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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声电子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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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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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8701 证券简称:豪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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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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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钱塘江路 8 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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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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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瑞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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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查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2023 年度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进行 了回顾与汇报。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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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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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完成了《2023 年年 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4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7)。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所审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
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 告无异议,并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豪声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的核查报告》。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经理就2023 年度工作
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向董事会予以汇报。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就2023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 总结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4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裘玲玲)》 (公告编号:2024-021)、《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晓青)》(公告编号: 2024-022)、《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松华)》(公告编号:2024-023)。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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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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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聘 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4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
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417 号)。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所审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
-
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3 年度财务数据,公司编制完成了《2023 年度财务决
-
算报告》,对公司2023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报告。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所审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
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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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项目进行情况以及2024 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编制完
成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所审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
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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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公司2023 年度权益分配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98,000,000 股,拟以 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5.00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9,000,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 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 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4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 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所审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 晰、及时。基于双方良好合作,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
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4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拟续聘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6)。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所审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
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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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公司对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 于预计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所审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于 2024 年公司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预计无异议,并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 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徐瑞根、陈美林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 情况下,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高、风险可控的理 财产品。公司单笔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或任意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2 亿元(含2 亿元)。投资额度的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6 月30 日止,且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 在授权有效期间,投资额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4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所审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 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 请总额不超过4 亿元人民币(含4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融 资、票据质押融资、信用融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贸易融资等),作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 转。在该额度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合理确定与各家银 行的业务合作。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 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实际签订的借款 协议金额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申请授权有效期
限为自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6 月30 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4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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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防范和控制公司面 临的各种风险,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 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 年12 月31 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形成了公司《2023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4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 编号:2024-030)。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所审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
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形成了 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了《关于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4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豪声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4]第ZF10418 号)。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所审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 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并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以下简 称“情况说明”)。受公司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情况说明出具了公司《关 于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 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4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豪声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4]第ZF10419 号)。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所审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 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 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4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 编号:2024-032)。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所审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 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 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职评估情 况进行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4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所审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
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十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就公 司在任独立董事裘玲玲、吕晓青、唐松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 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4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 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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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积极开 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对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总结,编制完成 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4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公告编号:2024-035)。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所审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
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二十)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4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2.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所审议案需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 直接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4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所审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委员徐瑞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徐瑞根、陈美林、言津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分支机构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流程,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同意公司总经理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适时对分支机构进行相应的调整,包括 但不限于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的设立、撤销、迁址等事宜,本次授权期间 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至2025 年6 月30 日。总经理在必要时可授权公司其他人员 具体办理上述事宜的申请行政许可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含续聘、改聘)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4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告编号: 2024-037)。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所审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
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在确保资 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含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低风险、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能够保障投资本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单等)。在前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8,000 万元(含8,000 万元),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 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4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8)。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所审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所审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并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 查意见》。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完成了《2024 年第 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4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39)。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所审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 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 年5 月17 日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4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20)。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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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
(三)《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
(四)《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