 | 优机股份 |
| A股股票代码 | 833943 |
| A股上市日期 | 2022年6月24日 |
| 注册资本 | 101,521,378元 |
| 法定代表人 | 罗辑 |
| 董事会秘书 | 米霞 |
| 住所 | 成都高新区(西区)天虹路3号 |
| 办公地址 | 成都高新区(西区)天虹路3号 |
| 邮编 | 611731 |
| 电话 | 028-63177505 |
| 传真 | 028-63177699 |
| 公司网址 | www.ynj-industries.cn |
| 电子邮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 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审批情况
2025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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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使用情况报告及其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 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制定<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上述议案。
2025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其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 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5 年 7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四川优机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1467 号)。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出具的《四川 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总额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5]第 14-00004 号),截至 2025 年 8 月 19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中 国建设银行西安甜水井支行账户已收到优机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20,00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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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5 年 8 月 19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扣除尚需支付的承销费用(不含 增值税)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剩余募集资金。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出具的《四川 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净额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5]第 14-00005 号),截至 2025 年 8 月 19 日,优机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总数量为 1,200,000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000,000.00 元,扣除 未支付的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264,150.94 元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 民币 117,735,849.06 元,已全部转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5 年 8 月 19 日,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保荐承销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用等与本次发行可转债直接相 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4,662,264.1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5,337,735.85 元。
(三)办理证券登记时间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登记、挂牌转 让等相关事宜。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定向发行可转债的数量及发行规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 数量为 1,200,000 张,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数量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证券 数量上限的 70%,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规定,满足《关于同意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5﹞1467 号)的相关要求。
(二)发行证券类型、面值及转股后的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证券的类型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 币,按面值发行。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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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债券期限
本次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
(四)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采用阶梯式票面利率,其中,第一年票面利率通过竞价方式确定为 0.20%;第二年至第六年的票面利率分别在前一年票面利率的基础上固定增加 0.30%。
| 0.30%。 | |||||
|---|---|---|---|---|---|
| 第一年利率 | 第二年利率 | 第三年利率 | 第四年利率 | 第五年利率 | 第六年利率 |
| 0.20% | 0.50% | 0.80% | 1.10% | 1.40% | 1.70% |
(五)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 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 息。可转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 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 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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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情况报告书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 行首日(T 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 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 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转让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转让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认购邀请书发出(即 2025 年 8 月 8 日, 含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8.23 元/股(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 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 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8.77 元 /股的 120%,且不低于认购邀请书发出前最近一期末(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6 元/股和股票面值 1 元/股,即初始转股价格为 34.53 元/股。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将按上述情况出现的先后顺序,按照下述公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 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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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 派送现金股利:P1=P0 D;
-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 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 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 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 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 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八)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不设置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九)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 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为可转债的转股数量;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 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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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 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 当期应计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 0.01 元。
(十)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转让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赎回价格为 108 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40%(含 140%),公司有权按照可转债 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本次可转债的赎回 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 期日止。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或 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有权决定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 本次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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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回售条款
(1)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
①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 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②可转债标的股票终止上市。
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 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因公司标的股 票被终止上市情形满足回售条件的,公司应当至少在股票正式终止上市前 10 个 交易日公告回售申报期。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2)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一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 转债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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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 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最后一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 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 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 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十二)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 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本次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受 当期股利。
(十三)发行对象认购方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可转债发行对象共计 24 名,不超过 35 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可转债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十四)认购人、认购数量、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认为 24 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 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与公司签订了《认购协议》。本次 发行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 序 号 |
认购对象名称 | 获配数量 (张) |
获配金额 (元) |
认购资金来源 |
|---|---|---|---|---|
| 1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9,600 | 6,960,000.00 | 资产管理计划 |
| 2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9,696 | 6,969,600.00 | 自有资金 |
| 3 |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9,600 | 6,960,000.00 | 自有资金 |
| 4 |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1,760 | 4,176,000.00 | 私募基金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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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认购对象名称 | 获配数量 (张) |
获配金额 (元) |
认购资金来源 |
|---|---|---|---|---|
| 5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69,600 | 6,960,000.00 | 自有资金 |
| 6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9,600 | 6,960,000.00 | 自有资金 |
| 7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盈 怀牧舟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9,600 | 6,960,000.00 | 私募基金产品 |
| 8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盈 怀香柏树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9,600 | 6,960,000.00 | 私募基金产品 |
| 9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盈 怀香柏树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9,600 | 6,960,000.00 | 私募基金产品 |
| 10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盈 怀香柏树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9,600 | 6,960,000.00 | 私募基金产品 |
| 11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盈 怀问荆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9,600 | 6,960,000.00 | 私募基金产品 |
| 12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盈 怀问荆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9,600 | 6,960,000.00 | 私募基金产品 |
| 13 | 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 晟宏观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9,600 | 6,960,000.00 | 私募基金产品 |
| 14 | 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明 晟1号私募投资基金 |
69,600 | 6,960,000.00 | 私募基金产品 |
| 15 | 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 炎增利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9,600 | 6,960,000.00 | 私募基金产品 |
| 16 | 河北迈顺轴承有限公司 | 69,600 | 6,960,000.00 | 自有资金 |
| 17 | 上海添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1,760 | 4,176,000.00 | 自有资金 |
| 18 | 青岛观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观澜投 资霖泽转债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3,920 | 1,392,000.00 | 私募基金产品 |
| 19 | 青岛观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920 | 1,392,000.00 | 自有资金 |
| 20 | 上海白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白义齐 鲁尊享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3,920 | 1,392,000.00 | 私募基金产品 |
| 21 | 扬州添宥添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8,352 | 835,200.00 | 私募基金产品 |
| 22 | 复利汇通(深圳)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
8,352 | 835,200.00 | 自有资金 |
| 23 | 上海晨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晨 鸣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960 | 696,000.00 | 私募基金产品 |
| 24 | 张永忠 | 6,960 | 696,000.00 | 自有资金 |
(十五)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定向发行可转债无限售安排,新增债券自发行结束后第 1 日起转让。本 次债券持有对象转股的,所转股票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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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获配公司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不存在自愿限售的情况。
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 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现有股东优先认购情况
本次定向发行可转债公司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十七)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00.0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 计验资费和律师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66.2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1,533.77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 资金上限 12,000.00 万元。
(十八)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 公司及发行人控制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子公司已与主承销商、开户银 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九)募集资金投入安排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 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1 | 阀门智能柔性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 7,060.15 | 7,000.00 |
| 2 | 高端铸造及加工改扩建项目 | 5,074.27 | 5,000.00 |
| 合计 | 12,134.42 | 1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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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 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 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将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前期自有资金投入金额尚未审计,待审计后,发行人将及 时披露。
(二十)本次发行涉及的国资、外资等相关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备案程序
公司不属于国有控股企业、外资企业,本次发行无需履行国资、外资等相关 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本次发行对象中亦不包含需要履行国资、外资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 备案的情况。
(二十一)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公司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向北交所报送《四川优机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与承销方案》及《会后事项 承诺函》,并启动本次发行。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 商)于 2025 年 8 月 8 日(T-3 日)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 72 名投资者发出 了《认购邀请书》,《认购邀请书》发送名单包括发行人 2025 年 7 月 31 日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前 20 名股东(剔除 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前 20 名股东以穿透证券公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前后的投资者分别计算);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及保险机构 11 家;其他投资者 38 家。
自 2025 年 8 月 8 日(T-3 日)报送发行方案并启动发行后至询价簿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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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5 年 8 月 13 日 9:00)前,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到 3 名新增投 资者的认购意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投资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了认购邀 请书。新增投资者名单如下:
|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
| 1 | 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2 |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3 | 梁冰 |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范 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 了竞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债券利率、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 安排等相关信息。
2、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3 日 9:00-12:00,本次发行人律师进行了全程见证。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 27 个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相关文件。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的共同 核查确认,24 个认购对象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四川优机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报价单》及其他附件并按时足额缴 纳了申购保证金(如需),均为有效申购。有效时间内全部有效申购簿记数据情 况如下:
| 序 号 |
认购对象全称 | 申购报价 (%) |
申购金额 (万元) |
是否缴纳 保证金 |
是否有 效申购 |
|---|---|---|---|---|---|
| 1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20 | 5,000.00 | 无需 | 是 |
| 2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20 | 5,000.00 | 无需 | 是 |
| 3 |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20 | 5,000.00 | 无需 | 是 |
| 4 |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20 | 3,000.00 | 是 | 是 |
| 5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0.20 | 5,000.00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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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 序 号 |
认购对象全称 | 申购报价 (%) |
申购金额 (万元) |
是否缴纳 保证金 |
是否有 效申购 |
|---|---|---|---|---|---|
| 6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20 | 5,000.00 | 是 | 是 |
| 7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盈怀牧舟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
0.20 | 5,000.00 | 是 | 是 |
| 8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盈怀香柏树5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
0.20 | 5,000.00 | 是 | 是 |
| 9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盈怀香柏树7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
0.20 | 5,000.00 | 是 | 是 |
| 10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盈怀香柏树11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
0.20 | 5,000.00 | 是 | 是 |
| 11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盈怀问荆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
0.20 | 5,000.00 | 是 | 是 |
| 12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盈怀问荆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
0.20 | 5,000.00 | 是 | 是 |
| 13 | 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合晟宏观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
0.20 | 5,000.00 | 是 | 是 |
| 14 | 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明晟1号私募投资基金 |
0.20 | 5,000.00 | 是 | 是 |
| 15 | 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 京风炎增利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
0.20 | 5,000.00 | 是 | 是 |
| 16 | 河北迈顺轴承有限公司 | 0.20 | 5,000.00 | 是 | 是 |
| 17 | 上海添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20 | 3,000.00 | 是 | 是 |
| 18 | 青岛观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20 | 1,000.00 | 是 | 是 |
| 19 | 青岛观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观 澜投资霖泽转债1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
0.20 | 1,000.00 | 是 | 是 |
| 20 | 上海白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白 义齐鲁尊享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
0.20 | 1,000.00 | 是 | 是 |
| 21 | 扬州添宥添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0.20 | 600.00 | 是 | 是 |
| 22 | 复利汇通(深圳)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20 | 600.00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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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认购对象全称 | 申购报价 (%) |
申购金额 (万元) |
是否缴纳 保证金 |
是否有 效申购 |
|---|---|---|---|---|---|
| 23 | 上海晨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晨鸣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20 | 500.00 | 是 | 是 |
| 24 | 张永忠 | 0.20 | 500.00 | 是 | 是 |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发行方案及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 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证券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首年票面利率为 0.20%。按照“利率优先、边际投资者等比例配售”的原则,最终确定 24 名投资 者获得配售,成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详情如下:
| 序 号 |
认购对象名称 | 获配数量 (张) |
获配金额 (元) |
|---|---|---|---|
| 1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9,600 | 6,960,000.00 |
| 2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9,696 | 6,969,600.00 |
| 3 |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9,600 | 6,960,000.00 |
| 4 |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41,760 | 4,176,000.00 |
| 5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69,600 | 6,960,000.00 |
| 6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9,600 | 6,960,000.00 |
| 7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盈怀牧舟1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69,600 | 6,960,000.00 |
| 8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盈怀香柏树5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9,600 | 6,960,000.00 |
| 9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盈怀香柏树7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9,600 | 6,960,000.00 |
| 10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盈怀香柏树1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9,600 | 6,960,000.00 |
| 11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盈怀问荆1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69,600 | 6,960,000.00 |
| 12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盈怀问荆5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69,600 | 6,960,000.00 |
| 13 | 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晟宏观策略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9,600 | 6,960,000.00 |
| 14 | 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明晟1号私募投 资基金 |
69,600 | 6,960,000.00 |
| 15 | 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增利一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69,600 | 6,9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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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 序 号 |
认购对象名称 | 获配数量 (张) |
获配金额 (元) |
|---|---|---|---|
| 16 | 河北迈顺轴承有限公司 | 69,600 | 6,960,000.00 |
| 17 | 上海添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1,760 | 4,176,000.00 |
| 18 | 青岛观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920 | 1,392,000.00 |
| 19 | 青岛观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观澜投资霖泽转债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3,920 | 1,392,000.00 |
| 20 | 上海白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白义齐鲁尊享1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13,920 | 1,392,000.00 |
| 21 | 扬州添宥添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352 | 835,200.00 |
| 22 | 复利汇通(深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8,352 | 835,200.00 |
| 23 | 上海晨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晨鸣9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
6,960 | 696,000.00 |
| 24 | 张永忠 | 6,960 | 696,000.00 |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在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价 格(首年票面利率)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证券数量的分配均遵循了方案及 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在定价和配售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价格、调控发行数量 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潘福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17866186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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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 经营范围 |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获配数量(张) | 69,600 |
2、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1号 |
| 注册资本 | 457,379.6639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吴承根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000738442972K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张) | 69,696 |
3、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3号楼A座11-21层 |
| 注册资本 | 273,333.38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毕劲松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0925892P |
| 经营范围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 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资产 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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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 获配数量(张) | 69,600 |
4、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名称 |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注册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51 号B 座42 楼 |
| 出资额 | 伍拾亿壹仟万元整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宋贵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MA6ARHNP1L |
| 经营范围 | 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投资管 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张) | 41,760 |
5、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新华里16号院2号楼102、202、302号 |
| 注册资本 | 739,511.86363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朱勇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1935256543 |
| 经营范围 |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 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 务;经营企业资产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 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 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 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资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 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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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
|
|---|---|
| 获配数量(张) | 69,600 |
6、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街道太平南路371号422室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周庭佐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04MADL3NDH0P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张) | 69,600 |
7、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盈怀牧舟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南京盈怀私 |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盈怀牧舟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企业名称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街道太平南路371号422室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周庭佐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04MADL3NDH0P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张) | 6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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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8、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盈怀香柏树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8、南京盈怀私 |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盈怀香柏树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企业名称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街道太平南路371号422室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周庭佐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04MADL3NDH0P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张) | 69,600 |
9、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盈怀香柏树 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9、南京盈怀私 |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盈怀香柏树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企业名称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街道太平南路371号422室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周庭佐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04MADL3NDH0P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张) | 69,600 |
10、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盈怀香柏树 1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0、南京盈怀 |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盈怀香柏树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企业名称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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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街道太平南路371号422室 |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周庭佐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04MADL3NDH0P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张) | 69,600 |
11、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盈怀问荆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1、南京盈怀 |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盈怀问荆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企业名称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街道太平南路371号422室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周庭佐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04MADL3NDH0P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张) | 69,600 |
12、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盈怀问荆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2、南京盈怀 |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盈怀问荆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企业名称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街道太平南路371号422室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周庭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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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04MADL3NDH0P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张) | 69,600 |
13、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晟宏观策略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3、上海合晟 | 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晟宏观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企业名称 | 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29号21层2104室 |
| 注册资本 | 21,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胡远川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708232876 |
| 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
| 获配数量(张) | 69,600 |
14、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明晟 1 号私募投资基金
| 14、上海合晟 | 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明晟1号私募投资基金 |
|---|---|
| 企业名称 | 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29号21层2104室 |
| 注册资本 | 21,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胡远川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708232876 |
| 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
| 获配数量(张) | 6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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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15、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增利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企业名称 | 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F座229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张波涛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02327897876B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张) | 69,600 |
注:“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已完成工商变更,更名为“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名称尚未完成变更。
16、河北迈顺轴承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河北迈顺轴承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河南疃镇东水疃村东路北 |
| 注册资本 | 3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刘学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35MA0DL3LX56 |
| 经营范围 | 轴承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张) | 69,600 |
17、上海添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上海添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52号929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沈骁荦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2303510150609 |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张) | 41,760 |
18、青岛观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青岛观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阳青路32号2-303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张延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85MA3TW29571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私募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张) | 13,920 |
19、青岛观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观澜投资霖泽转债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9、青岛观澜 |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观澜投资霖泽转债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企业名称 | 青岛观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阳青路32号2-303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28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 法定代表人 | 张延丰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85MA3TW29571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私募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张) | 13,920 |
20、上海白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白义齐鲁尊享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0、上海白义 |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白义齐鲁尊享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企业名称 | 上海白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12号J370室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胡尊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4MA1GT52T50 |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张) | 13,920 |
21、扬州添宥添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名称 | 扬州添宥添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注册地址 |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瘦西湖路195 号花都汇商务中心4 号楼308室 |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人民币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添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600MA7E8CGHX1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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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 动) | |
|---|---|
| 获配数量(张) | 8,352 |
22、复利汇通(深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复利汇通(深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五路8号天安数码城天济大厦 七层F4.87C-797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陆秀军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49882640P |
| 经营范围 | 无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获配数量(张) | 8,352 |
23、上海晨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晨鸣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3、上海晨耀 |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晨鸣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企业名称 | 上海晨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12层1229室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丁玉帅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85MA7MA4F787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张) | 6,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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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24、张永忠
| 24、张永忠 | |
|---|---|
| 姓名 | 张永忠 |
| 身份证号码 | 420111** |
| 住所 | 武汉市武昌区 |
| 获配数量(张) | 6,960 |
-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
1、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 2、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 重大交易情况;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 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发行对象备案登记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 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 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 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依据上述法律法规,主承销商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 查,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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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1、以下 14 名认购对象为私募投资基金,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的规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其管理人已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 序号 | 获配发行对象 | 基金类型 | 基金编 号 |
基金管理人 | 管理人编号 |
|---|---|---|---|---|---|
| 1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盈怀牧 舟1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
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SAUA38 | 南京盈怀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
P1074847 |
| 2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盈怀香 柏树5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
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SAPQ59 | 南京盈怀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
P1074847 |
| 3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盈怀香 柏树7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
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SARE77 | 南京盈怀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
P1074847 |
| 4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盈怀香 柏树11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SASE14 | 南京盈怀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
P1074847 |
| 5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盈怀问 荆1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
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SANZ78 | 南京盈怀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
P1074847 |
| 6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盈怀问 荆5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
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SAPV56 | 南京盈怀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
P1074847 |
| 7 | 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合晟宏 观策略1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SAUG57 | 上海合晟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 |
P1000450 |
| 8 | 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明晟1 号私募投资基金 |
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SCU956 | 上海合晟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 |
P1000450 |
| 9 | 扬州添宥添创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创业投资 基金 |
SVD554 | 上海添宥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
P1027010 |
| 10 | 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北京风炎增 |
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SLV747 | 北京风炎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
P1021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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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 序号 | 获配发行对象 | 基金类型 | 基金编 号 |
基金管理人 | 管理人编号 |
|---|---|---|---|---|---|
| 利一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
|||||
| 11 |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 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SJL000 | 四川发展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P1070302 |
| 12 | 青岛观澜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观澜投资霖 泽转债1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SNZ658 | 青岛观澜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
P1071619 |
| 13 | 上海白义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白义齐鲁尊 享1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
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SXW117 | 上海白义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
P1062732 |
| 14 | 上海晨耀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晨鸣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SZG675 | 上海晨耀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
P1074111 |
2、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复利汇通(深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青岛观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添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私募 基金管理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 记手续,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认购,该等资 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 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河北迈顺轴承有限公司、张永忠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 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私 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
33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完成登记备案。
(四)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参与 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结论为:
| 序 号 |
发行对象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 险承受能力是否匹 配 |
|---|---|---|---|
| 1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2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3 |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4 |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5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6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7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盈怀牧舟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8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盈怀香柏树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9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盈怀香柏树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10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盈怀香柏树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11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盈怀问荆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12 | 南京盈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盈怀问荆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专业投资者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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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 序 号 |
发行对象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 险承受能力是否匹 配 |
|---|---|---|---|
| 13 | 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合晟宏观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14 | 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明晟1号私募投资基金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15 | 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 风炎增利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16 | 河北迈顺轴承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17 | 上海添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18 | 青岛观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19 | 青岛观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观澜 投资霖泽转债1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20 | 上海白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白义 齐鲁尊享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21 | 扬州添宥添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22 | 复利汇通(深圳)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23 | 上海晨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晨鸣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24 | 张永忠 | 普通投资者(C5-激进型) | 是 |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 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 制度要求。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 机构名称 |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李刚 |
| 办公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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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 电话 | 029-88365802 |
|---|---|
| 保荐代表人 | 韩琰、周碧 |
| 项目协办人 | 鲁倩 |
| 项目组成员 | 岳东霖、李佳糠 |
(二)发行人律师
| 机构名称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
| 机构负责人 | 张学兵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3号楼南塔22-31层 |
| 电话 | 010-59572288 |
| 传真 | 010-65681022 |
| 经办律师 | 陈刚、陈笛、孟柔蕾 |
(三)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
| 机构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机构负责人 | 谢泽敏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
| 电话 | 010-82337890 |
| 传真 | 010-82327668 |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胡宏伟、万懋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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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前,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如 下:
| 序 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数量 (股) |
持有比例 (%)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 数量(股) |
质押/冻 结总数 |
|---|---|---|---|---|---|
| 1 | 罗辑 | 21,212,100 | 20.89 | 15,909,075 | - |
| 2 | 欧毅 | 21,210,800 | 20.89 | 15,908,100 | - |
| 3 | 唐明利 | 13,636,350 | 13.43 | 10,227,263 | - |
| 4 | 顾立东 | 9,848,475 | 9.70 | 7,386,357 | - |
| 5 | 廖为 | 3,784,286 | 3.73 | - | - |
| 6 | 路璧华 | 3,100,000 | 3.05 | - | - |
| 7 | 成都优机创新企业 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
1,789,000 | 1.76 | - | - |
| 8 | 成都优机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
788,690 | 0.78 | - | - |
| 9 | 钟岐繁 | 764,537 | 0.75 | - | - |
| 10 | 许晓东 | 307,575 | 0.30 | - | - |
| 合计 | 76,441,813 | 75.30 | 49,430,795 | - |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假设以上述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股东持股情况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持有人转股前,不会影响公司股本 结构。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总股本为 101,521,378 股,假设全部发行对象按照初 始转股价格将全部可转换债券转股,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转股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将增至 104,996,616 股,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37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 序 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数量 (股) |
持有比例 (%)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股) |
质押/冻 结总数 |
|---|---|---|---|---|---|
| 1 | 罗辑 | 21,212,100 | 20.20 | 15,909,075 | - |
| 2 | 欧毅 | 21,210,800 | 20.20 | 15,908,100 | - |
| 3 | 唐明利 | 13,636,350 | 12.99 | 10,227,263 | - |
| 4 | 顾立东 | 9,848,475 | 9.38 | 7,386,357 | - |
| 5 | 廖为 | 3,784,286 | 3.60 | - | - |
| 6 | 路璧华 | 3,100,000 | 2.95 | - | - |
| 7 | 成都优机创新企业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 |
1,789,000 | 1.70 | - | - |
| 8 | 成都优机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 |
788,690 | 0.75 | - | - |
| 9 | 钟岐繁 | 764,537 | 0.73 | - | - |
| 10 | 许晓东 | 307,575 | 0.29 | - | - |
| 合计 | 76,441,813 | 72.80 | 49,430,795 | - |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前,不会影响公司 股本总额。本次发行后与发行前总股本保持一致,即 101,521,378 股。
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 101,521,378 股,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罗辑、欧毅。罗辑直接持有公司 21,212,100 股股份,占公司股 份总额的 20.89%,欧毅直接持有公司 21,210,80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0.89%;除上述情况外,罗辑、欧毅还通过优机投资、优机创新控制了公司 2.54% 股份的表决权。上述二人于 2009 年 11 月 27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并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2022 年 1 月 10 日分别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之补充协 议》和《<一致行动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约定二人作为一致行动人对公司 的决策及经营管理实施共同控制,在公司存续期间持续有效,二人合计共控制公 司 44.33%的表决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罗辑、欧毅。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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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负债总额将同时增加,由于可转换公司 债券兼具股权与债权两种性质,债券持有人可选择是否将所持有的债券进行转股。 假设其他财务数据不变的情况下,在债券持有人完成转股后,公司的净资产将有 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公司的资本实力将进一步提升,偿债风险也随 之降低,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阀门智能柔性生产 线及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和高端铸造及加工改扩建项目,公司主营业务仍然为 定制化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 营业务保持不变,业务结构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立并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变,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 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 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 响。本次发行后,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将根据 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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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 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定价、可转债配售过程,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 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 理办法》《可转债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可转债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次发行 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 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 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 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可转债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 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 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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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发行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符合 《注册管理办法》《可转债细则》《发行与承销细则》等规定及发行人董事会、股 东大会相关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批复的要求;本次发行过程 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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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五节 声明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
罗 辑 欧 毅 实际控制人: 罗 辑 欧 毅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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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鲁 倩
保荐代表人: 韩 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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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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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李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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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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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43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内容与
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 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 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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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刚 陈 笛
孟 柔 蕾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 学 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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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四、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 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 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 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胡宏伟 万懋晖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谢泽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45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五、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 容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 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 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胡宏伟 万懋晖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谢泽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46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六节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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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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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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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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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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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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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国证监会注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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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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