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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机股份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1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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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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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机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 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 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优机股份2024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优机股份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 意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082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 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7.00 元/股,实际发行股数为 12,953,368 股(超 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90,673,576.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 74,687,257.42 元,扣除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后实际转入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 为 82,313,765.5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保荐机构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及 2022 年 7 月 25 日存入优机股份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 XYZH/2022CDAA50211 及 XYZH/2022CDAA50231 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公司航空零部件智 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专户余额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持续督导机构开源证 券、上述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
|---|---|
| 项目 | 金额 |
| 1、募集资金总金额 | 90,673,576.00 |
| 减:直接扣除的保荐承销费 | 8,359,810.43 |
| 2、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的资金总额 | 82,313,765.57 |
| 减: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 | 7,626,508.15 |
| 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 3,404,885.06 |
| 3、募集资金净额 | 74,687,257.42 |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 98,931.32 |
| 减: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 66,301,723.33 |
| 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 21,699,950.68 |
| 减: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转出 | 334,883.45 |
| 4、2024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8,149,581.96 |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元) |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汉路支行 | 39870180805227505 | 8,149,581.96 |
| 合计 | 8,149,581.96 |
注:因项目结项,公司农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注销。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相关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本 年度公司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1,699,950.68 元、以自有资金支付各项 发行费用 3,404,885.06 元,共计 25,104,835.74 元。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 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2CDAA50230)。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全部置 换完毕。
(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优机股份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形。
公司航空零部件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2 年 7 月,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该项目的预定可使用日期延长至 2023 年 7 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2023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该项目的预定 可使用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7 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 年 12 月,公司为支付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设备质保金,因工作人 员操作失误,将本应从公司光大银行募集资金专户支出并用于研发中心升级建设 项目的 2.20 万元,误从公司农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2024 年 4 月,公司发 现该募集资金账户操作失误的情况后,已要求对方原路归还至农业银行募集资金 专户,并通过光大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支付。公司已督促相关人员加强对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公司将在日后的工作中加强规范管理意识,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优机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 况出具了《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 14-00098 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 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 年度在日常使用募集资金的过程中,存在因 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误将公司农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的 2.20 万元用于支付其 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备质保金的情形。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已要求 对方原路归还并通过对应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支付。保荐机构已提醒公司加强对相 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避免再次发生此类情形。除此之 外,优机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规和文件的 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 单位:万元 | ||||||||
| 募集资金净额 | 7,468.7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0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630.17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 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
| 航空零部件智能制造基 地建设项目 |
否 | 5,289.62 | 40.00 | 5,260.40 | 99.45 | 2023年7月 | 不适用 | 否 |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2,179.10 | 1,369.78 | 62.86 | 2025年7月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7,468.73 | 40.00 | 6,630.18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项目,如存在, 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无 |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无 |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具体情况详见“一、(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①由于公司航空零部件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机器设备具有一定通用性,所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单独核算效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尚未建成, 且该项目主要是通过研发成果在市场端应用后产生的经济效益来间接体现对经营业绩的积极影响,因而无法单独、直接核算效益。 ②公司航空零部件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2 年 7 月,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该项目的预定可使用日期延长至 2023 年 7 月;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 设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3 年 7 月,2023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该项目的预定可使用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7 月。
(本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琰
周碧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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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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