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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FC Annual Report 2015

Jun 20, 2016

51899_rns_2016-06-20_35a632bb-1488-441d-b698-8f5a94c58faa.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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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股票代號:1718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一○四年度年報

一
中華民國○五年三月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

    證交所「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
本公司網址:www.cmfc.com.tw
(一)本公司發言人
        姓名:吳宏揚
        職稱:協理
        電話:(02)2393-7111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本公司代理發言人
        姓名:楊長熙
        職稱:專案經理
        電話:(02)2393-7111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 (二)公司及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 公 司: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50 號10 樓

  • 電 話:(02)2393-7111

  • 高雄廠:高雄市大社區經建路8 號 電 話:(07)351-2161

  • (三)辦理股票過戶機構

  • 名稱: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股務課

  • 地址: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50 號11 樓

  • 電話:(02)2393-7111 http://www.cmfc.com.tw

  •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及電話 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會計師姓名:施錦川 王錦燕

  • 地 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 號12 樓

  • 電 話:2545-9988 http://www.deloitte.com.tw

  • (五)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之交易場所名稱及查詢該海外有價證券 資訊之方法:無

  • (六)公司網址

        http://www.cmfc.com.tw
  目    錄
壹、致股東報告書............................1
   一、一○四年度營業結果.......................1
   二、一○五年度營業計劃概要.....................2
貳、公司簡介..............................7
  一、設立日期............................7
  二、公司沿革............................7
參、公司治理報告............................10
一、組織系統............................10
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11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19
四、會計師公費資訊.........................55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55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
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55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
    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56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大股東間,其相互間之關係資料...........57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
    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58
肆、募資情形..............................59
一、資本及股份...........................59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64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64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64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64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64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64
八、資金運用計劃執行情形......................64
伍、營運概況..............................65
  一、業務內容............................65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69
  三、從業員工............................76
  四、環保支出資訊..........................78
五、勞資關係............................79
   六、重要契約............................82
陸、財務概況..............................84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84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92
   三、監察人審查報告書........................98
   四、最近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合併財務報告及附註摘要........99
   五、最近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個體財務報告及附註摘要........190
六、公司及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財務週轉之情形.....240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折舊方法及年限...............240
八、資產負債評價科目提列方式的評估依據及基礎............241
九、金融商品評價..........................242
柒、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243
一、財務狀況............................243
二、財務績效............................244
三、現金流量............................245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246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
        一年投資計畫..........................246
六、風險事項............................246
七、其他重要事項..........................248
捌、特別記載事項............................249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249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及私募有價證券
之資金運用情形與計劃執行進度..................260
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260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260
玖、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261

壹、致股東報告書

一、一○四年度營業結果

(一)營業計劃實施成果

一○四年度個體營業收入計15,426,893 仟元,營業外收入計862,361 仟元,營業
成本及費用計15,386,546仟元,聯屬公司未實現利益5,827仟元,營業外支出計
210,477 仟元,繼續營業部門稅前純益686,404 仟元。一○四年度本期純益為540,583
仟元。
一○四年度合併收入計34,001,646仟元,支出計29,992,168仟元,繼續營業部
門稅前純益4,009,478 仟元。一○四年度合併本期純益為3,195,085 仟元。
  • (二)預算執行情形

  • ※本公司

  • 依「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規定,本公司無需公開民國一○ 四年度財務預測資訊,故無一○四年度預算執行分析資料。

         ※合併公司
  • 1磐亞公司:一○四年度預算依規定不需公告財務預測。

  • 2台中銀行:一○四年度預算執行情形:

  • 存款平均餘額(含外幣)為新臺幣5,019.96 億元,預算目標達成率107.23%,較 一○三年4,526.25 億元,成長10.91%。放款平均餘額(含外幣,不含保證承兌) 為新臺幣3,926.74 億元,較一○三年增加64.35 億元,成長1.67%。外匯存款為 美金12.20 億元,預算目標達成率106.42%,較一○三年美金9.49 億元,成長 28.58%。一○四年度財富管理手續費收入為18.05 億元,較一○三年度17.43 億 元,成長3.56%。

(三)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個體資訊)

元,成長3.56%。
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個體資訊)
元,成長3.56%。
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個體資訊)
項目 104年度 103年度
財務結構(%) 負債占資產比率
長期資金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40.69
236.84
41.51
226.33
流 動 比 率 (%) 103.84 99.08
償債能力分析 速 動 比 率 (%) 80.28 77.60
利息保障倍數 4.85 7.00
資 產 報 酬 率 (%) 2.00 3.77
權益報酬率 (%) 2.67 5.60
獲利能力分析 佔實收資本
比率(%)
營業利益
稅前純益
0.25
5.04
(5.31)
8.26
純 益 率 (%) 3.50 6.38
每 股 盈 餘 (元) 0.48 0.96
獲利能力分析
佔實收資本
營業利益
比率(%)
稅前純益
純 益 率 (%)
每 股 盈 餘 (元)
獲利能力分析
佔實收資本
營業利益
比率(%)
稅前純益
純 益 率 (%)
每 股 盈 餘 (元)
0.25
5.04
3.50
0.48
(5.31)
8.26
6.38
0.96
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合併資訊)
項目 104年度 103年度
財務結構(%)負債占資產比率
長期資金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91.66
182.69
91.56
228.94
流 動 比 率 (%) 101.92 104.01
償債能力分析
速 動 比 率 (%)
101.54 103.60
利息保障倍數 1.93 2.11
資 產 報 酬 率 (%) 1.17 1.4
權益報酬率 (%) 15.75 21.05
獲利能力分析
佔實收資本
營業利益
比率(%)
稅前純益
(37.80)
29.44
(38.37)
33.81
純 益 率 (%) 16.87 20.05
每 股 盈 餘 (元) 0.48 0.96
  • 1 -

(四)研究發展狀況

   ※本公司
  • 1、開發成功的異型斷面纖維十字紗與一字紗量產中,增強競爭能力,提升市場佔有率。

  • 2、引進國外高效率觸媒穩定運轉中,提高生產量,降低生產成本。

  • 3、持續發展反應快速的製程,隨時因應客戶需求進行生產各式規格產品,縮短交期。

  • 4、電力保護協調系統改善完成功能穩定,可使供電結構更完整,生產更順暢。

  • 5、完成的排煙脫銷設備(SRC),使排放廢氣中的氮氧化物由220PPM 降至90PPM,持續的 大幅改善排氣品質。

  • 6、持續施行全廠TPM,確實的人員責任區域管理並有效監控設備運轉效能,汰舊換新以 達節能減碳之績效。

  • 7、新設熱水回收系統穩定運轉中,有效回收製程區的廢熱、餘熱並加以應用,提高設備 效率降低生產成本。

  • 8、全場照明設備全面更換為省電裝置。

  • 9、燃燒鍋爐已改以天然氣為燃料,有效降低操作成本並大量減少廢氣排放。

  • 10、製程區增設水災防護設施,有效防護大雨水患侵襲重大設備,已於關鍵儀電裝置加裝 保護電譯,有效避免因其他設備損壞引起的連鎖作動而造成龐大的停工損失。

  • 11、廠區所增設水災防護設施,有效防患大雨水患侵襲製程設備;關鍵儀電裝置已加裝保 護電譯,確實提升設備電力系統的保護機制。

  • 12、新建汽電共生二廠(背壓式汽輪機),可增加電力與蒸汽供應,提供生產製程使用,減 少向台電購電量。

   ※合併公司
  • 1、磐亞公司:

  • (1)POY/SDY 紡絲油劑之開發。

  • (2)酯化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之開發。

  • (3)陰陽離子界面活性劑之開發。

  • (4)特殊品非離子界面活性劑之開發。

  • (5)生質非離子界面活性劑之開發。

  • (6)化妝品及個人清潔用品之酯化品與界面活性劑之開發。

  • (7)環保型塑化劑與綠色切削液之開發。

  • (8)各種特殊用途之酯化品開發。

  • 2、台中銀行:

            金管會啟動「打造數位金融環境3.0」計畫中12 項線上申辦業務,包含認識客戶
        作業、投資風險屬性檢測及信託推介同意書等,本行已於104 年10 月份全面上線,
        為專注於提升客戶服務體驗,本行持續推動數位金融發展藍圖,從創新網路金融服
        務、金融巨量資料分析應用、普及行動支付應用等方面三管齊下,掌握數位化發展趨
        勢,以茲提升競爭力。

二、一○五年度營業計劃概要

  • (一)經營方針
   ※本公司
  • 1、降低成本與庫存,提高經營效率。

  • 2、研發高附加價值產品,加速產品垂直整合,提升產業競爭力。

  • 3、作業管理電腦化,檢示各項作業流程,加強內控,改善效率。

  • 4、強化行銷與市場開發,提升服務品質及客戶滿意度。

  • 2 -

    • 5、積極審慎評估各項投資,適時調整投資組合。

    • 6、控管客戶信用額度,減少呆帳之發生。

    • 7、重視員工福利,增進勞資和諧,注重工業安全,善盡社會責任。

  • ※合併公司

  • 1、磐亞公司

  • (1)注重本業、提昇品質、加強客戶服務,並且順應國際化趨勢,拓展投資事業的廣度 及深度。

  • (2)加強營運績效,整合各項資源,研究高附加價值產品,發揮市場行銷競爭力。

  • (3)培育經營人才及技術團隊,強化組織運作,增進勞資和諧,提昇企業永續的核心優 勢。

  • (4)加強研發之軟硬體設備擴增與技術提昇。

  • 2、台中銀行:請參閱第4 頁台中銀行重要產銷政策

  • (二)一○五年度經營目標及展望

  • ※本公司

回顧104 年的全球經濟表現,由於全球經濟成長趨緩,美國頁岩油氣產出增加,主
要石油輸出國組織OPEC 不願聯合減產等因素,全球能源價格自103 年下半年起持續下跌
,尤其歐洲和中國大陸經濟增速的放缓,導致了對大宗商品需求量的下降,全球貿易量
大幅下滑。在這樣的背景下,全球大多數大宗商品價格去年都出現了一定程度的回落。
尤其以石油價格的重挫影響各國通縮壓力,美國量化寬鬆(QE)退場,各國央行推動的寬
鬆貨幣政策已至極限,在缺乏成長動能的情況下,整體而言,去年的經濟表現並不如預
期。展望105 年,全球經濟面臨中國大陸等新興經濟體持續減緩,原油及大宗原物料商
品價格持續探底與美國升息引發市場動盪等風險,另外,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的談判
進程及後續影響,以及中國紅色供應鏈成型,對台灣相關出口的影響,都值得高度重視
在EG 方面,去年下半年因美國頁岩油大量開採,導致國際油價下滑,市場價格跟著
向下滑動,需求轉而保守,另外煤化學生產也取代抗凍劑市場造成去年第四季市場轉弱
,價格跌幅增加,今年原油價格仍在低點,EG 價格隨乙烯浮動,由於下游需求減少,EG
產品供需呈平衡狀況。
在聚酯原絲方面,去年全球市場未見顯著復甦,加上全球氣候暖化,終端紡織品需
求疲軟,中國大陸產能持續擴增,導致市場供過於求,壓縮人纖產品的市場銷售,加上
油價去年下半年大跌使得聚酯上游原物料價格呈向下趨勢,帶動聚酯絲的價格下跌,買
方在預期原物料繼續下跌的情況下採購轉趨保守,全年旺季效應並不明顯。
在聚酯加工絲方面,本公司則仍能維持全量生產,有效去化半延伸絲(POY)多餘的產
能,並在市場上持續獲得客戶的肯定,但短期仍未擺脫生產大宗規格,價格及利潤過低
及同業削價競爭壓力,未來待進一步有效站穩市占率後仍將調整現有產品線朝向細丹尼
高條數等高附加價值的產品生產,擴大營收及獲利。
展望今年,整體經濟情勢並無明顯改善,持續面對原物料價格下跌及中國大陸供過
於求和其成本優勢的挑戰,而在國內則要面對其他競爭對手的削價競爭,預估聚酯營運
表現將與去年持平。
預計105 年度將銷售乙二醇(EG)319,476 噸,環氧乙烷(EO) 19,800 噸,壬酚
(NP)18,518 噸,聚酯半延伸絲(POY) 42,331 噸,聚酯全延伸絲(SDY) 32,377 噸,聚酯
加工絲(DTY)34,948 聚酯粒(CHIP) 1,528 噸,合計共468,978 噸。
   ※合併公司
  • 3 -
          1、磐亞公司
             EOD 廠生產石化-EOD 及BIO-EOD,酯化廠轉型生產新產品,合計預期銷售量約5 萬噸。
  • 2、台中銀行
、台中銀行
業 務 項 目 104 年 底 目 標 額
存款業務(含外幣) 平均餘額新臺幣5,201.37億元
放款業務(含外幣) 平均餘額新臺幣4,236.96億元
外匯業務 全年承作額美金158.5 億元
  • (三)重要產銷政策

  • ※本公司

  • 1、乙二醇:國外新增下游聚酯纖維及聚酯寶特瓶粒子廠,故對乙二醇需求增加,將呈 現需求增加的趨勢,提前擬定銷售計劃,提高獲利。

  • 2、環氧乙烷:維持高品質及穩定的生產,提高產品售價。

  • 3、壬酚:受環保意識抬頭影響,部分國家對於該產品使用設限,新市場開拓不易,舊 有使用者需求持續下滑,以穩定維持銷售為主。

  • 4、聚酯絲:(1)將逐漸進入聚酯絲需求旺季,力求全量生產,並適時機動調整價格策略

  • ,達到產銷平衡。

  • (2)縮減批號數量,降低結批庫存。

  • (3)彈性調整產品組合,快速因應市場須求。

    ※合併公司
  • 1、磐亞公司

  • (1)深耕舊客戶及尋求潛在客戶共同開發新產品,擴大銷售量。

  • (2)酯化廠持續開發並轉型發展收益較佳產品及市場,提昇整體營運效益。

  • (3)持續開發紡絲油劑市場。

  • (4)協調產品原料外購議價,以降低原料成本。

  • 2台中銀行

  • (1)強化外匯、TMU、財富管理及消費金融等重點業務,本行於企業金融領域具有穩 健基礎,未來將藉此優勢帶動外匯業務發展,降低資金成本;加強推廣TMU、財 富管理業務,提升手續費收入;發展小額信貸及微型企業貸款,提升授信利差, 以多元管道挹注利息及非利息收益來源。

  • (2)開發新商品上架,增強財富管理競爭力;擴大理財服務團隊,培植人員專業度; 強化通路管理,提升分行業務動能。

  • (3)增加設置外匯指定分行,強化整體金融服務功能,為滿足客戶全球資金管理及貿 易融資需求,陸續擇選分行增設為全功能外匯指定分行。

  • (4)持續推動優化各項數位金融服務體驗,增進本行虛擬通路服務功能,並順應數位 金融發展趨勢,發展電子商務及行動支付業務,掌握線上金流及手續費收入商機。

  • (5)調整資產負債配置結構,落實授信風險管理措施,以維持「資本適足率」為主要 目標,據以調整存款、放款及投資部位之配置結構。另採納風險抵減思維、監控 市場風險及授信品質變化、資本節約耗用及合理運用報酬,落實多重措施管理經 營品質。

  • (6)發揮多元化經營優勢,強化合作推廣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務,借重母子公司組織優 勢與分行協助合作推廣,強調內部跨售制度,完整提供顧客保險、投信、證券及 租賃等「一站式購足」的金融服務,並透過客戶關係管理系統(CRM)發掘需求商 機,深化滲透顧客往來深廣度。

  • 4 -

(四)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本公司

  • 1、投資上、下游相關聯性產品之生產。

  • 2、強化上、中、下游產品之整合。

※合併公司

  • 1、磐亞公司

  • (1)EOD 廠持續配合母公司新增生產BIO-EOD 產品產線,並將推廣高附加價值產品。

  • (2)加強與國外客戶進行長期合作以追求穩定長期夥伴,並擴大銷售管道,並期提 升產品銷售量。

  • (3)穩固國內市場佔有率,增加特殊品的銷售,間接爭取客戶外銷銷售市場;且與 下游客戶合作開發產品。

  • (4)垂直產業發展,續開發酯化品市場、紡絲油劑及清潔劑市場,增加企業營收, 提昇產業技術水準及形象。

  • 2台中銀行

    105 年延續中長期「量穩利增」、「穩中求進」經營原則,穩健擴增本行資產規模,
俾立穩臺灣,佈局亞太,順應臺商「全球化」之趨勢與潮流,業務發展確立以「企
業金融」、「消費金融」、「財富管理」及「TMU 業務」為主要獲利成長主軸。
  • (五)受外部競爭環境

  • ※本公司

  • 1、EG 市場受煤製乙二醇新增產能增加,市場供應量會逐步增加 ,國內乙烯有短缺的現 象,加上運輸不易的限制,不利競爭。

  • 2、聚酯產業仍供過於求,並有縮小規模的狀況,中國大陸近期的聚酯產能的陸續擴充已 形成競爭優勢。雖然近年大陸勞動及環保成本已有所提高,但化纖產業規劃已趨完整 ,且不斷提升品質及強化產業鏈,面對此強大競爭與挑戰,我司必須持續提高設備自 動化程度,努力降低生產成本,強化技術研發能力,生產符合經濟規模,製造高品質 高附加價值產品,並配合下游需求變化快速反應, 才能維持產業整體之競爭能力。

  • 3、看好未來TPP 關稅優惠,有越來越多紡織業前進越南,未來可能牽動紡織產業鏈移轉

  • ,必須隨時關注下游客戶的動向並及早因應。

  • 4、東協與中國大陸之間貿易金額持續的增溫,台灣面臨區域經濟崛起的新興市場競爭及 中國大陸化纖產能的大幅開出,唯有持續強化產品差異化及創新應用才能彌補在區域 整合上的弱勢。

    ※合併公司
  • 1、磐亞公司
     面臨大陸地區既有及新增產能的對手競爭,同時國內競爭對手持續擴增產能提升
 市場佔有率,在各地競爭對手環伺下,加強新產品開發及保持品質穩定以維持原競爭
 優勢及產品的的差異化。
  • 2台中銀行

  • (1)為強化防制洗錢與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機制,健全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依據金管會 「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注意事項」訂定本行政策,加強監控之措施,以有 效控管客戶之洗錢及資助恐怖主義風險。

  • (2)為重視並落實金融消費者保護,依據主管機關頒布並訂定「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 則」,落實本行於金融商品或服務之整體交易過程,以公平合理方式對待金融消費 者。

  • 5 -

  • (六)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 ※本公司

  • 1、國內的環保意識及相關法規對於企業投資新建設備的限制仍多,與鄰近住民的協調 溝通,往往產生很大的阻力。

  • 2、土地成本的取得、環保設備的投資及外在環境的克服等總體經營環境,均是企業於 國內深耕發展所需面對之問題。

  • 3、中國大陸已與東協及日、韓、澳洲、紐西蘭及印度15 國宣布要啟動 ”區域全面經 濟伙伴關係協議談判”,同時啟動中日韓談判,台灣主要貿易競爭對手韓國其與東 協、歐盟、美國、加拿大等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已陸續生效,台灣商品在歐盟及美 國的市占率逐漸下滑,中韓簽訂的FAT 亦已正式生效,將加速台灣對外貿易競爭壓 力。

  • 4、中國大陸是我國產品最大出口地,兩岸貨貿協定若能洽談出對產業有利的結果並儘 快實施將有利產業發展,後續有賴政府能加快與其他國家簽訂FTA 以及TPP,RCEP 等以利我國擴展全球市場。

  • 5、新型能源(油頁岩)的爆炸性成長,已改變全球能源市場版圖,全球石油市場供給的 成長速度大於需求成長速度,在中東地緣政治及伊朗開始投入油市後,國際油價的 總體走勢近期仍將處於低檔。

  • ※合併公司

  • 1磐亞公司

  • 國內NP/NPEOD 限用政策,影響本公司NPEOD 國內銷售量。業以NPEOD 大宗品的 代替品開發,以維持客戶銷售關係,另增加其他新產品開發與銷售,以達產銷平衡。 適用ECFA 的條款,台灣出口非離子界面活性劑產品的關稅降至0%(PEG 固體產 品除外),大陸將NP 及NPE 列為毒化物,限制國外進口貨的銷售數量(中國大陸生產 家不受此限),影響本公司出口至中國大陸的銷售量。

  • 2台中銀行:請參閱第5 頁台中銀行受外部競爭環境。

                                董事長  王貴賢
  • 6 -

貳、公司簡介

一、設立日期:民國四十四年五月十一日

二、公司沿革:

    ※本公司
  • 民國44 年 設廠於頭份鎮,資本額為新台幣四仟萬元。
      民國46 年 由頭份廠抽出第一根人造絲,取名縲縈絲,由美國萬可宏公司供應技術,開紡絲
  • 機22 台,日產4 噸。
      民國50 年 增加2 台紡絲機。
  • 民國51 年 玻璃紙廠與美國Chemtex 公司合作裝設設備一套,原設計紡速100M/m,日產5 噸

  • , 但因子控制系統變大,僅開70M/m。

  • 民國55 年 增加6 台紡絲機。

  • 民國56 年 增加10 台紡絲機。

  • 民國59 年 增加6 台紡絲機及玻璃紙廠增設設備一套。

  • 民國60 年 為改進玻璃紙之品質與增加產量,與日本渡邊先生合作,更換黏液脫泡器。

  • 民國62 年 配合政府開發石油化學工業政策,在高雄廠大社鄉籌建乙二醇工廠一座,年產量

  • 5 萬噸。

  • 民國63 年 玻璃紙廠正式與美國Olin 公司技術合作。

  • 民國65 年 乙二醇廠建廠完成,正式開工生產。改建#1 玻璃紙機。

  • 民國66 年 改建#2 玻璃紙機,要點為Synctronized Motor、一號槽Flume Type、PVC 及不 銹鋼三線Cluster Roll,和Steam Water Heating Roll,裝有TensionControl 與Width Control Roll。

  • 民國68 年 擬妥年產環氧乙烷4 萬噸擴建計劃,隨即積極展開籌建工作,並分別與美國HRI

  • 公司,及日本三菱公司均簽約採購。

  • 民國69 年 美國HRI 公司供應之空氣分離工廠機器設備全部運抵高雄工廠。三菱公司供應之 環氧乙烷機器設備交貨已達85%以上。

  • 民國71 年 本公司與日本亞細亞公司合作投資創立「磐亞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 產環氧乙烷衍生物(EOD),並於73 年底完成建廠開始生產。

  • 民國73 年 環氧乙烷機器設備安裝完成,開始試車生產。

  • 民國79 年 為求分散單一產品之經營風險,邁向多角化經營,故辦理現金增資,於高雄廠區 內投資五億五仟萬元興建年產能25,000 噸的壬酚廠及投資十二億元籌建發電量 達41,700KWH 的汽電共生設備。

  • 民國81 年 與宏洲化工(股)公司、三豐建設(股)公司共同投資興建商業大樓銷售。

  • 民國82 年 辦理現金增資規劃籌建年產120,000 噸聚酯產品工廠。

  • 民國83 年 壬酚廠完工量產,並與德國伍德(UHDE)公司簽訂提供壬酚專利製造技術。

  • 民國85 年 高雄石化廠獲ISO 9002 認證通過。

  • 民國86 年 汽電共生廠完工,正式發電;聚酯工廠完工量產並銷售。

  • 民國87 年 辦理現金增資投資南中石化工業(股)公司及台塑石化(股)公司生產石化產品。

  • 民國89 年 聚酯纖維第二期擴充完成及轉投資南中石化試車。

  • 民國90 年 基於經營效益考量,頭份廠自第三季開始停止生產。

  • 民國93 年 辦理現金增資規劃籌建年產400,000 噸乙二醇廠。

  • 民國98 年 高雄石化廠-高純度EO 擴大產能。

  • 民國99 年 與日商豐田通商共同投資臺灣綠醇股份有限公司,合資經營生質能源產業。

  • 民國100 年 於高雄廠區新建乙二醇廠及假撚廠。

  • 民國102 年 於高雄廠區新建汽電共生二廠、假撚廠已完工量產及乙二醇廠完工試車。

  • 民國103 年 辦理庫藏股減資參億捌仟捌佰玖拾柒萬元正,資本額減為新幣壹佰參拾柒億壹仟 陸佰玖拾參萬貳仟肆佰陸拾元正。

  • 民國104 年 辦理庫藏股減資壹億元正,資本額減為新幣壹佰參拾陸億壹仟陸佰玖拾參萬貳仟

  • 7 -

                 肆佰陸拾元正。
  • 公司併購、重整之情形:無

  • 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經營權之改變:無

  • 經營方式或業務內容之重大改變:無

  • 其他足以影響股東權益之重要事項與其對公司之影響:無

  • 轉投資關係企業:台中商業銀行(股)公司、磐亞(股)公司、德興投資(股)公司、 臺灣綠醇(股)公司、南中石化工業(股)公司、久津實業(股)公司、德信證券投 資信託(股)公司、蔗蜜坊(股)公司、瑞嘉投資(股)公司。

※合併公司

  • 1、磐亞公司

  • 民國71 年 由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日本亞細亞EOD 株式會社及交通銀行合資創 立“磐亞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總額新台幣壹億元。

  • 民國73 年 設於高雄縣大社工業區環氧乙烷衍生物(EOD)工廠竣工,試車完成。

  • 民國74 年 建立自有品牌磐樂士(PANNOX)商標,於經濟部中央標準局審定登錄完成。

  • 民國76 年 交通銀行於完成輔導任務後,轉移其股權。

  • 民國79 年 日本亞細亞EOD 株式會社轉移其股權。

  • 民國80 年 公司名稱改為“磐亞股份有限公司”。

  • 現金增資伍億參仟萬元,資本額增為新台幣陸億參仟萬元。

  • 民國81 年 擴廠竣工,產能擴增為52,000 噸,並採用DCS 全自動電腦化控制。

  • 民國82 年 成立研發課,積極研究發展新產品。

  • 民國85 年 通過ISO-9002 國際品保認證。

  • 民國86 年 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股票櫃檯買賣。

  • 民國87 年 本公司於5 月20 日正式掛牌上櫃買賣。

  • 民國91 年 經荷蘭DNV 公司取得ISO9001:2000 國際品質認證(NO.4850-1996-AQ-RGCRvA)

  • 民國93 年 盈餘轉增資貳億玖仟伍佰萬元,資本額增為新台幣捌億陸仟貳佰壹拾參萬元。 民國94 年 辦理庫藏股減資參佰零貳萬元及盈餘轉增資參億參仟肆佰萬元,資本額增為

  • 新台幣壹拾壹億捌仟玖佰伍拾壹萬元。

  • 民國95 年 辦理庫藏股減資壹仟參佰壹拾壹萬元、現金增資陸億元及盈餘轉增資壹億肆 仟零伍拾壹萬貳仟元,資本額增為新台幣壹拾玖億壹仟陸佰玖拾壹萬貳仟元 。

  • 民國96 年 辦理庫藏股減資貳仟萬元,資本額減為新台幣壹拾捌億玖仟陸佰玖拾壹萬貳 仟元。

  • 民國97 年 盈餘轉增資壹億捌仟壹佰陸拾貳萬伍仟貳佰元,資本額增為新台幣貳拾億柒 仟捌佰伍拾參萬柒仟貳佰元正。

  • 民國98 年 盈餘轉增資壹億玖仟陸佰伍拾捌萬柒仟柒佰貳拾元,資本額增為新台幣貳拾 貳億柒仟伍佰壹拾貳萬肆仟玖佰貳元正。

  • 民國99 年 辦理庫藏股減資貳仟零陸拾陸萬元,資本額減為新台幣貳拾貳億伍仟肆佰肆 拾陸萬肆仟玖佰貳拾元正。

  • 民國100年 辦理庫藏股減資壹仟陸佰貳拾伍萬元,資本額減為新台幣貳拾貳億參仟捌佰 貳拾壹萬肆仟玖佰貳拾元正。

  • 民國101年 辦理庫藏股減資壹仟伍佰柒拾伍萬元,資本額減為新台幣貳拾貳億貳仟貳佰

  • 8 -

                     肆拾陸萬肆仟玖佰貳拾元正。
          民國103年  辦理庫藏股減資肆仟陸佰參拾壹萬元,資本額減為新台幣貳拾壹億柒仟陸佰
                     壹拾伍萬肆仟玖佰貳拾元正。
          民國104 年 辦理庫藏股減資貳仟陸佰肆拾萬元,資本額減為新台幣貳拾壹億肆仟玖佰
                     柒拾伍萬肆仟玖佰貳拾元正。
  • 公司併購、重整之情形:無

  • 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經營權之改變: 無

  • 經營方式或業務內容之重大改變:無

  • 其他足以影響股東權益之重要事項與其對公司之影響:無

  • 轉投資關係企業: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蔗蜜坊股份有限公司。

2、台中銀行

    本行前身為「臺中區合會儲蓄公司」,創設於民國42 年4 月,同年8 月1 日開始營
業,主要辦理合會業務,營業區域涵蓋臺中縣市、彰化縣及南投縣等中部地區。配合銀
行法公布實施及業務發展之需,自民國67 年起改制為「臺中區中小企業銀行」,另為擴
大經營規模並使資本大眾化,本行股票於民國73 年5 月15 日公開上市,逐步厚植堅實
之經營基礎。
    民國84 年9 月設立台北分行,營運範圍跨越區域經營之門檻,邁入另一嶄新里程,
而後並陸續將集中於中部地區之營業據點遷移至北部及南部地區,使業務營運之區域擴
及臺灣西半部地區,正式邁入全國性商業銀行之林。民國104 年6 月設立大同分行,使
本行於大臺北地區分支機構擴增為11 家,進駐臺灣經濟樞紐臺北市營運,金融核心市場
服務更趨完整,提升通路經營價值。
    截至104 年底本行資本額已由開業時之50 萬元增至318.40 億元,營業單位也由草
創之初的5 家分公司擴增至80 家分支機構暨1 家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另為精進本行「在
地金融」、「中小企業金融」及「多元金融」的競爭優勢,計已轉投資成立「台中銀保險
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台中銀租賃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台中銀融資租賃(蘇州)有限
公司」及「台中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結合轉投資「德信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確立建構類金控組織架構,實踐企業永續經營的價值使命,並達成布局延伸海外版圖的
願景。業務項目之擴增及各項業務之營運量,更數倍於創業之初合會儲蓄公司所能承辦
的業務項目及其規模,這些成就顯示本行用心經營獲得的具體回饋,台中銀行的成長是
大家有目共睹的卓越見證。
  •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辦理銀行併購、轉投資關係企業、重整之情形:

  • 本行無併購、重整之情事

  • 本行目前轉投資關係企業有5 家,為持股100%之「台中銀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

  • 公司」、「台中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中銀租賃事業股份有限公司」3 家子 公司,及「台中銀租賃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轉投資之「TCCBL CO., LTD.」、「台中銀融資租賃(蘇州)有限公司」2 家孫公司。

  • 隸屬特定金融控股公司之情形:無。

  •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及依銀行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應申報

  • 股權者,其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無。

  • 經營權之改變、經營方式或業務內容之重大改變及其他足以影響股東權益之重要

  • 事項:無。

  • 9 -

參、公司治理報告

一、組織系統

     (一)組織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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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大會
監察人
薪資報酬委員會 董 事 會
稽核室
董 事 長
副董事長
總 經 理
營建處 技術室 總務處 高雄總廠 營業處 財 務 處 資訊室 總經理室
股 一 採 總 汽 石 聚 營 纖 石 財 會

務 工 購 務 電 化 酯 業 維 化 務 計

課 課 課 課 廠 廠 廠 課 課 課 課 課
----- End of picture text -----

  • (二)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 1、總經理室:協助總經理綜理公司業務之企劃、稽核、人事行政及人力資源規劃之工 作。

  • 2、資訊室:掌理資訊系統及金融資訊套裝軟體之規劃、建置及作業等事項。亦負責全 公司電腦相關硬體設備之新購、維護等。

  • 3、財務處:負責掌理公司投資、資金調度、資產保管、公司帳務處理、成本核計等相 關事項。

  • 4、營業處:負責產銷計劃之編擬、產品內外銷之推行、市場調查、儲運等事項。

  • 5、高雄總廠:負責石化、聚酯及汽電等相關產品之產製、品檢、各項製程設備之維修 改良廠務環保工安及其他安全事項等。

  • 6、總務處:掌理原物料採購、財產管理、租賃及總務事務等。

  • 7、技術室:負責有關生產技術、製程提升及研發等事項。

  • 8、營建處:負責委託興建國民住宅、商業大樓之出租出售業務及土地投資開發案等相 關事宜。

  • 9、稽核室:內部稽核。

  • 10 -

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一)董事及監察人

          1、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105 年2 月29 日
職 稱 國籍
或註
冊地
姓 名 或
法 人 名 稱

選 任
日 期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數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數
現 在 持 有 股 數 現 在 持 有 股 數 配偶、未
成年子女現
在持有股數
配偶、未
成年子女現
在持有股數

利用他人名
義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
義持有股份

主要經歷
(學) 歷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
其他公司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
內關係之其他主管
、董事、監察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
內關係之其他主管
、董事、監察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
內關係之其他主管
、董事、監察
股 數 持股
比率
股 數 持股
比率

持股
比率


持股
比率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法人董事 中華
民國
中纖投資(股) 102.6.19 3 年 96.06.21 35,467,759 2.51% 35,467,759 2.60% 0 0 0 0 磐亞公司董事 磐亞公司董事
法人董事 中華
民國
磐亞投資(股) 102.6.19 3 年 96.06.21 42,031,672 2.98% 42,301,672 3.11% 0 0 0 0 磐亞公司董事
董 事 長 中華
民國
磐亞投資(股)
代表人:王貴賢
102.6.19 3 年 93.06.25 246,436 0.02%
246,436
0.02% 0 0 0 0 德信投信、中國人
造纖維公司董事
長、台中商銀副董
事長。
美國波士頓大學
財經系、紐約大學
金融財政系
久津實業、磐亞投
資、台益投資、大
發投資、格菱公司
、久暢公司臺灣
金醇洋酒、臺灣綠
醇及中纖投資董事
南中石化董事

董事
王貴鋒 二親等
副董事長 中華
民國
中纖投資(股)
代表人:莊銘山
102.6.19 3 年 100.5.6 3,934 0.00% 3,934 0.00% 639 0.00% 0 0 日商伊籐忠商社
磐亞副董事長




蔗蜜坊董事長
台中商銀董事


常務董事
(獨立董事)

中華
民國
李 欽 財 102.6.19 3 年 102.6.19 0 0 0 0 0 0 0 0 萬泰銀行法務長
兼法務處長、總機
構遵守法令主管
秘書處長及太子
汽車工業協理
國立政治大學經
營管理碩士


優你康光學(股)
公司獨立董事

董 事 中華
民國
磐亞投資(股)
代表人:王貴鋒
102.6.19 3 年 99.9.10 24,000 0.00%
24,000
0.00% 0 0 0 0 中國人造纖維公
司董事長、台中商
銀董事、磐亞公司
董事長。
香港法商巴黎百
富勤企業融資部
副總經理、紐約大
學企業管理碩士。

本公司總經理、德
信投信及磐亞董
事長、台中商銀副
董事長、國光石化
南中石化、久津實
業、磐亞投資、台
益投資、大發投
資、格菱公司及
久暢公司董事。



董事長
王貴賢 二親等
  • 11 -
職 稱 國籍
或註
冊地
姓 名 或
法 人 名 稱

選 任
日 期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數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數
現 在 持 有 股 數 現 在 持 有 股 數 配偶、未
成年子女現
在持有股數
配偶、未
成年子女現
在持有股數

利用他人名
義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
義持有股份

主要經歷
(學) 歷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
其他公司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
內關係之其他主管
、董事、監察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
內關係之其他主管
、董事、監察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
內關係之其他主管
、董事、監察
股 數 持股
比率
股 數 持股
比率

持股
比率


持股
比率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獨立董事 中華
民國
李 德 維 102.6.19 3 年 102.6.19 0 0 0 0 0 0 0 0 鴻穎投資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世青
盟中華民國分會
總會長、台北市青
工會總會長及玄
奘大學講師
美國北愛荷華州
立大學政治所

財團法人青年發
展基金會執行長

董 事 中華
民國
磐亞投資(股)
代表人:黃明雄
102.6.19 3 年 100.5.6 38,000 0.00% 31,000 0.00% 0 0 0 0 萬泰商業銀行副
總經理、淡江大學
國際貿易系

久津實業董事
格菱公司董事


董 事 中華
民國
中纖投資(股)
代表人:劉永達
102.6.19 3 年 100.5.6 0 0 0 0 0 0 0 0 本公司業務主管
交通大學運管系


本公司副總經理
磐亞公司董事
南中石化監察人
臺灣綠醇董事
蔗蜜坊總經理





董 事 中華
民國
中纖投資(股)
代表人:陳國慶
102.6.19 3 年 100.6.15 396,242 0.03% 156,242 0.01% 0 0 0 0 本公司副總經理
台灣大學化工所










董 事 中華
民國
中纖投資(股)
代表人:吳宏揚
102.6.19 3 年 100.6.28 0 0 68,000 0.00% 0 0 0 0 中興大學農機系 南中石化董事
臺灣金醇洋酒董事


法人監察人 中華
民國
光甫投資有限公司 102.6.19 3 年 100.6.15 5,000,000 0.35% 5,000,000 0.36% 0 0 0 0
監 察 人 中華
民國
光甫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蕭天讚
102.6.19 3 年 100.6.15 0 0 0 0 699 0.00% 0 0 省立嘉義中學老
師、法務部長
台灣大學法律系

監 察 人 中華
民國
光甫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龔建榮
102.6.19 3 年 100.6.15 0 0 0 0 0 0 0 0 師範大學體育系
再興中學訓導主任


台北市化工原料商
業同業公會理事

  • 12 -

法人董事及監察人之主要股東

                                                                         105 年2 月29 日
法人董事及監察人之主要股東
105年2 月29 日
法人股東名稱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及持股比例
中纖投資
股份有限公司

大發投資(股)公司28.08%、磐亞(股)公司17.67%、總豪企業(股)公司15.64%、
黃金源14.72%、玄德顧問(股)公司8.82%、群福開發(股)公司6.61%、旭天投資
(股)公司2.96%、宇暉有限公司1.70%、王貴賢1.70%、王貴鋒1.55%。
磐亞投資
股份有限公司
台益投資(股)公司47.42%、大發投資(股)公司42.63%、總豪企業有限公司9.44%、
王貴賢0.51%。
光甫投資
有限公司
陳炳甫100%。

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105 年2 月29 日
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105年2 月29 日
法人股東名稱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及持股比例
大發投資
股份有限公司
台益投資(股)公司42.93%、磐亞投資(股)公司33.59%、總豪企業(股)公司22.73%、
王貴賢0.75%。
磐亞股份
有限公司
中國人造纖維(股)公司44.34%、勝仁針織廠(股)公司6.19%、中纖投資(股)公司
5.12%、德興投資(股)公司4.68%、台益投資(股)公司2.36%、科頤寶投資(股)公司
0.76%、磐亞投資(股)公司0.64%、磐亞(股)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0.62%、朱雅瑛
0.56%、王貴賢0.43%。
玄德顧問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
蕭育娟24%蕭天讚20%、許妙如20%、蕭琇安12%、蕭如珊12%、蕭博元12%。
群福開發
股份有限公司
張孟亮79.41%、葉大殷20.59%。
旭天投資
股份有限公司
江佳純50%、王貴鋒45.71%、楊友強4.29%。
總豪企業
股份有限公司
宇暉有限公司44.44%、中纖投資(股)公司31.46%、磐亞投資(股)公司17.30%、
王朝璋5.16%、王貴賢1.12%、王固業0.51%。
台益投資
股份有限公司
磐亞投資(股)公司41.80%、大發投資(股)公司38.17%、總豪企業(股)公司9.93%、
王貴賢6.31%、許憲章2.53%、旭天投資(股)公司1.26%。
宇暉有限公司 張孟亮100%。
  • 13 -

2、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條 件
姓 名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
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
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
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兼任其他公開
發行公司獨
立董事家數
商務、法
務、財
務、會計
或公司業
務所須相
關科系之
公私立大
專院校講
師以上
法官、檢察
官、律師、
會計師或
其他與公
司業務所
需之國家
考試及格
領有證書
之專門職
業及技術
人員
商務、法
務、財
務、會計
或公司業
務所須之
工作經驗
1 2 3 4 5 6 7 8 9 10
王 貴 賢 ˇ ˇ ˇ ˇ ˇ
莊 銘 山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李 欽 財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李 德 維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王 貴 鋒 ˇ ˇ ˇ ˇ ˇ ˇ
黃 明 雄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劉 永 達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陳 國 慶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吳 宏 揚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蕭 天 讚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龔 建 榮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 註:(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 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 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 (4)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 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6)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 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 (7)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 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但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七條 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 (8)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9)未有公司法第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10)未有公司法第27 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 14 -

(二)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105 年2 月29 日
(二)總經理 、副總 經理、協 理、各部門 及分支機構主管 及分支機構主管 資料 資料 105 年2 月29 日 105 年2 月29 日 105 年2 月29 日
職 稱 國籍
姓名
就任日期 持有股數 配偶、未成年
子女現在持有
股 數

利用他人名
義持有股份
主要經歷
(學)歷
目前兼任其他
公司之 職 務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
係之其他主管、董事、監
察人
股 數 持股比率 股 數 持股
比率
股 數 持股
比率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總經理 中華
民國
王 貴 鋒 99.9.10 24,000 0.00% 0 0 0 0 本公司董事長、台
中商銀董事、磐亞
公司董事長。
香港法商巴黎百富
勤企業融資部副總
經理、紐約大學企
業管理碩士。
本公司總經理、
德信投信及磐亞
董事長、台中商銀
副董事長、國光石
南中石化、久
津實業、磐亞投
資、台益投資、大
發投資、格菱公司
及久暢公司董事。
董事長 王貴賢 二親等
生產事業部
副總經理
中華
民國
劉 永 達 97.02.01 0 0 0 0 0 0 交通大學運管系
磐亞公司董事
臺灣綠醇董事
南中石化監察人
蔗蜜坊總經理



總務處協理 中華
民國
吳 宏 揚 98.09.01 68,000 0.00% 0 0 0 0 中興大學農機系 南中石化董事
臺灣金醇洋酒董事


稽核主管 中華
民國
蔡 來 香 99.10.04 1,000 0.00% 0 0 0 0 萬泰商業銀行稽核
台灣大學商學系

會計主管 中華
民國
溫 玉 桃 84.02.03 1,000 0.00% 0 0 0 0 磐亞公司主辦會計
淡江大學企管系


財務主管 中華
民國
林 柏 年 94.04.01 79,000 0.00% 0 0 0 0 台灣大學經濟系
德信證券投資信
託股份有限公司



  • 15 -

(三)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1、董事

單位:仟元/仟股

職 稱 姓名 董事酬金 董事酬金 董事酬金 董事酬金 董事酬金 董事酬金 董事酬金 董事酬金 A、B、C 及D
等四項總額
占稅後純益
之 比 例
A、B、C 及D
等四項總額
占稅後純益
之 比 例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A、B、C、D、E、
F 及G 等七項
總額占稅後純
益之比例(%)


A、B、C、D、E、
F 及G 等七項
總額占稅後純
益之比例(%)



有無
領取
來自
子公
司以
外轉
投資
事業
酬金
報酬(A) 退職退
休金(B)
董事酬勞
(C)
業務執行
費用(D)
薪資、獎金及特
支費等(E)
退職退休金
(F)
員工酬勞
(G)
員工認股
權憑證得
認購股數
(H)
取得限制
員工權利
新股股數
(I)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本公司 財務報告
內所有公司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法人董事 磐亞投資
0
0 0 0 696 696 0 0 0.13 0.0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13 0.02
法人董事 中纖投資
0
0 0 0 928 928 0 0 0.17 0.0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17 0.03
董事長 王貴賢 0 0 0 0 0 0 0 0 0 0 3,972 3,972 0 0 11.6 0 11.6 0 0 0 0 0 0.74 0.12
副董事長 莊銘山 0 0 0 0 0 0 0 214 0 0.01 1,282 1,282 0 0 11.6 0 11.6 0 0 0 0 0 0.24 0.05
董 事 王貴鋒 0 11,263 0 0 0 0 0 1,173 0 0.39 3,478 3,478 0 0 11.6 0 11.6 0 0 0 0 0 0.65 0.50
董 事 黃明雄 0 0 0 0 0 0 0 0 0 0 2,308 2,308 108 108 11.6 0 11.6 0 0 0 0 0 0.45 0.08
董 事 劉永達 0 0 0 0 0 0 0 0 0 0 3,136 3,236 38 38 11.6 0 11.6 0 0 0 0 0 0.59 0.10
董 事 陳國慶 0 0 0 0 0 0 0 0 0 0 0 1,868 0 77 0 0 19.4 0 0 0 0 0 0.00 0.06
董 事 吳宏揚 0 0 0 0 0 0 0 0 0 0 1,588 1,588 61 61 11.6 0 11.6 0 0 0 0 0 0.31 0.05
獨立董事 李德維 380 380 0 0 0 0 0 0 0.07 0.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07 0.01
獨立董事 李欽財 380 380 0 0 0 0 0 0 0.07 0.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07 0.01
註:C 及G 項之金額,為104 年獲利所提撥董事及員工酬勞之擬議數。
  • 16 -
2、監察人之酬金                                                              單位:仟元
2、監 人之酬金 單位:仟元
職稱 姓名 監察人酬金 A、B 及C 等三項總額占
稅後純益之比例(% )
有無領取來自子公司
以外轉投資事業酬~~~~
報酬(A) 酬勞(B) 業務執行費用(C)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法人監察人
光甫投資
0 0 464 464 0 0 0.09% 0.01%
監 察 人 蕭天讚 0 720 0 0 0 0 0 0.02%
監 察 人 龔建榮 0 0 0 0 0 0 0 0
註:B 項之金額,為104 年獲利所提撥監察人酬勞之擬議數。

3、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單位:仟元/仟股



薪資(A) 薪資(A) 退職退休金(B) 退職退休金(B) 獎金及特支費等等
(C)
獎金及特支費等等
(C)
員工酬勞金額(D ) 員工酬勞金額(D ) 員工酬勞金額(D ) 員工酬勞金額(D )
A、B、C及D等四項總
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A、B、C及D等四項總
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取得員工認股
權憑證數額
取得員工認股
權憑證數額

取得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
股數

取得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
股數
有無領取
來自子公
司以外~~~~
投資事業




財務報告
內所有公


財務報
告內~~~~
有公司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財務報告
內所有~~~~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現金
金額
股票
金額
現金
金額
股票
金額
總 經 理 王 貴 鋒 2,438 2,438 0 0 1,040 1,040 11.6 0 11.6 0 0.65% 0.11% 0 0 0 0
副總經理
劉 永 達
1,880 1,880 38 38 1,255 1,355 11.6 0 11.6 0 0.59% 0.10% 0 0 0 0
註:D 項之金額,為104 年獲利所提撥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勞之擬議數。

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單位:仟元/仟股
單位:仟元/仟股
職 稱 姓 名 股票金額 現金金額 總 計 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協 理 吳 宏 揚 0 34.8 34.8 0.006
會計主管 溫 玉 桃
財務主管 林 柏 年
註:現金之金額,為104 年獲利所提撥經理人酬勞之擬議數。
  • 17 -

  • 4、本公司及合併報告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 經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及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 之程序及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關聯性。

  • (1)本公司全體董事104 年度酬勞為18,424 仟元占104 年度稅後純益3.4%;本公司全體董事 103 年度酬勞為17,204 仟元占103 年度稅後純益1.43%。

  • (2)本公司全體監察人104 年度酬勞為464 仟元占104 年度稅後純益0.09%;本公司全體監察 人103 年度酬勞為0 元占103 年度稅後純益0%。

  • (3)本公司全體總經理及副總經理104 年度酬勞為6,674 仟元占104 年度稅後純益1.24%;本 公司全體總經理及副總經理103 年度酬勞為6,757 仟元占103 年度稅後純益0.56%。

  • (4)合併報表所有公司之103 年度全體董事酬勞為28,861 仟元占103 年度稅後純益0.62%;全 體監察人103 年度酬勞為720 仟元占103 年度稅後純益0.02%;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103 年度酬勞為11,109 仟元占103 年度稅後純益0.26%。104 年度資訊請參考上表。

  • (5)董監事酬勞發放金額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勞係參考同業給付水準訂 定。

  • (6)本公司經營績效之優劣,將會影響經營主管年終獎金之發放。

  • (7)未來風險關聯性:會影響經營主管獎金之發放。

  • 18 -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104 年度董事會開會 9 次,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 稱 姓 名 實際出
席次數
委託出
席次數
實際出
席率(%)
備 註
董 事 長 王貴賢 9 0 100
副董事長 莊銘山 9 0 100
常務董事
(獨立董事)
李欽財 9 0 100
獨立董事 李德維 7 2 77.78
董 事 王貴鋒 9 0 100
董 事 黃明雄 9 0 100
董 事 劉永達 6 2 66.67
董 事 陳國慶 6 3 66.67
董 事 吳宏揚 9 0 100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證交法第14 條之3 所列事項暨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
會議決事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
意見之處理:無此情形。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
參與表決情形:
104.02.09 討論擬定本公司經理人103 年度年終案及104 年度薪資報酬政策,王貴賢董事
長、莊銘山副董事長、王貴鋒董事、劉永達董事、吳宏揚董事等人,離席迴避。
104.02.26 討論已出售臺灣綠醇股份有限公司尚待過戶之建物銀行抵押權案王貴賢董事
長及劉永達董事分別為該公司董事長及董事,基於利益衝突,離席迴避。
104.03.16 討論已出售臺灣綠醇股份有限公司尚待過戶之建物銀行抵押權核備案,王貴
賢董事長及劉永達董事分別為該公司董事長及董事,基於利益衝突,離席迴避。
104.08.10 討論本公司與磐亞股份有限公司重新訂定環氧乙烷(EO)之計價公式,王貴鋒
董事及劉永達董事分別為磐亞公司董事長及董事,基於利益衝突,離席迴避。
104.11.09 討論本公司參與台中商銀現金增資案,莊銘山副董事長及王貴鋒董事,分別為
台中銀行董事及副董事長,基於涉及利益衝突,離席迴避。
104.11.24 討論本公司參與台中商銀現金增資特定人認股案,莊銘山副董事長及王貴鋒董
事,分別為台中銀行董事及副董事長,基於涉及利益衝突,離席迴避。
105.01.25 討論擬定本公司經理人104 年度年終案及105 年度薪資報酬政策,王貴賢董事
長、莊銘山副董事長、王貴鋒董事、劉永達董事、吳宏揚董事等人,離席迴避。
三、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與執行情形評估: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應公告事項
均依規定揭示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 19 -

(二)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104 年度董事會開會 9 次(A),列席情形如下:

職 稱 姓 名 實際列席次
數(B)
實際列席率(%)
(B/A)(註)
備 註
監 察 人 蕭 天 讚 6 66.67
監 察 人 龔 建 榮 9 100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監察人之組成及職責:
(一)監察人與公司員工及股東之溝通情形(例如溝通管道、方式等)。
監察人可參與董事會以了解公司運作狀況,必要時得當面或電話方式進行溝通,保持
溝通管道暢通。
(二)監察人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例如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
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1、本公司稽核室均依規定將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情形經呈核後,將稽核報告完成之
次月交付監察人查閱,如有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缺失時,均立即作成報告呈核並
通知監察人。
2、本公司監察人得隨時調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相關部門均配合提供查核所需之
簿冊文件,本公司監察人查核公司財務、業務時得代表公司委託律師或會計師審
核之,惟公司應告知相關人員負有保密義務。
3、本公司董事會或經理人應依監察人之請求提交報告,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規避
或拒絕監察人之檢查行為。監察人履行職責時,本公司應依其需要提供必要之協
助,其所需之合理費用應由公司負擔。
二、監察人列席董事會如有陳述意見,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
以及公司對監察人陳述意見之處理:無此情形。
  • 20 -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本公司

※本公司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V 本公司尚未訂定。 研議中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
、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
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
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
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V
V
V
V (一)未訂定作業程序,但對股東之建議或疑問
等問題,本公司設有發言人、代理發言人
外及股務專職人員,並在司網站上設有投
資人提問專區處理問題。
(二)本公司隨時掌握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
持股百分之十以上之大股東之持股情形。
(三)本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之關係人交易管理、
背書保證、資金貸與等皆訂有辦法加以控
管,另依金管會「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
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訂有對子公司監理
之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辦法。
(四)本公司已訂定相關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
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差異不大。
符合。
符合。
符合。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成擬訂多元化方針及
落實執行?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
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
會?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
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
V V
V
(一)本公司董事會組成多由高階主管組成,各
有不同專業領域,符合多元化方針發展。
(二)本公司未設有審計委員會及設置其他各類
功能性委員會。
(三)本公司尚未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
評估方式。




符合。
將於105年股東會後成
立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雖未定期評估董
事會之績效,惟本公司
董事會運作順暢,對需
提會議決之事項,均能
在極短時間內提會討
  • 21 -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V (四)本公司每年定期檢視簽證會計師之獨立
性,檢查其是否為本公司董事、監察人
、股東或於本公司支薪,確認其非利害
關係人。
另簽證會計師對於委辦事項及其本身有
直接或利害關係者需迴避,會計師之輪
調遵守相關規定辦理。
論,未有延宕之情事。
符合。
四、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及於
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
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V 本公司對不同主體(含利害關係人)皆視不同狀
況設有溝通管道,可至本公司網站查詢(網址:
http://www.cmfc.com.tw)。
符合。
五、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
事務?
V 本公司股務作業除由專業人員辦理外,並定期接
受內部及外部單位稽核,均符合規定。
考量撙節作業成本,暫
不考慮委外作業。
六、資訊公開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
治理資訊?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
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
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
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V
V
(一)本公司財務業務及相關揭露事項,都依
規定揭露於交易所網站,年報亦公布於
公司網頁。
(二)本公司設有專人負責揭露資訊的蒐集,
並落實發言人制度
符合。
符合。
七、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
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
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
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
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
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
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V 員工權益及僱員關懷:本公司為謀求企業永續經
營與成長,除依照勞動基準法及相關辦法辦理員
工福利外,更設置職工福利委員會規劃籌辦各項
員工福利事項,強化對員工全方位之照顧。例
如:員工生育補助金十二個月、員工子女教育補
助金、住院醫療費用之津貼等。
投資者關係:本公司秉持公平公開原則對待投資
符合。
  • 22 -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者,在股東會方面,每年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之
規定召集股東會,且依規定通知投資者出席股東
會,鼓勵投資者積極參與股東會所有相關議案。
本公司為確保股東對公司重大事項享有充分知
悉、參與及決定等權利,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
人之職務,妥善處理股東建議、疑義及糾紛事項。
供應商關係:秉持誠信原則維繫與供應商之關
係,故關係良好。
利害關係人之權利:本公司利害關係人可隨時透
過本公司企業網站之信箱或直接與本公司聯絡。
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詳如本年報第23頁)
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本公
司已依法制定各種內部管理規章,並依規章進行
各種風險管理及評估,有效地控管公司營運之風
險。
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與客戶間均維繫良
好關係。
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本公司已
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投保,並依規
定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中。


八、公司是否有公司治理自評報告或委託其他專
業機構之公司治理評鑑報告?(若有,請敍
明其董事會意見、自評或委外評鑑結果、主
要缺失或建議事項及改善情形)
V 本公司已依公司治理自評項目辦理自評但未製作
報告或委託其他專業機構之公司治理評鑑報告。

不適用。
  • 23 -

註: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

職 稱 姓 名 主辦單位 課程名稱 進修時數 進修是否符合規定
董 事 長 王貴賢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
場發展基金會
「105 年度公司治理論壇系列-內線交易與企業社會
責任座談會」
3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
場發展基金會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展現永續經營價值研討會 3
副董事長 莊銘山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105 年度公司治理論壇系列-內線交易與企業社會
責任座談會」
3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從公司法理看董事會秘書制度之建立 3
常務董事
(獨立董事)

李欽財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上市公司內部人股權交易法律遵循宣導說明會 3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展現永續經營價值研討會 3
獨立董事 李德維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展現永續經營價值研討會 3
董 事 王貴鋒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
場發展基金會
「105 年度公司治理論壇系列-內線交易與企業社會
責任座談會」
3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
場發展基金會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展現永續經營價值研討會 3
董 事 陳國慶 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 ISO14971:2007 風險管理導入實務訓練課程 6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董監對企業操作衍生性商品應有的認識 3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
場發展基金會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展現永續經營價值研討會 3
董 事 吳宏揚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上市公司企業倫理領袖論壇 3
監 察 人 龔建榮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上市公司企業倫理領袖論壇 3
  • 24 -

※合併公司

1、磐亞公司

※合併公司
1、磐亞公司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V 本公司未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如有法令或實際必要之考量時,
依相關法令辦理。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
、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
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
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
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V
V
V
V (一) 對股東之建議或疑問等問題,本公司設有
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外,另委託股務公司
設有股務專職人員,並在公司網站上設有
投資人提問專區,以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
等問題。
(二) 本公司隨時掌握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
持股百分之十以上之大股東之持股情形。
(三) 本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之關係人交易管理、
背書保證、資金貸與等皆訂有辦法加以控
管,另依金管會「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
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訂有對子公司監理
之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辦法。
(四) 本公司為維護證券交易市場交易公平性
已依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訂定防範內線交
易處理程序」,並訂有「內部重大資訊處
理作業程序」,憑以執行。






大致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成擬訂多元化方針及
落實執行?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
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
會?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
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
V V
V
(一)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組成注重多元化要
素,並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
技能及素養。
(二) 本公司未設有審計委員會及設置其他各
類功能性委員會。
(三) 本公司尚未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
其評估方式。
符合。
本公司召開董事會時均邀請監
察人列席參加,目前由監察人代
替審計委員會之功能。
本公司雖未定期評估董事會之
績效目標達成情形,惟本公司董
  • 25 -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V (四) 本公司財務部一年一次自行評估簽證會
計師之獨立性,主要評估指標為會計師及
其家屬未持有本公司重大財務利益、會計
師及其家屬目前或最近二年內未擔任本
公司重大影響之職務及二親等之關係、會
計師未收受本公司價值重大之饋贈或禮
物,並將結果提報董事會。
經本公司財務部評估勤業眾信聯合會計
師事務所王錦燕會計師及施錦川會計
師,皆符合本公司獨立性評估標準,足堪
擔任本公司簽證會計師。



事會運作順暢,對需提會議決之
事項,均能在極短時間內提會討
論,未有延宕之情事。
符合。
四、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及於
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
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V 本公司對不同主體(含利害關係人)皆視不同狀
況設有溝通管道,可至本公司網站「利害關係人
專區」查詢(網址:http://www.pacc.com.tw)。

符合。
五、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
事務?
V 本公司股務作業除由專業人員辦理外,並定期接
受內部及外部單位稽核,均符合規定。
考量撙節作業成本,暫不考慮委
外作業。
六、資訊公開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
治理資訊?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
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
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
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V
V
(一)本公司財務業務及相關揭露事項,都依規
定揭露於OTC網站,年報亦公布於公司網
頁。公司網站為www.pacc.com.tw且可連
結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二)本公司設有專人負責揭露資訊的蒐集,並
切實依循主管機關有關資訊公開之規定,
並落實發言人制度‧



符合。
符合。
七、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
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
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
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
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
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
V 員工權益:落實勞基法相關規定與員工建立溝通
管道,鼓勵員工與管理階層董事或監察人直接進
行溝通,適度反映員工對公司經營及財務狀況或
涉及員工利益重大決策之意見。
僱員關懷:落實勞基法相關規定且尊重、維護其
應有之合法權益建立溝通管道。
符合。
  • 26 -
評估項目 評估項目 評估項目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投資者關係:保持正常經營發展以及實現股東利
益最大化之同時,應對投資人之權益與以尊重維
護並應確實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執行業務,關注證
券市場交易秩序等問題,並重視公司之社會責任

供應商關係:秉持誠信原則維繫與供應商之關係

利害關係人之權利:本公司利害關係人可隨時透
過本公司企業網站之信箱或直接與本公司聯絡。
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請參閱本年報第26頁
董事及監察人進修情形之說明。
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本公
司業已依法制定各種內部管理規章,並依規章進
行各種風險管理及評估,有效地控管公司營運之
風險。
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除了定期拜訪客戶
及召開經銷商會議外,也自行進行每年客戶滿意
度調查,以了解顧客在行銷業務、物流管理及技
術服務等方面的實際反應,並由客戶自行列舉建
議事項,以確保客戶的需求得到了解與妥善的處
理。
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本公
司由母公司(中纖公司)代為投保董監責任險。


八、公司是否有公司治理自評報告或委託其他專
業機構之公司治理評鑑報告?(若有,請敍
明其董事會意見、自評或委外評鑑結果、主
要缺失或建議事項及改善情形)
V 本公司已依公司治理自評項目辦理自評但未製作
報告或委託其他專業機構之公司治理評鑑報告。

如有法令或實際必要之考量時,
依相關法令辦理。
董事及監察人進修情形:
職稱 姓名 主辦單位 課程名稱 進修時數 進修是否符合規定
董事長 王貴鋒 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展現永續經營價值研討會 3.0
董事長 王貴鋒 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105 年度公司治理論壇系列-內線交易與企業社
會責任座談會」
3.0
董 事 陳清風 社團法人中華企業會計協會 最新房地合一稅制解析及因應 3.0
董 事 陳清風 社團法人中華企業會計協會 經濟犯罪兩岸法律責任之探討比較 3.0
職稱 姓名 主辦單位 課程名稱 進修時數 進修是否符合規定
董事長 王貴鋒 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展現永續經營價值研討會 3.0
董事長 王貴鋒 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105 年度公司治理論壇系列-內線交易與企業社
會責任座談會」
3.0
董 事 陳清風 社團法人中華企業會計協會 最新房地合一稅制解析及因應 3.0
董 事 陳清風 社團法人中華企業會計協會 經濟犯罪兩岸法律責任之探討比較 3.0
  • 27 -
2、台中銀行
2、台中銀行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銀行業公司
治理實務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 銀行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 銀行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
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
實施?
(二) 銀行是否掌握實際控制銀行之主要股東
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
(三) 銀行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
險控管機制及防火牆機制?

已建立聯絡專線及電子郵件信箱處理股東建議及糾紛等問題,並
公告於本行網站。
對持股5%以上股東及擔任董事股東之股權有增減或抵押變動情
形,均隨時注意掌握,且均依規定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開
揭露。
與關係企業間往來交易皆依法令規定辦理並作必要之監控與處
理,且訂有「對子公司監理處理準則」之規定。
無差異
二、 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 銀行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
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
性委員會?
(二) 銀行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除了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另有風險管理委員會等八
個委員會。
每年皆有定期評估委任會計師之獨立性。最近一次係依據「銀行
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38條及本行「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第
3條監督事項,並參酌會計師法第46-48條,制定評估項目進行會
計師獨立性評估,包含與本行是否有直接或重大間接財務利益、
重大異常借貸或非正常商業行為下融資保證情事、同時提供審計
及非審計服務對其獨立性之影響等8項評估。經105年2月3日第22
屆第16次董事會通過在案,符合內外部相關獨立性規範。
無差異
三、 銀行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 (一) 已就銀行法及主管機關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限制之相關規定
揭露於本行內部網站,並不定期辦理法規講習課程供相關承
辦人員遵循及明瞭,同時於利害關係人調職時立即函請填報
利害關係人資料表,溝通管道情形順暢。
(二) 本行不僅依規定將訊息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同時亦公布
於本行網站,以利投資人查詢。
無差異
  • 28 -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與銀行業公司
治理實務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四、 資訊公開
(一) 銀行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本
行公司治理資訊?
(二) 銀行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
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銀行資訊
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
說明會過程放置銀行網站等)?

已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本行公司治理資訊。
(一) 本行設有發言人制度負責對外發布資訊,以確保投資人正確
取得相關訊息。
(二) 為落實重大資訊處理及揭露機制,本行訂有「內部重大資訊
處理作業準則」,由各部門依業務職掌指定專人負責處理。
(三) 於本行全球資訊網公開資訊揭露法人說明會相關訊息,另架
設有英文網站揭露財務及業務相關資訊。
無差異
五、 銀行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
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
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利益相關者
權益、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
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
政策之執行情形、銀行為董事及監察人購
買責任保險之情形、對政黨、利害關係人
及公益團體所為之捐贈情形等)?
(一) 相關員工權益,請參閱第81頁(一)現行重要員工權益、勞資
協議及實施情形。
(二) 為維護權利義務關係,對於利害關係人除依銀行法規定建檔
控管,另於董事會議事規範訂有迴避條款。
(三) 董事進修及出(列)席董事會情形,已定期更新並發布於公開
資訊觀測站。
(四) 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請參閱台中銀年
報第85頁之六、風險管理事項。
(五)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本行訂有「消費者保護政策」;如遇有
金融消費爭議事項,依本行訂定之申訴處理程序,追蹤後續
辦理情形。
(六) 本行訂有「對外捐贈作業準則」,規範對政黨、利害關係人
及公益團體所為之捐贈情形,104年參與社會公益活動情形
請參閱第40頁。
無差異
六、 銀行是否有公司治理自評報告或委託其
他專業機構之公司治理評鑑報告?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行尚未辦理公司治理自評報告,惟公司治
理制度運作係依「銀行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辦理。
無差異
  • 29 -

(四)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1.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身份別
(註1)
條 件
姓 名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
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
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
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兼任其
他公開
發行公
司薪資
報酬委
員會成
員家數

備註
(註3)
商務、法
務、財
務、會計
或公司業
務所需相
關料系之
公私立大
專院校講
師以上
法官、檢察
官、律師、
會計師或
其他與公
司業務所
需之國家
考試及格
領有證書
之專門職
業及技術
人員

具有商
務、法
務、財
務、會計
或公司業
務所需之
工作經驗

1
2 3 4 5 6 7 8
召集人
(獨立董事)
李欽財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委 員
(獨立董事)
李德維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委 員 連紫倩(註)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委 員 徐立曄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 註:連紫倩委員自104.2.26 起辭去職務。

  • 註1:身分別請填列係為董事、獨立董事或其他。

  • 註2:各成員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ˇ”。

  • (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 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 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 (4)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

  •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 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6)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 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 (7)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 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 偶。

  • (8)未有公司法第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註3:若成員身分別係為董事,請說明是否符合「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委員 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6 條第5 項之規定。

  • 30 -

2.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 (1)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 人。

  • (2)本屆委員任期:102 年6 月28 日至105 年6 月18 日,最近年度薪資報酬委員

會開會2 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職 稱 姓 名 實際出席
次數(B)
委託出席
次數
實際出席率(%)
(B/A)(註)
備 註
召集人
(獨立董事)
李欽財 2 0 100%
委 員
(獨立董事)
李德維 2 0 100%
委 員 連紫倩 1 0 50% 連紫倩委員於民國104
年2月26日辭任。
委 員 徐立曄 1 0 50% 依據民國104 年3 月
16 日董事會通過委任
徐立曄為新任委員。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
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
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此情形。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
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此情形。
  • 31 -

(五)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1、本公司
(五)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1、本公司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
公司企業社
~~~~責任實務
守則差異情
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落實公司治理
(一)公司是否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或制度,以及檢討實施成
效?
(二)公司是否定期舉辦社會責任教育訓練?
(三)公司是否設置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專(兼)職單位,並由董
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向董事會報告處理情形?
(四)公司是否訂定合理薪資報酬政策,並將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與企業社會責任政策結合,及設立明確有效之獎勵與懲戒
制度?





V
V
V
V (一)本公司尚未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或制度,
但營運活動已落實企業社會責任之執行包括
推動公司治理、遵守法律規範、提供員工良
好工作環境及合理報酬與福利,工安環保品
質監測系統積極執行管制空氣污染、水污染
及噪音污染等環保工作。
(二)透過內部教育訓練對員工宣達工作規則、鼓勵
參與社會公益及節能減碳措施
(三)以財務處為本公司推動企業社會責任之兼職
單位。
(四)本公司已訂定有關規章辦法以建立合理薪資
報酬政策,亦針對員工貪瀆、舞弊等行為訂
定獎懲制度,以加強社會安定,落實企業倫
理與社會責任。

如有法令或
實際必要之
考量時,則
爰依「上市
上櫃公司企
業社會責任
實務守則」
及相關法令
辦理。
二、發展永續環境
(一)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並使用對環境
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二)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三)公司是否注意氣候變遷對營運活動之影響,並執行溫室氣
體盤查、制定公司節能減碳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


V
V
V
(一)本公司已採行重覆使用回收紙張、推動內部
作業採線上簽核,以減少紙張使用,請行員
自行攜帶水杯等措施。
(二)本公司營運活動對環境造成之影響主要為工
廠生產製迼,汽電共生廠煙囪裝設24 小時廢
氣監測儀,並連線至環保局,共同監督排氣品
質。廠區內設有環境品質監測系統(DAS),以
監視所有製程之揮發性有害氣體可能洩漏源。
(三)本公司環境管理事務由台北及工廠共同管理,
因氣候變遷對營運活動作適度的調整,如:燃
煤鍋爐已裝設廢氣靜電集塵器/硫份、硝份脫







大致上均能
符合上市上
櫃公司誠信
經營守則。
  • 32 -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
公司企業社
~~~~責任實務
守則差異情
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除器,使排氣品質達到國家標準,鍋爐爐膛空
氣進口裝設空氣預熱器,使廢熱回收再利用,
廢水廠已建造廢水再處理與回收系統,節省巨
額用水量標準。製程已裝設反應尾氣後燃器,
減少VOC(揮發有機物)及臭味逸散,降低對環
境之影響。
二年度溫室氣體年排放量:
單位:CO2e 公噸
103年度
104年度
溫室氣體
528,896
480,211




三、維護社會公益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
政策與程序?
(二)公司是否建置員工申訴機制及管道,並妥適處理?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
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四)公司是否建立員工定期溝通之機制,並以合理方式通知對
員工可能造成重大影響之營運變動?
(五)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V
V
V
V
V
(一)本公司訂有員工工作規則,並遵守相關勞動法
規,以保障員工之合法權益,建立適當之管理
方法與程序及落實之情形:
1.提供員工合理薪酬及獎金制度。
2.辦理員工教育訓練。
3.落實假勤制度。
4.依法提撥退休金。
(二)本公司經由各項內部會議轉達公司現行政策,
並透內部網站宣導讓員工可充分發表意見。
(三)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工作環境如下:
1.安排員工定期健康檢查與健康教育等事項。
2.為員工投保意外及醫療險。
3.設有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領有勞工安
全衛生管理證照人員。
(四)本公司經營管理活動和決策,均可由內部網站
獲得資訊或表達意見。同時,定期召開會議,
使得勞資雙方可直接作有效溝通。
(五)公司提供相關內部及外部專業教育訓練以充
實員工職涯技能。公司亦鼓勵員工評估自已的
興趣、技能、價值觀及目標並和管理者溝通個







大致上均能
符合上市上
櫃公司誠信
經營守則。
  • 33 -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
公司企業社
~~~~責任實務
守則差異情
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六)公司是否就研發、採購、生產、作業及服務流程等制定相
關保護消費者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七)對產品與服務之行銷及標示,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
際準則?
(八)公司與供應商來往前,是否評估供應商過去有無影響環境
與社會之紀錄?
(九)公司與其主要供應商之契約是否包含供應商如涉及違反其
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且對環境與社會有顯著影響時,得隨
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款?


V
V
V
V
人職涯意向,以規劃未來職涯計畫。
(六)本公司努力達成「顧客滿意」的目標,重視並
立即處理客訴並提供顧客完整產品資。
(七)本公司產品均依相關規範標示,以符合國家或
國際規定。
(八)本公司將力求供應商提供商品之節能減碳功
能,藉以提升企業社會責任。
(九)本公司將研議如何使供應商相關表現納入供應
商評核中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等處揭露具攸關性及
可靠性之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訊?

V
本公司網址為:http://www.cmfc.com.tw有專人負
責相關資訊之蒐集,依相關法令規 定及時揭露應申
報及公告之正確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大致上均能
符合上市上
櫃公司誠信
經營守則。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有本身之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本公司目前
尚未訂定社會責任實務守則。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企業社會責任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請參酌本公司之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及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一)104 年度敦親睦鄰投入金額:地方回饋金4,475 仟元、地方團體學校贊助款506 仟元。
(二)104年度地方子弟雇用情形:
大社
楠梓
仁武
總數
佔全廠比例
90 人 39 人 103 人 232 人
38%
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如有通過相關驗證機構之查證標準,應加以敘明:無。
  • 34 -

※合併公司

1、磐亞公司

1、磐亞公司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
司企業社會~~~~
任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落實公司治理
(一)公司是否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或制度,以及檢討實施成
效?
(二)公司是否定期舉辦社會責任教育訓練?
(三)公司是否設置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專(兼)職單位,並由董
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向董事會報告處理情形?
(四)公司是否訂定合理薪資報酬政策,並將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與企業社會責任政策結合,及設立明確有效之獎勵與懲戒
制度?





V
V
V
V
(一) 本公司尚未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
(二) 本公司未定期舉辦社會責任教育訓練
(三) 設置企業社會責任小組辦理相關事宜
(四) 本公司已訂定有關規章辦法以建立合理薪資
報酬政策,亦針對員工貪瀆、舞弊等行為訂
定獎懲制度,以加強社會安定,落實企業倫
理與社會責任。
如有法令或
實際必要之
考量時,則爰
依「上市上櫃
公司企業社
會責任實務
守則」及相關
法令辦理。
二、發展永續環境
(一)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並使用對環境
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二)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三)公司是否注意氣候變遷對營運活動之影響,並執行溫室氣
體盤查、制定公司節能減碳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


V
V
V
(一) 以電子簽核取代紙本簽核,積極推動表單無
紙化。
(二) 每季一次現場設施揮發性有機物逸散進行全
廠定期檢測。
每年一次針對現場設施及污染源排放口進行
定期檢測監控污染排放情況。
全廠架設38 組環境污染物濃度監測管理系
統,預知工作場所環境污染狀況,即時應變。
每月一次以上定期清理廠內廢棄物並交合格
之處理廠商進行妥善處理避免污染環境。
每年二次進行現場工作環境品質濃度檢測。
(三) 因應區域環境變化及配合主管機關政策執行
現場操作污染排放管制。
訂定室內冷氣使用溫度管理策略,避免不必要

無重大差異
  • 35 -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
司企業社會~~~~
任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之電力浪費。
配合主管機關政策,逐步進行工廠區製程溫室
氣體盤查作業、節能減碳活動。
視四時節令,使用自動偵測裝置調整工廠區補
助燈光使用時間。
二年度二氧化碳及溫室氣體年排放量:
單位:CO2e 公噸
年度
二氧化碳
溫室氣體
103
862.626
863.438
104
618.725
619.299

三、維護社會公益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
政策與程序?
(二)公司是否建置員工申訴機制及管道,並妥適處理?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
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四)公司是否建立員工定期溝通之機制,並以合理方式通知對
員工可能造成重大影響之營運變動?
(五)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V
V
V
V
V
(一) 本公司遵守相關勞動法規,保障員工之合法
權益,以雙向溝通方式管理員工。
(二) 本公司經由各項內部會議轉達公司現行政
策,並讓員工可充分發表意見。
(三) 針對列管之危險性機械設備每年定期進行一
次全面性安全檢查及測試。
訂定工作安全安全防護具使用規則使勞工防
護具正確佩帶,保護員工安全,並對員工定
期實施工安教育訓練。
每年一次勞工定期健康檢查。
(四) 本公司經營管理活動和決策,均可由內部網
站獲得資訊或表達意見。同時,定期召開會
議,使得勞資雙方可直接作有效溝通。
(五) 公司提供相關內部及外部專業教育訓練以充
實員工職涯技能。公司亦鼓勵員工評估自已
的興趣、技能、價值觀及目標並和管理者溝
無重大差異
  • 36 -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
司企業社會~~~~
任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六)公司是否就研發、採購、生產、作業及服務流程等制定相
關保護消費者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七)對產品與服務之行銷及標示,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
際準則?
(八)公司與供應商來往前,是否評估供應商過去有無影響環境
與社會之紀錄?
(九)公司與其主要供應商之契約是否包含供應商如涉及違反其
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且對環境與社會有顯著影響時,得隨
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款?


V
V
V
V
通個人職涯意向,以規劃未來職涯計畫。
(六) 本公司努力達成「顧客滿意」的目標,重視
並立即處理客訴並提供顧客完整產品資。
(七) 本公司產品依相關化學品標示規範標示之。
(八) 本公司將注意供應商提供商品之節能減碳功
能,提升企業社會責任。
(九) 本公司將注意供應商相關表現納入供應商評
核中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等處揭露具攸關性及
可靠性之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訊?

V
本公司網址為:http:// www.pacc.com.tw有專人負
責相關資訊之蒐集,依相關法令規定及時揭露應申
報及公告之正確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無重大差異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有本身之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本公司目前尚
未訂定社會責任實務守則。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企業社會責任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請參酌本公司之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
(一)104 年度敦親睦鄰投入金額:地方回饋金1,571 仟元、地方團體學校贊助款174 仟元。
(二)104年度地方子弟雇用情形:
大社
楠梓
仁武
總數
佔全廠比例
5 人
15 人
11 人
31 人
34.44%
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如有通過相關驗證機構之查證標準,應加以敘明:無。
  • 37 -
  2、台中銀行
2、台中銀行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
業社會責任實務守
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 落實公司治理
(一) 銀行是否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或制
度,以及檢討實施成效?
(二) 銀行是否定期舉辦社會責任教育訓練?
(三) 銀行是否設置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專(兼)
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
處理,及向董事會報告處理情形?
(四) 銀行是否訂定合理薪資報酬政策,並將
員工績效考核制度與企業社會責任政策
結合,及設立明確有效之獎勵及懲戒制
度?



(一) 本行已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規範董事會應盡善良管理人注
意義務,以督促實踐企業社會責任,並檢討實施成效及持續改進,
確保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之落實。
(二) 已將消費者保護、法令遵循、企業倫理、金融舞弊案例分析等內
容,列為定期舉辦教育訓練課程。
(三) 本行「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訂定由業務部擔任專責單位,負責企
業社會責任政策、制度或相關管理方針及具體推動計畫之提出及
執行並向董事會報告。
(四) 本行均已訂定明確章則辦法,以建立合理薪資報酬政策,且依員
工工作規則及員工考核作業應注意事項等,亦針對員工貪瀆、舞
弊等行為訂定明確懲戒制度,以加強社會安定,落實企業倫理與
社會責任。
無差異
二、 發展永續環境
(一) 銀行是否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
率,並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
料?
(二) 銀行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
管理制度?
(三) 銀行是否注意氣候變遷對營運活動之影
響,並執行溫室氣體盤查、制定銀行節
能減碳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


(一) 持續作業流程簡化,減少用紙使用;年報印製採用環保再生紙;
落實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工作,並採用環保餐具,避免免洗餐具
使用。
(二) 本行「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訂定由總務部擔任環境管理專責單位,
以擬訂、推動及維護相關環境管理制度及具體行動方案,並協助
環境教育課程。另訂有「總行大樓管理要點」及「安全衛生工作
守則」等規範。
(三) 本行「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訂定在考慮營運對生態效益之影響,
依減少資源及能源消耗、妥善處理廢棄物、推動綠色採購,使用
低耗能用品、推廣數位金融服務及節能環保教育、促進再生資源
之可回收性再利用、推動環保措施及落實節能減碳等原則從事研
發、採購、作業及服務等營運活動。另於已發布之「企業社會責
任報告書」揭露相關用電、油及天然氣之溫室氣體排放情形。
無差異
  • 38 -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
業社會責任實務守
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三、 維護社會公益
(一) 銀行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
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二) 銀行是否建置員工申訴機制及管道,並妥
適處理?
(三) 銀行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
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四) 銀行是否建立員工定期溝通之機制,並以
合理方式通知對員工可能造成重大影響
之營運變動?
(五) 銀行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
展培訓計畫?
(六) 銀行是否就研發、採購、作業及服務流程
等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權益政策及申訴
程序?
(七) 對產品與服務之行銷及標示,銀行是否遵
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
(八) 銀行與供應商來往前,是否評估供應商過
去有無影響環境與社會之紀錄?
(九) 銀行與其主要供應商之契約是否包含供
應商如涉及違反其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且
對環境與社會有顯著影響時,得隨時終止
或解除契約之條款?









(一) 已依「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定本行「企業社
會責任守則」。
(二) 本行設有申訴專線電話,員工如發現不法情事、性騷擾事件或欲
申訴之事由,可逕依專線通報申訴,除即時回應處理並對通知人
予以保密。
(三) 請參閱第61頁之(四)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保護措施。
(四) 每季定期舉辦勞資會議,協調勞資關係及促進勞資合作,並針對
員工福利、權益等關切議題充分討論。
(五) 本行依策略發展及各行員職位規劃職涯地圖訂定年度教育訓練計
畫,推動各職能的專屬訓練。
(六) 基於保障消費者權益,本行已訂定「消費者保護政策」,並明確規
範客戶意見申訴管道及紛爭處理程序。
(七) 相關金融商品及服務,悉依主機機關及本行內部相關規定。
(八) 依採購內容特性與廠商所處產業類別,參採注意供應商影響環境
與社會等紀錄,如供應商有負面紀錄時本行將另覓供應商。
(九) 本行進行採購過程中如發現承攬商或其供應商有負面之社會形象
時,將通知該廠商說明及改善,如情節重大者將視契約條款內容
中止採購或辦理退貨。
無差異
四、 加強資訊揭露
銀行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等處
揭露具攸關性及可靠性之企業社會責任相
關資訊?
已架設網站揭露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訊,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依規定公
告相關資訊。
無差異
五、 銀行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有本身之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行訂有「企業社會責任守則」,於企業經營同時積極實踐企業社會責任,與所訂守則無差異。
  • 39 -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
業社會責任實務守
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六、 其他有助於瞭解企業社會責任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
(一) 本行一向熱心參與社會公益活動不遺餘力,相關贊助活動如下︰
1. 配合「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愛心零錢捐活動,於各分行營業廳設置零錢捐款箱。
2. 於本行各營業單位多媒體播放系統播放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戒菸公益廣告。
3. 配合政令宣導,於各營業單位多媒體播放系統播放「反詐騙-擄人篇」影片。
4. 響應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讓心串連‧讓家團圓」募集活動,協助張貼海報協尋失蹤兒童及少年,並於對外網站搭建連結至該基金
會網站。
5. 協助「財團法人大甲媽社會福利基金會附設台中市私立鎮瀾兒童家園」募集發票,於本行中部分行營業廳設置發票箱。
6. 台中銀行與瑪利亞社會福利基金會合作於103 年9 月起發行「瑪利亞公益認同卡」,每月提撥簽帳金額之固定比率回饋予基金會作為善
款,104 年共計捐出22 萬元,支持「極重度障礙兒童擴園建校計畫」,讓孱弱的兒童們得到更好的照顧。
7. 舉辦「茉莉募舊書,瑪利亞孩子集幸福」活動,鼓勵同仁及客戶捐出舊書,由茉莉書店收購,加倍捐贈金額轉贈瑪利亞基金會支持「極
重度障礙兒童擴園建校計畫」。
8. 台中銀行媽祖平安卡刷卡金額提撥固定比率回饋大甲媽祖鎮瀾宮,有助宗教活動發展,以善盡地方回饋責任。
9. 支持小巨人絲竹樂團音樂演奏會,協助推廣傳統國樂藝術。
10. 支持臺中國家歌劇院與臺中市政府、彰化縣文化局舉辦之「舞蹈空間舞蹈團《迴》」劇場。
11. 邀請台灣木雕藝術家黃媽慶大師於鹿港分行,展示作品,藉由公共空間發揚傳統藝術文化。
12. 台中銀行設有「財團法人台中商業銀行文教基金會」,開放清寒優秀學生申請獎助學金,協助進修或生活補貼。
13. 台中銀行與中部地區大專院校簽訂產學合作契約,進行工讀實習計畫。
14. 支持覺修宮清寒獎助學金,提供弱勢學生每學期的學雜費補助,協助完成學業。
15. 支持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舉辦「2015 年金融服務關懷社會」園遊會南投場,嚮應公益並宣導社會大眾金融知識。
16. 104 年共參與9 場走入校園與社區金融知識宣導活動,幫助學生與民眾建立正確消費金融與理財觀念。
17. 為讓學校與銀行接軌,104 年暑期提供青輔會及全省大學工讀暨實習名額計22 名。
18. 舉辦銀行參訪活動,向華盛頓小學的學童推廣正確理財及金融知識。
19. 鼓勵分行參與當地社區與企業社會責任相關活動,104 年分行共舉辦47 個活動。
20. 成立台中銀行菁英鐵人隊,支持鐵人三項選手汪旖文、李宙諺及徐培嚴培訓經費,培育優秀選手。
21. 支持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承辦「2015 年亞洲俱樂部男子排球錦標賽」,提倡全民運動風氣。
22. 參與「2015 年第一屆世界12 強棒球錦標賽」,支持臺灣棒球運動。
23. 支持中華民國臺灣原住民棒球運動發展協會,舉辦「第22 屆關懷盃棒球賽」,關注原住民團體及國球運動基層扎根。
24. 贊助財團法人陳重光文教基金會舉辦「第七屆重光盃少棒錦標賽」協助推廣基層少棒運動。
25. 參加「2015 年臺灣米倉田中馬拉松」活動,藉由地方活動參與,實踐本行企業社會責任。
26. 支持霹靂群英路跑,本路跑於北中南各地舉辦,結合了霹靂布袋戲的元素及路跑活動,發揚健康清新的活動。
(二) 截至105年2月底止共計聘用身心障礙人士17人。
七、銀行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如有通過相關驗證機構之查證標準,應加以敘明:
本行「104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由BSI英國標準協會辦理查證,惟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尚未公布。
  • 40 -

(六)落實誠信經營情形

      1、本公司
(六)落實誠信經營情形
1、本公司
評 估 項 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一)公司是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
,以及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二)公司是否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並於各方案內明定作
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
(三)公司是否對「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
各款或其他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
,採行防範措施?





V
V
V 本公司對誠信經營的相關事項雖未明訂,但本
公司仍要求董事及經理人率先以身作則,恪遵
誠實信用原則,建立誠信篤實的企業文化。
另於本公司之員工工作守則中明列相關獎懲措
施,以防範員工不誠信行為發生。
本公司亦遵循相關法令規範,每筆捐款、贊助
之款項,須報經授權階層核決後使能辦理;本
公司秉持廉潔、透明及負責之經營理念,持續
推動以誠信為基礎之政策,並建立良好之公司
治理與風險控管機制,以創造永續發展之經營
環境。
無重大差異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
象簽訂之契約中明訂誠信行為條款?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兼)職
單位,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執行情形?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
落實執行?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
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定期查核,或委託會計師執行
查核?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V
V
V
V
V 本公司從事交易及採購時均依據相關法令規定
辦理,避免與有不誠信行為紀錄者進行交易。
為防止利益衝突,可透過行政呈報管道,主動
說明其與公司有無潛在之利益衝突。
本公司稽核室依金管會頒訂之公開發行公司內
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執行稽核業務,
並依年度稽核計畫指派稽核人員辦理查核作業
無重大差異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
,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及相關保
密機制?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V
V
V
若發現涉有不誠信之行為時,員工可直接向高階
主管反應舞弊或不正當行為,公司亦對檢舉人身
分及檢舉內容確實保密,以防止報復情事之發
生;公司內部訂有懲戒制度並可依正常行政程序
申訴,對違反者將採取紀律處分。
無差異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訂誠信經
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V
本公司已於對外網站上,將所訂定之「道德行為
準則」揭露於公開資訊中。
無差異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本公司雖未訂定「誠信經
營守則」,但經營運作參照「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辦理。
  • 41 -
評 估 項 目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道德行為準則
104年 3 月16 日董事會通過
第一條(訂定目的及依據)
為導引本公司董事、監察人(或獨立董事)、經理人及其他員工之行為使符合道德標準,並使公司之利害關係人更加瞭解公司道德標準,爰訂定
本準則,以資遵循。
第二條(適用對象)
本準則適用於本公司董事、監察人(或獨立董事)、經理人及其他員工。前述適用對象以下簡稱為「本公司人員」。
第三條(誠實信用原則)
本公司人員執行職務應遵守法令及本準則之規定,並應秉持積極進取、認真負責之態度,摒棄本位主義、注重團隊精神,並恪遵誠實信用原則,
追求高度之道德行為標準。
第四條(防止利益衝突)
本公司人員應以客觀及有效率之方式處理公務,且不得以其在公司擔任之職務而使其自身、配偶、父母、子女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獲致不當利
益。
前項人員所屬之關係企業與本公司為資金貸與或為其提供保證、重大資產交易、進(銷)貨往來之情事時,相關之本公司人員應主動向公司說明
其與公司有無潛在利益衝突,並呈報上級或經理人以防止利益衝突。
第五條(不得圖己私利)
當公司有獲利機會時,本公司人員有責任增加公司所能獲取之正當合法利益。
本公司人員不得為下列事項:
1.透過使用公司財產、資訊或藉由職務之便而有圖私利之機會或獲取私利。
2.與公司競爭。
第六條(保密責任)
1.本公司人員對於公司本身或其進(銷)貨客戶之資訊,除經授權或法律規定公開外,應負保密義務。應保密之資訊包括所有可能被競爭對手利
用或洩漏之後,對本公司或客戶有損害之未公開資訊。
2.本公司人員所知悉或取得有關公司及/或關係企業之用戶、關係企業及/或任何其他第三者之機密資訊、技術資料、個人資料或任何其他不為
公眾所知之資訊、商情等(以上均不論口頭、書面、是否標有「機密性」字樣),皆應嚴守保密義務,除為履行工作所必須,不得任意查詢
或使用之。非經公司事前書面同意,不得複製機密資訊或就機密資訊製作備份,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將該等資訊以任何方式洩漏、告知、交付
或轉移予他人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對外發表出版。
第七條(公平交易)
1.本公司人員應公平對待公司進(銷)貨客戶、競爭對手及員工,不得透過操縱、隱匿、濫用其基於職務所獲悉之資訊、對重要事項做不實陳述
  • 42 -
評 估 項 目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或其他不公平之交易方式而獲取不當利益。
2.本公司人員在從事日常工作及執行業務時,應遵守公司要求之道德標準及公平交易原則。於接受與本公司有關之廠商餽贈或招待時應注意下
列事項:
(1)不得利用職務關係對廠商要求或期約收受賄賂、回扣、餽贈或其他不正當利益。
(2)接受廠商之餽贈或招待,如發現顯有違社會禮儀或習俗者,應當場予以婉拒,並嚴禁收受現金或有價證券之餽贈。
(3)如因不可抗力或事後始發現所收受之廠商餽贈或招待,有違社會禮儀或習俗者,應於事發後向其直屬主管報告,並同時知會稽核最高主管,
以利後續處理。
第八條(公司資產之妥善保護及使用)
本公司人員均有保護公司資產之責任,並應確保其能有效合法地使用於公務上,以避免被偷竊、疏忽或浪費。
第九條(法令遵循)
本公司人員應遵守所有規範公司活動之法令規章、公司政策及證券交易法並加強宣導防止內線交易法令,掌握公司重要未公開資訊時,不得從
事相關證券交易。
第十條(鼓勵呈報任何非法或違反道德行為準則之行為)
本公司人員於懷疑或發現有違反法令規章或道德行為準則之情事時,應主動向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經理人、人事單位、內部稽核主管或其他
適當主管呈報,並提供足夠資訊使公司得以適當處理後續事宜。
公司將以保密方式處理呈報案件,並將盡全力保護呈報者的安全。對惡意不實檢舉者,公司應以疏導,必要時亦應酌以懲罰以端正風氣。倘因
上述行為而遭受報復、威脅或騷擾時,應即呈報上級或經理人,本公司應立即為適當之處置。
第十一條(懲處及救濟)
本公司人員有涉嫌違反道德行為準則之情事時,公司應依相關規定處理。但違反本準則人員得向公司提出申訴,以提供違反道德行為準則者,
得依相關規定救濟之途徑。
第十二條(豁免適用之程序)
本公司之董監事及經理人如有豁免遵循本準則規定之必要者,應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始得為之。
前項情形並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董事會通過豁免之日期、獨立董事之反對或保留意見、豁免適用之期間、豁免適用之原因及豁免適用之準
則等資訊。
第十三條(揭露方式)
本準則應於公司內部公佈並於年報、公開說明書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修正時亦同。
第十四條(施行)
本道德行為準則經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七)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其查詢方式:本公司雖未訂定,但仍依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理。
  • (八)對本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其查詢方式:http://www.cmfc.com.tw

  • 43 -

※合併公司

1、磐亞公司

※合併公司
1、磐亞公司
評 估 項 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一)公司是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
,以及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二)公司是否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並於各方案內明定作
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
(三)公司是否對「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
各款或其他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
,採行防範措施?




V
V
V
(一) 本公司秉持廉潔、透明及負責之經營理念,
持續推動以誠信為基礎之政策,並建立良好
之公司治理與風險控管機制,以創造永續發
展之經營環境。本公司訂有「道德行為準則」
規範行為準則,要求董事及經理人率先以身
作則,恪遵誠實信用原則,建立誠信篤實的
企業文化。
(二) 另於本公司之員工工作守則中明列相關獎
懲措施,以防範員工不誠信行為發生。
(三) 本公司建立商業關係前先行評估合法性及
誠信交易記錄,避免與誠信瑕疵業者往來,
亦遵循相關法令規範,每筆捐款、贊助之款
項,須報經授權階層核決後使能辦理。
大致上符合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
象簽訂之契約中明訂誠信行為條款?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兼)職
單位,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執行情形?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
落實執行?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
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定期查核,或委託會計師執行
查核?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V
V
V
V
V
(一) 本公司從事交易及採購時均依據相關法令
規定辦理,並對供應商履約行為審查,避免
與有不誠信行為記錄者進行交易。
(二) 本公司雖未設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兼)職
單位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但本永續經營原
則,經理人之選任首重誠信,若違反誠信經
營理念,依規定進行懲處並呈報董事會。
(三) 為防止利益衝突,可透過行政呈報管道,主
動說明其與公司有無潛在之利益衝突。
(四) 本公司稽核室依金管會頒訂之公開發行公
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執行稽核
業務,並依年度稽核計畫指派稽核人員辦理
查核作業。
(五) 公司透過會議向員工宣導誠信經營理念。

大致上符合
  • 44 -
評 估 項 目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
,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及相關保
密機制?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V
V
V
若發現涉有不誠信之行為時,員工可直接向高階
主管反應舞弊或不正當行為,公司亦對檢舉人身
分及檢舉內容確實保密,以防止報復情事之發
生;公司內部訂有懲戒制度並可依正常行政程序
申訴,對違反者將採取紀律處分。
本公司對檢舉人負保密責任,並未對其有任何不
當之處置行為。
大致上符合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訂誠信經
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V
本公司已於對外網站上,將所訂定之「道德行為
準則」揭露於公開資訊中。
大致上符合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本公司雖未訂定「誠信經
營守則」,但經營運作參照「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辦理。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磐亞股份有限公司道德行為準則
中華民國104年3月16日董事會通過
一、訂定目的及依據
為使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包括總經理及相當等級者、副總經理及相當等級者、協理及相當等級者、財務部門主管、會計部門主管
、以及其他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及簽名權利之人)及其他員工之行為符合道德標準,並使公司之利害關係人更加瞭解公司道德標準,爰參考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發佈「上市上櫃公司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參考範例」訂定本準則,以資遵循。
二、適用對象
本準則適用於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其他員工。前述適用對象以下簡稱為「本公司人員」。
三、涵括之內容
本公司所訂定之道德行為準則,包括下列八項內容:
(一)防止利益衝突:
本公司人員應以客觀及有效率的方式處理公務時,且不得基於其在公司擔任之職位而使得其自身、配偶、父母、子女或二親等以內之
親屬獲致不當利益。
如發生與前述人員所屬之關係企業資金貸與或為其提供保證、重大資產交易、進(銷)貨往來之情事,相關之本公司人員應主動說明
其與公司有無潛在之利益衝突,並呈報上級主管。
(二)避免圖私利之機會:
1.本公司人員不可為下列事項
(1)透過使用公司財產、資訊或藉由職務之便而有圖私利之機會。
為使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包括總經理及相當等級者、副總經理及相當等級者、協理及相當等級者、財務部門主管、會計部門主管
、以及其他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及簽名權利之人)及其他員工之行為符合道德標準,並使公司之利害關係人更加瞭解公司道德標準,爰參考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發佈「上市上櫃公司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參考範例」訂定本準則,以資遵循。
二、適用對象
    本準則適用於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其他員工。前述適用對象以下簡稱為「本公司人員」。
三、涵括之內容
    本公司所訂定之道德行為準則,包括下列八項內容:
    (一)防止利益衝突:
          本公司人員應以客觀及有效率的方式處理公務時,且不得基於其在公司擔任之職位而使得其自身、配偶、父母、子女或二親等以內之
          親屬獲致不當利益。
          如發生與前述人員所屬之關係企業資金貸與或為其提供保證、重大資產交易、進(銷)貨往來之情事,相關之本公司人員應主動說明
          其與公司有無潛在之利益衝突,並呈報上級主管。
    (二)避免圖私利之機會:
           1.本公司人員不可為下列事項
(1)透過使用公司財產、資訊或藉由職務之便而有圖私利之機會。
  • 45 -
評 估 項 目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2)透過使用公司財產、資訊或藉由職務之便以獲取私利。
(3)與公司競爭。
2.當公司有獲利機會時,本公司人員有責任增加公司所能獲取之正當合法利益。
(三)保密責任:
本公司人員對於公司本身或其進(銷)貨客戶之資訊,除經授權或法律規定公開外,應負有保密義務。應保密的資訊包括所有可能被
競爭對手利用或洩漏之後對公司或客戶有損害之未公開資訊。
本公司人員所知悉或取得有關公司及/或關係企業之用戶、關係企業及/或任何其他第三者之機密資訊、技術資料、個人資料或任何其
他不為公眾所知之資訊、商情等(以上均不論口頭、書面、是否標有「機密性」字樣),皆應嚴守保密義務,除為履行工作所必須,
不得任意查詢或使用之。非經公司事前書面同意,不得複製機密資訊或就機密資訊製作備份,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將該等資訊以任何方
式洩漏、告知、交付或轉移予他人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對外發表出版。
(四)公平交易:
本公司人員應公平對待公司進(銷)貨客戶、競爭對手及員工,不得透過操縱、隱匿、濫用其基於職務所獲悉之資訊、對重要事項做
不實陳述或其他不公平之交易方式而獲取不當利益。
(五)保護並適當使用公司資產:
本公司人員均有責任保護公司資產,並確保其能有效合法地使用於公務上,避免被偷竊、疏忽或浪費。
(六)遵循法令規章:
本公司人員應遵循證券交易法及其他法令規章。
(七)鼓勵呈報任何非法或違反道德行為準則之行為:
本公司人員於懷疑或發現有違反法令規章或道德行為準則之行為時,應主動向監察人、經理人、人事單位、內部稽核主管或其他適當
人員呈報。並提供足夠資訊使公司得以適當處理後續事宜。
公司將以保密方式處理呈報案件,並將盡全力保護呈報者的安全。對惡意不實檢舉者,公司應以疏導,必要時亦應酌以懲罰以端正風
氣。因上述行為而遭受報復、威脅或騷擾時,應即呈報上級或經理人,本公司應立即為適當之處置。
(八)懲戒措施:
本公司人員有涉嫌違反道德行為準則之情事時,公司應依相關規定處理。但違反本準則人員得向公司提出申訴,以提供違反道德行為
準則者,得依相關規定救濟之途徑。
四、豁免適用之程序
豁免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遵循公司之道德行為準則,必須經由董事會決議通過,且即時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董事會通過豁免之日期、獨
立董事之反對或保留意見、豁免適用之期間、豁免適用之原因及豁免適用之準則等資訊。
五、揭露方式
本公司應於公司網站、年報、公開說明書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訂定之道德行為準則,修正時亦同。
六、施行
本公司之道德行為準則經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七)本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其查詢方式:請參閱http://mops.tse.com.tw/公司治理
  • (八)對本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其查詢方式:本公司網址:『http://www.pacc.com.tw』。

  • 46 -

   2、台中銀行
2、台中銀行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
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 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一) 銀行是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
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積極落
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二) 銀行是否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並於各方
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
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
(三) 銀行是否對「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
七條第二項各款或其他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
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採行防範措施?


(一) 本行於對外網站揭露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聲
明確實遵循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
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且亦將內部控制制度應
加強事項及改善計畫公布之。
(二) 於本行之各項交易、投資及授信等業務均依業
務性質訂定停損機制或各類風險集中限額,並
定期參酌整體經濟指標與本行業務發展概
況,適時檢討修訂。
(三) 設置法令遵循主管制度及教育訓練,宣導金融
人員應本誠信原則遵守法令等法治觀念。本行
亦依相關法令訂定對外捐贈作業準則,其捐贈
對象、金額之核定均依照該準則辦理。
無差異
二、 落實誠信經營
(一) 銀行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
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訂誠信行為條
款?
(二) 銀行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
營專(兼)職單位,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執
行情形?
(三) 銀行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
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一) 本行辦理採購或招標案時,除參採注意供應商
誠信紀錄,並於簽訂契約明訂違反法令規定之
機制條款。
(二) 由相關單位依業務職掌推動誠信經營,並設置
董事會稽核室辦理查核作業,定期將內部稽核
報告提報董事會。
(三) 依據本行「對本行授信利害關係人資料控管辦
法」,就利害關係人予以建檔控管,並訂定「利
害關係人授信以外交易管理辦法」防範利益衝
突;相關章則規範亦訂有利益迴避條款,以落
實誠信經營。
  • 47 -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
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四) 銀行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
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定期
查核,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五) 銀行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
訓練?

(四) 已設置「董事會稽核室」並依本行「內部稽核
制度實施辦法」辦理定期查核;已設置「會計
部」並訂定本行「會計制度」,另委由勤業眾
信會計師事務所定期查核財務報表。
(五) 已就誠信經營範圍,如金融舞弊案例、消費者
保護、法令遵循等議題,列為內部教育訓練教
材,並派員參加外部機構所辦相關課程。
無差異
三、 銀行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 銀行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
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
理專責人員?
(二) 銀行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
程序及相關保密機制?
(三) 銀行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
當處置之措施?


(一) 依本行「人事管理規則」及「員工工作規則」
訂有檢舉及獎勵制度,另設置檢舉專線電話,
由專責單位受理檢舉事項並追蹤辦理。
(二) 依「人事評議暨考核委員會設置辦法」及「性
騷擾案件申訴及懲戒辦法」,訂有審議調查程
序、利害關係人迴避條款及保密機制。
(三) 於「性騷擾案件申訴及懲戒辦法」規範,各級
主管不得對檢舉人有歧視、脅迫、調職或其他
不利之處理。
無差異
四、 加強資訊揭露
銀行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
訂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本行於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內部重大資訊
處理作業準則、董事會議事規範及審計委員會組織
規程,規範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應以善良管理人
之注意及忠實義務,本誠實信用原則執行業務,及
董事對於董事會會議事項有利害關係者,應予迴
避,與審計委員會成員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
實履行職責...等與誠信經營相關之規定。
無差異
  • 48 -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
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五、 銀行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行經營運作皆依「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辦理。
六、 其他有助於瞭解銀行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銀行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無。
  • (七)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與其查詢方式:請參閱http://mops.tse.com.tw/公司治理

  • (八)其他重要資訊:請參閱http://mops.tse.com.tw/重大訊息。台中銀行網址:『http://www.tcbbank.com.tw』

  • 49 -

(九)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應揭露事項

1、內部控制聲明書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105 年03 月21 日

  • 本公司民國104 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評估的結果,謹聲明如下:

  •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任, 本公司業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含獲利、績效及保 障資產安全等)、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 章之遵循等目標的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

  •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能 對上述三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 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自我監督之機 制,缺失一經辨認,本公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 三、本公司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 準則」)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 行是否有效。該「處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係為依管理控 制之過程,將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五個組成要素:1.控制環境,2.風險評估, 3.控制作業,4.資訊與溝通,及5.監督作業。每個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 前述項目請參見「處理準則」之規定。

  •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 的有效性。

  • 五、本公司基於前項評估結果,認為本公司於民國104 年12 月31 日的內部控制制 度﹙含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包括瞭解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

  • 2.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者,應揭露會計師審查報告。 報導係屬可靠、及時、透明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有關的內部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 控制制度等之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成。 對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 六、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開 之內容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 第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 七、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105 年03 月21 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9 人中,無 人持反對意見,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王  貴  賢
                               總經理:王  貴  鋒
  • 2、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者,應揭露會計師審查報告:無此情形。

  • 50 -

  •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對其內部人員違 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無此情形。

  • (十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執行情形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 1、股東會重要決議(104 年6 月9 日):

  • (1)承認本公司103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 (2)承認本公司103 年度盈餘分配案。

  • (3)通過修訂「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 (4)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

  • (5)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

  • 2、股東會決議執行情形

  • (1)依股東會決議修訂後之「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及「本公司章程」,交由相關部門爾後從 事上述作業時之規範,並由稽核單位依修訂後之辦法作為內稽之依據。

  • 3、董事會重要決議:

  • 104 年02 月09 日 買回股份執行及轉讓予員工情形核備、104 年度聘任會計師 之獨立性評估報告、通過104 年度預算案、買回股份屆期辦

  • 理減資案 經理人103 年度年終案及104 年度薪資報酬政策 。

         104 年02 月26 日  就本公司前出售原乙二醇廠及環氧乙烷廠廠房予臺灣綠醇應
                           屬該公司所有之40 筆建物,設定抵押權予銀行准予追認。
         104 年03 月16 日  現金增資案件執行進度核備、現金增資變更計畫達成情形核
                           備、103 年度對外背書保證金額核備、本公司名義登記位於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壇段共40 筆建物為臺灣綠醇公司之融資
                           案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處理情形核備、稽核業務核備、銀
                           行融資案追認、通過104 年度營運計劃概要、通過103 年
                           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通過本公司資材類(廠區除外)、
                           財務會計類、工程類(廠區適用)作業核決權限修訂、通
                           過修訂本公司章程、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
                           法、通過訂定104 年股東會日期及議案內容及委任徐立曄
                           為新任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104 年03 月26 日  通過聚酯廠資產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6 號公報提列資產減損
                           、通過本公司103 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
                           報表、通過本公司103 年度盈餘分配表。
         104 年05 月11 日  現金增資變更計畫達成情形核備、104 年第1 季預算達成情
  • 51 -
                           形核備、第11 次買回股份註銷情形核備、104 年第1 季合併
                           財務報表核備、截至104 年第1 季衍生性商品交易情形核備、
                           稽核業務報告核備、銀行融資續貸案追認及通過修訂股務作
                           業內部控制制度。
         104 年07 月28 日  通過買回本公司股票案及修訂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
                           之轉讓辦法」。
         104 年08 月10 日  薪資報酬委員會會議記錄核備、現金增資案件執行進度報告
                           核備、104 年第2 季合併財務報表核備、104 年第2 季預算
                           達成情形核備、截至104 年第2 季衍生性商品交易情形核備
                           、104 年第1、2 季期間取得與處分有價證券情形核備、稽
                           核業務報告及缺失改善情形核備、銀行融資續貸案追認、通
                           過銀行融資案、通過與磐亞公司重新訂定環氧乙烷計價公式
                           等事宜及通過經理人104 年度調薪案。
         104 年11 月09 日  現金增資案件執行進度核備、104 年第3 季合併財務報表核
                           備、104 年第3 季預算達成情形核備、104 年度會計師公費
                           核備、第14 次買回股份之執行情形核備、截至104 年第3
                           季衍生性商品交易情形核備、104 年第3 季期間取得與處分
                           有價證券情形核備、稽核業務報告核備、通過105 年度稽
                           核計畫、銀行融資案追認、通過銀行融資案、通過「提升自
                           行編製財務報告能力計畫書」、通過增訂本公司之投資性不
                           動產作業內控及內稽、通過參與台中銀行現金增資案、通
                           過已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案、通過修改公司章程及通過訂
                           定「申請暫停及恢復交易作業程序」。
         104 年11 月24 日  通過參與台中銀行現金增資特定人認股案。
         104 年12 月15 日  通過買回本公司股票案及修訂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
                           工之轉讓辦法」。
         105 年01 月25 日  薪資報酬委員會議事錄核備、104 年第4 季預算達成情形核
                          備、105 年度聘任會計師之獨立性評估報告核備、現金增資
                          案件執行進度核備、截至104 年第4 季衍生性商品交易情形
                          核備、104 年第4 季期間取得與處分有價證券情形核備、銀
                          行融資案追認、通過銀行融資案、通過105 年度預算案、通
                          過擬定本公司內部人104 年度年終案及擬定本公司董事、監
                          察人及經理人105 年度薪資報酬政策案。
  • 52 -

  • (十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 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此情形。

  • (十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與財務報告有關人士(包括公司董事長、總經 理、會計主管、財務主管、內部稽核主管及研發主管)辭職解任情形:無此情 形。

  • (十四)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之訂定

  • 本公司於98 年12 月22 日第22 屆第12 次董事會通過「防範內線交易管 理作業程序」,並已將此制度告知所有員工、經理人和董事,避免其違反暨發 生內線交易。其第五條規定之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如下:

  • 1、為建立本公司良好之內部重大資訊處理及揭露機制,避免資訊不當洩漏, 並確保本公司對外界發表資訊之一致性與正確性。

  • 2、本公司辦理內部重大資訊處理及揭露,應依有關法律、命令及臺灣證券交 易所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之規定辦理。

  • 3、本作業程序所稱之內部重大資訊,係依據證券交易法及相關法律、命令暨 臺灣證券交易所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相關規章規定。

  • 4本公司由財務處為處理內部重大資訊專責單位,其職權如下:

  • (1)負責擬訂、修訂本作業程序之草案。

  • (2)負責受理有關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及與本作業程序有關之諮詢、審 議及提供建議。

  • (3)負責受理有關洩漏內部重大資訊之報告,並擬訂處理對策。

  • (4)負責擬訂與本作業程序有關之所有文件、檔案及電子紀錄等資料之保 存制度。

  • (5)其他與本作業程序有關之業務。

  • 5、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受僱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忠實義務

  • ,本誠實信用原則執行業務,並簽署保密協定。

  • 知悉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受僱人不得洩露所知 悉之內部重大資訊予他人。

  • 本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受僱人不得向知悉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 之人探詢或蒐集與個人職務不相關之公司未公開內部重大資訊,對於非因執 行業務得知本公司未公開之內部重大資訊亦不得向其他人洩露。

  • 6、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檔案文件以書面傳遞時,應有適當之保護。以電子郵件 或其他電子方式傳送時,須以適當的加密或電子簽章等安全技術處理。本公 司內部重大資訊之檔案文件,應備份並保存於安全之處所。

  • 7、本公司以外之機構或人員因參與本公司併購、重要備忘錄、策略聯盟、其他

  • 53 -

         業務合作計畫或重要契約之簽訂,應簽署保密協定,並不得洩露所知悉之本
         公司內部重大資訊予他人。
  • 8、本公司對外揭露內部重大資訊應秉持下列原則:

  • (1)資訊之揭露應正確、完整且即時。

  • (2)資訊之揭露應有依據。

  • (3)資訊應公平揭露。

  • 9、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之揭露,除法律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由本公司發言人 或代理發言人處理,並應確認代理順序;必要時,得由本公司負責人直接負 責處理。

  • 本公司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之發言內容應以本公司授權之範圍為限,且除本 公司負責人、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外,本公司人員,非經授權不得對外揭露 內部重大資訊。

  • 10、公司對外之資訊揭露應留存下列紀錄:

  • (1)資訊揭露之人員、日期與時間。

  • (2)資訊揭露之方式。

  • (3)揭露之資訊內容。

  • (4)交付之書面資料內容。

  • (5)其他相關資訊。

  • 11、媒體報導之內容,如與本公司揭露之內容不符時,本公司應即於公開資訊觀 測站澄清及向該媒體要求更正。

  • 12、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受僱人如知悉內部重大資訊有洩漏情事,應 儘速向專責單位及內部稽核部門報告。

  • 專責單位於接受前項報告後,應擬定處理對策,必要時並得邀集內部稽核等 部門商討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做成紀錄備查,內部稽核亦應本於職責進行查 核。

  • 13、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公司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並採取適當法律措施:

  • (1)本公司人員擅自對外揭露內部重大資訊或違反本作業程序或其他法令 規定者。

  • (2)本公司發言人或代理發言人對外發言之內容超過本公司授權範圍或違 反本作業程序或其他法令規定者。

  • (3)本公司以外之人如有洩漏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之情形,致生損害於本 公司財產或利益者,本公司應循相關途徑追究其法律責任。

  • 54 -

四、會計師公費資訊

金額單位:新台幣仟元
會計師事務所
名 稱
會計師
姓 名
審計公費 非審計公費 非審計公費 非審計公費 非審計公費 非審計公費


查核期間

備 註

制度
設計

工商
登記
人力
資源
其他
(註2)

小 計
勤業眾信聯合
會計師事務所
施錦川 5,300 193 193 104.01.01

104.12.31
1.庫藏股意見書及
註銷費用
2.境外公司維持費

3.執行協議程序並
出具協議程序結
王錦燕
  - `註` 1 `:本年度本公司若有更換會計師或會計師事務所者,應請分別列示查核期間,及於備註欄說明更換原 因,並依序揭露所支付之審計與非審計公費等資訊。`

  - `註` 2 `:非審計公費請按服務項目分別列示,若非審計公費之「其他」達非審計公費合計金額` 25% `者,應於 備註欄列示其服務內容。`
  • 1、給付簽證會計師、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之非審計公費占審計公費 之比例達四分之一以上者:無此情形。

  • 2、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 者:無此情形。

  • 3、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五以上者:無此情形。

  •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無此情形。

  •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 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無此情形。

  • 55 -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
    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一)股權變動情形
職 稱 姓 名 104年度 104年度 截至105年2 月29 日止 截至105年2 月29 日止
持有股數
增(減)數
質押股數
增(減)數
持有股數
增(減)數
質押股數
增(減)數
法人董事 中纖投資(股)公司 0 1,000,000 0 0
法人董事 磐亞投資(股)公司 0 (5,000,000) 0 0
法人監察人 光圃投資有限公司 0 0 0 0
總 經 理 王貴鋒 0 0 0 0
副總經理 劉永達 0 0 0 0
協 理 吳宏揚 18,000 0 0 0
會計主管 溫玉桃 1,000 0 0 0
財務主管 林柏年 12,000 0 0 0
大 股 東 磐亞(股)公司 0 0 0 0
  • (二)股權移轉資訊:以上股權移轉之相對人皆非關係人,故本項不適用。

  • (三)股權質押資訊:以上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皆非關係人,故本項不適用。

  • 56 -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之關係資料

105 年2 月29 日
姓 名 本 人
持有股份
本 人
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年
子女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年
子女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
合計持有股
利用他人名義
合計持有股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
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
名稱或姓名及關係。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
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
名稱或姓名及關係。

股數 持股
比率

持股
比率

持股
比率
名 稱 關 係
磐亞股份有限公司 211,129,462 15.50% 0 0 0 0 勝仁針織廠(股)
中纖投資(股)公司
磐亞公司之法人董事
磐亞公司之法人董事
磐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王貴鋒
24,000 0.00% 0 0 0 0 王貴賢 二親等血親
勝仁針織廠(股)公司 59,424,546 4.36% 0 0 0 0 磐亞(股)公司 磐亞公司法人董事
勝仁針織廠(股)公司
董事長:林孝杰
0 0 0 0 0 0
匯豐銀行託管七航海家
資本有限公司戶
49,209,000 3.61% 0 0 0 0
臺灣金醇洋酒(股)公司 49,643,995 3.65% 0 0 0 0 磐亞(股)公司
中纖投資(股)公司
磐亞投資(股)公司
德興投資(股)公司
實質關係人
同一負責人
同一負責人
同一負責人
磐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2,301,672 3.11% 0 0 0 0 臺灣金醇洋酒(股)
中纖投資(股)公司
德興投資(股)公司
同一負責人
同一負責人
同一負責人
中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5,467,759 2.60% 0 0 0 0 臺灣金醇洋酒(股)
磐亞投資(股)公司
磐亞(股)公司
德興投資(股)公司
同一負責人
同一負責人
磐亞公司法人董事
同一負責人
德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9,381,380 0.69% 0 0 0 0 臺灣金醇洋酒(股)
中纖投資(股)公司
磐亞投資(股)公司
同一負責人
同一負責人
同一負責人
臺灣金醇洋酒、中纖投
資公司、磐亞投資公
司、德興投資公司
董事長:王貴賢
246,436 0.02% 0 0 0 0 王貴鋒 二親等血親
宏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
公司
10,246,000 0.75% 0 0 0 0
宏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長:魯奐毅
0 0 0 0 0 0
美商摩根大通銀行台北
分行受託保管先進星光
基金公司之系列基金先
進總合國際股票指數基
金投資專戶
8,402,000 0.62% 0 0 0 0
花旗託管次元新興市場
評估基金投資專戶
8,055,813 0.59% 0 0 0 0
  • 57 -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 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單位:仟股;%
本 公 司 投 資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






控制事業之投資
綜 合 投 資
股 數
持股比例
股 數
持股比例 股 數 持股比例
51,024
49,414
710,859
95,325
100,000
175,273
922
100,000
25,652
1,900
3,250
11,542
4,746
3,737
2,706
7,193
1,172
569
756
373
103
4,027
270
6,403
4,531
2,500
1,450
1,000
1,721
880
3,450
1,774
4,000
41
-
1
-
22
44
100
50
3
50
46
10
18
20
9
3
2
3
-
1
1
-
-
1
-
-
-
100
50
-
-
-
1
-
-
-
-
858
0
200,898
0
0
0
979
0
374
0
0
0
527
0
0
0
242
0
0
0
0
0
440
6,433
3,097
0
1,450
661
0
0
0
480
895
0
0
-
0
6
0
0
0
3
0
1
0
0
0
1
0
0
0
-
0
0
0
0
0
-
-
-
0
50
-
0
0
0
-
-
0
0
51,882
49,414
911,757
95,325
100,000
175,273
1,901
100,000
26,026
1,900
3,250
11,542
5,273
3,737
2,706
7,193
1,414
569
756
373
103
4,027
710
6,403
7,628
2,500
2,900
1,661
1,721
880
3,450
2,254
4,895
41
-
1
-
29
44
100
50
6
50
47
10
18
20
10
3
2
3
-
1
1
-
-
1
-
-
-
100
100
-
-
-
1
-
-
-
-
單位:仟股;%
本 公 司 投 資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






控制事業之投資
綜 合 投 資
股 數
持股比例
股 數
持股比例 股 數 持股比例
51,024
49,414
710,859
95,325
100,000
175,273
922
100,000
25,652
1,900
3,250
11,542
4,746
3,737
2,706
7,193
1,172
569
756
373
103
4,027
270
6,403
4,531
2,500
1,450
1,000
1,721
880
3,450
1,774
4,000
41
-
1
-
22
44
100
50
3
50
46
10
18
20
9
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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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
-
1
-
-
-
100
50
-
-
-
1
-
-
-
-
858
0
200,898
0
0
0
979
0
374
0
0
0
527
0
0
0
242
0
0
0
0
0
440
6,433
3,097
0
1,450
661
0
0
0
480
895
0
0
-
0
6
0
0
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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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
0
0
1
0
0
0
-
0
0
0
0
0
-
-
-
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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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
-
0
0
51,882
49,414
911,757
95,325
100,000
175,273
1,901
100,000
26,026
1,900
3,250
11,542
5,273
3,737
2,706
7,193
1,414
569
756
373
103
4,027
710
6,403
7,628
2,500
2,900
1,661
1,721
880
3,450
2,254
4,895
41
-
1
-
29
44
100
50
6
50
47
10
18
20
10
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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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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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
100
100
-
-
-
1
-
-
-
-
單位:仟股;%
本 公 司 投 資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






控制事業之投資
綜 合 投 資
股 數
持股比例
股 數
持股比例 股 數 持股比例
51,024
49,414
710,859
95,325
100,000
175,273
922
100,000
25,652
1,900
3,250
11,542
4,746
3,737
2,706
7,193
1,172
569
756
373
103
4,027
270
6,403
4,531
2,500
1,450
1,000
1,721
880
3,450
1,774
4,000
41
-
1
-
22
44
100
50
3
50
46
10
18
20
9
3
2
3
-
1
1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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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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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
-
-
-
-
858
0
200,898
0
0
0
979
0
374
0
0
0
527
0
0
0
242
0
0
0
0
0
440
6,433
3,097
0
1,450
661
0
0
0
480
895
0
0
-
0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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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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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82
49,414
911,757
95,325
100,000
175,273
1,901
100,000
26,026
1,900
3,250
11,542
5,273
3,737
2,706
7,193
1,414
569
756
373
103
4,027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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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8
2,500
2,900
1,661
1,721
880
3,450
2,254
4,895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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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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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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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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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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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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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仟股;%
本 公 司 投 資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






控制事業之投資
綜 合 投 資
股 數
持股比例
股 數
持股比例 股 數 持股比例
51,024
49,414
710,859
95,325
100,000
175,273
922
100,000
25,652
1,900
3,250
11,542
4,746
3,737
2,706
7,193
1,172
569
756
373
103
4,027
270
6,403
4,531
2,500
1,450
1,000
1,721
880
3,450
1,774
4,000
41
-
1
-
22
44
100
50
3
50
46
10
18
20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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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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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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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
50
-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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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858
0
200,898
0
0
0
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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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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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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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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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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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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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82
49,414
911,757
95,325
100,000
175,273
1,901
100,000
26,026
1,900
3,250
11,542
5,273
3,737
2,706
7,193
1,414
569
756
373
103
4,027
710
6,403
7,628
2,500
2,900
1,661
1,721
880
3,450
2,254
4,895
4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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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44
100
50
6
50
47
10
18
20
10
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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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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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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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仟股;%
本 公 司 投 資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






控制事業之投資
綜 合 投 資
股 數
持股比例
股 數
持股比例 股 數 持股比例
51,024
49,414
710,859
95,325
100,000
175,273
922
100,000
25,652
1,900
3,250
11,542
4,746
3,737
2,706
7,193
1,172
569
756
373
103
4,027
270
6,403
4,531
2,500
1,450
1,000
1,721
880
3,450
1,774
4,000
41
-
1
-
22
44
100
50
3
50
46
10
18
20
9
3
2
3
-
1
1
-
-
1
-
-
-
100
50
-
-
-
1
-
-
-
-
858
0
200,898
0
0
0
979
0
374
0
0
0
527
0
0
0
242
0
0
0
0
0
440
6,433
3,097
0
1,450
661
0
0
0
480
895
0
0
-
0
6
0
0
0
3
0
1
0
0
0
1
0
0
0
-
0
0
0
0
0
-
-
-
0
50
-
0
0
0
-
-
0
0
51,882
49,414
911,757
95,325
100,000
175,273
1,901
100,000
26,026
1,900
3,250
11,542
5,273
3,737
2,706
7,193
1,414
569
756
373
103
4,027
710
6,403
7,628
2,500
2,900
1,661
1,721
880
3,450
2,254
4,895
41
-
1
-
29
44
100
50
6
50
47
10
18
20
10
3
2
3
-
1
1
-
-
1
-
-
-
100
100
-
-
-
1
-
-
-
-
單位:仟股;%
本 公 司 投 資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






控制事業之投資
綜 合 投 資
股 數
持股比例
股 數
持股比例 股 數 持股比例
51,024
49,414
710,859
95,325
100,000
175,273
922
100,000
25,652
1,900
3,250
11,542
4,746
3,737
2,706
7,193
1,172
569
756
373
103
4,027
270
6,403
4,531
2,500
1,450
1,000
1,721
880
3,450
1,774
4,000
41
-
1
-
22
44
100
50
3
50
46
10
18
20
9
3
2
3
-
1
1
-
-
1
-
-
-
100
50
-
-
-
1
-
-
-
-
858
0
200,898
0
0
0
979
0
374
0
0
0
527
0
0
0
242
0
0
0
0
0
440
6,433
3,097
0
1,450
661
0
0
0
480
895
0
0
-
0
6
0
0
0
3
0
1
0
0
0
1
0
0
0
-
0
0
0
0
0
-
-
-
0
50
-
0
0
0
-
-
0
0
51,882
49,414
911,757
95,325
100,000
175,273
1,901
100,000
26,026
1,900
3,250
11,542
5,273
3,737
2,706
7,193
1,414
569
756
373
103
4,027
710
6,403
7,628
2,500
2,900
1,661
1,721
880
3,450
2,254
4,895
41
-
1
-
29
44
100
50
6
50
47
10
18
20
10
3
2
3
-
1
1
-
-
1
-
-
-
100
100
-
-
-
1
-
-
-
-
轉 投 資 事 業 本 公 司 投 資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






控制事業之投資
綜 合 投 資
股 數 持股比例
股 數
持股比例 股 數 持股比例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公司
華南金融控股(股)公司
台中商業銀行(股)公司
磐亞(股)公司
德興投資(股)公司
臺灣綠醇股份有限公司
德信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南中石化工業(股)公司
久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金醇洋酒(股)公司
香港三豐國際有限公司
台灣絲織開發(股)公司
國光石化科技(股)公司
普訊創業投資(股)公司
普實創業投資(股)公司
名佳金屬工業(股)公司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
和康生物科技(股)公司
中華貿易開發(股)公司
永儲(股)公司
嘉新食化(股)公司
台東企銀(股)公司
智微科技(股)公司
德信萬瑞基金
德信新興股票組合基金
瑞嘉投資(股)公司
蔗蜜坊(股)公司
德信數位時代基金
第一金控控股(股)公司
東聯化學(股)公司
旭晶能源科技(股)公司
德信大發基金
德信台灣主流中小基金
Citigroup Inc.
透明實業有限公司
51,024
49,414
710,859
95,325
100,000
175,273
922
100,000
25,652
1,900
3,250
11,542
4,746
3,737
2,706
7,193
1,172
569
756
373
103
4,027
270
6,403
4,531
2,500
1,450
1,000
1,721
880
3,450
1,774
4,000
41
-
1
-
22
44
100
50
3
50
46
10
18
20
9
3
2
3
-
1
1
-
-
1
-
-
-
100
50
-
-
-
1
-
-
-
-
858
0
200,898
0
0
0
979
0
374
0
0
0
527
0
0
0
242
0
0
0
0
0
440
6,433
3,097
0
1,450
661
0
0
0
480
895
0
0
-
0
6
0
0
0
3
0
1
0
0
0
1
0
0
0
-
0
0
0
0
0
-
-
-
0
50
-
0
0
0
-
-
0
0
51,882
49,414
911,757
95,325
100,000
175,273
1,901
100,000
26,026
1,900
3,250
11,542
5,273
3,737
2,706
7,193
1,414
569
756
373
103
4,027
710
6,403
7,628
2,500
2,900
1,661
1,721
880
3,450
2,254
4,895
41
-
1
-
29
44
100
50
6
50
47
10
18
20
10
3
2
3
-
1
1
-
-
1
-
-
-
100
100
-
-
-
1
-
-
-
-
  • 58 -

肆、募資情形

一、資本及股份

(一)股本來源

年/月




核 定 股 本

核 定 股 本

核 定 股 本

核 定 股 本
實 收 股 本 實 收 股 本 實 收 股 本 備 註 備 註 備 註 備 註


股 份
金 額 股 份 金 額 股 本 來 源 以現金以外
之財產抵充
股款者

73/6 10
202,047,209
2,020,472,090
172,047,209
1,720,472,090 73.1.31.(73)台財證(一)第0278
號函核准現金增資300,000,000元
76/4 10
202,047,209
2,020,472,090
120,433,046
1,204,330,460 6.4.28.(76)台財證(一)第11699
號函核准現金增資516,141,630
元每1,000股減資換股700股
77/3 10
202,047,209
2,020,472,090
140,433,046
1,404,330,460 77.3.5.(77)台財證(一)第10964
號函核准現金增資200,000,000元
77/11 10
202,047,209
2,020,472,090
202,047,209
2,020,472,090 77.11.9.(77)台財證(一)第09392
號函核准現金增資616,141,630元
78/12 10
370,000,000
3,700,000,000
247,047,209
2,470,472,090 78.12.7.(78)台財證(一)第02477
號函核准現金增資450,000,000元
79/11 10
370,000,000
3,700,000,000
334,399,569
3,343,995,690 79.11.9.(79)台財證(一)第03122
號函核准資本公積轉增資123,523
,600元現金增資750,000,000元
81/3 10
630,000,000
6,300,000,000
361,151,535
3,611,515,350 81.3.6.(81)台財證(一)第00424號
函核准資本公積轉增資267,519,660

82/4 10
630,000,000
6,300,000,000
521,151,535
5,211,515,350 82.7.29.(82)台財證(一)第23929
號函核准現金增資1,600,000,000
84/7 10
630,000,000
6,300,000,000
573,266,688
5,732,666,880 84.7.3.(84)台財證(一)第39301號
函核准資本公積轉增資521,151,530

87/1 10
810,000,000
810,000,000 783,093,356 7,830,933,560 87.12.26.(86)台財證(一)第90164
號函核准資本公積轉增資573,266
,680元現金增資1,525,000,000元


87/9 10 1,210,000,000 12,100,000,000 912,303,760 9,123,037,600 87.7.8.(87)台財證(一)第58566號
函核准資本公積轉增資783,093,350
元及盈餘轉增資509,010,690元


93/03 10 1,470,000,000 14,700,000,000 1,210,000,000 12,100,000,000 93.3.5台財證一字第0930107145號
函核准現金增資2,976,962,400元
94/08 10 1,470,000,000 14,700,000,000 1,464,100,000 14,641,000,000 94.8.3金管證一字第0940131549號
函核准盈餘1,875,500,000元及資
本公積665,500,000元轉增資發行
新股。
97/08 10 1,470,000,000 14,700,000,000 1,435,310,000 14,353,100,000 97.8.6經授商字第09701194810號
函核准庫藏股減資287,900,000元。
98/07 10 1,470,000,000 14,700,000,000 1,410,590,246 14,105,902,460 98.7.17經授商字第09801159270號
函核准庫藏股減資247,197,540元。
103/10 10 1,470,000,000 14,700,000,000 1,371,693,246 13,716,932,460 103.10.21經授商字第10301219090
號函核准庫藏股減資388,970,000
元。
104/03 10 1,470,000,000 14,700,000,000 1,361,693,246 13,616,932,460 104.3.18經授商字第10401048650
號函核准庫藏股減資100,000,000
元。
股 份
種 類
核 定 股 本 備 註
流通在外股份 未發行股份 合 計(註)
普 通 股 1,361,693,246 108,306,754 1,470,000,000 流通在外股份均為上市股票
註:公司章程訂定核定股本為16,800,000,000 元,經濟部所登記之核定股本為14,700,000,000 元。
總括申報制度相關資訊:無
  • 59 -

(二)股東結構

                                                                105 年2 月29 日
105 年2 月29 日
股東結構
數量
政府
機構
金融
機構
其他法人 個 人 外國機構
及外國人
合 計
人 數 2 4 225 121,030 118 121,379
持有股數 32,325 10,536,523 459,215,321 776,571,347 115,337,730 1,361,693,246
持股比例 0.00 0.77 33.72 57.03 8.47 100

(三)股權分散情形

                                                               105 年2 月29 日
105 年2 月29 日
持 股 分 級 股東人數 持 有 股 數 持股比例
1 至 999 57,753 14,415,688 1.06%
1,000至5,000 41,254 98,756,987 7.24%
5,001至 10,000 10,452 82,791,382 6.08%
10,001至15,000 3,349 41,906,842 3.08%
15,001至20,000 2,567 47,856,878 3.51%
20,001至30,000 2,091 53,876,693 3.96%
30,001至50,000 1,680 67,801,180 4.98%
50,001至100,000 1,215 90,775,761 6.67%
100,001至200,000 556 80,837,712 5.94%
200,001至400,000 247 70,204,380 5.16%
400,001至600,000 88 44,147,891 3.24%
600,001至800,000 34 23,390,120 1.72%
800,001至1,000,000 23 21,436,108 1.57%
1,000,001以上 70 623,495,624 45.79%
合 計 121,379 1,361,693,246 100.00%
特別股:未發行。
  • 60 -
105 年2 月29 日

(四)主要股東名單

105年2 月29 日
股 份
主要股東名稱
持 有 股 數 持股比例
磐亞股份有限公司
勝仁針織廠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金醇洋酒股份有限公司
匯豐銀行託管七航海家資本有限公司戶
磐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中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宏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德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美商摩根大通銀行台北分行受託保管先進星光基金公司之系列
基金先進總合國際股票指數基金投資專戶
花旗託管次元新興市場評估基金投資專戶

211,129,462
59,424,546
49,643,995
49,209,000
42,301,672
35,467,759
10,248,000
9,381,380
8,402,000
8,055,813
15.50%
4.36%
3.65%
3.61%
3.11%
2.60%
0.75%
0.69%
0.62%
0.59%

(五)最近二年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單位:新台幣元 單位:新台幣元 單位:新台幣元 單位:新台幣元
項目 年 度
103 年度
104 年度
每股
市價

13.05 12.55

7.4 7.7

10.47 9.77
每股
淨值


17.77 18.17
分配後( 註
1 )
17.77 註1
每股
盈餘
加權平均股數( 仟股) 1,131,548 1,132,804


0.96 0.48
每股
股利
(註2)


0 註1

無償
配股




0 註1

資本公積配股
0 0





0 0
投資
報酬
分析


(

3
)
10.91 20.35


(

4
)
0 註1
現金股利殖利率( 註5) 0 註1
     註1:股東會決議。
  • 註2:係年度之盈餘分配。

  • 註3:本益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每股盈餘。

  • 註4:本利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現金股利。

  • 註5:現金股利殖利率=現金股利/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

(六)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1、股利政策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完納稅捐,彌補虧損外,再就其餘額按下列順
  • 61 -
 序分派:
  • (1)提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達本公司資本額時,不在此 限。

  • (2)依法按主管機關之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迴轉之特別盈餘公積 併入未分配盈餘後始得依規定分配盈餘。

  • (3)提列不高於百分之零點三作為董監酬勞。

  • (4)提列百分之ㄧ至百分之五作為員工紅利。員工股票紅利分配之對象,得包括 符合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 (5)嗣餘盈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視實際情形擬具股東紅 利分配案,並提報股東大會決議分派之。

  • 本公司分配的股利之政策,需視公司未來投資環境、長期財務規劃及兼顧股 東權益。每年股利之發放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之方式分派, 惟股票股利分派之比率以不高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九十五。

  • 2、本次股東會擬議股利分派之情形:本次股東會擬議分派股票股利每股0.5 元及現 金股利每股0.1 元,合計每股股利0.6 元。

  • 3、預期股利政策將有重大變動:依公司法修訂員工及董監酬勞之分派。

  • (七)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105 年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年度
項目
年度
項目
年度
項目
104 年度
(預估數)
期初實收資本額(仟元) 13,716,932
本年度
配股配
息情形
每股現金股利(元/股) 0.1
盈餘轉增資每股配股數(股/仟股) 0.5
資本公積轉增資每股配股數(股/仟股) 0
營業績
效變化
情 形
營業利益(仟元) 不適用
營業利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稅後純益(仟元)
稅後純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每股盈餘(元/股)
每股盈餘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年平均投資報酬率(年平均本益比倒數)
擬制性
每股盈
餘及本
益 比
若盈餘轉增資全數
改配放現金股利
擬制每股盈餘(元/股)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轉增資 擬制每股盈餘(元/股)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且盈餘
轉增資改以現金股利發放
擬制每股盈餘(元/股)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 註1:104 年度之配股配息情形,係依105 年3 月21 日董事會通過之盈餘分配案列示。

  • 2:本公司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未公開105 年度財務預測。

  • 62 -

  • (八)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 1、公司章程所載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參閱股利政策。

  • 2、本期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之股 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本公司對於應付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之估列係依本公司章程規定估列可能發放 之金額。年度結束後,如董事會決議發放之金額有重大變動時,該變動調整原提 列年度費用,至股東會決議,如實際配發金額有所差異,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 於股東會決議年度調整入帳。如股東會決議採股票發放員工紅利,股票股數以決 議員工分紅之金額除以股票公允價值決定,股票公允價值係以股東會決議日前一 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為計算基礎。

  • 3、董事會通過分派酬勞情形:

  • (1)以現金或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若與認列費用 年度估列金額有差異者,應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本公司董事會 擬議分派股票股利每股0.5 元及現金股利每股0.1 元。於104 年度依章程 規定估列之員工及董監酬勞為9,795 仟元,差異數作為105 年度會計估計變 動處理。

  • (2)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金額及占本期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及員 工酬勞總額合計數之比例:不適用。

  • 4、前一年度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包括分派股數、金額及 股價)、其與認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 處理情形:不適用。

  • 63 -

(九)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第十三次 第十四次 第十五次



轉讓股份予員工 轉讓股份予員工 轉讓股份予員工



103 年10 月27 日至
103 年11 月18 日
104 年8 月4 日至
104 年8 月25 日
105 年1 月7 日至
105 年1 月29 日
買回區間價格 5.4 至13.3 5.5 至13.9 5.5 至12.9









普通股900,000 股 普通股2,743,000 股 普通股2,046,000 股
已買回股份金額 7,365,059 22,402,445 15,909,711
已辦理銷除及轉
讓之股份數量
0 0 0
累積持有本公司



900,000 3,643,000 5,689,000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
份數量占已發行股
份總數比率(% )
0.07% 0.27% 0.420%
  • 二、公司債(含海外公司債)辦理情形:無。

  •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

  •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無。

  •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無。

  •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

  • 八、資金運用計劃執行情形:無。

  • 64 -

伍、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 (一)業務範圍 ※本公司

    • 1、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 (1)人造纖維、玻璃紙、聚胺纖維、聚酯纖維、化學品及其原料之製造加工及買賣 業務。

  • (2)前項機器之開發製造及買賣業務。

  • (3)乙二醇、環氧乙烷、壬酚、乙烯、液化石油氣及有關石油化學工業產品之製造與 買賣。

  • (4)委託營造廠興建國民住宅與商業大樓之出租出售業務。

  • (5)各種商品之配送分類處理及儲存業務。

  • (6)經營超級市場買賣、生鮮食品、蔬菜魚肉、乾貨及各種調味品等。

  • (7)生產及銷售汽電共生所產生之蒸汽及工商業用電(不得將電力銷售與能源用戶 )。

  • (8)汽電共生、污染防治設備之代理經銷及其按裝工程承攬。

  • (9)氣氧、液氧、氣氮、液氮、氣氬、液氬、二氧化碳及壓縮空氣之製造與買賣。

  • (10) F212011 加油站業。

  • (11) D201021 加氣站業。

  • (12)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2、目前所營事業比重
         本公司104 年度所營業務中化工產品營業額比重佔68%,化纖產品佔30%。
  • 3、目前之產品項目
前之產品項目
類 別 項 目
化工產品 乙二醇、環氧乙烷、壬酚
化纖產品 聚酯粒、聚酯絲
  • 4、計畫開發之新產品
                延續原絲產品之發展,擬計畫原絲生產之產品,進一步生產加工成另一新產
  • 品--加工絲,不僅能保有原絲之特性外,更能增加其手感及穿著舒適性。

  • (1)DTY 色紗:

    聚酯色紗係屬紡絲前染色,不易褪色,同時兼耐日光牢度佳,水洗與摩擦牢
度佳,不須後染色加工,故無廢水污染兼顧環保,DTY 色紗更具有良好的手感,
廣泛應用於傢飾、窗簾、行李箱、背包等方面。
  • (2)吸濕排汗DTY 纖維:
    具有比原絲更高的吸濕快乾特性,可提升織物的穿著舒適性。其原理係利用
纖維異形斷面高表面積及毛細現象,加速人體的排汗效果,使身體維持乾爽舒暢。
  • (3)DTY 細丹尼高根數纖維:
    DTY 纖維的丹尼愈細,纖維愈柔軟,織物手感愈佳,產品的附加價值愈高,
除了有原絲原有的特性外,更能提供比原絲更好的手感及柔軟性,廣泛應用於高
級女裝。
  • (4)DTY FD 鈍光紗:
    藉由添加高濃度無機粒子,降低纖維的光澤度,同時提高纖維的懸掛性。
FD 鈍光紗主要應用在運動服飾方面。
  • (5)DTY CD 紗:
    藉陽離子染料粒子,開紡成具深色鮮豔效果之纖維,使其手感更具柔軟
  • 65 -
性,且其牢度更佳。CD 紗主要應用於運動服、休閒服、夾克、外套服飾方面。
(6)DTY 抗菌防霉紗:
    依不同需求添加抗菌材料,且不會因紫外線、酸、鹼、有機溶劑等而分解,
屬長期持續有效抗菌防霉效用,主要應用於運動服、內衣褲、醫護織物、寢具織
物、鞋材等方面。

(7)抗紫外線纖維: 抗紫外線纖維是最佳保護的第二層皮膚,波長200-400nm 的UV-A、UV-B 紫外 線電磁波,能藉由臭氧層破洞穿透至地表,對人類皮膚造成巨大的傷害,並會助 長黑色素生成,導致皮膚老化,甚至皮膚癌。 (8)中空纖維: 質輕保暖的中空纖維是一種新型態的纖維素材,纖維斷面呈現中空狀,藉由 纖維內部空氣層來阻隔體溫的散失,使皮膚表面溫度不會因外在氣候的惡劣而迅 速流失,達到保溫的功能。 ※合併公司 1磐亞公司

            (1)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A)C801020 石油化工原料製造業。
                (B)C802090 清潔用品製造業。
                (C)D101050 汽電共生業。
                (D)F212011 加油站業。
                (E)F212061 加氣站業。
                (F)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G)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2)目前所營事業比重
                 非離子界面活性劑佔營業比重85%,酯化產品則約占15%。
            (3)目前之產品項目
                     聚乙二醇烷酚醚、聚乙二醇烷基醚、蓖麻油EO 附加物、聚乙二醇 烷基胺
                 醚、聚乙二醇脂肪酸酯、聚乙二醇、聚丙二醇聚乙二醇醚、三甲醇丙烷EO 附
                 加物、其他多元醇之EO、PO 附加物、紡絲油劑、潤滑油酯類、塑膠滑劑、化
                 妝品酯類、清潔劑酯類、浴中柔軟劑。
            (4)計劃開發之新產品
                 聚乙二醇衍生物產品、紡絲油劑產品、纖維柔軟劑、酯化品。

2台中銀行

(1)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存款業務放款業務外匯業務財富管理業務企業金融業務電子金 融業務信託業務投資業務。

(2)目前所營事業比重:銀行業100%

(3)目前之產品項目:不適用

            (4)計劃開發之新產品:不適用
    (二)產業概況
      ※本公司
       1、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1)乙二醇:下游聚酯廠擴廠,對乙二醇需求增加。
         (2)聚酯絲: A.考慮到原油價格下跌和PX 新投入產能可能带來上游原料價格下降,
                      聚酯產業成本壓力將有所缓解,但整体產能過剩、下游需求不振依
                      然是影響產業發展的主要因素,產業獲利能力的恢復尚需時日,聚
  • 66 -
                      酯經營壓力仍較大,產業格局調整仍將繼續。聚酯產業整体面臨的
                      過剩問题,短時間内難以化解,在此背景下,產業重新洗牌可能性
                      大增,整個產業疲軟的狀況將維持一段時間。
  • B.下游紡織產業圓編針織(DTY 加工絲)用布去年明顯超越經編用布

  • (SDY 原絲)及平織用布,造成DTY 機台稼動率高於SDY 機台,這是 流行趨勢及市場的重大改變。

                    C.成衣用布訂單逐漸外移至大陸或東南亞(以越南為首),國內則以機
                      能性布料及工業用布料(鞋材)較具競爭優勢,但若我國無法盡快加
                      入TPP,則此優勢將逐漸喪失,並影響到上游人纖業的發展。
           (3)壬酚:提供工業用品助劑生產,需求穩定。
           (4)環氧乙烷:下游客戶需求平穩,銷售量可維持穩定水準。
  • 2、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1)本公司向中油及台塑石化取得乙烯,製造乙二醇及環氧乙烷,乙二醇除供本公
              司聚酯工廠使用外,另有外售其他亞州地區聚酯工廠,環氧乙烷則出售予界面
              活性劑廠。
  • (2)從國內外採購Nonene 及Phenol 原料,製成壬酚,出售國內外界面活性劑廠 使用。
           (3)聚酯絲供應國內外加工絲廠及紡織廠。
         3、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及鏡爭情形:
  • (1)乙二醇:穩定下游客戶,強化供需關係。
           (2)壬酚:由於亞州地區紡織業發展快速,對紡織助劑需求增加,建立高品質品
                   牌形象,大量生產,降低成本。
  • (3)聚酯纖維:產品客製化、多樣化、精緻化、差異化及區隔市場。
       ※合併公司

1磐亞公司

             (1)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104 年度台灣市場需求平穩,其他國家地區市場需求增加,中國市場需求則
                面臨同業競爭,需求減少。整體銷售量仍較前一年成長。
  • (2)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非離子界面活性劑屬於上游石化原料產業與下游民生及工業用品產業之中
                間橋樑,具有產業發展關鍵性之不可取代關聯性。
             (3)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A)非離子界面活性劑為經濟發展之必需品,必當隨景氣持續上升而更為成長。
               (B)此產業需有EO 廠之優勢配合,本公司擁有市場競爭條件。
               (C)因東協十加一自98 年度起會員國間零關稅,使本公司在價格之競爭力上
                    面臨挑戰。
           2、台中銀行:不適用
    (三)技術及研發概況
          ※本公司
  • 1、研發費用
最近二年度投入之研發費用:
單位:新台幣仟元
研發概況

發費用
近二年度投入之研發費用: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3年度 104年度
0 0
  • 2、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 (1)ATY(空氣假撚紗)原絲:藉由生產物性之調整,生產ATY 原絲供下游工廠生產

  • 67 -

                   使用,生產規格:50/72、75/72。
  • (2)增設變頻設施,節約能源,以節省電費。

  • (3)自行回收分離熱煤油繼續使用,降低生產成本。

  • (4)細丹尼聚酯絲,具柔軟細緻手感,質量輕有如蠶絲般之效果,係高級女裝、 內裡及汽車材料等高密度織物不可或缺的材料。

  • (5)應用石化一廠與二廠間製程的配合,成功突破技術瓶頸,提高石化二廠高純 度環氧乙烷的產能。

  • (6)引進以生質酒精提煉成生質乙烯技術,降低石化上游工廠的環境污染,完成 生質乙烯工廠產製出生質乙烯,可供應石化一&二廠產製附加價值高的生質 乙二醇及生質高純度環氧乙烷,供應下游工廠產製無二次汙染的生質製品。

  • (7)完成擴建石化三廠,增加產製乙二醇及高純度環氧乙烷的產能,並能使用生 質乙烯原料產製出附加價值高的生質乙二醇及生質高純度環氧乙烷,供應下 游工廠產製無二次汙染的生質製品。

  • (8)廠內照明陸續由水銀燈更換為LED 燈,以節約用電,節省電費。

  • (9)紡絲區空調RAC 冷排更新,冷卻風QAC 更換為變頻馬達,節約能源,以節省 電費。

  • (10)TR1 與TR3 功因改善,節省用電。

  • (11)假撚區冷卻水塔馬達增設變頻器,,節約能源,以節省電費。

  • (12)開發細丹尼加工絲,生產DTY 50/72 規格產品。

  • (13)寶特瓶回收再生纖維,環保聚酯加工絲75/72 規格產品。

      ※合併公司
  • 1、磐亞公司

  • (1)研發費用:23,764 仟元。

  • (2)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功能環保型可塑劑DOTP、金屬清洗劑、紡絲油劑、 潤滑油酯類、塑膠滑劑、清潔劑酯類、浴中柔軟劑。

  • 2、台中銀行

  • (1)研究發展支出:75,670 仟元。

(2)研究發展其成果
研發產品名稱 研發內容 研發
情形
成果
資訊管理系統-
外匯業務管理
1. 外匯客戶往來明細/外匯大額資料/外匯業
務量查詢。
2. 信託部申報書列印。



1. 減少人工資料處理。
2. 提供多樣化資料查詢
功能。
3. 使分行更能掌握外匯
業務。
Bank3.0-12 項
業務
提供客戶多元化的業務申請管道。 已於104 年10 月建置完
成。
外匯系統優化 進行外匯系統優化作業,調整外匯系統相關交
易功能暨帳務關帳作業,使作業流程更簡便更
利於使用者操作。
已於104 年12 月建置完
成。
新一代網路銀
提供客戶優質電子化金融服務(包含企業網
銀、個人網銀、無障礙網銀、行動銀行、FXML
收付平台),以提升本行競爭力並擴大電子銀
行業務經營績效,減少營業單位事務量及降低
臨櫃服務成本,達成增加獲利之重要自動化系
統。



已於104年1月建置完成。
  • 68 -
研發產品名稱 研發內容 研發
情形
成果
客服系統更新 加速客戶服務持續往市場導向、個人化、精緻
化的方向邁進,並導入優質電話銷售管理作業
及空中理專服務功能。
已於104年4月建置完成。
複雜型匯率選
擇權
提供客戶更多元化避險與財務操作,配合財務
部針對匯率選擇權系統進行提升作業,增加奇
異型及策略型等複雜型態的匯率選擇權商品。
已於104 年4 月建置完
成,提供更完整的商品服
務客戶。
自動化設備監控
及電子日誌集中
管理系統


提供全行ATM設備異常、短缺鈔即時監控功能
及交易電子日誌集中管理、調閱功能。
1. 改善機器問題對應,提
升服務品質及ATM 帳
務處理效率。
2. 已於104年7月建置完
成。
悠遊卡專案 提供本行信用卡更多樣化產品服務,建置悠遊
信用卡、悠遊金融卡系統。
已於104年7月建置完成。
串接網路商城
模組
滿足客戶購物網站與本行金流整合,並提供消
費者WebATM、SmartPay、線上刷信用卡多種
付款通路選擇。
已於104 年10 月建置完
成。
卡片業務收單EMV
晶片化設備更新

因應國際組織(VISA、MASTER、JCB、銀聯國際)
推動ATM 收單EMV晶片化服務功能,更新ATM
相關軟體設備。
已於105年2月建置完成。

(四)長短期業務發展計劃

          ※本公司
           1、乙二醇:市場穩定性高
              短期:進行產品銷售規劃。
              長期:透過投資合作,增加乙二醇市場之銷售量及佔有率。
  • 2、壬酚:

  • 短期:逐步與下游建立雙方合作關係,如交由下游代工生產界面活性劑或協助推廣 下游之製成品。

              長期:與下游之長期利益相結合,使上、下游互蒙其利。
           3、聚酯絲:
  • 短期: a.特殊用途紗種發展,使產品多樣化,增加營業利潤。

  • b.新增假撚機台陸續投入生產,穩定品質,優先供應長期客戶,逐漸建立市 場信心及擴大市佔率。

  • 長期: a.產品發展精緻化、多樣化、科技化,走向高獲利之產品。

  • b.產品向上、下游整合發展,發揮垂直整合的優勢。 ※合併公司

  • 1、磐亞公司

  • (1)短期:提高EOD 及酯化品高附加價值品項銷售比例,增加營收及獲利。

  • (2)長期:提昇產品技術層次,垂直產業發展,開拓新領域市場。

  • 2、台中銀行

  • (1)短期:請參閱第4 頁(二)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

  • (2)長期:請參閱第5 頁(四)未來發展策略。

  •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 (一)市場分析 ※本公司

  • 1、主要產品之銷售地區

  • 69 -

          (1)乙二醇:以供應國內廠商及外銷亞洲地區。
  • (2)環氧乙烷:主要供應國內生產環氧乙烷衍生物之下游廠商。

  • (3)嫘縈絲:進口嫘縈絲供國內銷售。

  • (4)壬酚:約13%內銷、87%外銷亞洲地區。

  • (5)聚酯絲:約95%內銷5%外銷其它地區。

          (6)電力:自用外銷售給台電。
       2、市場占有率
市場占有率
產品項目 市場占有率(國內) 產品項目 市場占有率(國內)
乙 二醇 20 % 壬酚 50 %
環氧乙烷 30 % 聚 酯 絲 9 %
      3、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 (1)乙二醇:國外下游聚酯纖維擴充,乙二醇暫無新增產能,將有供給吃緊趨勢。

  • (2)環氧乙烷:下游客戶需求平穩,銷售量可維持穩定水準。

  • (3)壬酚:原料價格變化加大,產品市場競爭激烈。

  • (4)電力:國內電力供應長期不足。

  • (5)聚酯絲:第二季將逐漸進入聚酯絲需求旺季,應能帶動市場成長。

  • 4、競爭利基:

             以全能生產,全能銷售為營業目標,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產品品質,增強競爭
能力。
  • 5、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 (1)有利因素:聚酯纖維需求將逐漸放大,將可帶動乙二醇需求,聚酯競爭對手逐漸 退出市場,可提高我司市佔率及售價。

  • (2)不利因素:主要產品原料來自中油,合約量供料不足。

  • (3)因應對策:尋求進口管道,或向台塑石化採購,以避免中油供料不足。 ※合併公司

  • 1、磐亞公司

  • (1)主要產品之銷售地區

    • (A)內銷:佔50%,分經銷及自銷各半。
  • (B)外銷:佔50%,以中國大陸、新加坡最多,其次為東南亞、澳洲等地。

  • (2)市場占有率:內銷市場估佔50%市場佔有率。

  • (3)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 (A)供需狀況:104 年度台灣市場需求平穩,其他國家地區市場需求增加,中國 市場需求則面臨同業競爭,需求減少。整體銷售量仍較前一年成長。

  • (B)ECFA 關稅貿易協定,降低中國進口關稅至0%。對於本公司部分產品銷售 中國大陸地區助益甚大。

  • (4)競爭利基

  • (A)原料EO、NP、DEG 及天然醇供貨穩定。

  • (B)品質穩定,價格具競爭力,行銷通路順暢。

  • (5)發展遠景有利、不利因素及因應對策

                (A)有利因素
  • a、產品多樣化,產業需求性質性廣泛,較不易受到景氣波動的衝擊影 響。 b、技術層次較鄰近之大陸、東南亞為高,加上生產供貨情形穩定, 外銷大陸、東南亞市場每年穩定成長。

  • c、銷售通路及關係鞏固,產品銷售國內外各行業。

  • 70 -

    • d、原料供應安全,主原料NP 及石化EO 及Bio-EO 之供應係由長期配 合之中纖公司管線供應。

    • (B)不利因素

    • a、環保意識的要求仍高,國際原油價格波動大,國內外同業競爭日 益激烈,本公司將加速調整大宗品銷售比例,轉而增加高毛利特 殊品銷售數量以助益整體營收。

    • b國內產業持續外移,需求量減少。

    • c、國內限用壬酚系列產品之環保政策及銷往歐洲之紡織品限用壬酚系 列品助劑。

    • d中國大陸地區於100 年1 月4 日起管制壬酚系列產品進口,進口商 必須有進口環保證才可申請進口,直接衝擊下游市場的購買量。

  • (C)因應對策

  • a、順應環保趨勢,發展天然醇附加EO 系列品,降低石化原料成本增 加的影響。

  • b、配合產業提昇及客戶需求,發展高附加價值產品及代工產品,增加 產業競爭力。

  • 2、台中銀行

     - `(1)銀行業務經營地區`
    
       目前本行全臺設有80 家分支機構及1 家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提供個人金
融、企業金融、財富管理等多元化業務,透過營業地區特性,發展精緻化金
融商品,擴大業務領域,以用心專業經營,提供顧客更優質與便捷的金融服
務。
  • (2)市場未來的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全球經濟可望優於去年,加以半導體庫存水位漸趨正常,電子產品外銷
動能應可逐漸改善;惟新興國家景氣持續走緩,拖慢全球經濟復甦時程,難
免影響出口動能復甦。民間投資方面,業者為因應物聯網、巨量資料等新興
商機,並維持製程領先地位,將持續擴充高階產能投資。整體而言,雖然景
氣復甦緩慢,但今年經濟可望漸入佳境,行政院主計處預測我國今年經濟成
長率為1.47%。
  • (3)競爭利基及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 A.有利因素

     a.長期經營中小企業客群及深耕中部地區,具有獨特優勢及穩定客群。
  • b.藉長期服務中小企業經驗,有助聚焦核心客群,發展差異化經營模式。

  • c.完成建構多元化金融事業體系,利於發揮組織整合行銷效益。

  • d.穩定維持低資金成本優勢,有助提升銀行獲利能力及競爭力。

  • B.不利因素

  • a.尚未設有海外分支機構,喪失初期開發臺商機會及發展契機。

  • b.金融全球化發展及金控業跨業競爭,壓縮中小型銀行既有的金融領域。

  • c.金融業產品同質性及經營競爭性偏高,不易提高利差空間。

  • d.全球景氣多空因素紛陳,金融環境仍存在經營驟變壓力。

  • C.因應對策

延續中長期「量穩利增」、「穩中求進」經營原則,穩健擴增資產規模,俾
立穩臺灣,佈局亞太,順應臺商「全球化」之趨勢與潮流,業務發展以「企
業金融」、「消費金融」、「財富管理」及「TMU 業務」為主要成長主軸。
  • (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本公司

  • 71 -

           1、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

(1)單乙二醇(MEG):主要作為聚酯纖維(POLYESTER)之主要原料,尚可製造抗凍劑、 高溫冷卻劑、冰雪去除劑及炸藥等。 (2)二乙二醇(DEG):主要作為塑膠基本原料、尚可製造油墨溶劑、煞車油、溶劑油 、氣體除水劑、纖維柔軟劑及塑膠填充劑等。 (3)三乙二醇(TEG):主要供作調節劑、空氣處理及潤濕劑用。 (4)環氧乙烷(EO):主要供作界面活性劑、乙二醇醚等之原料。 (5)壬酚(NP):主要供作界面活性劑、抗氧化劑、安定劑、酚醛樹酯、潤滑油添加劑 等原料。 (6)聚酯絲:主要係作為成衣用布、織袋(帶)、工業用布、鞋材等之用途。 (7)電力:能源供應。 (8)生質環氧乙烷:供應產製無二次汙染的生質製品(9)生質乙二醇: 供應產製無二次汙染的生質製品2、產製過程 (1)乙烯+氧氣---->環氧乙烷 (2)環氧乙烷+水---->單乙二醇 (3)單乙二醇+環氧乙烷---->二乙二醇 (4)二乙二醇+環氧乙烷---->三乙二醇 (5)酚+壬烯---->壬酚 (6)乙二醇+PTA---->聚酯粒 (7)電力:以燃煤產生蒸汽及電力發電之汽電共生系統 (8)生質酒精(乙醇)---->生質乙烯+水 (9)生質乙烯+氧氣---->生質環氧乙烷 (10)生質環氧乙烷+水---->生質單乙二醇 (11)生質單乙二醇+生質環氧乙烷---->生質二乙二醇 (12)生質二乙二醇+生質環氧乙烷---->生質三乙二醇 ※合併公司 1、磐亞公司 (1)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如下: 聚乙二醇烷酚醚、聚乙二醇烷基醚、蓖麻油EO 附加物、聚乙二醇烷基胺醚、聚 主要 乙二醇脂肪酸酯、聚乙二醇、聚丙二醇聚乙二醇醚、三甲醇丙烷、EO 附加物紡 產品 絲油劑、潤滑油酯類、塑膠滑劑、化妝品酯類、清潔劑酯類、浴中柔軟劑家庭用潔劑 洗滌劑、浸透劑、乳化劑、濕潤劑、柔軟劑 個人衛浴用品 洗滌劑、浸透劑、乳化劑、濕潤劑、柔軟劑 纖維工業 洗滌劑、浸透劑、染色助劑、乳化劑、浴中柔軟劑 金屬工業 清洗劑、乳化劑、電鍍液添加劑 主 紙漿工業 脫脂劑、脫墨劑、濕潤劑 要 塑膠工業 乳化聚合乳化劑、塑膠內外滑劑 用 橡膠工業 添加劑、離型劑 途 塗顏料工業 分散劑、乳化劑 化粧品工業 洗潔劑、乳液、基礎原料、濕潤劑 電子工業 清洗劑 高分子工業 改質劑、乳化劑、抗靜電劑 (2)產製過程

                                  E O                            切 片
              壬    酚
              天 然 醇           反 應     中 和       精 製           灌 裝
            二乙二醇
  • 72 -
            2、台中銀行:不適用。
     (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本公司
  • 1、高雄石化廠乙二醇之基本原料為乙烯,與中國石油公司訂定長期供應合約。

  • 2、壬酚之基本原料為壬烯及酚,目前壬烯全部仰賴進口,現階段分散採購以分攤風險

  • ;酚,國內台灣化學纖維公司長期穩定供應。

  • 3、汽電共生之主要原料為煤,目前全部仰賴進口,本公司與供應商維持長期穩定關 係,供應來源無虞。

      ※合併公司
            1、磐亞公司
             (1)環氧乙烷:與中纖公司訂立供應合約。
  • (2)壬 酚:供應來源主要為中纖公司,迄今供應狀況良好。

  • (3)天 然 醇:目前國內尚無廠商生產,全部仰賴進口,現階段為分散採購。

            2、台中銀行:不適用。
     (四)最近二年度進銷貨占百分之十以上客戶名單

最近二年度主要供應商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3年 103年 103年 103年 104年 104年 104年 104年
項目 名 稱 金 額 占全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 稱 金 額 占全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之
關係
1 南中石化
4,989,587
29% 採權益法
評價之被
投資公司
南中石化 3,972,490 27% 採權益法評
價之被投資
公司
2 A 3,626,836 21% A 3,203,192 21%
3 B 2,100,541 12% B 2,184,188 15%
4 其他 6,434,993 38% 其他 5,567,602 37%
進貨淨額
17,151,957
100% 進貨淨額 14,927,472 100%
  • 說明:1.最近二年度無重大變動情形。

  • 2.列明最近二年度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名稱及其進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供應

  • 商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

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

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 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 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 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 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 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 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 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 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3 年 104 年
項目 名 稱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 稱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1 A 2,046,161 11%
2 B 1,999,313 10%
其他 15,192,901 79%
銷貨淨額 19,238,375 100% 銷貨淨額 17,395,673 100%
本公司104 年度無單一客戶銷貨收入占損益表上銷貨收入淨額10%以上。
  • 說明:1.最近二年度無重大變動情形。

  • 2.列明最近二年度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名稱及其進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

  • 揭露供應商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

  • 73 -

    ※合併公司
     1、磐亞公司

最近二年度主要供應商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3 年 103 年 103 年 103 年 104 年 104 年 104 年 104 年
項目 名 稱 金 額 占全年度進貨
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 稱 金 額 占全年度進貨
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1 中 纖 1,130,216 62 母公司 中 纖 1,002,649
62
母公司
2 其 他 701,077 38 其 他 603,766 38
進貨淨額 1,831,293 100 進貨淨額 1,606,415
100
註:列明最近二年度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名稱及其進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供應
商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

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3 年 103 年 103 年 103 年 104 年 104 年 104 年 104 年
項目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銷貨
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銷貨
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1 A 197,095 10
2 其他 1,771,685
90
銷貨淨額 2,138,028 100 銷貨淨額 1,968,780
100
本公司103 年度無單一客戶銷貨收入占損益表上銷貨收入淨額10%以上。
註:列明最近二年度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銷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客戶名
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
    2、台中銀行:不適用。
  • (五)最近二年度主要產品生產量值表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量─公噸
單位:值─新台幣仟元
年 度
生產量值
主要產品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產 能 產 量 產 值 產 能 產 量 產 值
乙 二醇 124,100 146,885
3,928,578
124,100 160,750 3,636,302
環氧乙烷 50,000 20,884 640,188 50,000 24,057 750,804
壬 酚 22,500 22,380 1.086,241 22,500 18,323 732,250
聚酯半延伸絲POY 80,000 69,227 3,051,166 80,000 70,730 2,445,755
聚酯全延伸絲SDY 50,000 30,201 1,569,666 50,000 27,874 1,160,841
聚酯粒CHIP 99,000 90,680 3,394,631 99,000 2,975 87,917
加工絲DTY 32,400 30,399 1,709,447 32,400 28,796 1,335,439
非離子界面活性劑 72,000 33,299 1,614,731 72,000 37,071 1,617,802
合 計 530,000 443,955 16,994,648 530,000 370,576 11,767,110
  • 74 -
  ※合併公司

1、磐亞公司

                                                                       量─公噸
                                                                 單位:值─新台幣仟元
※合併公司
1、磐亞公司




量─公噸
單位:值─新台幣仟元
量─公噸
單位:值─新台幣仟元
量─公噸
單位:值─新台幣仟元
年 度
主要商品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產 能 產 量 產 值 產 能 產 量 產 值
非離子界面活性劑 72,000 33,299 1,614,731 72,000 37,071 1,617,802
其 他 7,200 6,707 373,015 7,200 5,679 264,938
合 計 79,200 40,006 1,987,746 79,200 42,750 1,882,740
 2、台中銀行:不適用。
(六)最近二年度主要產品銷售量值表
      ※本公司
                                                                       量─公噸
                                                                 單位:值─新台幣仟元





量─公噸
單位:值─新台幣仟元
量─公噸
單位:值─新台幣仟元
量─公噸
單位:值─新台幣仟元
量─公噸
單位:值─新台幣仟元
年度
銷售量值
主要產品
103年度 104年度
內銷 外銷 內銷 外銷
乙 二醇 159,770 4,192,821 188,740 5,428,142 182,372 4,210,188 186,374 4,499,062
環氧乙烷 28,199 1,022,120 0 0 24,873 868,079 0 0
壬 酚 4,000 203,132 17,753 963,765 3,877 184,321
15,400
751,212
聚酯半延伸絲POY 35,816 1,524,894 2,713 124,163 40,778 1,420,787 1,537 57,881
聚酯全延伸絲SDY 25,513 1,439,986 4,435 245,601 25,307 1,223,417 2,634 130,259
聚酯粒CHIP 1,066 33,021 195 7,257 893 22,035 356 9,524
加工絲DTY 31,198 1,613,706 494 24,322 29,274 1,326,619 812 35,426
非離子界面活性劑 14,560 758,489 18,274 1,015,187 16,090 761,313 18,598 950,911
合 計 300,122 10,788,169 232,604 7,808,437 323,464 10,016,759 225,711 6,434,275
      ※合併公司
       1、磐亞公司
                                                                       量─公噸
單位:值─新台幣仟元





量─公噸
單位:值─新台幣仟元
量─公噸
單位:值─新台幣仟元
量─公噸
單位:值─新台幣仟元
量─公噸
單位:值─新台幣仟元
年 度




主要商品
103年 度 104年 度
內 銷 外 銷 內 銷 外 銷
界面活性劑 14,560 758,489 18,274 1,015,187 16,090 761,313 18,598 950,911
其 他 5,157 261,432 1,944 102,090 4,321 192,863 1,345 62,715
合 計 19,717 1,019,921 20,218 1,117,277 20,411 955,154 19,943 1,013,626
       2、台中銀行:不適用。
  • 75 -

三、從業員工

※本公司

(一)從業員工資料

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截至105年2 月29 日止
員工
人數
職員 201 178 179
工員 456 425 420
合計 657 603 599
平均年歲 40.27 40.65 39.32
平均服務年資 11.86 11.96 11.61
學歷
分佈
比率
博 士 0% 0% 0%
碩 士 1.80% 1.70% 1.70%
大專 62.30% 61.10% 61.50%
高中 35.50% 37.00% 36.70%
高中以下 0.50% 0.20% 0.10%

(二)與財務資訊透明有關人員,其取得主管機關指明之相關證照情形:

證照名稱 財務、會計人數 內部稽核人數
台灣金融研訓院舉辦之銀行內部控制與內
部稽核測驗合格。
0 1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及中國企
業會計協會舉辦之「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
主管專業進修」訓練課程測驗合格。
1 0

※合併公司

(一)磐亞公司

年度 103 年度 104 年度 截至105 年2 月29 日



職 員 56 54 54
工 員 52 54 53
合 計 108 108 107
均 年 歲 41.653 41.783 41.622
平均服務年資 12.328 12.838 12.994





博 士 0.00% 0.00% 0.00%
碩 士 12.96% 12.96% 13.08%
大 專 65.74% 66.67% 66.36%
高 中 21.3% 20.37% 20.56%
高中以下 0.00% 0.00% 0.00%
  • 76 -

(二)台中銀行

年 度 103 年度 104 年度 當年度截至
105 年2 月29 日



50 歲以上 180 231 240
40 歲以上 890 874 871
30 歲以上 498 528 527
20 歲以上 502 560 583
未滿20 歲 4 4 3
合 計 2,074 2,197 2,224
平 均 年 歲 38.0 38.1 38.1
平均服務年資 11.4 10.9 10.7





碩 士 10.6% 11.6% 11.5%
大 學 61.0% 62.9% 63.0%
專 科 22.7% 20.6% 20.5%
高 中 5.6% 5.0% 4.9%
國 中 0.1% 0.0% 0.1%










證券商業務員 305 316 317
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 993 1,030 1,097
證券投信、投顧業務員 143 150 152
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 839 891 902
進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 39 45 45
期貨商業務員 90 95 95
人身保險業務人員 1,735 1,680 1,852
債券人員專業能力測驗合格 18 23 23
初階外匯人員專業能力 462 564 570
理財規劃人員 487 488 492
信託業業務人員 1,609 1,670 1,666
銀行內部控制基本測驗 906 917 917
證券商高級業務員 169 182 184
財產保險業務人員 1,637 1,579 1,681
票券商業務員 21 24 24
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員 8 8 8
國際內部稽核師 3 3 3
股務人員專業能力測驗合格 13 18 18
外匯交易專業能力 9 12 12
金融人員授信擔保品估價專業能力 9 11 11
註:各年度員工人數均含工讀生。
  • 77 -

四、環保支出資訊

    ※本公司

(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污染環境所受損失及處分之總額:

項 目 104年度 截至105年2 月29 日止
污染狀況 1.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
2.NP 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
3.EG3 違反空氣汙染防治法
4.EG3 違反空氣汙染防治法
5.汽電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
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
賠償對象或處份單位 高雄市環保局 高雄市環保局
賠償對象或處份情形 1. 罰款6 萬元
2. 罰款16 萬元
3. 罰款10 萬元
4. 罰款20 萬元
5. 罰款10萬元
罰款30 萬元
  • (二)未來因應對策:

  • 1.環氧乙烷儲存方式變更未能於30日內提出變更申請,已立即補提申請。

  • 2.M03輕質液體設備元件洩漏濃度大於2000ppm,檢查後發現是附近管線穿孔所致,本廠立 即焊補處理。

  • 3.M09設備元件洩漏濃度大於2000ppm,本廠除每季依規定委託環保署認可之環測公司以手 提式voc檢測儀檢測製程及儲槽設備元件是否洩漏外,並於增加委託環測公司每季以紅外 線氣體顯相儀偵測設備元件是否洩漏外,如發現有洩漏會立即處理。

  • 4.M09設備元件洩漏濃度大於2000ppm,本廠除每季依規定委託環保署認可之環測公司以手 提式voc檢測儀檢測製程及儲槽設備元件是否洩漏外,並於增加委託環測公司每季以紅外 線氣體顯相儀偵測設備元件是否洩漏外,如發現有洩漏會立即處理。

  • 5.氣電室新建工程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車行道路之車行路徑級配鋪設厚度不足及 未清洗等,本廠已加鋪級配及加強清洗。另工地結構體施工架外緣防塵網未將結構體及 外牆完全覆蓋,已加強覆蓋面積,將結構體及外牆完全覆蓋。

  • (三)ROHS相關資訊:對本公司無影響。

※合併公司
  • (一)磐亞公司

  • 1.最近年度及截至105 年2 月29 日止公司因污染環境所受損失(包括賠償)及遭處分 之總額:

  • (1)廢水儲留設施未記錄相關操作記錄,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遭罰鍰10,000 元。

  • A.改善措施:已製作法令規定表格按日紀錄。

               B.可能之支出:罰鍰10,000 元。
  • (2)M01 製程原料環氧丙烷使用量與許可申請量不符,違反空污防制法遭罰鍰100,000 元。

  • A.改善措施:

  • M01 重新申請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變更,調整原物料使用量條件。

  • M01 有關環氧丙烷用量部分進行記錄管控,保持於申請量以下。

B.可能之支出:罰鍰100,000 元。
  • (3)M03 製程原料環氧丙烷使用量與許可申請量不符,違反空污防制法遭罰鍰100,000 元。

  • A.改善措施:

  • M03 重新申請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變更,調整原物料使用量條件。

  • M03 有關環氧丙烷用量部分進行記錄管控,保持於申請量以下。

               B.可能之支出:罰鍰100,000 元。
  • 78 -

  • (4)M04 製程原料油酸使用量與許可申請量不符,違反空污防制法遭罰鍰100,000 元。

  • A.改善措施:

  • M04 重新申請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異動,調整全廠原物料使用量條件。

  • M04 有關油酸用量部分進行記錄管控,保持於申請量以下。

  • B.可能之支出:罰鍰100,000 元。

  • 2.未來因應對策:配合環保法規不時的修訂,加強員工教育訓練以提昇相關人員專業 知識及業務處理能力。

  • 3.RoHS 相關資訊:對本公司無影響。

  • (二)台中銀行:不適用。

  • 五、勞資關係

  • ※本公司

  • (一)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 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 1、員工之進修及訓練情形:公司對於員工的教育訓練一向不遺餘力,對於從事某些專業 工作之員工列冊委外培訓專業課程,並定期追蹤回訓,提供各部門或特定單位所需之教 育訓練並強化各級員工的職能發展。

104 年度員工教育訓練(含專業與一般)情形詳如下表:

全廠平均人數 537 77
訓練類別 訓練時數(hr)
專業職能訓練(工環消類證照初訓及複訓)
1597
12
毒化災訓練(廠外上課演練) 144 0
消防教育訓練(年度消防油盆滅火訓練) 414 114
一般通識訓練(新進人員教育訓練) 296 40
職安法規訓練 528 0
財會人員持續進修課程 0 96
內部稽核人員持續進修課程 400 34
訓練總時數(hr) 3379 296
平均時數(hr/人數) 6.29 3.84
  • 2、員工行為或倫理守則:本公司訂有員工「工作規則」手冊及人事管理規則,讓員工 明確知悉自身權益及應遵守之行為規範。

  • 3、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保護措施:

  • (1)門禁安全:全天候均設有嚴密門禁監視系統、夜間及假日均有保全公司維護行舍 安全。

  • (2)設備之維護及檢查:依據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申報辦法規定,每二年或每四年委 託專業公司進行公共安全檢查、依據消防法規定,每年委外進行消防檢查及依據勞 工安全衛生規定,定期對空調、消防器具等各項設備進行維護及檢查。

  • (3)生理/心理衛生:配合政府法令政策之宣導,本公司工作場所全面禁煙,並加 貼禁煙標語提醒員工勿於工作場所中吸煙,以維護工作環境之品質。亦同時安 排定期及不定期員工健檢,以保持員工身心靈健康。

  • (4)保險:依法投保勞保(含職災保險)、健保及團體保險。若員工有傷亡情事之 發生時,人事單位將協助處理相關保險事宜。

  • (5)員工福利:本公司於民國65 年12 月15 日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負責全體同仁之

  • 79 -

福利作業,其措施包括福利輔助、教育獎助、文康活動、其他福利輔助等。每年
福利金的預算及支出與安排皆由福委會之委員每三個月開會一次討論及監督執行
情形,對於員工工作情緒穩定具有良好的作用。目前職福會每年提供員工生育補
助金12 個月、員工子女依受教程度每學期定額提供教育補助金、日額住院醫療慰
問金等各項補助款。每年亦依職福會收支狀況,舉辦年度公司員工國內旅遊,以
增進員工間之情感聯繫。
  • (6)員工退休制度:本公司為獎勵員工專業服務,安定員工在職中或退休後之生活 ,特依照勞動基準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訂定退休、撫恤及資遣辦法。在退休 辦法方面,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或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得自請 退休。退休金之給與標準為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但超過十 五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並 成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在撫恤辦法方面 ,在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及 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非因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 死亡時,發給慰問金。另一各類情形發給不同數額之撫卹金。在資遣辦法方面 ,資遣費的發給為依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薪資之資遣費 ,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105 年2 月29 日止,本公司曾發生勞資糾紛或因勞資糾紛而遭受損
       失:無。
    ※合併公司
  • (一)磐亞公司

  • 1、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以及勞資間之協 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 (1)本公司於80 年7 月17 日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負責全體同仁之福利作業, 其措施包括福利輔助、教育獎助、文康活動、其他福利輔助等。每年福利金 的預算及支出與安排皆由福委會之委員每三個月開會一次討論及監督執行情 情形,對於從業人員工作情緒穩定具有良好的作用。

  • (2)本公司為鼓勵從業人員充實學識技能,提高工作品質及效率,訂有訓練管理 辦法,以維公司永續經營與發展之根基,本公司教育訓練體系分為內部訓練 、委外訓練等,本公司所屬人員之教育訓練及進修之計劃與執行,依本公司 各單位需求辦理之。而教育訓練課程,計有內部相關課程之集訓及外部專業 課程之參與,其就本年度外部參與課程統計如下:

項 目 總人次 總時數 總費用
新進人員訓練 6 48 -
專業職能訓練 84 938 187,900
主管才能訓練 39 336 49,680
通識訓練 307 953 20,400
總計 436 2,275 257,980
      其課程支出由本公司支應,並有外部多種不計費之專業課程,員工均積極參
      與進修。
  • (3)本公司為獎勵從業人員專業服務,安定在職中或退休後之生活,特依照勞動 基準法、勞工退休金條例、台灣省工廠工人退休規則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訂 定退休、撫恤及資遣辦法。

  • (A)在退休辦法方面:

  • a、適用原退休金制度,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工作二十五 年以上者,或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得自請退休。退休金之 給與標準係依據台灣省工廠工人退休規則及勞動基準法按其工作年 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 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並成立勞工退休準 備金監督委員會,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 80 -

       b、適用退休金新制,公司依據從業人員薪資、月提繳工資分級表按月
          提繳百分之六退休金。俟從業人員年滿六十歲,得自行向勞工保險
          局請領。
  • (B)在撫恤辦法方面:
        在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
    葬費,及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非因遭遇職業傷害
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發給慰問金。另依各類情形發給不同數額之撫
卹金。
  - `(C)在資遣辦法方面:`
  • a、適用原勞動基準法資遣相關規定者,資遣費的發給按其工作年資,每 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薪資之資遣費,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 之。

  • b、選擇適用或適用退休金新制者,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發給二分之 一個月之平均工資,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六個月平均 工資為限。

  • (4)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保護措施:為達成本公司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保 護目的,目前持續性進行之措施如下:

  • (A)環境保護工作:本廠使用廢水處理設備將製程產生之廢水,經放流池排放 至工業區污水處理廠。

  • (B)員工人身安全保護:

  • a、訂定安全衛生自動檢查、機械設備檢點與維護、教育訓練、健檢、緊急 應變與消防演練、工作場所及工作守則修訂、工作許可證制度、承攬商 管理、標準作業等程序。

  • b、針對列管之危險性機械設備每年定期進行一次全面性安全檢查及測試

     - `。`
    
     - `c、訂定工作安全安全防護具使用規則使勞工防護具正確佩帶,保護員工 安全。`
    
     - `d、執行現場工作許可證、動火許可證、侷限空間作業許可證、電氣上鎖 許可單、高架作業許可等安全工作許可證制度,保障勞工工作安全。 e、訂定標準作業安全程序規則供勞工工作遵循。`
    
     - `f、每日一次以上進行全員現場工作稽核管理,發現設施、工作方法或環 境缺失立即進行舉報,並進行改善計畫執行。`
    
     - `g、依年度教育訓練計畫及期程進行員工專業技能之訓練及證照取得。 h、依工作特性每年調派現場操作人員進行3~6 小時之在職訓練,及定期 健康檢查。`
    
  • (5)本公司規範員工行為或倫理守則之情形:無。

  • 2、最近年度及截至105 年2 月29 日止,本公司曾發生勞資糾紛或因勞資糾紛而遭受 損失:無此情形。

  • (二)台中銀行

  • 1、現行重要員工權益、勞資協議及實施情形:

  • (1)員工福利措施

  • A.投保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團體傷害保險。

  • B.員工分紅暨分紅入股。

  • C.員工子女教育獎學金發放。

  • D.春節、中秋節慰勞品發放、婚喪喜慶、旅遊活動之補助及員工慶生會等活動。

  • E.定期健康檢查。

  • F.員工持股信託。

  • (2)退休制度:

  • A.依本行退休辦法核發員工退休金。

             B.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為員工提繳退休金。
  • C.屆齡退休人員旅費、慶壽補助及致贈慰勞品。

  • (3)其他重要福利事項:

  • A.年度終了時,員工未休畢之特別休假於年度特別休假總日數1/3 範圍內將於 次年度發放不休假工資。

  • B.104 年遴選行員85 人分3 梯次至中國鄭州研習。

  • C.員工取得證照之獎勵補助措施。

  • 81 -

          (4)勞資間之協議:無。
          (5)員工權益維護措施:
             A.人事評議暨考核委員會職掌:現職人員升等考核要點之審議、現職人員升等
               考核要點晉升案件之審議、員工獎懲及申復案件之審議、員工考核或復議事
               項及其他有關考核之核議事項。
  • B.勞資會議議事範圍:勞工動態、業務計劃及業務概況、協調勞資關係、促進 勞資合作事項、勞動條件事項、勞工福利籌劃事項、提高工作效率事項等。

  • 2、勞資糾紛案件︰無。

六、重要契約

※本公司

重要契約
※本公司
契約性質 當 事 人 契約起訖日期 主要內容 限制條款
商品買賣
合約
磐亞(股)公司 104.7.1~109.6.30 環氧乙烷銷售契約 買方購買賣方
產品不得轉售
商品買賣
合約
磐亞(股)公司 104.7.1~105.6.30 壬酚銷售契約 買方購買賣方
產品不得轉售
技術合作 殼牌研究有限公司
(SHELL RESEARCH LTD.)
92.12.4 起 殼牌EO/EG 製法
使用執照許可
授與之權利不得
轉授予第三者
原料供應 台灣中油(股)公司 104.1.1~104.12.31 乙烯、甲烷購買合約 限石化業
技術合作 殼牌研究有限公司
(SHELL RESEARCH LTD.)
100 年5 月19 日 殼牌EO/EG 製法使用執
照及工程服務許可
授與之權利不得
轉授予第三者
商品買賣
合約
亞東工業氣體(股)公司 100.7.29 起 EG3 工廠所需氧氣
及氮氣之供應合約
買方購買賣方
產品不得轉售
商品買賣
合約
欣雄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100.6.14~110.6.13 天然氣管線裝置工程
暨天然氣購買合約
買方購買賣方
產品不得轉售
建 廠 富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00.10.13 起 EG3 廠新建廠 無限制條款
建 廠 揚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1.6.15 起 CMFC2 號汽電共
生廠新建廠
無限制條款
    ※合併公司

1磐亞公司

※合併公司
1磐亞公司
契約性質 當 事 人 契約起訖日期 主要內容 限 制 條 款
經銷商合約 東芳貿易股
份有限公司
1.105.1.1~ 105.12.31
2.契約期滿後得經雙方同意優先續約
3.本契約始於民國73 年
1.經銷產品
2.經銷數量
3.經銷價格
4.銷售區域
乙方不得經營其他廠
商同類或類似或具有
競爭性之商品
經銷商合約 晉一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
1.105.1.1~ 105.12.31
2.契約期滿後得經雙方同意優先續約
3.本契約始於民國73 年
1.經銷產品
2.經銷數量
3.經銷價格
4.銷售區域
乙方不得經營其他廠
商同類或類似或具有
競爭性之商品
經銷商合約 元禎企業股
份有限公司
1.105.1.1~ 105.12.31
2.契約期滿後得經雙方同意優先續約。
3.本契約始於民國73 年

1.經銷產品
2.經銷數量
3.經銷價格
4.銷售區域
乙方不得經營其他廠
商同類或類似或具有
競爭性之商品
經銷商合約 文鴻貿易股份
有限公司
1.105.1.1~ 105.12.31
2.契約期滿後得經雙方同意優先續約。
3.本契約始於民國73 年

1.經銷產品
2.經銷數量
3.經銷價格
4.銷售區域
乙方不得經營其他廠
商同類或類似或具有
競爭性之商品
購料契約 中纖公司 1.104.7.1~109.6.31
2.期間屆滿雙方未議定終止合約
,則自動延續一年。
購買EO原料 供自行使用不得轉售
購料契約 中纖公司 1.104.7.1~105.6.30
2.期間屆滿雙方未議定終止合約
,則自動延續一年。
購買NP原料 供自行使用不得轉售
  • 82 -

2台中銀行

2台中銀行
契約性質 當事人 契約起迄日期 主要內容 限制
條款
維護契約 台灣恩益禧(股)公司 104.2.1-107.12.31 主機異地備援系統服務維
護案
維護契約 台灣國際商業機器(股)公司 104.4.10-106.4.9 資料倉儲開發測試機維護
維護契約 台灣恩益禧(股)公司 105.1.1-105.12.31 外匯主機系統更新維護
勞務採購合約 余曉嵐建築師事務所 105.1.05-興建完成 新總行大樓新建工程委託
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工程合約 義力營造(股)公司 104.9.16-105.3.31 民權大樓外牆整建工程
服務合約 國雲保全(股)公司 104.7.1-106.6.30 總行駐衛警
服務合約 國雲保全(股)公司 104.9.1-106.8.31 營業單位警衛保全人員
服務合約 立保保全(股)公司 103.6.1-106.5.31 資金運送委外
服務合約 立保保全(股)公司
安豐企業(股)公司
105.3.4-107.3.3 ATM 運換鈔及排障服務
服務合約 新加坡商德安中華有限公
司台灣分公司
103.6.21-105.6.20 票據及其他文件委外遞送
  • 83 -

陸、財務概況

一、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資料-(合併資訊)

(一)之(一) 簡明資產負債表ROC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94,732,635 96,505,680 - - -



17,128,450 30,727,839 - - -



(

2
)
產13,351,560 14,727,047 - - -


28,272 28,272 - - -


283,295,560 328,633,508 - - -


408,536,477 470,622,346 - - -
流動負債


20,448,487
31,214,626 - - -



20,448,487
31,214,626 - - -


14,216,405 12,245,743 - - -


337,948,237 388,955,770 - - -
負債總額

372,613,129 432,416,139 - - -
分配後( 註
3 )
372,613,129 432,416,139 - - -

14,105,902 14,105,902 - - -



1,853,088 1,837,296 - - -
保留盈餘


1,946,790
2,365,866 - - -
分配後( 註
3 )

1,946,790
2,365,866 - - -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841,796) (682,009) - - -




調

(22,544) (37,938) - - -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37,525) (72,110) - - -









35,923,348
38,206,207 - - -

分配後( 註
3 )

35,923,348
38,206,207 - - -
  • 註1:本公司自102 年起適用國際會計準則。

  • 註2:當年度曾辦理資產重估價者,應予列註辦理日期及重估增值金額。

  • 註3:上稱分配後數字,係依據次年度股東會決議之情形填列。

  • 註4:本公司103 年度財務資料業經施錦川、王錦燕會計師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之查核報告。

  • 84 -

(一)之(二) 簡明資產負債表IFRS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 度
項 目
年 度
項 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 420,933,696 475,754,343 508,001,164 541,677,201
不動產、廠
及設備(註2

-
14,822,272 16,966,084 18,808,757 22,800,320



- 94,936 128,701 290,731 280,844
其他資產(註2) - 35,013,270 30,404,249 31,463,858 38,147,630



- 470,864,174 523,253,377 558,564,510 602,905,995
流動
負債




-
418,839,830 458,948,359 488,402,305 531,473,038




(

3
)

-
418,839,830 458,948,359 488,402,305 註3
非流動負債 - 14,014,744 22,623,723 23,019,398 22,130,120
負債
總額




-
432,854,574 481,572,082 511,421,703 552,603,158




(

3
)

-
432,854,574 481,572,082 511,421,703 註3
歸屬於母公司
業主之權益
- 17,783,515 18,39,518 20,041,040 20,524,316

- 14,105,902 14,105,902 13,716,932 13,616,932
資本公積 - 1,525,405 1.523,811 1,457,759 1.558,345
保留
盈餘




-
4,449,622 5,322,062 6,286,085 6,712,932




(

3
)

-
4,449,622 5,322,062 6,286,085 註3
其他權益 - (684,624) (399,467) (254,603) (301,276)
庫藏股票 - (1,612,790) (1,612,790) (1,165,133) (1,062,617)
非控制權益 - 20,226,085 22,741,777 27,101,767 29,778,521
權益
總額




-
38,009,600 41,681,295 47,142,807 50,302,837




(

3
)

-
38,009,600 41,681,295 47,142,807 註3
  • 註1:本公司自102 年起適用國際會計準則。

  • 註2:當年度曾辦理資產重估價者,應予列註辦理日期及重估增值金額。

  • 註3:上稱分配後數字,係依據次年度股東會決議之情形填列。

  • 註4:本公司104 年度財務資料業經施錦川、王錦燕會計師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之查核 報告。

  • 85 -

(二)之(一)簡明綜合損益表ROC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 度
項 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19,992,914 19,399,526 - - -



1,948,609 820,508 - - -



(2,585,019) (3,830,669) - -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9,264,264 10,799,824 - - -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4,238,736) (3,988,065) - - -
繼續營業部門



2,440,509 2,981,090 - - -







1,930,455 2,396,909 - - -
停業部門損益 0 0 - - -



0 0 - - -
會計原則變動之




0 0 - - -



1,930,455 2,396,909 - - -



0.77 0.37 - - -
  • 註 1:本公司自102 年起適用國際會計準則。

  • 2:本公司104 年度財務資料業經施錦川、王錦燕會計師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之查核 報告。

  • 86 -

(二)之(二)簡明綜合損益表IFRS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 度
項 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 19,313,895 19,711,825 20,460,940 18,933,934



- 805,752 1,222,083 522,603 1,256,410



- (3,793,424) (3,752,645) (5,263,648) (5,146,543)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6,808,185 7,491,183 9,901,899 9,156,021



- 3,014,761 3,738,538 4,638,251 4,009,478
繼續營業單位



- 2,423,478 3,188,140 4,103,436 3,195,085
停業單位損失 - 0 0 0 0
本期淨利(損) - 2,423,478 3,188,140 4,103,436 3,195,085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 4,267 506,224 154,278 (214,2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427,745 3,694,264 4,257,714 2,980,885









- 413,829 958,678 1,091,444 540,583









- 2,009,649 2,229,362 3,011,992 2,654,502
綜合損益總額歸
屬於母公司業主
- 537,148 1,224,969 1,208,203 380,174
綜合損益總額歸
屬於非控制權益
- 1,890,597 2,469,295 3,049,511 2,600,711



- 0.37 0.85 0.96 0.48
  • 註 1:本公司自102 年起適用國際會計準則。

  • 2:本公司104 年度財務資料業經施錦川、王錦燕會計師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

  • 87 -

一之一、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資料- (個體資訊)

(一)之(一)簡明資產負債表 ROC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 度
項 目
年 度
項 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6,816,325 7,832,997 - - -
基金及投資 10,188,722 11,030,618 - - -
固定資產(註2) 7,878,944 9,398,577 - - -


2,889,296 2,032,472 - - -


27,773,287 30,294,664 - - -
流動負債 分配前 6,868,293 8,980,793 - - -
分配後 6,868,293 8,980,793 - - -


2,547,674 2,368,535 - - -
土地增值稅準備 866,019 866,019 - - -


171,025 248,606 - - -
負債總額 分配前 10,453,011 12,463,953 - - -
分配後 10,453,011 12,453,953 - - -
14,105,902 14,105,902 - - -


1,853,088 1,837,296 - - -
保留盈餘 分配前 1,946,790 2,365,866 - - -
分配後 1,946,790 2,365,866 - - -
累積換算調整數 (22,544) (37,938) - - -
未認列為退休金
成本之淨損失
(37,525) (72,110) - - -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841,796)
(682,009) - - -
未實現重估增值
1,926,494
1,926,494 - - -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直接相關權益

0
0 - - -


(1,610,133) (1,612,790) - - -
股東權益
總 額

分配前
17,320,276 17,830,711 - - -

分配後
17,320,276 17,830,711 - - -
  • 註1:本公司自102 年起適用國際會計準則,故100~101 年度財務資料係適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 註2:當年度曾辦理資產重估價者,應予列註辦理日期及重估增值金額。

  • 註3:上稱分配後數字,須依據次年度股東會決議之情形填列。

  • 88 -

(一)之(二)簡明資產負債表IFRS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 度
項 目
年 度
項 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 7,794,922 6,956,154 7,371,982 6,903,294
不動產、廠房
及設備( 註2 )
- 9,398,577 11,504,528 11,850,389 11,804,592



- 0 0 115,672 62,319
其他資產(註2) - 13,050,317 13,459,489 14,923,141 15,835,441


- 30,243,816 31,920,171 34,261,184 34,605,646
流動負債 分配前 - 8,980,793 6,427,348 7,440,759 6,648,210
分配後 - 8,980,793 6,427,348 7,440,759 註3
非流動負債 - 3,479,508 6,553,305 6,779,385 7,433,120
負債總額
分配前 - 12,460,301 12,980,653 14,220,144 14,081,330
分配後
- 12,460,301 12,980,653 14,220,144 註3
歸屬於母公司
業主之權益
- 17,738,515 18,939,518 20,041,040 20,524,316
- 14,105,902 14,105,902 13,716,932 13,616,932


- 1,525,405 1,523,811 1,457,759 1,558,345
保留盈餘 分配前 - 4,449,622 5,322,062 6,286,085 6,712,932
分配後 - 4,449,622 5,362,062 6,286,085 註3


- (684,624) (399,467) (254,603) (301,276)


- (1,612,790) (1,612,790) (1,615,133) (1,062,617)





-
0
0
0 0
權 益
總 額

分配前
- 17,783,515 18,939,518 20,041,040 20,524,316

分配後
- 17,783,515 18,939,518 20,041,040 註3
註1:本公司自102 年起適用國際會計準則,故100~101 年度財務資料係適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 註2:當年度曾辦理資產重估價者,應予列註辦理日期及重估增值金額。

  • 註3:上稱分配後數字,須依據次年度股東會決議之情形填列。

  • 註4:本公司104 年度財務資料業經施錦川、王錦燕會計師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

  • 89 -

(二)之(一)簡明損益表ROC

單位:新台幣仟元〔每股盈餘除外〕
年 度
項 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16,908,997 16,046,161 - - -



1,387,719 258,183 - - -



867,221 (219,042) - -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513,177 918,907 - - -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458,629 260,458 - - -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損益
921,769
439,407 - - -
繼續營業部門損益 882,007 419,076 - - -






0
0 - - -



0 0 - - -












0
0 - - -



882,007 419,076 - - -



0.77 0.37 - - -
註1:本公司自102 年起適用國際會計準則,故100~101 年度財務資料係適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 90 -

(二)之(二)簡明損益表IFRS

單位:新台幣仟元〔每股盈餘除外〕
年 度
項 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 16,046,161 16,531,098 17,100,347 15,426,893



- 258,183 660,171 (95,642) 633,234



- (206,846) 174,897 (728,979) 34,52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643,079 841,825 1,861,901 651,884



- 436,233 1,016,722 1,132,922 686,404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413,829 958,678 1,091,444 540,583






-
0 0 0 0




(

)
- 413,829 958,678 1,091,444 540,583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123,319 266,291 116,759 (160,409)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537,148 1,224,969 1,208,203 380,174
淨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 - - -
淨利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





- -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





- - - - -



- 0.37 0.85 0.96 0.48
  • 註1:本公司自102 年起適用國際會計準則,故100~101 年度財務資料係適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註2:本公司104 年度財務資料業經施錦川、王錦燕會計師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

(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年 度 會 計 師 查 核 意 見
一○○年度 徐文亞、王自軍 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一○一年度 徐文亞、王自軍 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一○二年度 王自軍、施錦川 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一○三年度 施錦川、王錦燕 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一○四年度 施錦川、王錦燕 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 91 -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一)之(一)財務分析-(合併資訊)ROC

年 度
分析項目
年 度
分析項目
年 度
分析項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註1)
100年度 101年 102年 103年 104年
財務
結構

負債占資產比率(% )
91.21
91.88
- - -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
379.93
379.04
- - -



流 動 比率( %) 462.76
309.17
- - -
速 動 比率( %) 447.33
299.59
- - -





13.91
13.6
- -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5.60
4.58
- - -





65.18
79.69
- - -
存貨週轉率(次) 9.39
8.31
- - -
應付款項週轉率( 次) 2.31
1.78
- - -





38.87
43.92
- - -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 1.48
1.32
- - -
總資產週轉率( 次) 0.05
0.04
- - -



資 產 報 酬率( %) 0.54
0.59
-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5.61
6.47
- - -
占實收資本
比率( % )

營 業 利 益
22.05
19.31
- - -

稅 前 純 益
17.3
21.13
-
純 益率( %) 9.76
12.36
- - -
每 股 盈 餘( 元) 0.77
0.37
- - -
現金
流量
比率
現金流量比率( %) 35.47
(2.83)
-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161.17
114.89
-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7.26
(1.05)
- - -






(1.68)
(2.44)
- - -




1.06
1.1
- - -
註: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增減變動超過20%):本公司自102年起適用國際會計準
則。
  • 92 -
(一)之(二)財務分析-(合併資訊)IFRS
年 度
分析項目
年 度
分析項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註1)
100年度 101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財務
結構
負債占資產比率(% )
-
91.93 92.03 91.56 91.66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比率

-
315.11 244.98 228.94 182.69



流 動 比率( %)
-
100.50. 103.66 104.01 101.92
速 動 比 率( %)
-
99.77 103.7 103.6 101.54






-
1.9 1.98 2.11 1.93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3.09 3.33 2.68 2.41






-
118.12 109.61 136.19 151.45
存貨週轉率(次)
-
8.31 9.66 12.27 12.02






-
43.92 37.77 29.74 30.37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31 0.62 0.57 0.46
總資產週轉率( 次)
-
0.04 0.04 0.04 0.03



資 產 報 酬率( %)
-
1.19 1.28 1.40 1.17
權益報酬率( %)
-
6.58 17.36 21.05 15.75
稅前純益占實收
資本額比率( % )

-
21.37 26.50 33.81 29.44
純 益 率( %)
-
12.49 16.17 20.05 16.87
每 股 盈 餘( 元)
-
0.37 0.85 0.96 0.48
現金
流量
比率
現金流量比率( %)
-
2.38 (0.54) 1.90 3.65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47.01 81.87 129.42 199.78
現金再投資比率( %)
-
30.69 (5.53) 18.05 42.08







-
(0.003) (0.081) 0.128 0.043





-
(1.99) 0.5 0.56 0.54
註: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增減變動超過20%):
1.長期資金佔不動產廠、廠房及設備較前期減少係因非流動負債較前期減少及不動產廠、廠房及設備較前期增
加,故相對使長期資金佔不動產廠、廠房及設備比率減少。
2.總資產週轉率較前期減少,主要係因銷貨淨額減少及本期平均資產較前期增加所致,故造成總資產週轉率減
少。
3.權益報酬率較前期減少,係因本公司前期稅後純益較本期增加所致,前期出售資產給台灣綠醇處分利益及權
益法認列台中銀及南中收益等,而本期平均權益較前期增加,相對使權益報酬率減少。
4.每股盈餘較前期減少,主係因本公司稅後純益較前期減少所致。
5.現金流量比較前期增加,主係因台中銀之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及存款及匯款較前期增加所致。
6.淨現金流量允當比較前期增加,係因本期營業活動現金流入較前期增加,資本支出較前期增加所致。
7.現金再投資比較前期增加,主要係因新建汽電廠投入,故使本期預付設備款增加及台中銀取得土地款所致。
8.本期營運槓桿度較前期減少,係因本公司本期營業收入淨額減少致本期營運槓桿度較前期減少。
  • 93 -

1.財務結構

  • (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 (2)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權益總額+非流動負債)/不動產、廠 房及設備淨額。

  • 2.償債能力

  •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 (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 3.經營能力

  • (1)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 銷貨淨額/各期平 均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 (2)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 (3)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 (4)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 銷貨成本/各期平 均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 (5)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 (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 (7)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 4.獲利能力

  •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平均資產總額。

  • (2)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權益總額。

  • (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 (4)每股盈餘=(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損益-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 5.現金流量

  •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 存貨增加額+現金股利)。

  • (3)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 長期投資+其他非流動資產+營運資金)。

  • 6.槓桿度:

  • (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營業利益

  • (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 94 -

(二)之(一)財務分析-(個體資訊)ROC
年 度
分析項目
年 度
分析項目
年 度
分析項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100年度 101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負債占資產比率(% ) 37.64 41.41 - - -
長期資金佔固定資產比率(%)
252.17
214.92 - - -



流動 比率( %) 99.24 87.22 - - -
速 動 比率( %) 59.61 59.22 - - -





7.54 3.45 - -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7.12 6.52 - - -






51.26 55.98 - - -

存貨週轉率(次)
9.63 8.58 - - -

應付款項週轉率( 次)
12.01 11.15 - - -






37.90 42.54 - - -
固定資產週轉率( 次) 2.15 1.71 - - -
總資產週轉率( 次) 0.61 0.53 - - -



資 產 報 酬 率( %) 3.75 1.96 -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5.13 2.38 - - -


佔實收資本
比率(%)

營業利益

6.15
(1.55) - - -
稅前純益
6.53
3.12 - - -

純 益率( %)
5.22 2.61 - - -
每 股 盈餘( 元) 0.77 0.37 - - -





現金流量比率( %) 8.32 1.39 -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82.10 47.01 -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3.26
0.75 - - -








2.35 (3.33) - - -






1.19 0.55 - - -
註: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增減變動超過20%):本公司自102年起適用國際會計
準則。
  • 95 -
(二)之(二)財務分析-(個體資訊)IFRS
年 度
分析項目
年 度
分析項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100年度 101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負債占資產比率(% )
-
41.2 40.67 41.51 40.69
長期資金佔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比率(% )

-
220.24 221.59 226.33 236.84



流動 比率( %) - 86.80 108.23 99.08 103.84
速 動 比率( %) - 58.8 73.18 77.6 80.28





- 3.43 7.12 7.00 4.85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6.52 7.23 8.11 7.41






- 55.98 50.48 45.01 49.26


存貨週轉率(次)
- 8.59 10.17 12.91 12.73


應付款項週轉率( 次)
- 11.15 10.75 10.76 9.56







- 42.49 35.88 28.28 28.66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次)
- 1.71 1.44 1.46 1.3
總資產週轉率( 次) - 0.53 0.52 0.52 0.45




資 產 報 酬 率( %)
- 1.94 3.53 3.77 2.00


權益報酬率( %)
- 2.36 5.22 5.6 2.67


稅前純益佔實收資本額比率(%)
- 3.09 7.21 8.26 5.04


純 益 率( %)
- 2.58 5.80 6.38 3.5

每 股 盈 餘( 元)
- 0.37 0.85 0.96 0.48





現金流量比率( %) - 1.47 28.73 11.0 21.8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45.06 46.03 45.06 45.58
現金再投資比率( %) - 0.87 10.94 3.81 6.48








- (3.59) 6.66 (0.61) 32.53





- 0.54 19.94 0.79 (0.24)
註: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增減變動超過20%):
1.利息保障倍數較前期減少,主要係因本期稅前純益較前期減少所致,前期因權益法認列台中
銀及南中收益及出售資產給台灣綠醇處分利益等故純益較本期增加。
2.資產報酬率較前期減少,主要係因104年稅後純益減少,平均資產較前期增加,相對使得本期
資產報酬率減少。
3.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較去年減少,係因本期稅前純益較前期減少所致。前期因權益法
認列台中銀及南中收益及出售資產給台灣綠醇處分利益等故純益較本期增加。
4.純益率及每股盈餘較前期減少,係因本期稅後損益減少所致。
5.本期現金流量比、現金再投資比率比較去年增加,主要係因營業活動現金流入較前期增加,
折舊費用減少及營業利益較前期增加所致。
6.營運槓桿前期增加係因本期營運變動成本較前期減少及營業利益較前期增加所致,故相對
使營運槓桿增加。
  • 96 -
財務分析之計算公式如下:
  • 1.財務結構

  • (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 (2)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權益淨額+長期負債)/不動產、廠房 及設備淨額。

  • 2.償債能力

  •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 (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 3.經營能力

  • (1)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銷貨淨額/各 期平均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 (2)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 (3)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 (4)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銷貨成本/各 期平均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 (5)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 (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 (7)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 4.獲利能力

  •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平均資產總額。

  • (2)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權益淨額。

  • (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 (4)每股盈餘=(稅後淨利-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 5.現金流量

  •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 出+存貨增加額+現金股利)。

  • (3)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 +長期投資+其他資產+營運資金)。

  • 6.槓桿度:

  • (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營業利益

  • (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 97 -

三、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本公司董事會造送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及盈餘分 配表等,其中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施錦川王 錦燕會計師查核完竣,經核均屬實,爰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及公司法第二百十九條 規定,繕就報告,敬請 鑒核。

此  致
本公司一○五年股東常會
監察人:光甫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龔  建  榮
中華民國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 98 -

四、最近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合併財務報告及附註摘要

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
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
上開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中,部分採用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未經
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
部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係依據其他
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依據其他會計師查核報告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分
別為1,165,159 仟元及1,549,714 仟元;民國104 及103 年度依據其他會計師查核報告之採用權益法
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分別為46,903 仟元及552,433 仟元。又合併財務報
表附註四六部分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亦係依據其他會計師查核報告。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
確信合併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併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
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可對所表示之意
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
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證券商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之合併財務
狀況,暨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三所述,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自104 年起開始適用修正後之經金
管會認可之2013 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因此追溯適用前述準則、
解釋及解釋公告並調整前期財務報表受影響之項目。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104 及103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修
正式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施   錦   川                   會計師:王   錦   燕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30128050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中華民國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 99 -

==> picture [354 x 49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00 -

==> picture [356 x 49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01 -

==> picture [345 x 51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02 -

==> picture [352 x 49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03 -

合併財務報告及附註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金額除另註明外,係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 (一)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中國人造纖維公司)於44 年5 月11 日依公 司法及有關法令設立,於52 年12 月2 日經核准股票上市,經歷年逐次辦理增減資,截至104 年12 月31 日止,實收資本額為13,616,932 仟元。

  • (二)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主要經營業務為:

1. 人造纖維、玻璃紙、聚胺纖維、聚酯纖維、化學品及其原料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

2. 前項機器之開發製造及買賣業務。

3. 乙二醇、環氧乙烷、壬酚、乙烯、液化石油氣及有關石油化學工業產品之製造與買賣。

4. 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與商業大樓之出租出售業務。

5. 各種商品之配送分類處理及儲存業務。

6. 經營超級市場買賣、買賣生鮮食品、蔬菜、魚肉、乾貨及各類調味品等。

7. 生產及銷售汽電共生所產之蒸汽及工商業用電(不得將電力銷售與能源用戶)。

8. 汽電共生、污染防治設備之代理經銷及其按裝工程承攬。

9. 氣氧、液氧、氣氮、液氮、氣氬、液氬、二氧化碳及壓縮空氣之製造與買賣。 10. 加油站業。

  • (三)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中國人造纖維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於105 年3 月21 日經董事會通過。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 首次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證券商及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 2013 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解釋(IFRIC)及解釋公告(SIC)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發布之金管證審字第1030029342 號及金 管證審字第1030010325 號函,合併公司自104 年起開始適用業經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 發布且經金管會認可之2013 年版IFRS、IAS、IFRIC 及SIC(以下稱「IFRSs」)、證券發行人、 證券商及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規定。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證券商及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
2013 年版IFRSs 不致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1. IAS 19「員工福利」

  該修訂準則規定確定福利義務變動及計畫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係於發生時認列,因而
排除過去得按「緩衝區法」處理之選擇,並加速前期服務成本之認列。該修訂規定所有
精算損益將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俾使已認列之淨退休金資產或負債反映計畫短絀
或剩餘之整體價值。
  此外,「淨利息」取代適用修訂準則前之利息成本及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並以淨確
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折現率決定淨利息。修訂後IAS 19 除了改變確定福利成本之表
達,並規定更廣泛之揭露。另合併公司選擇不揭露103 年度之敏感度分析。
  本期影響彙總如下:
本期影響彙總如下:
資產、負債及權益之影響
遞延所得稅資產增加
資產增加
淨確定福利負債增加
負債增加
保留盈餘減少
非控制權益減少
權益減少
104年12月31日






$
23,634
$
23,634
$
139,023
$
139,023
$
29,113

86,276
$
115,389
  • 104 -







104年度
營業費用減少
( $
23,018 )
所得稅費用增加

3,913
本期淨利增加

19,10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增加
$
19,105
每股盈餘之影響
基本每股盈餘增加
$
-
稀釋每股盈餘增加
$
-
前期影響彙總如下:

額 首次適用之調整 金

資產、負債及權益影響
103 年12 月31 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
730,039
$
27,547
$
757,586
資產影響
$
730,039
$
27,547
$
757,586
負債準備
$
875,714
$ 162,041
$
1,037,755
負債影響
$
875,714
$ 162,041
$
1,037,755
未分配盈餘
$ 3,115,825 ( $
32,832 ) $
3,082,993
非控制權益
27,203,429
(
101,662)

27,101,767
權益影響
$ 30,319,254
( $ 134,494)
$ 30,184,760
103 年1 月1 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
500,291
$
31,996
$
532,287
資產影響
$
500,291
$
31,996
$
532,287
負債準備
$
642,144
$ 188,211
$
830,355
負債影響
$
642,144
$ 188,211
$
830,355
未分配盈餘
$ 2,254,848 ( $
40,010 ) $
2,214,838
非控制權益
22,857,982
(
116,205)

22,741,777
權益影響
$ 25,112,830
( $ 156,215)
$ 24,956,615







調
整 金

綜合損益之影響
103 年度
營業費用
( $5,809,226 ) $ 22,975
( $5,786,251 )
所得稅費用
(
530,909)
(
3,906)
(
534,815 )
本期淨利影響
( 6,340,135)
19,069
( 6,321,066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
( 164,608 ) 3,195 ( 161,413 )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
之所得稅

27,307
(
543)

26,764
本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影響
( 137,301)
2,652
( 134,649)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影響
( $6,477,436)
$ 21,721
( $6,455,715)







104年度
營業費用減少
( $
23,018 )
所得稅費用增加

3,913
本期淨利增加

19,10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增加
$
19,105
每股盈餘之影響
基本每股盈餘增加
$
-
稀釋每股盈餘增加
$
-
前期影響彙總如下:

額 首次適用之調整 金

資產、負債及權益影響
103 年12 月31 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
730,039
$
27,547
$
757,586
資產影響
$
730,039
$
27,547
$
757,586
負債準備
$
875,714
$ 162,041
$
1,037,755
負債影響
$
875,714
$ 162,041
$
1,037,755
未分配盈餘
$ 3,115,825 ( $
32,832 ) $
3,082,993
非控制權益
27,203,429
(
101,662)

27,101,767
權益影響
$ 30,319,254
( $ 134,494)
$ 30,184,760
103 年1 月1 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
500,291
$
31,996
$
532,287
資產影響
$
500,291
$
31,996
$
532,287
負債準備
$
642,144
$ 188,211
$
830,355
負債影響
$
642,144
$ 188,211
$
830,355
未分配盈餘
$ 2,254,848 ( $
40,010 ) $
2,214,838
非控制權益
22,857,982
(
116,205)

22,741,777
權益影響
$ 25,112,830
( $ 156,215)
$ 24,956,615







調
整 金

綜合損益之影響
103 年度
營業費用
( $5,809,226 ) $ 22,975
( $5,786,251 )
所得稅費用
(
530,909)
(
3,906)
(
534,815 )
本期淨利影響
( 6,340,135)
19,069
( 6,321,066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
( 164,608 ) 3,195 ( 161,413 )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
之所得稅

27,307
(
543)

26,764
本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影響
( 137,301)
2,652
( 134,649)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影響
( $6,477,436)
$ 21,721
( $6,455,715)
103 年度
營業費用

所得稅費用

本期淨利影響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
之所得稅

本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影響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影響
  • 105 -
每股盈餘之影響
103 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 0.96 $ 0.01 $ 0.97
稀釋每股盈餘 $ 0.96 $ -$ 0.96

2. IFRS 12「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IFRS 12針對子公司、聯合協議、關聯企業及未納入合併報表之結構型個體之權益
規定應揭露內容。合併公司適用IFRS 12 之揭露,請參閱附註十八及十九。

3. 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

  • 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提供公允價值衡量指引,該準則定義公允價值、建立衡量 公允價值之架構,並規定公允價值衡量之揭露。此外,該準則規定之揭露內容較為廣泛, 例如,適用IFRS 13 前,準則僅要求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須按公允價值三層級揭 露,而依照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規定,適用該準則之所有資產及負債皆須提供前 述揭露。
  IFRS 13 之衡量規定係自104 年起推延適用,相關揭露請參閱附註四十。

4. IAS 1「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之修正 依修正之準則規定,其他綜合損益項目須按性質分類且分組為(1)不重分類至損益之 項目及(2)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所得稅亦應按相同基礎分組。適用該修正 規定前,並無上述分組之強制規定。

  - `合併公司於104 年追溯適用上述修正編製合併綜合損益表,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包含確定福利之精算損益及採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與合資)精算損益份額。後續可 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包含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未實現利益(損失)暨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除確定福利 之精算損益份額外)。惟適用上述修正並不影響本期淨利,其他綜合損益及綜合損益總額。`
  • (二)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IFRSs
  合併公司未適用下列業經IASB 發布但未經金管會認可之IFRSs。金管會於105 年3 月10 日
公布自106 年起開始適用之認可IFRSs 公報範圍,為IASB 於105 年1 月1 日前發布,並於106
年1 月1 日生效之IFRSs(不含IFRS 9 「金融工具」及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等尚未生
效或尚未確定生效日期之IFRSs)。此外,金管會並宣布我國公開發行公司應自107年起開始適
用IFRS 15。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金管會尚未發布前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
及解釋以外之其他準則生效日。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IFRS 9「金融工具」
IFRS 9 及IFRS 7 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IFRS 10 及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
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IFRS 10、IFRS 12 及IAS 28 之修正「投資個體:合併報表
例外規定之適用」
IFRS 11 之修正「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
IFRS 14「管制遞延帳戶」
IFRS 15「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
IFRS 16「租賃」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1)
2014 年7 月1 日(註2)
2014 年7 月1 日
2016 年1 月1 日(註3)
2018 年1 月1 日
2018 年1 月1 日
2016 年1 月1 日
2016 年1 月1 日
2016 年1 月1 日
2016 年1 月1 日
2018 年1 月1 日
2019 年1 月1 日
IAS 1 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6 年1 月1 日
IAS 7 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 年1 月1 日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2017 年1 月1 日
  • 106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發布之生效日(註1)
IAS 16 及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2016 年1 月1 日
IAS 16 及IAS 41 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2016 年1 月1 日
IAS 19 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 2014 年7 月1 日
IAS 27 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中之權益法」 2016 年1 月1 日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2014 年1 月1 日
IAS 39 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之繼續」  2014 年1 月1 日
IFRIC 21「公課」 2014 年1 月1 日
註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註2:給與日於2014 年7 月1 日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開始適用IFRS 2 之修正;收購日於2014
年7 月1 日以後之企業合併開始適用IFRS 3 之修正;IFRS 13 於修正時即生效。其餘修正
係適用於2014 年7 月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註3:除IFRS 5 之修正推延適用於2016 年1 月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外,其餘修正係追
      溯適用於2016 年1 月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將不致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之重
大變動:

1. 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 IFRS 15 係規範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認列原則,該準則將取代IAS 18「收入」、IAS 11「建 造合約」及相關解釋。

  合併公司於適用IFRS 15 時,係以下列步驟認列收入:
  • (1)辨認客戶合約;

  • (2)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3)決定交易價格;

  • (4)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及

  • (5)於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IFRS 15 生效時,合併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
次適用日。

2. IFRS 9「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之認列及衡量

  就金融資產方面,所有原屬於IAS 39「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後續衡
量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以公允價值衡量。IFRS 9 對金融資產之分類如下。
  合併公司投資之債務工具,若其合約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分類及衡量如下:
  • (1) 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攤銷後成本衡 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認列 於損益。

  • (2) 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與出售金融資產而達成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 產係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於 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與兌換損益亦認列於損益,其他公允價值變動則認列於其 他綜合損益。於該金融資產除列或重分類時,原先累積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應重 分類至損益。

  合併公司投資非屬前述條件之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損
益。惟合併公司得選擇於原始認列時,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投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除股利收益認列於損益外,其他相關利益及損失係認列於
其他綜合損益,後續無須評估減損,累積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亦不重分類至損益。
金融資產之減損
  IFRS 9 改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式」認列金融資產之減損。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產、強制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租賃款、IFRS 15「客戶合約
  • 107 -
之收入」產生之合約資產或放款承諾及財務保證合約,係認列備抵信用損失。若前述金
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並未顯著增加,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未來12 個月之預
期信用損失衡量。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已顯著增加,則其備抵信用
損失係按剩餘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但應收帳款必須按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
失衡量備抵信用損失。
  • 此外,原始認列時已有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合併公司考量原始認列時之預期信用 損失以計算信用調整後之有效利率,後續備抵信用損失則按後續預期信用損失累積變動 數衡量。

3. IFRS 16「租賃」

  • IFRS 16 係規範租賃之會計處理,該準則將取代IAS 17「租賃」及相關解釋。 於適用IFRS 16 時,若合併公司為承租人,除小額租賃及短期租賃得選擇採用類似 IAS 17 之營業租賃處理外,其他租賃皆應於資產負債表上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綜合損益表應分別表達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及租賃負債按有效利息法所產生之利息費 用。在現金流量表中,償付租賃負債之本金金額表達為籌資活動,支付利息部分則列為 營業活動。
  對於合併公司為出租人之會計處理預計無重大影響。
  IFRS 16生效時,合併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
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仍持續評估其他準則、
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一) 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IFRSs 編製。
  • (二) 編制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基礎編製。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1 等級至第3 等級:

1. 第1 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2. 第2 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1 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亦即價格)或間接(亦 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3. 第3 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 (三)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2.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 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3. 現金及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12 個月用以交換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 者)。

  流動負債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2.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 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即使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通過發布財務報 告前已完成長期性之再融資或重新安排付款協議,亦屬流動負債),以及

3.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12 個月之負債。惟負債之條款可能依 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分類。

  • 惟中國人造纖維公司從事營建工程部分暨台中銀行公司及台中銀租賃事業公司,其營業 週期長於一年,是以與其業務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係依其營業週期作為劃分流動或非流動之 標準。

  • (四) 合併基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個體(子公司)之財務報告。
合併綜合損益表已納入被處分子公司於當期自處分日止之營運損益。
  • 108 -
子公司之財務報告已予適當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
合併公司各個體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於合併時全數予以銷除。
對子公司之非控制權益與本公司業主之權益分開表達。
分攤綜合損益總額至非控制權益
  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
損餘額。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當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係作為權益交易處理。合併
公司及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已予調整,以反映其於子公司相對權益之變動。非控制權益之
調整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益且歸屬於本公司業
主。
  當合併公司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處分損益係為下列兩者之差額:(1)所收取對價之
公允價值與對前子公司之剩餘投資按喪失控制日之公允價值合計數,以及(2)前子公司之資
產(含商譽)與負債及非控制權益按喪失控制日之帳面金額合計數。合併公司對於其他綜合
損益中所認列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係與合併公司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
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對前子公司剩餘投資係按喪失控制日之公允價值作為原始認列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之
成本。
子公司明細、持股比率及營業項目,參閱附註十八。
(五) 外  幣
  編製合併公司之各個體財務報告時,以個體功能性貨幣(個體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
貨幣)以外之貨幣(外幣)交易者,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外幣功能性貨幣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
性項目,按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
之匯率換算,不再重新換算。
  除下列項目外,因交割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
於損益。
  應收或應付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項目,該項目之清償目前既無計畫亦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發生(故構成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分),則其兌換差額原始係認列為其他
綜合損益,並於處分淨投資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例如權益工具),按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
率調整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
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合併公司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以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匯率
換算為新台幣。除匯率於當期劇烈波動者以交易當日匯率換算外,其餘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
當期平均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分別歸屬予本公司業主及非控
制權益。
(六) 附條件之票券及債券交易
  承作債、票券屬附買回、附賣回條件交易者,在賣出、買入日期及約定買回、賣回日期
間按權責發生基礎認列利息支出及利息收入,並在賣出、買入日期認列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
債及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 (七) 存 貨
  存貨包括原料、物料、在製品、委託加工品及製成品與商品。存貨改以成本與淨變現價
值孰低計價,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
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
之餘額。存貨成本之計算採用加權平均法。
  營建存貨以實際投入成本為列帳基礎,待售房屋及待售土地採分批加權平均建坪比率法
分攤成本,期末並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評價。
(八)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09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
衡量。
  建造中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認列。成本包括專業
服務費用,及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該等資產於完工並達預期使用狀態時,分類至不
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適當類別並開始提列折舊。
  自有土地不提列折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對每一重大部分單獨提列折舊。合併公
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
變動之影響。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 (九) 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具有重大影響,但非屬子公司或合資之企業。合資係指合併公司 與他公司具有聯合控制且對淨資產具有權利之聯合協議。

  合併公司採用權益法認列合資之權益。權益法下,合資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
金額係隨合併公司所享有之合資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此外,針對合
資權益之變動/合併公司可享有合資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關聯企業及合資發行新股時,合併公司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
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
資股權淨值之變動數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惟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對關聯企業及
合資之所有權權益減少者,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及該合資有關之金額按減
少比例重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及合資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
循之基礎相同;前項調整如應借記資本公積,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
足時,其差額借記保留盈餘。
  當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及合資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及合資之權益(包
括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帳面金額及實質上屬於合併公司對該關聯企業及該合資
淨投資組成部分之其他長期權益)時,即停止認列進一步之損失。合併公司僅於發生法定義
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及合資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債。
  合併公司於評估減損時,係將投資之整體帳面金額(含商譽)視為單一資產比較可回收
金額與帳面金額,進行減損測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亦屬於投資帳面金額之一部分。減損損
失之任何迴轉,於該投資之可回收金額後續增加之範圍內予以認列。
  • 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及合併公司與合資間之逆流、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僅在 與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權益及對合資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合併財務報告。

  • (十) 投資性不動產

  • 投資性不動產係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具而持有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亦包 括目前尚未決定未來用途所持有之土地。

  • 投資性不動產原始以成本(包括交易成本)衡量,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 損失後之金額衡量,合併公司採直線基礎提列折舊。

  • 投資性不動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 (十一) 商 譽 企業合併所取得之商譽係依收購日所認列之商譽金額作為成本,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減 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商譽分攤至合併公司預期因該合併綜效而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 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受攤商譽之現金產生單位每年(及有跡象顯示該單位可能已減損時)藉由包含商譽之該
單位帳面金額與其可回收金額之比較,進行該單位之減損測試。若分攤至現金產生單位之商
譽係當年度企業合併所取得,則該單位應於當年度結束前進行減損測試。若受攤商譽之現金
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金額,減損損失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
金額,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任何減損損失直接
認列為當期損失。商譽減損損失不得於後續期間迴轉。
  • 110 -
  處分受攤商譽現金產生單位內之某一營運時,與該被處分營運有關之商譽金額係包含於
營運之帳面金額以決定處分損益。

(十二) 無形資產

1. 單獨取得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
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無形資產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進行攤銷,並且至少於
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攤銷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變動
之影響。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列報。
 2. 除  列
  無形資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當期損益。
(十三) 有形及無形資產(商譽除外)之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有形及無形資產(商譽除外)可
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
回收金額,合併公司估計該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共用資產係依合理一致之
基礎分攤至個別之現金產生單位。
  針對非確定耐用年限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至少每年及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損測
試。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
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
額,減損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
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
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 (十四)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合併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
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則立即認
列為損益。

1.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除股票及受益憑證採交易日會計處理外,其餘則採交割日會
計處理認列及除列。慣例交易係指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其交付期間係在因法規或市
場慣例所訂之期間內者。
  (1)衡量種類
  金融資產係分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日投資、備
供出售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四類。該分類係於金融資產原始認列時視其性質及
目的而決定。合併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
A.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持有供交易及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金融資產係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a.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b.於原始認列時即屬合併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分,且有近期該組
  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證據;或
c.屬衍生工具(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衍生工具除外)。
  若符合下列因素之一而可提供更攸關之資訊時,可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a.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 111 -

  • b.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兩者,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以公允價值 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合併公司內部提供予管理階層之該投資組合資訊,亦 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此外,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合約可指定整體混合(結合)
合約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
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該認列於損益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資產所產生之任
何股利或利息(包含於投資當年度收到者)。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若屬於活絡市場無市場報價且其公允
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及與此種無報價權益工具連結且須以交付該
等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工具,後續係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單獨
列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該等金融資產於後續能可靠衡量公允價值時,
係按公允價值再衡量,其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間之差額認列於損益。
B.持有至到期日投資
  持有至到期日投資係指具有固定或可決定之付款金額及固定到期日、未指定
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或備供出售、不符合放款及應收款定義,且合併公司
有積極意圖及能力持有至到期日之非衍生金融資產。合併公司投資達特定信用評
等之國內外公司債與外國政府公債,且合併公司有積極意圖及能力持有至到期
日,即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日投資。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後,係以有效利息法減除任何減損損失之
攤銷後成本衡量。
  有效利息法係指計算債務工具之攤銷後成本並將利息收入分攤於相關期間之
方法。有效利率係指於債務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或適當之較短期間,將估計未來現
金收取金額(包含支付或收取屬整體有效利率之一部分之所有費用與點數、交易
成本及所有其他溢價或折價)折現後,恰等於原始認列時淨帳面金額之利率。)
C.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被指定為備供出售,或未被分類為放款
及應收款、持有至到期日投資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持有國內外上市櫃股票、受益憑證以及政府公債係於活絡市場交易
而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公允價值表達。
  備供出售貨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中屬外幣兌換損益與以有效利息法
計算之利息收入,以及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係認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投資處分或確定減損時重分
類為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於合併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若屬於活絡市場無市場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
益工具投資,及與此種無報價權益工具連結且須以交付該等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
工具,後續係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單獨列為「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該等金融資產於後續能可靠衡量公允價值時,係按公允價值再衡量,其
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間之差額認列於損益或其他綜合損益。
D.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指於活絡市場無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非衍生
金融資產。放款及應收款(包括應收帳款、現金及約當現金、無活絡市場之債券
投資)係採用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惟短期應收
帳款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
  約當現金包括自取得日起3個月內,高度流動性、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
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款,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2)金融資產之減損
  • 112 -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合併公司係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
其他金融資產是否有減損客觀證據,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
之單一或多項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
生減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如放款、貼現、買匯、應收帳款,該資產經個別
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集體評估減損。應收款集體存在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合併
公司過去收款經驗、集體延遲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可觀察全國性
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與以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
A.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B.違約,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
C.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或
D.由於財務困難而使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另參照「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規定,按
授信戶之財務狀況及本息償付是否有延滯情形等,並就特定債權之擔保品評估其價值
後,評估授信資產之可收回性。前述規定,不良之授信資產按債權擔保情形及逾期時
間長短,分別列為收回無望、收回困難、可望收回、應予注意者及正常之授信資產,
並至少分別依各類授信債權餘額提列100%、50%、10%、2%及1%之備抵損失,上述備抵
損失,依金管銀法字第10010006830 號函要求,備抵損失應佔總放款比率1%以上,其
中不動產貸款備抵呆帳之提列比率,依金管銀國字第10300329440號函之規定不得低
於1.5%。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
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於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經客觀判
斷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有關,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直接或藉由調整備抵帳戶予
以迴轉認列於損益,惟該迴轉不得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超過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
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顯著或持久性下跌時,將被認為
是一項客觀減損證據。
  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損失金額將
重分類至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透過損益迴轉。任何認列減
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
若於後續期間增加,而該增加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後發生之事項,則
減損損失予以迴轉並認列於損益。
  其他金融資產之客觀減損證據請參閱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說明。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
類似金融資產之現時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此種減損損失於後續期間不得
迴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及放
款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及放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
帳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
於損益。

(3)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於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加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2. 權益工具
  • 113 -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
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合併公司於資產減除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合併公司
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再取回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係於權益項下認列與減除。購買、出售、發行或註銷
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不認列於損益。
 3. 金融負債
 (1) 後續衡量
  除下列情況外,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有效利息
法之說明參閱上述會計政策):
A.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包含持有供交易及指定為透過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
  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金融負債係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a.其發生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再買回;
b.於原始認列時即屬合併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分,且有近期該
  組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證據;或
c.屬衍生工具(財務保證合約及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衍生工具除外)。
  若符合下列因素之一而可提供更攸關之資訊時,可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a.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之不一致;或
b.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兩者,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以公允
  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合併公司內部提供予管理階層之該投資組
  合資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此外,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合約可指定整體混合(結
合)合約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  生之
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該認列於損益之利益或損失不包含該金融  負債所支
付之任何股利或利息。公允價值之決定方式請參閱附註四一。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若屬:
a.出售借入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無報價權益工具且須以交付該權益工
  具交割之義務或
b.與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無報價權益工具連結且須以交付該等權益工
  具交割之衍生負債,係於資產負債表日以成本衡量,並單獨列為「以成本
  衡量之金融負債」。該等金融負債於後續能可靠衡量公允價值時,係按公
  允價值再衡量,其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間之差額認列於損益。
B.財務保證合約
  財務保證合約係指特定債務人於債務到期無法依原始或修改後之債務工具
條款償還債務時,發行人必須支付特定給付以歸墊持有人所發生損失之合約。
  合併公司發行且非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財務保證合約,於原始認列
後,依下列孰高者衡量:
a.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7 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決定之金額;
  及
b.原始認列金額減除依收入會計政策認列之適當累計攤銷數後之餘額。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義務解除、取消或到期時,始將金融負債除列。除列金融負債
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
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4. 可轉換公司債

  • 114 -
  合併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同時包含負債及轉換權組成部分,於原始認列時分別分
類至相關項目。非以透過以固定金額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交換固定數量之合併公司本身之
權益工具交割之轉換權,係分類為轉換權衍生工具。於發行日,該負債及轉換權組成部分
均依公允價值認列。
  於後續期間,可轉換公司債之負債組成部分係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轉換
權衍生工具係按公允價值衡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之相關交易成本,係按相對公允價值之比例分攤至該工具之負債及
轉換權組成部分。與轉換權衍生工具相關之交易成本直接認列於損益;與負債組成部分相
關之交易成本將包含於該負債組成部分之帳面金額中,並於可轉換公司債存續期間內以有
效利息法攤銷。

5.衍生工具

  合併公司簽訂之衍生工具包括遠期外匯合約、外匯換匯合約及可轉債資產交換合約,
用以管理合併公司之利率及匯率風險。
  衍生工具於簽訂衍生工具合約時,原始以公允價值認列,後續於資產負債表日按公允
價值再衡量,後續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直接列入損益,然指定且為有效避險工具之衍生
工具,其認列於損益之時點則將視避險關係之性質而定。當衍生工具之公允價值為正值
時,列為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為負值時,列為金融負債。
  嵌入式衍生工具之風險及特性與主契約之風險及特性並非緊密關聯,且主契約非屬透
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時,該衍生工具係視為單獨衍生工具。
  • (十五) 負債準備
  認列為負債準備之金額係考量義務之風險及不確定性,而為資產負債表日清償義務所需支
出之最佳估計。負債準備係以清償義務之估計現金流量折現值衡量。
  當清償負債準備所需支出之一部分或全部預期可自另一方歸墊,於幾乎確定可收到該歸
墊,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將歸墊認列為資產。
  • (十六) 庫藏股票
  自行買回已發行股票作為庫藏股票時,以所支付成本為列帳基礎,若係接受捐贈則依公平
價值入帳,列為股東權益之減項。
  處分庫藏股票時,若處分價格高於帳面價值,其差額調整「資本公積-庫藏股票」;若處
分價格低於帳面價值,其差額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沖抵
保留盈餘。
  註銷庫藏股票時,沖銷「庫藏股票」,並按股權比例沖減「資本公積-股票溢價」與「股
本」。庫藏股票之帳面價值如高於「股本」與「資本公積-股本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沖
銷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再沖銷保留盈餘;另如低於合計數時,其
差額調整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 (十七) 收入認列
  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
讓。銷貨退回係依據以往經驗及其他攸關因素合理估計未來之退貨金額提列。
  • 1.商品之銷售
  銷售商品係於下列條件完全滿足時認列收入:
  • (1)合併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買方;

  • (2)合併公司對於已經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

  • (3)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 (4)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及

  • (5)與交易有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去料加工時,加工產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並未移轉,是以去料時不作銷貨處理。
  於正常營業範圍內之不動產銷售所產生之收入係於各該筆不動產完工且交付予買方
時認列。於符合前述收入認列條件前所收取之保證金及分期付款款項係包含於合併資產負
債表之流動負債項下。
  具體而言,銷售商品收入係於商品交付且法定所有權移轉時認列。
  • 115 -
  合併公司客戶忠誠計畫下因商品銷售而給予客戶之獎勵積分,係按多元要素收入交易
處理,原始銷售之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係分攤至所給與之獎勵積分及該銷售之其他
組成部分。分攤至獎勵積分之對價係按公允價值(即該獎勵積分可單獨銷售之金額)衡量。
該對價在原始銷售交易時不認列為收入,而係予以遞延,並於獎勵積分被兌換且合併公司
之義務已履行時認列為收入。
  • 2.勞務之提供
  勞務收入係於勞務提供時予以認列。
  依合約提供勞務所產生之收入,係按合約完成程度予以認列。
 3.手續費及佣金收入
  手續費收入及費用於提供貸款或其他服務提供完成後一次認列;若屬於執行重大項目
所賺取之服務費則於重大項目完成時認列,如聯貸案主辦行所收取服務費;若屬後續放款
服務有關之手續費收入及費用則依重大性於服務期間內攤計或納入計算放款及應收款有
效利率的一部分。
 4.股利收入及利息收入
  投資所產生之股利收入係於股東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惟前提係與交易有關之經濟
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金融資產之利息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
認列。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按流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率採應計基礎認列。
  • (十八) 租 賃
  當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於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融資
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則分類為營業租賃。

1.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

  融資租賃下,應向承租人收取之款項係按合併公司之租賃投資淨額認列為應收租賃
款。融資收益係分攤至各會計期間,以反映合併公司未到期之租賃投資淨額於各期間可獲
得之固定報酬率。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係按直線基礎於相關租賃期間內認列為收益,除非另一種有系統
之基礎更能代表出租資產使用效益消耗之時間型態。因協商與安排營業租賃所產生之原始
直接成本,係加計至出租資產之帳面金額,並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營業
租賃下,或有租金於發生當期認列為費用。
  簽訂營業租賃所給予之租賃誘因係認列為資產。誘因成本總額按直線基礎認列為租金
收入之減項,除非另一種有系統之基礎更能代表出租資產使用效益消耗之時間型態。

2. 合併公司為承租人

  營業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除非另一種有系統之基礎更能
代表使用者效益之時間型態。營業租賃下,或有租金於發生當期認列為費用。
  簽訂營業租賃所取得之租賃誘因係認列為負債。誘因利益總額按直線基礎認列為租金
費用之減項,除非另一種有系統之基礎更能代表使用者效益之時間型態。
  • (十九) 員工福利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

2. 員工優惠存款福利

  合併公司提供員工優惠存款,其類型包括支付現職員工定額優惠存款以及支付退休員
工及現職員工退休後定額優惠存款。該等優惠存款之利率與市場利率之差異,係屬員工福
利之範疇。
  依「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條規定,與員工約定之退休後優惠存款利率
超過一般市場利率所產生之超額利息,於員工退休時,應即適用經金管會認可IAS19「確
定福利計畫」之規定予以精算,惟精算假設各項參數若主管機關有相關規定,則依主管機
關規定辦理。

3. 退職後福利

  • 116 -
  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之期間將應提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
當期費用。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含服務成本、淨利息及再衡量數)係採預計單位
福利法精算。服務成本(含當期服務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淨利息於發生時認列為員工
福利費用。再衡量數(含精算損益及扣除利息後之計畫資產報酬)於發生時認列於其他綜
合損益並列入保留盈餘,後續期間不重分類至損益。
 4.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與退職後福利之會計處理相同,惟相關精算損益及所有前期服務成
本係立即認列於損益。
  • (廿)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1.當期所得稅
  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列為股東會決議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2.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合併財務報表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之課稅基礎二
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
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或購置機
器設備及研究發展等支出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使用時認列。暫時性差異若係由商譽所產生,
或係由其他資產及負債原始認列(不包括企業合併)所產生,且交易當時既不影響課稅所得
亦不影響會計利潤者,不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與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
惟合併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
迴轉者除外。與此類投資及權益有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僅於其
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用以實現暫時性差異之利益,且於可預見之未來預期將迴轉的範圍
內,予以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
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
產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
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
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
企業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3.本年度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
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若當期所得稅或遞延所得
稅係自企業合併所產生,其所得稅影響數納入企業合併之會計處理。
(廿一)員工認股權
  員工認股權係按給與日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及預期既得之最佳估計數量,於既得期間內
以直線基礎認列費用,並同時調整資本公積—員工認股權。若其於給與日立即既得,係於給
與日全數認列費用。
五、重大會計判斷及估計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合併公司於採用附註四所述之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者,管理階層
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
同。
  管理階層將對估計與基本假設係持續檢視。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期,則於修正當期認列。
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則於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合併公司重大會計
判斷、估計及假設說明如下:
(一)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本公司管理階層已根據資本維持及流動性要求對合併公司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進行
複核,並確認合併公司持有該等資產至其到期日之積極意圖及能力。
  • 117 -
(二) 所得稅
  由於未來獲利之不可預測性,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主要視未來能否有足夠之獲利
或應課稅暫時性差異而定。若未來實際產生之獲利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大遞延所得稅資
產之迴轉,該等迴轉係於發生期間認列為損益。

(三) 放款及應收帳款之估計減損

  當有客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合併公司會考量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減損損失之金額
係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排除尚未發生之未來信用損失)按該金融資產
之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的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大
減損損失。
  截至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止,放款及應收帳款帳面金額及備抵呆帳金額請參閱附
註十及十四。

(四) 衍生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非活絡市場或無報價之金融商品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方法決定。在該情況下,公允價值係
從類似金融商品之可觀察資料或模式評估。若無市場可觀察參數,金融商品之公允價值係以
適當假設評估。當採用評價模型決定公允價值時,所有模型須經校準以確保產出結果反映實
際資料與市場價格。模型盡可能只採用可觀察資料;但針對信用風險(自身與交易對手之風
險)等部分,管理階層則須估計波動與關聯性。
  • (五) 存貨之評價

  •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合併公司係依判斷及估計決定財務報導期間結束 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

  合併公司評估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存貨因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
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
計基礎,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
  存貨之帳面金額,請參閱附註十一。
  • (六)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減損
  與生產相關之設備減損係按該等設備之可回收金額(即該等資產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
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評估,市場價格或未來現金流量變動將影響該等資產可回收金額,
可能導致合併公司須額外認列減損損失或迴轉已認列之減損損失。
  • (七)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之認列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優惠存款計畫及其他長期員工福利義務之現值係以數種假設之
精算結果為基礎,若該等估計因市場與經濟情況之改變而有所變動,可能會重大影響應認列
之費用與負債金額。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之評估請詳附註三十。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金及約當現金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銀行存款
待交換票據
存放銀行同業
104年12月31日
$
3,347,577
2,805,569
1,625,391

5,229,113
$ 13,007,650
103年12月31日




$
3,411,852
2,225,810
3,187,587

2,955,561
$ 11,780,810
  • (一) 合併現金流量表於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之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與合併資產負債表之 相關項目調節如下:
相關項目調節如下:
合併資產負債表帳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符合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7 號現金及
約當現金定義之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

符合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7 號現金及
約當現金定義之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合併現金流量表帳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104年12月31日
$ 13,007,650
69,536,454

6,994,022

$ 89,538,126

103年12月31日






$ 11,780,810
67,378,018
1,545,361
$ 80,704,189
  • 118 -

  • (二) 合併公司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以存放銀行同業之定期存款作為台中銀證券公司營業 保證金之金額分別為210,000 仟元及0 仟元,轉列存出保證金項下,請參閱附註二三。

  • 七、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

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
存款準備金
存款準備金甲戶
存款準備金乙戶
金資中心清算戶
外幣存款準備金
央行定存單
拆放銀行同業
存出信託資金賠償準備
104年12月31日
$ 10,479,978
15,031,703
1,060,166
49,245
56,700,000
2,754,735

50,000
$ 86,125,827
103年12月31日




$ 10,456,744
13,643,472
1,174,500
37,960
52,200,000
4,751,431

50,000
$ 82,314,107
  • (一) 存款準備金係台中銀行公司依法就每月應提存準備金之各項存款平均餘額,按法定準備率 計算提存於中央銀行之存款準備金帳戶。其中存款準備金乙戶依規定非於每月調整存款準 備金時不得動用,其餘則可隨時存取。

  • (二) 合併公司於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以持有至到期日之政府債券繳存信託資金賠償準 備,均以面額50,000 仟元列帳,請參閱附註三八。

八、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商業本票
國內上市(櫃)股票
國外上市(櫃)股票
受益憑證
公 司 債
資產交換合約
利率交換合約
外匯換匯合約
遠期外匯合約
外匯選擇權合約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利率交換合約
外匯換匯合約
遠期外匯合約
外匯選擇權合約
104年12月31日
$ 29,473,712
1,464,023
69,646
1,126,606
48,603
499,432
13,185
76,595
6,721

62,795
$ 32,841,318
$
-
65,662
49,584

64,311
$
179,557
103年12月31日










$ 10,756,921
1,345,600
70,216
1,243,245
-
494,826
25,455
12,748
18,680

50,023
$ 14,017,714
$
6,380
36,413
46,375

50,571
$
139,739
  • (一) 合併公司從事與匯率相關之衍生性金融商品合約,主要係提供客戶因進出口及匯兌等交易所 產生外匯部位之避險工具,及為規避承作該項業務產生之風險,與軋平外匯資金需求之非交 易性操作。

  • (二) 合併公司於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尚未到期之利率交換合約相關條件如下: 1. 付固定利率/收浮動利率:

  本利率交換合約名目本金為USD100,000 仟元,合約期間為97.07.25~104.07.25,
於合約簽定時收取美元10,000 仟元,該合約結算日於99 年度為每年7 月27 日,每結算
日依簽訂公式採淨額交割收付利息,另自100 年10 月25 日起,其付息日之結算由每年
7 月25 日變更為每年1 月、4 月、7 月、10 月之25 日,收息日之結算為每年7 月25 日,
其中收息日之浮動利息係由DBTREDEUR 指數決定之INDEX RETURN 依特定公式決定,此利
率交換合約相關交易條件如下:
  • 119 -


付固定利率



98/01/25 2.180% 0%
98/07/27 3.000% 2X(INDEX RETURN-0.175%)
99/07/27 3.000% 2X(INDEX RETURN-0.525%)
100/07/27 3.000% 2X(INDEX RETURN-0.875%)
100/10/25 1.408% 0%
101/1、4、7、10/25 1.408% 2X(INDEX RETURN-1.225%)
102/1、4、7、10/25 0.269% 2X(INDEX RETURN-1.575%)
103/1、4、7、10/25 0.269% 2X(INDEX RETURN-1.925%)
104/1、4、7/25
0.269%
2X(INDEX RETURN-2.275%)
  • (註)自101 年度起收息結算日為每年7 月25 日。

  • 此利率交換合約於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之公平價值分別為0 仟元及 (6,380)仟元。

2. 付浮動利率/收固定利率:

  • 本利率交換合約名目本金為USD100,000 仟元,合約期間為97 年7 月25 日至105 年10 月25 日,於合約簽定時支付美元10,000 仟元,該合約結算日於100 年第3 季止為 每年7 月27 日,每結算日依簽訂公式採淨額交割收付利息,另自100 年10 月25 日起, 其收息日之結算由每年7 月25 日變更為每年1 月、4 月、7 月、10 月之25 日,每收息 日依簽訂利率收取固定利息,另DBTREDEUR 指數付息日之結算為每年之7 月25 日,另新 增RACER 指數付息日之結算,該結算日自102 年1 月25 日起為每年1 月、4 月、7 月、 10 月之25 日,其中付息日之浮動利息係由DBTREDEUR(INDEXa)指數與RACER(INDEX b) 指數決定之INDEX RETURN 依特定公式決定,但自102 年起保證最低年利率為0.016%, 此利率交換合約相關交易條件如下:






收固定利率
98/01/25 0% 2.180%
98/07/27 2X(INDEX(a) RETURN-0.175%) 3.000%
99/07/27 2X(INDEX(a) RETURN-0.525%) 3.000%
100/07/27 2X(INDEX(a) RETURN-0.875%) 3.000%
100/10/25 0% 0%
101/1、4、7、10/25 2X(INDEX(a) RETURN-1.225%) 0%
102/1、4、7、10/25 2X(INDEX(a) RETURN-1.575%)+0.16x[3M
LIBOR+1.5%+(INDEX(b) RETURN-FIXED COUPON%)]
0.269%
103/1、4、7、10/25 2X(INDEX(a) RETURN-1.925%)0.16x[3M
LIBOR+1.5%+(INDEX(b) RETURN- FIXED OUPON%)]
0.269%
104/1、4、7、10/25 2X(INDEX(a) RETURN-2.275%)0.16x[3M
LIBOR+1.5%+(INDEX(b) RETURN- FIXED COUPON%)]
0.269%
105/1、4、7、10/25
0.16x[3M LIBOR+1.5%+(INDEX(b) RETURN- FIXED
COUPON%)]
0%
  • (註一)付息公式中FIXED COUPON 其在102 年1 月25 日交割結算日為1.5%,餘每 期結算日固定增加0.3%。

  • (註二)自102 年交割結算開始至104 年7 月25 日止,每3 個月收取固定利率

  • 0.269%共十一期,另自102 年交割結算開始至105 年止,每年度10 月25 日另 收取美元440 仟元。

  • (註三)自101 年度起DBTREDEUR INDEX (a)付息結算日為每年7 月25 日,餘交割結算 日之付息公式皆無需計算DBTREDEUR INDEX (a)指數。

  • 此利率交換合約於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之公平價值分別為13,185 仟元及 25,455 仟元。

  • (三)截至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止,合併公司尚未到期之外匯換匯合約如下:

  • 120 -

104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合約金額(仟元) 日 合約金額(仟元)
賣 AUD
9,300
105/01/12-105/01/13
賣 AUD
6,000

104/01/06-104/01/09
CNY
407,607
105/01/04-105/12/02
CNY
10,135

104/01/08
HKD
148,035
105/01/05-105/01/28
HKD
170,155

104/01/12-104/02/02
JPY
1,271,133
105/01/04-105/01/07
JPY
311,394

104/01/06
USD
35,109
105/01/04-105/06/13
USD
28,278

104/01/09-104/01/13
EUR
13,300
105/01/07-105/03/17
買 AUD
16,200

104/01/08-104/02/02
CHF
297
105/01/11 CAD
3,722

104/01/13
NZD
900
105/01/07 GBP
1,300

104/01/12
買 AUD
38,133
105/01/04-105/01/07
NZD
7,000

104/01/13-104/01/20
CAD
7,947
105/01/12 SGD
1,590

104/01/12
CNY
61,419
105/01/05-105/06/13
USD
74,000

104/01/05-104/03/23
EUR
4,600
105/01/21-105/04/21
ZAR
86,723

104/01/06-104/01/09
SGD
1,325
105/01/13 EUR
4,000

104/01/12
USD
257,833
105/01/04-105/12/02
ZAR
95,164
105/01/05
四)截至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止,合併公司尚未到期之遠期外匯合約如下:
別 到
合約金額(仟元)
104 年12 月31 日
美元兌新臺幣 105/01/04-105/07/22 USD45,276/NTD1,470,723
賣出遠期外匯 日幣兌新臺幣 105/01/29-105/02/17 JPY94,981/NTD24,112
賣出遠期外匯 歐元兌新臺幣 105/02/23-105/05/03 EUR1,053/NTD38,495
賣出遠期外匯 人民幣兌新臺幣 105/04/01-105/06/13 CNY12,199/NTD62,046
賣出遠期外匯 新臺幣兌美元 105/02/05 NTD16,210/USD500
買入遠期外匯 美元兌人民幣 105/01/05-105/03/16 USD5,200/CNY33,745
買入遠期外匯 人民幣兌美元 105/02/17-105/03/16 CNY16,616/USD2,500
買入遠期外匯 歐元兌美元 105/03/16-105/04/21 EUR3,900/USD4,348
買入遠期外匯 美元兌歐元 105/03/21-105/04/21 USD1,208/EUR1,100
買入遠期外匯 紐西蘭元兌美元 105/01/07 NZD210/USD142
買入遠期外匯
103 年12 月31 日
賣出遠期外匯 日幣兌新臺幣 104/03/17-104/04/07 JPY27,332/NTD7,407
賣出遠期外匯 美元兌新臺幣 104/01/05-104/07/15 USD40,995/NTD1,250,171
買入遠期外匯 新臺幣兌日幣 104/04/20-104/06/03 NTD9,723/JPY37,300
買入遠期外匯 新臺幣兌美元 104/01/20-104/05/22 NTD402,238/USD13,300
買入遠期外匯 日幣兌美元 104/03/23 JPY20,900/USD175
  • (四)截至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止,合併公司尚未到期之遠期外匯合約如下:

  • (五)截至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止,合併公司承作資產交換合約金額分別為499,000 仟

  • 元及494,100 仟元,利率區間分別為1.30%~1.70%及1.00%~1.60%。

  • (六)截至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止,合併公司承作外匯選擇權合約金額分別為232,251

  • 仟元(美元7,074 仟元)及120,417 仟元(美元3,807 仟元)。

九、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合併公司於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以附賣回條件交易之票券及債券為6,994,022 仟元及
1,545,361 仟元,期後約定賣回價款為6,994,762 仟元及1,545,582 仟元。

十、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應收票據
應收票據
減: 未實現利息收入
減: 備抵呆帳
減: 備抵呆帳-台中銀行
104年12月31日
$
2,998,453
(
177,958 )
(
215 )
(
91,459)
$
2,728,821
103年12月31日
$
4,148,622
(
194,155 )
(
215 )
(
109,175 )
$
3,845,077
  • 121 -
  應收票據作為短期借款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三八。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
應收利息-銀行業
應收租賃款
減: 未實現利息收入
減: 備抵呆帳
減: 備抵呆帳-台中銀行公司
其他應收款
應收承兌票款
應收即期外匯交割款
應收律訟代墊款
其 他
減: 備抵呆帳
減: 備抵呆帳-台中銀行公司
104年12月31日
$ 3,127,453
742,893
1,071,973
(
72,161 )
(
231,563 )

(
55,444)
$ 4,583,151
$
322,764
659,671
22,148

811,939
1,816,522
(
1,932 )

(
81,302)
$ 1,733,288
103年12月31日
$ 3,239,241
730,993
941,656

(
66,408 )

(
231,633 )
(
50,860 )
$ 4,562,989
$
758,101
1,082,704
27,242

709,181
2,577,228

(
1,932 )
(
79,828 )
$ 2,495,468

(一)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

  合併公司對商品銷售之平均授信期間為30~60 天。於決定應收帳款(除金融業相關帳款外)
之可回收性時,合併公司考量應收帳款自原始授信日至資產負債表日信用品質之任何改變。由於
歷史經驗顯示尚未有逾期超過360 天之應收帳款無法回收,合併公司對於帳齡超過360 天之應收
帳款,採取較保守政策,認列100%備抵呆帳,對於帳齡在60 天至360 天之間之應收帳款,其備
抵呆帳係參考交易對方過去拖欠記錄及分析其目前財務狀況,以估計無法回收之金額。
  在接受新客戶之前,合併公司係透過內部信用評等系統評估該潛在客戶之信用品質並設定該
客戶之信用額度。客戶之信用額度及評等每年檢視1~2 次,其中未逾期亦未減損之應收帳款依
合併公司所使用之外部信用評等系統之評等結果係屬最佳信用等級。
  於資產負債表日已逾期但合併公司尚未認列備抵呆帳之應收帳款,因其信用品質並未重大改
變,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仍可回收其金額,合併公司對該等應收帳款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或其
他信用增強保障。
  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0 天至60 天
61 天至90 天
91 天至180 天
181 天至360 天
合 計
104年12月31日
$
2,587,294
463,476
76,681

2
$
3,127,453
103年12月31日




$
2,446,190
600,496
192,555

-
$
3,239,241
  以上係以立帳日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合併公司無以逾期但未減損之應收帳款。
  應收款項之備抵呆帳變動資訊如下:

104 年1 月1 日餘額

加:本期提列呆帳費用
減:沖銷不良呆帳

加:收回已沖銷之呆帳
重 分 類
外幣換算差額

104 年12 月31 日餘額
個別評估減損損失
$ 411,642

55,601
( 162,590 )
18,325
51,395


-

$ 374,373
群組評估減損損失
$ 124,567

4,508
-

-
(
20,695 )

129

$ 108,509

$ 536,209
60,109
( 162,590 )
18,325
30,700

129
$ 482,882
  • 122 -
103 年1 月1 日餘額
$ 356,191 $ 72,516 $ 428,707
加:本期提列呆帳費用 59,920 68,225 128,145
減:沖銷不良呆帳
(
22,655 )
- (
22,655 )
加:收回已沖銷之呆帳 18,186 - 18,186
重 分 類 - (
16,934 )
(
16,934 )
外幣換算差額
- 760 760
103 年12 月31 日餘額
$ 411,642 $ 124,567 $ 536,209
  上述應收款項之備抵呆帳包含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及非放款轉列催收款之備
抵呆帳。

(二)台中銀行公司及其子公司應收款項依照產品之信用風險特徵予以分類如下:

應收款總額 備抵呆帳金額 應收款總額 備抵呆帳金額

104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已有個別
減損客觀
證據者


評估減損
企業金融 $
42,007
$
4,377
$ 264,094 $
53,051
消費金融
5,503

182
4,147
117
其 他
746,270

133,036
298,149
121,468



評估減損

企業金融

7,555

1,495
8,617
2,930

消費金融

31,322

15,792
31,548
15,018
無個別減
損客觀證




評估減損
企業金融
553,473

7,281
980,419
16,482
消費金融
851,078

4,778
740,635
3,415
其 他 103,779,027
31,979
93,367,255
63,666
合計 106,016,235
198,920
95,694,864
276,147
  台中銀行公司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上述應收款項包含存放銀行同業、存放央行
及拆借銀行同業、附賣回債券投資、應收票據、應收信用卡款、應收利息、應收承兌票款、
應收租賃款、非放款轉列之催收款及存出保證金等。
  上述備抵呆帳金額係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公報,按信用風險特徵計算所揭
露,台中銀行公司依「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及金
管銀法字第10010006830號函規定,對第一類授信資產提列1%以上之備抵呆帳,分別於
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增提備抵呆帳47,184 仟元及23,056 仟元。
  • (三) 應收票據作為同業融資之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三八。
十一、存  貨
存 貨
商 品
製 成 品
在 製 品
原 料
物 料
委託加工品
待售房地
104年12月31日
$
24,420
897,100
76,408
392,867
86,481
2,015
-
$
1,479,291
103年12月31日




$
23,881
911,822
92,568
345,343
87,191
1,544

-
$
1,462,349
  • (一) 製成品存貨包括合併公司產製之製成品、副產品、在途貨料及委外加工品等,主要為高雄 石化廠成品乙二醇及聚酯廠成品聚酯絲等。

  • (二) 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之待售房地合計皆為65,775 仟元,係中國人造纖維公司於86 年與宏洲化學工業公司及三豐建設公司三方共同合作,投資座落於新北市三重區之荷堤合 建案,於89 年度已完工並陸續交屋。合併公司截至104 年12 月31 日經評估後,其淨變 現價值為零。

  • (三) 合併公司於104 及103 年度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分別為17,625,051 仟元及19,856,817 仟元;銷貨成本包含存貨跌價損失分別為4,690 仟元及9,976 仟元,包含之停工損失分別 為373,774 仟元及559,447 仟元。

  • 123 -

 (四) 截至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備抵存貨損失分別為505,951 仟元及514,093 仟元。
十二、預付款項
預付款項
預付費用
預付購料款
留抵稅額
其他流動資產
受限制資產-銀行存款
其 他
104年12月31日
$
425,602
60,094
65,821
$
551,517
104年12月31日
$
529,221

13,338
$
542,559
103年12月31日


$

$
440,481
36,479

82,067
$
559,027
103年12月31日
$




$
1,020,557

14,122
$
1,034,679
十三、其他流動資產
  受限制資產-流動係合併公司提供臺灣綠醇公司授信案件背書保證之擔保品、供作關稅局通
關作業價金及同業融資之抵押擔保品,請參閱附註三八。
十四、貼現及放款淨額
貼現及放款淨額
押 匯
透 支
擔保透支
應收帳款融資
應收證券融資款
短期放款
短期擔保放款
中期放款
中期擔保放款
長期放款
長期擔保放款
催 收 款
加:折溢價調整
減:備抵呆帳
104年12月31日
$
510,906
1,306
40,347
28,840
768,411
35,723,465
79,123,938
41,189,468
105,337,887
3,538,056
129,957,611

1,044,375
397,264,610
84,288

6,265,316)
$
391,083,582
103年12月31日


(


(
$
524,364
1,327
36,700
59,010
811,881
36,338,932
72,845,463
41,531,841
101,479,176
3,358,619
131,552,236

1,266,424
389,805,973
102,661

5,526,354 )
$
384,382,280
(一)台中銀行公司於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已停止對內計息之放款及其他授信款項
    餘額分別為1,030,645 仟元及1,254,832 仟元;對內未計提之應收利息分別為26,705
    仟元及34,040 仟元。
(二)台中銀行公司於104 及103 年度並無未經訴追程序即行轉銷之授權債權。
  • (三)合併公司貼現及放款依照產品之信用風險特徵予以分類如下:

貼現及放款

貼現及放款 貼現及放款 貼現及放款
放款總額 備抵呆帳金額


備抵呆帳金額

104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已有個別
減損客觀




評估減損

企業金融
$ 5,607,352 $ 1,284,034 $ 5,891,001 $ 1,318,941

消費金融
1,993,011
219,989

1,426,142

114,453


評估減損

企業金融

753,653

183,012

615,132

175,182

消費金融
1,700,574
187,620

1,658,917

172,336
無個別減損
客觀證據者




評估減損

企業金融
207,319,900
1,502,451
203,853,151 1,830,761

消費金融
179,890,120
154,673
176,361,630
185,455
合計 397,264,610
3,531,779
389,805,973 3,797,128
  • 124 -
  上述備抵呆帳金額係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公報,按信用風險特徵計算所揭露,
台中銀行公司依「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及金管銀法
字第10010006830 號函規定,對第一類授信資產提列1%以上之備抵呆帳及自103 年12 月起
須依金管銀國字第10300329440 號函之規定不動產貸款備抵呆帳提存率應至少達1.5%,分別
於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增提備抵呆帳2,733,537 仟元及1,729,226 仟元。
  • (四)104 及103 年度貼現及放款之備抵呆帳變動情形列示如下:
期初餘額
本期提列
沖銷不良呆帳
收回已沖銷呆帳
匯兌影響數
重 分 類
期末餘額
104年度
$
5,526,354
675,468
(
983,598 )
1,066,771
10,021
(
29,700)
$
6,265,316
103年度
$
4,458,143
1,828,040
(
1,111,860 )
315,152
19,945

16,934
$
5,526,354

十五、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公 司 債
國外債券
政府債券
國內上市櫃及興櫃公
司股票
國外上市櫃股票
受益憑證
債券及存託憑證
104年12月31日
$
23,251,869
814,188
-
971,344
117,722
1,800
-
$
25,156,923
103年12月31日




$
20,137,037
855,563
6,474
1,021,094
97,261
-

-
$
22,117,429
  • (一)國外債券、上市櫃股票及存託憑證以外幣計價明細如下:
美 元 104年12月31日
$
28,388
103年12月31日
$
29,851
  • (二)合併公司於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以備供出售之國外債券供作附買回交易條件之面 額分別為0 仟元及284,697 仟元(美元9,000 仟元)。

  • (三)截至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止,合併公司備供出售之債券存託憑證經評估後,皆已 全數提列減損損失。

  • (四)合併公司於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以備供出售之國外債券作為同業融資擔保之面額 分別為0 仟元及63,266 仟元(美元2,000 仟元);另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以備供 出售之政府債券作為台中銀證券公司營業保證金之面額分別為0 仟元及195,000 仟元, 轉列存出保證金項下,請參閱附註二三。

  • (五)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提供抵押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三八。

十六、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國外債券
政府債券
減:累計減損
104年12月31日
$
4,893,690

665,709
5,559,399

-
$
5,559,399
103年12月31日






$
985,505

432,498
1,418,003

-
$
1,418,003
  • (一)國外債券以外幣計價明細如下:

  • 125 -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美  元  $ 74,000  $ 5,000
人 民 幣 492,750 162,750
  • (二)合併公司於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以持有至到期日之政府債券供作附買回交易條件 之面額分別為269,100 仟元及0 仟元。

  • (三)合併公司國外債券於104 及103 年度評估後,分別認列資產減損迴轉利益0 仟元及 982,923 仟元。

  • (四)合併公司於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以持有到期日之國外債券作為同業融資擔保之面 額分別為164,150 仟元(美元5,000 仟元)及158,165 仟元(美元5,000 仟元)。

  • (五)持有之到期日金融資產提供抵押擔保之情形,請參閱附註三八。

十七、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非上市(櫃)普通股
國外非上市(櫃)普通股
104年12月31日
$
438,695

62,868
$
501,563
103年12月31日




$
475,942

62,868
$
538,810
  • (一)合併公司所持有之上述未上市(櫃)股票投資,於資產負債表日係按成本減除減損損衡量 ,因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且無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之機率,致合併公司管理 階層認為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 (二)合併公司所持有之未上市(櫃)股票投資經評估後,104 及103 年度分別提列212 仟元及 1,978 仟元之減損損失。

十八、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投資關聯企業
投資合資
104年12月31日
$
1,169,118
$
265,796
103年12月31日

$
1,554,318
$
584,130
  • (一)投資關聯企業

  • 1.合併公司投資關聯企業餘額如下:

==> picture [290 x 9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
所持股權及表決權比例 所持股權及表決權比例 所持股權及表決權比例
主要營業 104年 103年
稱 業務性質
12月31日 12月31日
南中石化工業公司 石 化 業 雲 林 縣
50%
50%
有關南中石化工業公司彙整性財務資訊如下: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資 產 $ 3,291,624
$ 4,490,531
負 債 961,306
1,391,103
2,330,318 3,099,428
合併公司持股比例
50%
50%
投資帳面價值 $ 1,165,159
$ 1,549,714
  • 126 -
本期營業收入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彙
合併公司享有之份額
本期淨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綜合(損)益總額
104年度
$
8,006,767
$
93,806
$
-
資訊
104年度
103年度
$
10,028,830
$
955,164
$
149,702
103年度




( $
645 )

-
( $
645)
( $
396 )

-
( $
396 )
 3.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彙總資訊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合併公司對其所享有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除維納康公
司係按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計算外,其餘係按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計算;惟
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上述被投資公司財務報告未經會計師查核,尚不致產生重大之影
響。
 4.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提供抵押擔保之情形,請參閱附註三八。
  • (二)投資合資

  • 1.合併公司之投資合資餘額如下:

個別不重大之合資
非上市(櫃)公司
臺灣綠醇公司
2.個別不重大之合資彙總資訊:
合併公司享有之份額
本期淨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綜合損益總額
104年12月31日
$
265,796

104年度
( $
384,108 )

-
( $
384,108)
103年12月31日
$
584,130
103年度
( $
295,443 )

-
( $
295,443 )
  104及103年度採用權益法之合資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係依據合資企業同
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認列。
十九、子公司
  • (一)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本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主體如下:
投資公司名稱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









磐亞公司


德興投資公司



IOLITE INVESTMENT Ltd





德興投資公司

久津實業公司

磐亞公司

德信證券投資信託公司

台中銀行公司

瑞諺投資公司

極緻租賃公司

瑞嘉投資公司

蔗蜜坊公司

磐旭投資公司

磐豐實業公司

久暢公司

翔豐開發公司

IOLITE INVESTMENT Ltd.

漢諾實(香港)公司





一般投資業

製造及買賣業

石 化 業

證券投資信託業

銀 行 業

一般投資業

租賃業
一般投資業
化粧及清潔用品製造業

一般投資業
餐館業
飲料銷售及倉儲配送

一般投資業

一般投資業

一般投資業
所持股權百分比 所持股權百分比

104年
12月31日
100%

49%

49%

46%

29%

100%

-

-

100%

-

-

63%

100%

100%
100%
103年
12月31日
100%
49%
49%
46%
28%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63%
100%
-
-
  • 127 -
翔豐開發公司 透明實業公司
不動產開發及租賃業
100% 99%
透明實業公司 金邦格興業公司
不動產開發及租賃業
99% 99%
久津實業公司 格菱公司
食品製造、飲料銷售及倉儲
96% 96%
配送
磐旭投資公司
一般投資業
100% -
磐豐實業公司(原名磐豐投資
餐館業
100% -
公司)
台中銀行公司 台中銀保經公司
保險經紀人
100% 100%
台中銀租賃事業公司
租賃業務
100% 100%
台中銀證券公司
證 券 商
100% 100%
TCCBL Co., Ltd.
一般投資業
100% 100%
TCCBL Co., Ltd. 台中銀融資蘇州有限公司
融資租賃業
100% 100%
  • 1.上述持股比例係以合併持股比例為基礎。

  • 2.合併公司對台中銀行公司具有實質控制能力,故台中銀行公司及其子公司均列入合併 財務報表。合併公司於104 年度增加投資台中銀行公司79,606 仟股(含現金增資 74,089 仟股),投資金額計799,714 仟元;另台中銀行公司發行之可轉換金融債券於 103 年度部分可轉換金融債券持有人執行轉換權,致使合併持股比例發生變動。

  • 3.合併公司於103 年7 月以64,000 仟元取得金邦格興業公司99%之股權,該公司係經營 不動產開發及租賃業。

     金邦格興業公司取得時帳列之資產及負債列示如下:
資 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投資性不動產
其他資產
負 債
長期借款

(
$
16
165,211
8

100,870)
$
64,365
  • 4.合併公司原持有極緻租賃公司100%之股權,該被投資公司於104 年1 月辦理現金增 資29,000 仟元,合併公司未按持股比率認股,後於104 年8 月以31,185 仟元,出售 全數股權,認列處分子公司利益2,157 仟元,請參閱附註三六。

5. 磐亞公司原持有磐旭投資公司及磐豐投資公司(後更名為磐豐實業公司)100%之股 權,業於104 年8 月21 日全數出售予久津實業公司。

6. 合併公司原持有瑞諺投資公司100%之股權,於104 年10 月以890 仟元出售全數股權, 認列處分子公司利益10 仟元,請參閱附註三六。

7. 合併公司於104 年度設立IOLITE INVESTMENT Ltd.及漢諾實(香港)公司,預計轉 投資大陸並經投審會核准在案,惟截至104 年12 月31 日,相關資金尚未匯出。

8. 104 及103 年度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除久津實業公司、 久暢公司及格菱公司係經其他會計師查核,其餘係依據同期間經本會計師查核之財務 報告。

(二)具重大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資訊

子公司名稱 非控制權益所持股權及表決權比例
主要營業場所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台 中 市
71%
72%
分配予非控制權益之損益非




104年度
103年度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2,503,466 $ 2,700,192 $ 28,381,626 $ 25,826,889

151,036

311,800
1,396,895
1,274,878
$ 2,654,502
$ 3,011,992
$ 29,778,521
$ 27,101,767
非控制權益所持股權及表決權比例
主要營業場所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台 中 市
71%
72%
分配予非控制權益之損益非




104年度
103年度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2,503,466 $ 2,700,192 $ 28,381,626 $ 25,826,889

151,036

311,800
1,396,895
1,274,878
$ 2,654,502
$ 3,011,992
$ 29,778,521
$ 27,101,767
非控制權益所持股權及表決權比例
主要營業場所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台 中 市
71%
72%
分配予非控制權益之損益非




104年度
103年度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2,503,466 $ 2,700,192 $ 28,381,626 $ 25,826,889

151,036

311,800
1,396,895
1,274,878
$ 2,654,502
$ 3,011,992
$ 29,778,521
$ 27,101,767
台中銀行公司

子公司名稱
台中銀行公司
其 他

合 計
104年度
$ 2,503,466

151,036

$ 2,654,502




  • 128 -
以下具重大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彙總性財務資訊係以公司間交易銷除前之金額編製:
台中銀行公司及其子公司
台中銀行公司及其子公司
二十、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權益歸屬於:
本公司業主

台中銀行公司之非
控制權益


淨 收 益

本期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

綜合損益總額

淨利歸屬於:
本公司業主
台中銀行公司之非控制權益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本公司業主
台中銀行公司之非控制權益
現金流量
營業活動
投資活動
籌資活動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
之影響
淨現金流入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每一類別之帳面金額
自有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生財設備
其他設備
預付房地款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104年12月31日
$ 575,630,715
535,684,726
$ 39,945,989
$ 11,564,363
28,381,626

$ 39,945,989
104年度
$10,102,741
$ 3,477,032
(
75,028)
$ 3,402,004
$
973,566

2,503,466
$ 3,477,032
$
951,846
2,450,158
$ 3,402,004
104年度
$17,750,366
( 11,293,842 )
1,859,586
(
62,370)
$ 8,253,740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
530,050,400
494,293,943
35,756,457
9,929,568
25,826,889
35,756,457
103年度
$ 10,714,999
$ 3,738,325
51,515
$ 3,789,840
$ 1,038,133
2,700,192
$ 3,738,325
$ 1,052,439
2,737,401
$ 3,789,840
103年度
$ 8,370,503

624,036 )
1,797,196 )
88,781
$ 6,038,052
103年12月31日
$ $
$
$
$ $


(























(

(

$17,750,366
11,293,842 )
1,859,586
62,370)
$ 8,253,740
104年12月31日

(
(



$ 11,206,582
2,598,501
6,215,858
40,407
92,639
333,838
34,853
2,277,642
$ 22,800,320


$
5,399,082
2,716,187
6,593,699
42,603
94,924
289,441
1,725,000

1,947,821
$ 18,808,757
  • 129 -
成 本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重 分 類
匯率影響數
本期出售子公司
期末餘額
累計折舊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重 分 類
匯率影響數
本期出售子公司
期末餘額
累計減損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餘額
期末淨額

成 本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重 分 類
匯率影響數

期末餘額

累計折舊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重 分 類
匯率影響數

期末餘額

累計減損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餘額
期末淨額


$ 5,511,039
4,082,500
-
1,725,000
-
-
11,318,539
-
-
-
-
-
-
-
111,957
-
-
111,957
$11,206,582
104年度
房屋及建築


交通及運輸設備





預付房地款 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等














$ 4,589,356


3,590
(
1,008)


1,250

-

-
4,593,188

1,700,151


122,526
(
1,008)


-

-

-
1,821,669


173,018

-

-


173,018
$ 2,598,501







$11,870,408
230,063
(
79,032)
27,425
-
-
12,048,864
4,848,614
635,099
(
78,449)
-
-
-
5,405,264
428,095
-
(
353)
427,742
$ 6,215,858


















$ 123,945


9,667
(
4,563)


1,587

-


-

130,636

80,245

13,418
(
4,529)


-

-


-

89,134

1,097

-
(
2)

1,095
$
40,407





$ 875,318
134,945
(
13,190)
552
(
262)
-
997,363
582,854
64,986
(
12,379)
-
(
978)
-
635,363
3,023
25,139
-
28,162
$ 333,838
103年度



















$ 420,362

35,981
(
3,471)
(
1,549)

-
(
19,675)

431,648

323,526

15,722
(
1,892)

-

-
(
259)

337,097

1,912

-

-

1,912
$
92,639


















$ 1,725,000

34,853

-
( 1,725,000)

-

-

34,853

-

-

-

-

-

-

-

-

-

-

-
$
34,853
$
1,947,821


366,001


-

(
36,180 )


-


-


2,277,642


-


-

-


-

-


-


-


-

-

-


-
$
2,277,642
$ 27,063,249
4,897,600
(
101,264
)
(
6,915
)
(
262
)
(
19,675
)
31,832,733
7,535,390
851,751
(
98,257
)
-
(
98
)
(
259
)
8,288,527
719,102
25,139
(
355
)
743,886
$ 22,800,320

房屋及建築


交通及運輸設備





預付房地款 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等







$ 5,467,450

-
(
15,020)

58,609

-

5,511,039

-

-
-

-

-


-

126,977
-
(
15,020)

111,957
$ 5,399,082









$ 4,128,707

3,373
(
157,579)

608,855


-

4,589,356

1,698,383

121,218
(
119,450)

-

-

1,700,151

95,708
77,360
(
50)

173,018
$ 2,716,187










$ 8,660,598
56,503
(
792,404)
3,945,711

-

11,870,408
4,737,950
688,643
(
577,979)
-

-

4,848,614

222,874
207,957
(
2,736)

428,095
$ 6,593,699














$ 123,567


11,514
(
12,196)


1,060

-

123,945

77,435

12,627
(
9,817)


-

-


80,245


1,244

195
(
342)

1,097
$
42,603







$ 791,708
58,911
(
15,744)
40,165

278

875,319
539,526
58,656
(
15,446)
-

118


582,854

-
3,023

-

3,023
$ 289,441














$ 418,367

7,839
(
66,982)

61,138

-

420,362


357,499

19,365
(
53,338)

-

-


323,526


1,072

1,152
(
312)

1,912
$
94,924















$
-
1,725,000

-

-

-

1,725,000

-

-

-

-

-


-


-

-

-

-
$ 1,725,000














$
5,234,355


1,587,655

-

(
4,874,189 )


-

1,947,821


-

-

-


-

-


-


-

-

-

-
$
1,947,821









$ 24,824,752
3,450,795
(
1,053,925
)
(
158,651
)

278
27,063,249
7,410,793
900,509
(
776,030
)
-

118

7,535,390
447,875
289,687
(
18,460
)
719,102
$ 18,808,757
  • 130 -

  • (一)合併公司之不動產及設備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折舊:

房屋及建築
  房  屋 20 至60 年
  裝修工程 8 至29 年
機器設備 2 至47 年
交通及運輸設備 3 至10 年
什項設備 2 至30 年
生財設備 5 年
 (二)合併公司於104 年12 月31 日之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主要係合併公司新建汽電廠投入
      成本。
 (三)合併公司104 及103 年度資本化前財務成本分別為4,360,335 仟元及4,205,439 仟元,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資本化財務成本之金額分別為26,261 仟元及17,244 仟元,資本化
      年利率區間分別為2.00%~2.05%及2.03%~2.49%。
 (四)台中銀行公司於103 年12 月4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5,750,000 仟元取得台中市西屯
      區惠民段土地,興建新總行大樓,於103 年度先行支付1,725,000 仟元作為預付土地款,
      截至104 年12 月31 日止,剩餘款項4,025,000 仟元已全數支付並完成過戶手續。
  • (五)合併公司董事會於103 年6 月決議處分台中市南屯區文山段房地,處分價款總額為 540,000 仟元(含佣金等),截至103 年12 月31 日業已完成移轉登記,價款已全數收回, 認列處分利益528,781 仟元。

  • (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抵押擔保之情形,請參閱附註三八。

  • 二一、投資性不動產



成 本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本期重分類
期末餘額

累計折舊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餘額

累計減損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期末餘額

期末淨額



成 本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本期重分類
期末餘額

累計折舊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餘額

累計減損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餘額

期末淨額
104年度
台北市萬華
直興段土地
$ 304,823
891
-

-

305,714

-
-

-


-

-

-


-

$ 305,714
雲林紡絲
工業區土地
$ 804,553

-

-

-

804,553


-

-

-


-


-

-


-

$ 804,553
雲林斗六段


$ 18,094

-

-

-

18,094


-

-

-


-

18,094

-

18,094

$
-
新北市三重
二重埔段房地
$ 793,826

-

-

-

793,826

1,106

301

-

1,407


-

-


-

$ 792,419

103年度
中和永和段


$ 11,276

-

-

-

11,276

3,235

-

-

3,235

8,041

-

8,041

$
-



金門街房地
$ 35,075

-

-

-

35,075


-

-

-


-


-

-


-

$ 35,075









































































$ 1,967,647

891

-

-
1,968,538

4,341

301

-

4,642

26,135

-

26,135
$ 1,937,761
台北市萬華
直興段土地
$ 302,001
2,822
-

-

304,823

-
-

-


-

-
-

-


-

$ 304,823
雲林紡絲
工業區土地
$ 804,553

-

-

-

804,553


-

-

-


-


-

-

-


-

$ 804,553
雲林斗六段


$ 18,094

-

-

-

18,094


-

-

-


-

18,094

-

-

18,094

$
-
新北市三重
二重埔段房地
$ 793,826

-

-

-

793,826


804

302

-


1,106


-

-

-


-

$ 792,720
中和永和段


$ 11,276

-

-

-

11,276


3,235

-

-


3,235


8,041

-

-


8,041

$
-



金門街房地
$
-
35,075

-

-

35,075


-

-

-


-


-

-

-


-

$ 35,075















































































$ 1,929,750

37,897

-

-
1,967,647

4,039

302

-

4,341

26,135

-

-

26,135
$ 1,937,171
  • 131 -
投資性不動產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折舊:
房屋及建築
  房  屋 30 至60 年
  裝修工程 2 至29 年
  • (一)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係由獨立評價公司國泰寶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葉紫光估價師於 104 年12 月31 日進行評價。該評價係參考類似不動產交易價格之市場證據進行,其重要 假設及評價之公允價值如下:
假設及評價之公允價值如下:
公允價值
投資利潤率
開發期間資本利息綜合利率
104年12月31日
$
3,148,037
20%
1.21%
103年12月31日
$
3,183,313
20%
1.36%
  • (二)合併公司之所有投資性不動產皆係自有權益。合併公司設定質押作為借款擔保之投資性 不動產金額,請參閱附註三八。
二二、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
商 譽
電腦軟體
殼牌權利金
減:累計減損
104年12月31日
$
426,381
190,369

221,255
838,005

557,161)
$
280,844
103年12月31日


(


(
$
426,381
146,939

274,572
847,892

557,161 )
$
290,731
  • (一)商譽係合併公司分次取得子公司股權,取得成本與取得淨值之淨差額為正值者,係屬商 譽性質,截至104 年12 月31 日,累計已提列減損損失398,109 仟元。

  • (二)電腦軟體成本及殼牌權利金變動如下:


成 本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攤銷

重 分 類
淨兌換差額

期末餘額

累計減損
期初餘額
本期提列

期末餘額

期末淨額
104年度
電腦軟體權


$ 146,939 $ 274,572
84,426
-
( 47,906 ) ( 53,317 )
6,915
-
(
5)

-

190,369
221,255

- ( 159,052 )

-

-


-
( 159,052)

$ 190,369
$ 62,203
103年度 103年度
電腦軟體
$ 146,939
84,426
( 47,906 )
6,915
(
5)

190,369

-

-


-

$ 190,369
電腦軟體
$ 100,429
76,332
( 37,147 )

7,316

9

146,939


-

-



-

$ 146,939


$ 159,052

-
( 44,430 )
159,950

-
274,572
( 159,052 )

-
( 159,052 )
$ 115,520
  殼牌權利金係中國人造纖維公司為取得興建乙二醇廠相關專利技術,與殼牌研究有
限公司(SHELL RESEARCH LIMITED)簽訂殼牌EO/EG 製法專利權使用協議,以取得相關
技術,該專利使用期間自協議開始執行日起滿5 年止,後因原預計興建場地環保等問題,
致興建乙二醇廠進度嚴重落後,雖與殼牌研究有限公司協議內容,該專利仍可繼續使用,
惟經評估後,業已全額提列減損;後中國人造纖維公司依變更後現金增資計畫,另規劃
  • 132 -
興建新乙二醇廠,故於100 年5 月與殼牌研究有限公司簽訂殼牌EO/EG 製法專利權使用
協議書(該EO/EG 製法專利權與上述原簽訂之製程技術不同),依合約條件約定應給付權
利金技術服務費總金額計USD5,323 仟元。
二三、其他資產
其他資產
存出保證金
PEM Group 保單資產
非放款轉列之催收款-淨額
代收承銷股款及待交割款項
催收款-淨額
104年12月31日
$
1,526,240
931,394
13,763
131,207

-
$
2,602,604
103年12月31日




$
1,495,474
861,899
198,559
479

-
$
2,556,411
 (一)合併公司於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以定期存款及政府債券提存法院作為假扣押、美
      元清算專戶透支餘額之擔保及提供營業保證金之面額分別為1,053,200 仟元及
      1,137,000 仟元,帳列存出保證金項下。
  • (二)PEM 保單資產明細如下:
)PEM 保單資產明細如下:
買回PEM Group 發行產品
減:累計減損
104年12月31日
$
2,198,520

1,267,126)
$
931,394
103年12月31日

(

(
$
2,107,358

1,245,459 )
$
861,899
  合併公司依98 年5 月6 日臨時董事會決議,訂定「美國保盛豐集團(Private Equity
Management Group, PEM Group)連動債客戶權益保障方案」,決議向投資人全數買回PEM
Group 連動債,並於100 年2 月承受其保單資產。
  合併公司於104 及103 年度經評估PEM Group 發行保單資產價值後,分別認列資產
減損迴轉利益38,527 仟元及43,098 仟元。
 (三)非放款轉列之催收款-淨額明細如下:
非放款轉列之催收款項
減: 備抵呆帳-台中銀行公司
(附註十)
收款-淨額明細如下:
催 收 款
減:備抵呆帳-催收款(附註十)
104年12月31日
$
31,662
(
17,899)
$
13,763
104年12月31日
$
3,068

(
3,068)
$
-
103年12月31日

(
$
257,899

59,340 )
$
198,559
103年12月31日


(

(
$
3,226

3,226 )
$
-
 (四)催收款-淨額明細如下:
 (五)合併公司於103 年度將已減損之承受擔保品全數出售,其原發生減損原因已滅失,認列
      資產減損迴轉利益2,243 仟元。
二四、借  款
  • (一)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
擔保借款
-銀行抵押借款
無擔保借款
-信用借款
-購料借款
104年12月31日
$
2,763,582
3,388,872

2,109,489

5,498,361
$
8,261,943
103年12月31日






$
3,489,704
3,784,196

2,326,437

6,110,633
$
9,600,337
  • 133 -

1. 銀行借款之利率於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為1.38%~3.37%及1.33%~2.80%。 2. 上述借款擔保品資訊,請參閱附註三八。

  • (二)應付短期票券
付短期票券
應付短期票券
減:應付短期票券折價
期借款
擔保借款
-銀行借款
減:列為1 年內到期部分
長期借款
104年12月31日
$
578,645
138)
$
578,507
104年12月31日
$
8,313,504
(
890,233)
$
7,423,271
103年12月31日



(
$
(
$
638,676
153 )
$
638,523
103年12月31日
$

(

(
$
7,112,645
900,271 )
$
6,212,374
  • (三)長期借款

1.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主辦中國人造纖維公司聯合抵押借款(102.08.30~109.08.30), 總授信額度6,100,000 仟元,實際動用本金5,790,000 仟元,係提供中國人造纖維 公司高雄廠等土地及建築作為擔保品;甲項授信動用本金2,700,000 仟元,自首次 撥款動用日102 年8 月30 日開始起算15 個月為寬限期,借款本金自寬限期屆滿之 日起開始償還第一期款,嗣後每3 個月為一期,共分二十四期,第一至二十三期償 還本3%,二十四期償還賸餘本金;乙項授信動用本金1,690,000 仟元,自首次撥款 動用日102 年9 月23 日開始起算36 個月為寬限期,借款本金自寬限期屆滿之日起 開始償還第一期款,嗣後每3 個月為一期,共分十七期,第一至十六期償還本金 4.5%,十七期償還賸餘本金;丙項授信動用本金1,400,000 仟元,自首次撥款動用 日102 年11 月11 日開始起算36 個月為寬限期,借款本金自寬限期屆滿之日起開始 償還第一期款,嗣後每3 個月為一期,共分十七期,第一至十六期償還本金4.5%, 十七期償還賸餘本金;利息每月支付,依英商路透社(Reuters)第6165 頁所報次 級市場90 天商業本票定盤利率加碼年利率1.05%浮動計算,每年3 月、6 月、9 月、 12 月之付息日為貸款利率調整基準日,稅後貸款利率未達2.00%者,以2.00%計算, 目前利率為2.00%。

2.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提供中國人造纖維公司抵押借款200,000 仟元(100.03.31~ 107.03.31)係提供台北總公司土地及建物作為擔保品;自首次撥款日100 年6 月30 日開始起算24 個月為寬限期,借款本金自寬限期屆滿之日起,每3 個月為一期,共 分二十期平均償還,第一期至第十九期每期償還3,400 仟元,第二十期償還135,400 仟元;利息依臺灣中小企業銀行2 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加碼年息0.065%計 算,目前利率為1.51%。

3. 臺灣土地銀行提供中國人造纖維公司抵押借款176,000 仟元(98.06.30~ 113.06.30),係提供台北總公司土地及建物作為擔保品;自首次撥款日98 年6 月30 日開始起算24 個月為寬限期,借款本金自寬限期屆滿之日起,每3 個月為一期平均 償還;利息每月支付,寬限期間依臺灣土地銀行公告指標利率加碼年息0.27%計算, 寬限期後1 年內依臺灣土地銀行公告指標利率加碼年息0.47%計算,寬限期1 年後依 臺灣土地銀行公告指標利率加碼年息0.75%計算,目前利率為1.71%。

4. 聯邦銀行提供中國人造纖維公司抵押借款500,000 仟元(100.10.27~105.10.27), 係提供台中銀行股票106,000 仟股作為擔保品;自首次撥款日100 年10 月27 日開 始起算6 個月為寬限期,借款本金自寬限期屆滿之日起,每6 個月為一期,共分十 期平均償還,每期償還50,000 仟元;利息依聯邦銀行均利型指數利率加碼年息0.88% 計算。中國人造纖維公司於104 年7 月8 日業已提前清償還本。

5. 聯邦銀行提供中國人造纖維公司抵押借款400,000 仟元(102.02.05~107.02.05), 與上述聯邦銀行共用擔保品;自首次撥款日102 年2 月5 日開始起算6 個月為寬限

  • 134 -
期,借款本金自寬限期屆滿之日起,每6個月為一期,共分十期平均償還,每期償
還40,000 仟元;利息依聯邦銀行均利型指數利率加碼年息0.88%計算,目前利率為
1.70%。中國人造纖維公司截至104 年12 月31 日業已提前清償40,000 仟元。

6. 聯邦銀行提供中國人造纖維公司擔保借款500,000 仟元(104.11.19~109.11.19), 係提供台中銀行股票106,000 仟股作為擔保品;自首次撥款日104 年11 月19 日起 算6 個月為寬限期,借款本金自寬限期屆滿之日起,每6 個月為一期,共分十期平 均償還,每期償還47,000 仟元;利息依聯邦銀行均利型指數利率加碼年息0.88%計 算,目前利率為1.70%。

7. 板信銀行提供中國人造纖維公司擔保借款500,000 仟元(104.03.13~106.03.13), 係提供新北市三重區工地及建物作為擔保品;自首次撥款日101 年2 月13 日開始起 算,按月付息,到期一次償還,於104 年3 月間變更授信條件,還款期間延長至106 年3 月13 日;利息依板信銀行月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加碼0.6%計算,目前利率為 1.90%。

8. 陽信銀行提供中國人造纖維公司擔保借款294,000 仟元(104.08.27~106.09.27), 係提供台中銀行股票44,000 仟股作為擔保品;自首次撥款日104 年8 月27 日開始 起算,按月付息,到期一次償還;利息依陽信銀行月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加碼0.57% 計算,目前利率為1.87%。

9. 日盛銀行提供中國人造纖維公司擔保借款500,000 仟元(104.12.28~106.01.28), 係提供台中商銀股票20,000 仟股作為擔保品;自首次撥款日104 年12 月28 日開始 起算,按月付息,到期一次償還;利息依日盛銀行指數型指標利率加碼0.48%或1.85% 孰高機動計息,並同意隨本行指數型指標利率變動而調整,目前利率為1.85%。

10. 合作金庫銀行提供磐亞公司抵押借款700,000 仟元,借款期間為104 年2 月24 日至 109 年2 月24 日,係提供高雄廠土地及建物作為擔保品;自首次撥款日104 年2 月 24 日開始起,每1 個月為一期,分六十期償還;第一至五十九期,每期償還8,000 仟元,第六十期償還剩餘款項;利息按月支付,係依該行定儲指數月指標利率加碼 年息0.61%計收,目前利率約為1.95%。

11. 聯邦銀行提供磐亞公司抵押借款180,000 仟元,借款期間為103 年6 月25 日至108 年6 月25 日,係提供本公司持有中國人造纖維公司之股票作為擔保品;自首次撥款 日103 年6 月25 日起,每6 個月為一期,每期償還18,000 仟元;利息按月支付, 係依路透社次級市場90 天期之短期票券定盤利率加碼年息0.72%計收。截至104 年 12 月31 日業已全數提前清償。

12. 合作金庫銀行提供磐亞公司抵押借款1,200,000 仟元,借款期間為100 年9 月19 日 至105 年9 月19 日,係提供高雄廠土地、建物及機器設備作為擔保品;自首次撥款 日100 年9 月19 日開始起算12 個月為寬限期,借款本金自寬限期屆滿之日起,每3 個月為一期,分十七期償還;第一至四期,每期償還30,000 仟元,第五至八期,每 期償還60,000 仟元,第九至十二期,每期償還90,000 仟元,第十三至十七期,每 期償還96,000 仟元;利息按月支付,係依路透社次級市場90 天期之短期票券定盤 利率加碼年息0.9%計收。截至104 年12 月31 日業已全數提前清償。

13. 聯邦銀行提供磐亞公司抵押借款250,000 仟元,借款期間為104 年11 月19 日至109 年11 月19 日,係提供本公司持有中國人造纖維公司之股票作為擔保品;自首次撥 款日104 年11 月19 日起,每6 個月為一期,每期償還25,000 仟元;利息按月支付, 係依路透社次級市場90 天期之短期票券定盤利率加碼年息0.72%計收,目前利率約 為1.76%。

14. 華南商業銀行提供瑞嘉公司擔保借款17,000 仟元(103.01.02~118.01.02),係提 供台北市金門街房地作為擔保品;自首次撥款日103 年1 月2 日起每1 個月為一期, 共分一百八十期平均償還;利息依華南商業銀行定期儲蓄存款指數加碼1.12%計算, 目前利率為2.50%。

15.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提供金邦格興業公司抵押借款120,000 仟元(103.05.21~ 106.05.21),係提供萬華直興段土地作為擔保品;首次撥貸100,870 仟元,餘於該

  • 135 -
土地動工興建後始得撥貸,本金屆期清償;利息按月支付,係依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基準利率加0.42%機動利息,目前利率為2.95%。截至104 年12 月31 日業已提前清
償43,870 仟元。
16. 上述長期借款之擔保品,請參閱附註三八。
二五、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償43,870 仟元。
16. 上述長期借款之擔保品,請參閱附註三八。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104年12月31日
國外債券
$
-
政府債券

273,312
$
273,312
期後買回金額明細及利率如下:
104年12月31日
國外債券
$
-
政府債券

273,484
$
273,484
103年12月31日


$
273,573

-
$
273,573
103年12月31日


$
273,898

-
$
273,898

二六、
二七、
二八、
104年12月31日
國外債券
-
政府債券
0.38%
國外債券以外幣計價明細如下:
104年12月31日
美 元
$
-
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
104年12月31日
銀行同業拆放
$
3,000,000
中華郵政轉存款
863,454
銀行同業存款

650
$
3,864,104
其他應付款
104年12月31日
應付費用
$
1,769,319
應付利息
331,889
應付待交換票據
1,625,391
應付即期外匯交割款
659,395
應付承兌票款
324,223
應付連動債賠付損失(附註三九)
4,392
應付交割帳款
239,834
應付設備款
161,605
其 他

495,164
$
5,611,212
存款及匯款
104年12月31日
支票存款
$
6,703,220
活期存款
135,787,090
活期儲蓄存款
110,418,572
定期存款
112,333,454
定期儲蓄存款
139,369,307
匯 款

36,733
$
504,648,376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0.70%
-
103年12月31日
$
8,684
103年12月31日


$ 9,652,118
1,045,021
248
10,697,387
103年12月31日
$
$
1,425,716
370,092
3,187,587
1,081,845
760,788
4,625
299,330
75,502

503,641
$
7,709,126
103年12月31日


$
6,943,002
110,853,567
103,338,662
100,790,785
133,802,848

255
$
455,729,119
  • 136 -
二九、應付債券
應付債券
次順位金融債券
減:合併公司持有部分
1 年內到期之金融債券
104年12月31日
$ 15,900,000
(
440,000 )
( 4,400,000)
$ 11,060,000
103年12月31日


$ 14,400,000
-

-
$ 14,400,000
    (一)次順位金融債券

1. 台中銀行公司於98 年3 月20 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四)字第09800104050 號函核准,分別於98 年6 月26 日、12 月10 日、12 月18 日、12 月30 日及99 年1 月28 日、2 月9 日發行98 年第一期~第四期及99 年第一期~第二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其發行條件如下:

(1)核准發行額度:5,000,000 仟元。
(2)發行金額:
A.98 年第一期:1,800,000 仟元。
B.98 年第二期:100,000 仟元。
C.98 年第三期:1,200,000 仟元。
D.98 年第四期:1,100,000 仟元。
E.99 年第一期:600,000 仟元。
F.99 年第二期:200,000 仟元。
(3)票面金額:
A.98 年第一期:新臺幣100 仟元,依面額發行。
B.98 年第二期:新臺幣500 仟元,依面額發行。
C.98 年第三期:新臺幣500 仟元,依面額發行。
D.98 年第四期:新臺幣500 仟元,依面額發行。
E.99 年第一期:新臺幣500 仟元,依面額發行。
F.99 年第二期:新臺幣10,000 仟元,依面額發行。
(4)發行期間:
A.98 年第一期:7 年期,於105 年6 月26 日到期。
B.98 年第二期:7 年期,於105 年12 月10 日到期。
C.98 年第三期:7 年期,於105 年12 月18 日到期。
D.98 年第四期:6.5 年期,於105 年6 月30 日到期。
E.99 年第一期:7 年期,於106 年1 月28 日到期。
F.99 年第二期:6 年期,於105 年2 月9 日到期。
(5)債券利率:
A.98 年第一期: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 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牌告利率加計
              1.40%。
B.98 年第二期:固定年利率2.75%。
C.98 年第三期: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 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牌告利率加計
              1.50%。
D.98 年第四期: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 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牌告利率加計
              1.48%。
E.99 年第一期: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 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牌告利率加計
              1.50%。
F.99 年第二期: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 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牌告利率加計
              1.50%。
(6)還本方式:到期一次還本。
(7)付息方式:自發行日起每半年付息一次。
  • 2.台中銀行公司於99 年6 月4 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09900204230 號 函核准,於99 年6 月25 日起發行99 年第三期次順位金融債券,其發行條件如下:

  • 137 -

   (1)核准發行額度:900,000 仟元。
   (2)發行金額:900,000 仟元。
   (3)票面金額:新臺幣10,000 仟元,依面額發行。
   (4)發行期間:7 年期,於106 年6 月25 日到期。
   (5)債券利率: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 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牌告利率加計
                1.75%。
   (6)還本方式:到期一次還本。
   (7)付息方式:自發行日起每半年付息一次。
 3.台中銀行公司於101 年9 月24 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10100305900
   號函核准,於101 年11 月13 日發行101 年第一期次順位金融債券,其發行條件如下:
(1)核准發行額度:3,000,000 仟元。
(2)發行金額:3,000,000 仟元。
(3)票面金額:新臺幣1,000 仟元,依面額發行。
(4)發行期間:7 年期,於108 年11 月13 日到期。
(5)債券利率:固定年利率2.1%。
(6)還本方式:到期一次還本。
(7)付息方式:自發行日起每半年付息一次。
     4.台中銀行公司於102 年4 月8 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10200089330
       號函核准,分別於102 年6 月25 日及12 月16 日發行102 年第一期及第二期次順位
       金融債券,其發行條件如下:
(1)核准發行額度:6,000,000 仟元。
(2)發行金額:
A.102 年第一期:2,500,000 仟元。
B.102 年第二期:3,000,000 仟元。
(3)票面金額:
A.102 年第一期:新臺幣500 仟元,依面額發行。
B.102 年第二期:新臺幣500 仟元,依面額發行。
(4)發行期間:
A.102 年第一期:7 年期,於109 年6 月25 日到期。
B.102 年第二期:6 年期,於108 年12 月16 日到期。
(5)債券利率:
A.102 年第一期:固定年利率2.1%。
B.102 年第二期:固定年利率2.1%。
(6)還本方式:到期一次還本。
(7)付息方式:自發行日起每半年付息一次。
     5.本公司於104 年8 月26 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10400200460 號函核
       准,於104 年12 月28 日發行104 年第一期無到期日非累積次順位金融債券,其發行
       條件如下:
(1)核准發行額度:1,500,000 仟元。
(2)發行金額:1,500,000 仟元。
(3)票面金額:新臺幣10,000 仟元,依面額發行。
(4)發行期間:無到期日。
(5)債券利率:浮動年利率4.28%。
(6)還本方式:依發行辦法執行。
(7)付息方式:自發行日起每年付息一次。
 (二)轉換金融債券
  應付轉換金融債券相關科目增減異動如下:
104 年度:無。
  • 138 -
103年度
期初餘額

公司債折價攤銷數
本期到期
本期轉換

期末餘額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


-

$
-
應付公司債
$ 1,642,869
5,830
(
49,900 )
( 1,598,799 )

$
-
其他資本公積
$
65,664

-

-
(
57,935)

$
7,729
合併綜合損益表
影響數利益



合併綜合損益表
影響數利益







(
(



(

(


(
$
-

5,830 )

-
-
$
5,830)
  • 1.台中銀行公司於100 年5 月16 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00018296 號 函核准,於100 年6 月15 日發行票面利率0%之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 2,300,000 仟元,依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之規定將該轉換權與負債分離,並分別 認列權益及負債。負債組成要素則分別認列嵌入衍生性金融商品及非屬衍生性商品之 負債,該嵌入衍生性金融商品於102 年6 月15 日到期,其中164,200 仟元於到期當日 行使賣回權,本公司認列收回債券損失7,495 仟元,剩餘部分放棄行使賣回權,截至 到期日止,共計面額2,085,900 仟元之債券轉換為206,729 仟股之普通股,餘49,900 仟元已於103 年6 月15 日到期贖回。

  • 2.台中銀行公司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其發行條件如下:

  • (1)核准發行額度:2,800,000 仟元。

  • (2)發行金額:2,300,000 仟元。

  • (3)票面金額:新臺幣100 仟元,依面額發行。

  • (4)發行期間:3 年期,於103 年6 月15 日到期。

  • (5)債券利率:票面年利率0%。

  • (6)還本方式:期滿未轉換或行使賣回權者,以現金一次償還。

  • (7)付息方式:無。

  • (8)轉換價格:11.89 元。

  • (9)賣回權:債券人得要求台中銀行公司於本轉換金融債券發行滿2 年(102 年6 月

  • 15 日)之前40 日,按債券面額加計1.5%之年收益率以現金贖回。

  • (10)收回權:自發行滿六個月翌日起至本轉換金融債到期前40 日止,若其尚未轉換之 債券總金額低於發行總額之10%時;及台中銀行之普通股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 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者,台中銀行公司得向債權人要求按債券面額 以現金收回流通在外之債券。

  • 3.台中銀行公司發行上述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之轉換辦法如下:

  • (1)轉換標的:

  台中銀行公司普通股,並將以發行新股方式履行轉換義務。
  • (2)轉換期間:
  債權人持有人自100 年7 月16 日(本債券發行日後屆滿一個月之翌日起),至
103 年4 月17 日止,除至台中銀行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
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配基準日止,辦理減資之
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於台中銀行公司普通股依法暫
停過戶期間外,得隨時向台中銀行公司請求轉換為普通股。
  • (3)請求轉換程序:

  • A.債券持有人至原交易券商填具「轉換金融債券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 (註明轉換),由交易券商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保結 算所)提出申請,集保結算所於接受申請後送交台中銀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 送達時即生轉換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並於送達後五個營業日內完成轉換手 續,直接將股票撥入原債券持有人之集保帳戶。

  • B.華僑或外國人申請將所持有之本債券轉換為台中銀行公司股票時,一律統由集保 結算所採取帳簿劃撥方式辦理配發。

  • 139 -

  • (4)發行時轉換價格為新臺幣11.89 元。金融債券發行後,除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 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而換發普通股股份者外,遇有已發行之普通股增加,應依規 定計算公式調整轉換價格,截至103 年4 月17 日轉換期間屆滿日,依規定計算公式 調整轉換價格為10.09 元。

三十、負債準備

債準備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

保證責任準備
意外損失準備


(一)員工福利負債準備明細如
確定福利負債
員工優惠存款計畫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負債
104年12月31日
$
1,286,784
126,889

-
$
1,413,673
下:
104年12月31日
$
1,195,660
75,801


15,323
$
1,286,784
103年12月31日
$


$
917,913
119,042

800
$
1,037,755
103年12月31日
$
836,786
65,568

15,559
$
917,913
$






(一)員工福利負債準備明細如下:

1.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中之本公司及子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
政府管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6%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
專戶。

2.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中所適用我國「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係屬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退休日前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合併公
司按每月薪資總額提撥員工退休基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
名義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
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次年度3月底前將一次提撥其差額。該專戶係委託勞動部勞
動基金運用局管理,合併公司並無影響投資管理策略之權利。
  列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確定福利計畫金額列示如下: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提撥短絀
淨確定福利負債
104年12月31日
$
2,084,499
(
888,839)

1,195,660
$
1,195,660
103年12月31日

(


(

$
1,794,981

958,195 )

836,786
$
836,786
  淨確定福利負債變動如下:

103 年1 月1 日

服務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
利息費用(收入)

認列於損益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
於淨利息之金額外)







$1,665,891

25,714

27,764


53,478

-



(接次頁)
  • 140 -
(承前頁)

精算利益-人口統計假設變動

精算利益-財務假設變動

精算損失(利益)-經驗調整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雇主提撥
計畫資產支付

公司帳上支付

103 年12 月31 日

服務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
利息費用(收入)

認列於損益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淨利息之
金額外)
精算損失-人口統計假設變動
精算損失-財務假設變動
精算損失-經驗調整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雇主提撥
計畫資產支付

公司帳上支付

104 年12 月31 日








( $
359 )
(
4,028 )

171,751


167,364

-

(
58,368 )
(
33,384)

1,794,981

26,053

29,777


55,830

-
230,985
15,202

124,917


371,104

-

(
133,260 )
(
4,156)

$2,084,499

  合併公司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暴露於下列風險:
  • (1)投資風險: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方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投 資於國內(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等標的,惟合併公司之計畫資產得分配金 額係以不低於當地銀行2 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而得之收益。

  • (2)利率風險:政府公債/公司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惟計畫資產之債務 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 (3)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畫成員之未來薪資。因此計畫成員薪資之增 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合併公司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日之重大假設如下:
薪資預期增加率
104 年度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 1.75% 2.75%
台中商業銀行公司 1.63% 1.50%
德信證券投資信託公司 1.75% 2.13%
磐亞公司 1.75% 2.75%
久津實業公司 1.08% 0.75%
格菱公司 1.08% 0.75%
薪資預期增加率
103 年度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 1.13% 2.88%
台中商業銀行公司 1.63% 2.50%
德信證券投資信託公司 2.25% 2.00%
磐亞公司 2.13% 2.88%
久津實業公司 1.66% 1.00%
格菱公司 1.66% 1.00%
  • 141 -
  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持不變之情況下,
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104年12月31日
折 現 率
  增加0.25% ( $ 63,194 )
  減少0.25% $ 65,888
薪資預期增加率
  增加0.25% $ 64,643
  減少0.25% ( $ 62,304 )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故上述敏感度分析
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預期1 年內支付金額 $ 50,722 $ 41,053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10~20 年 8~19 年
3.員工優惠存款計畫
  台中銀行公司於103年12月21日起修改行員儲蓄存款利率,依金管銀法字第
10110000850號令及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由合格精算師精算員工
優惠存款計畫負債。
  台中銀行公司因員工優惠存款計畫列入個體資產負債表之負債準備金額列示如
下:
下:
104年12月31日
優惠存款計畫之現值
$
75,801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提撥短絀

75,801
負債準備-優惠存款計畫$
75,801
員工優惠存款計畫負債變動如下:










103 年1 月1 日
$
-

服務成本
前期服務成本
65,568
利息費用

-

認列於損益

65,568

103 年12 月31 日

65,568

服務成本
前期服務成本
4,154
利息費用

2,623

認列於損益

6,777

再衡量數
精算損失-人口統計
假設變動
6,868
精算損失-經驗調整

18,306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25,174

公司帳上支付
(
21,718)

104 年12 月31 日
$
75,801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65,568
-
65,568
$
65,568


淨確定福利


-
$
-
-
65,568
-

-
-

65,568
-

65,568
-
4,154
-

2,623
-

6,777
-
6,868
-

18,306
-

25,174
-
(
21,718 )
-
$
75,801
$
$





-

-
-

-

-

-
-

-

-
-

-

-

-












$































(


$
  台中銀行公司之員工優惠存款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日之重大假
設如下:
  • 142 -
折 現 率
存入資金報酬率
超額利率
優惠存款提領率
104年12月31日
4.00%
2.00%
2.00%
5.25%
103年12月31日
4.00%
2.00%
2.00%
6.25%
  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將
使員工優惠存款義務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 picture [290 x 7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
無法反映員工優惠存款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 picture [290 x 3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其他長期員工福利
  合併公司之其他長期員工福利為長期傷殘福利,員工非因職業災害在職病故或意外
死亡,由公司依年資發給撫恤金。
  合併公司104 及103 年度於合併綜合損益表認列長期員工福利相關之費用(利益)
總額分別為(236)仟元及(154)仟元。截至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止其他長期員工福
利負債準備分別為15,323 仟元及15,559 仟元。

(二)保證責任準備明細與變動情形如下:

期初餘額
本期提存
匯 差
本期重分類
期末餘額
104年度
$
119,042
8,714
133

1,000)
$
126,889
103年度

(


$
92,078
26,785
179

-
$
119,042
本期提存帳列呆帳費用項下。
(三)意外損失準備明細與變動情形如下:
期初餘額
本期提存
本期迴轉
期末餘額
104年度
$
800
-

800)
$
-
103年度

(


$
-
800

-
$
800
  本期提存帳列其他利息外淨損益項下。
三一、權  益
股本-普通股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庫藏股票
非控制股權
104年12月31日
$
13,616,932
1,558,345
6,712,932
(
301,276 )
(
1,062,617 )

29,778,521
$
50,302,837
103年12月31日
$
13,716,932
1,457,759
6,286,085
(
254,603 )
(
1,165,133 )

27,101,767
$
47,142,807
  • 143 -
(一)股 本
額定股數(仟股)
額定股本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仟股)
已發行股本
104年12月31日
1,470,000
$ 14,700,000

1,361,693
$ 13,616,932
103年12月31日
1,470,000
$ 14,700,000
1,371,693
$ 13,716,932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為10 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利之權利。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92 年度申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97,696.24 仟股,經原財政部證
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已於93 年7 月1 日更名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93年3月5日台財證一字第0930107145號函核准,惟因本公司核有證券交易法第156
條第1 項第2 款規定情事,故主管機關爰依同法規定限制上市買賣,並免提撥對外公開
發行,餘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本公司於93 年6 月8 日完成募集;後本公司為配合業
務發展及充實營運資金,94年6月28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3年度未分配盈餘
1,875,500仟元及資本公積665,500仟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54,100仟股,此次轉增資案
並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 年8 月3 日金管證一字第0940131549 號函核准生效,
亦因如前所述,中國人造纖維公司核有證券交易法第156 條第1 項第2 款規定情事,故
亦爰依同法限制上市買賣,餘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後於102 年6 月18 日接獲金管會
證發字第1020010412 號函,業已解除上述限制上市買賣之情事。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92 年度現金增資計劃於93 年6 月8 日完成募集股款計4,048,669
仟元,原現金增資計劃募集之股款係為擴建乙二醇廠之用,然因環保問題及中油五輕去
瓶頸、三輕擴建工程生變,致執行進度較預定進度嚴重落後,後於95 年6 月23 日經股
東常會決議要求變更增資計劃及資金用途,改為轉投資國光石化科技公司,並於96 年1
月25 日經董事會決議,故原現金增資計畫募集股款4,048,669 仟元,扣除已投入興建乙
二醇廠283,984 仟元,結餘款項3,764,685 仟元全數轉為投資國光石化科技公司之用,
然國光石化科技公司原計劃於雲林台西地區之建廠案,因無法克服環評階段而使開發時
程受阻,後雖在經濟部工業局協調下,國光石化科技公司另擇於彰化大城工業區新址開
發,亦因須重新規劃相關建廠計劃,以致建廠時程仍存在重大變數;再者,中國人造纖
維公司鑒於目前台灣時空環境下,石化產業發展遭遇如環保團體及廠址所在地方人士抗
爭等外在阻力下,建廠時程勢必延宕,為有效活化資金之運用、撙節營運成本並在有限
條件下改善財務結構等考量下,依98 年6 月
19 日經股東常會決議要求,中國人造纖維公司於98 年7 月31 日經董事會決議,第二次
變更92 年度現金增資募集資金計劃目的,將結餘款項3,764,685 仟元由轉投資國光石化
科技公司之用,全數變更為償還短期銀行借款;後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 年8
月27 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40268 號函復說明,第二次變更92 年度現金增資募集資金計
畫目的為償還短期銀行借款,除未符合專款專用原則外,亦可能導致財政部證券暨期貨
管理委員會93 年3 月5 日台財證一字第0930107145 號函中所訂,有關中國人造纖維公
司該次現金增資普通股各項解除限制上市買賣條件無法成就;中國人造纖維公司後於99
年12 月30 日經董事會決議第三次變更現金增資計劃,預計將結餘款項3,764,685 仟元
由轉投資國光石化科技公司之用,全數轉為興建假撚廠及乙二醇廠之用,該項第三次變
更現金增資計劃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0年6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
1000008815 號函復准予備查,截至104 年12 月31 日止,已全數支用完畢。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於103 及104 年度分別註銷庫藏股38,897 仟股及10,000 仟股,
分別減少資本額388,970 仟元及100,000 仟元,故於104 年12 月31 日之實收資本額為
13,616,932 仟元,分為1,361,693 仟股,每股面額10 元,均為普通股。
  • 144 -

(二)資本公積

104 及103 年度各類資本公積餘額之調節如下:

103年1月1日餘額

註銷庫藏股

103年12月31日餘額
註銷庫藏股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給予員工認股權
-庫藏股轉讓予員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
權益變動數

104年12月31日餘額
股票發行

員工認股權
取得或處分
子公司股權
價格與帳面
價值差額

取得或處分
子公司股權
價格與帳面
價值差額

認列對子公司
所有權權益變


認列對子公司
所有權權益變











$ 611,209
( 16,869)

594,340
(
4,339 )

-
3,900

-

$ 593,901
$ 2,600


-


2,600

-

3,900
(
3,900 )

-

$ 2,600







$ 6,270

-


6,270

-

-

-

-

$ 6,270







$
-

-


-

-

-

-
94,564

$ 94,564







$ 901,603
( 49,183)

852,420

6,461

-

-

-

$ 858,881
$ 2,129

-

2,129

-

-

-

-

$ 2,129

(





$ 1,523,811

66,052)

1,457,759

2,122

3,900

-

94,564
$ 1,558,345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於104及103年度依註銷庫藏股比例分別沖減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價
4,339 仟元及16,869 仟元,增加(減少)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6,461 仟元及(49,183)仟元。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於104 年1 月給予本公司員工認股權利3,000 仟股,認列薪資費用及資本公
積-員工認股權3,900 仟元,並於同月轉讓庫藏股3,000 仟股予員工,認列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
價3,900 仟元。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於104 年度未按持股比率認購子公司現金增資,致使持股比率變動,故認列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94,564 仟元,調整增列資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94,564 仟元。
  資本公積中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之溢額(包括以超過面額發行普通股、庫藏股票交易及取
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等)及受領贈與之部分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
損時,用以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之資本公積僅可用於彌補虧損,員工認股權產生之資本公積,不
得作為任何用途。

(三)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完納稅捐,彌補虧損外,再就其餘額按下列順序分
派:

1. 提法定盈餘公積10%。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達中國人造纖維公司資本額時,不在此限。

2. 依法按主管機關指定之比率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3. 提列不高於0.3%做為董事酬勞。

4. 提列1%至5%作為員工紅利。員工股票紅利分配之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所 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5. 嗣餘盈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視實際情形擬具股東紅利分配案,並提報 股東大會決議分派之。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分配股利之政策,需視公司未來投資環境、長期財務規劃及兼顧股東權
益。每年股利之發放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之方式分派,惟股票股利分派之比率以
不高於股利總額之95%。
  依104 年5 月公司法之修正,股息及紅利之分派限於股東,員工非屬盈餘分派之對象。中國
人造纖維公司預計於105 年度之股東常會配合上述法規修正公司章程。員工及董監事酬勞於104
及103 年度之估列基礎及103 及102 年度之實際配發情形,參閱附註三三之(七)員工福利費用。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依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 號函令、金管證發字第1010047490 號函及「採
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後,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適用疑義問答」規定提列及迴轉特別盈
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 145 -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
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股本總額25%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分配未分配盈餘時,除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餘股東可獲配按股利分配日之
稅額扣抵比率計算之股東可扣抵稅額。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分別於104 年6 月9 日及103 年6 月23 日舉行股東常會,分別決議103
及102 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案 每
103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102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
108,426
$ 95,868
$
- $ -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105 年3 月21 日董事會擬議104 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法定盈餘公積 $ 54,058 $ -
特別盈餘公積 ( 245,356 ) -
現金股利 135,600 0.10
股票股利 678,002 0.50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105 年3 月21 日董事會擬議104 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有關104 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尚待預計於105 年6 月召開之股東會決議。
  有關中國人造纖維公司董事會通過擬議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資訊,請至台灣
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四)其他權益項目

1.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04年度 104年度 103年度 103年度
$ 27,460 $ 5,788
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 15,907
)
21,672
$ 11,553 $ 27,460
2.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104年度 103年度
期初餘額 ( $
282,063 )
( $
405,255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
(損)益 (
30,766 )
48,341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之備
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
益之份額 - 74,851
期末餘額 ( $
312,829)
( $
282,063 )
非控制權益
104年度 103年度
期初餘額 $ 27,101,767 $ 22,741,777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份額
本期淨利 2,654,502 3,011,992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53,791 ) 37,519
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 ( 517,628 ) ( 395,380 )
子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
轉換影響數 - 1,711,053
子公司買回及註銷庫藏股 ( 165,433 ) ( 5,194 )
非控制權益變動 759,104 -
期末餘額 $ 29,778,521 $ 27,101,767
 2.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五)非控制權益

  • 146 -
  台中銀行公司於104 年度辦理現金增資1,500,000 仟元,合併公司認購金額為740,896 仟
元,外部股東認購金額為759,104 仟元,致使持股比率變動,非控制權益增加759,104 仟元。
  台中銀行公司發行無擔保金融債券於103年度陸續執行轉換,致使非控制權益增加
1,711,053 仟元,相關金融債券情形請詳附註二九。

三二、庫藏股票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於104 及103 年度庫藏股票之明細與變動情形如下:
轉讓股份予員工
子公司持有母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於104 及103 年度庫藏股票之明細與變動情形如下:
轉讓股份予員工
子公司持有母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於104 及103 年度庫藏股票之明細與變動情形如下:
轉讓股份予員工
子公司持有母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於104 及103 年度庫藏股票之明細與變動情形如下:
轉讓股份予員工
子公司持有母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於104 及103 年度庫藏股票之明細與變動情形如下:
轉讓股份予員工
子公司持有母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於104 及103 年度庫藏股票之明細與變動情形如下:
轉讓股份予員工
子公司持有母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於104 及103 年度庫藏股票之明細與變動情形如下:
轉讓股份予員工
子公司持有母




公司股票(仟股) 合計(仟股)
103 年1 月1 日股數 51,897 228,275 280,172
本期增加 900 - 900
本期減少 ( 38,897)
-
( 38,897 )
103 年12 月31 日股數 13,900 228,275 242,175
104 年1 月1 日股數 13,900 228,275 242,175
本期增加 2,743 - 2,743
本期減少 ( 13,000)
-
( 13,000 )
104 年12 月31 日股數
3,643
228,275 231,918
1.中國人造纖維公司於104 及103 年度依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分別買回公司股票2,743 仟
股及900 仟股,買回價款分別為22,403 仟元及7,365 仟元。
2.中國人造纖維公司於104 及103 年度分別註銷庫藏股10,000 仟股及38,897 仟股,轉讓庫
藏股3,000 仟股及0 仟股予員工。
3.截至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止,子公司持有中國人造纖維公司股票之相關資訊如下:




持有股數(仟股)

104 年12 月31 日
磐亞公司 211,129 $ 971,926 $ 888,355
德興投資公司 9,381 25,787 80,492
久暢公司(久津實業
公司之子公司) 7,765
35,137
25,317
$1,032,850 $ 994,164




持有股數(仟股)

103 年12 月31 日
磐亞公司 211,129 $ 971,926 $1,092,325
德興投資公司 9,381 25,787 98,974
久暢公司(久津實業
公司之子公司) 7,765
35,137
31,130
$1,032,850 $1,222,429
  • 4.中國人造纖維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亦不得享有股利分派及 表決權等股東權益;子公司持有中國人造纖維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票處理,除不得參與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之現金增資認股及無表決權外,其餘與一般股東權利相同。
三三、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係包含以下項目:
  • (一)利息收入及費用
息收入及費用
利息收入
貼現及放款利息收入
存放及拆放銀行同業利息收入
投資有價證券利息收入
其 他
104年度
$ 10,037,495
748,046
475,292

374,716
$ 11,635,549
103年度





$ 9,654,646
712,705
403,371
386,940
$ 11,157,662
  • 147 -
財務成本
存款利息費用 ( 3,603,891 ) ( 3,426,914 )
央行及同業融資利息費用 ( 143,591 ) ( 147,601 )
發行債券利息費用 ( 346,797 ) ( 352,030 )
借款利息費用 ( 238,697 ) ( 247,543 )
其他利息費用 ( 27,359 ) ( 31,351 )
( 4,360,335 ) ( 4,205,439 )
減:列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成
本(附註二十)

26,261 17,244

(
$ 4,334,074 ) ( $ 4,188,195 )

(二)手續費收入及費用

續費收入及費用
104年度 103年度
手續費收入
放款手續費收入 $
243,698
$
268,031
經紀手續費收入 1,363,573 1,222,596
信託業務收入 538,565 603,692
保證手續費收入 76,863 71,564
其他手續費收入 305,380 318,150
$ 2,528,079 $ 2,484,033
104年度 103年度
手續費費用
佣金支出 ( $
364,355
) ( $
302,728
)
跨行手續費 ( 29,550 ) ( 23,975 )
其他手續費費用 ( 90,724 ) ( 80,146 )
( $
484,629
) ( $
406,849
)

(三)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損益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及負債已實現
(損)益
商業本票
股 票
受益憑證
衍生金融工具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及負債評價(損)

商業本票
股 票
受益憑證
衍生金融工具
104年度
$
138,960
(
50,305 )
90,139

131,447
$ 310,241
$
458
(
63,096 )
1,108

30,157
(
31,373)
$
278,868
103年度

(



(

(

(


(
(
(
(
$
95,408
45,796
154,878
52,980 )
$ 243,102
$
529

19,545 )

54,813 )
29,309 )
103,138 )
$
139,964
  • 148 -

(四)減損迴轉利益(損失)

(四)減損迴轉利益(損失) (四)減損迴轉利益(損失)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減損迴轉利益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PEM 保單資產減損迴轉利益
承受擔保品減損迴轉利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五)其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
雷曼清算分配款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出售不良債權利益
股利收入
租金收入
技術服務費收入
處分子公司利益
管理費收入(證券投資信託業適用)
其 他
其他支出
提存意外損失準備
出售承受擔保品損失
訴訟賠償支出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處分損失
其 他
(六)折舊及攤銷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投資性不動產折舊費用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合 計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104年度

$
-
(
212 )
38,527
-
( 25,139)

$ 13,176
104年度
103年度
$ 982,923
(
1,978 )
43,098
2,243
( 289,687 )
$ 736,599
103年度



$
198,006
31,222
2,742
56,772
42,771
32,766
2,167
40,817
63,189
$
470,452
104年度



$
-
1,052,627
68,712
94,963
13,976
-
-
49,019
13,320
$ 1,292,617
103年度
$
-
-
(
2,919 )
(
2,596 )
(
5,332)
( $
10,847)
104年度
$
851,751
301
101,223
$
953,275
$
666,073
185,979
$
852,052
$
53,339
47,884
$
101,223


( $
800 )
(
1,435 )
-
(
2,358 )
(
5,794 )
( $
10,387 )
103年度
































$
900,509
302
81,577
$
982,388
$
734,165
166,646
$
900,811
$
44,582
36,995
$
81,577
(七)員工福利費用
  • 149 -
104 年度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福利計畫
(附註三十)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



$
525,195

49,896


575,091

19,427

6,275


25,702


33,871

$
634,664



$ 2,884,384

164,309

3,048,693


75,880

33,532


109,412


179,429

$ 3,337,534




















$ 3409,579

214,205
3,623,784

95,307

39,807

135,114

213,300
$ 3,972,198
103 年度
103 年度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福利計畫
(附註三十)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



$
532,396

52,568


584,964

20,539

7,256


27,795


33,867

$
646,626



$ 2,497,802

184,492

2,682,294


73,325

30,139


103,464


177,293

$ 2,963,051




















$ 3,030,198

237,060
3,267,258

93,864

37,395

131,259

211,160
$ 3,609,677
  公司法於104 年5 月修正,規範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例分派
員工酬勞,中國人造纖維公司估列104 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係依修正後公司法,以稅前
淨利(已扣除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之金額)之1%~5%及0.3%計算。估列103年度員工紅利
及董監事酬勞係按稅後淨利(未扣除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之金額)並扣除累積虧損及提列
法定盈餘公積後餘額之1.0%及0.3%計算,估列金額如下:
員工紅利
董監事酬勞
104年度
$
7,535
2,260
103年度
$
9,758
2,958
  年度終了後,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前經董事會決議之發放金額有重大變動時,
該變動調整原提列年度費用,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
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104 年6 月9 日及103 年6 月23 日股東常會決議配發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以及合
併財務報告認列之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金額如下:

==> picture [321 x 4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上述差異主要因估計改變,業已調整為104 及103 年度之損益。
  有關中國人造纖維公司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
「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 150 -
三四、繼續營業單位所得稅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當期所得稅
當年度產生者
未分配盈餘加徵
以前年度之調整
遞延所得稅
當年度產生者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費用
104年度
$
796,790
101,941
52,057

136,395)
$
814,393
103年度

(

(
$
613,382
88,894
33,539

201,000 )
$
534,815
104 及103 年度會計所得與當年度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
所得稅費用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
免稅所得
未分配盈餘加徵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費用
於本年度之調整
未認列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合併個體適用不同稅率之影
響數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104年度
$ 4,009,478
681,611
19,265
(
68,284 )
101,941
52,057
32,467
(
4,664)
$ 814,393
103年度
$ 4,638,251
788,503
3,706

( 384,273 )
88,894
33,539
3,225

1,221
$ 534,815
  合併公司適用中華民國所得稅法之個體所適用之稅率為17%;中國地區子公司所適用
之稅率為25%。
  由於105 年度股東會盈餘分配情形尚具不確定性,故104 年度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
得稅之潛在所得稅後果尚無法可靠決定。
  • (二)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稅之潛在所得稅後果尚無法可靠決定。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104年度
遞延所得稅
當年度產生者
-確定福利之精算損益
$ 63,75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
現損益
(
3,267)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利益
$ 60,485
期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104年12月31日
本期所得稅資產
應收退稅款
$
6,175
本期所得稅負債
應付所得稅
$
468,418
103年度
$ 26,764
(
2,465 )
$ 24,299
103年12月31日
$
1,303
$
325,530
 (三)本期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 151 -

(四)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104 年度
104 年度








暫時性差異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存 貨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備抵呆帳
未實現連動債賠付損失
遞延未實現處分資產利益
其 他

虧損扣抵









暫時性差異
土地增值稅準備

103 年度








暫時性差異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存 貨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備抵呆帳
未實現連動債賠付損失
遞延未實現處分資產利益
其 他


虧損扣抵
投資抵減









暫時性差異
土地增值稅準備





$
42,238

9,484
153,955
304,195
208,662


41,617

(
11,052)

749,099

8,487

$ 757,586

$ 1,021,022






$
9,666

9,484
130,388

168,329
216,222


-
(
10,316)


523,773
8,300

214

$ 532,287

$ 1,021,022
認列於損益
( $
9,015 )
-
452
105,083
(
6,589 )
(
19,761 )

67,348

137,518
(
1,123)

$ 136,395

$
-

認列於損益
$
32,572

-
(
3,197 )
135,866
(
7,560 )
41,617

1,729

201,027
187
(
214)

$ 201,000

$
-

認列於其他




$
-


-

63,752
-

-

-
(
3,267)

60,485

-

$
60,485

$
-


認列於其他




$
-


-

26,764
-

-

-
(
2,465)

24,299


-

-

$
24,299

$
-



$
33,223
9,484
218,159
409,278
202,073
21,856

53,029
947,102

7,364
$ 954,466
$ 1,021,022






(




(
(

(






(




(



$
42,238
9,484
153,955
304,195
208,662
41,617
11,052)

749,099
8,487
-
$ 757,586
$ 1,021,022

(五)未於資產負債表中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金額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確定福利計劃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遞延未實現處分資產利益
104年12月31日
$
131,111
169,190
128,557
$
428,858
103年12月31日




$
131,111
169,190
244,809
$
545,110
  • 152 -
 (六)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未分配盈餘
  86 年度以前未分配盈餘    $ -   $ -
  87 年度以後未分配盈餘   3,401,414 3,082,993
$ 3,401,414 $ 3,082,993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745,777 $ 450,729
  103 及102 年度盈餘分配適用之稅額扣抵比率分別為24.54%(預計)及19.59%。
  依所得稅法規定,本公司分配屬於87 年度(含)以後之盈餘時,本國股東可按股利
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可獲配之股東可扣抵稅額。由於實際分配予股東之可扣抵稅
額,應以股利分配日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為準,因此本公司預計104 年度盈餘分
配之稅額扣抵比率可能與將來實際分配予股東時所適用之稅額扣抵比率有所差異。
 (七)所得稅核定情形
1.本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截至102 年度以前之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2.台中銀行公司核定至102 年度。
3.台中銀保經公司核定至102 年度。
4.台中銀租賃事業公司核定至102 年度。
5.台中銀證券公司核定至102 年度。
6.磐亞公司核定至102 年度。
7.德興投資公司核定至102 年度。
8.德信證券投資信託公司核定至102 年度。
9.久津實業公司核定至102 年度。
10.格菱公司核定至102 年度。
11.久暢公司核定至102 年度。
12.瑞諺投資公司核定至102 年度。
13.瑞嘉投資公司核定至102 年度。
14.翔豐開發公司核定至102 年度。
15.蔗蜜坊公司核定至102 年度。
16.磐旭投資公司核定至102 年度。
17.磐豐實業公司核定至102 年度。
18.透明實業公司核定至102 年度。
19.金邦格興業公司設立於103 年度,目前尚無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之核定。
三五、每股盈餘
、每股盈餘 、每股盈餘 、每股盈餘
104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
0.48
稀釋每股盈餘
$
0.48
用以計算每股盈餘之淨利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本期淨利
104年度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淨利
$
540,583
股 數
104年度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
股加權平均股數
1,131,478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1,326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
股加權平均股數

1,132,804
103年度
$
0.97
$
0.96
103年度
$ 1,091,444
103年度

$

1,131,478
1,326
1,132,804

1,130,246
1,302
1,131,548
  • 153 -
  若合併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分紅,則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假設員工分紅將
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
每股盈餘。於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員工分紅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
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三六、處分子公司

  合併公司於104 年8 月26 日以現金31,185 仟元處分子公司極緻租賃公司,計產生處分利
益2,157 仟元;後於104 年10 月13 日以現金890 仟元處分子公司瑞諺投資公司,計分別產生
處分利益10 仟元。合併公司於104 年12 月31 日完成處分,並對子公司喪失控制。
 (一)對喪失控制之資產及負債之分析
(一)對喪失控制之資產及負債之分析 (一)對喪失控制之資產及負債之分析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帳款
預付款項
非流動資產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流動負債
應付款項
暫收款
存入保證金
處分之淨資產
(二)處分子公司之利益



收取之對價
$
處分之淨資產
(
非控制權益

處分利益
$
(三)處分子公司之淨現金流入
以現金及約當現金收取之對價
減: 處分之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極緻租賃公司 瑞





$
11,029
$
879
7,550
-
2,864
1

19,416
-
(
118 )
-
(
7,530 )
-
(
3,890)

-
$
29,321
$
880









31,185
$
890
29,321 )
(
880 )
293

-
2,157
$
10
極緻租賃公司 瑞





$ 31,185
$
890

(
11,029)

879
$ 20,156
$
11
$



(
$
890

879
$
11

三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之名稱及其關係
關係人名稱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中纖投資公司 具有控制之投資者
磐亞投資公司 具有控制之投資者
南中石化工業公司 關聯企業
銘拓科技公司 關聯企業
維納康公司 關聯企業
臺灣綠醇公司 合資企業
華南金融控股公司 實質關係人
華南商業銀行公司 實質關係人
華南永昌投資信託公司 實質關係人
臺灣絲織開發公司 實質關係人
大益企業公司 實質關係人
宇暉公司 實質關係人
邦諭投資有限公司 實質關係人
臺灣金醇洋酒公司 實質關係人
金醇臻品公司 實質關係人
  • 154 -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大發投資公司 實質關係人
勝仁針織廠公司 實質關係人
台益投資公司 實質關係人
德信綜合證券公司 實質關係人
李 亞 玫 德信證券投資信託公司之總經理
旭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一榮投資台中銀行之董事之法人代表
股份有限公司及合陽管理顧問
股份有限公司
黃錫榮、李晉頤、劉振樂、莊銘山、台中銀行之主要管理階層
張新慶、蔡哲雄、王貴鋒、張
敬欣、林維樑、張孟亮、蘇金
豐(註1)、賴進淵(註1)、李
俊昇、林家宏(註2)、林樹源、
黃劍輝及陳育駿(註2)
方枝全等105 人 台中銀行公司之主要管理階層
台中銀行公司董事長配偶等31 人  台中銀行公司之董事、監察人、董事長與總經理
之配偶及二等親以內親屬等
財團法人台中商業銀行文教基金受台中銀行公司捐贈之金額達其實收基金總額
會、財團法人台中銀行公司職三分之一以上之財團法人
工福利委員會
註1:法人董事旭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人蘇金豐於104 年6 月16 日改派為代
表人賴進淵。
註2:法人董事合陽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原代表人林家宏於104 年1 月16 日改派為代
表人陳育駿。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銷  貨

==> picture [297 x 2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合併公司對關係人銷貨之交易條件,除部分銷貨無類似種類可供比較外,餘與一
般客戶相較,並無重大差異,收款期間約為1~2 個月,與一般客戶相較,亦無重
大差異。
 (2)對臺灣綠醇公司之銷貨主要係提供乙醇加工服務之收入。

==> picture [45 x 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298 x 4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進貨之交易條件與一般廠商相較,並無重大差異,付款期間約為
1~2 個月。
3.銀行存款

==> picture [298 x 1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應收(付)關係人款
  • 155 -

==> picture [299 x 7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合併公司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對臺灣綠醇公司之其他應收款主要係代為支付工廠水電費
及採購原料之應收款項。
5.預收租金

==> picture [299 x 2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合併公司之預收租金,請參閱10.財產交易,合併公司104 年度認列之租金收入為24,806 仟
元。

==> picture [306 x 3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合併公司對臺灣綠醇公司之租金收入主要係本期已實現之預收租金及其他租金收入,請參閱
10.財產交易。
7.其他收入

==> picture [299 x 2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合併公司對臺灣綠醇公司之其他收入係出售EG、EO 廠時,因移轉相關員工予臺灣綠醇公司所
收取對價於本期所認列之已實現收入及其他雜項收入。
8.放  款
104年度
8.放 款 104年度

類別

員工消費性放款
自用住宅抵押放款
其他放款
戶數或關
係人名稱
16 戶
26 戶
倪○○
陳○○
劉○○
楊○○
楊○○
鍾○○
李○○
倪○○
尤○○
梁○○
吳○○
莊○○
邱○○
蔡○○
林○○
李○○
曾○○
張○○
林○○
孟○○
本期最
高餘額
$ 3,909
54,802
5,695
5,500
2,553
2,609
1,719
10,000
1,000
2,000
3,000
4,595
2,670
2,203
4,668
5,000
2,100
4,500
500
11,609
18,814
34,881

期末餘額
$ 2,111
46,262
3,471
4,500
2,431
2,181
93
8,016
-
-
-
2,984
1,906
2,062
4,395
4,000
2,100
2,000
500
11,143
-
9,643
履約情形
正常放款 逾期放款
$ 2,111
$
-
46,262
-
3,471
-
4,500
-
2,431
-
2,181
-
93
-
8,016
-
-
-
-
-
-
-
2,984
-
1,906
-
2,062
-
4,395
-
4,000
-
2,100
-
2,000
-
500
-
11,143
-
-
-
9,643
-

利息收入
$ 48
810

46
64
45
42
17
158
1
14
-
52
44
33
80
112
7
24
1
281
34
649
擔保品

內容
信 貸
不動產



















單位:新台幣仟元
與非關係人

之交易條件
有無不同






















正常放款
$ 2,111
46,262
3,471
4,500
2,431
2,181
93
8,016
-
-
-
2,984
1,906
2,062
4,395
4,000
2,100
2,000
500
11,143
-
9,643
  • 156 -
103 年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

類別

員工消費性放款
自用住宅抵押放款
其他放款
戶數或關
係人名稱
18 戶
25 戶
呂○○
倪○○
倪○○
游○○
楊○○
楊○○
蔡○○
梁○○
吳○○
莊○○
邱○○
李○○
張○○
林○○
鍾○○
孟○○

本期最

高餘額

$ 5,796
54,298
1,000
2,614
2,200
10,600
3,031
3,618
7,500
4,505
3,908
2,341
4,935
4,000
11,800
19,000
10,000
35,000
期末餘額
$ 2,709
50,648
-
2,395
1,200
4,300
2,609
1,719
5,000
2,995
2,670
2,203
4,668
1,000
11,609
18,814
10,000
34,881
履約情形
正常放款 逾期放款
$ 2,709
$
-
50,648
-
-
-
2,395
-
1,200
-
4,300
-
2,609
-
1,719
-
5,000
-
2,995
-
2,670
-
2,203
-
4,668
-
1,000
-
11,609
-
18,814
-
10,000
-
34,881
-

利息收入
$
82
767
-

30

16
66
50
32
130
52
59
36
85
7
122
103
-
58

擔保品

內容
信 貸
不動產
定儲單
不動產













與非關係人
之交易條件
有無不同
正常放款
$ 2,709
50,648
-
2,395
1,200
4,300
2,609
1,719
5,000
2,995
2,670
2,203
4,668
1,000
11,609
18,814
10,000
34,881

















  依「銀行法」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之規定,對有利害關係者,除消費性貸款額度內及對
政府貸款外,不得為無擔保授信;為擔保授信者,應有十足擔保,且其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同類授
信對象。
9.存  款
信對象。
存 款

財團法人台中商業
銀行公司職工福
利委員會

德信綜合證券公司
財團法人台中商業
銀行文教基金會
臺灣金醇洋酒公司
其 他

104年度 利息支出
$ 7,460
2,558

109

-
3,875

$ 14,002
103年度
期末餘額
$ 135,733
174,583

8,192

245
217,850
$ 536,603
利率區間%

0.20~5.31

0.00~3.20

0.02~1.37

0.12

0.00~5.31
期末餘額
$ 134,023

15,272

8,171

305
218,446
$ 638,223
利率區間%

0.02~5.38

0.13~1.09

0.02~1.37

0.13

0.00~5.38
利息支出




















$ 3,060

165

110

-
2,325
$ 5,660
  存款除行員存款利率於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均為5.38%外,餘與一般客戶相較,並無
重大差異。
10.財產交易
  合併公司於104及103年度分別購入德信證券投資信託公司經理之基金321,663仟元及
20,000 仟元,出售其經理之基金分別為157,405 仟元及97,064 仟元,處分價款分別為160,643
仟元及118,284 仟元,產生處分利益分別為3,238 仟元及21,220 仟元。向關係人購入或出售其
經理之基金交易價格,均係依各該基金於交易日公告之市價決定。
  合併公司於103 年2 月向李亞玫購入台北市中正區河堤段一小段之土地及其地上建物,交易
價款為35,074 仟元,帳列投資性不動產項下。
  • 157 -
  合併公司於103 年10 月依據合資經營契約出售EO、EG 廠予臺灣綠醇公司,其中包
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253,871 仟元、備品及物料80,069 仟元與預收土地租金231,420
仟元,處分價款1,555,600 仟元,產生處分利益990,240 仟元,處分價款依據鑑價報告
決定;另合併公司同時轉移大部分EO、EG 廠相關人員予臺灣綠醇公司,並收取相關對價
計131,065 仟元。因合併公司對臺灣綠醇公司具有重大影響力,因此依持股比例消除未
實現利益計560,652 仟元,帳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項。上述之未實現利益將俟臺灣綠
醇公司持有該資產於未來經濟效益期間,逐期予以認列。本年度截至104 年12 月31 日
尚未認列之未實現處分利益為483,916 仟元,累計已實現處分利益為65,774 仟元(帳列
處分資產利益33,008 仟元及其他收入32,766 仟元)及租金收入24,806 仟元。
合併公司於104 年度向台中銀行公司購入金融債,購入價款為440,000 仟元
11.背書保證
  合併公司於103 年12 月31 日對臺灣綠醇公司提供之背書保證金額共553,875 仟元
(美金17,500 仟元)。
(三)對主要管理階層之獎酬
  104 及103 年度對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總額如下:
短期員工福利
退職後福利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
104年度
$
260,170
1,863

20
$
262,053
103年度




$
131,435
1,957

16
$
133,408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績效及市場趨勢決定。
三八、質抵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資產作為營業保證金、合資經營契約、向銀行借款之擔保品、附買回條件交
易擔保、透支額度擔保、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保證金、進口關稅擔保價金及僱用外籍勞工
保證金之明細如下(以帳面價值列示):
應收票據
存放銀行同業
受限制資產-銀行存款(帳列
其他流動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投資性不動產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104年12月31日
$ 1,488,898
210,000
529,221
536,189
1,057,350
116,516
1,751,806
3,268,801
634,938
-
103年12月31日
$ 2,606,619
-
1,020,557
772,884
1,150,165
154,971
1,726,069
3,268,801
700,622
902,812
  普通股提供抵押擔保明細如下:
南中石化工業公司
台中銀行公司
華南金融控股公司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
104年12月31日
10,000 仟股
170,000 仟股
1,148 仟股
48,954 仟股
103年12月31日
10,000 仟股
106,000 仟股
1,148 仟股
36,954 仟股
三九、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 158 -
  除附註八及二五所述承作金融商品之承諾外,截至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止,合併公
司分別計有下列承諾及或有負債:
  • (一)中國人造纖維公司已開立之保證票據如下:
金融機構融資額度保證
購料及工程履約保證
104年12月31日
$
12,999,460
320,000
$
13,319,460
103年12月31日




$
10,615,372

320,000
$
10,935,372
  • (二)截至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止,合併公司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額度分別為 1,908,904 仟元及3,236,955 仟元。

  • (三)中國人造纖維公司與日本豊田通商公司簽訂合資經營契約,對臺灣綠醇公司採聯合控制個 體之合資經營型態。雙方將合資美元112,600 仟元入股臺灣綠醇公司,各自持股50%, 日本豊田通商公司於99 年度業已將相關資金美元56,300 仟元投入臺灣綠醇公司,中國 人造纖維公司承諾將移轉坐落於高雄縣大社工業區之乙二醇及環氧乙烷廠房及設備以及 再投入現金196,132 仟元入股臺灣綠醇公司,以達50%之合資經營模式,後於103 年10 月與日本豊田通商公司修訂合資經營契約,在維持原合資經營契約條件下,中國人造纖 維公司將直接以現金1,751,732 仟元入股臺灣綠醇公司,另原先承諾移轉坐落於高雄縣 大社工業區之乙二醇及環氧乙烷廠房等設備則以1,555,600 仟元出售予臺灣綠醇公司, 上述交易於103 年12 月31 日業已完成。

  •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與日本豊田公司於103年3月共同對臺灣綠醇公司之授信案 件提供背書保證,截至103 年12 月31 日中國人造纖維公司對臺灣綠醇公司業已提供美 金17,500 仟元之擔保額度。

  • (四)中國人造纖維公司與亞東工業氣體公司簽訂氣體購買合約,合約訂有氣氧及氣氮之最低購 貨量,購貨價格除每月費用約13,800 仟元外,每年4 月會依據消費者物價指數進行調整, 依氣氧及氣氮之購貨量按合約價格計算,該購貨合約期限為240 個月,合約到期時如雙 方無異議則自動延長36 個月,合約若需中止,需於24 個月前通知,該合約雙方決定啟 用日為103 年7 月1 日。

  • (五)磐亞公司經銷商以德信大發基金200 仟單位,面額2,000 仟元設質予磐亞公司,並提供 銀行開具履約保證書2,000 仟元,作為履約保證金。

  • (六)台中銀行公司尚有其他承諾事項如下:

尚未動用之放款承諾(不含信
用卡)
信用卡授信承諾

各類保證款項

信託負債

開發信用狀餘額

租賃合約承諾
104年12月31日
$ 136,921,732

15,261,355

12,264,386

55,545,125

2,688,927

808,867
103年12月31日
$ 112,963,496
12,661,908
11,215,267
53,847,326
3,633,117
1,248,697
  • (七) 台中銀行公司接受投資人辦理特定金錢信託,受託投資美國雷曼兄弟控股公司發行並保 證之連動債,惟美國雷曼兄弟控股公司已於97 年9 月15 日向美國法院申請破產保護, 其所發行並保證之連動債停止報價並停止受理贖回,後美國雷曼兄弟控股公司於97 年 12 月向美國法院提出聲請延展提出重整計畫及徵求同意重整計畫期間暨再次聲請延展 提出債權清冊期間之兩項聲請案,美國法院亦已核准申請。
  台中銀行公司依98 年5 月6 日臨時董事會決議,訂定「銷售雷曼連動債爭議處理辦
法」及和解處理方案,依銀行公會「金融消費爭議評議委員會」評議之補償比率賠付予
投資人。台中銀行公司經評估,已於98 年度至103 年度提列224,396 仟元賠付損失,帳
列其他支出項下;截至104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已實際賠付投資人220,004 仟元,
尚未賠付部位4,392 仟元,帳列其他應付款。
  • (八) 依「信託業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附註揭露信託帳之資產負債表及信託財產目錄 如下:

  • 159 -





銀行存款

短期投資
結構性商品投資
不 動 產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保管有價證券

信託資產總額





銀行存款
短期投資
結構性商品投資
不 動 產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保管有價證券
信託收益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信託費用
管 理 費
稅 捐
稅前純益
所得稅費用
稅後純益
信託帳資產負債表
104 年12 月31 日

額 信


債 金

$
1,211,864 應付保管有價證券 $
5,004,704
46,310,072 信託資本
823,095 金錢信託
48,345,031
不動產信託
2,195,390
2,112,320 本期損益
1,473,357
83,070 遞延結轉數
(
1,473,357 )

5,004,704
$
55,545,125
信託負債總額
$
55,545,125
信託帳財產目錄
104年12月31日


$
1,211,864
46,310,072
823,095
2,112,320
83,070

5,004,704
$
55,545,125
信託帳損益表
104年度


$
2,010,406
1,704
(
538,565 )
(
188 )
1,473,357

-
$
1,473,357
信託帳資產負債表
104 年12 月31 日

額 信


債 金

$
1,211,864 應付保管有價證券 $
5,004,704
46,310,072 信託資本
823,095 金錢信託
48,345,031
不動產信託
2,195,390
2,112,320 本期損益
1,473,357
83,070 遞延結轉數
(
1,473,357 )

5,004,704
$
55,545,125
信託負債總額
$
55,545,125
信託帳財產目錄
104年12月31日


$
1,211,864
46,310,072
823,095
2,112,320
83,070

5,004,704
$
55,545,125
信託帳損益表
104年度


$
2,010,406
1,704
(
538,565 )
(
188 )
1,473,357

-
$
1,473,357
信託帳資產負債表
104 年12 月31 日

額 信


債 金

$
1,211,864 應付保管有價證券 $
5,004,704
46,310,072 信託資本
823,095 金錢信託
48,345,031
不動產信託
2,195,390
2,112,320 本期損益
1,473,357
83,070 遞延結轉數
(
1,473,357 )

5,004,704
$
55,545,125
信託負債總額
$
55,545,125
信託帳財產目錄
104年12月31日


$
1,211,864
46,310,072
823,095
2,112,320
83,070

5,004,704
$
55,545,125
信託帳損益表
104年度


$
2,010,406
1,704
(
538,565 )
(
188 )
1,473,357

-
$
1,473,357
信託帳資產負債表
104 年12 月31 日

額 信


債 金

$
1,211,864 應付保管有價證券 $
5,004,704
46,310,072 信託資本
823,095 金錢信託
48,345,031
不動產信託
2,195,390
2,112,320 本期損益
1,473,357
83,070 遞延結轉數
(
1,473,357 )

5,004,704
$
55,545,125
信託負債總額
$
55,545,125
信託帳財產目錄
104年12月31日


$
1,211,864
46,310,072
823,095
2,112,320
83,070

5,004,704
$
55,545,125
信託帳損益表
104年度


$
2,010,406
1,704
(
538,565 )
(
188 )
1,473,357

-
$
1,473,357


$
5,004,704
48,345,031
2,195,390
1,473,357

1,473,357 )
$
55,545,125

1,211,864
46,310,072
823,095
2,112,320
83,070
5,004,704
55,545,125


2,010,406
1,704
538,565 )
188 )
1,473,357
-

1,473,357



$
$
$
(
(

$
$




銀行存款

短期投資
結構性商品投資
不 動 產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保管有價證券

信託資產總額
信託帳資產負債表
103年12月31日






$
2,334,720
應付保管有價證券

43,889,027
信託資本
602,989
金錢信託
不動產信託
2,849,240
本期損益
14,235
遞延結轉數


4,157,115
$
53,847,326
信託負債總額


$
4,157,115
46,826,736
2,863,475
939,664
(
939,664 )
$
53,847,326



(
  • 160 -
信託帳財產目錄
103年12月31日
投資項目  金額
銀行存款  $ 2,334,720
短期投資 43,889,027
結構性商品投資 602,989
不 動 產
  土  地 2,849,240
  房屋及建築 14,235
保管有價證券 4,157,115
$ 53,847,326
信託帳損益表
103年度
金額
信託收益
  利息收入  $ 1,543,500
信託費用
  管 理 費 (  603,692 )
  稅  捐 (144 )
稅前純益 939,664
所得稅費用 -
稅後純益 $ 939,664

(八) 租賃合約及資本支出承諾到期分析

  本公司及子公司之租賃合約承諾係包括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
  營業租賃承諾係指本公司及子公司作為承租人或出租人在不可撤銷之營業租賃條件下
未來最低租金給付總額。
  融資租賃承諾係指本公司及子公司作為承租人在融資租賃條件下之未來租金給付總額
及現值或出租人在融資租賃條件下之租賃投資總額及應收最低租賃給付現值。
  本公司及子公司之資本支出承諾係指為取得建築及設備之資本支出所簽訂之合約承諾。
  下表請詳本公司及子公司之租賃合約承諾及資本支出承諾之到期分析:

104 年12 月31 日

104 年12 月31 日

租賃合約承諾
營業租賃支出
(承租人)
營業租賃收入
(出租人)
融資租賃收入總
額(出租人)
融資租賃收入現
值(出租人)
資本支出承諾

合 計

滿
1

$
196,199

35,991

549,355

499,909

42,341

$ 1,323,795
1 年至5 年
$
270,462

136,704

225,695

216,725
-

$
849,586


5

$
-

105,296

-

-

-


$
105,296






















$
466,661

277,991

775,050

716,634
42,341
$ 2,278,677
  • 161 -
103 年12 月31 日
103 年12 月31 日
四十、
租賃合約承諾
營業租賃支出
(承租人)
營業租賃收入
(出租人)
融資租賃收入
總額(出租
人)

融資租賃收入
現值(出租
人)

資本支出承諾

合 計

金融工具
滿
1

$ 162,545

34,254
427,901
385,726
4,123,910

$5,134,336
1 年至5 年
$ 257,564
132,821
186,903
175,171

-

$ 752,459

5

$
-
137,517

-

-
-

$ 137,517





















$ 420,109
304,592
614,804
560,897
4,123,910
$6,024,312
  • (一)公允價值之資訊-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1. 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有重大差異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除下表所列外,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帳
面金額趨近其公允價值:
2.
金融資產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金融負債
應付金融債券(含1 年內
到期)

公允價值衡量層級
104 年12 月31 日
金融資產
持有至到期日投資
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
融負債:
-應付金融債券
103 年12 月31 日
金融資產
持有至到期日投資
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
融負債:
-應付金融債券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公


值 帳


額 公



$5,559,399 $5,497,890
$1,418,003
$1,399,208
15,900,000 15,924,104
14,400,000
14,350,922

1

級 第
2
等級 第
3
等級 合

$ 5,497,890 $
-
$
-
$5,497,890
15,924,104 $
-
$
-
15,924,104

1

級 第
2
等級 第
3

級 合

$ 1,399,208 $
-
$
-
$ 1,399,208
14,350,922
-
-
14,350,922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1,399,208
14,350,922

$5,497,890
15,924,104

$ 1,399,208
14,350,922
  • (二)公允價值資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1.公允價值衡量層級
  下表提供了金融工具於原始認列後以公允價值衡量方式之分析,衡量方式係基於
公允價值可觀察之程度分為第一至三級。
  • (1)第1 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 經調整)。

  • 162 -

  • (2)第2 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1 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亦即價格)或間 接(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3)第3 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





目 合

非衍生金融工具
資 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股票投資
$ 1,533,669
債券投資
48,603
其 他
30,600,318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股票投資
1,089,066
債券投資
24,066,057
其 他
1,800
衍生金融工具
資 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658,728
負 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負債
179,557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





目 合

非衍生金融工具
資 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股票投資
$ 1,415,816
其 他
12,000,166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股票投資
1,118,355
債券投資
20,999,074
衍生金融工具
資 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601,732
負 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負債
139,739
2.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技術
104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 1,533,669
48,603
30,600,318
1,089,066
24,066,057
1,800
658,728
179,557
第一層級 第二層級
$ 1,533,669 $
-


48,603
-
30,600,318
-
1,089,066
-
24,066,057
-

1,800
-
$
- 658,728


- 179,557
103年12月31日




$
-
-
-
-
-
-
$
-
-




$ 1,415,816
12,000,166
1,118,355
20,999,074

-

-
第二層級
$
-


-

-

-
601,732
139,739
第三層級
$
-
-
-
-
-
-
  •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依下列方式決定:

  • (1)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公允價值係分 別參照市場報價決定(包括上市之可贖回公司債、匯票、公司債及無到期日債 券)。若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合併公司採用評價方法 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之資 訊一致。

  • (2)衍生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此市場價格為公允價值。若無市場價 格可供參考時,非選擇權衍生工具係採用衍生商品存續期間適用殖利率曲線以現 金流量折現分析計算公允價值,選擇權衍生工具係採用選擇權定價模式計算公允

  • 163 -

價值。合併公司採用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
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
  • (3)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除上述外)之公允價值係依照以現金流量折現分析 為基礎之一般公認定價模式決定。

  • (三)金融工具之種類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持有供交易   $ 32,841,318    $ 14,017,714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註1)  25,658,486  22,656,239
持有至到期日之投資 5,559,399  1,418,003
放款及應收款(註2) 507,499,493  492,197,924
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持有供交易 179,557  139,739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註3)  549,382,741  508,360,993
註1:餘額係包含分類為備供出售及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餘額。
註2:餘額係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 、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款、貼現及放款淨額及存出保證金等以攤銷後成本衡 量之放款及應收款。

  • 註3:餘額係包含短期借款、應付短期票券、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央行及銀行同業 存款、應付票據及帳款、其他應付款、存款及匯款、央行及銀行同業融資、應付 債券(含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及存入保證金等以攤銷後成本 衡量之金融負債。

四一、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係為各業務單位提供服務,統籌協調進入國內與國際
金融市場操作,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合併公司營運
有關之財務風險。該等風險包括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合併公司相關之財務風
險主要來自於重要子公司台中銀行公司。
  台中銀行公司訂有書面風險管理政策,其涵蓋整體營運策略及風險管理哲學。全面性風
險管理計畫係將潛在不利於經營績效之影響最小化,台中銀行公司董事會並已通過書面整體
風險管理政策及針對特定風險之制定書面政策(例如信用風險、市場風險、作業風險、流動
性風險、國家風險等)。台中銀行公司董事會為最高風險管理單位,每年複核此書面政策並
且每季複核實際處理情形,以確保風險管理政策被確實執行。
  台中銀行公司設有風險管理委員會及風險管理部,授與風險權限及賦予相關部門權責,
以確保風險管理之順利運作。風險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由董事會授權總經理指派副總經理擔
任之,該委員會之職責如下:
  • (一)風險管理方案之審議。

  • (二)各項風險限額之審議與檢討。

  • (三)有關風險管理制度化議案之審議。

  • (四)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風險管理委員會之各委員,依其部門業務性質及職掌範圍,訂定各項風險管理衡量指
標,並向風險管理委員會呈報,提供高階主管決策之參考。
  • (一)市場風險
  合併公司所持有或發行之債券、票據、放款及類似金融商品,於資產負債表日因
市場利率變動將使該金融商品之公允價值隨之變動。
1.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對匯率風險係採限額管理機制,設定各幣別晝間營業中限額與隔夜
限額,控制各級人員所能持有之最大淨外匯部位,並依交易對手設定最高交易額
度,且定期將監控結果提報風險管理委員會及董事會討議。
敏感度分析
  • 164 -
  合併公司假設當其他變動因子不變時,若於USD/NTD、EUR/NTD、CNY/NTD、
HKD/NTD 之匯率分別相對升值/貶值3%,則本公司及子公司104 年及103 年12 月
31 日稅前損益將分別減少/增加217,072 仟元及96,047 仟元,而權益將分別增加
/減少47,985 仟元及56,161 仟元。
2.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指利率變動,致合併公司持有利率風險部位公允價值變動或盈餘
遭受損失之風險。主要風險來源包括存放款與利率相關之有價證券。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內之個體以浮動利率借入資金,因而產生利率暴險;台中
銀行公司對利率風險係採缺口管理機制,設定指標範圍進行監控,並定期將監控
結果提報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與董事會,且依公司整體營運狀況適時調整。
敏感度分析
  合併公司假設當其他變動因子不變時,若殖利率曲線上升/下降100 個基點,
則合併公司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稅前損益將分別增加/減少929,383 仟元
及771,579 仟元,而權益將分別減少/增加464,319 仟元及676,356 仟元。
3.其他價格風險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因上市櫃權益證券投資而產生權益價格暴險。該權益投資
(除帳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之金融資產外)非持有供交易而係屬策略性投資。
中纖公司並未積極交易該等投資。中國人造纖維公司權益價格風險主要集中於臺
灣地區交易所之石化產業權益工具;台中銀行公司對權益證券價格風險係採限額
管理機制,確保各層級均在授權額度內進行交易,並設定相關機制進行停損控管,
且定期將監控結果提報風險管理委員會及董事會討議。
敏感度分析
  合併公司假設當其他變動因子不變時,若權益證券價格上漲/下跌15%時,則
本公司及子公司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稅前損益將分別增加/減少228,880
仟元及217,754 仟元,而權益將分別增加/減少543,602 仟元及611,924 仟元。
4.彙整敏感度分析如下:
彙整敏感度分析如下: 彙整敏感度分析如下: 彙整敏感度分析如下: 彙整敏感度分析如下:
104年12月31日












匯率風險 USD/NTD、EUR/NTD、CNY/NTD、
HKD/NTD 分別上升3%
USD/NTD、EUR/NTD、CNY/NTD、
HKD/NTD 分別下跌3%
$
47,985
(
47,985 )
$
217,072
(
217,072 )
利率風險 利率曲線上升100 BPS
利率曲線下跌100 BPS
464,619
(
464,619)
929,383
(
929,383)
其他價格風險 權益證券價格上升15 %
權益證券價格下跌15%
543,602
(
543,602)
228,880
(
228,880)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匯率風險 USD/NTD、EUR/NTD、CNY/NTD、
HKD/NTD 分別上升3%
USD/NTD、EUR/NTD、CNY/NTD、
HKD/NTD 分別下跌3%
$
56,161
(
56,161 )
$
96,047
(
96,047 )
利率風險 利率曲線上升100 BPS
利率曲線下跌100 BPS
676,356
(
676,356 )
771,579
(
771,579 )
權益證券
價格風險
權益證券價格上升15 %
權益證券價格下跌15%
611,924
(
611,924 )
217,754
(
217,754 )
 (二)信用風險
  • 165 -

  • 1.信用風險之來源及定義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或未能履行合約義務而造成公司財務損失之風險。截
至資產負債表日,合併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義務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
暴險主要係來自於合併資產負債表內及表外項目。表內項目主要來自於合併資產負債
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表外項目主要為財務保證、信用狀及貸款承諾等業務,
亦使合併公司產生信用風險暴險。
 2 信用風險管理政策
  為減輕信用風險,合併公司管理階層指派專員負責授信額度之決定、授信核准及
其他監控程序以確保逾期應收款項之回收已採取適當行動。此外,合併公司於資產負
債表日會逐一複核應收款項之可回收金額以確保無法回收之應收款項已提列適當減損
損失。據此,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已顯著減少。
  合併公司持續地針對應收帳款客戶之財務狀況進行評估。
  除了合併公司最大的客戶A公司外,合併公司並無對任何單一交易對方或任何一
組具相似特性之交易對方有重大的信用暴險。當交易對方互為關係企業時,合併公司
將其定義為具相似特性之交易對方。於104 及103 年度內對A 公司之信用風險集中情
形分別佔總貨幣性資產之0.3%及0.4%。
  除此之外,合併公司所持有或發行之金融商品,可能因交易對方或他方未能履行
合約義務而導致損失發生。在提供貸款及保證等業務時,合併公司均作謹慎之信用評
估,104 年12 月31 日具有擔保品之放款占放款總金額比率約為79%。融資保證和商業
信用狀持有擔保品之比率約為16%,因貸款、貸款承諾或保證所要求提供之擔保品通
常為現金、存貨、具有流通性之有價證券或其他財產等。當交易對方或他方違約時,
合併公司具有強制執行其擔保品或其他擔保之權利,能有效降低信用風險,惟於揭露
最大信用暴險金額時,不考量擔保品之公平價值。
  • 3.信用風險避險或減緩政策

  • (1) 擔保品

  • 合併公司針對授信業務採行一系列之政策及措施以降低信用風險,其中常用方法 之一係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品。合併公司於擔保品評估管理、擔保品放款值核計 等,訂有可徵提為擔保品之範圍及擔保品估價、管理與處分之程序,以確保債權。 另於授信合約訂有債權保全、擔保物條款,明確定義信用事件發生時,得減少額 度及縮短借款償還期限或視為全部到期等,以降低授信風險。

  • (2) 授信風險限額及信用風險集中情形控管

  • 為避免風險過度集中,合併公司授信相關準則已對單一交易對手與單一集團設定 授信餘額限制;投資準則、股權投資風險控管規則等訂有對同一人(企業)或同 一關係(集團)企業之各種投資限額。另為控管各項資產之集中風險,合併公司 已分別依行業別、集團企業別、國家別、股票質押授信業務等訂定信用限額,監 控各項資產之集中風險,並以系統整合監控單一交易對手、集團企業、關係企業、 產業、國籍別、最終風險國別等各類信用風險集中度。

  • (3) 其他信用增強

  • 合併公司於授信合約訂有存款抵銷條款,明確定義信用事件發生時,得將授信戶 寄存合併公司之各種存款抵銷其所負之債務,以降低授信風險。

 4.本合併公司信用風險最大暴險額
  合併資產負債表內資產不考慮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加強工具之信用風險最大暴險額
約當等於其帳面金額。與合併資產負債表外項目相關之最大信用暴險金額(不考慮擔
保品或其他信用加強工具,且不可撤銷之最大暴險額)如下:

==> picture [290 x 5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66 -
  本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評估認為可持續控制並最小化本合併公司表外項目之信用風
險暴險額,係因本合併公司於授信時採用一較嚴格之評選流程,且續後定期審核所致。
 5.本合併公司信用風險集中情形
  當金融商品交易相對人顯著集中於一人,或金融商品交易相對人雖有若干,但大
多從事類似之商業活動,且具有類似之經濟特質,使其履行合約之能力受到經濟或其
他狀況之影響亦相類似時,則發生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況。產生信用風險顯著集中
之特徵,包含債務人所從事營業活動之性質。合併公司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或單一
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但有類似之對象、產業型態和地方區域。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
合約金額如下:
合約金額如下:


民營企業

自 然 人
其 他






私 人

製 造 業

商 業

不動產業

營 造 業

工商服務業

運輸倉儲及資訊通訊
其 他






國 內
亞洲地區
美洲地區
其 他




無 擔 保

有 擔 保
不動產擔保

保證函擔保

動產擔保
債單擔保
股票擔保
應收票據
其 他

104年12月31日

228,645,380

184,280,831
1,386,395


414,312,606

104年12月31日
$ 184,280,831
76,805,489
59,709,174
47,832,020
12,790,869
10,503,271

8,982,333
13,408,619
$ 414,312,606
104年12月31日
$ 392,421,536
12,774,199
5,727,479

3,389,392
$ 414,312,606
104年12月31日
$ 74,149,748
303,692,227
18,269,243
4,242,879
5,658,456
2,323,583
1,844,566

4,131,904
$ 414,312,606
103年12月31日



$




$

226,032,333
180,026,714
1,313,056

407,372,103
103年12月31日
$ $




























$ 180,026,714
79,372,798
58,570,739
47,367,466
13,580,254
9,517,968
8,174,828
10,761,336
$ 407,372,103
103年12月31日













$ 387,136,056
13,720,976
5,321,307

1,193,764
$ 407,372,103
103年12月31日
















$ 76,835,568
291,663,458
20,466,859
4,523,290
5,884,021
2,587,322
1,846,918

3,564,667
$ 407,372,103
  合併公司持有之部分金融資產,例如現金及約當現金、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存出保證金、營業保
證金及交割結算基金等,因交易對手皆擁有良好信用評等,經合併公司判斷信用風險
極低。除上述之外,於金融資產之信用品質分析如下:
  • 167 -

(1)貼現及放款暨應收款之信用品質分析

104年12月31日















































































已逾期未減~~~~
部位金額(B)





部位金額(C)





部位金額(C)





部位金額(C)




(A)+(B)+(C)
已提列損失金額( D ) 已提列損失金額( D ) 已提列損失金額( D )

( A ) + ( B ) +
( C ) - ( D )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第四等級
小計( A )

已有個別減損
客觀證據者


無個別減損
客觀證據者
表內項目
應 收 款
應收帳款
信用卡業務
其 他
貼現及放款
$ 2,044,839

139,742
100,368,583
184,832,935
$
-

130,101

245,617
132,690,546
$
-

124,471

54,457
45,523,762
$
-

239,204
3,550,889
18,916,736
$ 2,044,839

633,518
104,219,546
381,963,979
$
392,587

39,985

290,529
5,246,041
$
-

25,151

807,506
10,054,590
$ 3,437,426

698,654
105,317,581
397,264,610
$
231,563

15,102

139,780
1,874,655
$
-

4,616

39,422
1,657,124
$ 3,205,863

678,936
105,138,379
393,732,832
103年12月31日









已逾期未減~~~~
部位金額(B)





部位金額(C)




(A)+(B)+(C)
已提列損失金額( D )

( A ) + ( B ) +
( C ) - ( D )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第四等級
小計( A )

已有個別減損
客觀證據者


無個別減損
客觀證據者
表內項目
應 收 款
應收帳款
信用卡業務
其 他
貼現及放款
$ 2,194,511

106,282
88,887,594
176,497,724



$
-

103,569

319,498
126,757,058
$
-

99,858

98,853
50,767,768
$
-
213,054
5,106,666
20,854,719
$ 2,194,511

522,763
94,412,611
374,877,269
$ 471,339

34,617
118,318
5,337,512
$
-

23,582
582,973
9,591,192
$ 2,665,850

580,962
95,113,902
389,805,973
$ 231,633

14,116
178,468
1,780,912
$
-

3,206

80,357
2,016,216
$ 2,434,217

563,640
94,855,077
386,008,845
合併公司未逾期亦未減損
104年12月31日
消費金融業務
住宅抵押貸款
現 金 卡
小額純信用貸款
其他(擔保)
其他(無擔保)
企業金融業務
有 擔 保
無 擔 保
合 計
貼現及放
款,依客
戶別根據信用品

質等級之信
用品質分析






$ 16,107,562
-
66,579
68,437,259

3,284,636

87,896,036
65,486,670

31,450,229

96,936,899
$ 184,832,935








4,734,185
319
92,292
3,600,924
204,945
8,632,665
3,346,111
6,937,960
10,284,071
18,916,736




















$






$
(2)合併公司未逾期亦未減損之貼現及放款,依客戶別根據信用品質等級之信用品質分析
  • 168 -







103年12月31日



級 第


級 第



消費金融業務

住宅抵押貸款
$
15,624,283
$
19,004,267
$
13,298,465
現 金 卡
-
-
30
小額純信用貸款
52,878
136,540
149,208
其他(擔保)
64,326,003
33,886,480
12,464,402
其他(無擔保)

2,821,579

1,286,652

584,015

82,824,743

54,313,939

26,496,120
企業金融業務

有 擔 保
58,910,332
48,765,814
16,215,035
無 擔 保

34,762,649

23,677,305

8,056,613

93,672,981

72,443,119

24,271,648
合 計
$ 176,497,724
$ 126,757,058
$
50,767,768
(3)有價證券投資信用品質分析

























$
19,004,267
-
136,540
33,886,480

1,286,652

54,313,939
48,765,814

23,677,305

72,443,119
$ 126,757,058




$
13,298,465
30
149,208
12,464,402

584,015

26,496,120
16,215,035

8,056,613

24,271,648
$
50,767,768




$
5,611,740
529
115,090
4,196,170

232,663

10,156,192
3,361,256

7,337,271

10,698,527
$
20,854,719





















$
53,538,755
559
453,716
114,873,055
4,924,909
173,790,994
127,252,437
73,833,838
201,086,275
$ 374,877,269
104年12月31日







































已逾期未減損
部位金額(B)
已減損部位
金額(
C
)



(A)+(B)+(C)
已提列損失
金額(
D
)
淨額( A ) + ( B ) +
( C ) - ( D )






小計(
A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債券投資
股權投資
其 他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
資產
債券投資
其他金融資產
股權投資
其 他

$ 23,770,551
1,089,066
1,800
5,209,750
-
-
$ 295,506

-

-

349,649

-

-
$
-

-

-

-

501,563

-
$ 24,066,057

1,089,066

1,800

5,559,399

501,563

-
$
-

-

-

-

-

-
$
69,415

-

15,898

-

-
2,198,520
$ 24,135,472

1,089,066

17,698

5,559,399

501,563
2,198,520
$
69,415

-

15,898

-

-
1,267,126
$ 24,066,057

1,089,066

1,800

5,559,399

501,563
931,394
103年12月31日







已逾期未減損
部位金額(B)

已減損部位
金額(
C
)




(A)+(B)+(C)


已提列損失
金額(
D
)


淨額( A ) + ( B ) +
( C ) - ( D )






小計(
A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債券投資
股權投資
其 他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債券投資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股權投資
其 他
$ 20,637,752
1,118,355
-

1,418,003

-
-
$
361,322

-

-


-

-
$
-

-

-
-

538,810

-
$ 20,999,077
1,118,355

-
1,418,003

538,810

-
$ -

-

-

-

-

-
$
66,884
-
15,318

-
2,107,358
$ 21,065,958
1,118,355

15,318
1,418,003

538,810
2,107,358
$
66,884

-

15,318


-
1,245,459
$
20,999,074

1,118,355

-
1,418,003

538,810

861,899
  • 169 -

(4) 已逾期惟未減損之金融資產帳齡分析

  借款人之處理過程延誤及其他行政管理原因皆可能造成金融資產逾期但並未減損。根據合併
公司內部風險管理規則,逾期90 天以內之金融資產通常不視為減損,除非已有其他證據顯示並
非如此。
  合併公司已逾期未減損之金融資產帳齡分析如下:


應 收 款
應收帳款
信用卡業務
其 他
貼現及放款
消費金融業務
住宅抵押貸款
現 金 卡
小額純信用貸款
其他(擔保)
其他(無擔保)
企業金融業務
有 擔 保
無 擔 保
104年12月31日
逾期1 個月以內
$
2,914
27,914

38,575

$
69,403

$
743,209
-
5,712
2,265,375

135,083


3,149,379

1,493,424

570,813


2,064,237

$
5,213,616
逾期1 ~ 3 個月
$
389,673

12,071

251,954

$
653,698

$
2,498

28

177

12,540

-


15,243


17,182

-


17,182

$
32,425



































$
392,587

39,985

290,529
$
723,101
$
745,707

28

5,889

2,277,915

135,083

3,164,622

1,510,606

570,813

2,081,419
$
5,246,041


應 收 款
應收帳款

信用卡業務
其 他


貼現及放款
消費金融業務
住宅抵押貸款

現 金 卡
小額純信用貸款
其他(擔保)
其他(無擔保)


企業金融業務
有 擔 保
無 擔 保


103年12月31日
逾期1 個月以內
$
2,299
23,315

17,602

$
45,216

$
801,647
9
8,432
1,643,236

93,505


2,546,829


2,187,349

574,368


2,761,717

$ 5,308,546
逾期1 ~ 3
個月
$
469,040


9,302

100,716

$
579,058

$
17,808


2

111

5,144

742


23,807




3,737

1,422


5,159

$
28,966































$
471,339
34,617

118,318
$
624,274
$
819,455
11
8,543
1,648,380

94,247

2,570,636
2,191,086

575,790

2,766,876
$ 5,337,512
3.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之流動資產超過流動負債19,538,787 仟元,合併公司目前尚有銀行未動支之借款
  • 170 -
額度足以支應履行所有合約義務,故未有無法籌措資金以率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之流動資產超過流動負債10,266,263 仟元,合併公司目前尚有銀行未動支之借款
額度足以支應履行所有合約義務,故未有無法籌措資金以率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風險。
  台中商業銀行公司於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之流動準備比率分別為25%及20%,資本及
營運資金足以支應履行所有合約義務,故未有因無法籌措資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風險。另
台中商業銀行公司所持有之衍生性金融商品無法於市場上以合理價格出售之可能性極小,故變現
流動風險甚低。
  就資產及負債作到期日及利率之配合,並控管未配合之缺口,係為台中商業銀行公司之經營
管理基本政策,由於交易條件之不確定及種類之不同,故資產及負債之到期日及利率通常無法完
全配合,此種缺口可能產生潛在之利益,或亦可能產生損失。
非衍生金融負債到期分析
  下表按合併資產負債表日至合約到期日之剩餘期限列示合併公司之非衍生金融負債之現金
流出分析。表中揭露之金額係以合約現金流量為編製基礎,故部分項目所揭露金額不會與合併資
產負債表相關項目對應。
104年12月31日 0-30 天 31-90 天 91 天-180 天 181 天-1年 超過1年
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長期借款
應付款項
存款及匯款
應付金融債券
其他到期資金流出項目
$ 3,100,583

-
1,631,326
350,000
8,094
4,532,932
48,246,039
-

85,066
$
103,425

273,484
3,211,364

60,000

104,455
1,398,516
74,235,767

200,000

41,987
$
730

-
2,038,171

170,000

204,548

913,324
74,502,098
1,800,000

47,097
$
659,366

-
1,381,082

-

635,236

171,410
125,718,057
2,400,000

12,870
$
-

-

-

-
7,361,171

297,548
181,946,415
11,500,000

226,382
$ 3,864,104

273,484
8,261,943

580,000
8,313,504
7,313,730
504,648,376
15,900,000

413,402
103年12月31日 0-30 天 31-90 天 91 天-180 天 181 天-1 年 超過1 年
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長期借款
應付款項
當期所得稅負債
存款及匯款
應付金融債券
其他到期資金流出項目
$7,411,457
50,404
273,898
1,627,409
190,000
94
5,804,260
-
44,059,866
-

33,784
$2,144,675

30,768

-
2,992,589
350,000
177,974
1,425,749

-
68,122,909

-

22,641
$ 317,060

27,135

-
2,538,189
100,000
246,068
1,923,386
325,530
64,678,822

-

32,342
$ 824,195

24,500

-
1,997,680

-
476,135
197,902

-
120,485,483

-

86,448
$
-

6,932

-
444,470

-
6,212,374
216,220

-
158,382,039
14,400,000
225,871
$ 10,697,387

139,739

273,898
9,600,337

640,000
7,112,645
9,567,517

325,530
455,729,119
14,400,000

401,086
衍生金融負債到期分析
(1)以淨額結算交割之衍生工具
  合併公司之以淨額結算交割之衍生工具包括:
外匯衍生工具:匯率選擇權。
利率衍生工具:利率交換合約
  經評估合約到期日係瞭解列示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上所有衍生金融工具之最基本要素。表
中揭露之金額係以合約現金流量為編製基礎,故部分項目所揭露金額不會與合併資產負債表
相關項目對應。以淨額結算交割之衍生金融負債到期分析如下:
  • 171 -
104年12月31日 0-30 天 31-90 天 91 天-180 天 181 天-1年 超過1 年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衍生金融負債
-外匯衍生工具
$
-
$
$
54,414
$
63,672
$
13,079
$
131,165
合計 $
-
$
$
54,414
$
63,672
$
13,079
$
131,165
103年12月31日 0-30 天 31-90 天 91 天-180 天 181 天-1年 超過1 年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衍生金融負債
一外匯衍生工具
一利率衍生工具
$
5,952
(
127 )
$
8,283
-
$ 16,966
(
127 )
$ 27,796
13,799
$
7,312
13,926
$ 66,309
27,471
合 計 $
5,825
$
8,283
$ 16,839 $ 41,595 $ 21,238 $ 93,780
 (2)以總額結算交割之衍生工具
  合併公司以總額交割之衍生金融工具包含:
外匯衍生金融工具:遠期外匯及外匯換匯。
  下表按合併資產負債表日至合約到期日之剩餘期限,列示合併公司以總額交割之衍生金
融工具。經評估合約到期日係瞭解列示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上所有衍生金融工具之最基本要
素。表中揭露之金額係以合約現金流量為編製基礎,故部分項目所揭露金額不會與合併資產
負債表相關項目對應。以總額結算交割之衍生金融負債到期分析如下:
104年12月31日 0-30 天 31-90 天 91 天-180 天 181 天-1年 超過1 年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衍生金
融負債
-外匯衍生工具
-現金流出
-現金流入

$ 9,830,127
9,786,171
$ 3,047,626
3,030,050
$ 1,784,651
1,759,287
$ 3,076,106
2,999,403
$ $ 17,738,510
17,574,911
現金流出小計
現金流入小計
9,830,127
9,786,171
3,047,626
3,030,050
1,784,651
1,759,287
3,076,106
2,999,403
17,738,510
17,574,911
現金流量淨額 ( $
43,956 )
( $
17,576 )
( $
25,364 )
( $ 76,703 ) $ ( $ 163,599)
103年12月31日 0-30 天 31-90 天 91 天-180 天 181 天-1年 超過1 年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衍生金
融負債
-外匯衍生工具
-現金流出
-現金流入

$ 3,743,201
3,688,145
$ 2,572,780
2,539,481
$ 822,806

797,193
$ 21,824
21,576
$ -
-
$ 7,160,611
7,046,395
現金流出小計
現金流入小計
3,743,201
3,688,145
2,572,780
2,539,481

822,806

797,193
21,824
21,576
-
-
7,160,611
7,046,395
現金流量淨額 ( $
55,056 )
( $
33,299 )
($ 25,613) ( $
248 )
$ - ($ 114,216 )
4.表外項目到期分析
  下表按合併資產負債表日至合約到期日之剩餘期限,列示合併公司之表外項目到期分析。針
對已發出之財務保證合約,該保證之最大金額列入可能被要求履行保證之最早期間。表中揭露之
金額係以合約現金流量為基礎編製,故部分項目所揭露金額不會與合併資產負債表相關項目對應。
104年12月31日 0-30 天 31-90 天 91 天-180 天 181 天-1 年 超過1 年
客戶尚未動用之
放款承諾
客戶已開立但尚
未使用之信用
狀餘額
各類保證款項
租賃合約承諾
$ 7,401,187
754,760
3,196,248
808,867
$ 12,545,261
1,569,705
3,905,989

-
$ 25,246,201

234,842

953,210

-
$ 84,111,681

129,620
2,218,011

-
$ 22,878,757

-
1,990,928

-
$152,183,087
2,688,927
12,264,386

808,867
合計 $ 12,161,062 $ 18,020,955 $ 26,434,253 $ 86,459,312 $ 24,869,685 $167,945,267
  • 172 -
103年12月31日 0-30 天 31-90 天 91 天-180 天 181 天-1 年 超過1 年
客戶尚未動用之
放款承諾
客戶已開立但尚
未使用之信用
狀餘額
各類保證款項
租賃合約承諾
$ 7,742,113
849,187
3,143,990
1,248,697
$ 12,026,802
2,626,617
1,872,985

-
$ 27,783,008

98,900

890,493

-
$ 56,516,334

58,413
3,141,334

-
$ 21,557,147

-
2,166,465

-
$125,625,404
3,633,117
11,215,267
1,248,697
合計 $ 12,983,987 $ 16,526,404 $ 28,772,401 $ 59,716,081 $ 23,723,612 $141,722,485
5.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浮動利率資產及所承擔之浮動利率債務,可能因市場利率變動使該資
產及負債之未來現金流量產生波動並導致風險,惟經評估後,合併公司實務營運上以控管淨
流動缺口,以降低因利率變動而導致之現金流量風險。
四二、金融資產移轉資訊

未整體除列之已移轉金融資產

  本合併公司在日常營運的交易行為中,已移轉金融資產未符合整體除列條件者,大部分
為依據附買回協議之債務證券或依據證券出借協議借出之權益證券。由於該等交易致收取合
約現金流量已移轉於他人,並反映本合併公司於未來期間依固定價格買回已移轉金融資產之
責任的相關負債。針對該類交易,本合併公司於交易有效期內不能使用、出售或質押該等已
移轉金融資產,但本合併公司仍承擔利率風險及信貸風險,故未整體除列。下表分析未符合
整體除列條件的金融資產及其相關金融負債資訊:
整體除列條件的金融資產及其相關金融負債資訊: 整體除列條件的金融資產及其相關金融負債資訊: 整體除列條件的金融資產及其相關金融負債資訊: 整體除列條件的金融資產及其相關金融負債資訊: 整體除列條件的金融資產及其相關金融負債資訊: 整體除列條件的金融資產及其相關金融負債資訊:
104年12月31日





已移轉金融資
產帳面金額

相關金融負債




已移轉金融資
產公允價值

相關金融負
債公允價值
公允價值淨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附買回條件協議
$
-
$
-
$
-
$
-
$
-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附買回條件協議

271,968
273,312 274,617 273,312
1,305
103年12月31日





已移轉金融資產




相關金融負債帳



已移轉金融資產




相關金融負債
公允價值
公允價值淨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附買回條件協議
$
296,896
$
273,573
$
296,896
$ 273,573 $ 23,323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附買回條件協議
-
-

-

-

-
  • 173 -

四三、依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六條規定揭露之資訊

(一)資產品質

(一)資產品質 (一)資產品質 (一)資產品質
項 目
業務別

104 年12 月31 日
103 年12 月31 日
逾期放款金額
(註
1 )



逾放比
率(註2)
備抵呆帳金額 備抵呆帳覆蓋
率(註3)
逾期放款金額
(註
1 )



逾放比率
(註2 )

備抵呆帳金額
備抵呆帳
覆蓋率(註3)
企業
金融

擔 保
626,786 139,963,388 0.45% 1,893,384 302.08% 778,843 134,677,719 0.58% 1,428,061 183.36%

無 擔 保
227,286 73,717,515 0.31% 2,129,019 936.71% 213,910 75,681,566 0.28% 2,385,366 1,115.13%
消費
金融
住宅抵押貸款(註4) 142,360 53,181,815 0.27% 869,765 610.96% 184,315 55,680,577 0.33% 877,290 475.97%

現 金 卡
13 6,819 0.19% 4,389 33,761.54% 136 10,296 1.32% 6,751 4,963.97%


小額純信用貸款(註5)

2,452
479,880 0.51% 33,093 1,349.63% 3,391 502,458 0.67% 45,041 1,328.25%



(註6)

擔 保
313,920 122,180,811 0.26% 1,230,087 391.85% 117,803 116,506,577 0.10% 670,728 569.36%

無擔保
5,066 6,965,971 0.07% 105,579 2,084.07% 6,164 5,934,899 0.10% 113,117 1,835.12%
放款業務合計 1,317,883 396,496,199 0.33% 6,265,316 475.41% 1,304,562 388,994,092 0.34% 5,526,354 423.62%
項 目
業務別

104 年12 月31 日

104 年12 月31 日

104 年12 月31 日

104 年12 月31 日

104 年12 月31 日
103 年12 月31 日 103 年12 月31 日 103 年12 月31 日 103 年12 月31 日 103 年12 月31 日
逾期帳款金額 應收帳款餘額 逾期帳款比率 備抵呆帳金額 備抵呆帳



逾期帳款金額
應收帳款餘額 逾期帳款比率 備抵呆帳金額 備抵呆帳


信用卡業務 10,024 697,124 1.44% 30,834 307.60% 8,440 580,025 1.46% 32,808 388.72%
無追索權之應收帳款
承購業務(註7)
- - - - - - - - - -
免列報逾期放款或逾期應收帳款
無追索權之應收帳款
承購業務(註7)
-
免列報逾期放款或逾期應收帳款
-
-
-
-
-
-
-
-
-
-
-
-
-
-
-
-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免列報逾期放款總餘額 免列報逾期應收帳款總餘額 免列報逾期放款總餘額 免列報逾期應收帳款總餘額
經債務協商且依約履行之免列金額(註8)
16,852
3,067 26,673 3,926
債務清償方案及更生方案依約履行(註9)
13,572
13,092 16,396 12,216
合 計 30,424 16,159 43,069 16,142
  • 174 -

  • 註1:逾期放款係依「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規定之列報 逾期放款金額;信用卡逾期帳款係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 年7 月6 日金管銀(四)字第 0944000378 號函規定之逾期帳款金額。

  • 註2:逾期放款比率=逾期放款/放款總額;信用卡逾期帳款比率=逾期帳款/應收帳款餘額

  • 註3:放款備抵呆帳覆蓋率=放款所提列之備抵呆帳金額/逾放金額;信用卡應收帳款備抵呆帳 覆蓋率=信用卡應收帳款所提列之備抵呆帳金額/逾期帳款金額。

  • 註4:住宅抵押貸款係借款人以購建住宅或房屋裝修為目的,供本人或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所購(所 有)之住宅為十足擔保並設定抵押權予金融機構以取得資金者。

  • 註5:小額純信用貸款係指須適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 年12 月19 日金管銀(四)字第 09440010950 號函規範且非屬信用卡、現金卡之小額純信用貸款。

  • 註6:消費金融「其他」係指非屬「住宅抵押貸款」、「現金卡」、「小額純信用貸款」之其他有擔 保或無擔保之消費金融貸款,不含信用卡。

  • 註7:無追索權之應收帳款業務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 年7 月19 日金管銀(五)字第094000494 號函規定,俟應收帳款承購商或保險公司確定不理賠之日起三個月內,列報逾期放款。

  • 註8:經債務協商且依約履行之免列報逾期放款總餘額及經債務協商且依約履行之免列報逾期應 收帳款總餘額係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 年4 月25 日金管銀(一)字第09510001270 號函 規定揭露。

  • 註9:債務清償方案及更生方案依約履行而免列報逾期放款總餘額與債務清償方案及更生方案依 約履行而免列報逾期應收帳款總餘額係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7 年9 月15 日金管銀(一) 字第09700318940 號函規定揭露。

  • (二)信用風險集中情形

104 年12 月31 日
字第09700318940 號函規定揭露。
用風險集中情形
104 年12 月31 日
字第09700318940 號函規定揭露。
用風險集中情形
104 年12 月31 日
字第09700318940 號函規定揭露。
用風險集中情形
104 年12 月31 日
字第09700318940 號函規定揭露。
用風險集中情形
104 年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排名(註1)公













2
) 授信總餘額(註3) 佔104年12月31日
淨值比例
1
A 集團
016700 不動產開發業
$
4,156,420
10.41%
2
B 集團
015510 短期住宿服務業
4,031,756
10.09%
3
C 集團
012411鋼鐵製造業
3,661,992
9.17%
4
D 集團
015590 其他住宿服務業
2,270,539
5.68%
5
E 集團
012630印刷電路版製造業
2,243,096
5.62%
6
F 集團
014100 建築工程業
2,173,379
5.44%
7
G 集團
010892麵條、粉條類食品製造業
1,884,084
4.72%
8
H 集團
015101民用航空運輸業
1,755,520
4.39%
9
I 集團
016700 不動產開發業
1,272,707
3.19%
10
J 集團
016700 不動產開發業
1,208,550
3.03%
排名(註1)













2

授信總餘額(註3)
佔104年12月31日
淨值比例
1 A 集團
016700 不動產開發業
$
4,156,420
10.41%
2 B 集團
015510 短期住宿服務業
4,031,756 10.09%
3 C 集團
012411鋼鐵製造業
3,661,992 9.17%
4 D 集團
015590 其他住宿服務業
2,270,539 5.68%
5 E 集團
012630印刷電路版製造業
2,243,096 5.62%
6 F 集團
014100 建築工程業
2,173,379 5.44%
7 G 集團
010892麵條、粉條類食品製造業

1,884,084
4.72%
8 H 集團
015101民用航空運輸業
1,755,520 4.39%
9 I 集團
016700 不動產開發業
1,272,707 3.19%
10 J 集團
016700 不動產開發業
1,208,550 3.03%
  • 175 -
103 年12 月31 日
103 年12 月31 日 103 年12 月31 日 103 年12 月31 日 103 年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排名(註1)













2

授信總餘額(註3)
佔103年12月31日
淨值比例
1 A 集團
016700不動產開發業
$
3,817,745
10.64%
2 B 集團
015510 短期住宿服務業
3,240,455 9.03%
3 C 集團
012411 鋼鐵製造業
2,753,118 7.67%
4 D 集團
011810 化學材料製造業
2,363,780 6.59%
5 E 集團
015590 其他住宿服務業
2,000,000 5.57%
6 F 集團
010892麵條、粉條類食品製造業

1,833,993
5.11%
7 G 集團
016811 不動產租售業
1,520,670 4.24%
8 H 集團
015101 民用航空運輸業
1,471,373 4.10%
9 I 集團
012630印刷電路版製造業
1,454,905 4.05%
10 J 集團
015101 民用航空運輸業
1,339,124 3.73%
  • 註1:依對集團企業授信總餘額排序,列出非屬政府或國營事業之前十大集團企業,若該授信 戶係屬集團企業者,應將該集團企業之授信金額予以歸戶後加總列計,並以「代號」加 「行業別」之方式揭露,若為集團企業,應揭露對該集團企業暴險最大者之行業類別, 行業別應依主計處之行業標準分類填列至「細類」之行業名稱(如A 公司(集團)不動 產開發業)。

  • 註2:集團企業係指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補充規定」第 六條之定義者。

  • 註3:授信總餘額係指各項放款(包括進口押匯、出口押匯、貼現、透支、短期放款、短期擔 保放款、應收證券融資款、中期放款、中期擔保放款、長期放款、長期擔保放款、催收 款項)、買入匯款、無追索權之應收帳款承購、應收承兌票款及保證款項餘額合計。

  • (三)利率敏感性資訊

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分析表(新台幣)
104 年12 月31 日
款項)、買入匯款、無追索權之應收帳款承購、應收承兌票款及保證款項餘額合計。
率敏感性資訊
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分析表(新台幣)
104 年12 月31 日
款項)、買入匯款、無追索權之應收帳款承購、應收承兌票款及保證款項餘額合計。
率敏感性資訊
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分析表(新台幣)
104 年12 月31 日
款項)、買入匯款、無追索權之應收帳款承購、應收承兌票款及保證款項餘額合計。
率敏感性資訊
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分析表(新台幣)
104 年12 月31 日
款項)、買入匯款、無追索權之應收帳款承購、應收承兌票款及保證款項餘額合計。
率敏感性資訊
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分析表(新台幣)
104 年12 月31 日
款項)、買入匯款、無追索權之應收帳款承購、應收承兌票款及保證款項餘額合計。
率敏感性資訊
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分析表(新台幣)
104 年12 月31 日
款項)、買入匯款、無追索權之應收帳款承購、應收承兌票款及保證款項餘額合計。
率敏感性資訊
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分析表(新台幣)
104 年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 至90 天(含) 91 至180 天(含) 181 天至1 年(含)
1 年以上

利率敏感性資產 416,736,889 11,232,324 14,034,774 58,107,023 500,111,010
利率敏感性負債 125,109,443 274,992,785 61,284,459 14,374,476 475,761,163
利率敏感性缺口 291,627,446 ( 263,760,461 ) ( 47,249,685) 43,732,547 24,349,847
淨 值 39,945,989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 105.12%
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 60.96%
  • 176 -
103 年12 月31 日
103 年12 月31 日 103 年12 月31 日 103 年12 月31 日 103 年12 月31 日 103 年12 月31 日 103 年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 至90 天(含) 91 至180 天(含) 181 天至1年(含) 1年以上
利率敏感性資產 369,733,338 9,626,179 17,993,783 60,922,473 458,275,773
利率敏感性負債 128,285,297 241,745,207 55,944,892 12,705,808 438,681,204
利率敏感性缺口 241,448,041 ( 232,119,028 ) ( 37,951,109 ) 48,216,665 19,594,569
淨 值 35,890,951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 104.47%
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 54.80%
  • 註:一、本表填寫台中銀行公司總行及國內外分支機構新台幣部分(不含外幣)之金額。

  • 二、利率敏感性資產及負債指其收益或成本受利率變動影響之孳息資產及付息負債。

  • 三、利率敏感性缺口=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

  • 四、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指新台幣利率敏感 性資產與利率敏感性負債)

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分析表(美元)
104 年12 月31 日
性資產與利率敏感性負債)
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分析表(美元)
104 年12 月31 日
性資產與利率敏感性負債)
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分析表(美元)
104 年12 月31 日
性資產與利率敏感性負債)
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分析表(美元)
104 年12 月31 日
性資產與利率敏感性負債)
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分析表(美元)
104 年12 月31 日
性資產與利率敏感性負債)
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分析表(美元)
104 年12 月31 日
性資產與利率敏感性負債)
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分析表(美元)
104 年12 月31 日
單位:美元仟元,%

1至90天(含) 91至180天(含) 181 天至1年(含) 1



利率敏感性資產
688,281

181,255
52,697 70,473
992,706
利率敏感性負債
391,710

564,814
184,714 - 1,141,238
利率敏感性缺口
296,571
(
383,559 )
(
132,017 )
70,473 (
148,532 )
淨 值 1,216,753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 86.99%
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 ( 12.21% )
103 年12 月31 日
單位:美元仟元,%

1 至90 天(含) 91 至180 天(含) 181 天至1 年(含) 1



利率敏感性資產
674,902

264,987
- 16,178
956,067
利率敏感性負債
380,066

390,829
140,727 -
911,622
利率敏感性缺口
294,836
(
125,842 )
(
140,727 )
16,178
44,445
淨 值 1,130,353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 104.88%
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 3.93%
  • 註:一、本表填報台中銀行公司總行及國內分支機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及海外分支機構合 計美元之金額,不包括或有資產及或有負債項目。

  • 二、利率敏感性資產及負債指其收益或成本受利率變動影響之孳息資產及付息負債。

  • 三、利率敏感性缺口=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

  • 四、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指美元利率敏感性 資產與利率敏感性負債)

(四)獲利能力

利能力
單位:%
103年12月31日
0.82
0.73
12.48
11.22
37.44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資產報酬率
0.74 0.82


0.63 0.73
淨值報酬率
10.75 12.48


9.19 11.22


37.34 37.44
  • 註:一、資產報酬率=稅前(後)損益÷平均資產

  • 177 -

    二、淨值報酬率=稅前(後)損益÷平均淨值
    三、純(損)益率=稅後損益÷淨收益
    四、稅前(後)損益係指當年1 月累計至該季損益金額

(五)資產及負債之到期分析

新台幣到期日期限結構分析表

104 年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91 天至180 天 181 天至1年
超過1年
44,734,581 78,436,917 261,695,442
108,256,327 139,228,615 230,384,315
(63,521,746) (60,791,698) 31,311,127
單位:新台幣仟元





91 天至180 天 181 天至1年
超過1年
44,734,581 78,436,917 261,695,442
108,256,327 139,228,615 230,384,315
(63,521,746) (60,791,698) 31,311,127
單位:新台幣仟元





91 天至180 天 181 天至1年
超過1年
44,734,581 78,436,917 261,695,442
108,256,327 139,228,615 230,384,315
(63,521,746) (60,791,698) 31,311,127








0 至10 天
11 至30 天 31 天至90 天 91 天至180 天 181 天至1年 超過1年
主要到期資
金流入
535,276,705 64,149,749 58,458,001 27,802,015 44,734,581 78,436,917 261,695,442
主要到期資
金流出
629,660,162 21,831,728 40,080,010 89,879,167 108,256,327 139,228,615 230,384,315
期距缺口 (94,383,457) 42,318,021 18,377,991 (62,077,152) (63,521,746) (60,791,698) 31,311,127
103 年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0 至10




11 至30 天
31 天至90 天
91

天至180 天

181 天至1 年


超過1 年
主要到期資
金流入
493,675,003 55,083,853 46,319,260 27,067,725 41,535,625 69,315,886 254,352,654
主要到期資
金流出
587,784,812 30,536,411 33,300,849 85,640,168 98,988,947 133,751,213 205,567,224
期距缺口 (94,109,809) 24,547,442 13,018,411 (58,572,443) (57,453,322) (64,435,327) 48,785,430
註:本表僅含台中銀行公司總行及國內分支機構新台幣部分(不含外幣)之金額。
美元到期日期限結構分析表
104 年12 月31 日
單位:美元仟元



0至30天 31天至90天 91天至180天 181 天至1 年 超過
1
主要到期資金流入 1,357,476 324,486 233,739 210,528 141,670 447,053
主要到期資金流出 1,902,456 362,388 465,788 322,449 637,840 113,991
期距缺口 ( 544,980 ) ( 37,902 ) ( 232,049 ) ( 111,921 ) ( 496,170 ) 333,062
103 年12 月31 日
單位:美元仟元



1 3 0
31 天至90 天 91 天至180 天 181 天至1 年 超過
1
主要到期資金流入 1,143,814 195,249
240,421
260,304 26,806 421,034
主要到期資金流出 1,632,471 360,330
390,920
238,107 522,075 121,039
期距缺口 ( 488,657 ) ( 165,081 ) (
150,499 )
22,197 ( 495,269 ) 299,995
註:一、本表填報台中銀行公司總行、國內分支機構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合計美元之金額,除
        非另有說明,請依帳面金額填報,未列帳部分不須填報(如計畫發行可轉讓定存單、
        債券或股票等)。
    二、如海外資產占全行資產總額10%以上者,應另提供補充性揭露資訊。
四四、資本風險管理
  合併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集團內各企業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提下,藉由將債務及權
  • 178 -

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

  合併公司資本結構係由合併公司之淨債務(即借款減除現金及約當現金)及歸屬於本公
司業主之權益(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組成。
  合併公司不須遵守其他外部資本規定。
  合併公司主要管理階層每季重新檢視集團資本結構,其檢視內容包括考量各類資本之成
本及相關風險。合併公司依據主要管理階層之建議,將藉由支付股利、發行新股、買回股份
及發行新債或償付舊債等方式平衡其整體資本結構。

四五、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匯率資訊

合併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外幣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貼現及放款

應收款項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

其他資產

外幣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存款及匯款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負債

應付款項

負債準備
其他負債

外幣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貼現及放款

應收款項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
其他資產
外幣金融負債
央行及金融同業存款

央行及同業融資
短期借款
存款及匯款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負債
應付款項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負債準備
其他負債
104年12月31日




$ 378,216

-
-
-
377,625

170,938
-
-
-
-
388,015

-
150,066
-
322



其他外幣
$3,702,739


49,245

207,714
413,227
26,916,368

1,952,556
2,951,176
931,395
859,166
175,752
37,502,103

120,232
695,209
7,360
44,194
$ 39,538

527,780
-
-
179,925

9,668

-
-
-
-
1,445,927

-
2,401

-
-
$ 632,191

-

-
-
462,938

15,155

-

-
-
-

580,274

-
8,660
-
23,379
103年12月31日
$1,231,917

1,972,206

-
-
290,718

792,231
2,458,066
-
-
842,791
3,263,712

-
24,516
-
54,630
$ 249,917

254,749

-

-

675,076

17,101

-

-

-

-

937,813

-

17,869

-
-
$6,234,519
2,803,980
207,714
413,227
28,902,650
2,957,649
5,409,242
931,395
859,166
1,018,543
44,117,844
120,232
899,721
7,360
122,525






其他外幣
$ 2,566,732


37,960
180,315
944,546
27,949,841
2,490,302
158,165
861,899
767,689
3,013,100
-
257,169
25,527,183

72,689
1,587,392
273,573
3,513
47,284
$
25,600

807,456
-
-
194,100
56,190
-
-
262,782
15,528
-
-
1,249,378
-
81,222
-
-
-
$ 109,032

-
-
-
336,081
274,081
-
-
-
8,140
-
-
397,231
-
223,946
-
-
89,868
$ 117,193

-

-
-
729,887
2,401
-
-
-
-
-
-
133,646
-

20,330
-
-
695,718
$ 983,100

3,943,975
-
-
200,834
600,743
827,341
-
-
-
-
-
250,256

5,178,853
52,108
-
-
120,399
$ 104,755

-

-
-
287,114

69,045

-
-
769,692

115,350

-
-
1,032,963

-

75,122

-
-
4,940
$ 3,906,412
4,789,391
180,315
944,546
29,697,857
3,492,762
985,509
861,899
1,800,163
3,152,118
-
257,169
28,590,657
5,260,542
2,040,120
273,573
3,513
958,209
  合併公司於104 及103 年度外幣兌換利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分別為126,059 仟元及497,663 仟元,由於
外幣交易種類繁多,故無法按各重大影響之外幣別揭露兌換損益。
  • 179 -

四六、附註揭露事項

1資金貸與他人: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為新台幣仟元



(註1)


貸出資金
之公司

貸與對象





(註2)



是否為
關係人

本期最高餘~~~~
(註3 )

期末餘額
(註8 )


實際動
支金額



~~~~



資金貸與


(註4)



業務往來


(註5)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要
之原因(註6)



提列備~~~~
呆帳金額

擔保品

擔保品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限額
(註
7



資金貸與



(註
7 )










1 台中銀租
賃事業
股份有
限公司

TCCBL Co.,
Ltd.
(B.V.I.)
其他應收
$ 28,257 $ 24,404 $ 24,404
2%
有短期融
通資金
之必要

$ -
營業週轉 $ - $ 1,898,687 $ 1,898,687 以台中銀租賃
事業股份有
限公司期末
淨值為限
  • 註1: 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 (1) 發行人填0。

  • (2) 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 開始依序編號。

  • 註2:帳列之應收關係企業款項、應收關係人款項、股東往來、預付款、暫付款…等項目,如屬資金貸與性質者均須填入此欄位。

  • 註3:當年度資金貸與他人之最高餘額。

  • 註4:資金貸與性質應填列屬業務往來者或屬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 註5:資金貸與性質屬業務往來者,應填列業務往來金額。業務往來金額係指貸出資金之公司與貸與對象最近一年度之業務往來金額。

  • 註6:資金貸與性質屬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應具體說明必要貸與資金之原因及貸與對象之資金用途,例如:償還借款、購置設備、營業週轉...等。

  • 註7:應填列公司依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所訂定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之限額及資金貸與總限額,並於備註欄說明資金貸與個別對象及總限額之計算方法。

  • 註8:若公開發行公司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14 條第1 項將資金貸與逐筆提董事會決議,雖尚未撥款,仍應將董事會決議金額列入公告餘額,以 揭露其承擔風險;惟嗣後資金償還,則應揭露其償還後餘額,以反應風險之調整。若公開發行公司依據處理準則第14 條第2 項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於一定額度及 一年期間內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仍應以董事會通過之資金貸與額度作為公告申報之餘額,雖嗣後資金償還,惟考量仍可能再次撥貸,故仍應以董事會通過之資金貸與 額度作為公告申報之餘額。

2、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為新台幣仟元
編號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












對單一企業
背書保證限額







本期最高背書
保證餘額
(註三)


期末背書保



實際動
支金額


以財產擔
保之背書
保證金額

累計背書保
證金額佔最
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





背書保證
最高限額
(註二)



屬母公司
對子公司
背書保證
(註四)


屬子公~~~~
對母公司
背書保證
(註四)


屬對大~~~~
地區背書


(註四)




0
1
2
2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
有限公司
久津實業公司
台中銀租賃事業公

台中銀租賃事業公

臺灣綠醇公司
格菱公司

TCCBL Co., Ltd.

台中銀融資租賃
(蘇州)有限公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之聯
合控制個體
久津實業公司之子公司
台中銀行之子公司


台中銀行之子公司
$10,262,158

371,425
11,392,122
11,392,122
$ 689,588

15,000
2,935,693
2,935,693
$
-

-
2,010,000
925,963
$ -

-
176,080
853,580
$
-
-

-

-

-
2.00
105.86
48.77
$ 20,524,316
742,849
18,986,870
18,986,870













  • 180 -

  • 註一: 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50%為限;因業務往來關係從事背書保證者,背書保證金額不得 逾最近1 年度業務往來金額;台中銀租賃事業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以不超過台中銀租賃事業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六倍 為限。

  • 註二: 本公司及久津實業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為限; 台中銀租賃事業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規定,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台中銀租賃事業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十倍為限

  • 註三: 當年度背書保證他人之最高餘額。

  • 註四: 屬上市櫃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子公司對上市櫃母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者始須填列Y。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單位:仟股/仟單位;新台幣仟元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持股比例%

中國人造纖
維公司
國內上市(櫃)股票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公司
東聯化學公司
旭晶能源科技公司
第一金融控股公司
華南金融控股公司
和康生物科技公司
國外上市(櫃)股票
Citigroup Inc.
國內非上市(櫃)股票
智微科技公司
臺灣金醇洋酒公司
臺灣絲織開發公司
國光石化科技公司
普訊創業投資公司
普實創業投資公司
名佳利金屬工業公司
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
永儲公司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為其法人監察人



關係企業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為其法人董事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51,024
880
3,450
1,721
49,414
569
41
270
1,900
11,542
4,746
3,737
2,706
7,193
1,172
373
$ 417,379

18,436

6,624

26,339

753,557

13,263

69,646

6,093

-

51,239

-

42,824

21,782

24,960
$ 24,272
2,018
1
-
1
-
-
1
-
-
10
20
9
3
2
3
-
-
$ 417,379
18,436
6,624
26,339
753,557
13,263
69,646
6,093
-
51,239
-
42,824
21,782
24,960
$ 24,272
2,018




1,148 仟股設質








(過次頁)
  • 181 -

(承前頁)

(承前頁)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















持股比例%

德興投資公司 中華貿易開發公司
嘉新食化公司
台東企業銀行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股票
香港三豐國際公司
受益憑證
德信萬瑞基金
德信新興股票組合基金
德信數位時代基金
德信大發基金
德信台灣主流中小基金
國內公司債
台中銀行公司金融債
國外公司債
德意志銀行主順位無擔保債券
國內上市(櫃)股票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股票
優你康光學公司
臺灣金醇洋酒公司
萬泰租賃公司
受益憑證
德信大發基金
德信萬瑞基金
德信台灣主流中小基金
德信數位時代基金



關係企業
德信證券投資信託公司
經理之基金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之子
公司


德興投資公司之母公司

關係企業

德信證券投資信託公司
經理之基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756
103
4,027
3,250
6,403
4,531
1,000
1,774
4,000
40,000
1,600
9,381
1,926
2,000
628
125
6,433
300
180
-
-
-
10,562
72,175
43,902
23,840
43,998
59,440
40,000
518,683
80,492
$ 29,852
-
-
3,109
72,518
4,458
4,291
1
-
1
18
-
-
-
-
-
-
-
-
-
10
3
-
-
-
-
-
-
-
10,562
72,175
43,902
23,840
43,998
59,440
40,000
518,683
80,492
$ 29,852
-
-
3,109
72,518
4,458
4,291
1,600 單位設質

(過次頁)

  • 182 -

(承前頁)

(承前頁)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















持股比例%

磐亞公司
德信證券投資
信託
公司
久津實業公司
德信新興股票組合基金
德信中國精選成長基金
萬保貨幣市場基金
國內上市(櫃)股票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
元晶太陽能科技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股票
智微科技公司
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
中纖投資公司
國光石化科技公司
中興紡織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股票
台灣期貨交易所公司
受益憑證
德信萬保基金
德信大發基金
德信數位時代基金
德信中國精選成長基金
德信台灣主流中小基金
德信新興股票組合基金
華頓中國多重機會平衡基金
富邦上證180 單日正向兩倍基金
國內上市(櫃)股票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公司



磐亞公司之母公司

磐亞公司之母公司

關係企業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為其
法人董事


德信證券投資信託公司
經理之基金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2,132
806
14,385
211,129
2,310
440
242
12,000
527
120
1,040
852
355
481
1,023
595
965
768
150
858

20,657

7,990

170,105
1,811,491

39,616

9,975

3,909

52,436
$
-

-

7,000

17,078

5,980

6,950

9,619

5,886

9,349

9,321

5,318

7,022
-
-
-
15
1
1
-
18
1
-
-
16
13
16
15
12
14
14
8
-
20,657
7,990
170,105
1,811,491
39,616
9,975
3,909
52,436
$
-
-
7,000
17,078
5,980
6,950
9,619
5,886
9,349
9,321
5,318
7,022



48,954 仟股設
















(過次頁)
  • 183 -

(承前頁)

(承前頁)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持股比例%

格菱公司
久暢公司
台中銀行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股票
德信綜合證券公司
博達科技公司
飛寶動能公司
受益憑證
野村日本領先基金
國內公司債
台中銀行公司金融債
國外非上市(櫃)股票
波蜜國際公司
國內上市(櫃)股票
台中銀行公司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股票
新東陽公司
久津實業公司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之子公司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之子公司
聯屬公司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之子公司
久津實業公司之最終母公司

對久暢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
投資公司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5,517
7,258
1,219
225
180
400,000
2,650
11,020
7,765
64
374

51,641
$
68,880

-

-

1,800

400,000

52,306

103,152

66,624

691

2,603
-
5
-
-
-
-
13
-
-
-
-
51,641
$
68,880
-
-
1,800
400,000
52,306
103,152
66,624
691
2,603










註:台中銀行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屬金融業、保險業及證券業得免揭露。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轉投資事業股票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單位
買、賣之


有價證券種類


帳列科目





















帳面成本 處分損益

中國人造纖
維公司
台中銀行公
採用權益法
之投資
- 本公司之
子公司

604,994
7,615,792 67,145
38,720
671,459(註一)
660,961(註二)

-

-
- - - 710,859 8,948,212

註一:本期增加係參與台中銀行公司現金增資,新增投資 67,145 仟股,投資成本為 671,459 仟元。

  • 184 -

註二:本期增加係獲配股票股利及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10%以上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為新台幣仟元

取得不動產之




事實發生日 交易金額 價款支付情形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之參考依據

取得目的及
使用情形


其他約定



所有人
與發行人
之關係
移轉日期

台中商業銀行
公司
臺中市西屯區惠
民段145 地
號土地
103/12/04 $ 5,750,000 $ 5,750,000 興富發建設股份
有限公司
非關係人
-
- - $ - 參考專業鑑價機
構所出具鑑
價報告
興建新總行
大樓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此情形。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進(銷)貨之公司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






應收(付)票據、帳款



進(銷)貨
佔總進(銷)貨
之比率%
授信期間
授信期間
佔總應收(付)票據、
帳款之比率%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
磐亞公司
臺灣綠醇公司
久津實業公司
格菱公司
南中石化工業公司
臺灣綠醇公司
磐亞公司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
格菱公司
久津實業公司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採權益法
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之聯合控
制公司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之子公司
磐亞公司之母公司
臺灣綠醇之被聯合控制公司
久津實業公司之子公司
格菱公司之母公司
進 貨
銷 貨
銷 貨
進 貨
進 貨
銷 貨
進 貨
$ 3,972,490
(
162,409 )
(
1,057,796 )

1,057,796

162,409
(
1,044,147 )

1,044,147
30
( 1 )
( 7 )
66
20
( 52 )
81
30~60 天
30~60 天
30~60 天
30~60 天
30~60 天
月結120 天
後付款
月結120 天
後付款
無重大差異




-
-
一般交易為60
天~180天




-
-

( $ 365,969 )
159,604
147,296
( 147,296 )
( 159,604 )
360,338
( 360,338 )

(
25 )
8
7

(
10 )

(
70 )
84

94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為新台幣仟元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期






提列備抵呆帳金額


處理方式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
久津實業公司
磐亞公司
臺灣綠醇公司
格菱公司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之子公司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之子公司
久津實業之子公司
$
147,296

159,604
360,338
7.76
2.02
2.86
$ -
-
-


$
30,856
3,354
237,592
$
-
-
-
  •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附註八)

  • 185 -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其他: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註一)










與交易人



(註二)






金額(註三)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
產之比率(註四)
0
0
0
1
2
2
2
2
2
2
2
3
3
3
3
3
4
104年度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
磐亞公司
台中銀行公司
台中銀行公司
台中銀行公司
台中銀行公司
台中銀行公司
台中銀行公司
台中銀行公司
久津實業公司
久津實業公司
久津實業公司
久津實業公司
久津實業公司
台中銀租賃事業公司
磐亞公司
磐亞公司
台中銀行公司
台中銀行公司
德信證券投資信託公司
台中銀保經公司
台中銀保經公司
台中銀保經公司
台中銀租賃事業公司
台中銀證券公司
台中銀證券公司
格菱公司
格菱公司
格菱公司
格菱公司
格菱公司
TCCBL Co., Ltd.
1
1
1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銷貨收入
應收帳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
存款及匯款
存款及匯款
手續費收入
應收款項
存款及匯款
存款及匯款
其他業務費用
銷貨收入
應收帳款
其他收入
其他應收款
銷貨成本
應收款項
$ 1,057,796
147,296
39,237
26,019
139,583
963,073
200,000
16,663
343,578
374,923
23,610
1,044,147
360,338
80,827
29,733
18,252
28,908
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3%
-
-
-
-
2%
1%
-
1%
1%
-
3%
-
-
-
-
-
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 1.母公司填0。

  •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 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 1.母公司對子公司。

  • 2.子公司對母公司。

  •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已於合併時沖銷。
註四: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
      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五:重大交易係指交易金額達10,000 仟元予以揭露。
  • 186 -
1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1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1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1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比率% 帳面金額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
磐亞公司
台中銀行公司
台中銀租賃事業公司
TCCBL Co., Ltd.
德興投資公司
台中銀行公司
磐亞公司
南中石化工業公司
德興投資公司
德信證券投資信託公司
臺灣綠醇公司
久津實業公司
瑞諺投資公司
極緻租賃公司
瑞嘉投資公司
蔗蜜坊公司
台中商業銀行公司
德信證券投資信託公司
磐旭投資公司
磐豐投資公司
蔗蜜坊公司
台中銀租賃事業公司
台中銀保險經紀人公司
台中商銀綜合證券公司
德信證券投資信託公司
TCCBL Co., Ltd.
台中銀融資租賃(蘇州)
公司
台中銀行公司
磐亞公司
德信證券投資信託公司
久暢公司
久津實業公司
翔豐開發公司
維納康公司
台 中 市
台 北 市
雲 林 縣
台 北 市
台 北 市
台 北 市
新 北 市
台 北 市
台 北 市
台 北 市
台 北 市
台 中 市
台 北 市
台 北 市
台 北 市
台 北 市
台 中 市
台 中 市
台 中 市
台 北 市
英屬維京群島
蘇 州
台 中 市
台 北 市
台 北 市
台 北 市
新 北 市
台 北 市
台 北 市
銀 行 業
石 化 業
石 化 業
一般投資業
證券投資信託業
石 化 業
製造及買賣業
一般投資業
一般投資業
一般投資業
化粧及清潔用品製造業
銀 行 業
證券投資信託業
一般投資業
一般投資業
清潔用品製造業
租 賃 業
保險經紀人業
證 券 業
證券投資信託業
融資租賃及投資業務
融資租賃業務
銀 行 業
石 化 業
證券投資信託業
飲料銷售及倉儲配送
製造及買賣業
一般投資業
零 售 業
$ 6,026,729
968,472
1,000,002
1,000,000
6,295
1,752,732
176,430
-
-
25,000
14,500
1,281,391
15,738
-
-
14,500
1,800,000
6,000
1,500,000
120,000
893,373
893,373
85,988
150,612
9,900
44,000
10,243
191,000
5,000
$ 5,355,271

968,472
1,000,002

775,000

6,295
1,752,732

176,430

1,000

1,000

25,000

14,500
1,215,475

15,738

1,000

1,000

14,500
1,800,000

6,000
1,500,000

120,000

893,373

893,373

82,468

150,612

9,900

44,000

10,243

141,000

5,000
710,859
95,325
100,000
100,000

922
175,273
25,652

-

-
2,500
1,450
184,361

979

-

-
1,450
180,000
50,000
150,000
12,000
30,000

-
9,847
10,067

576
4,000
1,224
19,100

300
22
44
50
100
3
50
46
-
-
100
50
6
3
-
-
50
100
100
100
38
100
100
-
5
2
15
2
100
30
$ 8,948,212
753,000
1,165,159

927,258
10,478
265,796
318,187
-
-

24,021
13,132
2,312,873
11,153
-
-
13,131
1,898,687

851,044
1,437,899
136,612

929,906

890,825
128,323
164,750
6,571
25,601
18,274

182,215
3,959
$ 3,477,032
202,110
93,806
14,373
(
9,549 )
(
768,216 )
61,663
(
18 )
(
577 )
(
450 )
(
1,075 )
3,477,032
(
9,549 )
(
33 )
(
433 )
(
1,075 )
423
295,385
(
41,151 )
(
9,549 )
(
29,021 )
(
35,997 )
3,477,032
202,110
(
9,549 )
5,840
61,663
(
4,171 )
(
2,149 )
$ 741,281

90,027

46,903

14,373
(
282 )
(
384,108 )

28,427
(
18 )
(
570 )
(
450 )
(
537 )

203,406
(
300 )
(
15 )
(
16 )
(
538 )

423

295,385
(
41,151 )
(
3,672 )
(
29,021 )
(
35,997 )

10,800

9,499
(
177 )

863

1,511
(
4,171 )
(
645 )
170,000仟股設質

10,000仟股設質

























(過次頁)
  • 187 -

(承前頁)

(承前頁)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比率% 帳面金額
翔豐開發公司
透明實業公司
久津實業公司
格菱公司
久暢公司
透明實業公司
金邦格興業公司
格菱公司
久暢公司
磐旭投資公司
磐豐實業公司(原磐豐投
資公司)
久暢公司
格菱公司
台 北 市
台 北 市
台 中 市
台 中 市
台 北 市
台 北 市
台 中 市
台 北 市
不動產買賣業及不動
產租賃業
不動產買賣業及不動
產租賃業
食品製造、飲料銷售及
倉儲配送
飲料銷售及倉儲配送
一般投資業
餐館業
飲料銷售及倉儲配送
食品製造、飲料銷售及
倉儲配送
158,900

147,000

233,348
307,977
897
9,897
1,470

11,223
108,000
99,000
233,348
307,977
-
-
1,470
11,219
15,890
-
17,508
13,054
100
1,000
51
1,127
100
99
90
48
100
100
-
6

150,415
140,011
(
122,277 )
83,559

879

9,480
328
(
3,632 )
(
4,055 )
(
3,423 )

61,663
5,840
(
33 )
(
433 )
5,840

61,663
(
4.055 )
(
3,388 )

53,035

2,817
(
18 )
(
417 )

-

3,030



(三)大陸投資資訊:

    1.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金額、已匯回投資
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單位:新台幣仟元及外幣仟元
大陸被投資公


主要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積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積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積







被投資公司




本公司直接或
間接投資之持
股比例%
























截至本期止已
匯回台灣之
投資收益



上海波蜜食品
公司
上海久津公司
台中銀融資租
賃蘇州公
罐裝果菜汁及飲料
之代工及產銷
數據機、個人電腦、
電腦機殼及其相
關金屬沖壓片、介
面卡、主機板及光
纖系統用器具之
製造加工銷售
融資租賃業務
$ 656,600
( 美元 20,000 )
32,863
( 美元 1,001 )
893,373
( 人民幣186,329

透過第三地區投
資設立公司
再投資


)
$ 651,676
( 美元 19,850 )
14,774
( 美元
450 )
893,373
(人民幣186,329)
$ -
-
-
$ -
-
-
$
651,676
( 美元
19,850 )
14,774
( 美元
450 )
893,373
( 人民幣 186,329 )

( $ 4,972 )
( 美元 157 )

-

( 35,997 )
(人民幣7,148)
6%
(註一)
49%
(註二)
29%
$
-
(成本法)
-
(
10,439)
( 人民幣2,073)
$
52,306
-
258,182
( 人民幣51,688 )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註四)
$1,559,823
(美元20,300 及人民幣186,329)
$1,559,823
(美元20,300 及人民幣186,329)
$1,584,921
  • 188 -
註一:係久津實業公司及格菱公司透過波蜜國際公司再投資之投資方式計算之綜合持股比。
註二:係久津實業公司及久暢公司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之投資方式計算之綜合持股比。
註三:係依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認列投資損益。
註四:依據經濟部投審會「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規定,由申請公司-久津實業公
司及台中銀租賃事業公司依規定計算之限額。
註五:涉及外幣者,已依財務報告日之期末匯率及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USD1=NT$32.83 ,
USD1=NT31.74,CNY1=NT5.00,CNY1=5.03)。
  • 2.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 件、未實現損益:

  • (1)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無)

  • (2)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無)

  • (3)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無)

  • (4)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無)

  • (5)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無)

  • (6)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務之提供或收受等。(無)

  • 四七、營運部門財務資訊

(一)部門收入與營運結果:

  合併公司繼續營業單位之收入與營運結果依應報導部門分析如下:

化學工業部

化學纖維部

銀行部門

其他部門

合 計




103年度
$ 13,817,413
4,891,139
10,790,389
7,452,299

$ 36,951,240



103年度
( $ 357,780 )
( 397,748 )
3,738,325
1,655,454
$4,638,251
104年度
$ 12,372,791
4,531,487
14,219,167
2,878,201

$ 34,001,646
104年度
$ 313,579
( 123,700 )
3,477,032
342,567

$4,009,478








  以上報導之收入係與外部客戶交易所產生。104 及103 年度並無任何部門間銷售。
  部門利益係指各個部門所賺取之利潤,不包含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
之份額、租金收入、利息收入、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益、處分投資損益、兌換損益、
金融商品評價損益、利息費用以及所得稅費用。此衡量金額係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用
以分配資源予部門及評量其績效。
  • (二)部門總資產
)部門總資產
部門資產
化學工業部
化學纖維部
營建部門
銀行部門
其 他
部門資產總額
104年12月31日
$
6,192,351
1,997,605
1,726,987
571,343,283

21,645,769
$
602,905,995
103年12月31日




$
6,364,756
2,118,870
1,727,289
530,050,400

18,303,195
$
558,564,510
  • 189 -

五、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公司個體財務報告及附註摘要

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4 年及
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與個體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
查核竣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個
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上開財務報表中,部分採用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
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部分採用權益法
之投資及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份額及其他綜合損益所列金額,係依據其他
會計師之查核報表。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依據其他會計師查核報表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分
別為1,165,159 仟元及1,549,714 仟元,分別佔資產總額3.37%及4.52%,民國104 及103 年度依據
其他會計師查核報告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份額及其他綜合損益分別為
46,903 仟元及552,433 仟元,分別佔綜合損益總額之12.34%及45.72%。又財務報表附註三四部分轉
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亦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
確信個體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個體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
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可對所表示之意
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第一段所述個體財務報
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
限公司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與個體現金流量。
  如財務報表附註三所述,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自104 年起開始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因此追溯適用前述準則並調整前期財務報表受影響之項目。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
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據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明細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個體財務報表相關資訊一致。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施   錦   川                        會計師:王   錦   燕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30128050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中華民國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 190 -

==> picture [340 x 49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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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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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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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4 -

個體財務報表附註摘要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係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 (一) 本公司於44 年5 月11 日依公司法及有關法令設立,於52 年12 月2 日經核准股票上市, 經歷年逐次辦理增減資,截至104 年12 月31 日止,實收資本額為13,616,932 仟元。

  • (二) 本公司主要經營業務為:

1. 人造纖維、玻璃紙、聚胺纖維、聚酯纖維、化學品及其原料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

2. 前項機器之開發製造及買賣業務。

3. 乙二醇、環氧乙烷、壬酚、乙烯、液化石油氣及有關石油化學工業產品之製造與買賣。

4. 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與商業大樓之出租出售業務。

5. 各種商品之配送分類處理及儲存業務。

6. 經營超級市場買賣、買賣生鮮食品、蔬菜、魚肉、乾貨及各類調味品等。

7. 生產及銷售汽電共生所產之蒸汽及工商業用電(不得將電力銷售予能源用戶)。

8. 汽電共生、污染防治設備之代理經銷及其按裝工程承攬。

9. 氣氧、液氧、氣氮、液氮、氣氬、液氬、二氧化碳及壓縮空氣之製造與買賣。 10. 加油站業。

  • (三)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於105 年3 月21 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 首次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2013年版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解釋(IFRIC)及解釋公告(SIC)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發布之金管證審字第1030029342號及
金管證審字第1030010325號函,本公司自104年起開始適用業經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IASB)發布且經金管會認可之2013年版IFRS、IAS、IFRIC及SIC(以下稱「IFRSs」)
及相關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規定。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2013 年版IFRSs 不致造
成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1.IAS 19「員工福利」
  該修訂準則規定確定福利義務變動及計畫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係於發生時認列,因
而排除過去得按「緩衝區法」處理之選擇,並加速前期服務成本之認列。該修訂規定
所有精算損益將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俾使已認列之淨退休金資產或負債反映計
畫短絀或剩餘之整體價值。
  此外,「淨利息」取代適用修訂準則前之利息成本及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並以淨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折現率決定淨利息。修訂後IAS 19 除了改變確定福利成本
之表達,並規定更廣泛之揭露。另本公司選擇不揭露103 年度之敏感度分析。
本期影響彙總如下:
本期影響彙總如下:
資產、負債及權益之影響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增加
資產增加
保留盈餘增加
權益增加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
104年12月31日
$
29,113
$
29,113
$
29,113
$
29,113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3,719
  • 195 -
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本期淨利增加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增加
前期影響彙總如下:
重編前金額
資產、負債及權益之影響
103年1月1日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9,466,614
資產影響
$
9,466,614
未分配盈餘
$
2,254,848
權益影響
$
2,254,848
103年12月31日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1,484,647
資產影響
$ 11,484,647
未分配盈餘
$
3,115,825
權益影響
$
3,115,825







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
資利益之份額
$
1,298,725
本期淨利影響

1,298,72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影響
$
1,298,725

3,719
$
3,719
首次適用之調整
( $
40,010)

( $
40,010)

( $
40,010)

( $
40,010)

( $
32,832)

( $
32,832)

( $
32,832)

( $
32,832)

$
7,178


7,178

$
7,178
重編後金額 重編後金額
(
(
(
(
(
(
(
(












$
9,426,604
$
9,426,604
$
2,214,838
$
2,214,838
$ 11,451,815
$ 11,451,815
$
3,082,993
$
3,082,993
$
1,305,903
1,305,903
$
1,305,903
  • 2.IFRS 12「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新準則係針對子公司、聯合協議、關聯企業及未納入個體報表之結構型個體之權益規定較
為廣泛之揭露內容。本公司適用 IFRS 12 之揭露,請參閱附註十三。
  • 3.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
  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提供公允價值衡量指引,該準則定義公允價值、建立衡量公允
價值之架構,並規定公允價值衡量之揭露。此外,該準則規定之揭露內容較為廣泛,例如,適
用IFRS 13 前,準則僅要求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須按公允價值三層級揭露,依照IFRS 13
「公允價值衡量」規定,適用該準則之所有資產及負債皆須提供前述揭露。
  IFRS 13 之衡量規定係自104 年起推延適用,相關揭露請參閱附註二九。
  • 4.IAS 1 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依修正之準則規定,其他綜合損益項目須按性質分類且分組為(1)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及(2)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所得稅亦按相同基礎分組。適用該修正規定前,並
無上述分組之強制規定。
  本公司於104 年追溯適用上述修正編製綜合損益表,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包含確定福利
之再衡量數及採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
益之項目包含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損失)
及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除確定福利之精算損益份額外)。惟適
用上述修正並不影響本年度淨利、本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及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二)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IFRSs
  本公司未適用下列業經IASB 發布但未經金管會認可之IFRSs。金管會於105 年3 月10 日
公布自106 年起開始適用之認可IFRSs 公報範圍,為IASB 於105 年1 月1 日前發布,並於106
年1 月1 日生效之IFRSs(不含IFRS 9 「金融工具」及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等尚未生
  • 196 -
效或尚未確定生效日期之IFRSs)。此外,金管會並宣布我國公開發行公司應自107 年起開始適
用IFRS 15。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金管會尚未發布前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
則及解釋以外之其他準則生效日。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IASB發布之生效日(註1)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 年7 月1 日(註2)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 年7 月1 日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6 年1 月1 日(註3)
IFRS 9「金融工具」 2018 年1 月1 日
IFRS 9 及IFRS 7 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2018 年1 月1 日
IFRS 10 及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未定
IFRS 10、IFRS 12 及IAS 28 之修正「投資個體:合併報表例外規定之適用」  2016 年1 月1 日
IFRS 11 之修正「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處理」 2016 年1 月1 日
IFRS 14「管制遞延帳戶」 2016 年1 月1 日
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8 年1 月1 日
IFRS 16「租賃」 2019 年1 月1 日
IAS 1 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6 年1 月1 日
IAS 7 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 年1 月1 日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2017 年1 月1 日
IAS 16 及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式之闡釋」 2016 年1 月1 日
IAS 16 及IAS 41 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2016 年1 月1 日
IAS 19 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算:員工提撥金」 2014 年7 月1 日
IAS 27 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中之權益法」 2016 年1 月1 日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2014 年1 月1 日
IAS 39 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之繼續」 2014 年1 月1 日
IFRIC 21「公課」 2014 年1 月1 日
註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生效。
註2:給與日於2014 年7 月1 日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開始適用IFRS 2 之修正;收購日
      於2014 年7 月1 日以後之企業合併開始適用IFRS 3 之修正;IFRS 13 於修正時即生
      效。其餘修正係適用於2014 年7 月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 註3:除IFRS 5 之修正推延適用於2016 年1 月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外,其餘修正係追 溯適用於2016 年1 月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將不致造成本公司會計政策之
重大變動:
 1.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
  IFRS 15 係規範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認列原則,該準則將取代IAS 18「收入」、IAS 11「建
造合約」及相關解釋。
  本公司於適用IFRS 15 時,係以下列步驟認列收入:
  • (1)辨認客戶合約;
 (2)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3)決定交易價格;
  • (4)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及
 (5)於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IFRS 15生效時,本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
次適用日。
  • 2.IFRS 9「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之認列及衡量
  • 197 -
  就金融資產方面,所有原屬於IAS 39「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後續衡
量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以公允價值衡量。IFRS 9 對金融資產之分類如下。
  本公司投資之債務工具,若其合約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分類及衡量如下:
  • (1) 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攤銷後成本 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 認列於損益。

  • (2) 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與出售金融資產而達成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 資產係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 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與兌換損益亦認列於損益,其他公允價值變動則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該金融資產除列或重分類時,原先累積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 變動應重分類至損益。

  本公司投資非屬前述條件之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
惟本公司得選擇於原始認列時,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投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除股利收益認列於損益外,其他相關利益及損失係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後續無須評估減損,累積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亦不重分類至損益。
金融資產之減損
  IFRS 9 改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式」認列金融資產之減損。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強制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租賃款、IFRS 15「客戶合
約之收入」產生之合約資產或放款承諾及財務保證合約,係認列備抵信用損失。若前述金
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並未顯著增加,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未來12 個月之預期
信用損失衡量。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已顯著增加,則其備抵信用損失
係按剩餘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但應收帳款必須按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
備抵信用損失。
  此外,原始認列時已有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合併公司考量原始認列時之預期信用損
失以計算信用調整後之有效利率,後續備抵信用損失則按後續預期信用損失累積變動數衡
量。
  • 3.IFRS 16「租賃」
  IFRS 16 係規範租賃之會計處理,該準則將取代IAS 17「租賃」及相關解釋。
  於適用IFRS 16 時,若本公司為承租人,除小額租賃及短期租賃得選擇採用類似IAS 17
之營業租賃處理外,其他租賃皆應於資產負債表上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綜合損益表
應分別表達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及租賃負債按有效利息法所產生之利息費用。在現金流量
表中,償付租賃負債之本金金額表達為籌資活動,支付利息部分則列為營業活動。
  對於本公司為出租人之會計處理預計無重大影響。
  IFRS 16生效時,本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
首次適用日。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仍持續評估其他準則、解釋
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稱「個體財務報告會計準
則」)編製。
  • (二)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基礎編製。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1 等級至第3 等級:
  • 1.第1 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 整)。

  • 2.第2 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1 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亦即價格)或間接(亦

  • 198 -

   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 3.第3 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本公司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對投資子公司或合資係採權益法處理。為使本個
體財務報告之當期損益、其他綜合損益及權益與本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本公司
業主之當期損益、其他綜合損益及權益相同,個體基礎與合併基礎下若干會計處理差
異係調整「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份額」、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其他綜合損益份額」暨「未分配盈餘」。
  • (三)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 流動資產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2.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 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3. 現金及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12 個月用以交換或清償負債而受到 限制者)。

流動負債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2.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 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即使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通過發布財 務報告前已完成長期性之再融資或重新安排付款協議,亦屬流動負債),以及

3.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12 個月之負債。惟負債之條款可 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分類。

  •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動負債。

  • (四)外 幣

  • 編製本公司個體財務報告時,以本公司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外幣)交易者,依交 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外幣貨幣性項目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
性項目,按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
日之匯率換算,不再重新換算。
  因交割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於損益。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以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匯率
換算為新台幣。其餘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
他綜合損益。
  在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並構成對該國外營運機構喪失控制或重大影響時,所有與該國外
營運機構相關可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將重分類為損益。
  • (五)存 貨
  存貨包括原料、物料、在製品、委託加工品及製成品與商品。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
價值孰低計價,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價
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
本後之餘額。存貨成本之計算採用加權平均法。
  營建存貨以實際投入成本為列帳基礎,待售房屋及待售土地採分批加權平均建坪比率
法分攤成本,期末並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評價。
(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處理對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投資。
 1.投資子公司
  子公司係指本公司具有控制之個體(含特殊目的個體)。
  權益法下,投資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係隨本公司所享有之子公司
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此外,針對本公司可享有子公司其他權
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當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係作為權益交易處理。
投資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益。
  • 199 -
  取得成本超過本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子公司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之
數額列為商譽,該商譽係包含於該投資之帳面金額且不得攤銷;本公司於取得日所享
有子公司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超過取得成本之數額列為當期收益。
  本公司評估減損時,係以財務報告整體考量現金產生單位並比較其可回收金額與
帳面金額。嗣後若資產可回收金額增加時,將減損損失之迴轉認列為利益,惟資產於
減損損失迴轉後之帳面金額,不得超過該項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除應
提列攤銷後之帳面金額。歸屬於商譽之減損損失不得於後續期間迴轉。
  當喪失對子公司控制時,本公司係按喪失控制日之公允價值衡量其對前子公司之
剩餘投資,剩餘投資之公允價值及任何處分價款與喪失控制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之差
額,列入當期損益。此外,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
會計處理係與本公司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本公司與子公司之順流交易未實現損益於個體財務報告予以銷除。本公司與子公
司之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僅在與本公司對子公司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
於個體財務報告。
 2.投資關聯企業及投資合資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具有重大影響,但非屬子公司或合資權益之企業。本公司與
他公司依合約協議設立另一個體,且對該個體之經濟活動具有聯合控制時,該個體為
本公司及他公司之合資。
  本公司對投資關聯企業及投資合資係採用權益法。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及投
資合資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係隨本公司所享有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
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此外,針對關聯企業權益及合資權益之變動
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關聯企業及投資合資發行新股時,本公司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
生變動,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
之投資。惟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對關聯企業及對合資之所有權權益減少
者,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及該合資有關之金額按減少比例重分類,
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及合資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
相同;前項調整如應借記資本公積,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
時,其差額借記保留盈餘。
  當本公司對關聯企業及對合資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及該合資之
權益(包括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及投資合資)之帳面金額及實質上屬於本公司對該
關聯企業及該合資淨投資組成部分之其他長期權益)時,即停止認列進一步之損失。
本公司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
失及負債。
  本公司於評估減損時,係將投資之整體帳面金額視為單一資產比較可回收金額與
帳面金額,進行減損測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亦屬於投資帳面金額之一部分。減損損
失之任何迴轉,於該投資之可回收金額後續增加之範圍內予以認列。
  此外,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及與該合資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
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及合資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
同。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及本公司與合資間之逆流、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僅
在與本公司對關聯企業權益及對合資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個體財務報告。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
額衡量。
  建造中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認列。成本包括專
業服務費用,及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該等資產於完工並達預期使用狀態時,分類
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適當類別並開始提列折舊。
  • 200 -
  自有土地不提列折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對每一重大部分單獨提列折舊。本公
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
計變動之影響。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 (八)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具而持有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亦
包括目前尚未決定未來用途所持有之土地。
  投資性不動產原始以成本(包括交易成本)衡量,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
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本公司採直線基礎提列折舊。
  投資性不動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 (九)無形資產

1. 單獨取得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
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無形資產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進行攤銷,並且至少於
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攤銷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變
動之影響。

2. 除 列

  無形資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當期損益。
  • (十)有形及無形資產(商譽除外)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有形及無形資產(商譽除外)可
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
可回收金額,本公司估計該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共用資產係依合理一致
之基礎分攤至個別現金產生單位。
  針對非確定耐用年限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至少每年及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損
測試。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
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
金額,減損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
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
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 (十一)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於個體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則
立即認列為損益。
  • 1.金融資產

  •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處理。慣例交易係指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 售,其交付期間係在因法規或市場慣例所訂之期間內者。

  • (1)衡量種類

  金融資產係分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與放
款及應收款三類。該分類係於金融資產原始認列時視其性質及目的而決定。
A.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持有供交易及指定為透過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01 -
  本公司於下列情況下,係將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
a.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b.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兩者,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以公允價
  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本公司內部提供予管理階層之該投資組合資
  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礎;或
c.將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混合(結合)合約整體進行指定。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
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資產所產生之任何股利或利息)係認列於損益。
B.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被指定為備供出售,或未被分類為放款
及應收款、持有至到期日投資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備供出售以貨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之變動中屬外幣兌換損益與有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以及備供出售權益投資
之股利,係認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於其他綜
合損益,於投資處分或確定減損時重分類為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於本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
益工具投資,及與此種無報價權益工具連結且須以交付該等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
工具,後續係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單獨列為「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該等金融資產於後續能可靠衡量公允價值時,係按公允價值再衡量,
其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間之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若有減損時,則認列於損
益。
C.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包括應收票據及帳款、現金及約當現金及其他應收款)係採
用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惟短期應收帳款之利息
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
約當現金包括自取得日起3 個月內、高度流動性、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
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款,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2)金融資產之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本公司係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
估其他金融資產是否有減損客觀證據,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
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
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如應收帳款,該資產經個別評估未有減損
後,另再集體評估減損。應收款集體存在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本公司過去收
款經驗,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可觀察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於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經客觀判斷
該減少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有關,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直接或藉由調整備
抵帳戶予以迴轉認列於損益,惟該迴轉不得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超過若未認列減
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大幅或持久性下跌時,係為
客觀減損證據。
  其他金融資產之客觀減損證據請參閱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說明。
  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損失金
額將重分類至損益。
  • 202 -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透過損益迴轉。任何認
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
公允價值若於後續期間增加,而該增加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後發
生之事項,則減損損失予以迴轉並認列於損益。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
流量按類似金融資產之現時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此種減損損失於後
續期間不得迴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
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
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除因應收帳款無法收回而沖
銷備抵帳戶外,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於損益。
 (3)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
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於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加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 2.金融負債

  • (1)後續衡量

  除下列情況外,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有效利息
法之說明參閱上述會計政策):
A.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包含持有供交易及指定為透過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
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負債所支付之任何股利或利息)係認列於損益。
 (2)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
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3.衍生工具
  本公司簽訂之衍生工具包括利率交換,用以管理本公司之利率及匯率風險。
  衍生工具於簽訂衍生工具合約時,原始以公允價值認列,後續於資產負債表日按
公允價值再衡量,後續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直接列入損益。當衍生工具之公允價值
為正值時,列為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為負值時,列為金融負債。

(十二)庫藏股票

  自行買回已發行股票作為庫藏股票時,以所支付成本為列帳基礎,若係接受捐贈則依公
平價值入帳,列為股東權益之減項。
  處分庫藏股票時,若處分價格高於帳面價值,其差額調整「資本公積-庫藏股票」;若處
分價格低於帳面價值,其差額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沖
抵保留盈餘。
  註銷庫藏股票時,沖銷「庫藏股票」,並按股權比例沖減「資本公積-股票溢價」與「股
本」。庫藏股票之帳面價值如高於「股本」與「資本公積-股本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沖
銷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再沖銷保留盈餘;另如低於合計數時,
其差額調整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十三)收入認列

  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
折讓。銷貨退回係依據以往經驗及其他攸關因素合理估計未來之退貨金額提列。
 1.商品之銷售
  銷售商品係於下列條件完全滿足時認列收入:
  • 203 -

  • (1)本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買方;

  • (2)本公司對於已經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

  • (3)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 (4)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及

  • (5)與交易有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去料加工時,加工產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並未移轉,是以去料時不作銷貨處理。
  於正常營業範圍內之不動產銷售所產生之收入係於各該筆不動產完工且交付予買方時
認列。於符合前述收入認列條件前所收取之保證金及分期付款款項係包含於個體資產負債
表之流動負債項下。
  • 2.勞務之提供
  勞務收入係於勞務提供時予以認列。
  依合約提供勞務所產生之收入,係按合約完成程度予以認列。
 3.股利收入及利息收入
  投資所產生之股利收入係於股東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惟前提係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
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金融資產之利息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
列。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按流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率採應計基礎認列。
  • (十四)租 賃
  當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於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融
資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則分類為營業租賃。

1. 本公司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係按直線基礎於相關租賃期間內認列為收益。

2. 本公司為承租人

  營業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營業租賃所取得之租賃誘因係認列為負債。誘因利益總額按直線基礎認列為租金費用
之減項。
  • (十五)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之借款成本,係作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
分,直到該資產達到預定使用或出售狀態之幾乎所有必要活動已完成為止。
  特定借款如於符合要件之資本支出發生前進行暫時投資而賺取之投資收入,係自符合資
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中減除。
  除上述外,所有其他借款成本係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益。
  • (十六)員工福利

  • 1.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
 2.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應提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費
用。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含服務成本、淨利息及再衡量數)係採預計單位
福利法精算。服務成本(含當期服務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淨利息於發生時認列為員工
福利費用。再衡量數(含精算損益及扣除利息後之計畫資產報酬)於發生時認列於其他綜
合損益並列入保留盈餘,後續期間不重分類至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係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提撥短絀(剩餘)。淨確定福利資產不
得超過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可減少未來提撥金之現值。

(十七)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 1.當期所得稅
  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列為股東會決議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 204 -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2.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個體財務報表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之課稅基礎二
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
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或購置
機器設備、等支出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使用時認列。
  與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遞延所得稅負
債,惟本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
不會迴轉者除外。與此類投資及權益有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僅於其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用以實現暫時性差異之利益,且於可預見之未來預期將迴
轉的範圍內,予以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
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
稅資產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
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
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
反映企業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
果。
  • 3.本年度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
關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若當期所得稅或遞延
所得稅係自取得子公司所產生,其所得稅影響數納入投資子公司之會計處理。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
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管理階層將持續檢視估計與基本假設。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期,則於修正當期認列;若會
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則於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以下係有關未來所作主要假設之資訊,以及於財務報導結束日估計不確定性之其他主要來
源,該等假設及估計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一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
估計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以下係有關未來所作主要假設及估計不確定性之其他主要來源資訊,該等假設及不確定性具
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一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
  • (一)所得稅
  由於未來獲利之不可預測性,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主要視未來能否有足夠之獲
利或應課稅暫時性差異而定。若未來實際產生之獲利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大遞延所得
稅資產之迴轉,該等迴轉係於發生期間認列為損益。
  • (二)放款及應收帳款之估計減損
  當有客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本公司會考量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減損損失之金額
係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排除尚未發生之未來信用損失)按該金融資
產之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的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
重大減損損失。
  • (三)衍生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非活絡市場或無報價之金融商品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方法決定。在該情況下,公允價值
係從類似金融商品之可觀察資料或模式評估。若無市場可觀察參數,金融商品之公允價值
係以適當假設評估。當採用評價模型決定公允價值時,所有模型須經校準以確保產出結果
反映實際資料與市場價格。模型盡可能只採用可觀察資料;但針對信用風險(自身與交易
對手之風險)等部分,管理階層則須估計波動與關聯性。
  • 205 -

(四)存貨之減損

  存貨淨變現價值係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
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估計,該等估計係依目前市場狀況及類似產品之歷史銷售經
驗評估,市場情況之改變可能重大影響該等估計結果。

(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減損

  與生產相關之設備減損係按該等設備之可回收金額(即該等資產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
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評估,市場價格或未來現金流量變動將影響該等資產可回收金
額,可能導致本公司須額外認列減損損失或迴轉已認列之減損損失。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七、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104年12月31日
$
603

2,436,823
$
2,437,426
104年12月31日
$
468,778
69,646
243,355

13,185
$
794,964
$
-
103年12月31日


$
606

1,849,011
$
1,849,617
103年12月31日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櫃)股票
國外上市(櫃)股票
受益憑證
利率交換合約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利率交換合約






$
482,299
70,216
234,103

25,455
$
812,073
$
6,380
  本公司於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尚未到期之利率交換合約相關條件如下:
 (一)付固定利率/收浮動利率:
  本利率交換合約名目本金為USD100,000 仟元,合約期間為97.07.25~104.07.25,
於合約簽定時收取美元10,000 仟元,該合約結算日於99 年度為每年7 月27 日,每結算
日依簽訂公式採淨額交割收付利息,另自100 年10 月25 日起,其付息日之結算由每年
7 月25 日變更為每年1 月、4 月、7 月、10 月之25 日,收息日之結算為每年7 月25 日,
其中收息日之浮動利息係由DBTREDEUR 指數決定之INDEX RETURN 依特定公式決定,此利
率交換合約相關交易條件如下:


付固定利率



98/01/25 2.180% 0%
98/07/27 3.000% 2X(INDEX RETURN-0.175%)
99/07/27 3.000% 2X(INDEX RETURN-0.525%)
100/07/27 3.000% 2X(INDEX RETURN-0.875%)
100/10/25 1.408% 0%
101/1、4、7、10/25 1.408% 2X(INDEX RETURN-1.225%)
102/1、4、7、10/25 0.269% 2X(INDEX RETURN-1.575%)
103/1、4、7、10/25 0.269% 2X(INDEX RETURN-1.925%)
104/1、4、7/25
0.269%
2X(INDEX RETURN-2.275%)
  • (註)自101 年度起收息結算日為每年7 月25 日。
  此利率交換合約於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之公平價值分別為0仟元及(6,380)
仟元。
  • (二)付浮動利率/收固定利率:

  • 206 -

  本利率交換合約名目本金為USD100,000 仟元,合約期間為97 年7 月25 日至105 年
10 月25 日,於合約簽定時支付美元10,000 仟元,該合約結算日於100 年第3 季止為每
年7 月27 日,每結算日依簽訂公式採淨額交割收付利息,另自100 年10 月25 日起,其
收息日之結算由每年7 月25 日變更為每年1 月、4 月、7 月、10 月之25 日,每收息日
依簽訂利率收取固定利息,另DBTREDEUR 指數付息日之結算為每年之7 月25 日,另新增
RACER 指數付息日之結算,該結算日自102 年1 月25 日起為每年1 月、4 月、7 月、10
月之25 日,其中付息日之浮動利息係由DBTREDEUR(INDEXa)指數與RACER(INDEX b)
指數決定之INDEX RETURN依特定公式決定,但自102年起保證最低年利率為0.016%,
此利率交換合約相關交易條件如下:






收固定利率
98/01/25 0% 2.180%
98/07/27 2X(INDEX(a) RETURN-0.175%) 3.000%
99/07/27 2X(INDEX(a) RETURN-0.525%) 3.000%
100/07/27 2X(INDEX(a) RETURN-0.875%) 3.000%
100/10/25 0% 0%
101/1、4、7、10/25 2X(INDEX(a) RETURN-1.225%) 0%
102/1、4、7、10/25 2X(INDEX(a) RETURN-1.575%)+
0.16x[3M LIBOR+1.5%+(INDEX(b)
RETURN-FIXED COUPON%)]
0.269%
103/1、4、7、10/25 2X(INDEX(a) RETURN-1.925%)
0.16x[3M LIBOR+1.5%+(INDEX(b)
RETURN- FIXED COUPON%)]
0.269%
104/1、4、7、10/25 2X(INDEX(a) RETURN-2.275%)
0.16x[3M LIBOR+1.5%+(INDEX(b)
RETURN- FIXED COUPON%)]
0.269%
105/1、4、7、10/25
0.16x[3M LIBOR+1.5%+(INDEX(b)
RETURN- FIXED COUPON%)]
0%
  • (註一) 付息公式中FIXED COUPON 其在102 年1 月25 日交割結算日為1.5%,餘每期結 算日固定增加0.3%。

  • (註二) 自102 年交割結算開始至104 年7 月25 日止,每3 個月收取固定利率0.269% 共十一期,另自102 年交割結算開始至105 年止,每年度10 月25 日另收取美 元440 仟元。

  • (註三) 自101 年度起DBTREDEUR INDEX (a)付息結算日為每年7 月25 日,餘交割結算 日之付息公式皆無需計算DBTREDEUR INDEX (a)指數。

  此利率交換合約於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之公平價值分別為13,185仟元及
25,455 仟元。

八、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應收票據
因營業而發生
減:備抵呆帳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
應收帳款-關係人
減:備抵呆帳
104年12月31日
$
57,261

-
$
57,261
$
1,773,775
306,900

225,960)
$
1,854,715
103年12月31日




(




(
$
110,338

-
$
110,338
$
2,239,845
126,573

225,960 )
$
2,140,458
  • 207 -
其他應收款
應收代購料款(附註三十)

其 他
減:備抵呆帳
(
$
28,804

33,880

1,932)
(
$
60,752
$
160,581
21,349
1,932 )
$
179,998

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

  本公司對商品銷售之平均授信期間為30~60天,由於歷史經驗顯示逾期超過360天之應
收帳款無法回收,本公司對於帳齡超過360天之應收帳款認列100%備抵呆帳,對於帳齡在60
天至360天之間之應收帳款,其備抵呆帳係參考交易對方過去拖欠記錄及分析其目前財務狀
況,以估計無法回收之金額。
  於資產負債表日已逾期但本公司尚未認列備抵呆帳之應收帳款,因其信用品質並未重大改
變,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仍可回收其金額,本公司對該等應收帳款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或其他
信用增強保障。
  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0 天至60 天
61 天至90 天
91 天至180 天
合 計
104年12月31日
$
1,670,518
348,100

62,057
$
2,080,675
103年12月31日




$
1,741,313
495,470

129,635
$
2,366,418
  以上係以立帳日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本公司無已逾期但未減損之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及催收款之備抵呆帳變動資訊如下:
104年度 103年度
年初餘額 $
230,830
$
230,830
加:本年度提列呆帳費用 - -
年底餘額 $
230,830
$
230,830
九、存 貨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商 品 $ 3,445 $
7,046
製 成 品 712,755 754,440
在 製 品 76,408 92,568
原 料 324,134 275,327
物 料 36,811 40,617
$
1,153,553
$
1,169,998
  • (一)製成品存貨包括本公司產製之製成品、副產品、在途貨料及委外加工品等,主要為高雄 石化廠成品乙二醇及聚酯廠成品聚酯絲等。

  • (二)本公司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之待售房地合計皆為65,775 仟元,係本公司於86 年 與宏洲化學工業公司及三豐建設公司三方共同合作,投資座落於新北市三重區之荷堤合 建案,於89 年度已完工並陸續交屋。截至104 年12 月31 日經評估後,其淨變現價值 為零。

  • (三)本公司於104 及103 年度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分別為14,793,659 仟元及17,195,989 仟元;銷貨成本包含存貨跌價損失皆為0 仟元;停工損失分別為335,401 仟元及444,283 仟元。

  • (四)截至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備抵存貨損失皆為338,379 仟元。

  • 十、預付款項

  • 208 -

104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預付費用 $ 311,055 $ 338,023
預付購料款 40,952 11,742
留抵稅額 60,769 78,136
$ 412,776 $ 427,901
預付費用
預付購料款
留抵稅額
104年12月31日
$
311,055
40,952

60,769
$
412,776
104年12月31日
$
311,055
40,952

60,769
$
412,776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338,023
11,742

78,136
$
427,901
十一、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國內投資
上市(櫃)及興櫃股票
金 融 債
國外投資
公 司 債
104年12月31日

$
772,913
40,000

518,683
$
1,331,596
103年12月31日





$
857,264
-

494,241
$
1,351,505
  • (一)國外債券以外幣計價明細如下: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美  元  $ 15,801  $ 15,354
 (二)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質押之資訊,參閱附註三一。
-
十二、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國內未上市(櫃)普通股
國外未上市(櫃)普通股
104年12月31日
$
167,095

10,562
$
177,657
103年12月31日




$
186,010
10,562
$
196,572
 (一)本公司所持有之上述未上市(櫃)股票投資,於資產負債表日係按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
      量,因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且無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之機率,致本公司管
      理階層認為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二)本公司所持有之未上市(櫃)股票投資經評估後,104 及103 年度分別提列212 仟元及
      1,978 仟元之減損損失。

十三、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投資子公司
投資關聯企業
投資合資
104年12月31日
$
10,994,288
$
1,165,159
$
265,796
103年12月31日


$
9,317,971
$
1,549,714
$
584,130

(一)投資子公司

投資子公司
上市(櫃)公司
台中銀行公司
磐亞公司
非上市(櫃)公司
德興投資公司
久津實業公司
德信證券投資信託公司
瑞諺投資公司
極緻租賃公司
(原瑞諭投資公司)
瑞嘉投資公司
蔗蜜坊公司
104年12月31日
$ 8,948,212
753,000
927,258
318,187
10,478
-
-
24,021

13,132
$ 10,994,288
103年12月31日




$ 7,615,792
656,066
700,358
295,059
10,760
898
898
24,471

13,669
$ 9,317,971
  • 209 -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對子公司之所有權權益及表決權百分比如下:
台中銀行公司
磐亞公司
德興投資公司
久津實業公司
德信證券投資信託公司
瑞諺投資公司
極緻租賃公司
瑞嘉投資公司
蔗蜜坊公司
104年12月31日
29%
49%
100%
49%
46%
-
-
100%
100%
103年12月31日
28%
49%
100%
49%
46%
100%
100%
100%
100%
  • 1.台中銀行公司所發行之可轉換金融債券,該可轉換金融債券之持有人於103 年度陸續執 行轉換權,致使本公司持股比例變動請參閱本公司104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八之說 明。另台中銀行公司於104 年辦理現金增資1,500,000 仟元,本公司依面額10 元新增投 資671,459 仟元,因未按持股比例認股,致使本公司持股比例變動。

  • 2.本公司104 年度參與德興投資公司現金增資,新增投資22,500 仟股,投資成本225,000 仟元。

  • 3.本公司原持有極緻租賃公司100%之股權,該被投資公司於104 年1 月辦理現金增資 29,000 仟元,本公司依面額10 元新增投資28,700 仟元,後於104 年8 月以31,185 仟 元,出售全數股權,認列處分子公司利益2,157 仟元,請參閱附註二六。

  • 4.本公司原持有瑞諺投資公司100%之股權,於104 年10 月以890 仟元,出售全數股權, 認列處分子公司利益10 仟元,請參閱附註二六。

  • 5.104 及103 年度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係依據各子公司同期 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認列。

  • (二)投資關聯企業

  • 1.本公司投資關聯企業餘額如下:

104年12月31日
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
南中石化工業公司$
1,165,159
2.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




稱 業務性質 主要營業場所
南中石化工業公司 石 化 業
雲 林 縣
有關南中石化工業公司彙整性財務資訊如下:
104年12月31日
總 資 產
$
3,291,624
總 負 債

961,306
權 益
2,330,318
合併公司持股比例

50%
投資帳面價值
$
1,165,159
104年度
本期營業收入
$
8,006,767
本期淨利
$
93,806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1,549,714
所持股權及表決權比例
103年12月31日
$
1,549,714
所持股權及表決權比例
103年12月31日
$
1,549,714
所持股權及表決權比例
$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50%
50%
103年12月31日
$
4,490,531

1,391,103
3,099,428

50%
$
1,549,714
103年度
$
10,028,830
$
955,164
$
149,702
103年12月31日





104及103年度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係依據各關聯
企業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認列。

3. 本公司設定質押作為借款擔保之投資關聯企業份額,請參閱附註三一。

  • (三)投資合資

  • 1.本公司之投資合資餘額如下:

  • 210 -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非上市(櫃)公司
  臺灣綠醇公司  $ 265,796 $ 584,130
  本公司原持有臺灣綠醇公司100%股權,99 年10 月7 日本公司與日本豊田通商公司
簽訂合資經營生質能源產業合約,雙方將合資以美元112,600仟元入股臺灣綠醇公司,
各自持股50%;後臺灣綠醇公司於99年度辦理現金增資美元56,300仟元,此次現金增
資全數由日本豊田通商公司認購,致使本公司持股比率變動。因本公司為臺灣綠醇公司
之合資,具有重大影響力,故採權益法依預計合資持股比例認列對該公司投資收益,後
於103年度本公司再投資臺灣綠醇公司1,751,732仟元(美金56,300仟元),截至104
年12 月31 日止,持股比例為50%。請參閱附註三二(三)之說明。
 2.個別不重大之合資彙總資訊:
本公司享有之份額
本期淨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綜合損益總額
104年度
( $
384,108 )


-
( $
384,108)
103年度
( $
295,443 )

-
( $
295,443 )
  104及103年度採用權益法之合資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係依據合資企業同期間
經其他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
十四、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動產、廠房及設備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每一類別之帳面金額
土 地 $ 2,926,476 $
2,926,476
房屋及建築 1,357,843 1,429,313
機器設備 5,138,916 5,437,595
運輸設備 6,371 7,512
辦公設備 68,848 74,398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2,306,138 1,975,095
$ 11,804,592 $
11,850,389
動產、廠房及設備 動產、廠房及設備 動產、廠房及設備 動產、廠房及設備
每一類別之帳面金額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104年12月31日
$
2,926,476
1,357,843
5,138,916
6,371
68,848

2,306,138
$
11,804,592
103年12月31日





$
2,926,476
1,429,313
5,437,595
7,512
74,398

1,975,095
$
11,850,389

成 本
103年1月1日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本期重分類
103年12月31日餘額
累計折舊
103年1月1日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本期重分類
103年12月31日餘額
累計減損
103年1月1日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本期重分類

103年12月31日餘額
103年1月1日淨額
103年12月31日淨額
房屋及建築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未完工程及
待驗設備款等

$ 2,867,867
-
-
58,609
$ 2,926,476
$
-
-
-
-
$
-
$
-
-
-

-
$
-
$ 2,867,867
$ 2,926,476
$ 1,615,981
$ 6,213,299
$ 39,511
$ 151,154

1,276
4,485
-
-

(
130,348 ) (
748,332 ) (
7,633 ) ( 62,846 )
598,938
3,917,949
149
60,941
(
$ 2,085,847
$ 9,387,401
$ 32,027
$ 149,249

$
512,875
$ 3,626,726
$ 26,213
$ 107,292

73,336
529,447
3,372
14,974
(
98,479 ) (
534,955 ) (
6,085 ) ( 49,206 )
-
-
-
-
$
487,732
$ 3,621,218
$ 23,500
$ 73,060

$
95,708
$
222,874
$ 1,244
$ 1,072

73,144
108,450
113
1,031
(
50 ) (
2,736 ) (
342 ) (
312 )

-

-

-

-

$
168,802
$
328,588
$ 1,015
$ 1,791

$ 1,007,398
$ 2,363,699
$ 12054
$ 42,790

$ 1,429,313
$ 5,450,784
$ 7,512
$ 74,398
$ 5,210,720
$ 16,098,532
1,560,911
1,566,672

-
(
949,159 )
4,796,536 )
(
159,950 )
$ 1,975,095
$ 16,556,095
$
-
$ 4,273,106
-
621,129

-
(
688,725 )
-
-
$
-
$ 4,205,510
$
-
$
320,898
-
182,738

-
(
3,440 )

-

-
$
-
$
500,196
$ 5,210,720
$ 11,504,528
$ 1,975,095
$ 11,850,389
  • 211 -

成 本
104年1月1日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本期重分類
104年12月31日餘額
累計折舊
104年1月1日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本期重分類
104年12月31日餘額
累計減損
104年1月1日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本期重分類
104年12月31日餘額
104年1月1日淨額
104年12月31日淨額
房屋及建築 房屋及建築


運輸設備

未完工程及
待驗設備款等

未完工程及
待驗設備款等

未完工程及
待驗設備款等

$ 2,926,476
-
-
-
$ 2,926,476
$
-
-
-
-
$
-
$
-
-
-
-
$
-
$ 2,926,476
$ 2,926,476







$ 2,085,847
2,545
-
-
$ 2,088,392
$
487,732
74,015
-
-
$
561,747
$
168,802
-
-
-
$
168,802
$ 1,429,313
$ 1,357,843
$ 9,387,401
153,458
(
11,222 )
16,773
$ 9,546,410
$ 3,621,218
468,694
(
10,653 )
-
$ 4,079,259
$
328,588
-
(
353 )
-
$
328,235
$ 5,450,784
$ 5,138,916
$ 32,027

-
(
590 )
1,587
(
$ 33,024

$ 23,500

2,728
(
588 )
-
$ 25,640

$ 1,015

-
(
2 )
-
$ 1,013

$ 7,512

$ 6,371
$
149,249
6,676

-

2,134 )
$
153,791
$
73,060
10,092

-
-
$
83,152
$
1,791
-

-
-
$
1,791
$
74,398
$
68,848


(






$ 1,975,095
347,269
-

16,226 )
$ 2,306,138
$
-
-
-
-
$
-
$
-
-
-
-
$
-
$ 1,975,095
$ 2,306,138
$ 16,556,095
509,948
(
11,812 )

-
$ 17,054,231
$ 4,205,510
555,529
(
11,241 )
-
$ 4,749,798
$
500,196
-
(
355 )
-
$
499,841
$ 11,850,389
$ 11,804,592
  • (一)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折舊:
房屋及建築
房 屋 35至60年
裝修工程 8至29年
機器設備 2至47年
運輸設備 5至10年
什項設備 5至30年
  • (二)本公司104 年12 月31 日之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款主要係新建汽電廠投入成本。 (三)本公司104 及103 年度資本化前財務成本分別為204,668 仟元及205,986 仟元,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資本化財務成本之金額分別為26,261 仟元及17,244 仟元,資本化年利率區 間分別為2.00%~2.05%及2.03%~2.49%。

  • (四)本公司部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經評估後,於103 年度提列減損損失182,738 仟元。

  • (五)本公司於103 年10 月依據合資經營契約出售EO、EG 廠等設備予臺灣綠醇公司,出售不 動產、廠房及設備等合計253,871 仟元,相關交易內容請參閱附註三十。

  • (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抵押擔保之情形,請參閱附註三一。

十五、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
成 本
103 年1月1 日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103 年12月31 日餘額
累計折舊
103 年1月1 日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台北市萬華
直興段土地
$ 302,001

-
( 171,986 )

$ 130,015

$
-

-

-

雲林紡絲
工業區土地
$ 804,553
-

-

$ 804,553

$
-
-

-

雲林斗六段


$ 18,094

-

-

$ 18,094

$
-

-

-

新北市三重
二重埔段房地
$ 793,826

-

-

$ 793,826

$
804

302

-


(




















(



$1,918,474

-
171,986)
$1,746,488
$
804

302

-
  • 212 -
103 年12月31 日餘額
累計減損
103 年1月1 日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103 年12月31 日餘額
103 年1月1 日淨額

103 年12月31 日淨額
成 本
104 年1月1 日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本期重分類

104 年12月31 日餘額
累計折舊
104 年1月1 日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104 年12月31 日餘額
累計減損
104 年1月1 日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104 年12月31 日餘額
104 年1月1 日淨額

104 年12月31 日淨額
台北市萬華
直興段土地
$
-

$
-

-

-

$
-

$ 302,001

$ 130,015

$ 130,015

-
-

-

$ 130,015

$
-

-

-

$
-

$
-

-

-

$
-

$ 130,015

$ 130,015

雲林紡絲
工業區土地
$
-

$
-
-

-

$
-

$ 804,563

$ 804,553

$ 804,553
-
-

-

$ 804,553

$
-
-

-

$
-

$
-
-

-

$
-

$ 804,553

$ 804,553

雲林斗六段


$
-

$ 18,094

-

-

$ 18,094

$
-

$
-

$ 18,094

-

-

-

$ 18,094

$
-

-

-

$
-

$ 18,094

-

-

$ 18,094

$
-

$
-

新北市三重
二重埔段房地
$
1,106

$
-

-

-

$
-

$ 793,022

$ 792,720

$ 793,826

-

-

-

$ 793,826

$
1,106

301

-

$
1,407

$
-

-

-

$
-

$ 792,720

$ 792,419

































































































$
1,106
$ 18,094

-

-
$ 18,094
$1,899,576
$1,727,288
$1,746,488

-

-

-
$1,746,488
$
1,106

301

-
$
1,407
$ 18,094

-

-
$ 18,094
$1,727,288
$1,726,987
  投資性不動產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折舊:
房屋及建築
  房  屋 30 至60 年
  裝修工程 2 至29 年
 (一)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係由獨立評價公司國泰寶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葉紫光估價師
      於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進行評價。該評價係參考類似不動產交易價格之市場證
      據進行,其重要假設及評價之公允價值如下: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公允價值 $ 2,982,737 $ 2,948,367
投資利潤率 20% 20%
開發期間資本利息綜合利率  1.21% 1.36%
  • (二)本公司於103 年度出售部分萬華直興段土地合計171,986 仟元予金邦格興業公司,請參 閱附註三十之說明。
 (三)本公司之所有投資性不動產皆係自有權益。本公司設定質押作為借款擔保之投資性不動
      產金額,請參閱附註三一。
十六、無形資產
  • 213 -
電腦軟體
殼牌權利金

成 本
年初餘額

本年度增加
本年度攤銷

重 分 類

年底餘額

累計減損
年初餘額
本年度提列

年底餘額

年底淨額
104年12月31日


電腦軟體
$
152
-
(
36 )

-


116

-

-


-

$
116

$

(





$
-

179
27 )
-

152

-

-

-

152

$
  殼牌權利金係本公司為取得興建乙二醇廠相關專利技術,與殼牌研究有限公司(SHELL
RESEARCH LIMITED)簽訂殼牌EO/EG 製法專利權使用協議,以取得相關技術,該專利使用期間
自協議開始執行日起滿5 年止,後因原預計興建場地環保等問題,致興建乙二醇廠進度嚴重落
後,雖與殼牌研究有限公司協議內容,該專利仍可繼續使用,惟經評估後,業已全額提列減損;
後本公司依變更後現金增資計畫,另規劃興建新乙二醇廠,故於100 年5 月與殼牌研究有限公
司簽訂殼牌EO/EG製法專利權使用協議書(該EO/EG製法專利權與上述原簽訂之製程技術不
同),依合約條件約定應給付權利金技術服務費總金額計USD5,323 仟元。
十七、其他資產


十八、
受限制資產
存出保證金
其 他
催收款—淨額
流 動
非 流 動
催收款明細如下:
催 收 款
減:備抵呆帳-催收款
備抵呆帳請參閱附註八。
借 款
(一)短期借款
擔保借款
-銀行借款
無擔保借款
-信用借款
104年12月31日
$
120,441
2,524
11,406

-
$
134,371
$
131,847

2,524
$
134,371
104年12月31日
$
2,938
(
2,938)
$
-
104年12月31日
$
900,000
500,000
103年12月31日





$
670,443
41,333
11,156

-
$
722,932
$
681,599

41,333
$
722,932
103年12月31日
$
2,938
(
2,938 )
$
-
103年12月31日
$
1,200,000
893,940
  • 214 -
-購料借款


2,109,489

2,609,489

$
3,509,489

2,326,437

3,220,377
$
4,420,377
  • 1.銀行借款之利率於104 及103 年度分別為1.38%~1.50%及1.39%~1.70%。 2.上述借款擔保品資訊,請參閱附註三一。

  • (二)應付短期票券

付短期票券
應付短期票券
減:應付短期票券折價


(
104年12月31日
$
200,000

138)
$
199,862
103年12月31日

(
$
200,000

153 )
$
199,847
  • (三)長期借款
期借款
擔保借款
銀行借款
減:列為1 年內到期部分
長期借款
104年12月31日
$ 7,146,676

(
763,238)
$ 6,383,438
103年12月31日


(

(
$ 6,263,814

491,138 )
$ 5,772,676
  • 1.合作金庫商業銀行主辦本公司聯合抵押借款(102.08.30~109.08.30),總授信額度 6,100,000 仟元,實際動用本金5,790,000 仟元,係提供本公司高雄廠等土地及建築作 為擔保品;甲項授信動用本金2,700,000 仟元,自首次撥款動用日102 年8 月30 日開 始起算15 個月為寬限期,借款本金自寬限期屆滿之日起開始償還第一期款,嗣後每3 個月為一期,共分二十四期,第一至二十三期償還本金3%,二十四期償還賸餘本金; 乙項授信動用本金1,690,000 仟元,自首次撥款動用日102 年9 月23 日開始起算36 個月為寬限期,借款本金自寬限期屆滿之日起開始償還第一期款,嗣後每3 個月為一 期,共分十七期,第一至十六期償還本金4.5%,十七期償還賸餘本金;丙項授信動用 本金1,400,000 仟元,自首次撥款動用日102 年11 月11 日開始起算36 個月為寬限期, 借款本金自寬限期屆滿之日起開始償還第一期款,嗣後每3 個月為一期,共分十七期, 第一至十六期償還本金4.5%,十七期償還賸餘本金;利息每月支付,依英商路透社 (Reuters)第6165 頁所報次級市場90 天商業本票定盤利率加碼年利率1.05%浮動計 算,每年3 月、6 月、9 月、12 月之付息日為貸款利率調整基準日,稅後貸款利率未達 2.00%者,以2.00%計算,目前利率為2.00%。

  • 2.臺灣中小企業銀行提供本公司中長期擔保借款200,000 仟元(100.03.31~107.03.31) 係提供台北總公司土地及建物作為擔保品;自首次撥款日100 年6 月30 日開始起算24 個月為寬限期,借款本金自寬限期屆滿之日起,每3 個月為一期,共分二十期平均償 還,第一期至第十九期每期償還3,400 仟元,第二十期償還135,400 仟元;利息依臺 灣中小企業銀行2 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加碼年息0.065%計算,目前利率為 1.51%。

  • 3.臺灣土地銀行提供本公司抵押借款176,000 仟元(98.06.30~113.06.30),係提供台 北總公司土地及建物作為擔保品;自首次撥款日98 年6 月30 日開始起算24 個月為寬 限期,借款本金自寬限期屆滿之日起,每3 個月為一期平均償還;利息每月支付,寬 限期間依臺灣土地銀行公告指標利率加碼年息0.27%計算,寬限期後1 年內依臺灣土地 銀行公告指標利率加碼年息0.47%計算,寬限期1 年後依臺灣土地銀行公告指標利率加 碼年息0.75%計算,目前利率為1.71%。

  • 4.聯邦銀行提供本公司抵押借款500,000 仟元(100.10.27~105.10.27),係提供台中商 銀股票106,000 仟股作為擔保品;自首次撥款日100 年10 月27 日開始起算6 個月為 寬限期,借款本金自寬限期屆滿之日起,每6 個月為一期,共分十期平均償還,每期

  • 215 -

償還50,000 仟元;利息依聯邦銀行均利型指數利率加碼年息0.88%計算,目前利率為
1.80%。本公司於104 年7 月8 日業已提前清償還本。
  • 5.聯邦銀行提供本公司抵押借款400,000 仟元(102.02.05~107.02.05),與上述聯邦銀 行共用擔保品;自首次撥款日102 年2 月5 日開始起算6 個月為寬限期,借款本金自 寬限期屆滿之日起,每6 個月為一期,共分十期平均償還,每期償還40,000 仟元;利 息依聯邦銀行均利型指數利率加碼年息0.88%計算,目前利率為1.70%。本公司截至104 年12 月31 日業已提前清償40,000 仟元。

  • 6.聯邦銀行提供本公司擔保借款500,000 仟元(104.11.19~109.11.19),係提供台中銀 行股票106,000 仟股作為擔保品;自首次撥款日104 年11 月19 日起算6 個月為寬限 期,借款本金自寬限期屆滿之日起,每6 個月為一期,共分十期平均償還,每期償還 47,000 仟元;利息依聯邦銀行均利型指數利率加碼年息0.88%計算,目前利率為1.70%。

  • 7.板信銀行提供本公司擔保借款500,000 仟元(104.03.13~106.03.13),係提供新北市 三重區工地及建物作為擔保品;自首次撥款日101 年2 月13 日開始起算,按月付息, 到期一次償還,於104 年3 月間變更授信條件,還款期間延長至106 年3 月13 日;利 息依板信銀行月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加碼0.6%計算,目前利率為1.90%。

  • 8.陽信銀行提供本公司擔保借款294,000 仟元(104.08.27~106.08.27),係提供台中銀 行股票44,000 仟股作為擔保品;自首次撥款日104 年8 月27 日開始起算,按月付息, 到期一次償還;利息依陽信銀行月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加碼0.57%計算,目前利率為 1.87%。

  • 9.日盛銀行提供本公司擔保借款500,000 仟元(104.12.28~106.01.28),係提供台中銀 行股票20,000 仟股作為擔保品;自首次撥款日104 年12 月28 日開始起算,按月付息, 到期一次償還;利息依日盛銀行指數型指標利率加碼0.48%或1.85%孰高機動計息,並 同意隨本行指數型指標利率變動而調整,目前利率為1.85%。

  • 10.上述長期借款之擔保品,請參閱附註三一。

十九、其他應付款

他應付款
應付薪資及獎金
應付修繕費
應付水電費
應付出口費用
應付退休金
應付保險費
其 他
債準備
確定福利負債
104年12月31日
$
111,879
194,404
15,279
17,427
4,229
8,448
49,159
$
400,825
104年12月31日
$
160,699
103年12月31日
$
106,269
55,747
16,023
12,789
28,942
8,863
63,423
$
292,056
103年12月31日
$
117,762
二十、負債準備

(一)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
畫,依員工每月薪資6%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

(二)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所適用我國「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係屬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
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退休日前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本公司按每月員工
薪資總額2%提撥退休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銀行
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
次年度3月底前將一次提撥其差額。該專戶係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管理,本公司
並無影響投資管理策略之權利。
  • 216 -
  本公司之計畫資產及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精算評價於衡
量日之主要假設列示如下:
  列入個體資產負債表之確定福利計畫金額列示如下: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提撥短絀
淨確定福利負債
104年12月31日
$
209,101

48,402)

160,699
$
160,699
103年12月31日



(


(

$
200,178

82,416 )

117,762
$
117,762
  淨確定福利負債變動如下:
淨確定福利負債變動如下:

103 年1月1 日

服務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
利息費用(收入)

認列於損益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精算利益-人口統計假設變動
精算利益-財務假設變動

精算利益-經驗調整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雇主提撥
計畫資產支付

公司帳上支付

103 年12月31日

服務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
利息費用(收入)

認列於損益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精算損失-人口統計假設變動
精算損失-財務假設變動
精算損失-經驗調整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雇主提撥
計畫資產支付

104 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 238,900

3,124

4,755


7,879

-
(
552 )
(
2,761 )
(
7,619)

( 10,932)

-

(
7,700 )
( 27,969)

200,178

2,563

4,172


6,735

-

1,592
7,962
34,467

44,021

-
( 41,833)

$ 209,101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 $ 81,635)

-
(
1,675)
(
1,675)
(
233 )

-

-

-
(
233)
(
6,573 )

7,700

-
( 82,416)

-
(
1,740)
(
1,740)
(
151 )

-

-

-
(
151)
(
5,928 )
41,833
( $ 48,402)























$ 157,265
3,124

3,080

6,204
(
233 )
(
552 )
(
2,761 )
(
7,619)
( 11,165)
(
6,573 )
-
( 27,969)
117,762
2,563

2,432

4,995
(
151 )
1,592
7,962
34,467
43,870
(
5,928 )

-
$ 160,699
  本公司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暴露於下列風險:
  • 1.投資風險: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方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 投資於國內(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等標的,惟本公司之計畫資產得分配 金額係以不低於當地銀行2 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而得之收益。

  • 2.利率風險:政府公債/公司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惟計畫資產之債 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 3.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畫成員之未來薪資。因此計畫成員薪資之

  • 217 -

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日之重大假設如下:
折 現 率
薪資預期增加率
104年12月31日
1.75%
2.25%
103年12月31日
2.13%
2.25%
  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將使確
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折 現 率
增加0.25%
減少0.25%
薪資預期增加率
增加0.25%
減少0.25%
104年12月31日
(


(
$
5,380 )
$
5,587
$
5,414
$
5,241 )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
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二一、 預期1 年內提撥金額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其他負債
遞延貸項
存入保證金
104年12月31日
$
5,880

13 年
104年12月31日
$
19,210

3,754
$
22,964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6,600
15 年
103年12月31日




$
19,210

3,718
$
22,928
  遞延貸項係本公司與孫公司順流交易遞延之未實現利益,相關明細如下:
二二、
金邦格興業公司(附註三十)
權 益
(一)股 本
額定股數(仟股)
額定股本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仟股)
已發行股本
104年12月31日
$ 19,210
104年12月31日
1,470,000
$ 14,700,000
1,361,693
$ 13,616,932
103年12月31日
$ 19,210
103年12月31日



1,470,000
$ 14,700,000
1,371,693
$ 13,716,932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為10 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利之權利。
  本公司92年度申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97,696.24仟股,經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
理委員會(已於93年7月1日更名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93年3
月5 日台財證一字第0930107145 號函核准,惟因本公司核有證券交易法第156 條第1 項
第2款規定情事,故主管機關爰依同法規定限制上市買賣,並免提撥對外公開發行,餘
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本公司於93 年6 月8 日完成募集;後本公司為配合業務發展及
充實營運資金,94 年6 月28 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3 年度未分配盈餘1,875,500
仟元及資本公積665,500仟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54,100仟股,此次轉增資案並經行政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 年8 月3 日金管證一字第0940131549 號函核准生效,亦因如前
所述,本公司核有證券交易法第156 條第1 項第2 款規定情事,故亦爰依同法限制上市
  • 218 -
買賣,餘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後本公司於102年6月18日接獲金管會證發字第
1020010412 號函,業已解除上述限制上市買賣之情事。
  本公司92 年度現金增資計劃於93 年6 月8 日完成募集股款計4,048,669 仟元,原
現金增資計劃募集之股款係為擴建乙二醇廠之用,然因環保問題及中油五輕去瓶頸、三
輕擴建工程生變,致執行進度較預定進度嚴重落後,後於95 年6 月23 日經股東常會決
議要求變更增資計劃及資金用途,改為轉投資國光石化科技公司,並於96 年1 月25 日
經董事會決議,故原現金增資計畫募集股款4,048,669仟元,扣除已投入興建乙二醇廠
283,984仟元,結餘款項3,764,685仟元全數轉為投資國光石化科技公司之用,然國光
石化科技公司原計劃於雲林台西地區之建廠案,因無法克服環評階段而使開發時程受
阻,後雖在經濟部工業局協調下,國光石化科技公司另擇於彰化大城工業區新址開發,
亦因須重新規劃相關建廠計劃,以致建廠時程仍存在重大變數;再者,本公司鑒於目前
台灣時空環境下,石化產業發展遭遇如環保團體及廠址所在地方人士抗爭等外在阻力
下,建廠時程勢必延宕,為有效活化資金之運用、撙節營運成本並在有限條件下改善財
務結構等考量下,依98 年6 月19 日經股東常會決議要求,本公司於98 年7 月31 日經
董事會決議,第二次變更92 年度現金增資募集資金計劃目的,將結餘款項3,764,685 仟
元由轉投資國光石化科技公司之用,全數變更為償還短期銀行借款;後依行政院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98 年8 月27 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40268 號函復說明,第二次變更92 年
度現金增資募集資金計畫目的為償還短期銀行借款,除未符合專款專用原則外,亦可能
導致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3 年3 月5 日台財證一字第0930107145 號函中所訂,
有關本公司該次現金增資普通股各項解除限制上市買賣條件無法成就;本公司後於99 年
12月30日經董事會決議第三次變更現金增資計劃,預計將結餘款項3,764,685仟元由
轉投資國光石化科技公司之用,全數轉為興建假撚廠及乙二醇廠之用,該項第三次變更
現金增資計劃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0年6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
1000008815 號函復准予備查,截至104 年12 月31 日止,現金增資股款已全數支用完畢。
  本公司於103 及104 年度分別註銷庫藏股38,897 仟股及10,000 仟股,分別減少資
本額388,970 仟元及100,000 仟元,故於104 年12 月31 日之實收資本額為13,616,932
仟元,分為1,361,693 仟股,每股面額10 元,均為普通股。

(二)資本公積

  104 及103 年度各類資本公積餘額之調節如下

103年1月1日餘額

註銷庫藏股

103年12月31日餘額
註銷庫藏股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給予員工認股

-庫藏股轉讓予
員工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
權益變動數

104年12月31日餘額
股票發行溢價
員工認


員工認


取得或處分
子公司股權
價格與帳面
價值差額

取得或處分
子公司股權
價格與帳面
價值差額

認列對子公
司所有權權益



認列對子公
司所有權權益


庫藏股 庫藏股 受贈資產

$ 611,209
( 16,869)

594,340
(
4,339 )
-
3,900

-
$ 593,901






$ 2,600

-

2,600

-
3,900
( 3,900)
-

$ 2,600







$ 6,270

-

6,270

-

-

-

-

$ 6,270







$
-

-


-

-

-

-
94,564

$ 94,564
$ 901,603
( 49,183)

852,420
6,461

-

-

-

$ 858,881
$2,129

-

2,129

-

-

-

-


$2,129

(





$ 1,523,811
66,052)
1,457,759

2,122

3,900

-

94,564
$ 1,558,345
$ 858,881
  • 219 -
  本公司於104 及103 年度依註銷庫藏股比例分別沖減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價4,339 仟元
及16,869 仟元,增加(減少)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6,461 仟元及(49,183)仟元。
  本公司於104 年1 月給予本公司員工認股權利3,000 仟股,認列薪資費用及資本公積-員
工認股權3,900 仟元,並於同月轉讓庫藏股3,000 仟股予員工,認列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價
3,900 仟元。
  本公司於104 年度未按持股比率認購子公司現金增資,致使持股比率變動,故認列對子公
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94,564 仟元,調整增列資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94,564 仟元。
  資本公積中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之溢額(包括以超過面額發行普通股、庫藏股票交易
及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等)及受領贈與之部分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
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之資本公積僅可用於彌補虧損,員工認股權產生之資本公
積,不得作為任何用途。

(三)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完納稅捐,彌補虧損外,再就其餘額按下列順
序分派:
  • 1.提法定盈餘公積10%。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達本公司資本額時,不在此限。

  • 2.依法按主管機關指定之比率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3.提列不高於0.3%作為董監酬勞。

  • 4.提列1%至5%作為員工紅利。員工股票紅利分配之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 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 5.嗣餘盈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視實際情形擬具股東紅利分配案,並 提報股東大會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分配股利之政策,需視公司未來投資環境、長期財務規劃及兼顧股東權益。每年股
利之發放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之方式分派,惟股票股利分派之比率以不高於股
利總額之95%。
  依104 年5 月公司法之修正,股息及紅利之分派限於股東,員工非屬盈餘分派之對象。本
公司預計於105 年度之股東常會配合上述法規修正公司章程。員工及董監事酬勞於104 及103
年度之估列基礎及103 及102 年度之實際配發情形,參閱附註二三(五)員工福利費用。
  本公司依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 號函令、金管證發字第1010047490 號函及「採用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IFRSs)後,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適用疑義問答」規定提列及迴轉特別盈餘公
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
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股本總額25%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
分配。
  分配未分配盈餘時,除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餘股東可獲配按股利分配日
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之股東可扣抵稅額。
  本公司分別於104 年6 月9 日及103 年6 月23 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103 及102 年度盈餘
分配案如下:
案如下:

案 每
103 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102 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 108,426 $
95,868 $
- $ -
本公司105 年3 月21 日董事會擬議104 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案 每
法定盈餘公積 $ 54,058 $ -
特別盈餘公積 ( 245,356 ) -
現金股利 135,600 0.10
股票股利 678,002 0.50
  有關104 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尚待預計於105 年6 月召開之股東會決議。
  • 220 -
  有關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擬議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
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四)其他權益項目
 1.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04年度 103年度
年初餘額  $ 27,460  $ 5,788
採用權益法之子
公司換算差額
之份額 (15,907 ) 21,672
年底餘額 $ 11,553 $ 27,460
2.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104年度 103年度
年初餘額  ( $ 282,063 )   ( $ 405,255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89,498 )     29,185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份額  58,732 94,007
年底餘額  ( $ 312,829 )   ( $ 282,063 )
(五)庫藏股票
  本公司於104 及103 年度庫藏股票之明細與變動情形如下:




103 年1 月1 日股數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103 年12 月31 日股數
104 年1 月1 日股數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104 年12 月31 日股數

轉讓股份予員工




51,897
900
( 38,897 )
13,900
13,900
2,743
( 13,000 )

3,643
子公司持有
母公司股票




228,275
-

-
228,275
228,275
-

-
228,275
合計(仟股) 合計(仟股)








(




(
280,172
900
38,897 )
242,175
242,175
2,743
13,000 )
231,918
1.本公司於104 及103 年度依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分別買回公司股票2,743 仟股及900
  仟股,買回價款分別為22,403 仟元及7,365 仟元。
  • 2.本公司於104 及103 年度分別註銷庫藏股10,000 仟股及38,897 仟股,轉讓庫藏股3,000 仟股及0 仟股予員工。

  • 3.截至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止,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之相關資訊如下:






104 年12 月31 日
磐亞公司
德興投資公司
久暢公司(久津實業
公司之子公司)
103 年12 月31 日
磐亞公司
德興投資公司
久暢公司(久津實業
公司之子公司)
持有股數(仟股)
211,129
9,381
7,765
211,129
9,381
7,765



$
971,926
25,787

35,137
$ 1,032,850
$
971,926
25,787

35,137
$ 1,032,850










$ 888,355
80,492

25,317
$ 994,164
$1,092,325
98,974

31,130
$1,222,429
  • 221 -

  • 4.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亦不得享有股利之分派及表決權 等權利。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票處理,除不得參與本公司之現金增資及 無表決權外,其餘與一般股東權利相同。

  • 二三、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係包含以下項目:
  • (一)其他收益及費損
無表決權外,其餘與一般股東權利相同。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係包含以下項目:
(一)其他收益及費損
104年度
租金收入(附註三十)
$
37,908
技術服務收入(附註三十)
34,566
處分投資損失
(
429 )
其 他

19,470
$
91,515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損益
104年度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及負債已實現(損)益
股 票
$
1,450
受益憑證

3,484

4,934
104年度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及負債評價(損)益
股 票
( $
29,941 )
受益憑證
(
961 )
衍生金融工具
(
5,890)
(
36,792)
( $
31,858)
(三)財務成本
104年度
銀行借款利息
$
204,668
減:列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成本(附註十四)
(
26,261)
銀行借款利息
$
178,407
(四)折舊及攤銷
104年度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
555,529
投資性不動產折舊費用
301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53,353
$
609,183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547,532
營業費用

8,298
$
555,830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53,317
營業費用

36
$
53,353
103年度

(

$
10,455
72,794

2,315 )
18,796
$
99,730
103年度


$
1,373
20,320
21,693
103年度


(
(

$
19,122

492 )
11,639 )
6,991
$
28,684
103年度

(
$
205,986
17,244 )
$
188,742
103年度








$
621,129
302
44,457

665,888

613,316
8,115

621,431

44,430
27

44,457
$
$
$
$
$
  • 222 -
(五)員工福利費用
104 年度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福利計畫(附註二十)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

103 年度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福利計畫(附註二十)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



$ 352,055

32,380

384,435

11,685

3,851


15,536


25,054

$ 425,025




$ 373,246

36,050

409,296

13,258

5,077


18,335


26,065

$ 453,696



$ 89,306

5,326


94,632


2,559

1,144


3,703


3,468

$ 101,803




$ 76,752

6,023


82,775


2,510

1,127


3,637


11,874

$ 98,286























$ 441,361

37,706
479,067

14,244

4,995

19,239

28,522
$ 526,828




















$ 449,998

42,073
492,071

15,768

6,204

21,972

37,939
$ 551,982
  公司法於104年5 月修正,規範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例
分派員工酬勞,本公司估列104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係依修正後公司法,以稅前淨
利(已扣除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之金額)之1%~5%及0.3%計算。估列103 年度員工紅利
及董監事酬勞係按稅後淨利(未扣除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之金額)並扣除累積虧損及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後餘額之1.0%及0.3%計算,估列金額如下:
員工紅利
董監事酬勞
104年度
$
7,535
2,260
103年度
$
9,758
2,928
  上述金額經105 年3 月21 日董事會決議以現金配發,尚待後於105 年6 月召開之股
東常會決議修改章程後報告股東會。
年度終了後,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前經董事會決議之發放金額有重大變動
時,該變動調整原提列年度費用,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
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104 年6 月9 日及103 年6 月23 日股東常會決議配發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以
及個體財務報告認列之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金額如下:

股東會決議配發金額

各年度財務報表認列金額
103年度
現金紅利 股票紅利
$
- $
-
12,686
-
102年度 102年度
現金紅利
$
-
12,686
現金紅利
$
-
11,217
股票紅利
$
-

-
  上述差異主要因估計改變,業已調整為104 及103 年度之損益。
  • 223 -
  有關本公司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
測站」查詢。
  截至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員工人數分別為702 人及768 人。
 (六)減損損失
損損失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104年度
$
-

212
$
212
103年度




$182,738
1,978
$184,716

二四、繼續營業單位所得稅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當期所得稅
當年度產生者
未分配盈餘加徵
以前年度調整
遞延所得稅
當期產生者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104年度
$ 14,552
94,773
45,844
(
9,348 )
$ 145,821
103年度

(

(
$ 18,921
80,759
12,234

70,436)
$ 41,478
  104 及103 年度會計所得與當年度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104年度 103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 686,404 $1,132,922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
得稅費用 $ 116,689 $ 192,597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 194 194
免稅所得 (
97,258 )
( 240,879 )
未分配盈餘稅加徵10% 94,773 80,759
未認列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14,421 )
(
3,427 )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費用於
本年度之調整 45,844 12,234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145,821 $ 41,478
  本公司所適用之稅率為17%。
  由於105 年度股東會盈餘分配情形尚具不確定性,故104 年度未分配盈餘加徵10%
所得稅之潛在所得稅後果尚無法可靠決定。

(二)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利益)費用

遞延所得稅
當年度產生者
-確定福利之精算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
稅(利益)費用
104年度
( $
7,458)
( $
7,458)
103年度 103年度
(
(

$
1,898
$
1,898

(三)本期所得稅負債

期所得稅負債
本期所得稅負債
應付所得稅
104年12月31日
$
74,530
103年12月31日
$
99,114
  • 224 -

(四)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104 年度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暫時性差異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9,141 ( $ 9,015 )
存 貨
9,484
-
備抵呆帳
34,697 ( 10,750 )
遞延未實現處分資產利益
41,617 ( 19,761 )
其 他

29,689
48,874

$ 154,628
$ 9,348








暫時性差異
土地增值稅準備
$ 866,019
$
-

103 年度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6,569 $ 32,572
存 貨
9,484
-
備抵呆帳
35,178 (
481 )
遞延未實現處分資產
利益
-
41,617
其 他

34,859
(
3,272)

$ 86,090
$ 70,436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土地增值稅準備
$ 866,019
$
-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暫時性差異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9,141 ( $ 9,015 )
存 貨
9,484
-
備抵呆帳
34,697 ( 10,750 )
遞延未實現處分資產利益
41,617 ( 19,761 )
其 他

29,689
48,874

$ 154,628
$ 9,348








暫時性差異
土地增值稅準備
$ 866,019
$
-

103 年度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6,569 $ 32,572
存 貨
9,484
-
備抵呆帳
35,178 (
481 )
遞延未實現處分資產
利益
-
41,617
其 他

34,859
(
3,272)

$ 86,090
$ 70,436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土地增值稅準備
$ 866,019
$
-

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
$
-

-

-

-
7,458

$ 7,458

$
-


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
暫時性差異
土地增值稅準備
103 年度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存 貨
備抵呆帳
遞延未實現處分資產
利益
其 他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土地增值稅準備
  • (五)未於資產負債表中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未使用虧損扣抵及未使用投 資抵減金額
抵減金額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確定福利計劃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遞延未實現處分資產利益
104年12月31日
$ 131,111
169,190
128,557
$ 428,858
103年12月31日






$ 131,111
169,190
244,809
$ 545,110
  • (六)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 225 -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未分配盈餘
86 年度以前未分配盈餘

87 年度以後未分配盈餘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

3,401,414

$ 3,401,414

$
745,777
$
-
3,082,993
$ 3,082,993
$
450,729
  104 及103 年度盈餘分配適用之稅額扣抵比率分別為24.54%(預計)及19.59%。
  依所得稅法規定,本公司分配屬於87 年度(含)以後之盈餘時,本國股東可按股利分
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可獲配之股東可扣抵稅額。由於實際分配予股東之可扣抵稅額,
應以股利分配日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為準,因此本公司預計104年度盈餘分配之稅
額扣抵比率可能與將來實際分配予股東時所適用之稅額扣抵比率有所差異。
 (七)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截至102 年度以前之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二五、每股盈餘
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
稀釋每股盈餘
104年度
$
0.48
$
0.48
單位:每股元
103年度
$
0.97
$
0.96

  用以計算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本年度淨利
用以計算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本年度淨利
104年度
本年度淨利
$
540,583
股 數
104年度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
股加權平均股數
1,131,478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1,326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
股加權平均股數
1,132,804
103年度
$ 1,091,444
103年度


1,130,246

1,302
1,131,548
  若本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分紅,則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假設員工分紅將
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
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員工分紅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
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二六、處分投資子公司-喪失控制

  本公司於104 年8 月26 日及10 月13 日分別以現金31,185 仟元及890 仟元處分子公司
極緻租賃公司及瑞諺投資公司,計分別產生處分利益2,157 仟元及10 仟元。處分子公司之說
明,請參閱本公司104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三六。
二七、租賃協議
  • (一)本公司為承租人
  營業租賃係承租土地,租賃期間為5~10年。所有租賃期間超過5年之營業租賃均
包括每5年依市場行情調整租金之檢視條款。於租賃期間終止時,本公司對租賃土地並
無優惠承購權。
  不可取消營業租賃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 226 -
不超過1 年
1~5 年
超過5 年
104年12月31日
$
101
194

-
$
295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3,362
292

-
$
3,654

(二)本公司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係出租本公司所擁有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租賃期間為5~10 年。
  不可取消營業租賃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不超過1 年
1~5 年
超過5 年
104年12月31日
$
37,975
133,856

105,296
$
277,127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36,630
136,085

138,528
$
311,243

二八、資本風險管理

  本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提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
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本公司之整體策略自101 年起並無變化。
  本公司資本結構係由淨債務(即借款減除現金及約當現金)及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
(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組成。
  本公司主要管理階層每年重新檢視本公司資本結構,其檢視內容包括考量各類資本之成
本及相關風險。本公司依據主要管理階層之建議,將藉由支付股利、發行新股、買回股份及
發行新債或償付舊債等方式平衡其整體資本結構。

二九、金融工具

(一)公允價值之資訊

  • 1.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帳面金額趨近其公允
價值。
  • 2.認列於個體資產負債表之公允價值衡量
  本公司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衡量方式依照公允價值可觀察
程度分為第1 至3 級:
  • (1)第1 級公允價值衡量係指活絡市場相同資產或負債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 (2)第2 級公允價值衡量係指除第1 級之公開報價外,以屬於該資產或負債直接(亦 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之輸入值推導公允價值。

  • (3)第3 級公允價值衡量係指評價技術係非以可觀察市場資料為基礎之資產或負債之輸 入值(不可觀察之輸入值)推導公允價值。







非衍生金融工具
資 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股票投資

其 他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股票投資

債券投資

衍生金融工具
資 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104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 538,424
243,355
772,913
558,683
13,185

1
等級
$ 538,424
243,355
772,913
558,683

-

2
等級
$
-

-

-

-

13,185

3
等級
$
-

-

-

-

-
  • 227 -
103年12月31日
金融工具項目  合計  第1等級  第2等級  第3等級
非衍生金融工具
資  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股票投資    $ 552,515    $ 552,515    $ -    $ -
    其  他     234,103     234,103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股票投資     857,264     857,264     - -
    債券投資     494,241     494,241     - -
103 年12 月31 日
金融工具項目  合計第1等級  第2等級  第3等級
衍生金融工具
資  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 25,455     -    $ 25,455 -
負  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 6,380     -     6,380 -
  - `104 及103 年度無第1 級與第2 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之情形。`
  • 3.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依下列方式決定:

  • (1)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工具公允價值係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 (2)衍生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衍生工具係以市場價格為公允價值。無市場價格 可供參考時,非選擇權衍生工具係以存續期間適用之殖利率曲線採用現金流量折 現分析估算公允價值,選擇權衍生工具係採用選擇權定價模式計算公允價值。本 公司採用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 為估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

  • (3)上述以外之其他金融工具公允價值係依現金流量折現分析之一般公認定價模式決 定。

  • (二)金融工具之種類

定。
融工具之種類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持有供交易(註1)
放款及應收款(註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註3)
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持有供交易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註4)
104年12月31日
$
794,964
4,533,119
1,509,253
-
12,692,909
103年12月31日
$
812,073
4,992,187
1,548,077
6,380
12,834,228
  • 註1:餘額係包含分類為持有供交易之以成本衡量金融資產餘額。

  • 註2:餘額係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及受限制資產 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放款及應收款。

  • 228 -

註3:餘額係包含分類為備供出售之以成本衡量金融資產餘額。
註4:餘額係包含短期借款、應付短期票券、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及長
      期借款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三)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權益及債務投資、應收帳款、應付帳款及借款。本公司之財務
管理部門係為各業務單位提供服務,統籌協調進入國內金融市場操作,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
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本公司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該等風險包括市場風
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1.市場風險

  本公司之營運活動使本公司承擔之主要財務風險利率變動風險。本公司從事各
式衍生金融工具以管理所承擔之利率風險,以遠期外匯合約規避因出口業務而產生
之匯率風險。
  本公司有關金融工具市場風險之暴險及其對該等暴險之管理與衡量方式並無改變。
 (1)匯率風險
  本公司從事外幣計價之銷貨交易,因而使本公司產生匯率變動暴險。本公司之銷售額中
約有40%非以功能性貨幣計價。本公司匯率暴險之管理係於政策許可之範圍內,利用遠期外
匯合約管理風險。
敏感度分析
  本公司主要受到美元匯率波動之影響。
  下表詳細說明當新台幣(功能性貨幣)對各攸關外幣之匯率增加及減少3%時,本公司之
敏感度分析。3%係為本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匯率風險時所使用之敏感度比率,亦代
表管理階層對外幣匯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敏感度分析僅包括流通在外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並將其年底之換算以匯率變動3%予以調
整。下表之正數係表示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貨幣升值3%時,將影響稅前淨利之金額;當新
台幣相對於各相關外幣貶值3%時,其對稅前淨利之影響將為同金額之負數。
損 益
(2)利率風險





104年度
$ 104,757
103年度
$ 116,530
  因本公司內之個體以浮動利率借入資金,因而產生利率暴險。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 120,441   $ 670,443
  -金融負債   3,709,351    4,620,224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558,683  494,241
  -金融負債   7,146,676    6,263,814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
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資產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報導期間皆流通在外。本公
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100 個基點,此亦代表
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減少100 個基點,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104 及103
年度之稅前淨利將減少/增加108,562 仟元及108,842 仟元。
 (3)其他價格風險
  • 229 -
  本公司因上市櫃權益證券投資而產生權益價格暴險。該權益投資(除帳列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之金融資產外)非持有供交易而係屬策略性投資。本公司並未積極交易該等投資。本
公司權益價格風險主要集中於臺灣地區交易所之權益工具。
敏感度分析
  若權益價格上漲/下跌15%,104 及103 年度稅前損益將因持有供交易投資公允價值上升
/下跌而增加/減少115,023 仟元及118,010 仟元。104 及103 年度稅前其他綜合損益將因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而增加/減少116,014 仟元及127,367 仟元。
 2.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本公司財務損失之風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本
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義務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要係來自於個體資產負債
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本公司採行之政策係僅與信譽卓著之對象進行交易,並於必要情形下取得足額之擔保以減輕
因拖欠所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本公司持續監督信用暴險以及交易對方之信用評等,並將總交易
金額分散至各信用評等合格之客戶,並透過每年由專責人員複核及核准之交易對方信用額度限額
控制信用暴險。
  本公司之應收帳款之對象涵蓋眾多客戶。本公司持續地針對應收帳款客戶之財務狀況進行評
估。
  除了本公司最大的客戶A 公司外,本公司並無對任何單一交易對方或任一組具相似特性之交
易對方有重大的信用暴險。當交易對方互為關係企業時,本公司將其定義為具相似性之交易對
方。104 及103 年度內對A 公司之信用風險集中情形分別佔總貨幣性資產之9%及10%;104 及103
年度內對其他交易對方之信用風險集中情形分別佔總貨幣性資產之20%及29%。
3.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集團營運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
影響。本公司管理階層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款合約條款之遵循。
  銀行借款對本公司而言係為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截至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
未動用之融資額度,參閱下列(3)融資額度之說明。
(1)非衍生金融負債之流動性及利率風險表
  非衍生金融負債剩餘合約到期分析係依本公司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按金融負債未
折現現金流量編製。因此,本公司可被要求立即還款之銀行借款,係列於下表最早之期間內,
不考慮銀行立即執行該權利之機率;其他非衍生金融負債到期分析係依照約定之還款日編製。
104 年12 月31 日
0 ~3 0 天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323,188
應付短期票券
199,862
長期借款
-
應付款項
1,173,546
本期所得稅負債
-
存入保證金

-

103 年12 月31 日
0 ~3 0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366,432
應付短期票券
-
長期借款
-
應付款項
543,789
本期所得稅負債
-
存入保證金

-
0 ~3 0 天 3 1 ~9 0
91 天~180 天 91 天~180 天 181天~1年 181天~1年 超過1 年 超過1 年







3
$ 1,413,061

-

87,785

142,334

-

-

1 ~9 0
$ 1,273,240

-

134,784

520,918

74,530

114

91 天~180 天
$ 500,000

-
540,669

84

-

-

181天~1年
$
-

-
6,383,438

-

-

3,640

超過1 年
$ 3,509,489

199,862
7,146,676
1,836,882

74,530

3,754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長期借款
應付款項

本期所得稅負債
存入保證金
0



$ 366,432
-
-
543,789

-

-





$ 1,325,718


199,847

87,785


121,597


-

78



$1,828,227
-
137,785
1,275,138
99,114

-





$ 900,000

-
265,568

43

-

-





$
-

-
5,772,676

9,623

-

3,640





$ 4,420,377

199,847
6,263,814
1,950,190

99,114

3,718
  • 230 -

(2)衍生金融負債之到期分析

  經評估合約到期日係瞭解列示於個體資產負債表上所有衍生金融工具之最基本要素。表
中揭露之金額係以合約現金流量為編製基礎,故部分項目所揭露金額不會與個體資產負債表
相關項目對應。
104 年12 月31 日:無。
103 年12 月31 日
3)


103年12月31日 0 - 3 0
3 1 - 9 0
91 天-180 天 1 8 1 天- 1年 超過1 年 超過1 年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衍
生金融負債
-利率衍生
工具
( $ 127) $
-
( $ 127) $13,799 $13,926 $27,471
103年12月31日
$ 10,884,038
6,348,784
$ 17,232,822
與本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關聯企業
具有控制之投資者
具有控制之投資者
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
實質關係人
 (3)融資額度
三十、關係人交易
  • 231 -

  • 註:本公司持有之瑞諺投資公司及極緻租賃公司於104 年度全數出售,請參閱附註十 三。

  •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除已於其他附註揭露外,本公司與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1.銷 貨
關係人名稱
磐亞公司
臺灣綠醇公司
104年度
$
1,057,796

162,409
$
1,220,205
103年度




$
1,197,627

291,910
$
1,489,537
  • (1)本公司對關係人銷貨之交易條件,除部分銷貨無類似種類可供比較外,餘與一 般客戶相較,並無重大差異,收款期間約為1~2 個月,與一般客戶相較,亦 無重大差異。

  • (2)對磐亞公司之銷貨主要係本公司高雄廠生產之環氧乙烷及壬酚。

  • (3)對臺灣綠醇公司提之銷貨主要係提供乙二醇加工服務之收入。

  • (4)本公司與磐亞公司簽訂環氧乙烷出售合約,其主要內容如下:

    • A.合約期間:原自96 年4 月1 日至99 年12 月31 日止,後於97 年度重新修 訂,合約期間變更為自97 年7 月1 日起算滿1 年止,到期後重新議定;目 前合約期間至109 年6 月30 日止。

    • B.提供數量:依磐亞公司提出之預定需求數量提供,惟本公司可視本身實際生 產情況,調整預定供給數量。

    • C.購買價格:依雙方約定計價方式結算。

  • 2.進 貨






南中石化工業公司
臺灣綠醇公司
磐亞公司
104年度
$
3,972,490
23,001

5,404
$
4,000,895
103年度




$
4,989,587
488,105

4,565
$
5,482,257
  本公司對關係人進貨之交易條件與一般廠商相較,並無重大差異,付款期間約
為1~2 個月。
3.銀行存款及利息收入
為1~2 個月。
3.銀行存款及利息收入
為1~2 個月。
3.銀行存款及利息收入
為1~2 個月。
3.銀行存款及利息收入
104年度
關係人名稱 期


額 利息收入
華南銀行
$ 89,030 $
43
台中銀行

39,237

525

$ 128,267
$ 568

4.應收(付)關係人款





104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磐亞公司
$
147,296
臺灣綠醇公司

159,604
$
306,900
應付帳款及票據
南中石化工業公司
$
365,969
磐亞公司

1,020
$
366,989
其他應收款
103年度



額 利息收入
$ 41,461 $
18

52,859

56
$ 94,320
$
74
103年12月31日
$
125,235

1,338
$
126,573
$
365,509

697
$
366,206
利息收入







$
147,296
159,604
$
306,900
$
365,969
1,020
$
366,989





$
125,235
1,338
$
126,573
$
365,509
697
$
366,206
  • 232 -
臺灣綠醇公司

磐亞公司

$
28,804

352

$
29,156
$
160,581
167
$
160,748
  本公司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對臺灣綠醇公司之其他應收款係代為支付工廠
水電費及採購原料之應收款項。
5.預收租金
預收租金





臺灣綠醇公司
104年12月31日
$
206,614
103年12月31日
$
231,420
  本公司之預收租金,請參閱8.財產交易,本公司104 年度認列之租金收入為24,806
仟元。
6.租金收入
仟元。
租金收入





臺灣綠醇公司
磐亞公司
其 他
104年度
$ 32,789
3,239

301
$ 36,329
103年度




$
6,104
3,239

329
$
9,672
  租金價格係依鄰近地區租金行情協商議定,按月支付租金。
7.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





臺灣綠醇公司
104年度
$
48,889
103年度
$
72,794
  本公司對臺灣綠醇公司之其他收入係出售EG、EO 廠時,因移轉大部分該廠之員工
予臺灣綠醇公司所收取之對價於本期所認列已實現收入及其他雜項收入。
8.財產交易
  本公司於104 及103 年度購入德信證券投資信託公司經理之基金分別為16,000 仟
元及10,000仟元,出售其經理之基金分別為5,788仟元及39,221仟元,處分價款分
別為9,272 仟元及59,540 仟元,產生處分利益分別為3,484 仟元及20,319 仟元。向
關係人購入或出售其經理之基金交易價格,均依各該基金於交易日公告之市價決定。
  本公司於103年度出售部分投資性不動產-萬華直興段土地予金邦格興業公司,
出售成本171,986 仟元,處分價款191,280 仟元,扣除相關交易成本84 仟元後產生處
分利益19,210 仟元,然金邦格興業公司係本公司之孫公司,該處分利益全數予以遞延
認列,帳列其他負債─遞延貸項項下。
  本公司於103 年10月依據合資經營契約出售EO、EG廠予臺灣綠醇公司,其中包
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253,871 仟元、備品及物料80,069 仟元與預收土地租金231,420
仟元,處分價款1,555,600仟元,產生處分利益990,240仟元,處分價款依據鑑價報
告決定;另本公司同時轉移大部分EO、EG 場相關人員予臺灣綠醇公司,並收取相關對
價計131,065仟元。因本公司對臺灣綠醇公司具有重大影響力,因此依持股比例消除
未實現利益計560,652仟元,帳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項。上述之未實現利益將俟臺
灣綠醇公司持有該資產於未來經濟效益期間,逐期予以認列。截至104年12月31 日
尚未認列之未實現處分利益為483,916 仟元,累計已實現處分利益為76,736 仟元,104
年度認列處分利益為65,774 仟元(帳列處分資產利益33,008 仟元及其他收入32,766
仟元)及租金收入24,806 仟元。
本公司於104 年度向台中銀行公司購入金融債,購入價款為40,000 仟元。
9.背書保證
  • 233 -
  本公司於103 年12 月31 日對臺灣綠醇公司提供之背書保證金額共553,875 仟元
(美金17,500 仟元)。
 (三)主要管理階層薪酬
要管理階層薪酬
短期員工福利
退職後福利
104年度
$
25,884

590
$
26,474
103年度




$
27,032

603
$
27,635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績效及市場趨勢決定。
三一、質抵押之資產
  本公司提供資產作為向銀行借款之抵押擔保品、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保證金、進口
關稅擔保價款、合資經營契約及僱用外籍勞工保證金之明細如下(以帳面價值列示):
104年12月31日
受限制資產-流動-質押定期存款
$
120,44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普通股
17,507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國外公司債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2,256,456
投資性不動產-雲林紡織工業區土地
804,553
104年12月31日
投資性不動產-三重區二重埔段土地及建物
$
700,18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土地
2,863,895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房屋及建築
433,295
基金及投資-普通股提供抵押擔保明細如下:
104年12月31日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華南金融控股公司
1,148 仟股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南中石化工業公司
10,000 仟股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台中銀行
170,000 仟股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120,441
17,507
-
2,256,456
804,553
104年12月31日
$
670,443
20,377
494,241
1,494,322
804,553
103年12月31日
$
700,181
2,863,895
493,498
103年12月31日
1,148 仟股
10,000 仟股
106,000 仟股
  基金及投資-普通股提供抵押擔保明細如下:

三二、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除已於其他附註所述者外,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之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如下:

  • (一)本公司已開立之保證票據如下:

金融機構融資額度保證
購料及工程履約保證
104年12月31日
$
12,999,460

320,000
$
13,319,460
103年12月31日





$
10,615,372
320,000
$
10,935,372
  • (二)截至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額度分別為1,885,540 仟元及3,213,628 仟元。

  • (三)本公司與日本豊田通商公司簽訂合資經營契約,對臺灣綠醇公司採聯合控制個體之合資經 營型態。雙方將合資美元112,600 仟元入股臺灣綠醇公司,各自持股50%,日本豊田通商 公司於99 年度業已將相關資金美元56,300 仟元投入臺灣綠醇公司,本公司承諾將移轉坐 落於高雄縣大社工業區之乙二醇及環氧乙烷廠房及設備以及再投入現金196,132 仟元入股 臺灣綠醇公司,以達50%之合資經營模式,後於103 年10 月與日本豊田通商公司修訂合資 經營契約,在維持原合資經營契約條件下,本公司將直接以現金1,751,732 仟元入股臺灣

  • 234 -

綠醇公司,另原先承諾移轉坐落於高雄縣大社工業區之乙二醇及環氧乙烷廠房等設備則以
1,555,600 仟元出售予臺灣綠醇公司,上述交易於103 年12 月31 日業已完成。
  本公司與日本豊田公司於103 年3 月共同對臺灣綠醇公司之授信案件提供背書保證,
截至103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對臺灣綠醇公司業已提供美金17,500 仟元之擔保額度。
  • (四)本公司與亞東工業氣體公司簽訂氣體購買合約,合約訂有氧氣及氮氣之最低購貨量,購買 價格除每月費用約13,800 仟元外,每年4 月會依據消費者物價指數進行調整,依氧氣及氮 氣之購買量按合約價格計算,該購買合約期限為240 個月,合約到期時如雙方無異議則自 動延長36 個月,合約若需中止,需於24 個月前通知,本公司自103 年7 月1 日開始啟用 上述合約。

三三、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匯率資訊

  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104 年12 月31 日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歐 元

日 圓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103 年12 月31 日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歐 元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 106,380
1,284
46,931


3,265


$ 122,728
58





$
1,732


32.825
35,880
0.273
32.825


31.650
38.470


31.650




$ 3,491,899
46,058
12,798
107,177




$ 3,884,341
2,231




$ 54,818

三四、附註揭露事項

  • (一)重大交易事項及(三)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1.資金貸與他人。(詳見180 頁)

  • 2.為他人背書保證。(詳見180 頁)

  • 235 -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單位:仟股/仟單位;新台幣仟元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



















持股比例%

中國人造纖
維公司
國內上市(櫃)股票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公司
東聯化學公司
旭晶能源科技公司
第一金融控股公司
華南金融控股公司
和康生物科技公司
國外上市(櫃)股票
Citigroup Inc.
國內非上市(櫃)股票
智微科技公司
臺灣金醇洋酒公司
臺灣絲織開發公司
國光石化科技公司
普訊創業投資公司
普實創業投資公司
名佳利金屬工業公司
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
永儲公司
中華貿易開發公司
嘉新食化公司
台東企業銀行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股票
香港三豐國際公司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為其
法人監察人



關係企業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為其
法人董事









關係企業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51,024
880
3,450
1,721
49,414
569
41
270
1,900
11,542
4,746
3,737
2,706
7,193
1,172
373
756
103
4,027
3,250
$ 417,379

18,436

6,624

26,339

753,557

13,263

69,646

6,093

-

51,239

-

42,824

21,782

24,960
$
24,272

2,018

-

-

-
10,562
1
-
1
-
-
1
-
-
10
20
9
3
2
3
-
-
1
-
1
18
$ 417,379
18,436
6,624
26,339
753,557
13,263
69,646
6,093
-
51,239
-
42,824
21,782
24,960
$
24,272
2,018
-
-
-
10,562




1,148 仟股設質













(過次頁)
  • 236 -

(承前頁)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



















持股比例%

德興投資公

磐亞公司
受益憑證
德信萬瑞基金
德信新興股票組合基金
德信數位時代基金
德信大發基金
德信台灣主流中小基金
國內公司債
台中銀行公司金融債
國外公司債
德意志銀行主順位無擔保債券
國內上市(櫃)股票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股票
優你康光學公司
臺灣金醇洋酒公司
萬泰租賃公司
受益憑證
德信大發基金
德信萬瑞基金
德信台灣主流中小基金
德信數位時代基金
德信新興股票組合基金
德信中國精選成長基金
萬保貨幣市場基金
國內上市(櫃)股票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
德信證券投資信託公司
經理之基金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之子
公司


德興投資公司之母公司

關係企業

德信證券投資信託公司
經理之基金






磐亞公司之母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6,403
4,531
1,000
1,774
4,000

40,000
1,600

9,381

1,926
2,000
628
125
6,433
300
180
2,132
806
14,385
211,129

72,175

43,902

23,840

43,998

59,440

40,000

518,683

80,492
$
29,852

-

-

3,109

72,518

4,458

4,291

20,657

7,990

170,105
1,811,491
-
-
-
-
-
-
-
-
-
10
3
-
-
-
-
-
-
-
15
72,175
43,902
23,840
43,998
59,440
40,000
518,683
80,492
$ 29,852
-
-
3,109
72,518
4,458
4,291
20,657
7,990
170,105
1,811,491






1,600 單位設質











48,954 仟股設質
(過次頁)
  • 237 -

(承前頁)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



















持股比例%

德信證券投
資信託
公司
久津實業公
元晶太陽能科技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股票
智微科技公司
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
中纖投資公司
國光石化科技公司
中興紡織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股票
台灣期貨交易所公司
受益憑證
德信萬保基金
德信大發基金
德信數位時代基金
德信中國精選成長基金
德信台灣主流中小基金
德信新興股票組合基金
華頓中國多重機會平衡基金
富邦上證180 單日正向兩倍基金
國內上市(櫃)股票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公司
台中銀行公司

磐亞公司之母公司

關係企業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為其
法人董事


德信證券投資信託公司
經理之基金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之子
公司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2,310
440
242
12,000
527
120
1,040

852
355
481
1,023
595
965
768
150
858
5,517

39,616

9,975

3,909

52,436
$
-

-

7,000

17,078

5,980

6,950

9,619

5,886

9,349

9,321

5,318

7,022

51,641
1
1
-
18
1
-
-
16
13
16
15
12
14
14
8
-
-
39,616
9,975
3,909
52,436
$
-
-
7,000
17,078
5,980
6,950
9,619
5,886
9,349
9,321
5,318
7,022
51,641
















(過次頁)
  • 238 -

(承前頁)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



















持股比例%

格菱公司
久暢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股票
德信綜合證券公司
博達科技公司
飛寶動能公司
受益憑證
野村日本領先基金
國內公司債
台中銀行公司金融債
國外非上市(櫃)股票
波蜜國際公司
國內上市(櫃)股票
台中銀行公司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股票
新東陽公司
久津實業公司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之子
公司
聯屬公司
中國人造纖維公司之子
公司
久津實業公司之最終母
公司

對久暢公司採權益法評
價之投資公司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7,258
1,219
225
180
400,000
2,650
11,020
7,765
64
374
$
68,880

-

-

1,800

400,000

52,306

103,152

66,624

691

2,603
5
-
-
-
-
13
-
-
-
-
$
68,880
-
-
1,800
400,000
52,306
103,152
66,624
691
2,603









註:因屬金融業、保險業及證券業得免揭露。
  • 239 -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詳見184 頁)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詳見185 頁)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詳見185 頁)

  •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詳見185 頁)

  •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附註八)

  • 10.被投資公司資訊。(詳見187188 頁)

  • (二)大陸投資資訊:

  • 1.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出入情形、持 股比例、本期損益及認列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金額、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 地區投資限額。(詳見188 頁)

  • 2.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項,及其價格、 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無)

    • (1)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無)。

    • (2)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無)。

    • (3)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無)。

    • (4)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無)。

    • (5)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無)。

    • (6)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務之提供或收受等:(無)。

六、公司及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財務週轉之情形
        截至105/02/29 止,本公司對關係企業之背書保證期末餘額為新臺幣0 仟元,子
公司間之背書保證期末餘額為新臺幣3,201,754 仟元及資金貸與期末餘額為新台幣
23,762 仟元,相關資訊請詳參公開資訊觀測站/營運概況/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明細
表資訊(http://newmops.tse.com.tw)。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折舊方法及年限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
之金額衡量。
  建造中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認列。成本包
括專業服務費用,及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該等資產於完工並達預期使用狀態
時,分類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適當類別並開始提列折舊。自有土地不提列折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採直線基礎提列折舊,對於每一重大部分則單獨提列折
舊。本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會計
估計變動之影響係以推延方式處理。
  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金額,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
金額間之差額,並且認列於當期損益。
本公司依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類別,估計其耐用年限如下:
  • 240 -
類別 估計耐用年限
(一)房屋及建築 20年~60年
(二)機器設備 5年~15年
(三)運輸設備 5年
(四)辦公設備 3年~5年
(五)租賃改良 5年~10年
  • 八、資產負債評價科目提列方式的評估依據及基礎

  • (一)應收之備抵呆帳:

    • 一○○年一月一日以前,本公司備抵呆帳係依應收票據及帳款帳齡分析、信用 評等及經濟環境等因素,定期評估應收票據及帳款之收回可能性估列。 本公司於一○○年一月一日起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之 會計處理準則」第三次修訂條文,修訂條文將原始產生之應收款納入適用範圍, 故本公司對於應收帳款係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其減損跡象,當有客觀證據 顯示,因應收帳款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件,致使應收帳款之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受影響者,該應收帳款則視為已減損。客觀之減損證據可能包含:

    • 1.債務人發生顯著財務困難;或

    • 2.應收帳款發生逾期之情形;或

    • 3.債務人很有可能倒閉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

針對某些應收款項經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以組合基礎來評估減損。應收
帳款組合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本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該組合之延遲付款增
加情況,以及與應收帳款違約有關之可觀察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為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預期未來現金流量以該應收帳
款原始有效利率折現值之間的差額。應收帳款之帳面金額係藉由備抵評價科目
調降。當應收款項視為無法回收時,係沖銷備抵評價科目。原先已沖銷而後續
回收之款項係貸記備抵評價科目。備抵評價科目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為呆帳損
失。
  • (二)存貨之備抵跌價損失:

  • 本公司98/01/01 前,存貨係以成本與市價孰低計價,比較成本與市價時, 以分類項目為基礎,原料及物料係以重置成本為市價,在製品、製成品與商 品則以淨變現價值為市價。自98/01/01 起,採用新修訂之財務會計準則公 報第十號「存貨之會計處理準則」,存貨改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計價。 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項目為基礎。該淨變現 價值係指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後之 餘額。存貨成本之計算採用加權平均法。

  • 241 -

本公司自進料日起已達360 天期以上且未動用之呆滯存貨,則提列100%備抵跌
價損失。
  • 營建存貨以實際投入成本為列帳基礎,待售房屋及待售土地採分批加權平均建 坪比率法分攤成本,期末並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評價。
九、金融商品評價基礎
    本公司係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9 號公報「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規定辦理,
訂定金融商品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一)短期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允價值,因此類商品到期 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允價值之合理基礎。此方法應用於現金及約當 現金、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收款(不含應收退稅款)、受限制 資產-流動、短期借款、應付短期票券、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應付 費用及其他應付款。

  •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及持有至到期日金融 資產如有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時,則以此市場價格為公允價值。如上市(櫃) 股票及存託憑證係資產負債表日收盤價,開放型基金係資產負債表日淨資產價 值,債券係資產負債表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參考價等,持有 至到期日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 (三)衍生性商品未能符合避險會計條件者,係分類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或金融 負債;公允價值為正值時,列為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為負值時,則列為金融負 債。其若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本公司採用評價方法 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之 資訊一致及採用現金流量折現法計算其公允價值,該資訊為本公司可取得者。

  • (四)以成本衡量之金融商品係持有未於上市(櫃)公司之股票且未具重大影響力, 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應以成本衡量,其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 價,且實務上須以超過合理成本方能取得可驗證之公允價值,故以帳面價值為 公允價值。

  • (五)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如為未上市(櫃)公司之股票,其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 且實務上須以超過合理成本方能取得可驗證之公允價值,故以帳面價值為公允 價值;如為上市(櫃)公司之股票,則以該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值。

  • (六)受限制資產-非流動及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因均為附息之金融商品, 故其帳面價值與目前之公允價值相近。

  • 242 -

柒、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合併資訊)

財務狀況比較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項目
103 年度 104 年度 差異
金 額 %
流動資產 508,001,164 541,677,201 33,676,037 6.63
基金及投資 28,149,861 34,590,560 6,440,699 22.88
不動產、廠房


18,808,757 22,800,320 3,991,563 21.22
無形資產 290,731 280,844 (9,887) (3.40)
其他資產 3,313,997 3,557,070 243,073 7.33
資產總額 558,564,510 602,905,995 44,341,485 7.94
流動負債 488,402,305 531,473,038 43,070,733 8.82
長期負債 6,212,374 7,361,171 1,148,797 18.49
其他負債 16,807,024 13,768,949 (3,038,075) (18.08)
負債總額 511,421,703 552,603,158 41,181,455 8.05
股 本 13,716,932 13,616,932 (100,000) (0.73)
資本公積 1,457,759 1,558,345 100,586 6.90
保留盈餘 6,286,085 6,712,932 426,847 6.79
其他項目 (1,419,736) (1,363,893) 55,843 (3.93)
非控制權益 27,101,767
29,778,521

2,676,754
9.88
權益總額 47,142,807
50,302,837

3,160,030
6.7
註:最近二年度增減變動超過20%:
1.本期基金及投資增加主係因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增加,如台中
銀商業本票增加所致。
2.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增加主係因汽電廠新建廠預付設備款投入及台中銀取得台
中西屯土地所致。
  • 243 -

二、財務績效(合併資訊)

(一)財務績效比較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項目
103 度 104 度 增(減)金額 變動比例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所得稅(費用)利益
繼續營業部門稅後淨利
20,460,940
(19,938,337)
(5,786,251)
(5,263,648)
16,490,300
(6,588,401)
4,638,251
(534,815)
4,103,436
18,933,934
(17,677,524)
(6,402,953)
(5,146,543)
15,067,712
(5,911,691)
4,009,478
(814,393)
3,195,085
(1,527,006)
2,260,813
(616,702)
117,105
(1,422,588)
676,710
(628,773)
(279,578)
(908,351)









(7.46)
(11.34)
10.66
(2.22)
(8.63)
(10.27)
(13.56)
52.28
(22.14)
最近二年度增減變動超過20%分析說明:
1.所得稅費用:104年較103年增加約2.8億元,主係本期當年度產生當期所得稅及未
分配盈餘加徵所致。
2.繼續營業部門稅後淨利:本期營業收入減少15.27億,因為本期產品售價下滑,以
致全年獲利不如預期所致;營業外收入及利益較前期減少14.23億係因前期出售資
產給綠醇產生處分利益利益及台中銀出售不良債權,減損迴轉利益等增加所致綜合
以上原因故104年較103年度繼續營業部門稅前及稅後淨利較低。
  • 1.所得稅費用:104年較103年增加約2.8億元,主係本期當年度產生當期所得稅及未 分配盈餘加徵所致。

  • (二)預期未來一年度銷售數量及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 計畫:合併公司之乙二醇、環氧乙烷、界面活性劑等產品,將考量整體營運 策略,配置各產品最適產量,創造最佳獲利。

  • 244 -

三、現金流量(數字來源自合併報表)

三、現金流量(數字來源自合併報表) 三、現金流量(數字來源自合併報表) 三、現金流量(數字來源自合併報表) 三、現金流量(數字來源自合併報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期初現金
餘 額
全年來自營業
活動淨現金流量


全年現金
流 入 量
現金剩餘
(不足)數額
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投資計劃 理財計劃
80,704,189 19,386,692 (10,552,755)
89,538,126
不適用 不適用
  • (一)本年度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 1、營業活動:來自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19,386,692 仟元 ,主要係台中銀行 存款收入及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 2、投資活動:投資活動所產生之現金流出11,455,042 仟元 ,主要係採備供 出售金融資產減少所致。

  • 3、籌資活動:融資活動所產生之現金流入964,657 仟元,主要係長期借款增 加所致。

  • (二)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不適用。

  • (三)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加所致。
)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不適用。
)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加所致。
)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不適用。
)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加所致。
)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不適用。
)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加所致。
)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不適用。
)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預計現金不足額
之補救措施
投資計劃 理財計劃
不適用
不適用
期 初 現
金 餘 額
預計全年來
自營業活動
淨現金流量
預 計 全 年
現金流入量
預計現金剩
(不足)數額
預計現金不足額
之補救措施
投資計劃 理財計劃
89,538,126 20,056,027 (12,495,790) 97,098,363 不適用 不適用
  • 245 -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計畫項目 實際或預期之
資金來源

實際或預期
完工日期
所需資金 實際或預定資金運用情形
100年度(含)
以前年度累計
101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105年度
汽電二廠 銀行借款及自
有資金支應


105.10
2,500,000 0 98,848 1,265,726 259,875 518,412 357,139
乙二醇廠 現金增資(不足
之款項以自
有資金支應)

103.10
3,000,000 458,015 497,603 1,265,608 626,853 151,921 0
  •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民 國104 年度採權益法之投資,投資關聯企業南中石化認列收益新臺幣46,903 仟元及 投資聯合控制個體臺灣綠醇認列損失384,108 千元,另投資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利益為新臺幣278,868 仟元,投資損失主要係因臺灣綠醇公司尚在創業期間,未來 持續強化投資管理與報酬檢視。
六、風險事項
  • (一)最近年度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 1.說明最近二年度匯兌損益及利息收支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數字來源

自合併報表)

自合併報表)
項 目 103年度 104年度
兌換(損)益(A) 497,663 126,059
利息收(支)(B) 6,969,467 7,301,475
營業收入(C) 36,951,240 34,001,646
A/C 1.35% 0.37%
B/C 18.86% 21.47%
  • 2.最近年度之通貨膨脹對公司損益之影響:由104 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來 看,並無通貨膨脹之問題,對公司之損益影響不大。

  • 3.本公司因應匯率變動、利率變動及通貨膨脹之具體措施: 本公司外銷市場佔營收一定比率,且外銷收款多以美元為主,故匯率變 動對本公司損益具有一定影響。因應匯率變動,在保守原則下適當利用 匯率避險金融商品,如買賣遠期外匯等操作,適時規避匯率波動風險。 合併公司持有之浮動利率資產及所承擔之浮動利率債務,可能因市場利率 變動使該資產及負債產生波動風險,經評估後,合併公司實務營運上以控 管淨流動缺口,以降低因利率變動而導致之風險。

  • (二)最近年度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 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 246 -

  • 1、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無。

  • 2、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

  • (1)資金貸與他人資訊

貸出資金之公司 貸 與 對 象 往來項目 本期最高餘額 貸與性質
台中銀租賃事業
(股)公司
TCCBL Co.,Ltd. 其他應收款
$28,257
短期融通資金
  • (2)為他人背書保證資訊
單位:新台幣仟元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 被背 書 保 證 對 象 被背 書 保 證 對 象 本期最高背
書保證餘額
公 司 名 稱 關 係
久津實業(股)公司 格菱公司 久津實業公司之子公司 $15,000
台中銀租賃事業(股)公司 TCCBL Co.,Ltd. 台中銀公司之子公司 $2,935,963
台中銀租賃事業(股)公司 台中銀融資租賃
(蘇州)有限公司
台中銀公司之子公司 $2,935,963
  • 3、衍生性商品交易:

  • (1)係依據本公司訂定之「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從事衍生性商 品交易。

  • (2)本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主要係規避匯率變動之影響,104 年 度衍生性金融商品-利率交換合約之公允價值為13,185 仟元。 合併公司簽訂之衍生性工具包括遠期外匯合約、外匯換匯合約及可轉 債資產交換合約,用以管理合併公司之利率及匯率風險。

  • (三)最近年度研發計畫、未完成研發計畫之目前進度、須再投入之研發費用預計 完成量產時間、未來影響研發成功之主要因素:本公司產品屬成熟型產業, 無重大的研發費用支出。

  • (四)最近年度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公司 對於最近年度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均已採取適當之因應措施,尚不致對 公司財務業務產生重大影響。

  • (五)最近年度科技改變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最近年度本公司產業 並無重大科技改變,所以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 (六)最近年度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本公司管理階層 向來重視企業之良好形象,穩健經營,最近年度企業形象尚無重大改變,對 企業危機管理尚無重大影響,未來仍秉持此一原則以維永續經營。

  • (七)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形。

  • 247 -

  • (八)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形。

  • (九)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評估後風險低,但仍以加強合作 關係作為因應措施。

  • (十)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 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形。

  • (十一)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 (十二)訴訟或非訟事件:無。

  • (十三)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七、其他重要事項:無

  • 248 -

捌、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 (一)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

  • 1.關係企業組織圖:

(1)控制公司與從屬公司:

==> picture [325 x 4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
|---|---|---|---|---|---|---|---|
|中國人造纖維|
|股份有限公司|
|100%|德興投資|100%|翔豐開發股|100%|透明實業|99%|金邦格興業|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IOLITE|
|100%|100%|漢諾實|
|INVESTME|
|(香港)公司|
|NT Ltd.|
|50%|臺灣綠醇|90%|格菱|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48%|久暢|
|股份有限公司|
|46%|久津實業|
|股份有限公司|100%|磐豐實業|
|股份有限公司|
|44%|磐亞|100%|磐旭投資|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100%|
|22%|台中商業銀行|台中銀保險經紀人|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100%|100%|100%|
|台中銀租賃|台中銀融資|
|事業股份有|TCCBL Co.,|租賃(蘇州)|
|限公司|Ltd.|有限公司|
|3%|德信證券投資信託|100%|
|股份有限公司|台中銀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100%|瑞嘉投資|
|股份有限公司|
|50%|蔗蜜坊|
|股份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 249 -

(2)相互投資公司:無。

(3)從屬公司與從屬公司:

==> picture [247 x 38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15% 久暢股份有限公司
德興投資 5%
磐亞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2% 久津實業
股份有限公司
2% 德信證券投資信託
股份有限公司
- 台中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6% 台中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3% 德信證券投資信託
磐亞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50%
蔗蜜坊股份有限公司
格菱股份有限公司 - 久暢股份有限公司
6%
格菱股份有限公司
久暢股份有限公司
- 台中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商業銀行 38% 德信證券投資信託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 250 -

2.各關係企業基本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外幣仟元
企業名稱 設立日期 地址 實收資本額 主要營業
或生產項目
控制公司: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從屬公司:
德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綠醇股份有限公司
久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磐亞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德信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格菱股份有限公司
久暢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銀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銀租賃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TCCBL Co., Ltd.
台中銀融資租賃(蘇州)有限公司
台中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瑞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磐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磐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蔗蜜坊股份有限公司
翔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透明實業有限公司
金邦格興業有限公司
44.05.11
87.02.19
98.10.15
61.12.14
71.04.06
42.08.22
84.06.01
82.03.06
83.10.07
96.09.26
101.01.13
101.06.13
101.12.11
102.05.02
100.01.25
100.01.27
100.01.31
100.10.31
100.01.31
102.03.27
103.02.21
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50 號10 樓
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50 號10 樓
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50 號11 樓
彰化縣福興鄉興業路14 號
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50 號11 樓
台中市西區民權路87 號
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50 號4 樓
台中市西屯區漢口路2 段138 號10 樓
台中市西屯區漢口路2 段138 號9 樓
台中市西區民權路87 號8 樓
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1 段50 號4 樓之5
P.O. Box 957,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旺墩路158 號置業商
務廣場402 室
台中市中區民族路45 號1、2 樓
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50 號10 樓
台中市西屯區漢口路二段138 號9 樓
台中市西屯區漢口路二段138 號9 樓
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50 號11 樓
台北市松山區富錦街449 號1 樓
台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三段181 號9 樓
台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三段181 號9 樓
13,616,932
1,000,000
3,505,463
556,439
2,149,755
31,840,027
312,000
195,000
270,600
500,000

1,850,000


893,373
893,373
1,500,000
25,000
10,000
1,000
29,000
191,000
159,000
148,000
石化業及營建業。
一般投資業。
石化業
製造及買賣業。
石化業。
銀行法規定商業
銀行得經營
之業務。
證券投資信託業。
製造及買賣業。
製造及買賣業。
保險經紀人業務。
租賃事業。
租賃及投資業務。
租賃業務。
證券暨期貨業務。
一般投資業。
餐館業。
一般投資業。
化粧及清潔用品
製造業。
不動產投資業。
不動產買賣業。
不動產買賣業
  • 3.推定為有控制與從屬關係者其相同股東資料情形:無。

  • 4.(1)整體關係企業經營業務所涵蓋之行業:

  • A.石化業:主要係人造纖維、玻璃紙、聚胺纖維、聚脂纖維、化學品及其原料 之製造加工及買賣;乙二醇、環氧乙烷、壬酚、乙烯、液化石油氣及有關石 油化學工業產品之製造與買賣;氣氧、液氧及氣氮等製造與買賣。

  • B.營建業:委託營造廠興建國民住宅與商業大樓之出租出售業務。

  • C.一般投資業:對各種事業之投資及諮詢業務。

  • D.證券業:承銷有價證券、在集中及櫃檯買賣交易市場自行或受託買賣有價證 券、有價證券股務事項代理、期貨交易輔助人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相關 業務。

  • E.製造及買賣業:自動販賣機之製造及買賣、飲料製造、批發業及零售業等。

  • F.證券投資信託業:發行受益憑證、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運用證券投資信 託基金從事證券投資業務與接受客戶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及其他經主管機關 核准之相關業務。

  • 251 -

  • G.商業銀行:依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得經營之業務。

  • H.租賃業:提供融資性租賃等多元化金融商品。

  • I.化粧及清潔用品製造業;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之規定,從事化粧品製造之 行業;清潔洗濯用肥皂、洗滌劑、洗衣粉、去汙粉等清潔用品製造之行業。

  • K.不動產投資業:從事不動產開發、住宅、大樓及其他建設投資興建、租售等。

  • (2)整體關係企業分工情況:

  •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人造纖維產品如螺縈絲、玻璃紙、聚胺纖 維、聚脂纖維與石化原料乙二醇、環氧乙烷及壬酚等,所生產之壬酚及環氧乙烷 提供磐亞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各種非離子介面活性劑,另為分散經營風險,採多角 化經營,故分別轉投資德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臺灣綠醇股份有限公司、久津實 業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德信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 司、瑞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蔗蜜坊股份有限公司及翔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磐亞股份有限公司經營各種非離子介面活性劑之製造加工、買賣與進出口筫 易業務,惟為分散風險,採多角化經營,轉投資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係以銀行業務為起點,台中銀保險經紀人股份有 限公司經營人身及財產保險經紀業務,並以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分行員 工為通路體系發展,另為再拓展其金融服務之多元化並提供優質金融服務予客 戶,分別再轉投資成立台中銀租賃事業股份有限公司、TCCBL Co., Ltd.、台中 銀租賃(蘇州)有限公司及台中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台中銀租賃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租賃業務,提供多元化的 服務項目以及 金融商品,包括租賃業務、分期付款業務、國內應收帳款受讓業務及融資型貸款 業務等供消費者選擇。

  • TCCBL Co., Ltd.為台中銀租賃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00%轉投資之境外投資公 司,主要係轉投資台中銀融資租賃(蘇州)有限公司之用,另亦有租賃業務。 台中銀融資租賃(蘇州)有限公司主要係提供中國大陸台商之相關租賃業務。 台中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經營受託買賣有價證券、自行買賣有價證券、 有價證券買賣之融資融券及期貨交易輔助業務。

  • 透過銀行端與租賃、保經及證券公司的整合行銷,落實對中小企業整體性服 務,可增加非利息收益比重、提升競爭力及強化服務品質。

  • 翔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經營不動產開發、興建及租賃等業務,惟為分散 風險,先行轉投資透明事業有限公司再由透明實業公司轉投資金邦格興業有限公 司。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與日本豊田通商公司簽訂合資經營契約,對臺灣
綠醇公司採聯合控制個體之合資經營型態,生產生質乙二醇。雙方合資美元
112,600 仟元入股臺灣綠醇公司,各自持股50%。
  • 252 -
5.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單位:仟股
5.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 及總經理 資料 單位:仟股 單位:仟股














持股比例
控制公司: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從屬公司:
德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綠醇股份有限公司
久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磐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
副董事長
董 事
董 事
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董 事 長
董 事
監 察 人
董 事 長
董 事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董 事 長
董 事
監 察 人
董 事 長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監 察 人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磐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王貴賢
中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莊銘山
磐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王貴鋒
黃明雄
中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劉永達
陳國慶
吳宏揚
李德維
李欽財
光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蕭天讚
龔建榮
王貴鋒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王貴賢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王貴鋒
劉永達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王皆誼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王貴賢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陳俊良
劉永達
日商豊田通商株式會社
山田寬之
奧村 繁
龔建榮
楊鎮魁
山田寬之
大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王貴賢
大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王貴鋒
龍順泰
黃明雄
林孝杰
久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葉大殷
龔建榮
勝仁針織廠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法人:
王貴鋒
勝仁針織廠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法人:
劉永達
中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法人:
陳清風
中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法人:
林昌辰
陳幹男
科頤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法人:
江師毅
葉大殷
陳清風
42,302
246
35,468
4
42,302
24
31
35,468
-
156
68
-
-
5,000
-
-
24
100,000
-
100,000
-
-
100,000
-
175,273
-
175,273
-
-
175,273
-
-
-
-
-
14,792
-
14,792
-
-
-
-
374
-
-
13,313
856
13,313
-
11,001
3
11,001
-
51
1,628
-
128
3
3.11%
0.02%
2.60%
-
3.11%
-
-
2.60%
-
0.01%
-
-
-
0.37%
-
-
-
100.00%
-
100.00%
-
-
100.00%
-
50.00%
-
50.00%
-
-
50.00%
-
-
-
-
-
26.58%
-
26.58%
-
-
-
-
0.67%
-
-
6.19%
0.40%
6.19%
-
5.12%
-
5.12%
-
0.02%
0.76%
-
0.06%
-
(過次頁)
  • 253 -

(承前頁)

(承前頁)














持股比例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銀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
公司
台中銀租賃事業股份有限公

TCCBL Co., Ltd.
台中銀融資租賃(蘇州)
有限公司
台中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德信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
副董事長
常務董事
常務董事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總 經 理
董 事 長
董 事
監 察 人
董 事 長
董 事
監 察 人
董 事 長
董 事 長
董 事
監 察 人
董 事 長
董 事
監 察 人
董 事 長
董事
旭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李俊昇
旭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王貴鋒
旭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蔡哲雄
旭天投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賴進淵
旭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莊銘山
張新慶
林樹源
林維樑
一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張敬欣
合陽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陳育駿
黃劍輝
磐亞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張孟亮
劉振樂
李晉頤
黃錫榮
賴進淵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王貴鋒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王煥德
賈德威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楊宗平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林維樑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蔡哲雄
賈德威
董益源
史耀祥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張新慶
台中銀租賃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張新慶
台中銀租賃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張新慶
台中銀租賃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林維樑
林瑞陽
台中銀租賃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史耀祥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林樹源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張弓弼
寧國輝
黃景泰
葉美麗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方枝全
大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王貴鋒
大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42,005
603
42,005
360
42,005
-
42,005
667
42,005
-
-
-
-
18,017
83
1,691
-
-
184,361
-
-
-
-
667
50,000
-
50,000
-
-
50,000
-
185,000
-
185,000
-
-
-
-
185,000
-

30,000
-

-
-

-
-
-

-
-
150,000
-
150,000
-
-
-
-
150,000
-
1,959
-
1,959
1.32%
0.02%
1.32%
0.01%
1.32%
-
1.32%
0.02%
1.32%
-
-
-
-
0.57%
-
0.05%
-
-
5.79%
-
-
-
-
0.02%
100.00%
-
100.00%
-
-
100.00%
-
100.00%
-
100.00%
-
-
-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100.00%
-
100.00%
-
100.00%
-
-
-
-
100.00%
-
6.28%
-
6.28%
(過次頁)
  • 254 -

(承前頁)

(承前頁)














持股比例
格菱股份有限公司
久暢股份有限公司
瑞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翔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磐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磐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蔗蜜坊股份有限公司
透明實業有限公司
金邦格興業有限公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董 事 長
董 事
監 察 人
董 事 長
董 事
監 察 人
董 事 長
董 事
監 察 人
董 事 長
董 事
監 察 人
董 事 長
董 事
監 察 人
董 事 長
董 事
監 察 人
董 事 長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董 事
董 事
李亞玫
江師毅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廖學縣
劉嫺芝
德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林柏年
李亞玫
久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王貴賢
久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王貴鋒
黃明雄
久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江師毅
久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王貴賢
久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王貴鋒
林孝杰
磐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江師毅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林孝杰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林開域
楊宗平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龔建榮
德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林孝杰
德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林志龍
林明璇
德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龔建榮
久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陳穎穎
久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林一方
楊國禎
久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林孝杰
久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林孝杰
久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王澤琨
楊國禎
久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李炯明
莊銘山
王貴鋒
劉永達
王貴賢
劉永達
林志龍
吳育菱
-
-
12,000
-
-
576
-
-
17,508
-
17,508
-
-
1,119
-
13,054
-
13,054
-
-
9,847
-
2,500
-
2,500
-
-
2,500
-
19,100
-
19,100
-
-
19,100
-
1,000
-
1,000
-
-
1,000
-
100
-
100
-
-
100
-
-
-
-
-
-
100
100
-
-
38.46%
-
-
1.85%
-
-
89.78%
-
89.78%
-
-
5.74%
-
48.24%
-
48.24%
-
-
36.39%
-
100.00%
-
100.00%
-
-
100.00%
-
100.00%
-
100.00%
-
-
100.00%
-
100.00%
-
100.00%
-
-
100.00%
-
100.00%
-
100.00%
-
-
100.00%
-
-
-
-
-
-
0.63%
0.68%
  • 255 -

6.各關係企業營運概況

6.各關係企業營運概況 6.各關係企業營運概況 6.各關係企業營運概況 6.各關係企業營運概況 6.各關係企業營運概況 6.各關係企業營運概況 6.各關係企業營運概況 6.各關係企業營運概況 6.各關係企業營運概況
單位:除特別註明外,係新台幣仟元












營業收入/



稅前純益(損)
本期純益(損) 稅後每股盈餘
(虧損)(元)
控制公司: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從屬公司:
德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綠醇股份有限公司
久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磐亞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德信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格菱股份有限公司
久暢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銀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銀租賃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TCCBL Co., Ltd.
台中銀融資租賃蘇州有限公司
台中商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磐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磐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瑞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翔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蔗蜜坊股份有限公司
透明實業有限公司
金邦格興業有限公司
13,616,932
1,000,000
3,505,463
556,439
2,149,755
31,840,027
312,000
195,000
270,600
500,000
1,850,000
893,373
893,373
1,500,000
1,000
10,000
25,000
191,000
29,000
159,000
148,000
34,605,646

944,967
4,012,978
1,663,462
6,252,648
572,866,754

365,041

465,961

176,896
1,109,798
4,389,657
1,141,592
1,830,553
2,029,080

866

9,498

38,849

182,295

28,964

150,495

202,391
14,081,330

113
2,513,554

920,613
1,949,179
532,920,765

9,852

529,290

3,684

258,754
2,490,970

211,686

940,268

591,181

2

34

14,828

80

2,701

80

57,853

20,524,316

944,854

1,499,424

742,849

3,490,474

39,945,989

355,189

(
63,329)

173,212

851,044

1,898,687

929,906

890,285

1,437,899

864

9,464

24,021

182,215

26,263

150,415

144,538
15,426,893

-

123,053
2,023,153
1,968,780
9,312,132

41,036
1,776,304

-

704,393

119,232
(
29,438)

50,687

163,801

-

-

-

-

17,719

-

-

686,404

14,846
(
684,308)

65,715

206,631
4,067,832
(
9,549)

61,664

5,840

368,606

6,298
(
29,021)
(
44,558)
(
42,962)
(
33)
(
433)
(
450)
(
4,171)
(
1,075)
(
4,055)
(
3,423)

540,583

14,373
(
768,216)

61,663

202,110
3,477,032
(
9,549)

61,663

5,840

295,385

423
(
29,021)
(
35,997)
(
41,151)
(
33)
(
433)
(
450)
(
4,171)
(
1,075)
(
4,055)
(
3,423)

0.48

0.17
(
2.19 )

1.11

0.94

1.14
(
0.31 )

3.16

0.22

5.91

-

-

-
(
0.27 )
(
0.33 )
(
0.43 )
(
0.18 )
(
0.22 )
(
0.37 )

-

-

(二)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規定,本公司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
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 號規定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
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敬請參閱母
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
  • 256 -
(三)關係企業聲明書

聲 明 書

  本公司民國104 年度(自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04 年12 月31 日止)之關
係報告書,係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
編製準則」編製,且所揭露資訊與上開期間之財務報告附註所揭露之相關資訊無
重大不符。
 公司名稱: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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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57 -

會計師複核意見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4 年度之財務報表,業經本會計師依照「會
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予以查核,並於民國105 年3
月21 日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在案,是項查核目的,係對財務報表之
整體允當性表示意見。後附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編製之民國104 年度關係
企業報告書,係依據「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
告書編製準則」另行編製,業經本會計師採必要程序,包括取得客戶聲明書及核
對相關財務資訊,予以複核完竣。
  依本會計師意見,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4 年度關係報告書已依
「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規定
編製,其財務性資料內容與財務報表一致,無須作重大修正。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施  錦  川  會 計 師  王  錦  燕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30128050 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 號
中  華  民  國 一○五 年 三 月  二十一  日
  • 258 -

(四)關係報告書

1.從屬公司與控制公司間之關係概況

單位:股;%
單位:股;% 單位:股;%
控 制 公
司 名 稱
控制原因 控制公司之持股與設質情形 控制公司派員擔任董事
、監察人或經理人情形
持有股數 持股
比例
設質股數 職 稱 姓 名
中纖投資股
份有限公司

取得本公司
過半數之
董事席位

35,467,759
2.60% 16,276,000 副董事長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莊 銘 山
劉 永 達
陳 國 慶
吳 宏 揚
  • 2.從屬公司與控制公司間之交易往來情形:

  • (1)進(銷)貨交易:無

  • (2)財產交易:無

  • (3)資金融通情形:無

  • (4)資產租賃情形:無

  • (5)他重要交易往來情形:無

  • 3.從屬公司與控制公司間之背書保證情形:無

  • 259 -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無

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股;% 單位:新台幣仟元;股;% 單位:新台幣仟元;股;% 單位:新台幣仟元;股;%
子公司
名 稱
實 收
資本額
資金來源 本公司
持 股
比 例
取得或
(處分)日期
取得
股數
處份
股數
投 資
(損)益
截至103年
12 月 31 日
持 有 股 數
設定
質權
情形

本公司
為子公
司背書
保證金


本公司
貸與子
公司金
取得
金額
處份
金額
持有金額
磐 亞
(股)公司
2,149,755 自有資金 44% 104/01/01~
105/02/29
0 0 0 211,129,462

0 0
0 0 888,355
德興投資
(股)公司
1,000,000 自有資金 100% 104/01/01~
105/02/29
0 0 0 9,381,380

0 0
0 0 80,492
久 暢
(股)公司
270,600 自有資金 22% 104/01/01~
105/02/29
0 0 0 7,765,017

0 0
0 0 25,317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

  • 260 -
玖、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證交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
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 261 -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王 貴 賢
  • 2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