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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机股份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Jul 2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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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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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3943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机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2年7月23日行使完毕。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莞证券”、“主承销商”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 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 商”)。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 东莞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7.00元/股于2022年6月13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172.5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 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优机股份于2022年6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7月23日), 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 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 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172.50万股)。

截至2022年7月23日日终,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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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271,632股,本次购买股票支付总金 额为1,898,735.29元(含经手费、过户费),最高价格为7.00元/股,最低价格为6.95 元/股,加权平均价格为6.99元/股;因此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格7.00元/股,新增发行 股票数量 1,453,368 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12,953,368 股,发行人总股本由 76,640,000股增加至78,093,368股,发行总股数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6.59%。公司由 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0,173,576.00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11,500,000股股票对应 的募集资金总额80,500,000.00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90,673,576.00元,扣 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15,986,318.5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4,687,257.42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 与发行人及东莞证券已共同签署《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 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实际获配数量(万股) 延期交付数量(万股) 限售期安排
序号 名称
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丹桂顺之实
1 事求是伍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0.00 67.50 6个月
青岛晨融鼎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2 限合伙) 30.00 22.50 6个月
嘉兴重信金长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3 伙) 30.00 22.50 6个月
4 北京聚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00 22.50 6个月
5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30.00 22.50 6个月
6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0 15.00 6个月
合计 230.00 172.50 -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3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战略投资者获配的股票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2年6月24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股份来源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后股份来源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增发及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314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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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1,453,368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271,632

五、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金额

因本次部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0,173,57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156,081.29元。

六、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1年7月26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 的议案。2021年8月11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议案。

2021年11月26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转为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相关文件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 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 发行相关的议案。其中对前述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事宜进行了进 一步明确,即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1,500,000股普通股股票 (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或不超过13,225,000股普通股股票(全额行使本次股票 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 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的15%(即不超过1,725,000股)。2021年12月13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年6月,公司与东莞证券签署了《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主承销协议》,明确授予东莞证券行使本次公 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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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董事会认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合 《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东莞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 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 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 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已经取得发行 人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相关决策事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 情况符合《发行公告》《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的 相关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符 合预期。

特此公告。

发行人: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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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之盖章 页)

发行人: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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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之盖章 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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