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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声电子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ug 2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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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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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8701 证券简称:豪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2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8 月28 日 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次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发行 的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6 月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豪声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1179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采用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不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4,5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8.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5,600,000.00 元, 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2,880,691.9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2,719,308.10 元。截至2023 年7 月6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 第ZF11009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

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依据《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 果公告》《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告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92,719,308.10 元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36,909,198.50 元。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更加合理、审慎、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 拟根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原拟投入金额 调整后拟投入金额
1 扩建年产3500 万只微型受话器、2500 万只微型扬声器、5500 万只微型扬声器集成模组项目 186,909,198.50 142,719,308.10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50,000,000.00
合计 236,909,198.50 192,719,308.10

四、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调整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 年8 月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次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 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我们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其 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募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涉 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本次 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 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四)《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8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