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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机股份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Apr 1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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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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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3943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2 年5 月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优机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1082 号)的核准,公司已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295.3368 万股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
本次每股发行价格为7.00 元,募集资金总额90,673,576.00 元,募集资 金净额为74,687,257.42 元。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82,313,765.57 元(含 部分未划转发行费用)已由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 年6 月16 日、2022 年7 月25 日存入公司开立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汉路支行(银 行账号 39870180805227505)。
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出具报告文号为“XYZH/2022CDAA50211”的验资报告和报告文号为 “XYZH/2022CDAA50231”的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公司航空零部 件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二)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65,901,723.33 元,其中本年投入12,870,787.56 元,以前年度投入 53,030,935.77 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为
84,352.48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8,869,886.57 元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项目 | 金额 |
| 1、募集资金总金额 | 90,673,576.00 |
| 减:直接扣除的保荐承销费 | 8,359,810.43 |
| 2、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的资金总额 | 82,313,765.57 |
| 减: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 | 7,626,508.15 |
| 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 3,404,885.06 |
| 3、募集资金净额 | 74,687,257.42 |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 84,352.48 |
| 减: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 65,901,723.33 |
| 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 21,699,950.68 |
| 4、2023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8,869,886.57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 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会同东莞证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汉路支 行账户(账号:3987018080522750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支 行账户(账号:22920101040035878)。以上两个账户开立之后一直仅用于募集 资金用途,未作其他用途。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成都蜀汉路支行 |
39870180805227505 | 8,157,352.08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成都蜀都支行 |
22920101040035878 | 712,534.49 |
| 合计 | 8,869,886.57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募投项目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1,699,950.68 元、以自有资金支付各 项发行费用3,404,885.06 元,共计25,104,835.74 元。2022 年7 月25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无 异议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四川优机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2CDAA50230)。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全部 置换完毕。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 年12 月,公司为支付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设备质保金,因工作 人员操作失误,将本应从公司光大银行募集资金专户支出并用于研发中心升级 建设项目的2.20 万元,误从公司农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2024 年4 月, 公司发现该募集资金账户操作失误的情况后,已要求对方原路归还至农业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并通过光大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支付。公司已督促相关人员 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公司将在日后的工作中加强规范管理意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优机股份2023 年度在日常使用募集资金的过程 中,存在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误将公司农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的2.20 万 元用于支付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备质保金的情形。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 日,公司已要求对方原路归还并通过对应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支付。保荐机构已 提醒公司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避免再次发 生此类情形。除此之外,优机股份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 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优机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情况出具了《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 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14-00180 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 年度募 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四)《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 的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 的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 的募集资金) |
74,687,257.42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870,787.56 | 12,870,787.56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5,901,723.33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0%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报告期投入金 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 (3)= (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 航空零部件智能 制造基地建设项 目 |
否 | 52,896,226.42 | 10,050,497.26 |
52,203,963.03 | 98.69% |
2023 年7 月 |
投入试生 产时间较 短,尚无 法判断 |
否 |
| 研发中心升级建 设项目 |
否 | 21,791,031.00 | 2,820,290.30 |
13,697,760.30 | 62.86% |
2025 年7 月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74,687,257.42 | 12,870,787.56 | 65,901,723.33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 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 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无 |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 金用途) |
元 |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1,699,950.68 元、以自有资金支付各 项发行费用3,404,885.06 元,共计25,104,835.74 元。2022 年7 月25 日,公 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无异议核查 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 |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 告》(XYZH/2022CDAA50230)。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全部置 换完毕。 |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
-
1、航空零部件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 年7 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项目的预定可使用日期延长至2023 年7 月。
-
2、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 年7 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项目的预定可使用日期延长至2025 年7 月。
-
3、公司2023 年12 月存在募集资金账户操作失误的情形,具体情形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