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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ST Development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Aug 1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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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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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2-060 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 简称“诚通商品”)

  •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1.4 亿元人民币。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诚通商品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为2.5 亿元人 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关于为诚通商品在浦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情况

2021 年11 月,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沈阳分行”)签署了《最高 额保证合同》,公司为诚通商品在浦发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的总额为5,000 万元人 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情请查阅2021 年11 月6 日的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保证诚通商品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于近日与浦发银行沈阳分行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诚通商品在浦发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的总额为1 亿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于2021 年11 月与浦发银行沈阳分 行签署的额度为5,000 万元人民币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自动终止。

(二)关于为诚通商品在浙商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 诚通商品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的总额为4,000 万元人民币的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八届五十九次董事会和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详情请查阅2022 年3 月31 日、2022 年6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 担保事项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1、名称: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6 甲(2301)

  • 4、法定代表人:马德印

5、注册资本:7,027.30 万元

  • 6、成立日期:1992 年2 月15 日

7、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制品、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 械电子设备、建筑材料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展览展示 及会议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 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状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科目 2021 年12 月31 日
(经审计)
2022 年3 月31 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0,992.83
72,757.51
负债总额 37,913.19
59,151.36
净资产 13,079.64
13,606.14
经营状况表
科目 2021 年度(经审计) 2022 年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29,072.72
276,047.72
净利润 1,950.30
526.50
  • 9、该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98.5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 2、担保金额:1 亿元

3、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

  • 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

  • (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 2、担保金额:4,000 万

  • 3、保证期间: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三年。

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

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2022 年3 月29 日,公司八届五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预计 2022 年度为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26.84 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独立 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2022 年3 月31 日的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 额为8.24 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国物资储运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担保总额为2.9 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储洛阳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总额为1.49 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储郑州陆港物流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总额为1.5 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储郑州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总额为2 亿元人民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总额为3.9 亿元人民币;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 中储智运物流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总额为4.8 亿元人民币。公司或子公司为开 展期货交割库业务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已签署担保合同并已生效的担保金额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18.77%(不含期货交割库业务),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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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8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