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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Metal Products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May 20, 2026

51855_rns_2026-05-20_c6ca52f2-3930-4462-8126-833858777758.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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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P GROUP

100502

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親自辦理地址)

臺北北門鄉局第11973號信箱:鄉寄專用信箱)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 投務代理機構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務代理部

股務諮音專線:(02)23892999 證券代號:1532

網址:https://www.kgi.com.tw

營業時間:週一~週五 9:00~17:00

※本次股東常會恕不發放紀念品

請股東多加利用「股東e服務」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

國內

郵資已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1304號

國內郵箱

無法披過請退回原處

(未書寫正確郵遞區號)

者,應抽信函交付郵資)

戶號:

股東 台啓

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針對當事人提供之個人資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僅於辦理股務相關業務之目的及範圍內處理及利用,其餘有關當事人權利及個人資料保護等作業,均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辦理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 12 現金股利領取方式登記表

現金股利領取方式登記表 戶號 戶名
資訊 資訊
銀行帳號 銀行名號 帳號 現由主方依法填寫全行別、時目、帳號、時間、手冊空格留在右方
第1號
第2號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領取方式登記表

12

一、欲選擇將現金股利直接投入銀行帳戶之股東,請填寫銀行帳號並以股東本人帳號為限。
二、無銀行帳號者採郵寄支票及原登記帳號無誤且不變更者,不須將此登記表寄回。
三、如採郵寄支票或因資料不符遭致退匯,或要採匯款(新增)但未寄回本登記表者,一律依原留通訊地址郵寄抽頭劃維禁止背書將匯支票。
四、本登記表請填妥蓋章後於115年6月23日前寄達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五、現金股利在30元(含)以下者,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另寄領取通知書,並請蓋妥原留印鑑後親自領取或採郵寄方式辦理。
六、貴股東如因銀行整併而有銀行帳號更改之情事,請提供新帳號予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委託書使用規則摘要

一、股東親自出席者,不得以另一部份股權委託他人代理,委託書與親自出席通知書均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席,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微求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
二、委託書之委託人、微求人及受託代理人,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辦理。
三、股東接受他人微求委託書前,應請微求人提供微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重總之微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微求人與親支持被選舉人之背景資料及微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
四、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者,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且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
五、委託書應由委託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並應由委託人親自填具微求人或受託代理人姓名。但信託事業或股務代理機構受委託擔任微求人,及股務代理機構受委任擔任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者,得以當場蓋章方式代替之。
六、委託書最適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
七、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三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12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出席通知書

時間:115年6月23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

地點:新竹縣新豐鄉上坑村488號2樓大會議室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新竹線)

股東戶號:

股東戶名:

普通股股數:

法人指派書

該指派

號待本公司之法人代表

,出席書公司本次股東會,依法行使一切股東權利。

(法人股東親自出席委託)

親簽

之處

臺北 書

一、該委託

書(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15年6月23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

下列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項議案表示參詢或贊成。

  1. 參詢本公司114年度決算表時宜。(1)○參詢(2)○反對(3)○棄權
  2. 參詢本公司114年度並除分股案。(1)○參詢(2)○反對(3)○棄權
  3. 改選本公司董事業。
  4. 討論本公司解除董事就業禁止業。(1)○贊成(2)○反對(3)○棄權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機構擔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中)寄交代理人收取,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此股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115年 月 日

115-1

委託人(股東) 編號 12
股東戶號 簽名或蓋章
持有股東
股東或名稱
股东名 簽名或蓋章
戶號
姓名或名稱
受託代理人 簽名或蓋章
戶號
姓名或名稱
身分信任號或統一編號
股東

微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臺北北門郵局第11973號信箱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取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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