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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声电子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Jul 2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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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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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声电子”、“发行人”、“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实施完毕。申万宏源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 荐”)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 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 售选择权机制,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8.80 元/股于 2023 年 7 月 3 日(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3,675,000 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00%。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豪声电子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3 年 7 月 19 日 至 2023 年 8 月 17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 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 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3,675,000 股)。

截至 2023 年 7 月 24 日日终,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 获得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3,675,000 股,不涉及 新增股份情形。本次购买股票支付总金额为 31,172,169.88 元(不含经手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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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费),最高价格为 8.79 元/股,最低价格为 7.99 元/股,加权平均价格为 8.48 元/股。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 资者与发行人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共同签署《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 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股东名称 实际获配股数
(股)
延期交付股数
(股)
限售期
1 浙江尚博建设有限公司 1,020,000 765,000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上市之日起6 个月
2 浙江野牛工具有限公司 1,020,000 765,000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上市之日起6 个月
3 浙股山石(嘉善)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560,000 420,000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4 浙江上虹货架有限公司 500,000 375,000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上市之日起6 个月
5 宁波甬潮嘉元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 375,000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上市之日起6 个月
6 嘉善悦达商贸有限公司 400,000 300,000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上市之日起6 个月
7 浙江东一线业有限公司 400,000 300,000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上市之日起6 个月
8 嘉兴米乐亚克力科技有
限公司
300,000 225,000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上市之日起6 个月
9 嘉善蓝创塑胶有限公司 200,000 150,000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上市之日起6 个月
合计 4,900,000 3,675,000 -

发行人应于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 的 3 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 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3 年 7 月 19 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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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229041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3,675,000

五、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2 年 9 月 16 日、2022 年 10 月 12 日发行人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其中明确规定发行人及主承 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 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

2022 年 11 月,发行人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了《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承销协 议》,明确授予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 权利。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 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 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 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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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豪声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超额配售选 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 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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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骏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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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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