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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贸电子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Nov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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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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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1-104

证券代码:833346 证券简称:威贸电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况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1-079),由于“二、议案审议情况之(一)之 1.议案内容”存在疏漏, 现需更正。

二、更正内容 更正前: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等议案,并经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延长公司申 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相关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公告,《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试行后,精选层在审项目平移至北京 证券交易所,公司应当更新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并应当就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精选层挂牌变更为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据此,将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调整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公告编号:2021-104

并在北交所上市,调整后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公司本次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2)本次发行股票面值:公司本次拟发行股票的每股面值为 1.00 元人民

币。

(3)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3,685,000 股股票。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 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 (即不超过 3,089,347 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 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 册后确定。

(4)本次发行对象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已开通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本次发行对象不少于 100 人,且本 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东数量不少于 200 名。

(5)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为 7.60 元/股(含本数),具体发 行价格在本次发行时考虑市场情况后,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定价方式:本次发行可以通过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 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7)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上海威贸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增加投资、 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最终超过项目所需资金,超 出部分将全部用于补充主营业务营运资金。

(8)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股票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并遵守《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关于锁定期的要求。

(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更正后: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1-104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等议案,并经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延长公司申 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相关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公告,《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试行后,精选层在审项目平移至北京 证券交易所,公司应当更新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并应当就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精选层挂牌变更为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据此,将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调整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调整后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公司本次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2)本次发行股票面值:公司本次拟发行股票的每股面值为 1.00 元人民

币。

(3)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3,685,000 股股票。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 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 (即不超过 3,089,347 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 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 册后确定。

(4)本次发行对象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已开通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本次发行对象不少于 100 人,且本 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东数量不少于 200 名。

(5)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为 7.60 元/股(含本数),具体发 行价格在本次发行时考虑市场情况后,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定价方式:本次发行可以通过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 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7)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上海威贸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增加投资、 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最终超过项目所需资金,超

公告编号:2021-104

出部分将全部用于补充主营业务营运资金。

(8)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股票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 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并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关于锁定期的要求。

(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相关决议自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内容未发生变化,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 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