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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P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2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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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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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P GROUP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號: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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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股東常會議事手冊

  • 召開方式:實體會議
  • 時間:115年6月23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正
  • 地點:新竹縣新豐鄉上坑村488號2樓大會議室(勤美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廠)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

115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

目 錄 頁次

議 程:...1
一、宣佈開會...1
二、主席致詞...1
三、報告事項...1
四、承認事項...3
五、選舉事項...3
六、其他事項...6
七、臨時動議...6
八、散會...6

附 件:...7
(一)114年度營業報告書...7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14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暨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15
(四)盈餘分配表...32
(五)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兼任其他公司職務情形...33

附 錄:...34
(一)公司章程...34
(二)股東會議事規則...39
(三)董事選舉辦法...43
(四)本公司全體董事持股情形...44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

115年股東常會議程

召開方式:實體會議

時間:115年6月23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正

地點:新竹縣新豐鄉上坑村488號2樓大會議室(勤美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廠)

議程:

一、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及財務狀況(請參閱本手冊第7~13頁附件一)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14頁附件二)
(三)報告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

1、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依公司章程第廿七條規定業經董事會通過,114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每股0.8元,計新台幣333,010,617元。
2、本案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訂定除息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普通股股數發生變動,致每股配發比例發生變動時,亦授權董事長處理。

(四)報告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

對象 期初背書保證金額 本期變動金額 期末背書保證金額
日華投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160,000 0 160,000
全國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0 50,000
台中勤美飯店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1,310,000 150,000 1,460,000
香格里拉農牧花卉股份有限公司 674,000 50,000 724,000
日華金典國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1,750,000 0 1,750,000
沁美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0 10,000
合計 3,954,000 200,000 4,154,000

(五)報告本公司 114 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

1、依本公司公司章程第廿七條之一,綜合考量股東權益,並參考同業水準及整體經濟環境,本公司114年度查核後稅前淨利新台幣(以下同)391,654,410 元加計帳列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後為 413,573,822 元,擬提撥 2.8% 為員工酬勞計 11,580,067 元及提撥 2.5% 為董事酬勞計 10,339,345 元。其中,擬自員工酬勞提撥至少 30% 計 3,474,021 元做為基層員工分配之酬勞,在前述基礎下,實際分配金額依本公司年中績效評估結果辦理。

2、依本公司114年3月10日董事會決議,114年度適用之基層員工係指非屬經理人且月平均經常性薪資未逾 63,000 元之員工。

3、本次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擬全數以現金發放,與114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前述員工酬勞分派對象為本公司及子公司之員工。

4、前述114年度董事酬勞配發明細,已依據本公司「董事、薪資報酬委員、審計委員及經理人酬金政策」規定計算並提請薪資報酬委員會討論通過。

5、本案提撥員工酬勞、董事酬勞金額及發放方式與個別董事之董事酬勞配發金額,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討論通過,依法提請董事會決議通過。

(六)報告本公司買回股份執行情形

本公司於 114 年 6 月 17 日董事會通過 114 年第 1 次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如下:

項目 說明
買回期次 一一四年第一次
董事會決議日期 114 年 6 月 17 日
買回目的 轉讓股份予員工
預定買回期間 114 年 6 月 18 日至 114 年 8 月 16 日
預定買回股份種類及數量 普通股 10,000,000 股
預定買回區間價格 新台幣 21 元~36 元,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實際買回期間 114 年 6 月 19 日至 114 年 8 月 15 日
已買回股份種類及數量
(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普通股 6,341,000 股
(1.50%)
已買回股份金額 新台幣 163,070,005 元
平均每股買回價格 新台幣 25.72 元
已買回數量占預定買回數量之比率(%) 63.41%
已辦理銷除及轉讓之股份數量 尚未辦理轉讓或銷除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 6,341,000 股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1.50%

四、承認事項:

(一)案由:承認本公司114年度決算表冊案。(董事會提)

說明:
1、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業已編製完成。
2、本公司114年度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業已自行編製完成。
3、前述財務報告委請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鄒依芸會計師、韓沂婕會計師查核,並擬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書。
4、本案經審計委員會審議,並依法提請董事會決議通過。
5、前項表冊請參閱本手冊第7~14頁附件一及附件二及第15~31頁附件三。

決議:

(二)案由:承認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案。(董事會提)

說明:
1、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表,除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外,擬以114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業經審計委員會審議,並依法提請董事會決議通過,請參閱本手冊第32頁附件四。
2、於計算所得稅法第66條之9應就未分配盈餘加徵 5%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優先分配屬114年度盈餘。

決議:

五、選舉事項:

(一)案由:改選本公司董事案。(董事會提)

說明:
1、本公司現任董事任期將於115年6月14日屆滿,依規定於本年度股東常會全面改選。
2、依據本公司章程第十七條董事設置規定,選任董事9席(含獨立董事3席),任期三年,連選均得連任,新任董事任期自115年6月23日起至118年6月22日止。依公司法第192之1條及公司章程之規定,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
3、依據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選舉之。
4、本公司董事候選人名單如下:

被提名人類別 被提名人姓名 學歷 經歷 現職 持有股數
董事 煙源開發(股)公司
法人代表人:林廷芳 ● 中原大學水利工程學系學士
● 政治大學 企業管理學系-企業家經營管理研究班 ● 三聯科技(股)公司 總經理
● 財團法人氣象應用推廣基金會董事長
● 勤美(股)公司監察人 (註1) 1,421,000

被提名人類別 被提名人姓名 學歷 經歷 現職 持有股數
董事 鈺遠投資(股)公司
法人代表人:鄭武哲 ●華盛頓大學(西雅圖)/機械工程系
●壬色列理工學院(紐約)/機械工程系/碩士 ●肯納飛碩金屬(股)公司-加工刀具事業部-亞太區總經理
●博邦環控(廣東)科技有限公司創始人之一
●江森自控
◆汽車內室事業部-中國總經理
◆電磁事業部-亞太區總經理
◆樓宇事業部[上海]-中國總經理
●惠而浦家電-台灣美方總經理 ●勤美(股)公司董事 75,521,965
董事 曹明宏 ●世界新專報業行政科 ●勤美(股)公司副總經理、副董事長及顧問
●球真建設(股)公司董事
●沁美健康事業(股)公司監察人
●CMJ CO., LTD.董事 ●勤美(股)公司董事
●球真建設(股)公司監察人
●China Meta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Inc.顧問 3,092,879
董事 吳淑娟 ●淡江大學國貿系學士 ●球真建設(股)公司董事
●鈺遠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勤美(股)公司董事
●財團法人中華花藝研究推廣基金會董事長
●鈺遠投資(股)公司董事 5,702,198
董事 何佩芬 ●美國省州大學法律學碩士 ●勤美(股)公司董事長特別助理暨集團發言人
●財團法人勤美球真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及執行長
●Legal Specialist, McCutchen, Doyle, Brown & Enersen LLP ●勤美(股)公司董事
●財團法人勤美球真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長
●台中勤美飯店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 6,750,833

被提名人類別 被提名人姓名 學歷 經歷 現職 持有股數
董事 何承育 ● 英國布魯內爾大學品牌與設計管理碩士 ● 勤美(股)公司生活創新事業處經理、協理、副總經理 ● 勤美(股)公司董事:勤美(股)公司生活創新事業處(兼任經營企劃室) 副總經理
● 行草悟道(股)公司 董事長
● 大博物町(股)公司 董事長
● 勤美生活創新(股)公司 副董事長及總經理
● 璞真建設(股)公司 董事
● 香格里拉農牧花卉(股)公司 董事及總經理
● 財團法人勤美璞真文化藝術基金會 董事及執行長
● 台中勤美飯店管理顧問(股)公司監察人 4,056,384
獨立董事 簡禪富 ●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分校決策科學與作業研究博士 ● 國立清華大學執行副校長
●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公司工業工程處副處長 ● 臻鼎科技控股(股)公司 總經理
● 國立清華大學清華講座教授
● 達發科技(股)公司 獨立董事、審計委員及薪酬委員
● 信驛科技(股)公司 獨立董事、審計委員及薪酬委員
● 泰國亞洲理工學院 董事 0
獨立董事 林建元 ● 美國華盛頓大學土木工程系博士 ● 安心食品服務(股)公司 董事長 ● 勤美(股)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及薪酬委員
● 安心食品服務(股)公司 董事
● 逢甲大學 特約講座 0

5


被提名人類別 被提名人姓名 學歷 經歷 現職 持有股數
獨立董事 王傳芬 ●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法碩士 ● 台灣晶技(股)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薪酬委員及投資審議委員
● 盛信美國律師事務所律師
● 水耘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 宏鑑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 王道商業銀行(股)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薪酬委員及永續發展委員
● 美時化學製藥(股)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薪酬委員及風險管理委員 0

註 1:董事被提名人林廷芳先生現職:

·擔任董事長職位:

勤美(股)公司、化新精密工業(股)公司、勤美達(武漢)精密機械有限公司、璞真建設(股)公司、璞致營造(股)公司、全國大飯店(股)公司(及總經理)、台中勤美飯店管理顧問(股)公司、勤美智能科技(股)公司、勤美生活創新(股)公司、沁美健康事業(股)公司、財團法人三聯科技教育基金會、財團法人臺中市發展體育教育基金會。

·擔任主席職位:

Far Hsing (Samoa) Enterprise Co., Ltd. 、China Meta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Inc. 。

·擔任董事職位:

CMJ CO., LTD. 、United Elite Agents Limited、CMW (Cayman Islands) Co., Ltd. 、China Metal International (BVI) Limited、蘇州勤美達精密機械有限公司、天津勤美達工業有限公司、蘇州勤堡精密機械有限公司、勤威(天津)工業有限公司、日華投資企業(股)公司、香格里拉農牧花卉(股)公司、多聯科技(股)公司(及總經理)、財團法人氣象應用推廣基金會。

選舉結果:

六、其他事項:

(一)案由:討論本公司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董事會提)

說明:1、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許可。」。

2、緣本公司新任董事(如法人股東當選董事者,包括該法人股東暨其指派之代表人)為本公司之利益而有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爰依法提請股東會同意,如新任董事有上述情事時,於其任職期間同意解除其競業行為禁止之限制。

3、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兼任其他公司職務情形,請參閱本手冊第33頁附件五。

決議:

七、臨時動議

八、散會


【附件一】

2023年1月15日

114

(一)營業計畫實施成果

勤美集團三大事業群:金屬成型事業群、建設住宅事業群及生活創新事業群,114年度集團經營結果:合併營業收入約為新台幣154億元,合併營業淨利約為新台幣11億元,合併本期淨利約為新台幣7億元,合併資產總計約為新台幣534億元。

(二)預算執行情形:不適用

(三)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單位:新台幣

分析項目 113年度 114年度
財務收支 利息收入(千元) 116,132 93,002
利息支出(千元) 370,779 400,021
外幣兌換損益淨額(千元) 50,315 22,072
獲利能力 資產報酬率(%) 3.40 1.97
股東權益報酬率(%) 8.31 3.76
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47.17 26.56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43.80 23.30
純益率(%) 8.44 4.72
每股盈餘(元) 3.05 0.98

(四)主要營運及研究發展狀況

金屬成型事業群

勤美金屬成型事業處

114年,勤美金屬成型事業處受外部環境變動影響,產業訂單呈現縮減態勢,主要受下列因素影響:

1、美國關稅政策影響

川普2.0關稅政策對銷往美國之木工設備造成衝擊,連帶影響內銷主力客戶接單動能,自第二季後訂單縮減。

2、中國同業低成本競爭加劇

中國金屬產業持續以低生產成本為競爭策略,透過規模化生產、成本結構優勢及價格競爭手段搶占市場,對於我們在爭取訂單、提高稼動之策略推動上面臨較大挑戰。


3、農機市場需求轉弱

黃小玉價格多呈現低檔震盪走勢,加上市場利率仍高,導致主要農機客戶舊機型生產量縮減。不過,113年開發之農機新機種銷售表現穩定成長,對營運仍具一定支撐效果。

產業調整與發展契機

在全球景氣逐步受惠於AI產業發展與用電需求增加之趨勢下,基礎建設相關投資動能增強,為我們的產業布局帶來轉型契機:

1、切入再生能源設備市場

配合國內電機廠客戶於美國追日太陽能發電案場的設備需求,於下半年完成太陽能減速機產品開發,次世代機種亦將陸續推出,預期可持續為動美金屬成型事業處挹注訂單動能至117年。

2、拓展國際管材產業代工市場

成功爭取國外管材大廠彎管系列產品之代工機會,完成送樣及量產,持續切入全球基礎建設所需之非直管類管材產業,強化產品組合與產業布局。

展望115年,金屬成型事業處將聚焦以下三大策略,推動營收成長與獲利提升:

1、推動短期彈性價格策略,積極拓展市場訂單

透過短期彈性價格策略進行市場訂單的強攻:以公共工程、水泵浦、減速機為主。針對既有客戶的訂單進行短期的價格調整,爭取最大量的訂單移轉,提高整體的鑄造產量,進一步降低每公斤生產成本、提高產品毛利率。同時,持續推動公共工程包含水箱、鑄鐵手孔蓋及基座項目。

2、強化外銷布局,深化一站式整合服務優勢

在外銷市場方面,滿足品牌客戶在台灣動美一站購足的需求,憑藉過去與國外大廠合作的基礎上,持續滿足客戶在組裝件和精密加工件之需求。此外,在德國大型木工機的合作上,以同樣的策略滿足客戶在台灣一站購足的需求,透過後段製程服務之延伸,提高銷貨單價。

3、擴大非鐵材料產品布局,提升整體營收規模

配合客戶非鐵金屬材質採購需求,拓展銅、鋁製品項目,爭取相關轉包訂單,以擴大產品供應範疇並提升整廠營收規模。

動美達國際控股有限公司(CMI)

114年,在烏俄戰爭僵持不下之際,美國貿易關稅戰再起,世界各國均受到影響,導致全球經濟呈K型化發展;中國經濟在此經濟環境與關稅戰爭下,中國百工百業之獲利能力明顯下滑,CMI除了積極爭取中國優質客戶的新項目外,亦持續致力於開發歐

8


洲及日本的業務,新項目已於114年下半年陸續量產,勤美達(武漢)(CMH)8月份首批出口貨櫃順利發運,並自9月份起,月訂單量連續突破千噸大關,顯示產能規模與市場認可度同步成長,為勤美達(武漢)(CMH)後續發展奠定堅實的規模基礎,並對CMI集團整體營運產生顯著貢獻。

114年營運重點項目說明如下:

1、天津(勤威)(CMW)成立自動化小組,積極探索智慧型機器人,大力推動自動化生產線,並於114年榮獲天津經開區智慧製造實踐標杆企業;蘇州勤美達(CMS)順利通過全球知名液壓零件大廠新專案的嚴格審核,持續優化機加工工藝,提升生產自動化與柔性化水準;勤美達(武漢)(CMH)成功獲評國家工信部“品質管制能力評價檢驗級企業”及環保績效分級B級企業,彰顯公司在品質與環保管理方面的行業領先地位。

2、CMI及所屬大陸四廠之產品獲獎無數,並獲得政府肯定:

(1) 114年1月榮獲COPELAND 113年度“供應商鑄件品質優秀獎”
(2) 114年4月獲得洋馬發動機(山東)“感謝狀”
(3) 114年5月榮獲博世力士樂“長期合作夥伴獎”
(4) 114年5月榮獲博世力士樂“長期服務獎”
(5) 114年12月格蘭富中國長期合作供應商(20年及以上)
(6) 獲得 YANMAR『X 系列缸體缸蓋開發貢獻獎』
(7) 獲得卡特彼勒 114 年度卓越供應商
(8) 荣獲天津經開區智慧製造實踐標杆企業
(9) 獲評國家工信部“品質管制能力評價檢驗級企業”

CMI集團於114年12月舉辦「AI技術應用研討會」,本次參賽案例涵蓋機器學習、自然語言處理(NLP)及自動化流程等多元領域,充分展現同仁們將AI技術轉化為提升生產力與降低成本的實際效益。無論是大型項目或小型嘗試,這些寶貴經驗都將成為公司技術競爭力的重要基石。

展望115年,我們將持續秉持創新發展、環保永續及企業社會責任之理念,不斷超越自我,致力於為客戶提供更優質的產品與服務,並為社會創造更大的價值,向著成為行業領軍企業的目標奮勇前行,讓我們持續運用AI技術優化工作,共同引領產業變革。化新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化新)

114年度受美國川普政府於4月宣布對等關稅影響,外銷美國客戶之訂單呈現明顯下修,且因對台灣暫定課徵 $20\%$ 關稅,高於日本及韓國等出口競爭國家,致使下游客戶採購態度趨於保守觀望。

9


114年下半年起,因日本客戶端存貨水位去化順利,訂單需求逐漸回升,加以美元匯率自9月起亦開始反轉逐漸強勢至年底,故全年營收及營業毛利均較前一年度增加。另,業外方面,因旗下轉投資認列相關處分資產利益之挹注,使全年稅後淨利亦較去年同期大幅提升。

在全球產業鏈因美國關稅政策被迫重整,以及AI應用高速成長的產業重心移轉之趨勢下,化新亦積極調整策略布局,並於114年底順利通過半導體設備新客戶之送樣驗證,為未來業務拓展奠定良好基礎。

展望115年,化新除持續貫徹強化自身能力之策略,配合全球淨零排放發展趨勢,提供既有客戶完整解決方案外,並將持續開發更具高附加價值的半導體新產品及拓展航太等產業新客戶,以多元布局推升營運動能,期持續為集團創造穩定的獲利貢獻。

CMJ CO., LTD. (CMJ)

114年營業額目標達成率為 85%,本期純益目標達成率為 65%,整體營運表現穩健。展望115年,國際局勢預期將延續114年之態勢,整體環境仍屬不透明且難以預測,戰爭與對立分化的局面仍將持續。然而,經濟與金融層面,全球化趨勢仍將維持。美國、中國、歐洲及日本的經濟成長皆趨緩,其中除中國外,其餘地區通貨膨脹壓力預期仍將延續。匯率方面,雖受升息影響,但日圓貶值趨勢預計仍將持續。在客戶供應策略上,因應地產地銷需求及分散營運風險,本公司將持續推動多層次且最適當之在地生產模式,以提升供應鏈韌性與應變能力。

在上述假設基礎下,雖預期本公司對美國高爾夫球車業務之銷售可能減少,惟針對目前業務較集中之情形,已提前啟動結構調整與優化措施。此外,長期投入研發之新產品與新產業開發,預計將從115年起陸續進入成果收穫期,為公司挹注新成長動能。作為資訊情報策略之一環,將持續推動供應鏈重整,並促進其在全公司的整合。

同時,亦將進一步強化相關領域的人才培育與配置,厚植組織長期競爭力。

在集團公司協作方面,將共同開發日本及東南亞地區之客戶。泰國子公司已於114年取得營業許可,並將於115年透過強化在地服務,帶動營收增長。關於卡鉅業務,115年將持續落實各項追蹤與配套措施,預期於116年進一步擴大銷售規模。

為提升整體業務效率,公司將推動工作流程化(Workflow),為未來自動化處理做準備。

115年為本公司長期發展計畫的重要轉折點,我們也藉此重新檢視自身角色與責任,行動指標將由「責任與提案」進化為「STEP OUT. BUILD WHAT'S NEXT.」,期許全體同仁不僅是回應當下的責任,更能主動踏出一步,共同打造下一階段的成長與永續未來。

10


CMAI CO., LIMITED (CMAI)

114年,受對等關稅衝擊與不確定性影響,全年營運極具挑戰,我們採取動態策略調整,精準調配海運庫存與退運作業,以應對各階段關稅波動,並透過與核心客戶簽訂庫存用量協議,於關稅調降的時間點擴大庫存,將關稅帶來的影響降到最低。此靈活操作贏得客戶的肯定,確保關鍵專案未發生移轉,並維持穩定的營收。

展望115年,美中關稅議題仍將是影響我們新項目產品銷售表現之最大不確定因素。待台美對等關稅政策正式定案後,將擴大與客戶之接洽與合作,就鋁件、沖壓與壓鑄件等產品從台灣報價,希望此舉能開拓新的業務來源。此外,亦將持續推進與精密鑄造廠的合作專案,盼能藉此開創新局,逐步將CMAI由代理商角色提升為美國之本土製造商。

建設住宅事業群

璞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璞真建設)

114年在AI與半導體等相關應用需求持續擴張帶動下,台灣外需表現暢旺,並帶動投資動能,經濟數據表現亮眼。行政院主計處上修台灣整體經濟成長率,由原先3.29%調高至8.68%,但全台房市仍延續去年9月中央銀行的第七波選擇性信用管制,整體銷售全面停滯,僅剩個案表現,加上美國總統川普端出對等關稅政策,使全球經濟環境劇烈震盪且充滿不確定性,更讓房市成交量雪崩式下滑。

在台北市推進的大都更時代下,璞真建設以提供都市精華區資產更新全方位解決方案(Total Solution)之策略,在114年完成五個「都市更新事業暨權變計畫」報核,預計115年陸續將有數個都更案報核,每個案子都獲得絕大多數地主的信任與支持;銷售方面,我們穩步按計畫逐項推進,順利交出不錯的成績單,可見璞真建設品牌仍受到市場普遍認同,充分展現璞真建設深耕23年的品牌優勢及競爭力。

璞真建設之子公司璞致營造於113年正式承接「璞真上善」、「勤美之真」兩個工地,經此一年制度建立及現場運作,整體磨合已入正軌,提升我們在建築成本與工期上的經營績效。另外,我們將持續關注社會趨勢潮流及創新,適時導入新材料、新工法及新設備,以回應市場需求。

114年市場大環境對房地產產業極為壓抑與不友善,璞真建設「孜孜」而行,努力為未來蓄儲實力與動能。

115年是「淬鍊的時代」!期盼璞真建設能把每一次的艱辛走成里程碑,把壓力走成成就。未來,我們仍能依序迎來成果的收成,因應外在環境及客戶的殷切需求,璞真建設仍會本著以客戶為尊的服務導向,要從文化、組織、管理上健全與增進,打造一個健康永續,更有效率、更具前瞻性及競爭力的建築團隊。

11


生活創新事業群

勤美生活創新事業處及零售業務之子公司

114年為充滿動盪與挑戰的一年。台中新光三越氣爆事件對社會及產業發展造成多重層面影響,包括業績板塊挪移、公部門相關法規流程重新審視等。在全台多起公共安全事件影響的背景下,社會各界對安全管理與制度完善之要求明顯提高。為回應高度的社會期待,事業處針對現有流程進行盤點與優化,強化控管機制,以提升整體運作之安全性與穩定性。

114年營運數據持續創下新高,並帶動事業處年度損益目標大幅度超達成。本年度同時完成勤美誠品綠園道商場向南山人壽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確保事業處核心獲利部位之長期經營權。組織運行依據113年末調整案持續優化,提升運作效能與人才培養。

展望115年,鑑於整體市場環境仍面臨不確定因素,尤其中部地區產業受關稅等議題影響,預期將對營運表現帶來一定程度的挑戰,爰採取審慎保守之營運預估。

在此情勢下,事業處目標為同時具備短期持續獲利之增長與提高長期市場差異化之競爭力。本年度關鍵任務為勤美誠品綠園道將於115年7月推出B2F全樓層改裝案,並同時引入勤美自營營運模組。目標為落實下世代商場的經營計劃,針對著重體驗感以及實體線下社群平台角色的商業價值發展進行落實。

全國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全國大飯店)

於114年推出客房「寵物友善住房專案」,規劃專屬客房樓層,為寵物家庭出遊提供便利又安心的住宿體驗;餐飲部份因應宴客市場需求,推出6-8人桌菜方案,靈活滿足不同規模之宴會需求,帶動整體營收成長,營運績效達成既定目標。114年全年營運成果良好,損益達標並實現獲利。

在115年,我們將聚焦以下二個主要經營方向,確保服務品質與營收的雙向增長:

1、確實掌握長期住客及合約客戶的需求,並拓展其他團體客層來源,透過滾動式評估與策略調整,持續優化營運成效。面對整體成本結構上漲之挑戰,將適度調整客房及餐飲售價,同時落實各項成本控管措施,提升經營效率,期達成115年損益目標。此外,結合集團在台中草悟生活圈上的各項活動與資源整合優勢,進一步提升了品牌形象及市場競爭力,擴大客群基礎,為整體營運注入穩定動能。

2、近年來,本公司持續投入硬體設施升級與軟體服務品質精進,致力為旅客打造更舒適貼心的住宿環境,使每一位入住全國大飯店的旅客皆能感受到如家般的溫馨與安心,實現「草悟道,家一般的飯店」之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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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勤美飯店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勤美飯店)

114年,在「臺中勤美洲際酒店」全體團隊的共同努力下,於首個完整營運年度即在競爭激烈的飯店市場中奠定領先地位。除延續開幕期間所累積的市場動能外,亦積極擴大與調整來客結構,創造成長的第二曲線,並於114年交出亮眼的營運成果。同時,在質化指標方面,透過持續且精實的培訓與管理機制,在服務與餐飲品質上,為來訪賓客提供優質的服務體驗,旗下餐廳「明娟樓」更於營運首年就獲得《臺灣米其林指南 2025》推薦的肯定,展現品牌實力與市場認可度。未來將秉持精益求精之精神,持續優化服務流程與品質管理,為賓客提供至臻完善的服務體驗。

展望115年,面對未來數年台中飯店市場之新進業者陸續加入所帶來的競爭與挑戰,營運團隊將持續以高品質服務體驗為核心競爭力,並結合集團於台中草悟生活圈的資源整合能力與品牌能量,期能打造先行者優勢,建立高端服務之差異化門檻與品牌高度。同時,在內部經營面向,亦將持續投入員工專業培訓與員工照護制度優化,打造兼具成長性與幸福感之工作環境,凝聚團隊向心力,使同仁們能與酒店共同成長、穩健前行。

董事長:林廷芳
經理人:麥聖偉
林靖誼
會計主管:王佩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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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告暨盈餘分派之議案等,其中財務報告業經委託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告暨盈餘分派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之相關規定報告如上,敬請鑑核。

此致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林榮春 林榮春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12 日


【附件三】

KPMG

蛋快速素群合會計師事務所

KPMG

台北市110615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615, Taiwan (R.O.C.)

電話 Tel +886 2 8101 6666

傳真 Fax +886 2 8101 6667

網址 Web kpmg.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鑑:

查核意見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勤美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勤美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勤美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金屬成型部門之收入認列

有關該部門之收入認列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七)銷售商品之說明;收入認列明細,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二十二)客戶合約之收入。


KPMG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金屬成型部門主要生產鑄鐵製品,其銷售收入認列時點為將商品的控制移轉予客戶,以及對於已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其有效控制。收入按商品控制之移轉而認列,勤美股份有限公司與客戶依據個別銷售合約之交易條件辨認商品控制移轉情形,據以認列銷貨收入。另,勤美股份有限公司所處鑄鐵產業之營業收入表現易受市場供需環境等多項因素影響。因此,收入之認列為本會計師執行勤美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瞭解並測試勤美股份有限公司認列銷貨收入之相關內部控制的設計、實施和執行有效性;瞭解主要收入之型態、合約條款及交易條件,以評估收入認列時點的會計政策是否適當,抽樣選取主要客戶並抽查銷售合約或訂單,評估合約條款及交易條件等對收入認列之影響,確認會計處理是否適當;以抽樣方式選擇資產負債表日前後收入交易記錄,取得交易證明憑證以評估收入已在適當的財務報導期間認列;瞭解財務報導日前後一段期間是否產生重大銷貨退回及折讓。

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損評估

有關採用權益法對投資減損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八)投資關聯企業及四(九)投資子公司;採用權益法對投資減損之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五)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日華投資公司與台北市國稅局就大廣三不良債權案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及未分配盈餘稅額案之行政處分,已提出行政救濟,總核定稅額與罰緩金額等計564,452千元,截至資產負債表日已繳納46,174千元並估列訴訟負債準備金額計236,052千元。未確定訴訟案件或有負債之認列,係依據管理階層評估未來很有可能不利於其子公司之結果予以合理估計損失準備,惟因訴訟案本身存有重大不確定性。因此,訴訟負債準備估列之測試為本會計師執行勤美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訪談勤美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階層以了解其對未決訴訟案之評估方式;取得管理階層相關重大訴訟案備查簿及其負債準備評估文件,並檢視重大訴訟案件之最新判決文件以評估其負債估列之合理性;取具外部律師針對未決訴訟案件之法律詢證函,以驗證未決訴訟案之進度情形;評估勤美股份有限公司對重大未決訴訟案件及或有負債是否已適當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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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MG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勤美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勤美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勤美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勤美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勤美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勤美股份有限公司之查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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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MG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勤美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尹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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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金管證審字第1130332775號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90332798號

民國 一一五 年 三 月 十二 日

18


19

民國一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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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產流動資產: 114.12.31 113.12.31
金額 % 金額 %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及(二十五)) $ 907,683 3 363,128 1
1170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六(三)、(二十二)及(二十五)) 122,593 1 150,939 1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二十五)及七) 14,700 - 13,102 -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二十五)) 29,622 - 30,277 -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六(二十五)及七) 17,709 - 33,628 -
130X 存貨(附註六(四)) 68,852 - 74,237 -
1410 預付款項 24,237 - 21,392 -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75,162 - 81,720 -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八) 537 - 482 -
流動資產合計 1,261,095 4 768,905 2
負債及權益流動負債: 114.12.31 113.12.31
--- --- --- --- ---
金額 % 金額 %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二)、(二十五)及八) $ 3,709,769 13 3,268,661 12
0-約負債-流動(附註六(二十二)) 4,238 - 2,580 -
348,638 1 348,861 1
225,248 1 457,014 2
35,200 - 31,768 -
185,597 1 189,499 1
5,848 - 5,607 -
901 - 331 -
- - 259,400 1
  • 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或執行書回權公司債(附註六(十四)及(二十五))
  • 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三))

流動負債合計

300,000 1
4,545,443 16
4,875,226 18
--- ---

非流動負債:

2322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三))流動負債合計
257,278 1
--- ---
6,780,723 25
803,994 3
5,923 -
383,179 1
53,036 -
7,424,610 26
12,299,836 44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及(二十五)) 118,522 - 135,210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五)、(六)及八) 17,838,692 64 17,850,186 65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七)、八及九) 667,168 3 731,732 3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八)及九) 537,090 2 700,678 3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九)及八) 6,334,170 23 6,618,522 24
1780 無形資產 16,411 - 23,474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九)) 53,462 - 64,154 -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六(五)、(十一)、七及九) 188,103 1 57,957 -
198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十)、七、八及九) 821,794 3 684,653 3
非流動資產合計 26,575,412 96 26,866,566 98

權益(附註六(六)及(二十)):

3100 股本 4,226,043 15 4,167,782 15
3200 資本公積 2,533,890 9 2,385,924 9
3300 保留盈餘 8,288,561 30 8,630,577 31
3400 其他權益 187,208 1 151,352 1
3500 專屬股票 (163,070) (1) - -
權益總計 15,072,632 54 15,335,635 56
負債及權益總計 $ 27,836,507 100 27,635,471 100

資產總計

$ 27,836,507 100 27,635,471 100

經理人:麥聖偉

經理會計主管:王佩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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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務股份有限公司

耗資預算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三月三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二十二)及七) $ 989,401 100 1,054,640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四)及七) (581,320) (59) (640,050) (61)
營業毛利 408,081 41 414,590 39
營業費用(附註六(二十三)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25,772) (2) (29,254) (3)
6200 管理費用 (828,939) (84) (767,157) (72)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800) - - -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附註六(三)) (10,005) (1) (27) -
營業費用合計 (865,516) (87) (796,438) (75)
營業淨損 (457,435) (46) (381,848) (36)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附註六(二十四)及七) 16,297 2 17,165 2
7010 其他收入(附註六(二十四)及七) 113,601 12 339,209 32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二十四)) 102,381 10 (5,820) (1)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二十四)及七) (238,999) (24) (192,788) (18)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855,809 86 1,529,555 145
(附註六(五))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849,089 86 1,687,321 160
7900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391,654 40 1,305,473 124
7950 減:所得稅利益(費用)(附註六(十九)) 19,463 2 (110,282) (11)
8000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411,117 42 1,195,191 113
本期淨利 411,117 42 1,195,191 113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附註六(二十五)) 374 - (19,315) (2)
8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2,432 - 3,452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2,806 - (15,863) (2)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35,482 3 281,052 27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35,482 3 281,052 27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38,288 3 265,189 25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449,405 45 1,460,380 138
每股盈餘(附註六(二十一)) - - - -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元) $ 0.98 3.05
9850 稀釋每股盈餘(元) $ 0.98 2.93

董事長:林廷芳

(請詳閱後附備額財務報告附件)

經理人:麥聖偉

林靖誼

會計主管:王佩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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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美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月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股本 併留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合計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損失) 合計 庫藏股票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 3,787,865 1,600,373 2,046,183 49,081 5,909,382 8,004,646 (160,089) 49,704 (110,385) -
本期淨利 - - - - 1,195,191 1,195,191 - - - 1,195,191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3,452 3,452 281,052 (19,315) 261,737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1,198,643 1,198,643 281,052 (19,315) 261,737 -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96,392 - (96,392) - -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61,304 (61,304) - -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571,968) (571,968) - - - (571,968)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379,917 785,551 - - - - - - - 1,165,468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 - - - (744) (744) - - - (744)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4,167,782 2,385,924 2,142,575 110,385 6,377,617 8,630,577 120,963 30,389 151,352 -
本期淨利 - - - - 411,117 411,117 - - - 411,117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2,432 2,432 35,482 374 35,856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413,549 413,549 35,482 374 35,856 -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119,790 - (119,790) - -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729,362) (729,362) - - - (729,362)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 - - (61,304) 61,304 - - - -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58,261 115,940 - - - - - - - 174,201
庫藏股票回 - - - - - - - - (163,070) (163,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 32,026 - - (26,203) (26,203) - - - 5,823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4,226,043 2,533,890 2,262,365 49,081 5,977,115 8,288,561 156,445 30,763 187,208 (163,070)

董事長:林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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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詳閱後所列機構報告附圖)

經理人:麥聖偉

林靖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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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王佩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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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一四年度
國際貿易發展局
國金流量渠
企業發展基金會
企業發展基金會
重中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391,654 1,305,472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421,643 326,576
繳銷費用 9,056 7,3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 - 156
利息費用 238,999 192,788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數 10,005 27
利息收入 (16,297) (17,165)
股利收入 (24,099) (30,855)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855,809) (1,529,555)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67) 1,059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列費用數 1,198 395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 (62,277) -
處分投資利益 (34,152) -
遞延貸項轉列收入 (15,694) (254,643)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327,494) (1,303,917)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及帳款 18,341 49,806
應收帳款-關係人 (1,598) 1,869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10,421) (5,521)
存貨 5,372 13,134
預付款項 (5,297) (7,902)
其他流動資產 7,004 (4,857)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13,401 46,52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及帳款淨額(含關係人) (223) 28,711
其他應付款 (231,476) (28,947)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3,432 17,470
合約負債 1,658 (1,073)
其他流動負債 241 1,389
預收款項 570 1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225,798) 17,56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212,397) 64,089
調整項目合計 (539,891) (1,239,828)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48,237) 65,644
收取之利息 4,746 6,056
收取之股利 1,018,766 1,273,322
支付之利息 (236,982) (214,266)
支付之所得稅 (7,185) (11,710)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631,108 1,119,046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14,062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42,000) (297,000)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2,862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62,816) (126,678)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557 1,118
取得無形資產 (1,734) (5,747)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38,349) (3,184)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 140,492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減少(增加) 26,995 (29,622)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137,196) 381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120,617) (214,660)
合約負債-非流動增加 257,278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39,534 (675,392)
募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2,181,000 3,832,000
短期借款減少 (1,790,000) (2,524,5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50,108 349,594
舉借長期借款 2,178,882 6,678,800
償還長期借款 (1,580,000) (8,089,757)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515 (1,175)
發放現金股利 (729,362) (571,968)
租賃本金償還 (188,960) (188,030)
買回庫藏股票 (163,070) -
贖回可轉換公司債 (85,200) -
募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26,087) (515,036)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544,555 (71,382)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363,128 434,51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907,683 363,128

董事長:林廷芳
(請詳閱
經理人:李聖信
金鈔主管:王佩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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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MG

柔侯建業群全會計師事務所

KPMG

台北市110615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615, Taiwan (R.O.C.)

電話 Tel +886 2 8101 6666

傳真 Fax +886 2 8101 6667

網址 Web kpmg.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鑑:

查核意見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勤美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勤美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勤美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勤美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金屬成型部門之收入認列

有關該部門之收入認列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七)銷售商品之說明;收入認列明細,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二十三)客戶合約之收入。


KPMG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勤美集團金屬成型部門主要生產汽車及工業產品,其銷售收入認列時點,主要係商品裝載至出口船舶以及商品運送至客戶指定地點作為將商品的控制移轉予客戶之判斷時點。勤美集團與大型汽車零件供應商及汽車製造商之客戶間的銷售合約具有商品驗收權及退貨權相關之條款,該些條款可能影響對客戶間銷貨時收入認列時點。勤美集團評估個別銷售合約所約定條款,以確認收入認列的適當時間。個別銷售合約約定條款不同使得收入認列早於商品控制移轉予客戶之誤述風險存在。因此,收入之認列為本會計師執行勤美集團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瞭解和評估管理階層關於收入認列的主要內部控制的設計、實施和執行有效性;瞭解主要收入之型態、合約條款及交易條件,以評估收入認列時點的會計政策是否適當,抽樣選取主要客戶並抽查銷售合約或訂單,評估合約條款及交易條件等對收入認列之影響,確認會計處理是否適當;以抽樣方式選擇資產負債表日前後收入交易記錄,取得交易證明憑證如客戶簽收運送單、提單及核對發貨倉保管人之佐證文件等,以評估收入已在適當的財務報導期間認列;比較在財務報導期間和財務報導日後的實際銷售退回及折讓單,與管理階層在財務報導日和上一個財務報導日估列之銷售退回折讓準備,以評估管理階層估列準備之合理性以及相關收入調整已適當予以紀錄於會計期間;評估發貨倉帳載存貨異動與銷貨成本結轉已記錄於適當期間;針對發貨倉之庫存數量已執行實地盤點觀察,以及核對帳載庫存數量。

二、應收帳款備抵損失評估

有關應收帳款備抵損失評估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七)金融工具;應收帳款備抵損失評估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應收帳款備抵損失評估情形,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三)。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勤美集團應收款項備抵損失主係根據管理階層對預期信用損失之估列,其考量勤美集團銷售客戶的信用可靠性、目前市場環境、前瞻性估計以及客戶特定條件等,故評估過程涉及到相當程度管理階層之主觀判斷。勤美集團應收帳款餘額重大且目前經濟環境風險使得應收帳款收回風險增加。因此,應收帳款備抵損失評估為本會計師執行勤美集團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瞭解和評估管理階層對於客戶信用控制、帳款回收和備抵損失估列的主要內部控制的設計、運作和實施有效性;評估勤美集團應收帳款備抵損失的會計政策允當性;抽樣檢查銷售發票和其他交易憑證進行比較,以評估應收帳款逾齡表中逾齡分佈情形;瞭解並核算管理階層對逾期應收帳款的滾動率及預期損失率之計算基礎,評估管理階層對於已逾期帳款所估列之備抵損失,是否適當考量銷售客戶所處行業狀況、逾期帳款帳齡情形、前瞻性估計以及過去帳款付款紀錄等;抽樣檢查財務報導日後收款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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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MG

三、訴訟負債準備評估

有關訴訟負債準備評估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六)負債準備;負債準備評估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負債準備估列情形,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七)。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勤美集團中日華投資公司與台北市國稅局就大廣三不良債權案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及未分配盈餘稅額案之行政處分,已提出行政救濟,總核定稅額與罰鍰金額等計564,452千元,截至資產負債表日已繳納46,174千元並估列訴訟負債準備金額計236,052千元。未確定訴訟案件或有負債之認列,係依據管理階層評估未來很有可能不利於勤美集團之結果予以合理估計損失準備,惟因訴訟案本身存有重大不確定性。因此,訴訟負債準備估列為本會計師執行勤美集團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訪談勤美集團管理階層以瞭解其對未決訴訟案之評估方式;取得管理階層相關重大訴訟案備查簿及其負債準備評估文件,並檢視重大訴訟案件之最新判決文件以評估其負債估列之合理性;取具外部律師針對未決訴訟案件之法律詢證函,以驗證未決訴訟案之進度情形;評估勤美集團對重大未決訴訟案件及或有負債是否已適當揭露。

其他事項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皆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勤美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勤美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勤美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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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MG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勤美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勤美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勤美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勤美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許俊英

img-9.jpeg

證券主管機關:金管證審字第1130332775號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90332798號

民國 一一五 年 三 月 十二 日

26


27

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度

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產 流動資產: 114.12.31 113.12.31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114.12.31 113.12.31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及(二十六)) $ 5,957,616 11 6,030,407 12 2100 經期借款(附註六(十三)及(二十六)) $ 12,908,541 24 13,105,678 25
1141 合約資產-流動(附註六(二十三)) - - 1,397 -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六(二十三)、七及九(一)) 4,981,693 9 3,803,824 7
1170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六(三)、(二十三)及(二十六)) 3,145,888 6 3,070,211 6 2170 應付票據及帳款(附註六(二十六)) 3,344,092 6 3,299,954 6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二十三)、(二十六)及七) 148 - 1,655 - 2180 應付票據及帳款-關係人(附註六(二十六)及七) 5,026 - 22,704 -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二十六)) 187,383 - 128,706 - 2200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附註六(二十六)及七) 1,233,579 3 1,806,682 4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六(二十六)及七) 3,533 - 4,360 - 2220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附註六(二十六)及七) 1,610 - 2,302 -
130X 存貨(附註六(四)、八及九(一)) 19,831,625 37 19,993,664 38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201,238 - 58,259 -
1410 預付款項(附註九(一)) 273,838 1 198,083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六(十六)及(二十六)) 194,612 - 205,829 -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一)、(十一)、(二十六)、八及九(一)) 4,311,919 8 3,101,073 6 2321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利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十四)及(二十六)) - - 259,400 1
1479 其他流動資產 505,566 1 574,044 1 2322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利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十四)及(二十六)) 1,746,271 4 1,126,493 2
1480 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流動 882,238 2 531,332 1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93,641 - 106,586 -
流動資產合計 35,099,754 66 33,634,932 64 流動負債合計 24,710,303 46 23,797,711 45
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負債:
1517 退還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97,881 - 216,256 -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四)及(二十六)) 7,786,609 15 7,637,096 14
(附註六(二)及(二十六))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二十)) 469,088 1 524,545 1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五)及(六)) 715,118 1 721,466 1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六)及(二十六)) 806,195 1 1,105,246 2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七)、八及九(一)) 13,677,422 26 14,178,054 27 2640 浮權定編列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九)) 30,174 - 29,112 -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八)及九(一)) 1,210,843 2 1,490,950 3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六(五)、(十七)、(二十六)及七) 352,296 1 334,796 1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九)及八) 746,675 1 880,419 2 非流動負債合計 9,444,362 18 9,630,795 18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六(十)) 445,686 1 457,063 1 負債總計 34,154,665 64 33,428,506 63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二十)) 101,357 - 120,167 -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六(二十一)):
1975 浮權定編列資產-非流動(附註六(十九)) 6,127 - 2,896 - 3100 股本 4,226,043 8 4,167,782 8
198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一)、(十一)、(二十六)、七、八及九(一)) 959,707 2 929,901 2 3200 資本公積(附註六(十五)) 2,533,890 5 2,385,924 5
3300 保留盈餘 8,288,561 15 8,630,577 16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六(五)、(十二)、八及九(一)) 278,896 1 212,973 - 其他權益 187,208 - 151,352 -
非流動資產合計 18,339,712 34 19,210,145 36 3500 渗磁股票 1163,070 - - -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總計 15,072,632 28 15,335,635 29
非控制權益 4,212,169 8 4,080,936 8
權益總計 19,284,801 36 19,416,571 37
資產總計 $ 53,439,466 100 52,845,077 100 負債及權益總計 $ 53,439,466 100 52,845,077 100

量事長:林廷芳

經理人:參聖偉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林靖谋

會計主管:王佩璋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三月三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二十三)及七) $ 15,411,359 100 18,019,849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四)、(十九)及七) (11,713,634) (76) (13,440,470) (75)
營業毛利 3,697,725 24 4,579,379 25
營業費用(附註六(十九)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551,972) (4) (619,337) (3)
6200 管理費用(附註六(二十四)及九(一)) (2,012,532) (13) (1,962,317) (11)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3,735) - (11,444) -
6450 預期信用迴轉利益(減損損失)(附註六(三)) 3,132 - (20,239) -
營業費用合計 (2,575,107) (17) (2,613,337) (14)
營業淨利 1,122,618 7 1,966,042 1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附註六(二十五)及七) 93,002 1 116,132 -
7010 其他收入(附註六(二十五)及七) 158,642 1 170,195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十五)及(二十五)) 5,011 - (24,310) -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二十五)及七) (400,021) (3) (370,779) (2)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損失)之份額(附註六(五)) 5,355 - (31,645)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38,011) (1) (140,407) (1)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984,607 6 1,825,635 10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二十)) (257,814) (1) (304,638) (2)
8200 本期淨利 726,793 5 1,520,997 8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六(十九)及(二十一)) 2,844 - 4,043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附註六(二十一)及(二十六)) 404 - (19,433) -
8349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3,248 - (15,390)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附註六(二十一)) 44,417 - 332,881 2
8399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44,417 - 332,881 2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47,665 - 317,491 2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774,458 5 1,838,488 10
本期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411,117 3 1,195,191 6
8620 非控制權益 315,676 2 325,806 2
$ 726,793 5 1,520,997 8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449,405 3 1,460,380 8
8720 非控制權益 325,053 2 378,108 2
$ 774,458 5 1,838,488 10
每股盈餘(附註六(二十二))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0.98 3.05
9850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0.98 2.93

董事長:林廷芳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麥聖偉

林靖誼

會計主管:王佩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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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务

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度

退休金

退休金

退休金

退休金

單位:新台幣千元

昇進股份
股本 普通股 股本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 盈餘 適用於經營商 購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 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益 庫藏股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權益總計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計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 3,787,865 1,600,373 2,046,183 49,081 5,909,382 (160,089) 49,704 - 13,282,499 3,904,693 17,187,192
本期淨利 - - - - 1,195,191 - - - 1,195,191 325,806 1,520,997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3,452 281,052 (19,315) - 265,189 52,302 317,491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1,198,643 281,052 (19,315) - 1,460,380 378,108 1,838,488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96,392 - (96,392) - - -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61,304 (61,304) - - -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571,968) - - - (571,968) - (571,968)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 - - - (744) - - - (744) (293) (1,037)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379,917 785,551 - - - - - - 1,165,468 - 1,165,468
非控制權益變動數 - - - - - - - - - 3,000 3,000
分配股利予非控制權益 - - - - - - - - - (204,572) (204,572)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4,167,782 2,385,924 2,142,575 110,385 6,377,617 120,963 30,389 - 15,335,635 4,080,936 19,416,571
本期淨利 - - - - 411,117 - - - 411,117 315,676 726,793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2,432 35,482 374 - 38,288 9,377 47,66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413,549 35,482 374 - 449,405 325,053 774,458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119,790 - (119,790) - - -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729,362) - - - (729,362) - (729,362)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 - - (61,304) 61,304 - - - - -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58,261 115,940 - - - - - - 174,201 - 174,201
庫藏股買回 - - - - - - - (163,070) (163,070) - (163,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 32,026 - - (26,203) - - - 5,823 - 5,823
非控制權益增減 - - - - - - - - - 32,374 32,374
購入非控制權益 - - - - - - - - - (2,890) (2,890)
分配股利予非控制權益 - - - - - - - - - (223,304) (223,304)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4,226,043 2,533,890 2,262,365 49,081 5,977,115 156,445 30,763 (163,070) 15,072,632 4,212,169 19,284,801

董事長:林廷芳

經理人:李聖偉

會計主管:王佩璋

經理人

會計主管:王佩璋


勤务

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四年十八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 折舊費用
  • 攤銷費用
  • 預期信用(迴轉利益)減損損失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
  • 利息費用
  • 利息收入
  • 股利收入
  • 振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損失之份額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列成本費用數
  • 處分投資利益
  • 相貨修改利益
  • 減損損失
  • 遞延貸項轉列成本減項
  • 長短借匯率影響數
  •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合約資產
  •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
  •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 其他應收款
  • 存貨
  • 預付款項
  • 其他流動資產
  • 其他金融資產
  • 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的

  • 為付款項
  • 為付票據及帳款淨額
  • 為付票據及帳款淨額(含關係人)
  • 其他應付款
  • 合約負債
  • 其他流動負債
  • 淨碼定福利負債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調整項目合計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收取之利息
  • 收取之股利
  • 支付之利息
  •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14年度 113年度
$ 984,607 1,825,635
1,292,560 1,071,709
11,632 8,626
(3,132) 20,239
- 156
400,021 370,779
(93,002) (116,132)
(36,369) (30,855)
(5,355) 31,645
62,324 2,472
8,078 773
(46,277) -
- (12)
- 60,259
(15,694) (255,241)
37 14,792
1,574,823 1,179,210
1,397 (1,397)
(75,230) 674,446
(27,087) 4,764
(41,269) 891
348,918 3,330,642
(36,183) (80,868)
34,278 (49,234)
(597,768) (780,662)
(336,580) (108,065)
(729,524) 2,990,517
43,285 (835,013)
(477,475) 31,444
1,169,511 (1,210,532)
(10,358) (88,386)
1,766 828
18,419 -
745,148 (2,101,659)
15,624 888,858
1,590,447 2,068,068
2,575,054 3,893,703
97,149 108,220
155,234 31,116
(598,903) (579,596)
(149,677) (422,177)
2,078,857 3,031,266

勤美

財務部

信用保障部

社保局信用審查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取得無形資產

取得使用權資產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短期借款減少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舉借長期借款

償還長期借款

租賃本金償還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

發放現金股利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贖回可轉換公司債

非控制權益現金增資

支付非控制權益現金股利

購入非控制權益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14年度 113年度
- (42,938)
18,779 -
(73,956) (66,304)
3,878 -
23,286 -
(491,133) (1,264,655)
7,392 3,805
(3,661) (12,277)
(31,584) -
(12,058) (67,429)
(611,896) (888,502)
(176,454) (237,663)
(1,347,407) (2,575,963)
4,650,604 6,844,721
(4,892,939) (5,314,686)
33,108 269,629
2,416,882 7,119,800
(1,646,222) (9,041,129)
(207,159) (208,281)
771 939
(729,362) (571,968)
(163,070) -
(85,200) -
30,000 3,000
(223,304) (204,572)
(3,067) -
(818,958) (1,102,547)
14,717 121,003
(72,791) (526,241)
6,030,407 6,556,648
$ 5,957,616 6,030,407

董事長:林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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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詳閱後所訂經紀公司所屬公所外)

經理人:麥聖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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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王佩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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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義務勞動

及轉分流表

卫生年限0

單位:新台幣元

期初餘額 5,589,769,426
加(減)本期調整項目:
本年度稅後淨利 411,117,40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本期變動數 2,431,3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26,202,752)
可供分配盈餘 5,977,115,435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38,734,601)
加: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0
分配項目:
現金股利(每股0.8元) (333,010,617)
期末未分配盈餘 5,605,370,217
附註1:分配前流通在外股數:416,263,271股
附註2:現金股利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股款之合計數採計入公司其他收入之方式處理。

董事長:林廷芳

經理人:麥聖偉

林靖誼

會計主管:王佩璋

32


【附件五】

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兼任其他公司職務情形

董事名稱 公司名稱 擔任職稱
林廷芳 化新精密工業(股)公司 董事長
勤美達(武漢)精密機械有限公司 董事長
璞真建設(股)公司 董事長
璞致營造(股)公司 董事長
全國大飯店(股)公司 董事長及總經理
台中勤美飯店管理顧問(股)公司 董事長
勤美智能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
勤美生活創新(股)公司 董事長
沁美健康事業(股)公司 董事長
Far Hsing (Samoa) Enterprise Co., Ltd. 主席
China Meta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Inc. 主席
CMJ CO., LTD. 董事
United Elite Agents Limited 董事
CMW (Cayman Islands) Co., Ltd. 董事
China Metal International (BVI) Limited 董事
蘇州勤美達精密機械有限公司 董事
天津勤美達工業有限公司 董事
蘇州勤堡精密機械有限公司 董事
勤威(天津)工業有限公司 董事
日華投資企業(股)公司 董事
香格里拉農牧花卉(股)公司 董事
何佩芬 財團法人勤美璞真文化藝術基金會 董事長
台中勤美飯店管理顧問(股)公司 董事
何承育 行草悟道(股)公司 董事長
大博物町(股)公司 董事長
勤美生活創新(股)公司 副董事長及總經理
璞真建設(股)公司 董事
香格里拉農牧花卉(股)公司 董事及總經理
財團法人勤美璞真文化藝術基金會 董事及執行長

【附錄一】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組織,定名為「勤美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China Metal Products Co., Ltd.」。

第二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左:

(1) CA01010 鋼鐵冶煉業。
(2) CA01030 鋼鐵鑄造業。
(3) CA01050 鋼材二次加工業。
(4) CA01090 鋁鑄造業。
(5) CA01100 鋁材軌延、伸線、擠型業。
(6) CA01120 銅鑄造業。
(7) CA01130 銅材軌延、伸線、擠型業。
(8) 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
(9) F106010 五金批發業。
(10) 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11) F110020 眼鏡批發業。
(12) F111090 建材批發業。
(13)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14) F199990 其他批發業。
(15) F206010 五金零售業。
(16) 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17) F208050 乙類成藥零售業。
(18) F210020 眼鏡零售業。
(19) F211010 建材零售業。
(20) 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21) F299990 其他零售業。
(22) F399040 無店面零售業。
(23) 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24) H701020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25) HZ02010 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業務。
(26)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三條:本公司得對外保證。

第四條:本公司得轉投資其他公司為有限責任股東,其所有投資事宜授權董事會決議,其投資總額並得超過本公司實收資本百分之四十。

第五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台北市,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

第六條: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依照公司法第廿八條規定辦理。


第二章 股份

第七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伍拾億元正,分為伍億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得分次發行。未發行股份,授權董事會視實際需要決議發行。

第八條:本公司股份得免印製股票,惟須向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辦理登錄。倘本公司印製股票時,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九條:股票之更名過戶,自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本公司決定分派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均停止之。

第十條:股份轉讓時,應由轉讓人與受讓人共同出具申請書,署名蓋章,送請本公司或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登記過戶,於依前述程序登記過戶前,本公司得視該股份之權利仍屬於原股東。股份設質或解質時,應由設質人及質權人共同出具申請書,署名蓋章,送請本公司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為設質或解質之登記。於依前述程序設質前,質權人不得對抗本公司。

第三章 股東會

第十一條: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兩種,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本公司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第十二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簽名蓋章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委託出席之辦法依公司法第一七七條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刪除

第十四條:本公司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有公司法第一七九條規定之情事者,無表決權。

第十五條:股東會開會時,以董事長為主席,董事長因事缺席時,得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時,由董事互推一人為主席。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

第十六條:股東會之決議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二分之一以上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行之,但法律規定有較高之出席股東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或較嚴格之決議要件時,從其規定。

第四章 董事、功能性委員會

第十七條:本公司設董事九人,採候選人提名制,任期三年,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連選得連任。有關全體董事合計持股比例,依證券主管機關之規定,前述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由股東會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

35


第十七條之一:董事長及董事之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其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酌同業通常之水準議定之。

第十七條之二: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及其成員之職權行使及相關事宜,依主管機關法令及公司規章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董事組織董事會,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董事長一人,對外代表本公司,另設副董事長一人,由同一方式產生。董事會得設置各類功能性委員會,其成員資格、職權行使及相關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由董事會另定之。

第十九條: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應每三個月召開一次。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之召集,應載明事由,於七日前通知各董事。但有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本公司董事會之召集得以書面、電子郵件(E-mail)或傳真方式通知各董事。

第廿條: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辦理。董事因故不能親自出席時,得以書面授權其他董事代理出席董事會,並得對提出於會議之所有事項代為行使表決權,但一董事僅以代理其他董事一人為限。另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第廿一條:董事會之決議以過二分之一董事之出席,出席董事過二分之一之同意行之。但法律規定有較高之出席董事總數及表決權數或較嚴格之決議要件時,從其規定。

第廿二條:董事會之職權如下:

(1) 分支機構之設置及裁撤。
(2) 公司組織規程及重要業務規章之編定。
(3) 本公司簽證會計師之選聘、解聘。
(4) 本公司重要財產之購置及處分擬議。
(5) 以公司名義為背書、保證、承兌。
(6) 本公司經理人之任免。
(7) 本公司對外投資案之編定。
(8) 修訂公司章程之擬議。
(9) 年度預算之核可及年度決算之審議,含年度業務計劃審議。
(10) 資本增減計劃之擬定。
(11) 盈餘分派或虧損彌補之擬議。
(12) 對外重要合約之擬議。
(13) 股東會之召集。
(14) 以股息紅利或公積撥充資本之擬議。
(15) 依公司法第二〇二條規定之職權。

第廿三條:刪除

36


第廿四條:本公司得為董事於任期内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擔之賠償責任為其購買責任保險。

第五章 經理人

第廿五條:本公司得設置經理人若干人,其任免及報酬依照公司法第廿九條規定辦理。

第六章 會計

第廿六條:本公司於每會計年度終了,由董事會造具以下表冊後提交股東會請求承認:

(1)營業報告書
(2)財務報表
(3)盈餘分派或虧損彌補之議案

第廿七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以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法令規定數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盈餘分配案中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處於企業成長階段,盈餘及未來現金流量穩定,且未來有重大投資計劃,故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股東紅利採行「剩餘股利政策」,以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互相配合之方式發放,其中股票股利為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七十以下。

第廿七條之一: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 2.5% 以上為員工酬勞(本項員工酬勞數額應提撥不少於 30% 做為基層員工分配酬勞)及不高於 2.5% 為董事酬勞。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虧損,再依章程所訂比例計算應分派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送董事會決議,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分派員工酬勞、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新股承購股份及收買股份轉讓之對象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第七章 附則

第廿八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悉依照公司法規定辦理。

第廿九條: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六十一年九月一日,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二年六月廿一日,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三年五月廿日,第三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五年二月十六日,第四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七年十一月十五日,第五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八年五月十七日,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年三月廿五日,第七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二年十一月十四日,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四年七月廿八日,第九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四月十八日,第十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九月一日,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十月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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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一月十三日,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九年五月廿五日,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九年七月五日,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九年七月十二日,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年六月二日,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一年十二月廿二日,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二年五月三十日,第廿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六月十一日,第廿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四年六月廿九日,第廿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六月八日,第廿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六月七日,第廿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六月十一日,第廿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九日,第廿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五月十七日,第廿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廿一日,第廿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廿日,第廿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日,第三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九日,第三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三日,第三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三日,第三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日,第三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七日,第三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一百年六月十日,第三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一年六月十三日,第三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〇四年十月三十日,第三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二十日,第三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十九日,第四十次修正於民國一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第四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第四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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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第一條 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則之規定辦理。

第二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前項主席係由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個月以上,並瞭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董事擔任之。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者,亦同。

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宜有董事會過半數之董事參與出席。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其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第三條 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以下簡稱股東)報到時間、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應記載股東參與及行使權利方法、因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時之處理方式,以及如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時之日期及其他應注意事項;如召開視訊股東會者,並應記載對於以視訊方式參與有困難之股東所提供之適當替代措施。

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受理報到,完成報到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

本公司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

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及視訊會議平台報到股數,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向本公司登記。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已依前項登記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

第四條 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配戴識別證或臂章。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主席及紀錄人員應在國內之同一地點,主席並應於開會時宣布該地點之地址。

第五條 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並同時公布無表決權數及出席股份數等相關資訊。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佈延後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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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席宣布流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另應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公告流會。

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七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依第三條向本公司重行登記。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已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第六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相關議案(包括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修正)均應採逐案票決,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

第七條 會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選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但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佈散會者,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第八條 會議進行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發生不可抗拒之情事時,主席得裁定暫時停止會議,並視情況宣布續行開會之時間。

第九條 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而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則以發言內容為準。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得於主席宣布開會後,至宣布散會前,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文字方式提問,每一議案提問次數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以二百字為限,不適用本條第一項至第二項、第十條及第十一條規定。

前項提問未違反規定或未超出議案範圍者,宜將該提問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為周知。

第十條 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惟股東發言違反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第十一條 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第十二條 股東對於會議所討論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其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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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主席對於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並安排適足之投票時間。

第十四條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份。股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應於計票完成後,當場宣布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並作成紀錄。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於主席宣布開會後,應透過視訊會議平台進行各項議案表決及選舉議案之投票,並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前完成,逾時者視為棄權。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後,為一次性計票,並宣布表決及選舉結果。

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包含當選董事之名單與其當選權數及落選董事名單及其獲得之選舉權數。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於投票結束後,即時將各項議案表決結果及選舉結果,依規定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應於主席宣布散會後,持續揭露至少五分鐘。

第十五條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全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或識別證。

第十六條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有特別規定外,以出席股東代表之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應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出席股東之表決權總數後,由股東逐案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召開後當日,將股東同意、反對及棄權之結果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同一議案有修正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得通過時,其他議案則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另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且未撤銷其意思表示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第十七條 本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將股東報到過程、會議進行過程、投票計票過程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影音資料應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對股東之註冊、登記、報到、提問、投票及公司計票結果等資料進行記錄保存,並對視訊會議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前項資料及錄音錄影,本公司應於存續期間妥善保存,並將錄音錄影提供受託辦理視訊會議事務者保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宜對視訊會議平台後台操作介面進行錄音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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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 股東會之決議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分發,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記載之,有選舉董事時,應揭露每位候選人之得票權數。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其議事錄除依前項規定應記載事項外,並應記載股東會之開會起迄時間、會議之召開方式、主席及紀錄之姓名,及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時之處理方式及處理情形與對於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股東提供之替代措施。

第十九條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得於會前提供股東簡易連線測試,並於會前及會議中即時提供相關服務,以協助處理通訊之技術問題。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主席應於宣布開會時,另行宣布除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四項所定無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情事外,於主席宣布散會前,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持續達三十分鐘以上時,應於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之日期,不適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

發生前項應延期或續行會議,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

依第二項規定應延期或續行會議,已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並完成報到之股東,未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者,其於原股東會出席之股數、已行使之表決權及選舉權,應計入延期或續行會議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表決權數及選舉權數。

依第二項規定辦理股東會延期或續行集會時,對已完成投票及計票,並宣布表決結果或董事、監察人當選名單之議案,無須重行討論及決議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發生第二項無法續行視訊會議時,如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仍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者,股東會應繼續進行,無須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

發生前項應繼續進行會議之情事,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惟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本公司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七項所列規定,依原股東會日期及各該條規定辦理相關前置作業。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十二條後段及第十三條第三項、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五第二項、第四十四條之十五、第四十四條之十七第一項所定期間,本公司應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之股東會日期辦理。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對於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提供適當替代措施。

第二十條 本規則未定事項,適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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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選舉辦法

第一條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之。

第二條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採用單記名累積投票法,選舉人之記名,得以在選舉票上所印出席號碼代之,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人數相同之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人。

第三條 本公司董事,依本公司章程所規定之名額,由所得選舉票代表選舉權較多者,依次分別當選為董事,如有二人以上得權數相同而超過規定名額時,由得權數相同者抽籤決定,未出席者由主席代為抽籤。董事之選票依獨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一併選舉分別計票分別當選。

依前項同時當選為董事之股東,應自行決定充任董事,其缺額由原選次多數之被選舉人遞充。

第四條 選舉開始時應由股東中選任監票員二人,其餘開票人員由主席指定,執行各項有關職務。

第五條 選舉票由董事會製發,應按出席號碼編號並加填其權數。

第六條 董事之選舉,由董事會分別設置投票箱,於投票前由監票員當眾開驗。

第七條 選舉人須在選票「被選舉人」欄填明被選舉人戶名並加註股東戶號,惟政府或法人股東為被選舉人時,選票之被選舉人戶名欄應填列該政府或法人名稱,亦得填列該政府或法人名稱及其代表人姓名。代表人有數人時,應分別加填代表人姓名。

第八條 選舉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無效:

(一)不用本辦法規定之選票。

(二)以空白之選票投入投票箱者。

(三)字跡模糊無法辨認者。

(四)所填被選舉人之姓名與股東名簿不符者。

(五)所填被選舉人之姓名及股東戶號,夾寫其他文字者。

(六)所填被選舉人姓名與其他股東相同,而未填股東戶號以資識別者。

第九條 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開票結果由主席當場宣佈。

第十條 投票當選之董事由本公司董事會分別發給當選通知書。

第十一條 本辦法未規定事項悉依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本辦法訂立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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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四】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本公司董事法定最低應持有股數及現在持有股數:

一、本公司截至 115 年 4 月 25 日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4,226,042,710 元,已發行股份總數為 422,604,271 股,其中本公司買回之庫藏股計 6,341,000 股尚未轉讓予員工。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及「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之規定,公司實收資本額超過新台幣四十億元在一百億元以下者,全體董事持有股份總額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前項已發行股份總數扣除庫藏股後之股數為 416,263,271 股,故全體董事最低應持有法定股數為 16,650,531 股。

三、本公司設有獨立董事三人,依前開規定,獨立董事外之全體董事應持有股數降為前項之百分之八十,故本公司全體董事法定應持有股數為 13,320,425 股。

四、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故不適用監察人法定應持有股數。

五、截至本次股東會停止過戶日(115 年 4 月 25 日)止,股東名簿記載之個別及全體董事持有股數狀況如下所述:

115 年 4 月 25 日

職稱 姓名 任期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董事長 煜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廷芳 112/06/15~115/06/14 1,421,000 0.34
董事 鈺遠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鄭武哲 112/06/15~115/06/14 75,521,965 17.87
董事 曹明宏 112/06/15~115/06/14 3,092,879 0.73
董事 吳淑娟 112/06/15~115/06/14 5,702,198 1.35
董事 何佩芬 112/06/15~115/06/14 6,750,833 1.60
董事 何承育 112/06/15~115/06/14 4,056,384 0.96
獨立董事 林榮春 112/06/15~115/06/14 0 0.00
獨立董事 林建元 112/06/15~115/06/14 0 0.00
獨立董事 吳雨學 112/06/15~115/06/14 0 0.00
全體董事(不含獨立董事)持有股數及比例合計 96,545,259 22.85

CMP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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