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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ST Development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May 7, 2021
57006_rns_2021-05-07_f4d4f4f3-feea-4b6c-90d4-6740413c79db.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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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央企业 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 意见:
1.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因为部分员工面临退休等原因,7 名 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认购的股份数为67.56 万股; 其余激励对象均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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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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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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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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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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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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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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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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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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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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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不实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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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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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影响和长期贡献的管理和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和监事, 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未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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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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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实施指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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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和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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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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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1 年5 月7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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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以及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 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以2021 年5 月7 日为授予日,向153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45.75 万股。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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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5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