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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声电子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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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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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声电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豪声电子进行了定期现场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保荐人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豪声电子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睿 联系电话:025-84763720
保荐代表人姓名:瞿骏驰 联系电话:025-84763720
现场核查人员姓名:杨睿
现场核查对应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现场核查时间: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0日
一、现场核查事项 现场核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 查阅《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 (2) 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文件; (3) 查看公司内审部门的设置情况及《内部审计制度》; (4) 查阅内审部门的相关工作文件; (5) 查阅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6) 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1. 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 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8.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11.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2.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公司股东名册;
(2)查阅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相关审议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暨新增一致行动人公告。
1.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实地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
(2)查阅公司的往来明细账、银行日记账及信息披露文件;
(3)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4)获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
1.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2.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3.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是否不存在异常资金往来
(四)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三会会议文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3)查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相关文件;
(4)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交易所网站刊载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资料、募集资金使用台账;
(4)抽查募集资金大额支出的会计凭证及原始凭据;
(5)查阅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设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审议文件;
(6)现场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7)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注]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审慎决定将该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投资效益与招股说明书不相符。公司已履行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应审议及公告程序。
(六)大额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获取公司银行日记账、主要银行账户对账单;
(2)抽查公司大额资金往来凭证;
(3)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2.大额资金往来是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七)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公司及子公司信用报告;
(2)查阅公司关联方清单、关联交易统计表;
(3)查阅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的相关审议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
(4)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信息披露是否

及时、充分
2.公司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充分
3.公司重大对外投资程序是否合规、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充分
(八)业绩大幅波动的合理性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2)查阅行业研究报告;
(3)实地查看公司经营情况并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注]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注:公司扣非前净利润同比下降59.15%,主要原因系公司于2024年第一季度确认较大规模资产处置收益,对上年同期净利润产生较大增量影响,进而导致本期净利润相较上年同期出现大幅下滑;
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同比上涨188.63%,主要原因系:(1)消费电子行业景气度提升,公司优化产品结构,推动产品单价及毛利率同步提升;(2)公司产能稳步释放,产线自动化率提升、工艺持续迭代,带动单位人工成本下降,同时原材料议价能力增强,单位材料成本同步降低,从而使得本期扣非后净利润相较上年同期上升。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主体作出的公开承诺;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十)公司现金分红制度执行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查阅公司与分红相关的审议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制定了现金分红制度
2.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二、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现场核查未发现重大问题或重大风险。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杨睿
杨睿

谢佳德
梁骏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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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