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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铭科技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Oct 3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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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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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6270 证券简称:天铭科技 公告编号:2022-125
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10 月31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8 月 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杭州天铭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12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18.96 元/股,初始发行股数为10,000,000 股(不含行使 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共计募集资金189,60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 荐费用13,415,094.34 元(总承销及保荐费用为14,358,490.57 元,天铭科技以自 有资金已支付943,396.23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76,184,905.66 元,已由主承销商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 年8 月29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 律师费用、审计与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 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331,132.08 元(不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67,910,377.3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43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浙江曜铭科技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67,910,377.35 元,低于《杭州天铭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募投项目拟投资总额 18,960.00 万元,公司拟根据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 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 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 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 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 ||
|---|---|---|---|---|
| 单位:万元 | ||||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调整前) |
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调整后) |
| 1 | 高端越野改装部件 生产项目 |
浙江曜铭科技 有限公司 |
25,128.09 | 13,627.75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浙江曜铭科技 有限公司 |
3,163.29 | 3,163.29 |
| 合计 | 28,291.38 | 16,791.04 |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由于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系基于公司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以及当前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 目总投资额的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以确保上述募投项目完成 建设。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 和募集资金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本次调整不涉及变更募 集资金投向和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董事会就《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同 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涉及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九次会议决议》;
(二)、《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