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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威凌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Nov 1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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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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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71634 证券简称:新威凌 公告编号:2023-074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据此召集本次 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股东应选择上述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30 日上午十点。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29 日 15:00—2023 年 11 月 30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 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 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 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 - - - ” 区 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 如何办理 投资者业务办理 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634 新威凌 2023 年11 月27日
  1.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的议案》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 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58)。

(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部分公司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57)、《独立董 事会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59)、《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3-060)、《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1)、《承诺管理制度》(公 告编号:2023-062)、《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3)、《累积投票 制度》(公告编号:2023-064)。

(四)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监管要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 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并实施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5)。

(五)审议《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 的《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加盖法

  • 人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 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 4.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公司会议室

  • (三)登记地点: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孟梅

电话:0731-88900355

邮箱:[email protected]

  • 地址:长沙市高新区麓谷麓龙路 199 号标志麓谷坐标 A 栋 905

  • (二)会议费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