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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机股份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Jul 2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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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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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鉴证报告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1-3 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信永中和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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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XYZH/2022CDAA50230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机股份")管理 层编制的截至2022年6月24日《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鉴证工 作。
一、管理层的责任
优机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这种责任包括设 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证据,保证上 述专项说明的真实、准确、完整, 以及不存在由于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而导 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优机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鉴证 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 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 优机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的相关规定编制,在 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优机股份截至2022年6月24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优机股份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 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国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
中国注册会计师: 深 岁、空

北京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的相关规定,现将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优机股份")截至2022年6月24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优机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2]1082 号)同意,同意优机股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11,500,000.00 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 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 人民币 7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500,000.00 元, 扣除前期尚未支付的 保荐承销费金额人民币 7,342,452.83元(不含税)后余额人民币 73,157,547.17元已由东莞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 6月 16日汇入优机股份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本次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年6月16日出具报告号为 "XYZH/2022CDAA50211"号报告审验。
二、 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优机股 份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 额 |
募集资金拟投 入金额 |
项目备案机关 | 项目备案号 |
|---|---|---|---|---|---|
| 航空零部件智能 制造基地建设项 E |
6,829.11 | 5,300.00 | 成都高新区发 展改革和规划 管理局 |
川投资备 【2020-510109-34-03-42 7329】 FGQB-0064 뮥 |
|
| $\sigma$ | 研发中心升级建 设项目 |
5,469.39 | 4,200.00 | 成都高新区发 展改革和规划 管理局 |
抒 俗 【 2107-510109-04-03-34 2805 I FGOB-0333 문 |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截至 2022 年 6 月 24 日
|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 额 |
募集资金拟投 八金额 |
项目备案机关 | 项目备案号 | ||
|---|---|---|---|---|---|---|---|
| 台计 | 12,298.50 | 9,500.00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前期 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 以上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发行人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资金缺口;如募集资金超过项目投资 所需, 则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优机股份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 截 至2022年6月24日, 优机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本次置换资金金额 |
|---|---|---|---|
| 航空零部件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17,487,004.68 | 17,487,004.68 | |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4, 212, 946, 00 | 4,212,946.00 | |
| 合计 | 21,699,950.68 | 21,699,950.68 |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优机股份本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计 14,968,823.87元。截至 2022 年 6月 24日, 优机股份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3,404,885.06元(不含税), 本次拟 置换 3,404,885.06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 $ -$ ノマトマリュンロ |
|||||
|---|---|---|---|---|---|
| 项目 | 发行费用 | 募集资金直接扣除金额 | 以自筹资金支 付金 | 本次置换资金 | |
| 保荐承销费 | 8,050,000.00 | 7,342,452.83 | 707,547.17 | 707,547.17 | |
| 审计及验资 费用 |
4,681,889.90 | 2,064,177.50 | 2,064,177.50 | ||
| 律师费用 | 2,075,471.70 | 471,698.12 | 471,698.12 | ||
| 材料制作费 | 160,377.36 | 160,377.36 | 160,377.36 | ||
| 发行手续费 用及其他 |
1,084.91 | 1,084.91 | 1,084.91 | ||
| 合计 | 14,968,823.87 | 7,342,452.83 | 3,404,885.06 | 3,404,885.06 |
五、置换募投资金的结论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截至 2022年6月24日
优机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尚须优机 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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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 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 部门依法审批, $\leftarrow$ 比!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 凭证。 $\sim$ |
王 涂改、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 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sim$ |
应当向财 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 转让。 出信、 租、 $\overline{4}$ |
聊 $\circ$ |
发证机关:《北崇市财政局 | $\Box$ 同中 $\mathbb{F}$ 年 清 $\overline{C}$ Ħ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E. |
|---|---|---|---|---|---|---|---|---|
| DETERMINISTICS | 顷 谷 編 E $\frac{1}{\sqrt{2}}$ $\frac{1}{4}$ |
信永中 轼 会计师事务所 的特殊普通合伙 ) 称: 名 |
010100595 1週 11 席合伙人: 任会计师: 梟 H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 8层 所: 场 昔 经 |
特殊普通合伙 $\ddot{x}$ 形 织 组 |
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11010136 执业证书编号: 批准执业文号: |
្រា n, 2011年07月07日 三国 在来国家 批准执业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