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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FC — Annual Report 2025
May 22, 2026
51899_rns_2026-05-22_99c846f2-c4d7-4a7b-9591-2c01e103b964.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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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股票代號:1718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四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
證交所「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
本公司網址:www.cmfc.com.tw
(一)本公司發言人
姓名:吳宏揚
職稱:副總經理
電話:(02)2393-7111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本公司代理發言人
姓名:吳莉雯
職稱:經理
電話:(02)2393-7111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公司及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公司:高雄市大社區經建路8號
電話:(07)351-2161
台北辦事處: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50號10樓
電話:(02)2393-7111
高雄廠:高雄市大社區經建路8號
電話:(07)351-2161
(三)辦理股票過戶機構
名稱: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股務課
地址: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50號11樓
電話:(02)2393-7111
http://www.cmfc.com.tw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及電話
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姓名:劉書琳、王攀發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電話:(02)2725-9988
http://www.deloitte.com.tw
(五)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之交易場所名稱及查詢該海外有價證券資訊之方法:無
(六)公司網址
http://www.cmfc.com.tw
目錄
壹、致股東報告書 1
一、一四年度營業結果 1
二、一五年度營業計劃概要 2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4
四、受外部競爭環境 5
五、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6
貳、公司治理報告 8
一、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8
二、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14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17
四、會計師公費資訊 98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98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 98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98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99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100
參、募資情形 101
一、資本及股份 101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 102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 102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102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102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02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102
八、資金運用計劃執行情形 102
肆、營運概況. 103
一、業務內容. 103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109
三、從業員工. 114
四、環保支出資訊. 116
五、勞資關係. 117
六、資訊安全管理. 120
七、重要契約. 124
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126
一、財務狀況. 126
二、財務績效. 127
三、現金流量. 127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127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127
六、風險事項. 128
七、其他重要事項. 129
陸、特別記載事項. 130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130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及私募有價證券之資金運用情形與計劃執行進度. 130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130
四、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發生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30
壹、致股東報告書
一、一四年度營業結果
(一)營業計劃實施成果
※本公司
一一四年度個體營業收入計 4,927,284 仟元,營業外收入計 2,171,335 仟元,與子公司、聯屬公司未實現利益 13,776 仟元、與子公司、聯屬公司已實現利益 27 仟元,營業成本及費用計 6,384,160 仟元,營業外支出計 606,343 仟元,稅前淨利 121,919 仟元。一一四年度本期淨利 118,827 仟元。
※合併公司
一一四年度合併收入計 45,272,858 仟元,支出計 36,565,179 仟元,稅前淨利 8,707,679 仟元。一一四年度合併本期淨利為 6,893,310 仟元。
(二)預算執行情形
※本公司
依「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規定,本公司無需公開民國一一四年度財務預測資訊,故無一一四年度預算執行分析資料。
※合併公司
1、磐亞公司:一一四年度預算依規定不需公告財務預測。
2、台中銀行:一一四年度預算執行情形:
(1) 114 年度臺外幣存款平均餘額為新臺幣 8,368 億元,較去年度增加 417 億元。
(2) 114 年度臺外幣放款平均餘額為新臺幣 6,375 億元,較去年度增加 315 億元。
(3) 年度稅後盈餘為新臺幣 90.57 億元較去年度增加 7.65 億元,成長 9.23%,獲利表現再創歷史新高。
(三)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個體資訊)
※本公司
| 項 目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財務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45.08 | 45.13 | |
| 長期資金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477.78 | 425.32 | ||
| 償債能力分析 | 流動比率(%) | 31.79 | 37.45 | |
| 速動比率(%) | 19.37 | 21.64 | ||
| 利息保障倍數 | 1.34 | 1.08 | ||
| 獲利能力分析 | 資產報酬率(%) | 1.03 | 0.77 | |
| 權益報酬率(%) | 0.55 | 0.13 | ||
| 佔實收資本比率(%) | 營業利益 | (8.56) | (8.14) | |
| 稅前純益 | 0.72 | 0.16 | ||
| 純益率(%) | 2.41 | 0.48 | ||
| 每股盈餘(元) | 0.09 | 0.02 |
※合併公司
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合併資訊)
| 項 目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財務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91.14 | 91.57 |
| 獲利能力分析 | 資產報酬率(%) | 1.82 | 1.79 |
| 權益報酬率(%) | 7.83 | 7.71 | |
| 稅前純益佔實收資本比率(%) | 51.65 | 47.06 | |
| 純益率(%) | 70.92 | 60.34 | |
| 每股盈餘(元) | 0.09 | 0.02 |
- 1 -
3、強化組織運作,增進勞資和諧,提昇企業永續的優勢。
(二)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
EOD 廠生產石化-EOD,酯化廠轉型生產新產品,合計預期銷售量約 3.0192 萬噸。
(三)重要產銷政策
1、深耕舊客戶及尋求潛在客戶共同開發新產品,擴大銷售量。
2、酯化廠持續開發並轉型發展收益較佳產品及市場,提昇整體營運效益。
3、持續開發紡絲油劑市場。
4、協調產品原料外購議價,以降低原料成本。
(四)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1、EOD 廠持續推廣高附加價值產品。
2、加強與國外客戶進行長期合作以追求穩定長期夥伴,並擴大銷售管道,並期提升產品銷售量。
3、提升國內市場佔有率,增加特殊品及配合客戶開發新品銷售,間接爭取客戶外銷銷售市場;且與下游客戶合作開發產品。
4、垂直產業發展,持續開發酯化品市場、紡絲油劑及清潔劑市場,增加企業營收,提昇產業技術水準及形象。
5、配合客戶進口相關產品銷售以期提高獲利、銷售額、銷售量。
6、與客戶合作開發電子級或應用電子業相關產品。
(五)受到外部競爭環境
面臨國際及國內競爭對手持續擴增產能環伺下,加強新產品開發及保持品質穩定以維持原競爭優勢及產品的差異化。
(六)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國內 NP/NPEOD 產品列管政策,影響本公司 NPEOD 國內銷售量。業以 NPEOD 大宗品的代替品開發,以維持客戶銷售關係,另增加其他新產品開發與銷售,以達產銷平衡。
提高本公司出口至其他各區的銷售量,並持續與客戶合作開發特殊品,以達產銷平衡。
董事長:王貴賢

約為 2.3%-3.2%(取決於不同機構的預測),較前一年(2.9%-3.2%)略為下滑,且低於疫情前的長期平均水平,全球經濟在多重挑戰中復甦放緩,增長動能仍舊不足,而台灣位於地緣政治敏感位置,供應鏈及訂單轉移效應尤為明顯,以至於傳統產業中的石化和紡織產業表現不如預期。
當前全球經濟的不確定性更加劇市場需求波動,與其他國際競爭對手相比,我們在自由貿易協定的洽簽進展相對緩慢,對美國稅以目前的 15% 仍與日、韓等競爭對手相當,也墊高了企業經營成本,而永續發展的國際趨勢則進一步要求我們在環保與減碳上做出更多努力,同時面對少子化及其他高科技產業競相爭搶人才所帶來的人才斷層,以及電力成本上升對製造成本的壓力進一步增加了企業經營的困難,面對這樣的局勢公司採取了縝密而務實的策略,一方面通過數位轉型來強化生產效率與產品附加價值,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等節能措施,減少原料與成品庫存,有效降低資金占用與營運風險並透過人力優化適時檢討並改造企業體質,另一方面發揮產業鏈整合的力量深化上中下游合作以應對國際市場需求。
展望 115 年,隨著美國川普政府政策全面落實,高關稅牆與貿易摩擦常態化,迫使全球供應鏈從「效率優先」轉向「安全優先」,美系客戶訂單的轉移與回流效應將更趨明顯。隨著地緣政治部分衝突趨緩降溫,全球航運與原物料供應將趨於正常化,受惠於主要產油國增產政策,川普積極開發原油,全球能源成本有望維持穩定,降低各國通膨壓力,有助於舒緩產業的製造端壓力。面對複雜的國際政經局勢,我們將秉持「靈活應變、深耕綠能」的核心價值,優化供應鏈韌性。基於訂單回流預期與新科技需求的增長,我們對 115 年的經營展望抱持審慎樂觀的態度。
在乙二醇方面,去年(114 年)中國大陸新產能持續投產,加劇了供需失衡的現象,美國的關稅政策造成市場不確定性及物價持續通膨隱憂,需求無法提振,中國國內新產能的投產,讓中國市場對進口依存度下降,國際市場更為競爭,價格更無法有效反應成本。還好去年下半年時,中國針對過剩產能進行反內稀政策,今年(115 年)將要求未達一定的成效標準的煤製乙二醇廠須退場,期待可平衡或減緩乙二醇供過於求的問題,穩定市場價格。今年仍以國內本地銷售為主,調整生產計劃,並於市場尋求合理價格乙二醇於生產不足時供應給顧客以平衡產銷,惟要注意國內下游進口成品競爭降低國內下游開工率效應的市場變化。
在聚酯絲方面,去年終端需求面受高關稅,台幣升值及中國化纖產能大幅擴充影響,造成產品價格長期承壓,隨著關稅對景氣的影響逐漸淡化,國際賽事將帶動機能布料需求包括今年的世足賽及 2028 年奧運有望推升相關訂單,公司將持續專注於高值化產品線的拓展,機動調整產銷策略,改善產品結構,朝更細緻化,高值化創新,增加環保回收產品生產以提高利潤,與聚酯同業友廠策略聯盟,多元化發展轉型,讓企業與時俱進,從谷底重新出發,展望今年,在眾多不利因素逐漸消褪下,隨著美國川普政府對特定地區(尤其是中國大陸)加增關稅政策的確立,預期將迎來更顯著的訂單回流效應,聚酯產業將逐漸好轉。
預計 115 年度將銷售乙二醇(EG)86,291 噸、環氧乙烷(EO)15,750 噸、壬酚(NP)13,800 噸、聚酯半延伸絲(POY)24,125 噸、聚酯全延伸絲(SDY)7,954 噸、聚酯加工絲(DTY)13,880 噸、聚酯粒(CHIP)18,250 噸,合計共 180,050 噸。
※合併公司
1、磐亞公司
EOD 廠生產石化-EOD,酯化廠轉型生產新產品,合計預期銷售量約 3.0192 萬噸。
2、台中銀行
| 項目 | 115 年度目標 |
|---|---|
| 存款業務(含外幣) | 新臺幣 8,602 億元 |
| 放款業務(含外幣) | 新臺幣 6,552 億元 |
| 外匯業務 | 全年承作額美金 236.1 億元 |
(三)重要產銷政策
※本公司
1、乙二醇:市場供需供過於求,關注產品價格變化,搭配銷售調整生產。
2、環氧乙烷:維持高品質及穩定的生產。
3、壬酚:受環保意識抬頭影響,對於該產品使用持續設限,新市場開拓不易,舊有使用者需求持續下滑,以穩定維持銷售為主。
4、聚酯絲:(1) 聚酯聚合力求能延長開機時間,待夏季用電來臨時再做調整,聚酯絲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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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廠內縮編後的人力配置彈性銷售待下半年逐漸進入聚酯絲需求旺季時,再全量銷售,並適時機動調整價格策略,達到產銷平衡。
(2)嚴格控管庫存,產銷及接單。
(3)彈性調整產品組合,全力拓展環保紗市場,適時調高環保紗售價以增加利潤,快速因應市場需求。
※合併公司
1、磐亞公司
(1) 深耕舊客戶及尋求潛在客戶共同開發新產品,擴大銷售量。
(2) 酯化廠持續開發並轉型發展收益較佳產品及市場,提昇整體營運效益。
(3) 持續開發紡絲油劑市場。
(4) 協調產品原料外購議價,以降低原料成本。
2、台中銀行
(1) 鞏固獲利動能,深植長期競爭力,本行持續強化存款基盤,透過差異化利率與優化高資產方案結構,擴大客群並提升外幣資金動能;授信聚焦供應鏈轉型與淨零趨勢,深耕半導體、AI 及綠能產業,同步拓展國際聯貸與貿融業務,強化資產品質與獲利韌性,厚植長期競爭力。
(2) 全方位理財規劃,深耕客戶分群經營,依客群分層提供海外及客製化方案,協助實現多元財務目標;透過財富管理 VIP 制度提升尊榮體驗與客戶黏著度,並結合智能理財與數位平台升級,精準拓展新世代客群,強化差異化競爭優勢與資產成長動能。
(3) 強化數位金融布局,建構跨產業生態圈,優化個人與企業行動銀行體驗,結合會員機制與數位券提升客戶黏著度;推動異業合作並串接子公司資源,強化與電子支付業者合作,將金融服務融入日常消費場景,布局嵌入式金融,打造跨產業數位金融生態圈。
(4) 精進營運效率,健全法遵體制,整合臨櫃與線上服務流程,優化智能填單與分流機制,提升作業效能與客戶體驗;同時強化鷹眼視診與 AI 交易監控,精進洗錢防制與交易安全。公司治理方面健全內控與法遵制度,完善智慧財產布局,深化金融科技研發與品牌影響力。
(5) 發揮金融影響力,共創永續價值,強化氣候風險管理並將 ESG 納入投資評估,深化責任投資;推動綠色授信與永續金融專案,引導產業低碳轉型。同時精進金融友善服務,邀請身心障礙團體體驗無障礙設施,營造共融關懷環境,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本公司
1、投資上、下游相關聯性產品之生產。
2、強化上、中、下游產品之整合。
※合併公司
1、磐亞公司
(1) EOD 廠持續推廣高附加價值產品。
(2) 加強與國外客戶進行長期合作以追求穩定長期夥伴,並擴大銷售管道,並期提升產品銷售量。
(3) 提升國內市場佔有率,增加特殊品及配合客戶開發新品銷售,間接爭取客戶外銷銷售市場;且與下游客戶合作開發產品。
(4) 垂直產業發展,持續開發酯化品市場、紡絲油劑及清潔劑市場,增加企業營收,提昇產業技術水準及形象。
(5) 配合客戶進口相關產品銷售以期提高獲利、銷售額、銷售量。
(6) 與客戶合作開發電子級或應用電子業相關產品。
2、台中銀行
展望國際經濟形勢,全球經濟活動在政策調整與供需變動下持續展現韌性;然全球經濟前景始終存有諸多不確定因素,包含地緣政治風險之演變、美中經貿新賽局、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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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動向之波動、氣候變遷挑戰與產業科技變革,恐將增添金融市場脆弱性,加劇地緣經濟碎片化,牽動供應鏈版圖重組等。
面對產業變革與科技快速發展,本行將在兼顧風險控管與營運穩健之前提下,將推動企業轉型計畫,並以「鞏固獲利動能、創新客戶體驗、提升營運效率、共創永續價值」為核心策略,同時加速核心系統升級與 AI 應用落地,提升營運效率與數位服務能力,並適時調整組織與職能配置,強化轉型動能。
四、受外部競爭環境
※本公司
1、結構性供需失衡加劇:大陸石化與化纖產能雖進入「質變期」,但前期投產的龐大基數(如 PX、PTA)仍使市場維持供給過剩。在 2026 年的環境下,全球市場成長動能低於預期,導致過剩產能消化週期進一步拉長,壓縮產業利潤至歷史低位。
2、貿易壁壘與地緣政治:隨著中國大陸產品低價銷往全球,歐美及東南亞國家加強了貿易保護措施(如碳邊境調整機制 CBAM 或反傾銷稅),限制了過去依靠低價出口消納產能的模式。
3、產業分化與過度競爭:市場已從單純的價格戰,演變為「低碳綠色溢價」與「成本控制」的對決。傳統常規產品在內需不振與過度競爭下,陷入長期虧損;而未能及時進行數位化或減碳轉型的企業,正面臨被市場加速淘汰的風險。
4、隨著 RCEP(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進入全面實施階段,協定內的原產地累計規則效應顯現,顯著降低了東南亞區域內的貿易成本。在關稅優惠與地緣政治風險的雙重考量下,國際品牌客戶已完成從「要求移動」到「實質佈局」的轉變。
5、東協產業鏈日趨完善:越南、柬埔寨及印尼等國的紡織產業鏈已由單純的成衣加工,向上延伸至織布與染整,其垂直整合速度加快且具備顯著的勞動力與能源成本優勢。這使得東南亞不僅是避稅港,更成為品牌採購的「首選核心基地」。
6、台灣位階受擠壓:品牌訂單採取「東協優先、溢出回台」的策略已成常態。台灣紡織業面臨的不再只是暫時性的轉單,而是結構性的訂單流失。尤其在常規性產品上,台灣本地生產線因缺乏關稅優勢與面臨高昂營運成本(如電價調漲、碳費徵收),經營壓力劇增。
7、產業應對新常態:台灣紡織業從上游繼維研發到下游成衣加工,正加速往「高階機能」、「循環經濟(Recycle)」與「海外基地佈局」轉型。未來競爭的關鍵不再是產能規模,而是能否透過數位化管理與綠色溢價,在RCEP體系之外建立不可替代的技術門檻。
※合併公司
1、磐亞公司
面臨國際及國內競爭對手持續擴增產能環伺下,加強新產品開發及保持品質穩定以維持原競爭優勢及產品的差異化。
2、台中銀行
近年生成式人工智慧、雲端運算與資料分析技術持續推動金融科技創新,金融業者加速將 AI 應用於客戶服務、行銷分析、風險預測及營運流程優化,透過數據驅動提升經營效率與服務品質。隨科技應用深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持續推動金融機構落實人工智慧治理與生命週期管理,並強化內部控制、稽核機制及個人資料保護要求,以維護金融市場穩定與消費者權益。金融業者未來除積極掌握科技創新契機外,亦須在監理架構下審慎推動數位轉型,確保創新應用與風險控管間取得平衡,提升整體競爭力。
臺灣於115年正式進入「碳費起徵元年」,碳定價機制成為導引產業轉型的重要經濟誘因,顯著影響企業營運成本結構與資金配置。為支持國家「2050淨零排放路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推動「綠色及轉型金融行動方案」,引導金融體系支持具備「自主減量計畫」之企業進行低碳轉型,驅動永續生態圈之建構。金融監理環境正加速接軌 IFRS 永續揭露準則,強化對溫室氣體範疇三投融資排放量之精算與管理,並納入「自然相關財務揭露(TNFD)」框架,反映全球對生物多樣性與氣候韌性之高度重視。藉由永續人才培力與揭露標準化,金融體系將與產業共構具備氣候韌性的生態圈,提升臺灣在永續金融領域之國際影響力。
政府持續透過相關政策調節房市下,不動產市場成長動能趨於穩健審慎,雖購屋優惠措施有助支撐剛性需求,整體放款動能仍須審慎評估政策調整幅度、利率環境及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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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意願變化,以因應潛在風險。然隨國家重大建設計畫推進,以及人工智慧(AI)、半導體、高效能運算與數位轉型加速發展,企業對先進製程投資、智慧製造升級及綠色轉型之資金需求持續提升,為銀行授信與金融服務帶來新成長動能。
在淨零轉型與碳定價制度落實下,低碳技術、能源轉型及永續投資領域之融資需求增加,有助推動綠色與轉型金融業務發展。惟整體經營環境仍具不確定性,部分高碳排或傳產面臨轉型成本與資本支出壓力,銀行業須強化風險辨識與產業別控管,以在景氣波動與產業轉型過程中維持資產品質與經營穩健。
五、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本公司
1、基本工資調漲下,將增加企業的勞動成本,且面臨缺工,人才不願從事石化,紡織等傳統行業,對企業經營帶來新的壓力及挑戰。
2、國內電價及各項原物料的持續調漲及即將到來的碳費開徵對毛利本來就不高的傳統行業而言經營更加困難。
3、國內的環保意識及相關法規對於企業投資新建設備的限制仍多,與鄰近住民的協調溝通,往往產生很大的阻力。
4、近年大陸化纖上游原料 PX、PTA 等急速增產,下游加工產品價格受到壓抑,化纖作業技術,管理人才年齡老化,面臨更多高關稅及反傾銷等因素居於劣勢,挑戰較多。
5、RCEP 生效後石化是受衝擊最直接的產業,主因在於中、日、韓三國間的石化產業鏈透過RCEP 達成關稅減免,中國大陸是台灣石化產品最大出口國,但隨著RCEP 生效,日、韓出口至中國的石化原料關稅逐年調降,而台灣仍須負擔 2% 至 10% 不等的關稅。近年中國大陸石化產能大幅擴張,在區域內形成價格競爭。台灣石化業若無關稅優勢,難以維持毛利。石化業在CPTPP 雖有降稅,但由於CPTPP 成員國多偏向消費型市場(如加拿大、墨西哥),對於基礎化學原料的需求不及RCEP 國家。紡織產業則受制於「原產地規則」情況較為複雜,雖然許多台商已前往越南(RCEP 與 CPTPP 雙成員)設廠,但對台灣本土的布料與纖維生產商而言,挑戰極大,CPTPP 的「從紗認定」(Yarn Forward) 規則是對台灣紡織業最大的威脅。規則要求成衣必須從「紗」階段就開始在 CPTPP 成員國內生產,才能享有零關稅。台灣目前擁有高端纖維與布料的技術,若台灣未加入 CPTPP,越南成衣廠為了零關稅,將被迫捨棄台灣的高品質布料,轉向日本或墨西哥採購紗線。RCEP 的「原產地累積規則」,允許成員國間累積價值,這使得東協、中、日、韓形成閉環供應鏈,台灣生產的機能性面料在進入這些市場時,成本明顯高於區域內的競爭者。
6、大陸近年來持續擴大中止 ECFA 項下石化產品的優惠稅率,加上頻繁祭出反傾銷制裁,使台灣石化業陷入雙重困境,隨著關稅回歸至 2%~10% 的一般稅率,加上大陸自主產能(如煉化一體化大廠)全面開出,台灣石化產品對陸出口占比已由巔峰期的 40% 以上驟降至 20% 以下,在 RCEP 成員國(如日、韓)享有零關稅的對比下,台灣產品在大陸市場面臨嚴重的關稅歧視,導致毛利降至盈虧平衡點以下,業者經營壓力達到歷史高峰。大陸化纖產品(如聚酯、尼龍)憑藉規模經濟與低廉能源成本,正對台灣市場形成強大壓力。大陸產品挾價格優勢傾銷全球,不僅影響台灣出口市場,更直接衝擊國內市場。台灣化纖業者若因長期虧損而減產甚至關廠,將引發下游織布、染整業的供應鏈斷鏈,嚴重動搖整體紡織業的根基。
7、向來以規模經濟以獲取生產優勢的新興國家競爭者,如中國大陸業者也開始朝向差異化產品開發,台灣業者須持續藉由開發高端特殊,少量多樣,環保與機能兼具等功能性高的產品應戰,以持續保有全球聚酯絲產業供應鏈的優勢。
8、(1)歐盟於 2019 年發布「歐洲綠色新政」,確立 2050 年達成碳中和的法制化目標。其中,「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 已於 2023 年 10 月進入過渡期,並自 2026 年起正式啟動申報與憑證繳納,這使「淨零碳排」從口號轉變為實質的國際貿易成本。政府為接軌國際,透過碳費(如台灣預計 2026 年開徵)作為政策工具,旨在內部化排碳的社會成本,驅動低碳能源轉型。非營利組織 Textile Exchange 則針對紡織業提出明確路徑,以 2020 年為基準,目標在 2030 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 45%。
(2)隨著全球環保意識的提升,歐盟於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告“永續產品生態設計規範” (ESPR),旨在使永續產品成為歐盟市場的常態,從設計開始讓產品更耐用,能源及資源使用更有效率,維修與回收更簡便,含更多可回收成分,企業將面臨更多來自國際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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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的永續要求,包括生質材料、100%單一材質、100%回收材質。
9、隨著川普政府於2025年重返白宮並推動「解放日關稅」(Liberation Day Tariffs)等一系列保護主義政策,全球貿易格局已進入劇烈動盪期。2026年初的數據顯示,美國對中國商品課徵的有效關稅率已大幅飆升(部分類別高達 60%),這與銷美稅率相對較低的地區(如東南亞與台灣)形成了巨大的關稅稅差優勢。國際一線服飾品牌(如Nike、Lululemon、Gap)為規避高額關稅與供應鏈不確定性,已加速將訂單從大陸轉向東南亞與台灣供應鏈。這不僅是「轉單效應」,更是供應鏈的「去風險化」重組。台灣紡織業因具備完整的機能性布料研發能力,且生產基地早已多元布局於越南、印度與印尼,成為此波轉單趨勢下的主要受益者。由於美國嚴查「洗產地」,具備在地實質轉型生產能力與數位溯源系統的台灣廠商,更能獲得品牌客戶的信任與長約訂單。
※合併公司
1、磐亞公司
面臨國際及國內競爭對手持續擴增產能環伺下,加強新產品開發及保持品質穩定以維持原競爭優勢及產品的差異化。
2、台中銀行:請參閱第5~6頁台中銀行受外部競爭環境。
董事長 王貴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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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2月28日 單位:股/%
貳、公司治理報告
一、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一)董事資料
| 職稱 | 國籍或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年齡 | 選(就)任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日期 | 選任時持有股數 | 現在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數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歷(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法人董事 | 中華民國 | 中編投資(股) | 無 | 114.6.11 | 3年 | 96.06.21 | 43,929,431 | 2.61% | 43,929,431 | 2.61% | 0 | 0 | 0 | 0 | 磐亞公司董事 | 磐亞公司董事 | 無 | 無 | 無 | 無 |
| 法人董事 | 中華民國 | 磐亞投資(股) | 無 | 114.6.11 | 3年 | 96.06.21 | 52,393,736 | 3.11% | 52,393,736 | 3.11% | 0 | 0 | 0 | 0 | 磐亞公司董事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董事長 | 中華民國 | 磐亞投資(股)代表人:王貴賢 | 男性51-60歲 | 114.6.11 | 3年 | 93.06.2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台中銀投信、中國人造纖維公司董事長、台中商銀副董事長。美國波士頓大學財經系、紐約大學金融財政系。 | 磐亞公司、久津實業、磐亞投資、宇輝、邦榆、豐棋投資、磐旭投資、總金企業、大發投資、格董、久暢、勝仁針織廠、臺灣金醇洋酒、德興投資及中編投資、廟華董事長、南中石化董事。 | 無 | 無 | 無 | 無 |
| 副董事長 | 中華民國 | 中編投資(股)代表人:莊銘山(註一) | 男性80歲以上 | 111.6.16 | 3年 | 100.5.6 | 0 | 0% | 0 | 0 | 789 | 0.00% | 0 | 0 | 磐亞副董事長、日商伊藤忠商社、臺灣大學。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副董事長 | 中華民國 | 中編投資(股)代表人:李德維 | 男性51-60歲 | 114.6.11 | 3年 | 102.6.19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立法委員、美國北愛荷華州立大學政治所 | 維持投資董事長、仲明實業及仲成大飯店董事及美好時光實業監察 | 無 | 無 | 無 | 無 |
| 常務董事(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施志明 | 男性61-70歲 | 114.6.11 | 3年 | 109.6.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萬泰商業銀行稽核處稽核及分行經理、淡水工商專校會統科。 |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仲明實業及仲成大飯店董事及美好時光實業監察 | 無 | 無 | 無 | 無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張雅薇 | 女性51-60歲 | 114.6.11 | 3年 | 114.6.1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Belloksia.com台灣區總經理、美國波士頓大學大眾傳播學系碩士 |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仲明實業及仲成大飯店董事及美好時光實業監察 | 無 | 無 | 無 | 無 |
| 職稱 | 國籍或註冊地 | 姓名或法人名稱 | 性別年齡 | 選任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期 | 選任時持有股數 | 現在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數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歷(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鄭有為 | 男性51-60歲 | 114.6.11 | 3年 | 114.6.1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國立中央大學管理學院副院長、客戶法尼亞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 |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立德新能源董事長、廣豐實業獨立董事。 | 無 | 無 | 無 | 無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徐立臻 | 男性41-50歲 | 114.6.11 | 3年 | 105.6.8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J.P.Morgan 美國大通銀行香港分行研究員 | |||||
| 大同大學事業經營學系學士 | 青興資本投資及勤懿投資董事長;北美健康科技、立德新及美好時光實業董事;仲青行旅、眾誠國際、仲明實業、仲嘉實業、仲青實業、富仁投資及大盧首崗事業監察人。 | 無 | 無 | 無 | 無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磐亞投資(股)代表人:黃明雄 | 男性80歲以上 | 114.6.11 | 3年 | 100.5.6 | 0 | 0 | 38,394 | 0.00% | 0 | 0 | 0 | 0 | 萬泰商業銀行副總經理、淡江大學國際貿易系。 | 久津實業董事、格菱及久暢監察人。 | 無 | 無 | 無 | 無 |
| 董事暨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中繼投資(股)代表人:王皆誼 | 男性41-50歲 | 114.6.11 | 3年 | 111.6.16 | 0 | 0 | 15,983 | 0.00% | 0 | 0 | 0 | 0 | 本公司生產事業部專業經理、輔仁大學企管系。 | 本公司總經理、磐亞公司董事暨總經理、南中石化及德興投資監察人。 | 無 | 無 | 無 | 無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中繼投資(股)代表人:吳宏揚 | 男性51-60歲 | 114.6.11 | 3年 | 108.11.19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中國人造纖維協理、中興大學農機系。 | 本公司副總經理、磐亞公司、南中石化、台灣絲織開發、德興投資董事。 | 無 | 無 | 無 | 無 |
註一:自114.6.11法人董事中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人莊銘山董事改選後卸任其職務。
備註欄: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為同一人、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者,應於備註欄說明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因應措施之相關資訊:本公司無此情形。
法人董事及監察人之主要股東
115年2月28日
| 法人股東名稱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及持股比例 |
|---|---|
| 中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大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8.08%)、磐亞股份有限公司(17.67%)、總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5.64%)、黃金源(14.72%)、宇暉股份有限公司(10.52%)、旭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9.57%)、王貴賢(1.81%)、王貴鋒(1.55%)、勝仁針織廠股份有限公司(0.44%)。 |
| 磐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磐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47.42%)、大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42.63%)、總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44%)、王貴賢(0.51%)。 |
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115年2月28日
| 法人股東名稱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及持股比例 |
|---|---|
| 大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宇暉股份有限公司(99.25%)、王貴賢(0.75%)。 |
| 磐亞股份有限公司 |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44.40%)、勝仁針織廠股份有限公司(6.20%)、中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5.12%)、宇暉股份有限公司(1.76%)、磐亞股份有限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0.60%)、吳修成(0.49%)、一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26%)、陳昭如(0.23%)、曾騰芳(0.23%)、陳昆祥(0.22%)。 |
| 宇暉(股)公司 | 王貴賢(99.99%)、沈嘉瑩(0.01%)。 |
| 總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磐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44.44%)、中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1.46%)、磐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7.30%)、王朝璋(5.16%)、王貴賢(1.12%)、王固業(0.51%)。 |
| 磐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宇暉股份有限公司(99.93%)、王貴賢(0.07%)。 |
| 旭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江佳純(50%)、王貴鋒(50%)。 |
| 勝仁針織廠股份有限公司 | 中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53.47%)、宇暉股份有限公司(40.40%)、王朝璋(5.57%)、王貴賢(0.3%)、江尚哲(0.15%)、江師毅(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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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資料
(1)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 --- | --- | --- | --- |
| 王貴賢董事長 | 擔任本公司董事長多年,擅於領導決策、營運判斷、經營管理、危機處理、石化產業知識、風險管理及國際市場觀等經驗能力。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不適用 | 無此情形 |
| 李德維副董事長 | 具有經商及從政的工作經驗,擅於領導決策、危機處理及風險管理知識與能力。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不適用 | 無此情形 |
| 黃明雄董事 | 具有金融業務之背景,擅於財務分析能力及風險管理知識與能力。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不適用 | 無此情形 |
| 徐立曇董事 | 具有經商的工作經驗,擅於營運判斷、經營管理及風險管理知識與能力。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不適用 | 無此情形 |
| 王皆谊董事 | 擔任本公司及子公司總經理,具石化產業知識、風險管理能力等實務經驗。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不適用 | 無此情形 |
| 吳宏揚董事 | 擔任本公司副總經理,具石化產業知識、風險管理能力等實務經驗。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不適用 | 無此情形 |
| 施志明獨立常務董事 | 具有銀行業的經驗,擅於會計分析能力及風險管理知識與能力,係為審計委員會成員並具會計相關科系之學歷背景。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1. 未有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2.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3. 本人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4. 最近2年未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無此情形 |
| 張雅薇獨立董事 | 具有經營企業的經驗,擅於產業分析能力及經營管理知識與能力。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 無此情形 |
| 鄭有為獨立董事 | 具有產業經濟的專業知識,並兼任其他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專業背景,擅於產業分析能力及經營管理知識與能力。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 無此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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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
A.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如下:
| 條件
姓名 | 基本組成 | | | | | | | 具備能力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籍 | 性別 | 年齡 | | | 獨立董事任期年資 | | 營運判斷能力 |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 經營管理能力 | 風險管理能力 | 危機處理能力 | 產業知識 | 國際市場觀 | 領導能力 | 決策能力 |
| | | | 40
| 49
歲 | 50
| 59
歲 | 60
歲以上 | 3
年以下 | 3
| 9
年 | | | | | | | | | |
| 王貴賢 | 中華民國 | 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李德維 | 中華民國 | 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黃明雄 | 中華民國 | 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徐立暉 | 中華民國 | 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王皆誼 | 中華民國 | 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吳宏揚 | 中華民國 | 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施志明 | 中華民國 | 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張雅薇 | 中華民國 | 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鄭有為 | 中華民國 | 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公司董事會任一性別董事席次未達三分之一者,敘明原因及規劃提升董事性別多元化採行之措施:
(A)原因說明
本公司依據章程設置九席董事,現任董事業經 114 年 6 月 11 日股東會之選任,女性董事僅有一席,仍未達政策推動之三分之一,其原因係本公司產業特性所致,尋求女性人才較不易,惟尚符合相關法令之規定。
(B)採行措施
俟董事會屆滿進行改選前,尋求產業或學術界等多方管道人才推薦,以利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及落實董事成員多元化政策。
B. 董事會獨立性
本公司有 3 位獨立董事人數及占比為三分之一,董事會成員之間均未有有證券交易法第 26 條之 3 規定第 3 項及第 4 項規定之具有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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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2月28日 單位:股/%
(二)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 職稱 | 國籍 | 姓名 | 性別 | 選(就)任日期 | 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數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經理人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王皆誼 | 男性 | 109.1.13 | 15,983 | 0.00% | 0 | 0 | 0 | 0 | 本公司生產事業部專案經理輔仁大學企管系 | 本公司總經理、磐亞公司董事暨總經理、南中石化及德興投資監察人。 | 無 | 無 | 無 | 無 |
| 副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吳宏揚 | 男性 | 114.8.11 | 0 | 0 | 0 | 0 | 0 | 0 | 中興大學農機系 | 本公司副總經理、磐亞公司、南中石化、台灣維織開發、德興投資董事。 | 無 | 無 | 無 | 無 |
| 財務主管 | 中華民國 | 林柏年 | 男性 | 94.04.01 | 20,928 | 0.00% | 0 | 0 | 0 | 0 | 台灣大學經濟系 | 台中銀證券投資信託董事及南中石化監察人。 | 無 | 無 | 無 | 無 |
| 會計主管 | 中華民國 | 徐允允 | 女性 | 114.8.14 | 0 | 0 | 0 | 0 | 0 | 0 | 久威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稽核主管國立政治大學民族學系輔修會計學系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公司治理主管 | 中華民國 | 蔡來香 | 女性 | 113.8.13 | 197 | 0.00% | 0 | 0 | 0 | 0 | 萬泰商業銀行稽核台灣大學商學系 | 本公司營建處經理、本公司派任磐亞公司公司治理主管。 | 無 | 無 | 無 | 無 |
二、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之酬金
單位:仟元/仟股
| 職稱 | 姓名 | 董事酬金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
|---|---|---|---|---|---|---|
| 報酬(A) | 退職退休金(B) | 董事酬勞(C) | 業務執行費用(D) |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 | 退職退休金(F) | 員工酬勞(G)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
| 法人董事 | 中繼投資 | 0 | 0 | 0 | 0 | 193 |
| 督促投資 | 0 | 0 | 0 | 0 | 193 | 193 |
| 董事 | 王貴賢 | 3,324 | 3,324 | 0 | 0 | 0 |
| 莊銘山(註3) | 802 | 802 | 0 | 0 | 0 | 0 |
| 李德維 | 221 | 221 | 0 | 0 | 0 | 0 |
| 黃明雄 | 0 | 1,120 | 0 | 0 | 0 | 0 |
| 黃宏揚 | 0 | 0 | 0 | 0 | 0 | 0 |
| 王皆瑄 | 0 | 0 | 0 | 0 | 0 | 0 |
| 徐立暉 | 221 | 221 | 0 | 0 | 0 | 0 |
| 林雅斌(註3) | 0 | 0 | 0 | 0 | 0 | 0 |
| 獨立董事 | 鄭有為(註3) | 190 | 190 | 0 | 0 | 0 |
| 張雅辰(註3) | 210 | 210 | 0 | 0 | 0 | 0 |
| 施志明 | 430 | 430 | 0 | 0 | 0 | 0 |
- 請致明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擔負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敘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
依本公司章程第40條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分派比率及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並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爲於百分之零點工作為董事酬勞,董事酬勞金額將隨著稅前利益變動,因本年度虧損故未付董事酬勞,董事支領均屬固定支領之薪金,應屬合理。 - 除上表揭露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提供服務(如擔任母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轉投資事業非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之酬金:無此情形。
- 林雅斌、莊銘山(114.01.01-114.06.16止)屆期改選;鄭有為、張雅辰 114.06.16 新任獨立董事。
單位:仟元/仟股
2、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職稱 | 姓名 | 薪資(A) | 退職退休金(B) | 獎金及特支費等(C) | 員工酬勞金額(D)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領取自公司外投事或公司外投事之母公司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
| 總經理 | 王皆誼(註1) | 0 | 2,531 | 0 | 0 | 0 | 0 | 0 | 0 | 183 | 0 | 0 | 2,714 | |
| 2.28 | 0 |
註1:王皆誼任本公司總經理,僅支領合併公司總經理報酬。
3、前五位酬金最高主管之酬金
單位:仟元/仟股
| 職稱 | 姓名 | 薪資(A) | 退職退休金(B) | 獎金及特支費等(C) | 員工酬勞金額(D)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領取自公司外投事或公司外投事之母公司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
| 總經理 | 王皆誼(註1) | 0 | 2,531 | 0 | 0 | 0 | 0 | 0 | 0 | 183 | 0 | 0 | 2,714 | |
| 2.28 | 0 | |||||||||||||
| 副總經理 | 吳宏揚(註2) | 1,190 | 1,594 | 42 | 75 | 0 | 0 | 0 | 0 | 48 | 0 | 1,232 | ||
| 1.04 | 1,717 | |||||||||||||
| 1.44 | 0 | |||||||||||||
| 副董事長 | 莊銘山 | 802 | 80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802 | ||
| 0.67 | 802 | |||||||||||||
| 0.67 | 0 | |||||||||||||
| 財務主管 | 林柏年 | 838 | 838 | 56 | 56 | 161 | 161 | 18 | 0 | 18 | 0 | 1,073 | ||
| 0.90 | 1,073 | |||||||||||||
| 0.90 | 0 | |||||||||||||
| 總廠長 | 蔡明憲 | 1,210 | 1,210 | 25 | 25 | 415 | 415 | 18 | 0 | 18 | 0 | 1,668 | ||
| 1.40 | 1,668 | |||||||||||||
| 1.40 | 0 |
註1:王皆誼任本公司總經理,僅支領合併公司總經理報酬。
註2:吳宏揚自114.08.11起任本公司副總經理,僅支領合併公司副總經理報酬。
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單位:仟元/仟股
| 職稱 | 姓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總計 | 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
|---|---|---|---|---|---|---|
| 經理人 | 副總經理 | 吳宏揚 | 0 | 50 | 50 | 0.042 |
| 會計主管 | 徐允允(註1) | |||||
| 會計主管 | 黃紫惟(註1) | |||||
| 財務主管 | 林柏年 | |||||
| 公司治理主管 | 蔡來香 |
註1:徐允允女士經114.8.14第28屆第1次董事會議決議為新任會計主管,原會計主管黃紫惟因個人生涯規畫自請離職。
4、本公司及合併報告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及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及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關聯性。
(1) 本公司及合併報告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
A. 本公司全體董事 114 年度酬金為 7,653 仟元占 114 年度稅後純益 6.44%;113 年度酬金為 8,348 仟元占 113 年度稅後純益 30.33%。
B. 本公司全體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114 年度酬金為 1,232 仟元占 114 年度稅後純益 1.03%;113 年度酬金為 0 元占 113 年度稅後純益 0%。
C. 合併報表所有公司之 113 年度全體董事酬金為 15,059 仟元占 113 年度稅後純益 0.054%;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 113 年度酬金為 0 仟元占 113 年度稅後純益 0%。
D. 114 年度資訊請參閱第 14 頁。
(2) 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A. 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
a. 依公司章程第 22 條規定,獨立董事之報酬,授權董事會依獨立董事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照同業通常支付之水準議定之;另本公司董事、經理人酬金皆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後,續提董事會討論通過後發放之。
b. 依公司章程第 40 條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本公司得以其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零點三作為董監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核備後發放。
c. 本公司除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按實際出席情形支領車馬費外,董事出席董事會未支領車馬費。
B. 訂定酬金之程序
a. 本公司薪酬委員會定期針對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給予評估,並審酌同業標準評估經理人長期獎酬、年終獎金、年度調薪、考核配比等重要議題。衡量基礎及評核範圍包含:稅前淨利、經營管理績效、內部控制實施成果、顧客滿意度及公司治理評鑑等指標為基準。
b. 總經理之績效衡量評核範圍則包含:稅前淨利、經營管理績效、內部控制實施成果、顧客滿意度及公司治理評鑑等為各項達成率之指標,另個人「年度工作目標」,包括財務類指標及非財務類指標之達成狀況,綜合考量評定後,向薪資報酬委員會提案酬金數額並提報董事會決議。
C. 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a. 本公司酬金政策相關給付標準及制度之檢討,除定期召開薪資報酬委員會外,係以公司整體營運狀況為主要考量,並視績效達成率及貢獻度核定給付標準,以提升董事會及經理部門之整體組織團隊效能;另參考同業薪酬標準,以確保本公司管理階層之薪酬於業界具有競爭力,以留任優秀之管理人才。
b. 本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績效目標均與「風險控管」結合,以確保職責範圍內可能之風險得以管理及防範,並依實際績效表現核給評等之結果,連結各相關人力資源及相關薪資報酬政策。本公司經營階層之重要決策,均衡酌各種風險因素後為之,相關決策之績效即反映於公司之獲利情形,進而經營階層之薪酬與風險之控管績效相關。
c.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給付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除定期薪酬外,另依公司章程第 40 條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作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分派比率及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包含支付予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故不論其經營管理績效與其可支領現金具相當之關聯性,或配發股票與未來股價相關,即與公司共同承擔未來經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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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114年度董事會開會6次,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備註 |
|---|---|---|---|---|---|
| 董事長 | 王貴賢 | 6 | 0 | 100 | 無 |
| 副董事長 | 李德維 | 6 | 0 | 100 | 114.6.11 前為獨立董事,114年度各次董事會出席狀況詳次頁。 |
| 常務董事(獨立董事) | 施志明 | 6 | 0 | 100 | 114年度各次董事會出席狀況詳次頁。 |
| 獨立董事 | 張雅薇 | 3 | 0 | 100 | 114.6.11 就任,應出席3次。114年度各次董事會出席狀況詳次頁。 |
| 獨立董事 | 鄭有為 | 2 | 1 | 66.67 | 114.6.11 就任,應出席3次。114年度各次董事會出席狀況詳次頁。 |
| 董事 | 徐立曇 | 6 | 0 | 100 | 114.6.11 前為獨立董事,114年度各次董事會出席狀況詳次頁。 |
| 董事 | 黃明雄 | 5 | 1 | 83.33 | 無 |
| 董事 | 王皆誼 | 6 | 0 | 100 | 無 |
| 董事 | 吳宏揚 | 6 | 0 | 100 | 無 |
| 副董事長 | 莊銘山 | 3 | 0 | 100 | 114.6.11 解任,應出席3次。 |
| 董事 | 林雅琪 | 3 | 0 | 100 | 114.6.11 解任,應出席3次。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
114.03.03(27屆第16次)討論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113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合併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113年度盈餘分配案、汽電廠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公報提列資產減損及修正公司章程部分條文,出席獨立董事均無意見照案通過。
114.05.12(27屆第17次)討論114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表、擬資金貸與南中石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修訂「股務作業內部控制制度」部分條文案,出席獨立董事均無意見照案通過。
114.08.11(28屆第01次)討論114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表、修訂永續報告書編製及確信作業程序部分條文、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訂薪資作業內部控制制度及內稽細則、修訂採購及付款循環內部控制制度-採購作業及工程發包作業辦法及其內稽細則、修訂核決權限表-資材、工程、財務會計類、基層員工之定義、會計主管異動及敘薪案、擬與瀚華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契約及與國立中央大學簽訂產學合作及學術回饋機制契約案,出席獨立董事均無意見照案通過。
114.11.10(28屆第02次)討論擬認購台中商業銀行114年現金增資案、114年第3季合併財務報表、114年度委任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公費、115年度內部稽核作業計畫、修訂「永續發展實務守則」部分條文案、修訂「股務作業內部控制制度」部分條文案、擬與中繼投資(股)公司及臺灣金醇洋酒(股)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契約,出席獨立董事均無意見照案通過。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無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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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
114.05.12 討論本公司擬資金貸與南中石化工業,王貴賢董事長、吳宏揚董事及王皆誼董事,基於涉及利益衝突故自行迴避。
114.08.11 討論 113 年度內部人員工酬勞發放案及人事案,吳宏揚董事因涉及自身利益故自行迴避;本公司擬與瀚華簽訂房屋租賃契約,王貴賢董事長因涉及利益衝突故自行迴避;本公司與國立中央大學簽訂產學合作及學術回饋機制契約案,鄭有為獨立董事因涉及自身利益故自行迴避。
114.11.10 討論本公司與中纖投資、臺灣金醇洋酒簽訂房屋租賃契約,王貴賢董事長因涉及自身利益故自行迴避;內部人 114 年度年終獎金案,王貴賢董事長、吳宏揚董事因涉及自身利益故自行迴避。
三、上市上櫃公司應揭露董事會自我(或同儕)評鑑之評估週期及期間、評估範圍、方式及評估內容等資訊,並填列附表二(2)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 評估週期 | 評估期間 | 評估範圍 | 評估方式 | 評估內容 | 評分結果 |
|---|---|---|---|---|---|
| 114年 | 114.01.01~114.12.31 | 董事會 | 由董事會議事單位依董事會實際運作狀況進行評估 | 其分五個面向,說明如下: | |
|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
| 2)提升董事會決議品質 | |||||
| 3)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 |||||
| 4)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 | |||||
| 5)內部控制 | 總得分4.62分,評定成績為優良,評估結果顯示本公司董事會整體運作情況尚稱完善,符合公司治理精神。 | ||||
| 114年 | 114.01.01~114.12.31 | 個別董事成員 | 由各董事會成員自行評估 | 其分六個面向,說明如下: | |
| 1)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 |||||
| 2)董事職責認知 | |||||
| 3)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
| 4)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 |||||
| 5)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 |||||
| 6)內部控制 | 整體平均得分4.73,評定成績為優良,考核結果顯示本公司董事對各項考核指標運作之效率與效果均有正面評價。 |
備註:評估結果已提報本公司 115.3.9 董事會准予核備。
四、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與執行情形評估:未評估。
補充:114年度各次董事會獨立董事出席狀況
| 114年度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第4次 | 第5次 | 第6次 |
|---|---|---|---|---|---|---|
| 李德維 | ◎ | ◎ | ◎ | 已解任 | 已解任 | 已解任 |
| 徐立暉 | ◎ | ◎ | ◎ | 已解任 | 已解任 | 已解任 |
| 施志明 | ◎ | ◎ | ◎ | ◎ | ◎ | ◎ |
| 張雅薇 | 未就任 | 未就任 | 未就任 | ◎ | ◎ | ◎ |
| 鄭有為 | 未就任 | 未就任 | 未就任 | ◎ | ◎ | ☆ |
◎:親自出席 ☆:委託出席
(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114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4次,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備註 |
|---|---|---|---|---|---|
| 獨立董事 | 施志明 | 4 | 0 | 100 | 無 |
| 獨立董事 | 張雅薇 | 2 | 0 | 100 | 114.6.11就任,應出席2次 |
| 獨立董事 | 鄭有為 | 1 | 1 | 50 | 114.6.11就任,應出席2次 |
| 獨立董事 | 李德維 | 2 | 0 | 100 | 114.6.11解任,應出席2次 |
| 獨立董事 | 徐立曇 | 2 | 0 | 100 | 114.6.11解任,應出席2次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審計委員會召開日期、期別、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114.03.03(3屆第19次)討論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113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合併財務報表、盈餘分配案及修正「本公司章程」,同意提交董事會討論。
114.05.12(3屆第20次)討論114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表、本公司擬資金貸與南中石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修訂「股務作業內部控制制度」,同意提交董事會討論。
114.08.11(4屆第1次)討論114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表、修訂永續報告書編製及確信作業程序、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薪資作業內部控制制度及內稽細則、採購及付款循環內部控制制度-採購作業及工程發包作業辦法及其內稽細則、修訂核決權限表-資材、工程、財務會計類、會計主管異動、擬與瀚華簽訂房屋租賃契約、與國立中央大學簽訂產學合作及學術回饋機制契約,同意提交董事會討論。
114.11.10(4屆第2次)討論115年度內部稽核作業計畫、擬認購台中商業銀行114年現金增資案、114年第3季合併財務報表、114年度委任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公費、修訂「永續發展實務守則」部分條文案、修訂「股務作業內部控制制度」部分條文案、擬與中繼投資及臺灣金醇洋酒簽訂房屋租賃契約,同意提交董事會討論。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此情形。
二、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此情形。
三、審計委員會年度工作重點:
審計委員會之運作,以監督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公司風險之管控為主要目的。
(一)審閱財務報表
董事會造具114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等,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委託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
(二)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評估
監督會計師之選(解)任及每年評估其獨立性,其評估報告併同會計師出具之聲明書經114.3.3審計委員會審議,並提114.3.3董事會通過。
(三)評估內部控制系統之有效性
由本行董事會稽核室覆核各單位之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查核報告,併同董事會稽核室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作為高階管理階層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並由審計委員會評估公司內部控制系統之政策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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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一)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政策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及簽證會計師皆有直接聯繫之管道,溝通情形良好。內部稽核主管依年度稽核計畫及實際執行情形,於每季召開的審計委員會報告並與獨立董事互動;並將次年度內部稽核計劃提報審計委員會審議。會計師除列席股東會外會視情形列席審計委員會或董事會或透過其他形式之會議,並就財務報告核閱或查核情形,或財務、稅務或內控相關議題與獨立董事溝通及互動。
1、稽核室依年度稽核計畫按月提交稽核報告予獨立董事。
2、稽核報告所發現缺失均須追蹤其內控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並按季作成追蹤報告呈送獨立董事。
3、若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立即作成報告陳核,並通知獨立董事。
4、獨立董事查閱稽核報告後若有疑問或指示,會來電向稽核主管詢問或告知辦理。
綜上,獨立董事可透過審計委員會或董事會以及稽核單位定期提供之稽核報告,了解公司營運狀況(包括財務業務狀況)及稽核情形,對於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及成效皆已充分溝通,並可透過會議及其他管道(例如: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與會計師進行良好溝通。
(二)歷次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如下:
| 日期 | 溝通方式 | 溝通對象 | 溝通事項 | 溝通結果 |
|---|---|---|---|---|
| 114/03/03 | 座談會 | 會計師 | 會計師針對 113 年度合併報表之重要事項進行溝通討論,內容包括:查核範圍及結論、集團架構及查核、關鍵查核事項、已更正及未更正之調整。 | 獨立董事對本次會議無意見 |
| 114/03/03 | 審計委員會 | 內部稽核主管 | 113 年第四季稽核業務報告暨 113 年度內控制度聲明書。 | 獨立董事對本次會議無意見 |
| 114/05/12 | 審計委員會 | 內部稽核主管 | 114 年第一季稽核業務報告。 | 獨立董事對本次會議無意見 |
| 114/08/11 | 審計委員會 | 內部稽核主管 | 114 年第二季稽核業務報告。 | 獨立董事對本次會議無意見 |
| 114/11/10 | 審計委員會 | 內部稽核主管 | 1.114 年第三季稽核業務報告暨缺失改善追蹤報告。 | |
| 2.115 年度內部稽核作業計畫。 | 獨立董事對本次會議無意見 | |||
| 114/11/10 | 座談會 | 會計師 | 會計師針對 114 年度合併報表之重要事項進行溝通討論,內容包括:治理單位之職責、集團查核、查核範圍及方法、重大會計政策、重大會計估計與重大事件或交易、顯著風險及關鍵查核事項、更新相關法令等之溝通。 | 獨立董事對本次會議無意見 |
五、審計委員會年度工作重點
審計委員會之運作,以監督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公司風險之管控為主要目的。
(一)審閱財務報表
董事會追具 114 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等,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委託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
(二)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評估
監督會計師之選(解)任及每年評估其獨立性,其評估報告併同會計師出具之聲明書及審計品質指標(AQIs)資訊提 115.3.9 審計委員會及 115.3.9 董事會報告,符合內外部相關獨立性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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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評估內部控制系統之有效性
由本行董事會稽核室覆核各單位之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查核報告,併同董事會稽核室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作為高階管理階層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並由審計委員會評估公司內部控制系統之政策和程序。
114年度審計委員會進行內部績效評估情形
| 評估週期 | 評估期間 | 評估範圍 | 評估方式 | 評估內容 | 評分結果 |
|---|---|---|---|---|---|
| 114年 | 114.01.01~114.12.31 | 審計委員會成員 | 由各審計委員會成員自行評估 | 共分五個面向,說明如下: | |
|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
| 2)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 |||||
| 3)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 |||||
| 4)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 |||||
| 5)內部控制 | 整體平均得分4.60,評定成績為優良,考核結果顯示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成員對各項考核指標運作之效率與效果均有正面評價。 |
評估結果已提報本公司115.3.9董事會准予核備。
審計委員會成員如下:
| 職稱 | 姓名 | 性別 | 主要學(經)歷 |
|---|---|---|---|
| 獨立董事 | 施志明 | 男 | 萬泰商業銀行稽核處、稽核及分行經理。淡水工商專校會統科。 |
| 獨立董事 | 鄭有為 | 男 | 國立中央大學管理學院副院長、國立中央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專任教授。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 |
| 獨立董事 | 張雅薇 | 女 | STORM 何動行銷科技總顧問暨執行董事、HelloAsia.com 台灣區總經理。美國波士頓大學大眾傳播學系碩士。 |
審計委員會權責如下: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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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本公司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V | 公司尚未訂定。 | 如有法令或實際必要之考量時,則依相關法令辦理。 | |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 ||||
|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 V | (一)未訂定作業程序,但對股東之建議或疑問等問題,本公司設有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外及股務專職人員,並在公司網站上設有投資人提問專區,以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等問題。 | 差異不大。 | |
|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V | (二)本公司隨時掌握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百分之十以上之大股東之持股情形。 | 符合。 | |
|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 V | (三)本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之關係人交易管理、背書保證、資金貸與等皆訂有辦法加以控管,另依金管會「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訂有對子公司監理之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辦法。 | 符合。 | |
|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V | (四)本公司已訂定相關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符合。 |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 ||||
| (一)董事會是否擬訂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執行? | V | (一)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多由高階主管組成,各有不同專業領域,具備執行職務所需知識,符合多元化方針發展。 | 符合。 | |
|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 V | (二)將視公司業務需求再研議設置。 | 差異不大。 | |
|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 V | (三)本公司已建立董事會績效評估制度,每年執行一次董事會內部自評及董事成員考核自評;董事會績效評估,評估項目包含(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2)董事會決策品質(3)董事會組成與結構(4)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及(5)內部控制等五大面向;而董事成員自評考核,則包含(1)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2)董事職責認知(3)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4)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5)董事之專業及持 | 符合。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V | 續進修及(6)內部控制等六大面向。上述之相關考自評核結果於提報董事會後,皆揭露於本公司年報。另外,也已在本公司年報、官網或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相關訊息:(1)董事會成員參與開會出席狀況(2)董事會議案及決議(3)董事持續進修情形(4)董事成員之持股變化(包含持股比率、股份轉讓及質權之設定等)情形(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已於115.3.9將其結果提報董事會後公告,可成為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
(四)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每年評估所屬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除要求簽證會計師提供「超然獨立聲明書」及「審計品質指標(AQIs)」外,並依(註一)之標準與13項AQI指標進行評估。經確認會計師與本公司除簽證及財稅案件之費用外,非審計服務項目經評估亦無獨立性之影響,會計師家庭成員亦不違反獨立性要求,以及參考AQI指標資訊,確認會計師及事務所,在資深人力流動率、品質控管均優於同業平均水準,另也持續導入數位審計工具,提高審計品質。最近一年度評估結果業經115年3月9日審計委員會討論及董事會決議皆通過動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劉書琳會計師及王攀發會計師,符合本公司獨立性評估標準。 | 符合。 |
| 四、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 V | | 本公司於108年起設置公司治理主管,於113年8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由蔡來香經理擔任公司治理主管,其具備公開發行公司擔任稽核單位主管職務達3年以上之資格,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以下內容:
1、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2、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3、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4、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5、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6、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
7、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
8、其他依法令、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
公司治理業務執行情形 | 符合。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1、協助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程序及決議遵法事宜: | ||||
| (1)向董事會、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報告公司之公司治理運作狀況,確認公司股東會及董事召開是否符合相關法律及公司治理守則規範。 | ||||
| (2)協助且提醒董事於執行業務或做成董事會正式決議時應遵守之法規,並於董事會將做成違法決議時提出建言。 | ||||
| (3)會後負責檢覆董事會重要決議之重大訊息發布事宜,確保重訊內容之適法性及正確性,以保障投資人交易資訊對等。 | ||||
| 2、依法令期限事前登記股東會日期、30日前上傳開會通知、議事手冊並於會議後20日內提供議事錄。 | ||||
| 3、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相關事項: | ||||
|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議程及會議資料皆於7日前通知董事,並於會後20天內完成董事會議事錄。 | ||||
| (2)於董事會議事規範訂有迴避條款,議題如需利益迴避予以提醒。 | ||||
| (3)另彙整各會議議事錄之決議、發言內容,追蹤相關單位後續執行情形並呈報。 | ||||
| 4、董事支援: | ||||
| (1)各董事皆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完成進修時數,並持續協助董事進修。 | ||||
| (2)持續辦理董事應遵循法規宣導。 | ||||
| (3)於114年7月及115年1月對董事及經理等內部人作政令宣導,轉知櫃買中心對內部人股權異動常見缺失態樣進行宣導 | ||||
| 5、為建立本公司良好之公司治理,協助董事執行職務並提升董事會效能,本公司訂定「處理董事要求之標準作業辦法」,以確保董事會程序及所有適用法令、規則均獲得遵守,並確保董事會成員之間及董事與經理部門之間資訊交流良好。 | ||||
| 公司治理主管進修之情形:請參閱本年報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說明。(註二) |
| 评估项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V | 本公司對不同主體(含利害關係人)皆視不同狀況設有溝通管道,可至本公司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cmfc.com.tw)。 | 符合。 | |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V | 本公司股務作業除由專業人員辦理外,並定期接受內部及外部單位稽核,均符合規定。 | 考量傳節作業成本,暫不考慮委外作業。 | |
| 七、資訊公開(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三)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V | V | (一)本公司財務業務及相關揭露事項,都依規定揭露於交易所網站,年報亦公布於公司網站。(網址:http://www.cmfc.com.tw且可連結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二)本公司設有專人負責揭露資訊的蒐集,並落實發言人制度。(三)本公司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100億元以上,於會計年度終了後75日內申報自結財務資訊電子檔,並依據證交法36條規定,於每會計年度第一季、第二季及第三季終了後四十五日內,公告並申報財務報告,於每月十日以前,公告並申報上月份營運情形。 | 符合。 符合。 符合法令規定,考量人員配置,暫無此規劃。 |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V | 員工權益及僱員關懷:本公司為謀求企業永續經營與成長,除依照勞動基準法及相關辦法辦理員工福利外,更設置職工福利委員會規劃籌辦各項員工福利事項,強化對員工全方位之照顧。例如:員工抵避補助、生日禮券、三節節金、結婚津貼、喪葬津貼、其他福利補助等。 投資者關係:本公司秉持公平公開原則對待投資者,在股東會方面、每年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召集股東會,且依規定通知投資者出席股東會,鼓勵投資者積極參與股東會所有相關議案。本公司為確保股東對公司重大事項享有充分知悉、參與及決定等權利,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之職務,妥善處理股東建議、疑義及糾紛事項。 供應商關係:秉持誠信原則維繫與供應商之關係,故關係良好。 利害關係人之權利:本公司利害關係人可隨時透過本公司企業網站之信箱或直接與本公司聯絡。 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註三) | 符合。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已依法制定各種內部管理規章,並依規章進行各種風險管理及評估,有效地控管公司營運之風險。 | ||||
| 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為落實多元化客戶服務機制,除了定期拜訪客戶以強化夥伴關係外,每年實施「客戶滿意度調查」,不僅涵蓋行銷、物流及技術服務,更將客戶反饋納入公司營運風險評估之重要指標,藉此完善服務品質以提升客戶黏著度並確保各項業務執行皆能精確對接市場需求並即時修正。 | ||||
| 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本公司已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投保,並依規定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中。 |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
1、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113年度(第11屆)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本公司評鑑成績在市值100億元以上之非金融電子類排名級距為61%-100%(與112年同)。符合指標項目43項,已將未符合指標項目「公司是否有董事長、過半數董事及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親自出席股東常會,並於議事錄揭露出席名單」列為優先改善事項。
2、俟114年度(第12屆)評鑑結果發布後,針對未符合指標將列為公司治理優先加強事項,未來仍會持續精進公司治理、聚焦永續發展。
註一: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綜合評估表:
| 評估項目 | 評估結果 | 是否符合獨立性 |
|---|---|---|
| 評估委任之簽證會計師與本公司是否有直接或間接重大財務利益。 | 無此情事 | 是 |
| 評估委任之簽證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有重大異常借貸之情事。 | 無此情事 | 是 |
| 評估委任之會計師與本公司或董監事、經理人間是否有影響獨立性之商業關係。 | 無此情事 | 是 |
| 評估委任之會計師是否於最近二年度內擔任本公司之董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工作是否有直接且重大影響之職務,其家屬是否於審計期間擔任本公司之董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工作是否有直接且重大影響之職務。 | 無此情事 | 是 |
| 評估委任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之董監事或經理人有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之關係。 | 無此情事 | 是 |
| 評估委任之會計師是否以或有公費接受委任。 | 無此情事 | 是 |
| 評估委任之會計師是否接受本公司之董監事、經理人或主要股東價值重大之機贈或禮物。 | 無此情事 | 是 |
| 評估委任之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存有訴訟關係。 | 無此情事 | 是 |
| 評估委任之會計師事務所若同時提供審計服務及非審計服務對其獨立性之影響。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主要提供本公司財務報表審計、營所稅稅務簽證、專案審查等服務,均不影響其獨立性。 | 114年度本公司未委任勤業眾信非審計公費服務內容,不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情事。 |
簽證會計師之適任性評估表:
| 評估指標 | 具體指標 | 評量標準 | 備註 |
|---|---|---|---|
| 遵守相關法令及規定 | 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 | 依「證交法」第36條規定,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出具查核報告 | 113年度財簽已於114.3.3完成 |
| 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之查核 | 依「營利事業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所得稅辦法」、「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暨有關法令規定出具稅務簽證報告 | 113年度稅簽已於114.5.30完成 | |
| 期中財務報表之核閱 | 依「證交法」第36條規定,於第一季、第二季及第三季終了後45日內出具核閱報告 | 114年度各季於期限內完成: | |
| 第一季已於114.5.12出具 | |||
| 第二季已於114.8.11出具 | |||
| 第三季已於114.11.10出具 | |||
| 複核關係企業相關書表 | 依照台財證第04449號函與「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複核要點」出具複核意見 | 會計師於114.3.3出具關係報告書複核意見 | |
| 年報覆核 | 會計師覆核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出具之年報 | 會計師於114年3月完成113年年報覆核 |
註二:公司治理主管進修之情形
| 職稱 | 姓名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 進修是否符合規定 |
|---|---|---|---|---|---|
| 公司治理主管 | 蔡來香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強化氣候資訊揭露以提升企業氣候韌性 | 3 | 是 |
註三:董事進修之情形
| 職稱 | 姓名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 進修是否符合規定 |
|---|---|---|---|---|---|
| 董事長 | 王貴賢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公司治理主管與董事會評估發展 | 3 | 是 |
| 副董事長 | 李德維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董事會如何因應12個ESG風險議題 | 3 | 是 |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審計委員如何落實財報審查 | 3 | 是 | ||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董事盡職治理與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解析 | 3 | 是 | ||
| 常務董事 | |||||
| (獨立董事) | 施志明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與董事、經理人績效薪酬制度 | 3 | 是 |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投資人視角下的永續揭露與投資價值:闡述ESG揭露框架與風險監控、連結資本市場信任。 | 3 | 是 | ||
| 獨立董事 | 鄭有為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循環經濟效益與永續金融商機 | 3 | 是 |
| 職稱 | 姓名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 進修是否符合規定 |
|---|---|---|---|---|---|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公司經營權爭奪案例分析 | 3 | 是 | ||
| 獨立董事 | 張雅薇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公司治理主管與董事會成員 | 3 | 是 |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全球趨勢分析-風險與機會 | 3 | 是 | ||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公司誠信經營與高階當責制度國際趨勢與經驗分享 | 3 | 是 | ||
| 董事 | 徐立暉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董事會如何因應12個ESG風險議題 | 3 | 是 |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審計委員如何落實財報審查 | 3 | 是 | ||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董事盡職治理與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解析 | 3 | 是 | ||
| 董事 | 王皆謀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公司治理主管與董事會評估發展 | 3 | 是 |
| 董事 | 黃明雄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公司治理主管與董事會評估發展 | 3 | 是 |
| 董事 | 吳宏揚 | 台灣證券交易所及證券櫃台買賣中心 | 2025臺灣週IR & Engagement 新趨勢:ESG與永續投資論壇 | 3 | 是 |
※合併公司
1、繁亞公司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V | 本公司未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如有法令或實際必要之考量時,則依相關法令辦理。 | |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 ||||
|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 V | (一)對股東之建議或疑問等問題,本公司設有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外,另委託股務公司設有股務專職人員,並在公司網站上設有投資人提問專區,以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等問題。 | 差異如摘要說明,大致符合。 | |
|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V | (二)本公司隨時掌握董事、經理人及持股百分之十以上之大股東之持股情形。 | 符合。 | |
|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 V | (三)本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之關係人交易管理、背書保證、資金貸與等皆訂有辦法加以控管,另依金管會「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訂有對子公司監理之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辦法。 | 符合。 | |
|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V | (四)本公司為維護證券交易市場交易公平性已依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訂定防範內線交易處理程序」,並訂有「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憑以執行。 | 符合。 |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 ||||
| (一)董事會是否擬訂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執行? | V | (一)本公司董事會成員組成注重多元化要素,並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 | 符合。 | |
|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 V | (二)將視公司業務需求再研議設置。 | 差異如摘要說明,符合法令規定。 | |
|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 V | (三)本公司已建立董事會績效評估制度,每年執行一次董事會內部自評及董事成員考核自評;董事會績效評估,評估項目包含(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2)董事會決策品質(3)董事會組成與結構(4)董事的選任及 | 符合。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 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V | 持續進修及(5)內部控制等五大面向;而董事成員自評考核,則包含(1)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2)董事職責認知(3)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4)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5)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及(6)內部控制等六大面向。上述之相關考自評核結果於提報董事會後,皆揭露於本公司年報、另外,也已在本公司年報、官網或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相關訊息:(1)董事會成員參與開會出席狀況(2)董事會議案及決議(3)董事持續進修情形(4)董事成員之持股變化(包含持股比率、股份轉讓及質權之設定等)情形(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已於115.3.9將其結果提報董事會後公告,可成為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四)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每年評估所屬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除要求簽證會計師提供「超然獨立聲明書」及「審計品質指標(AQIs)」外,並依(註一)之標準與13項AQI指標進行評估。經確認會計師與本公司除簽證及財稅案件之費用外,無其他之財務利益及業務關係,會計師家庭成員亦不違反獨立性要求,以及參考AQI指標資訊,確認會計師及事務所,在查核經驗與同業相當、品質控管均優於同業平均水準,另也持續導入數位審計工具,提高審計品質。最近一年度評估結果業經115年3月9日審計委員會討論及董事會決議皆通過對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 | 符合。 | |
|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 V | 本公司已由各部室派代表處理相關公司治理事務,並於本公司於110.03.15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公司治理主管,由會計主管溫玉桃經理兼任。於113.08.13起調整為母公司指派之蔡來香女士擔任。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以下內容:1.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2.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3.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4.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5.協助董事遵循法令。6.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7.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8.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 | 符合。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公司治理業務執行情形: 1.協助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程序及決議遵法事宜: (1)向董事會、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報告公司治理運作狀況,確認公司股東會及董事會召開是否符合相關法律及公司治理守則規範。 (2)協助且提醒董事於執行業務或做成董事會正式決議時應遵守之法規,並於董事會將做成違法決議時提出建言。 (3)會後負責檢覈董事會重要決議之重大訊息發布事宜,確保重訊內容之適法性及正確性,以保障投資人交易資訊對等。 (4)向董事會報告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 2.依法令期限事前登記股東會日期、30日前上傳開會通知、議事手冊並於會議後20日內提供議事錄。 3.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相關事項: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議程及會議資料皆於7日前通知董事,並於會後20天內完成董事會議事錄。 (2)於董事會議事規範訂有迴避條款,議題如需利益迴避予以提醒。 (3)另彙整各會議議事錄之決議、發言內容,追蹤相關單位後續執行情形並呈報。 4.董事支援: (1)持續協助董事依「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規定,完成進修時數。 (2)持續辦理董事應遵循法規宣導。 (3)於114年7月及10月對董事及經理等內部人作政令宣導,轉知櫃買中心對內部人股權異動常見缺失態樣進行宣導。 5.為建立本公司良好之公司治理,協助董事執行職務並提升董事會效能,本公司訂定「處理董事要求之標準作業辦法」,以確保董事會程序及所有適用法令、規則均獲得遵守,並確保董事會成員之間及董事與經理部門之間資訊交流良好。 公司治理主管進修之情形:請參閱本年報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之說明。(註二)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V | 本公司對不同主體(含利害關係人)皆視不同狀況設有溝通管道,可至本公司網站「利害關係人專區」查詢(網址:https://www.pacc.com.tw)。 | 符合。 | |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V | 本公司股務作業除由專業人員辦理外,並定期接受內部及外部單位稽核,均符合規定。 | 考量蹲節作業成本,暫不考慮委外作業。 | |
| 七、資訊公開(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 V | (一)本公司財務業務及相關揭露事項,都依規定揭露於OTC網站,年報亦公布於公司網頁。公司網站為www.pacc.com.tw且可連結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 符合。 | |
|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 V | (二)本公司設有專人負責揭露資訊的蒐集,並確實依循主管機關有關資訊公開之規定,並落實發言人制度。 | 符合。 | |
| (三)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V | (三)依據證交法36條規定,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每會計年度第一季、第二季及第三季終了後四十五日內,公告並申報財務報告,於每月十日以前,公告並申報上月份營運情形。 | 符合法令規定,考量人員配置,暫無此規劃。 | |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V | 員工權益:本公司視員工為永續經營之夥伴,除全面落實《勞動基準法》及相關勞動法令外,積極建構透明且雙向的參與環境,確保員工榮音進入經營決策。僱員關懷:本公司以尊重人權為核心價值,致力於打造一個安全、健康且受尊重的職場環境,落實《勞動基準法》並維護僱員合法權益。投資者關係:保持正常經營發展以及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之同時,應對投資人之權益與以尊重維護並應確實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執行業務,關注證券市場交易秩序等問題,並重視公司之社會責任。供應商關係:秉持誠信原則維繫與供應商之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本公司利害關係人可隨時透過本公司企業網站之信箱或直接與本公司聯絡。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請參閱本年報董事進修情形之說明(註三)。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業已依法制定各種內部管理規章,並依規章進行各種風險管理及評估,有效地控管公司營運之風險。 | 符合。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除了定期拜訪客戶及召開經銷商會議外,也自行進行每年客戶滿意度調查,以了解顧客在行銷業務、物流管理及技術服務等方面的實際反應,並由客戶自行列舉建議事項,以確保客戶的需求得到了解與妥善的處理。 | ||||
| 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本公司與母公司(中國人造纖維)合併投保董監及重要職員專業責任 | ||||
| 險,並依規定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 | ||||
| 1、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113年度第11屆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本公司評鑑結果列為上櫃公司排名級距:為36%-50%之公司,將未符合指標項目「公司董事長親自出席股東常會」列為優先改善事項。 | ||||
| 2、截至刊印日,114年度(第12屆)評鑑結果尚未發布,本公司針對未符合指標,依重要性及評估可達成率列為公司治理優先加強改善事項。 |
註一: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標準:
獨立性:
| 簽證會計師與本公司間未有直接或重大間接財務利益關係。 |
|---|
| 簽證會計師未有與本公司有金錢借貸之情事。 |
| 簽證會計師與本公司或董監事、經理人間未有重大密切之商業關係。 |
| 簽證會計師本人、其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其審計小組於審計期間或最近兩年內未擔任本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案件有重大影響之職務,亦確定於未來審計期間不會擔任前述相關職務。 |
| 簽證會計師與本公司之負責人或經理人未有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之關係。 |
| 簽證會計師未有以或有公費接受委任。 |
| 簽證會計師與本公司未有訴訟關係。 |
| 簽證會計師截至目前為止,未受有處分或損及獨立原則之情事。 |
| 簽證會計師是否已符合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10號有關獨立性之規範,並取得簽證會計師出具之「獨立性聲明書」。 |
| 簽證會計師並無已連續七年提供本公司審計服務。 |
適任性:
| 評估指標 | 具體指標 | 評量標準 |
|---|---|---|
| 遵守相關法令及規定 | 財務報表之查核 | 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規定,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出具查核報告。 |
| 期中財務報表之核閱 | 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規定,於第一季、第二季及第三季終了後45日內出具核閱報告。 | |
| 複核關係企業相關書表 | 依照台財證第04449號函與「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複核要點」出具複核報告書。 | |
| 年報覆核 | 本公司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出具年報,並經會計師覆核。 | |
| 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之查核 | 依「營利事業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所得稅辦法」、「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暨有關法令規定出具稅務簽證報告。 | |
| 營業稅直接扣抵法查核 | 依「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第8條之2第6款規定,必須委託會計師或稅務代理人查核簽證。 | |
| 出具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資訊檢查表 | 依「櫃檯買賣中心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3條規定,須經會計師出具檢查表,以確保資訊揭露可靠性及可比較性。 |
簽證會計師如期完成本公司各期財簽及不定期提供本公司財務、稅務諮詢服務。
依上述各評估表之評估結果,委任簽證會計師皆符合以上獨立性評估項目所述情事及適任性之評估標準。
註二: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
| 職稱 | 姓名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 進修是否符合規定 |
|---|---|---|---|---|---|
| 公司治理主管 | 蔡來香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強化氣候資訊揭露以提升企業氣候韌性 | 3 | 是 |
註三:董事進修情形:
| 職稱 | 姓名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 進修是否符合規定 |
|---|---|---|---|---|---|
| 董事長 | 王貴賢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公司治理主管與董事會評估發展 | 3 | 是 |
| 獨立董事 | 陳龍騰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永續企業之策略解析—以再生能源為例 | 3 | 是 |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投資人視角下的永續揭露與投資價值:闡述ESG揭露框架與風險監控、連結資本市場信任。 | 3 | 是 | ||
| 獨立董事 | 張國明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永續企業之策略解析—以再生能源為例 | 3 | 是 |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投資人視角下的永續揭露與投資價值:闡述ESG揭露框架與風險監控,連結資本市場信任。 | 3 | 是 | ||
| 獨立董事 | 蕭國富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永續企業之策略解析—以再生能源為例 | 3 | 是 |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投資人視角下的永續揭露與投資價值:闡述ESG揭露框架與風險監控,連結資本市場信任。 | 3 | 是 | ||
| 董事 | 王皆證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公司治理主管與董事會評估發展 | 3 | 是 |
| 董事 | 吳宏揚 | 台灣證券交易所及證券櫃台買賣中心 | 2025臺灣週IR & Engagement新趨勢:ESG與永續投資論壇 | 3 | 是 |
2、台中銀行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銀行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 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銀行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 ||||
| (一)銀行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 ☑ | 1.本行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其中並訂有「保障股東權益」專章據以執行。 | ||
| 2.設有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制度及處理股東建議及處理疑義等相關事務問題之股務專責單位,聯絡方式均公告於本行官方網站。 | 無差異 | |||
| (二)銀行是否掌握實際控制銀行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 | 對持股5%以上股東及擔任董事股東之股權有增減或抵押變動情形,均隨時追蹤;且依規定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開揭露。 | 無差異 | |
| (三)銀行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機制及防火墻機制? | ☑ | 1.本行訂定「授信利害關係人資料控管暨授信辦法」、「利害關係人授信以外交易管理辦法」及「利害關係人進行委外幣存匯業務交易辦法」等相關規範與關係企業建有利害關係資料庫以遵循銀行法第32條、第33條及相關法令之規範。 | ||
| 2.訂有「對子公司監理處理準則」規範對經營、財務業務資訊及稽核管理,並每季陳報董事會。 | 無差異 | |||
| 二、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 ||||
| (一)董事會是否擬訂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 | ☑ | 1、本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四章「強化董事會職能」訂有董事會成員多元化之政策;另訂有「董事選任辦法」,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公司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選任適當董事人選,董事選任2大面向之標準包括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等)及專業知識技能(專業背景)。 | ||
| 2、本行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及執行情形: | ||||
| (1)董事會成員中,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逾董事席次1/3:已達成。 | ||||
| (2)董事會成員中,女性董事不得低於(含)1席:已達成,本行女性董事共1席。 | ||||
| (3)董事會成員任一性別董事席次需達1/3:未達成,本行第25屆董事任期至115.5.14,本期屆滿將於115年股東會選任。 | ||||
| 董事會多元化政策執行情形詳參年報「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並揭露於官方網站→關於我們→公司治理專區。 | 無差異 | |||
| (二)銀行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 ☑ | 1、本行依法設立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及風險管理委員會。 | ||
| 2、為強化董事選任機制,於110.1.14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立「公司治理暨提名委員會」(112.8.10更名「提名委員會」)。 | ||||
| 3、為落實消費者保護政策,於111.1.13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公平待客委員會」,精進本行公平待客作為,實踐本行「公平待客原則政策」及「公平待客原則策略」。 | ||||
| 4、為提升董事會職能及落實本行永續發展執行,本行於112.7.13通過設立永續發展委員會,並訂定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 | 無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銀行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三) 上市上櫃銀行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 ☑ | 1、為落實公司治理及提升董事會職能,於107.12.13通過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應執行1次內部評估,至少每3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1次,績效評估結果應於次一年度第1季結束前完成評估,於提名委員會及董事會提出報告,並將執行情形及評估結果揭露於本行官方網站及年報。 | ||
| 2、114年度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結果提報115.3.5提名委員會及115.3.5董事會,本行據此評估結果持續加強董事會之職能、精進公司治理執行成效,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 無差異 | |||
| (四) 銀行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 | 1、依本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40條第6款規定:「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應提董事會決議通過。」,並定期(至少每年1次)評估委任會計師之獨立性。 | ||
| 2、依據「銀行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38條及本行「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第3條監督事項,並參酌會計師法相關法令,制定評估項目進行會計師獨立性評估,評估內容包含: | ||||
| (1) 是否有直接或重大間接財務利益。 | ||||
| (2) 是否與本公司有重大異常借貸,或與本公司有非正常商業行為下融資或保證之情事。 | ||||
| (3) 與本公司或董監事、經理人間是否有影響獨立性之商業關係。 | ||||
| (4) 是否於最近二年度內擔任本公司之董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工作是否有直接且重大影響之職務。 | ||||
| (5) 是否與本公司之負責人或經理人有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之關係。 | ||||
| (6) 是否以或有公費接受委任。 | ||||
| (7) 是否與本公司存有訴訟關係。 | ||||
| (8) 若同時提供審計服務及非審計服務對其獨立性之影響。 | ||||
| 本行亦參考會計師事務所提供之審計品質指標(AQIs)進行評估,內容涵蓋專業性、品質控管、獨立性、監督、創新能力等5大構面及13項指標內容(包含事務所層級及審計個案層級),以評估會計師事務所及查核團隊之審計品質。 | ||||
| 3、前述評估報告併同會計師出具之聲明書提報115.3.5第4屆第32次審計委員會及115.3.5第25屆第35次董事會,符合內外部相關獨立性規範。 | 無差異 | |||
| 三、銀行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 ☑ | 1、董事會辦公室公司治理科為專職單位,已設置公司治理專(兼)職單位及人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並於114.2.27董事會決議通過,指定本行張世杰主任秘書擔任公司治理高階主管(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3條之1規定,於證券、金融、期貨相關機構或公開發行公司從事法務、法令遵循、內部稽核、財務、股務或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單位之主管職務達三年以上),其主要職責包含: | ||
| (1)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 無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銀行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 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2)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 ||||
| (3)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 ||||
| (4)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 ||||
| (5)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 ||||
| (6)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 | ||||
| (7)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 | ||||
| (8)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 | ||||
| 2、114年業務執行情形如下: | ||||
| (1)公司治理相關規章之研擬及修正。 | ||||
| (2)協助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或會計師溝通。 | ||||
| (3)辦理董事進修課程相關事宜,協助董事踐行進修機制,114年度皆已符合法令規定之進修時數。 | ||||
| (4)協助董事執行職務及法令遵循,並就董事所提出要求,依本行「處理董事要求之標準作業辦法」給予適當且即時之回應。 | ||||
| (5)依規定辦理股東會、董事會、常務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之會議相關程序事宜;提醒董事如與議案內容有利害關係應予回避。 | ||||
| 四、銀行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 | 1、已就銀行法及主管機關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限制之相關規定揭露於本行內部網站,並不定期辦理法規講習課程供相關承辦人員遵循及明瞭,同時於利害關係人調職時立即函請填報利害關係人資料表。 | ||
| 2、本行不僅依規定將訊息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同時亦公布於官方網站,以利投資人查詢;並於官方網站→關於我們→利害關係人專區提供公開、透明的聯繫管道,由不同權責單位負責與各類利害關係人交流,積極回應利害關係人關注議題,即時進行有效之回應,並作為鑑別利害關係人相關議題與對議題關心程度之主要來源,以及每年將與各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提報於董事會。 | ||||
| 3、與利害關係人溝通實績提報永續發展委員會及董事會,並揭露於官方網站利害關係人專區。 | 無差異 | |||
| 五、資訊公開 | ||||
| (1)銀行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 ☑ | 本行於官方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 無差異 | |
| (2)銀行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 ☑ | 1、為落實重大資訊處理及揭露機制,本行訂有「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準則」,由各部門依業務職掌指定專人負責處理。 | ||
| 2、本行於114.3.17、114.5.19、114.8.18及114.12.22召開4場次法人說明會,並於官方網站→關於我們→公開資訊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相關訊息,另架設英文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相關資訊。 | ||||
| 3、本行設有發言人制度負責對外發布資訊,以確保投資人正確取得相關訊息。 | 無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銀行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3)銀行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依銀行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於期限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1、2、3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 | 本行已於115.3.10公告114年度財務報告,並於規定之期限內公告第1、2、3季財務報告及各月份營運情形。 | 無差異 | |
| 六、銀行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利益相關者權益、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銀行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對政黨、利害關係人及公益團體所為之捐贈情形等)? | ☑ | 1、相關員工權益,請參閱年報「現行重要員工權益、勞資協議及實施情形」。 | ||
| 2、為維護權利義務關係,對於利害關係人除依銀行法規定建檔控管,另於「董事會議事規範」訂有迴避條款。 | ||||
| 3、本行於官方網站設立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建置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相關資訊,對於供應商關係以及利益相關者之溝通管道順暢,亦參酌外國投資人需求,提供英文版公司治理相關資訊,有助於各該關係者權益之維護。 | ||||
| 4、董事進修及出(列)席董事會情形,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年報「董事進修情形」。 | ||||
| 5、依本行「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之規定,每年至少一次對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辦理「併購資訊揭露自律準則」、「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準則」等防範內線交易規範之教育宣導;114年於5月、11月份對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辦理教育宣導,內容包含應依「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準則」及「併購資訊揭露自律準則」之規定保守財務業務機密,不得擅自任意發布訊息及說明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範圍、保密作業與違規處理等,並將相關規範公告於內部系統;全體同仁每年度須完成「內部人股權規定與實務」、「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準則」之線上課程(內容涵蓋證券交易法、內部重大資訊及內線交易、案例分析等)並通過測驗,114年度完訓人數為3,186人,總時數共2,177小時。 | ||||
| 6、本行重視客戶服務品質,於官方網站提供客戶申訴管道,並於作業流程中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 | ||||
| 7、本行訂有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之「風險管理政策」,由權責部室彙總、瞭解及分析各單位之風險管理與暴險狀況,採取監控及必要措施以因應各種不同風險,並定期彙總分析全行風險管理情形,陳報風險管理委員會及董事會。 | ||||
| 8、本行持續投保董事及經理人責任保險,投保金額為2,000萬美元(投保期間:114.5.1-115.5.1)。 | ||||
| 9、109.12.24簽署「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遵循聲明」,持續關注被投資公司,落實股東行動主義,以善盡機構投資人之責任。 | ||||
| 10、本行訂有「對外捐贈作業準則」,規範對政黨、利害關係人及公益團體所為之捐贈情形,請參閱年報「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企業責任及道德行為」,或本行永續報告書。 | 無差異 |
七、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
(一)臺灣證券交易所113年度(第十一屆)公司治理評鑑結果本行列為前21-35%之上市公司。
(二)本行強化公司治理情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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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110.1.14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公司治理暨提名委員會」(112.8.10「公司治理暨提名委員會」更名為「提名委員會」)並揭露其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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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13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會下設公司治理、永續金融、人權維護、環境永續、氣候變遷與社會公益等6個工作小組,負責訂定年度計畫及統籌永續發展相關任務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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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與營運目標連結之智慧財產管理計畫,於110年導入TIPS並且通過A級驗證,於111.12.30通過TIPS(A級)再驗證審查,驗證登錄有效期限至113.12.31止;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已於113.12.31公告本行通過台灣智慧財產管理系統(TIPS)驗證,證書有效期限至1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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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於114.3.17、114.5.19、114.8.18及114.12.22召開4場次法人說明會,提供投資人表達意見及與公司雙向交流的機會,進而提升公司治理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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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持續將資金運用於社會永續發展投資計畫,截至114年12月底,共投資綠色債券3檔、永續債券1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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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0.31取得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查證,查證時效至114.10.30;114.8.25進行外部查證並於10.13取得查證聲明書,時效於114.10.31至1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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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1年成為TCFD(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支持者並導入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和目標四大核心要素框架於組織業務中,112年發布首本TCFD報告書,113年則首次進行英國標準協會(BSI)TCFD符合性查核,並榮獲最高等級「Level 5+:Excellence」之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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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114年舉辦視訊輔助股東會,提供股東多元參與股東會之方式,落實股東行動主義。
八、其他
(一) 114年度董事進修情形
| 職稱 | 姓名 |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時數 |
|---|---|---|---|---|---|
| 董事長 | 李瑞倉 | 114.03.10 |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友善金融-企業誠信、公平待客與金融消費者之培力 | 3.0 |
| 114.06.25 | 台灣金融研訓院 | 企業永續力強化:ESG實務與資源循環 | 3.0 | ||
| 114.10.01 | 台灣金融研訓院 | 法令遵循:資訊治理風險管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 | 3.0 | ||
| 114.12.23 | 台灣金融研訓院 | 公司治理講堂:總體經濟結構下半導體及AI市場解析、經營風險管理、防治職場性騷擾及職場平等 | 3.5 | ||
| 常務董事 | 王貴鋒 | 114.03.10 |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友善金融-企業誠信、公平待客與金融消費者之培力 | 3.0 |
| 114.06.25 | 台灣金融研訓院 | 企業永續力強化:ESG實務與資源循環 | 3.0 | ||
| 114.10.01 | 台灣金融研訓院 | 法令遵循:資訊治理風險管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 | 3.0 | ||
| 114.12.23 | 台灣金融研訓院 | 公司治理講堂:總體經濟結構下半導體及AI市場解析、經營風險管理、防治職場性騷擾及職場平等 | 3.5 | ||
| 獨立常務董事 | 李晉順 | 114.03.10 |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友善金融-企業誠信、公平待客與金融消費者之培力 | 3.0 |
| 114.06.25 | 台灣金融研訓院 | 企業永續力強化:ESG實務與資源循環 | 3.0 | ||
| 114.10.01 | 台灣金融研訓院 | 法令遵循:資訊治理風險管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 | 3.0 | ||
| 114.12.23 | 台灣金融研訓院 | 公司治理講堂:總體經濟結構下半導體及AI市場解析、經營風險管理、防治職場性騷擾及職場平等 | 3.5 | ||
| 獨立董事 | 林立文 | 114.03.10 |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友善金融-企業誠信、公平待客與金融消費者之培力 | 3.0 |
| 114.06.25 | 台灣金融研訓院 | 企業永續力強化:ESG實務與資源循環 | 3.0 |
| 職稱 | 姓名 |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時數 |
|---|---|---|---|---|---|
| 114.10.01 | 台灣金融研訓院 | 法令遵循:資訊治理風險管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 | 3.0 | ||
| 114.12.23 | 台灣金融研訓院 | 公司治理講堂:總體經濟結構下半導體及 AI 市場解析、經營風險管理、防治職場性騷擾及職場平等 | 3.5 | ||
| 獨立董事 | 蔡信昌 | 114.03.10 |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友善金融-企業誠信、公平待客與金融消費者之培力 | 3.0 |
| 114.06.25 | 台灣金融研訓院 | 企業永續力強化:ESG 實務與資源循環 | 3.0 | ||
| 114.10.01 | 台灣金融研訓院 | 法令遵循:資訊治理風險管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 | 3.0 | ||
| 114.12.23 | 台灣金融研訓院 | 公司治理講堂:總體經濟結構下半導體及 AI 市場解析、經營風險管理、防治職場性騷擾及職場平等 | 3.5 | ||
| 獨立董事 | 陳必達 | 114.03.10 |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友善金融-企業誠信、公平待客與金融消費者之培力 | 3.0 |
| 114.06.25 | 台灣金融研訓院 | 企業永續力強化:ESG 實務與資源循環 | 3.0 | ||
| 114.10.01 | 台灣金融研訓院 | 法令遵循:資訊治理風險管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 | 3.0 | ||
| 114.12.23 | 台灣金融研訓院 | 公司治理講堂:總體經濟結構下半導體及 AI 市場解析、經營風險管理、防治職場性騷擾及職場平等 | 3.5 | ||
| 董事 | 廖學縣 | 114.03.10 |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友善金融-企業誠信、公平待客與金融消費者之培力 | 3.0 |
| 114.06.25 | 台灣金融研訓院 | 企業永續力強化:ESG 實務與資源循環 | 3.0 | ||
| 114.10.01 | 台灣金融研訓院 | 法令遵循:資訊治理風險管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 | 3.0 | ||
| 114.12.23 | 台灣金融研訓院 | 公司治理講堂:總體經濟結構下半導體及 AI 市場解析、經營風險管理、防治職場性騷擾及職場平等 | 3.5 | ||
| 董事 | 江師毅 | 114.03.10 |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友善金融-企業誠信、公平待客與金融消費者之培力 | 3.0 |
| 114.06.25 | 台灣金融研訓院 | 企業永續力強化:ESG 實務與資源循環 | 3.0 | ||
| 114.10.01 | 台灣金融研訓院 | 法令遵循:資訊治理風險管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 | 3.0 | ||
| 114.12.23 | 台灣金融研訓院 | 公司治理講堂:總體經濟結構下半導體及 AI 市場解析、經營風險管理、防治職場性騷擾及職場平等 | 3.5 | ||
| 董事 | 吳盈慧 | 114.03.10 |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友善金融-企業誠信、公平待客與金融消費者之培力 | 3.0 |
| 114.06.25 | 台灣金融研訓院 | 企業永續力強化:ESG 實務與資源循環 | 3.0 | ||
| 114.10.01 | 台灣金融研訓院 | 法令遵循:資訊治理風險管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 | 3.0 | ||
| 114.12.23 | 台灣金融研訓院 | 公司治理講堂:總體經濟結構下半導體及 AI 市場解析、經營風險管理、防治職場性騷擾及職場平等 | 3.5 |
註:依「上市上櫃公司董事進修推行要點」第4條規定,新任者於就任當年度至少宜進修12小時,續任者任期中每年至少宜進修6小時;進修時數採累進計算方式,原則上自當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因情況特殊或課程設計須跨年度計算者,應於揭露進修執行情形時一併敘明原因。
(二)公司治理高階主管進修與訓練(期間:114.01.01-114.12.31)
|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時數 |
|---|---|---|---|
| 114.03.10 |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友善金融-企業誠信、公平待客與金融消費者之培力 | 3.0 |
| 114.06.25 | 台灣金融研訓院 | 企業永續力強化:ESG實務與資源循環 | 3.0 |
| 114.07.09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2025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 | 6.0 |
| 114.07.29 | 台北律師公會 | 公司治理與風險管理 | 3.0 |
| 114.08.01 | 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公司治理主管與董事會管理 | 3.0 |
| 114.09.12 | 台北律師公會 | 公司治理主管於功能性委員會的設置與運作的角色與權責 | 3.0 |
| 114.10.01 | 台灣金融研訓院 | 法令遵循:資訊治理風險管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 | 3.0 |
| 114.10.17 | 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公司治理主管與永續治理 | 3.0 |
| 114.11.07 | 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公司治理主管與董事會評估發展 | 3.0 |
| 114.12.23 | 台灣金融研訓院 | 公司治理講堂:總體經濟結構下半導體及AI市場解析、經營風險管理、防治職場性騷擾及職場平等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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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薪資報酬委員會或提名委員會運作情形
1、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115年2月28日
| 條件
身分別 姓名 |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
發行公司薪資
報酬委員會成員
家數 |
|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召集人) | 李德維
註1 | 具有經商及從政的工作經驗,
擅於領導決策、危機處理及風險管理
知識與能力,亦對公司
整體薪酬制度進行可執行評估,
相關專業資格與經驗可參考第8頁。 | 1.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均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2.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3.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4. 非公司與他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他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5. 非公司與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
6.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7. 未支領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 | 無此情形 |
| | 施志明 | 具有銀行業的經驗,擅於會計分析能力及風險管理知識與能力,係為審計委員會成員並具會計相關科系之學歷背景,亦可就公司整體薪酬制度提出合理性建議,相關專業資格與經驗可參考第9頁。 | | 無此情形 |
| 獨立董事 | 徐立暉
註1 | 具有經商的工作經驗,擅於營運判斷、經營管理及風險管理知識與能力,亦可對公司整體薪酬制度進行有效評估及建議,相關專業資格與經驗可參考第8頁。 | | 無此情形 |
| 獨立董事 | 鄭有為
註1 | 具有產業經濟的專業知識,並兼任其他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專業背景,擅於產業分析能力及經營管理知識與能力,亦可對公司整體薪酬制度進行有效評估及建議,相關專業資格與經驗可參考第8頁。 | | 無此情形 |
| 獨立董事 | 張雅薇
註1 | 具有經營企業的經驗,擅於產業分析能力及經營管理知識與能力,亦可對公司整體薪酬制度進行有效評估及建議,相關專業資格與經驗可參考第8頁。 | | 無此情形 |
註1:李德維、徐立暉因114.6.11屆期改選解除獨立董事職務,僅任一般董事;鄭有為、張雅薇自114.6.11起為新任獨立董事。
薪資報酬委員會權責
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但有關監察人薪資報酬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以監察人薪資報酬經公司章程訂明或股東會決議授權董事會辦理者為限:
(1) 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2) 定期評估並訂定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本委員會履行前項職權時,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1) 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與個人表現、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
(2) 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3) 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4) 本委員會成員對於其個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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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1)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 3 人。
(2) 薪資報酬委員會應至少每年召開 2 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本委員會成員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且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A.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B. 董事長、副董事長及獨立董事除參考同業水準情形,亦考量董事個人表現、公司經營績效及董事會績效結果支給,並提薪酬委員會後由董事會核定。
C.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依個別專業資歷及參考同業薪資標準提薪酬委員會後由董事會核定。
(3) 本屆委員任期:114 年 6 月 16 日至 117 年 6 月 15 日,最近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 3 次 (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A) | 備註 |
| --- |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李德維 | 1 | 0 | 100 | 無 |
| 獨立董事 | 徐立曇 | 1 | 0 | 100 | 無 |
| 獨立董事 | 施志明 | 3 | 0 | 100 | 無 |
| 獨立董事 | 鄭有為 | 1 | 0 | 50 | 無 |
| 獨立董事 | 張雅薇 | 2 | 0 | 100 | 無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此情形。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
(一) 114.03.03(第 5 屆第 8 次)1、討論本公司 113 年度盈餘應提撥董事及員工酬勞比率擬定案。出席委員一致同意提交董事會討論。
(二) 114.08.11(第 6 屆第 1 次)1、討論本公司內部人 114 年度調薪案。2、討論本公司 113 年度盈餘應提撥董事及員工酬勞比率擬定案。3. 本公司人事異動敘薪案。4. 本公司會計主管敘薪案。
(三) 114.11.10(第 6 屆第 2 次)1、討論本公司內部人 114 年度年終獎金案。2、討論本公司董事及內部人 115 年度薪資報酬政策。
三、114 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進行內部績效評估情形:
| 評估週期 | 評估期間 | 評估範圍 | 評估方式 | 評估內容 | 評分結果 |
|---|---|---|---|---|---|
| 114年 | 114.01.01~114.12.31 |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 由各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自行評估 | 共分五個面向,說明如下: | |
| 1)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
| 2) 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 |||||
| 3) 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 |||||
| 4) 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 |||||
| 5) 內部控制 | 整體平均得分 4.70,評定成績為優良,考核結果顯示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對各項考核指標運作之效率與效果均有正面評價。 |
備註:評估結果已提報本公司 115.3.9 董事會准予核備。
3、提名委員會成員資料及運作情形資訊:不適用
(五)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1、本公司
| 評估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董事會督導情形? | V | 本公司基於公司治理、經濟、環境、社會等議題為企業未來面對經營趨勢,自104年起以財務處作為推動永續發展兼職單位,除「中繼公司永續發展推動小組」外,於113年成立「中繼公司IFRS永續揭露準則專案小組」,由審計委員會負責督導企業永續發展政策、制度或相關管理方針之落實,總經理擔任專案小組負責人經理相關事務,轄下再分別設立永續治理小組、員工關懷小組、財務TCFD小組、永續環境小組、永續供應鏈小組、永續產品小組、內部稽核等工作小組,分別由相關單位指派人員共同執行永續發展議題相關事務之推動,確保永續發展策略充份落實於公司日常營運中。 | ||
| 為建立良好永續報告書編製機制,本公司訂定「永續報告書編製及驗證作業程序」及永續資訊之管理作業辦法,業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及董事會通過,並納入內部控制制度。114年度將合併財報子公司溫盤及查證時程按季呈報董事會,114年8月呈報永續報告書向董事會報告113年永續發展執行成果,董事會檢視策略的進展,並且在需要時敦促經營團隊進行調整。 | 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 | V | (一)本揭露資料涵蓋公司於114年1月至114年12月間在主要據點之ESG各面向之重要議題與績效表現。風險評估邊界以本公司為主,包含中繼台北公司及高雄廠。 | ||
| (二)依據重大性原則進行分析,與內外部利害關係人溝通,並透過檢視整合各部門評估資料,據以訂定重大議題,並提出應對相關風險策略。 | ||||
| (三)依據評估分析結果,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詳「附表:本公司風險之重大性議題及管理措施」 | 無重大差異 | |||
| 三、環境議題 | ||||
| (一)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 ||||
| (二)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 V | (一)本公司營運活動對環境造成之影響主要為工廠生產製造,汽電共生廠煙囪裝設24小時廢氣監測儀,並連線至環保局,共同監督排氣品質。廠區內設有環境品質監測系統(DAS),以監視所有製程之揮發性有害氣體可能洩漏源。 | ||
| (二)1. 本公司已採行重覆使用回收紙張、推動內部作業採線上簽核,以減少紙張使用。 | ||||
| 2. 請員工自行攜帶水杯。 | ||||
| 3. 廢水廠執行淨化處理,部分廢水可回收再利用。 | 無重大差異 |
| 評估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三)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相關之因應措施?(四)公司是否統計過去兩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並制定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 | V | (三)本公司已繳別相關潛在風險因子與改善機會與措施,氣候變遷對營運活動作適度的調整,如:燃煤鍋爐已裝設廢氣靜電集塵器/硫份、磺份脫除器,使排氣品質達到國家標準,鍋爐爐膛空氣進口裝設空氣預熱器,使廢熱回收再利用,廢水廠已建造廢水再處理與回收系統,節省巨額用水量標準。製程已裝設反應尾氣後燃器,減少VOC(揮發有機物)及臭味逃散,降低對環境之影響。(四)本公司近二年度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及溫室氣體減量政策詳本年報第54-55頁。本公司能源政策:持續改善能源績效,提升能源使用效率,遵循法令相關法規,優先採購節能設備,確保組織資源取得,查成能源目標標的,全員參與節能減碳,加強人員節能觀念,培養綠色企業文化,追求企業永續經營。本公司二年度用水量及廢水回收量:單位:m3 | ||
| 年度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總用水量 | 1,923,710 | 1,975,529 | ||
| 總回收水量 | 138,238 | 135,304 | ||
| 回收率(%) | 7.1 | 6.85 | ||
| 本公司全廠區之廢水經廢水廠淨化處理後,提高廢水回收利用率,並將空調冷凝水收集再利用節省珍貴水資源。本公司二年度廢棄物重量:單位:公噸 | ||||
| 項目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製程廢棄物總量 | 14,108.95 | 14,735.63 | ||
| 生活廢棄物總量 | 84.80 | 98.02 | ||
| 有害事業廢棄物總量 | 20.64 | 0.12 | ||
| 廢棄物總量 | 14,214.39 | 14,833.77 | ||
| 本公司生產單位,有價廢棄物透過採購部門對外銷售,由外部廠商再行回收利用。「零廢棄」是本公司廢棄物管理最終目標,為達永續資源再利用,本公司生產單位妥善辦理廢棄物分類管理,優先以廠內再回收使用,減少原 |
| 評估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四、社會議題 | ||
|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 V |
本公司人權管理及具體方案摘要如下: | 無重大差異 |
| 人權管理政策 | 具體方案 |
| 提供安全與健康的工作環境
協助員工維持身心健康及工作效率 | 1.訂有安全衛生政策,以保障員工及相關作業人員之安全健康。
2.中午休息1小時,給予同仁充足午休時間。
3.安排定期及不定期員工健檢,以保持員工身心健康。 |
| 禁止強迫勞動、恪遵政府勞動法令 | 落實休假制度,鼓勵同仁注重工作與生活平衡。 |
| 制訂「供應商承諾書」要求供應商簽署承諾 | 從「人權面」、「法規遵循面」及「環境面」,在適時、適值、適量及適價的原則下,優先採用導入TOSHMS、CNS-45001、ISO-45001...等職業安全、能源及環境管理系統之供應商,希望合作夥伴共同致力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 |
| 評估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三) 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 V | 項福利,如:員工旅遊補助、生日禮券、三節節金、結婚津貼、喪葬津貼、其他福利補助等。 | ||
| 在休假制度上,在固定週休二日基礎上,依勞基法規定給予特別休假。本公司為使同仁能安心撫育未滿三歲子女,任職滿六個月者得依個人狀況書面提出育嬰留職停薪申請,藉以照顧幼兒,並保障復職後之工作權。 | ||||
| 職場多元化與平等 | ||||
| 實現男女擁有同工同酬的獎酬條件及平等晉升機會,114年度女性員工平均佔比為16.03%,女性主管平均佔比為2.35%。 | ||||
| 經營績效反映員工薪酬 | ||||
| 章程第40條:本公司依當年度獲利狀況(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前之稅前利益)應預先保留累積虧損彌補數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作為員工酬勞,(本項員工酬勞數額以不低於35%為基層員工分配酬勞)並得提撥不高於百分之零點三作為董事酬勞。 | ||||
| (三) 職業安全衛生政策 | ||||
| 本公司依據 ORSAS 18001 國際標準來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將員工的安全和健康列為公司重要事項,以降低員工的健康和安全風險。訂有職業安全衛生政策,為保障員工及相關作業人員之安全與健康,以及展現公司持續改善、永續經營的決心。 | ||||
| 114 年人員工傷計有 5 件,人數 5 人(佔 114 年底平均員工總人數之 0.96%)。 | ||||
| 相關改善措施 | ||||
| 1. 針對工作場所設備缺失方面:改善並落實作業環境現場檢點。 | ||||
| 2. 工安事故單位提出具體改善措施,並依 ISO-45001 制訂各項作業之危害繼刻及風險評估。 | ||||
| 3. 危險性機械設備作業之工安宣導及 SOP 教育訓練。 | ||||
| 工安查核 | ||||
| 本公司訂有年度工安內部稽核工作計畫,由總廠長擔任總召集人。各項查核報告由工安查核小組運用「內部稽核系統」,將稽核建議改善事項及具體改善情形登錄,供各單位追蹤改進,並且每季根據查核建議改善事項於安全衛生管理會議上檢討缺失。 |
| 評估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四)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 ||
| (五)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等議題,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並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 ||
| (六)公司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商在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相關規範,及其實施情形? | V | |
| 每日不定時巡檢 | ||
| 每季消防設備實操及演練 | ||
| 設備安全管理 | ||
| 本公司進行設備分級,對於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均依法予以判管,並做詳盡的檢查,確保設備能安全操作。訂定工作安全防護具使用規則使勞工能正確配載,增進作業安全,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工安教育訓練。 | ||
| 公司巡兩年工安教育訓練與宣導 | ||
| 年度 | 教育訓練人次 | 教育訓練人時 |
| 114 | 561 | 2,838 |
| 113 | 425 | 2,813 |
| 公司驗證情形: | ||
| 本公司廠區已取得 ISO 45001 驗證。 | ||
| (四)本公司對各級主管與同仁皆提供相關內外部的職能訓練,包含新進人員教育訓練、人員持續進修、主管才能訓練等,公司亦鼓勵員工評估自己的興趣、技能、價值觀及目標並和管理者溝通個人職涯意向,以規劃未來職涯計畫。114 年度職涯發展與教育訓練完成人數及總時數請參閱「2025 中繼永續報告書」。 | ||
| (五)本公司從原物料採購到產品銷售各個階段,對客戶健康及安全相當重視,持續改善生產流程,並配合市場趨勢及下游客戶之需要,朝向生產無毒性、對環境友善及綠色能源產品等發展趨勢。 | ||
| 本公司產品均依相關規範標示,以符合國家或國際規定,並有相關人員處理消費客訴以確保消費權益不受損害。 | ||
| 本公司為保護客戶資料之安全與使用,訂有資通安全檢查之控制,建立電腦網路系統的安全控管機制,對內安裝防毒軟體,設置對外之網路防火牆,資料的使用使用權限加以控管,非相關作業人員,無法獲取客戶相關資料。確保客戶的隱私受到保護。 | ||
| (六)本公司制訂「供應商承諾書」要求供應商簽署承諾,從「人權面」、「法規遵循面」及「環境面」,在適時、適 |
| 評估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值、適量及適價的原則下,優先採用導入TOSHIMS、CNS-45001、ISO-45001...等職業安全、能源及環境管理系統之供應商,希望合作夥伴共同致力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 ||||
| 本公司如發現承攬商或其供應商有負面之社會形象時,將通知該廠商說明及改善;如情節重大者將中止採購或辦理退貨。情節重大者將視契約條款內容中止採購或辦理退貨。 | ||||
| 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編製永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之報告書?前揭報告書是否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 V | 本公司依據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指引(GR1 Standards)編製「2025中編永續報告書」,永續報告書應取得會計師事務所按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發佈確信準則出具有限確信意見書,惟截至年報刊印日止114年永續報告書尚未編製完成。「2024 中編永續報告書暨會計師有限確信意見書」已公開於公司網站。 | ||
| (https://www.cmfc.com.tw/social_tw.php?id=3) | 無重大差異 | |||
|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定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本公司於112年5月8日訂定永續發展實務守則,以落實永續發展。運作上與所訂守則無差異,該守則已放置於公司網站。(http://www.cmfc.com.tw) | ||||
|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重要資訊:請參酌本公司之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及永續報告書。 | ||||
| (一)114年度敦親睦鄰投入金額:地方回饋金及地方團體、學校贊助款計4,304仟元。 | ||||
| (二)114年度地方子弟雇用情形: | ||||
| 大社 | 楠梓 | 仁武 | 總數 | 佔全廠比例 |
| 70 | 96 | 36 | 202 | 42.80% |
註1:執行情形如勾選「是」,請具體說明所採行之重要政策、策略、措施及執行情形;執行情形如勾選「否」,請於「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欄位解釋差異情形及原因,並說明未來採行相關政策、策略及措施之計畫。但有關推動項目一及二,上市上櫃公司應敘明永續發展之治理及督導架構,包含但不限於管理方針、策略與目標制定、檢討措施等。另敘明公司對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及其評估情形。
註2:重大性原則係指有關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對公司投資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產生重大影響者。
註3:揭露方式請參閱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網站之最佳實務參考範例。
附表:本公司風險之重大性議題及管理措施
| 面向 | 重大性議題 | 相關風險/管理政策/策略 |
|---|---|---|
| 環境 | 能源管理 | 1. 極端氣候及地緣政治造成原物料短缺、物價上漲、國際環保意識。 |
| 2. 中繼公司隨時掌握各廠電能、熱能之使用及能源耗用情況、配合國內法規、即時關注國際環境能源趨勢。 | ||
| 3. 本公司自107年取得ISO-50001之環境及能源管理驗證,後續並定期取得認證,做好能源監控,購買節能標章產品,降低企業能源使用,以期節能減碳,減少地球環境之汙染。 | ||
| 水資源管理 | 1. 極端氣候造成氣溫上升,乾旱、火災等事件。 | |
| 2. 中繼公司正視水資源議題,透過廢水回收,致力提高水資源再利用。 | ||
| 3. 全廠區之廢水經廢水廠淨化處理後,提高廢水回收利用率,並將空調冷凝水收集再利用節省珍貴水資源。 | ||
| 溫室氣體排放 | 1. 國內外環保意識及規範趨嚴。 | |
| 2. 中繼公司秉持企業社會責任,為保護環境盡一份心力,落實友善環境管理,遵循主管機關環保相關法規及其他要求事項降低環境的負荷。 | ||
| 3. 採用汙染防治措施、裝設連續監測系統、檢測排放數值,致力減緩空氣汙染。 | ||
| 4. 對廢水排放水質進行檢測,確保排放水質符合主管機關規範。 | ||
| 5. 「零廢棄」是本公司廢棄物管理最終目標,為達永續資源再利用,本公司生產單位妥善辦理廢棄物分類管理,優先以廠內回收使用,減少原物料及包材之耗用量,其次有價廢棄物透過採購部門對外銷售,由外部廠商在行回收利用,最後無再使用可能性則委託合格廠商清運及處理。 | ||
| 空氣汙染防制 | ||
| 廢污水及廢棄物管理 | ||
| 運輸安全管理 | 1. 以車輛進行運輸,具高危險性,一旦發生運輸事故,將危及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 |
| 2. 中繼公司重要原料及產品運輸管理為企業營運之重要一環,為降低單位運送成本及減少陸上運輸負荷,在國內主要化學原料運送以長途管線為主,以減少二氧化碳及懸浮物排放。為有效維護本廠廠外長途地下管線設施之安全,防止地下管線因鏽蝕、道路挖掘施工、或其它原因發生管線穿孔或破裂,導致氣體洩漏,甚而發生火災、爆炸等嚴重影鄰近地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訂有「地下管線維護管理計畫書」,確實執行安全上的管理措施,減低對環境的衝擊。 | ||
| 3. 中繼高雄廠所生產之產品皆委託合格承攬商負責運輸,運輸承攬商之條件如下: | ||
| (1)為主管機關立案之運輸公司。 | ||
| (2)通過ISO9001認證,並設有受訓合格安全衛生管理專員。 | ||
| (3)運輸承攬商運輸車輛依規定定期檢查。 | ||
| (4)依其承作效率、配合度及作業品質等,每年進行評估。 | ||
| 社會 | 勞雇關係 | 1. 未遵守勞動基準法令。 |
| 2. 中繼公司致力創造優質工作環境、重視員工福利、保障員工權益、提供在職訓練、建立升遷制度、廣納人才,以提升公司的生產力及競爭力,本於勞資和諧原則,共創雙贏。 | ||
| 3. 遵循主管機關勞動法令。 | ||
| 4. 提供員工順暢溝通管道,傾聽員工聲音。 | ||
| 5. 提供員工定期健康檢查。 | ||
| 6. 員工工作規則。 | ||
| 職業安全衛生 | 1. 未遵守職業安全衛生法令,發生工安環保事故。 | |
| 2. 中繼公司依法規定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明文界定安全衛生目標與方案的管理程序,以利方案的推行及目標的達成。 | ||
| 3. 訂有職業安全衛生政策,為保障員工及相關作業人員之安全與健康,以及展現公司持續改善、永續經營的決心,公司在安全衛生活動上承諾: |
| 面向 | 重大性議題 | 相關風險/管理政策/策略 |
|---|---|---|
| (1)遵守法令規定。 (2)落實風險管理。 (3)持續設備改善。 (4)教育訓練宣導。 (5)強化諮詢溝通。 (6)持續提昇績效。 (7)健康促進過勞預防。 | ||
| 客戶服務管理 | 1.中繼公司秉持誠信原則,以最嚴格的品質要求、最合理的價格、最快速的交期提供客戶最優良與具有競爭力的產品。 2.對於客戶不論是對品質或服務的客訴與建議,中繼公司都會依標準客訴作業流程處理同時作為內部改善的依據,以期給予客戶最滿意的答覆並逐漸建立客戶信心,取得客戶信任,建立中繼公司在客戶與業界的優良企業形象與口碑,創造公司與客戶雙贏的局面。 3.顧客的健康與安全是中繼公司經營的重點,唯有保障客戶的健康安全及產品的品質,才能與客戶永續合作,因此公司將就生產流程全面檢討改進,並配合下游品牌端客戶之需要,朝向低污染及對環境友善的產品發展。 4.重視客戶隱私,為了保護客戶資料之安全與使用,本公司嚴密負起保護客戶隱私權的責任,內部訂有資通安全檢查之控制,建立電腦網路系統的安全控管機制,確保客戶隱私受到保護。 5.以國外環保規章 REACH 及 OERD-TEX 為主。 6.《個資法》,遵守商業道德規範。 | |
| 公司治理 | 公司治理 | 1.董事會監督不力、公司商業道德缺失、資訊安全管理不當及法規遵循失敗,導致治理評鑑下降、商譽受損、重大裁罰,甚至影響企業永續經營與投資人信心。 2.強化董事會職能,提升決策品質。 3.落實執行風險管理制度,以有效控管風險。 4.維持和諧勞資關係,共創雙贏。 5.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為營造友善經營環境努力。 6.為董事及重要職員購買責任保險,防止因錯誤決策,以彌補公司財務損失。 7.落實誠信經營原則,以確保公司得以永續發展為目標。 |
| 財務績效 | 1.公司因為配合政府推動永續相關政策致使增加營運成本。 2.透過年度方針預算及經營績效報告,以追蹤檢討財務績效。 3.創造更高的經濟價值,以回饋股東、投資人等利害關係人。 | |
| 氣候變遷風險與因應 | 1.溫室氣體排放造成極端氣候變遷。 2.中繼公司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制定氣候變遷調適策略,降低與管理溫室氣體排放,落實環境正義,善盡共同保護地球環境之責任。 3.持續改善能源績效,提升能源使用效率。 4.遵循法令相關法規,優先採購節能設備。 5.確保組織資源取得,達成能源目標標的。 6.全員參與節能減碳,加強人員節能觀念。 7.培養綠色企業文化,追求企業永續經營。 | |
| 法規遵循度 (環保及社會經濟法規遵循) | 1.國內外環保意識及規範趨嚴,嚴重違反環保法規將受到鉅額的罰款與制裁。 2.遵循主管機關環保相關法規及其他要求事項降低環境的負荷。 3.設有專責人員或單位負責督導及管理環保相關法規執行情形。 |
氣候相關資訊執行情形: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一、敘明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對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督及治理。 | (一)依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將氣候評估及因應納入本公司永續發展守則,經董事會核定施行。 (二)為因應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在治理方面,本公司以董事會為管理最高決策單位,氣候變遷與管理架構由董事會直接監督。在氣候變遷及推動永續管理策略上,董事會監督與指導企業永續發展。114年度將合併財報子公司溫盤及查證時程按季呈報董事會,114年8月呈報永續報告書向董事會報告113年永續發展執行成果(含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董事會檢視策略的進展,並且在需要時敦促經營團隊進行調整。 |
| 二、敘明所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短期、中期、長期)。 | (一)針對短、中、長期風險與機會說明-氣候風險與機會識別結果依據每項風險可能發生的機率,以及可能帶來的衝擊,將風險區分為短、中、長期三類別: 1. 短期(1-3年) (1)實體風險-立即風險:極端天氣事件嚴重性增加。 (2)轉型風險-政策風險:管制現有產品與服務。 (3)轉型風險-市場風險:原物料成本增加。 2. 中期(4-10年) (1)轉型風險-市場風險:碳管理成本增加。 (2)轉型風險-名譽風險:消費者偏好轉變。 (3)轉型風險-技術風險:未用較低的排放量替代現有產品與服務。 (4)轉型風險-市場風險:客戶需求轉變,公司需推出低碳產品以符合市場需求。 3. 長期(≥10年) (1)實體風險:平均氣溫上升,造成生活型態與消費型態改善。 (2)實體風險:海平面上升,影響工廠實際運作。 (二)依據風險鑑別流程,經永續發展小組評估後,所識別之主要轉型風險有4個,包含: 1. 使用再生能源需要增加成本。 2. 碳稅/碳費。 3. 原物料因為氣候變遷而短缺,導致成本上升。 4. 市場/消費者轉向低碳產品。 |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 三、敘明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 關於實體風險極端氣候的因應,例如強降雨、颶風和洪水等,各生產廠區長期以來以強化廠區排水能力並提升重要營運錯失應變能力,因此對財務影響有限。 | ||||
| 風險與機會 | 相關衝擊之描述 | 行動前對財務影響 | 採取之行動 | 財務衝擊類型 | |
| 再生能源增加成本 | 綠能發展緩慢可能因供不應求使價格上揚。 | 產生中高度負向影響。 | 導入ISO50001系統以提升能源使用效率。 | ||
| 更換節能設備。 | 資本支出;營運成本增加 | ||||
| 碳稅/碳費 | 因歐盟CBAM效應擴大管制及各國跟進可能影高碳產品競爭力。 | 產生中高度負向影響。 | 導入能源管理。 | ||
| 評估與導入碳足跡與碳風險管理。 | 營運成本增加 | ||||
| 原物料成本上升 | 因氣候變遷致使要求與標準提高,各種限制造成供應減少致原物料價格上漲。 | 產生中度負向影響。 | 評估與導入碳足跡與碳風險管理。 | 營運成本增加 | |
| 市場/消費者轉向低碳產品 | 因碳計價的結果加大消費者嚴格審視產品或服務的碳排,致高碳產品競爭力下降。 | 產生中度負向影響。 | 發展低碳產品及永續產品與發展藍圖。 | 營運成本增加 | |
| 發展低碳轉型商品必要性 | 市場/消費者將轉向低碳產品,需發展製程端低碳商品。 | 產生中高度負向影響。 | 發展綠色化學生產技術與推動循環經濟, | 綠色產品收入 | |
| 發展使用者減碳的永續產品 | 市場/消費者將轉向低碳產品,需發展製程端低碳商品。 | 產生中高度負向影響。 | 發展永續產品與發展藍圖。 | 綠色產品收入 | |
| 四、敘明氣候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管理流程如何整合於整體風險管理制度。 | 本公司氣候風險管理如下 | ||||
| 管理系統 | 功能 | ||||
| 董事會 | |||||
| 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治理階層 | 核定風險管理政策與架構。 | ||||
| 監督風險管理機制之有效運作。 | |||||
| 永續發展推動小組 | |||||
| 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管理階層 | 審查重大風險議題之管理報告。 | ||||
| 適時向董事會報告風險管理運作情形。 | |||||
| 能源管理系統委員小組 | |||||
| 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鑑別評估與建議 | 專責鑑別評估處理氣候變遷相關風險與機會並以行政管道回報改善建議。 | ||||
| 各權責單位 | |||||
| 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運作層 | 辨識日常氣候風險之評估、管理與報告,並採取必要之因應對策。 | ||||
| 五、若使用情境分析評估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動性,應說明所使用之情境、參數、假設、分析因子及主要財務影響。 | 未來年度評估執行情境分析。 | ||||
| 六、若有因應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轉型計畫,說明該計畫內容,及用於辨識及管理實體風險及轉型風險之指標與目標。 | 未來年度研議因應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轉型計畫。 |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七、若使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規劃工具,應說明價格制定基礎。 | 2025年起本公司參照環境部碳費收費辦法及公告碳費徵收費率,訂定新臺幣300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之內部碳定價(ICP)制度,導入內部碳費機制,作為資本投資策略和重大決策參考依據。本公司訂定自基準年起每年至少減少碳排放量1%,經內部碳定價機制評估,若達成減少碳排而降低潛在外部碳成本至少約新台幣105萬。 |
| 八、若有設定氣候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涵蓋之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範疇、規劃期程、每年達成進度等資訊;若使用碳抵換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以達成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抵換之減碳額度來源及數量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數量。 | 已設定溫室氣體減量目標期程等資訊詳溫室氣體盤查資訊1-2說明。 |
| 九、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與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另填於1-1及1-2)。 | 本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資訊請詳本公司年報第54-55頁。 |
1-1 最近二年度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
1-1-1 溫室氣體盤查資訊
敘明溫室氣體最近兩年度之排放量(公噸CO2e)、密集度(公噸 CO2e/百萬元)及資料涵蓋範圍:
| 資料年度 | 114年排放量(噸CO2e) | 113年排放量(噸CO2e) | 資料涵蓋範圍 |
|---|---|---|---|
| 範疇一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 | 340248.5185 | 338952.5008 | 本公司 |
| 範疇二 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 15075.5237 | 10704.5068 | |
| 總排放量 | 355324.042 | 349657.008 | |
| 密集度(公噸CO2e/百萬元) | 72.114 | 61.5435 | |
| 範疇一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總計 | 349932.8738 | 349717.3590 | 合併財務報表之母子公司 |
| 範疇二 間接溫室氣體排放總計 | 29295.9456 | 26257.4760 | 合併財務報表之母子公司 |
| 合併財務報告邊界總排放量總計 | 379228.8194 | 375974.8350 | 合併財務報表之母子公司 |
| 合併財務報告邊界密集度(公噸CO2e/百萬元) | 8.377 | 8.2850 |
註1:盤查114年排放量為推估資料,本公司盤查完整資訊請參閱本行永續報告書。
1-1-2 溫室氣體確信資訊
| 資料年度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確信範圍 | 年報刊印日前尚未完成 | 本公司 | 台中銀行 | 台中銀證券(股)公司 | 台中銀創業投資(股)公司 |
| 確信機構 |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 | 秉承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秉承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
| 確信準則 | 確信準則3410號 | ISO 14064-3:2019 | 確信準則3410號 | 確信準則3410號 | |
| 查證/確信意見 | 有限確信 | 合理保證等級 | 有限確信 | 有限確信 |
註1:盤查114年排放量為推估資料,年報刊印日前尚未完成確信,本公司溫室氣體盤查資訊完整資訊請參閱本行永續報告書
註2:子公司依本準則第10條第2項規定之令所定時程辦理應自116年起完成盤查確信資訊揭露。
1-2 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一、溫室氣體減量基準年及減量目標
為規劃溫室氣體減量策略,目前本公司減量目標規劃為本公司邊界為主,依本準則第10條第2項規定之令所定時程辦理應自114年起完成合併財報之盤查資訊揭露,故以113年為基準年,自基準年起每年至少減量 1%,以達成119年(2030年)減量 6%之目標。本公司113年範疇一及範疇二總排放量為349,657.008噸 CO2e,114年推估本公司範疇一及範疇二總排放量為355,324.042噸 CO2e,較基準年增加5,667.034噸 CO2e排放量,本公司目前進行鍋爐燒機改造工作,改造完成後,可望有效減少碳排放量。
二、溫室氣體減量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為致力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達成國際溫室氣體減量趨勢,本公司節能減碳措施如下:
- 法除高耗能設備,改成低耗能設備,包含製程設施、電氣設施、LED燈具..等。
- 為達泵浦改小,修改迴路變壓器整併使用,減少電力使用。
- 未投產時段,主動停止製程耗能加熱系統運轉,減少能源及燃料使用耗損。
- 陸續進行為達加裝變頻器、冷卻水循環泵浦陶瓷塗佈、照明設備汰換為LED燈等改善工程,提高能源效率,減少電力使用。
- 持續推動垃圾分類減量與再利用策略,降低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
- 持續統計分析能源與產能與溫室氣體排放之關聯,以分析能源利用率,與減少直接溫室氣體排放量。
- 採購與使用低汙染熱能與乾淨燃料天然氣作為本公司熱源之來源。
- 進行鍋爐燒機改造工作。
※合併公司
1、暨亞公司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則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董事會督導情形? | V | 本公司遵循ESG政策的願景與使命,於104年起以財務部為本公司推動永續發展兼職單位,112年改為「暨亞永續發展推動小組」,為公司的永續發展決策中心,由董事長擔任召集人,永續發展小組擔任上下整合、橫向串聯的跨部門溝通平台。負責定期與各單位永續發展指定人員討論相關事宜,經由會議,辨識校關公司營運與利害關係人所關注的永續議題,擬定對應策略與工作方針,並編妥永續報告書後宜提董事會報告(一年至少一次),董事會在需要時敦促小組進行調整。 | ||
| 為建立良好永續報告書編製機制,本公司訂定「永續報告書編製及驗證作業程序」及永續資訊之管理作業辦法,業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及董事會通過,並納入內部控制制度。114年度將公司溫盤及查證時程按季呈報董事會,114年8月呈報永續報告書向董事會報告113年永續發展執行成果,董事會檢視策略的進展,並且在需要時敦促經營團隊進行調整。 | 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註:重大性原則係指有關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對公司投資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產生重大影響者。) | V | (一)本揭露資料涵蓋公司於114年1月至114年12月間之永續發展績效表現,風險評估邊界以本公司為主,包含高雄工廠。 | ||
| (二)依據永續報告書之重大性原則進行分析,與內外部利害關係人溝通,並透過檢視整合各部門評估資料,據以評估具重大性之ESG議題,並提出應對相關風險策略。 | ||||
| (三)依據評估後之風險,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如附表:(第65-66頁) | 無重大差異 | |||
| 三、環境議題 | ||||
| (一)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 V | (一)本公司將配合政府環保法規、政策,提早做好因應措施,逐步減量溫室氣體排放,與國際接軌永續經營。本公司目前為自行盤查尚未經過外部驗證;雖然未經外部第三方單位確證,但我們透過嚴謹的內部控制及查核機制,確保報告中資訊數據的準確。 | ||
| 本公司現階段將依循政府法令與金管會期程,參考ISO-14064-1規範進行溫室氣體盤查與第三方驗證,溫室氣體盤查及查證時程規劃在114年完成盤查,116年完成查證。 | 無重大差異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穩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二)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 V | (二)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政策: | ||
| 1.汰除高耗能設備,改成低耗能設備,包含製程設施、電氣設施、LED燈具..等。 | ||||
| 2.汰除老化隔溫包材,使用高效率隔溫包材,降低設備因溫度流失需要新加溫或冷藏,增加不必要之能源消耗。 | ||||
| 3.未投產時段,主動停止製程耗能加熱系統運轉,減少能源及燃料使用耗損。 | ||||
| 使用再生物料政策: | ||||
| 1.加強回收使用二次成品包裝再利用率。 | ||||
| 2.加強可回收再製之廢棄物轉給再利用廠商作為原料或材料使用,落實循環經濟。 | ||||
| (三)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相關之因應措施? | V | (三)永續發展推動小組為本公司管理氣候變遷相關潛在風險因子及相關改善機會與措施之最高層組織,由董事長擔任召集人,藉由組織所鑑別出之潛在風險因子,如溫室氣體排放成本、環境保護法制問題、高碳排之產品及服務被淘汰、低碳營運成本、極端氣候風險,進而擬訂出相關改善機會與措施,並自整體溫室氣體排放減量、空氣汙染物減排、用水節能、廢棄物減量與回收再利用為機會指標,積極往目標值推動並滾動式檢討。 | ||
| 並定期彙編永續報告書向董事會報告及利害關係人揭露。 | ||||
| 1.持續採購與使用低汙染熱能與乾淨燃料天然氣作為本公司熱源之來源。 | ||||
| 2.持續推動垃圾分類減量與再利用策略,降低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 | ||||
| 3.持續統計分析能源與產能與溫室氣體排放之關聯,以分析能源利用率,與減少直接溫室氣體排放量。 | ||||
| (四)公司是否統計過去兩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並制定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 | V | (四)本公司近二年度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及溫室氣體減量政策詳本年報第68頁。 | ||
| 因應區域環境變化及配合主管機關政策執行現場操作污染排放管制。 | ||||
| 訂定室內冷氣使用溫度管理策略,避免不必要之電力浪費。 | ||||
| 配合主管機關政策,逐步進行工廠區製程溫室氣體盤查作業、節能減碳活動。 | ||||
| 視四時節令,使用自動偵測裝置調整工廠區補助燈光使用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時間。 | ||||
| 推動並落實垃圾分類減低廢棄物產生量,改善生產製程降低製成廢棄物產生,並尋求國內廢棄物再利用之技術可行性,降低環境負荷。 | ||||
| 為使地球環境資源得以永續經營,環境保護已成為國際間最受關注的課題,降低能資源耗用與溫室氣體排放,提升公司生產效率與競爭力,即使景氣不佳,本廠規階段訂定自基準年113年起,每年至少減量1%。以達成119年(2030年)減量6%之目標,廢棄物減量5%等目標願景,落實節能減碳及廢棄物的回收,善盡地球公民的職責。 | ||||
| 本公司暫無使用再生能源,另為因應氣候變遷及促進公司永續經營,汰除高耗能設備,改成低耗能設備,包含製程設施、電氣設施、燈具..等,汰除老化隔溫包材,使用高效率隔溫包材,降低設備因溫度流失需要新加溫或冷藏,因而增加不必要之能源消耗,以提升能源使用效率。 | ||||
| 使用再生物料部分,加強回收使用二次成品包裝再利用率,及加強可回收再製之廢棄物轉給再利用廠商作為原料使用,落實循環經濟。 | ||||
| 本公司二年度用水量狀況: | ||||
| 單位:公噸 | ||||
| 年度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自來水量 | 92,583 | 86,063 | ||
| 用水密集度 | ||||
| (用水量/產品) | 3.4618 | 2.9740 | ||
| 廢水量 | 82,055 | 45,827 | ||
| 本公司持續投入多項改善措施,包括把製程設備改善汰除減少操作用水、同性質產品集中生產,減少系統清潔清洗水使用,以達降低廢水產生量,然因114年因增加高強化產品配比,為確保產品品質故增加清潔用水採水量,用水密集度反而較113年上升約16.4%。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穩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則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本公司二年度廢棄物總重量狀況:單位:公噸 | |||||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一般生活廢棄物 | 29.98 | 38.16 | |||
| 一般事業廢棄物 | 225.65 | 188.58 | |||
| 特殊事業廢棄物(有害) | 0 | 0 | |||
| 回收再利用廢棄物 | 0 | 0 | |||
| 廢棄物密集度(公噸/公噸) | 0.0096 | 0.0078 | |||
| 「零廢棄」是本公司廢棄物管理最終目標,為達永續資源再利用,本公司以廢棄物總量削減與廢棄物資源化為策略,優先以廠內再回收使用,減少原物料及包材之耗用量;其次再尋求外部廠商再回收利用,最後無再使用可能性才採行焚化或掩埋…等途徑為主要政策。另配合持續製程優化改善及製造改善,降低廢棄物之產出量自源頭做起,114年整體產能雖較113年有減少約7.6%,但因增加高值化產品配比,整體廢棄物反而產出較多,密集度來到0.0096(公噸/公噸),比113年廢棄物密集度0.0078(公噸/公噸)上升約23%。以上資料為自行盤查尚未經過外部驗證;雖然未經外部第三方單位確證,但我們透過嚴謹的內部控制及查核機制,確保報告中資訊數據的準確。 | |||||
| 四、社會議題 | |||||
|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 V | (一)本公司視員工為永續發展之核心,除全面落實《勞動基準法》外,更參酌國際人權公約(包括《世界人權宣言》、《國際勞工組織公約》)制定人權管理政策,將人力資源風險納入董事會層級之管理體系,建構尊嚴、平等與安全之職場。 | |||
| 本公司人權管理及具體方案摘要如下: | 無重大差異 | ||||
| 人權管理政策 | 具體方案 | ||||
| 1.多元包容與無歧視:在招募、任用、發展上不因性別、種族、年齡、婚姻、宗教 | 1.人權盡職調查與風險評估:每年針對勞動條件、職安、職場騷擾等進行人權風險鑑別,依風險評估結果採取減減與矯正措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穩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等因素有差別待遇,秉持零容忍態度。 2.禁用童工與強迫勞動:恪遵當地勞動法令,嚴禁強迫勞動,確保勞動契約基於合意。 3.健康與安全的工作環境:提供安全衛生設施,落實ISO45001,確保工作環境安全。 4.結社自由與勞動條件:尊重員工結社權,並支付符合或高於法定最低標準的薪資與福利。 | 施。 2.員工教育訓練:將人權政策納入新進人員訓練,並對全體員工定期舉辦職場法遵、性騷擾防治、職業安全衛生等相關教育訓練。 3.申訴與舉報機制:設置專線、信箱、Email等多元暢通的申訴管道,並確保申訴調查過程保密,禁止對申訴人進行報復。 4.工作生活平衡與關懷:舉辦員工健康檢查、紓壓活動、社團活動,提供彈性工時,協助員工平衡工作與生活。 | |||||
| 制訂「供應商承諾書」要求供應商簽署承諾 | 從「人權面」、「法規遵循面」及「環境面」,在適時、適值、適量及適價的原則下,優先採用導入TOSHIMS、CNS-45001、ISO-45001...等職業安全、能源及環境管理系統之供應商,希望合作夥伴共同致力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 |||||
| 為落實上述政策,本公司將採取實質的管理措施: 1.教育訓練:定期辦理人權宣導,涵蓋性騷擾防治、職場暴力預防、法律遵循等課程。 2.申訴機制:設置匿名或具名的多元管道(如員工意見箱、申訴電子郵件、專責HR窗口),並保障申訴人不受報復。 3.盡職調查:執行人權風險辨識與評估(HRDD),針對供應商與營運場域進行稽核與監測。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穗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則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 V | 4.健康管理:定期辦理員工體檢、安排駐廠醫護諮詢,並推動母性健康保護與心理好壓方案。 |
(二)員工薪酬
1.獲利分紅:依公司章程明定,年度獲利應提撥1%至5%為員工酬勞。114年持續將經營績效轉化為實質獎酬,強化勞資獲利共享。
2.薪資透明化:每年揭露「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平均數與中位數」,確保待遇具備市場競爭力。
多元員工福利與休假
1.完善休假制度:嚴格落實《勞動基準法》特休制度,並提供陪產檢及陪產假、生理假,114年推動彈性工時機制,支持工作生活平衡。
2.津貼補助:提供生育補助、子女教育獎助學金及三節禮金等。
3.退休保障:足額提撥舊制退休金;新制員工按月提繳6%至勞保局專戶。
僱員關懷與全方位職安守護
1.職醫臨場服務:聘請特約職業醫學科醫師及專業護理人員定期提供臨場健康服務。針對高齡同仁、高工作負荷者進行健康風險評估與一對一諮詢,預防職業病。
2.職場安全(ISO 45001):維持國際職安衛認證。針對化學工廠特性,114年達成「零重大職災」目標。
3.溝通參與機制:鼓勵員工針對經營策略,財務狀況或涉及利益之重大決策,直接與管理階層(含董事、監察人)對話,確保重大決策納入基層觀點。
(三)職業安全衛生政策
1.國際認證(ISO 45001):持續維持國際職安衛管理系統認證。114年達成「零重大職災」與「零職業病」目標。
2.作業環境監測:定期對廠區空氣、化學物質濃度、噪音及照明進行監測。114年透過製程自動化改善,有效降低員工暴露於高風險環境之機率。
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1.專業安全培訓:114年定期舉辦化學品洩漏應變演習、消防聯合演練及防護具正確配戴訓練。針對新進人員及在 |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穩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則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職同仁,辦理100%覆蓋率之職安教育。 | ||||
| 2. 健康之能提升:配合職醫臨場服務,辦理「心血管疾病預防」、「肌肉骨骼傷病預防」及「職場壓力管理」等健康講座。 | ||||
| 職醫臨場服務與分級管理 | ||||
| 聘請特約職業醫學科醫師定期提供臨場健康服務。針對高齡、高工作負荷者進行風險評估與一對一諮詢,並對體檢異常者進行追蹤管理。 | ||||
| 工安查核 | ||||
| 本公司訂有年度工安內部稽核工作計畫,由廠長擔任總召集人。各項查核報告由工安查核小組運用「內部稽核系統」,將稽核建議改善事項及具體改善情形登錄,供各單位追蹤改進,並且每季根據查核建議改善事項於安全衛生管理會議上檢討缺失。 |
工安查核作業
每日不定時巡檢
每季消防設備實操及演練
每年不定時大型公共危險品總體檢
每年安衛管理制度外部專家追蹤查核
設備安全管理
本公司針對列管之危險性機械設備每年定期進行一次全面性安全檢查及測試。
訂定工作安全防護具使用規則使勞工防護具正確佩帶,保護員工安全,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在職工安教育訓練。
公司近三年在職工安教育訓練與宣導 | |
| 年度 | 教育訓練人次 | 教育訓練人時 | | |
| 112 | 232 | 704 | | |
| 113 | 219 | 658 | | |
| 114 | 352(女性34人、男性318人) | 927(女性86小時、男性841小時) | | |
| 公司驗證情形:
本公司廠區已取得ISO 45001驗證。 | | | |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穩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形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 V | (四)本公司致力於構建學習型組織,針對不同職務與職涯階段,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體系: | ||
| 1.新進人員引導計畫:辦理100%覆蓋率之職前教育,內容涵蓋企業文化、品質管理(ISO 9001)及基礎職安訓練。 | ||||
| 2.專業職能深化培訓:提供化學品應用、自動化生產技術、智慧製造及數位轉型工具應用訓練,提升核心技術競爭力。 | ||||
| 3.領導管理發展課程:針對中高階主管提供「經營管理」、「ESG永續治理」及「危機應變」等專業課程,強化決策與團隊帶領能力。 | ||||
| 4.外部教育訓練資助:鼓勵員工參與外部專業研討會或取得國家級專業證照,並提供學費補助。 | ||||
| 5.職務輪調與內審參與:透過跨部門職務輪調與內部稽核參與機制,協助同仁拓展職涯廣度,並根據個人表現與志向提供明確之晉升路徑,降低人才與職位錯配風險。 | ||||
| (五)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等議題,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並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 V | (五)本公司從原物料採購到產品銷售各個階段,對客戶健康及安全相當重視,持續改善生產流程,並配合市場趨勢及下游客戶之需求,朝向生產無毒性、對環境友善及綠色能源產品等發展。 | ||
| 本公司所生產銷售的產品規格性能及使用注意事項,均列於規格物性表及安全資料表(SDS),使客戶瞭解安全的使用方法,並列有諮詢專線,盡全力協助客戶取得需求資訊。 | ||||
| 所有產品標示100%符合相關法規。 | ||||
| 本公司努力達成「顧客滿意」及「客戶隱私權」的目標,重視並立即處理客訴並提供顧客完整產品品質。 | ||||
| 客戶客製產品或加工品資訊保密,避免客戶交易相關訊息流出,嚴格遵守政府相關法規規定,管理及保護客戶隱私。 | ||||
| 本公司交易前必須確認產品規格,生產完成後也會取樣分析,由業務同仁處理客戶申訴案件,做好維護客戶權益工作。 | ||||
| (六)公司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商在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相關規範,及其實施情形? | V | (六)本公司制訂「供應商承諾書」要求供應商簽署承諾,從「人權面」、「法規遵循面」及「環境面」,在適時、適量、適量及適價的原則下,優先採用導入TOSHHS、CNS-45001、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則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ISO-45001...等職業安全、能源及環境管理系統之供應商,希望合作夥伴共同致力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 ||||
| 本公司如發現承攬商或其供應商有負面之社會形象時,將通知該廠商說明及改善;如情節重大者將中止採購或辦理退貨。 | ||||
| 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編製永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之報告書?前揭報告書是否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 V | 本公司係參考全球永續性標準理事會(Glob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所提出之2021年版GRI永續性報導準則(GRI Standards)之精神並參考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SASB)準則揭露行業指標資訊及TCFD指標對應報告書內容索引進行編製「2025磐亞永續報告書」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114年永續報告書應取得會計師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發布之準則所出具之確信報告、惟載至年報刊印日止永續報告書尚未編製完成。永續報告書暨會計師有限確信意見書」已公開於公司網站。 | ||
| (https://www.pacc.com.tw/_i/assets/upload/files/pacc_113_reportbooks_fix.pdf) | 無重大差異 | |||
|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定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 ||||
| 本公司訂定之「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 ||||
|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重要資訊:請參酌本公司之永續報告書。https://www.pacc.com.tw/social_tw.php?id=4 | ||||
| (一)114年度敦親睦鄰投入金額:地方回饋金1,062仟元仟元、地方團體學校贊助款189仟元。 | ||||
| (二)114年度地方子弟僱用情形: | ||||
| 精神 | 仁貞 | 大社 | 高雄人數 | 佔全廠比例 |
| 14人 | 4人 | 3人 | 90人 | 23.33% |
附表:本公司風險之重大性議題及管理措施
| 面向 | 重大性議題 | 相關風險/管理政策/策略 |
|---|---|---|
| 環境 | 溫室氣體排放、空氣污染防制及廢棄物管理 | 1.建立環境目標方案,設立環境管理專責單位及人員,以維護環境,繼行降低污染排放的各項防制策略 |
| 2.設置專責部門及專責人員負責督導及管理環保相關政策及法規執行情形 | ||
| 3.採行汙染防治措施,裝設連續監測系統,檢測操作數值,致力減緩空氣汙染對環境的危害 | ||
| 4.對廢水排放水質進行即時檢測,確保排放水質符合主管機關規範 | ||
| 5.妥善辦理廢棄物分類管理,有再利用或有價廢棄物透過內部聯繫及回收商訪查,再行回收利用,朝低排放努力 | ||
| 6.無再利用價值之廢棄物則委託合格清除處理廠商進行清運及處理,並列管申報追蹤 | ||
| 社會 | 職業安全衛生 | 1.預防職業相關危害及疾病的產生、強化勞工身心健康、確保安全工作環境,供應優良品質的產品、降低生產成本,提升人員的生產力 |
| 2.訂有安全衛生政策,為保障員工及相關作業人員之安全與健康,以及展現公司持續改善、永續經營的決心,公司在安全衛生活動上承諾: | ||
| (1)遵守法令規章。 | ||
| (2)落實風險管理。 | ||
| (3)持續設備改善。 | ||
| (4)教育訓練宣導。 | ||
| (5)強化諮詢溝通。 | ||
| (6)持續提昇績效。 | ||
| (7)健康促進預防過勞。 | ||
| 勞雇關係及員工福利與薪資 | 1、提供完善及優質的薪酬福利,薪資符合當地勞工法規之規定。 | |
| 2、男女性皆為同工同酬。 | ||
| 3、安排定期及不定期員工健檢,以保持員工身心靈健康。 | ||
| 4.鼓勵同仁充實學識技能,提高工作品質及效率,訂有訓練管理辦法,以維公司永續經營與發展之根基。 | ||
| 5.本公司教育訓練體系分為內部訓練及委外訓練實現男女擁有同工同酬的獎酬條件及平等晉升機會,促進永續共融的經濟成長。 | ||
| 公司治理 | 公司治理 | 1.強化董事會職能,提升決策品質 |
| 2.落實執行風險管理制度,以有效控管風險 | ||
| 3.維持和諧勞資關係,共創雙贏 | ||
| 4.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為營造友善經營環境努力 | ||
| 5.為董事及重要職員購買責任保險,防止因錯誤決策,以彌補公司財務損失 | ||
| 6.落實誠信經營原則,以確保公司得以永續發展為目標 | ||
| 營運發展績效 | 1.主要致力於創造獲利為目標,維持資產營運的平衡並鞏固償債能力及企業後續經營發展的擴張 | |
| 2.擬定組織經營模式及策略,透過良好的企業管理,提昇營運績效,創造更好的經營成果回饋給股東 | ||
| 法令遵循 | 1.有效的制度控管,與符合國家日趨嚴格的相關法令規定;並提升公司效能,降低用人成本,減少對環境之衝擊,善盡企業對社會應盡之責任 | |
| 2.ISO-45001/CNS-45001建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
| 面向 | 重大性議題 | 相關風險/管理政策/策略 |
|---|---|---|
| 3.不定期檢視新增或修正之法規符合 ISO-45001/CNS-45001 建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 ||
| 4.不定期檢視新增或修正之法規符合度 | ||
| 產品品質/技術研發 | 1.掌握市場與國際政策動向,及早因應,趨吉避凶 | |
| 2.發揮聲亞優勢產品,為客戶開發更適合更具競爭力產品 | ||
| 氣候變遷因應 | 1.秉持企業社會責任,為保護環境盡一份心力,落實友善環境管理,遵循主管機關環保相關法規及其他要求事項降低環境的負荷 | |
| 2.持續使用乾淨燃料天然氣作為本公司熱源之來源 | ||
| 3.持續推動垃圾分類減量與再利用策略,降低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 | ||
| 4.持續統計分析能源與產能與溫室氣體排放之關聯,以分析能源利用率 | ||
| 風險管理 | 1.評估所面臨的風險與機會,經由完善的風險管理與適切的危機處理,達到事前預防及掌握改善營運模式的契機。 | |
| 2.藉由實行企業社會責任以達到長期的風險管理,並且評估相關風險及機會繳別達成持續發展之目標。 |
附表:氣候相關資訊執行情形:
| 項 目 | 執行情形 |
|---|---|
| 一、敘明董事會與管理險層對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督及治理。 | (一)依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將氣候評估及因應納入本公司永續發展守則,其結果於本公司永續報告書中呈現,經董事會核定施行。 |
| (二)為因應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在治理方面,本公司以董事會為管理最高決策單位,氣候變遷與管理架構由董事會直接監督。在氣候變遷及推動永續管理策略上,董事會監督與指導企業永續發展。114年度將公司溫盤及查證時程按季呈報董事會,114年8月呈報永續報告書向董事會報告113年永續發展執行成果(含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董事會檢視策略的進展,並且在需要時敦促經營團隊進行調整。 |
二、敘明所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短期、中期、長期)。
| 風險類別 | 風險項目 | 風險描述 | 財務衝擊或影響 | 影響時間 |
|---|---|---|---|---|
| 實體風險 | 立即風險 | 極端氣候造成之風災雨災,增加設備損耗及產品品質破壞。 | 維修費用及受損打消。 | 短 |
| 長期性風險 | 極端氣候造成之對設備及產品品質的耐久性影響。 | 維修費用上升及品質保存時間縮短。 | 長 | |
| 極端氣候造成生產耗能(冷/熱)的增加。 | 生產成本增加。 | 長 |
| 項 目 | 執行情形 | ||||
|---|---|---|---|---|---|
| 風險類別 | 風險項目 | 風險描述 | 財務衝擊或影響 | 影響時間 | |
| 轉型風險 | 政策與法規風險 | 溫室氣體減量要求或節能耗電政策。 | 未能遵循招致的裁罰。 | 中 | |
| 技術風險 | 減碳或節能做法技術可能不成熟,回收年限不如預期。 | 一直有更好方法推出,無謂的浪費投資。 | 中 | ||
| 消費者偏好改變 | 隨著消費者對永續、低碳產品的偏好提升,若公司無法及時調整產品設計與營運模式,恐影響品牌形象與顧客忠誠度。 | 可能造成銷售量下滑、存貨積壓,並需追加研發與綠色轉型支出,提升整體營運成本。 | 長 | ||
| 聲譽風險 | 若公司在低碳轉型過程中未符合利害關係人對永續環保之期待,可能引發負面觀感,導致企業聲譽受損。 | 若公司未能滿足利害關係人對環境責任的期待,可能導致品牌價值受損,營收下滑,並增加行銷費用與應對危機的成本。 | 短 | ||
| 機會說明 | 影響時間 | ||||
| 節能設備建構,節省營運成本。 | 長 | ||||
| 客戶轉用較不受氣候影響產品,選項中也可能是我方較具優勢品項。 | 中 | ||||
| 三、敘明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 (一)極端氣候事件(實體風險) | ||||
| 經評估後114年度尚無因極端氣候事件對本公司造成財物之影響。 | |||||
| (二)轉型行動 | |||||
| 為能辨識氣候風險所造成之財務衝擊,定期辨識及評估氣候對本公司未來財務之影響。 | |||||
| 四、敘明氣候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管理流程如何整合於整體風險管理制度。 | 本公司氣候風險管理如下 | ||||
| 1.氣候風險辨識:參酌國內外組織機構相關風險資料。 | |||||
| 2.氣候風險衡量:透過外部資料及內部業務人員營運上經驗,評估對公司可能之影響及衝擊程度。 | |||||
| 3.氣候風險報告:鑑別氣候風險及調整,責成報告後討論並修正。 | |||||
| 4.氣候風險措施:依討論後,各部門提意見進行調整,並將風險納入本公司風險管理,並專章將資訊揭露於永續報告書,核准後公開。 | |||||
| 五、若使用情境分析評估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韌性,應說明所使用之情境、參數、假設、分析因子及主要財務影響。 | 不適用。 | ||||
| 六、若有因應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轉型計畫,說明該計畫內容,及用於辨識及管理實體風險及轉型風險之指標與目標。 | 不適用。 | ||||
| 七、若使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規劃工具,應說明價格制定基礎。 | 不適用。 |
| 項 目 | 執行情形 |
|---|---|
| 八、若有設定氣候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涵蓋之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範疇、規劃期程,每年達成進度等資訊;若使用碳紙換成再生能源憑證(RECs)以達成相關目標,應說明所紙換之減碳額度來源及數量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數量。 | 不適用。 |
| 九、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與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另填於1-1及1-2)。 | 本公司依循政府法令與金管會期程,參考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reenhouse Gas Protocol, GBG Protocol)或國際標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ISO)發布之ISO 14064-1規範進行溫室氣體盤查與第三方驗證,114年度溫室氣體盤查情形詳本年報第68頁,查證時程規劃在116年完成查證。 |
1-1 最近二年度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
1-1-1 溫室氣體盤查資訊
敘明溫室氣體最近兩年度之排放量(公噸CO2e)、密集度(公噸CO2e/百萬元)及資料涵蓋範圍:
| 資料年度 | 114年排放量(噸CO2e) | 113年排放量(噸CO2e) | 資料涵蓋範圍 |
|---|---|---|---|
| 範疇一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 | 430.4942 | 483.7483 | 本公司 |
| 範疇二 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 5393.9886 | 7855.3889 | |
| 總排放量 | 5824.483 | 8339.1372 | |
| 密集度(公噸CO2e/百萬元) | 4.336 | 5.786 |
註1:盤查114年排放量為推估資料,本公司盤查完整資訊請參閱本行永續報告書。
1-1-2 溫室氣體確信資訊
依本準則第10條第2項規定之令所定時程配合母公司中繼公司自116年起完成盤查確信資訊揭露。
1-2 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一、溫室氣體減量基準年及減量目標:
為規劃溫室氣體減量策略,目前本公司減量目標規劃為本公司邊界為主,母公司中繼公司依本準則第10條第2項規定之令所定時程自114年起完成合併財報之盤查資訊揭露,故以113年為基準年,希望透過下列具體行動自基準年起每年至少減量 1%,以達成119年(2030年)減量6%之目標。本公司113年範疇一及範疇二總排放量8,339.137(噸CO2e),114年推估本公司範疇一及範疇二總排放量為5,824.483噸CO2e,較基準年減少2,514.654噸CO2e,已達成減量超過1%之階段性目標。
二、溫室氣體減量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為致力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達成國際溫室氣體減量趨勢,本公司節能減碳措施如下:
- 汰除高耗能設備,改成低耗能設備,包含製程設施、電氣設施、LED燈具..等。
- 未投產時段,主動停止製程耗能加熱系統運轉,減少能源及燃料使用耗損。
- 陸續進行馬達加裝變頻器、冷卻水/冷凍水雙吸泵浦整修陶瓷塗佈、照明設備汰換為LED燈、供氣系統整合等節能改善工程。在有效的管理。
- 持續推動垃圾分類減量與再利用策略,降低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
- 持續統計分析能源與產能與溫室氣體排放之關聯,以分析能源利用率,與減少直接溫室氣體排放量。
- 採購與使用低汙染熱能與乾淨燃料天然氣作為本公司熱源之來源。
2、台中銀行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銀行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董事會督導情形? | ☑ | 1、為健全永續發展之管理,112年7月13日董事會通過建置隸屬於董事會之「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會由3名董事組成,其中有過半數獨立董事參與。委員會下設公司治理、永續金融、人權維護、環境永續、氣候變遷與社會公益等6個工作小組,負責訂定年度計畫及統籌永續發展相關任務之執行,針對營運活動所產生之經濟、環境及社會議題,每年定期向永續發展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永續發展執行成效,以檢討實施成效及持續改進。 | ||
| 2、114年度董事會督導ESG永續發展相關議案,議案內容包含: | ||||
| (1)永續發展推動計畫及目標。 | ||||
| (2)溫室氣體盤查及查證之規劃。 | ||||
| (3)年度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含TCFD執行內容及氣候變遷風險與機會之評估)。 | ||||
| (4)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永續揭露準則導入計畫執行情形。 | ||||
| 3、董事會於會議中對ESG計畫、政策擬定內容進行提問或建議,並決議通過,董事會提出之建議於完成前每次會議追蹤。董事會亦於年度執行報告中檢視及監督永續計畫之落實情形,並視情況於需要時督促經營團隊進行調整與改進。 | 無差異 | |||
| 二、銀行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 | ☑ | 1、本揭露資料之風險評估邊界涵蓋本行國內營運據點,資料期間涵蓋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 ||
| 2、依本行「永續發展守則」第三條,就重大性原則,進行各項議題之風險評估,研擬相對應管理策略,以降低衝擊與影響。 | ||||
| 3、依據評估分析結果,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及策略詳「附表:本行風險之重大性議題及管理措施」(第74-75頁)。 | 無差異 | |||
| 三、環境議題 | ||||
| (一)銀行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 ☑ | 1、本行「永續發展守則」訂定由總務部擔任環境管理專責單位,以擬訂、推動及維護相關環境管理制度及具體行動方案,並協助環境教育課程。 | ||
| 2、訂有「總行大樓管理要點」及「安全衛生工作守則」等規範,並導入ISO管理系統(如ISO 14064-1溫室氣體盤查系統及ISO 14001環境管理系統)。 | 無差異 | |||
| (二)銀行是否致力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 ☑ | 1、本行優先採購使用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降低汙染或省能源之環保產品,並於採購招標中,優先採購取得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標章使用許可,或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汙染或省能源之廠商,以增進社會利益,減少社會成本。 | ||
| 2、室內裝修方面,鼓勵儘量減少室內裝修量,將舊有辦公室具和新的空 | 無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三)銀行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相關議題之因應措施? | ☑ | |
| (四)銀行是否統計過去2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並制定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 | ☑ | |
| 2、水資源管理: | ||
| 以廢水處理、節省用水、水質安全、水源及節水宣傳5大構面進行,並採購具有省水標章之產品外,並每月檢視總行及各單位用水量是否有異常情形。近兩年全行用水數據如下: | 無差異 | |
| 年度 | 113年度 | 114年度 |
| 地表總用水(度) | 55,839 | 55,152 |
| 二氧化碳當量(公噸) | 8.588 | 8.321 |
| 人均使用量 | 18.218 | 17.632 |
| 註:114年度為推估資料,完整資訊請參閱本行永續報告書。 | ||
| 3、廢棄物管理: | ||
| (1)本行廢棄物為日常辦公及服務產生,除將垃圾分為一般垃圾、廚餘及回收進行垃圾分類外,總行大樓亦有記錄相關數據。 | ||
| (2)於廢棄物減量方面,在員工餐廳僅提供環保餐具,不使用一次性餐具;推廣無紙化,如內部文件傳遞多透過電子公文系統,必要紙本文件採雙面列印,同時鼓勵本行客戶採用電子帳單,共同減少紙張使用。 | ||
| (3)近2年總行大樓廢棄物數據如下: | ||
| 年度 | 113年度 | 114年度 |
| 一般垃圾(公噸) | 16.27 | 16.23 |
| 廚餘(公噸) | 8.22 | 8.42 |
| 回收量(公噸) | 13.12 | 13.47 |
| 總重量(公噸) | 37.61 | 38.13 |
| 回收率(%) | 56.73 | 57.42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社會議題 | ||||
| (一) 銀行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 ☑ | 1、已依「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訂定本行「永續發展守則」,且於本行官方網站揭露人權政策。 | ||
| 2、將人權政策及性別平等暨友善職場宣導列入新進人員教育訓練必修項目,內容包含相關法規介紹(如性別平等法、性騷擾防治、職業安全衛生、個人資料保護等)、檢舉申訴管道介紹、職場藍圖與升遷制度、員工職涯發展、行員相關權利義務與福利事項等,藉由教育訓練宣導本行對人權政策之保障與注重,致力營造安全、平等、免於歧視與騷擾之工作環境,114年未發生任何歧視事件,並辦理人權政策相關教育訓練課程,員工受訓比率達100%,總時數為31.5小時。 | 無差異 | |||
| (二) 銀行是否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 ☑ | 1、相關福利措施請參閱「肆、營運概況/七、勞資關係」有關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 | ||
| 2、本行訂有「員工考核辦法」及「現職人員升等考核要點」,每年度視公司經營績效狀況、個人表現優劣及參考同業薪津水準等,於全盤考量後調整員工職等薪津。 | ||||
| 3、本行休假制度比照勞基法外,另提供優於勞基法之婚假、喪假及普通傷病假。 | 無差異 | |||
| (三) 銀行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 ☑ | 本行為提供全體同仁及利害相關者一個安全無虞的作業環境,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並以災害預防及災害防止為核心理念制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及設置安全維護督導小組,每年以召開一次安全會議為原則,並持續改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以建構健康幸福職場。 | ||
| 1、工作環境: | ||||
| 除室內裝修以簡潔實用為主,建材採用具備國內外環保標章、綠建材標章之建材為主,同時也要求使用低汙染、可循環利用之建材;亦定期對總行辦公場所檢測CO2之含量及按季檢測飲用水品質,以確保員工工作環境之舒適度。 | ||||
| 2、職業安全: | ||||
| (1) 設置「各單位職業安全衛生人員名單」系統,配合人資系統於人員轉任單位後系統自動調換相關人員,並每年安排1次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114年度「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初訓28位,複訓89位;「急救人員衛生教育訓練」初訓35位,複訓55位;「防火管理人員講習訓練」初訓30位,複訓29位,編列在職員工教育訓練宣導教材以增加專業素養。 | ||||
| (2) 安全應變措施上,各營業單位每半年進行安全應變措施演練,以熟悉各項設備及災害狀況處理,落實危害亦是養成及增加員工自我防護和災害應變處理能力。 | 無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3)114年重大職業災害(死亡/殘廢)案件為0件,傷害(失能)計0件。 3、健康教育: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雇主應依不同年齡、不同頻率,定期施行員工健康檢查,本行提供優於法規之定期健康檢查,全體員工每兩年進行免費健康檢查外,亦設有醫務室及每季辦理醫師健康講座或健康諮詢,增加員工健康意識。 4、火災預防及應變: 本行114年度無發生火災,對火災預防及應變方式如下: (1)消防演練: 總行大樓每年2次;各營業單位每半年辦理數位課程「消防教育訓練及宣導活動」。 (2)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 各單位每年1次向當地消防局申報。 (3)日常預防: 本行訂有「台中商業銀行電源使用管理須知」,降低因用電產生的災害;訂有「台中商業銀行安全衛生自動檢查計畫」藉由定期自動檢查安全衛生事項,事先發現不安全衛生的設備、工作環境或動作行為等設法消除或控制,以防止災害發生,保障行員之安全與健康。 | ||||
| (四)銀行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 ☑ | 本行依策略發展及員工職位規劃職涯地圖訂定年度教育訓練計畫,推動各職能的專屬訓練,每年定期挑選本行優秀人才,透過個人發展計畫(IDP),培養成為各級主管接班人。 | 無差異 | |
| (五)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等議題,銀行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並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 ☑ | 1、本行相關金融商品或服務,均重視行銷倫理,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以公平待客之理念,訂定相關執行策略及具體措施,落實於營運活動之中。 2、對客戶之隱私,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行規範,以作為執行個人資料保護的準則,且已導入PIMS(個人資料管理標準),並取得「BS 10012:2017個人資料管理系統」標準認證。 3、本行訂定「金融消費者保護政策」及「公平待客原則政策及策略」,以執行保障消費者權益之保護並落實公平待客;並設置「公平待客委員會」,定期檢討公平待客執行情形,確保商品、服務及流程能公平合理對待客戶,以提升客戶對本行金融服務之信心與信任。 4、客戶可透過以下多元管道進行意見反映與申訴: (1)24小時客戶服務專線:隨時提供電話服務,解答客戶疑問或處理申訴。 (2)市話免付費申訴專線:設置專屬申訴管道,提供免費且便利的申訴 | 無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服務。 | ||||
| (3) 官網客戶留言信箱:提供線上留言管道,方便客戶提交意見並獲得即時回復。 | ||||
| (4) 智能文字客服:透過 AI 文字客服即時解答常見問題,並可依需求轉接人工客服協助。 | ||||
| (5) 營業單位窗口:客戶可於各營業單位直接反映意見,並由現場人員即時處理。 | ||||
| 5、本行依循「消費爭議處理制度」及「消費爭議處理要點」,明定申訴處理之作業流程與程序,以確保各項申訴案件均能迅速且有效完成處理。 | ||||
| 6、為持續精進服務品質,正式導入「ISO 10002:2018客訴品質管理系統」,確保在處理客訴與爭議時,具備一致性、透明度和效率。此外,亦取得卓越服務標章(Excellent Service Mark)認證,定期進行服務質量評估,全面提升客戶滿意度。 | ||||
| (六)銀行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商在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相關規範,及其實施情形? | ☑ | 1、本行供應商以工程承攬、資訊設備、事務設備及耗材供應商為主。秉持當地採購原則,各項採購案皆以本地合作廠商為優先考量,以促進當季經濟發展並有效降低因運送過程造成的碳排放。 | ||
| 2、為實踐本行對供應商管理之承諾與責任,除持續推動供應商簽署「誠信經營、人權暨環境永續承諾書」,並於112年9月制定供應商注意事項,以鼓勵及合作為基礎,與供應商共同達成良好道德標準、尊重勞動人權與環境永續的目標,共同落實企業社會責任。相關事項如下: | ||||
| (1) 行為標準: | ||||
| 分為企業標準、道德標準、勞工標準、環境標準及安全與衛生標準五個面向。 | ||||
| (2) 實施措施: | ||||
| 在辦理招標作業時,供應商提出「供應商企業社會責任自評表」,114 年共累計 145 家供應商簽署,並瞭解本行誠信經營政策;本行得不定期舉辦供應商溝通會議,並得視情況提供教育訓練及不定期針對現有供應商進行隨機訪視,114 年共計 3 家供應商。 | ||||
| (3) 改善與獎勵: | ||||
| 本行對於未符合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規定之供應商,將透過勸導方式並要求其改善,另違反誠信經營與企業社會責任,或對環境與社會造成顯著影響,得停止供應商資格;若對於實踐企業社會責任表現良好之供應商,得免除訪視控管措施,並於辦理採購案件供應商資格確認作業時,得以供應商落實企業社會責任之實際情形作為評選考量。 | 無差異 |
附表:本行風險之重大性議題及管理措施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五、銀行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編製永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之報告書?前揭報告書是否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 ☑ | 1、本行依循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RI)發布之通用準則及重大主題準則、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SASB)準則,及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編製前一年度永續報告書;並委託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依據中華民國確信準則3000號「非屬歷史性財務資訊查核或核閱之確信案件」辦理本報告書之確信事宜。 | |||
| 2、永續報告書自104年起,每年均取得獨立保證意見聲明書或會計師有限確信報告;惟114年永續報告書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尚未公布。 | 無差異 | ||||
| 六、銀行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定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 |||||
| 本行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訂定「永續發展守則」。以落實永續發展,運作上與所定守則無差異。 | |||||
|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推動永續發展情形之重要資訊: | |||||
| 請參閱本行永續報告書。 | |||||
| 面向 | 重大性議題 | 管理政策/策略/具體措施 | |||
| --- | --- | --- | |||
| 環境風險 | 永續金融 | 本行建立責任投資、責任授信、投資與銷售永續金融商品相關機制,訂定相關規範,將金融產品納入 ESG 思維,促進產業永續發展。 | |||
| 氣候行動 | 1、氣候治理 | ||||
| (1)導入 TCFD 粗架,簽署成為 TCFD 支持者(supporter),並遵循 TCFD 架構每年定期發布氣候風險財務揭露 (TCFD)報告書。 | |||||
| (2)將氣候風險納入本行「永續發展守則」與「風險管理政策」,並訂定「氣候風險管理政策」,將氣候風險納入本行整合性風險管理機制之一環,並落實執行氣候風險相關政策。 | |||||
| (3)112 年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會下設 6 個工作小組,其中「氣候變遷小組」負責推動與落實氣候管理相關機制,並透過氣候情境分析進行實體與轉型風險評估,藉此檢視與訂定相關氣候減緩與調適措施。 | |||||
| 2、節能減碳 | |||||
| (1)自 107 年起發行溫室氣體盤查報告書,依據 ISO 14064-1 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溫室氣體盤查與登錄指引條文要求辦理,揭露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量。 | |||||
| (2)111 年導入 ISO 14001 環境管理系統,並取得第三方認證。 | |||||
| (3)總行與營業單位同步落實節能減碳行動,包含廣告招牌燈配合季節適時調整開放時間、逐步汰換老舊設備並採用節能產品及自 110 年起規劃每年 2 家自有行會設置太陽能光電設備。 | |||||
| 社會風險 | 人才吸引與留任 | 本行提供多項福利措施,如員工團體保險、優於法規之假別、良好勞資溝通管道、升遷制度、獎金制度與退休制度等,以吸引更多人才選擇及留任。 | |||
| 人才培育與發展 | 訂定「年度教育訓練計畫」與「新進人員教育訓練實施要點」,並承諾規劃各職級員工職涯發展地圖,提供完整的訓練計畫,使員工適才適所,強化員工終身受用的技能。 |
| 面向 | 重大性議題 | 管理政策/策略/具體措施 |
|---|---|---|
| 人權與平等 | 以人權政策保障營運所涉及之對象,如員工、供應商與客戶之人權,並將人權列入新進人員教育訓練必修項目,且提供檢舉管道處理相關事件。 | |
| 職場健康與安全 | 訂有工作場所安全維護措施、職業災害風險管理、員工健康管理方案、健康檢查與健康促進活動等,並承諾持續改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以建構健康幸福的職場。 | |
| 公平待客 | 由董事及高階主管親自領導及監督公平待客執行情形,並積極妥善處理每件客訴,並加強員工教育訓練保護客戶權益與提升整體客戶體驗與滿意度。 | |
| 普惠金融 | 1、制定「服務身心障礙及高齡客戶須知」,承諾提升身心障礙、高齡及弱勢族群客戶之金融友善服務及照顧。 | |
| 2、推行多項普惠金融措施與服務,包含無障礙 ATM、無障礙建築、雙語分行、視訊手語服務、與債務協商服務等。 | ||
| 公司治理 | 公司治理 | 於董事會下設 6 個功能性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提名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公平待客委員會與永續發展委員會)督導營運各面向執行成效,以建立完善公司治理架構。 |
| 誠信經營 | 1、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皆遵循誠信經營相關聲明,並協助董事會落實誠信經營承諾、監督公司內部管理及商業活動皆符合誠信經營。 | |
| 2、每年定期安排各項誠信經營教育訓練,並制定及監督誠信經營相關政策措施,並定期審議誠信經營政策及檢視執行結果,並向董事會報告。 | ||
| 法令遵循 | 1、藉由觀念傳達加強法遵意識,要求所有員工及合作夥伴知法及守法。 | |
| 2、訂定相關政策及辦法,並偕同各部門建置各項法令遵循管理措施,推動法遵風險管理制度,有效辨識與管控法遵風險。 | ||
| 營運與財務績效 | 針對本行營運狀況、財務績效、營運成本、市場開發及投資盈虧等,建立完整營運、財務與投資策略,並落實管理措施,承諾透過強化財務結構與成本控制,創造穩健的營運與財務績效予所有利害關係人。 | |
| 資訊安全 | 1、通過 ISO 27001 資訊安全管理系統。 | |
| 2、每半年召開一次資訊安全管理審查會議綜理資訊安全政策推動及資源調度之整合,且定期實施資訊安全相關教育訓練、測試與演練。 | ||
| 個資及隱私權保護 | 藉由建立各項作業管理措施,以落實員工個資及隱私權保護制度,並持續實踐 BS10012 個人資訊管理系統相關標準,提供客戶對於個資、隱私權及營業秘密之完善保護環境,降低個資及隱私資訊外洩之可能性。 | |
| 風險管理 | 1、訂有「風險管理政策」、「市場風險管理政策」、「流動性風險管理政策」、「信用風險管理政策」、「作業風險管理政策」、「資本管理政策」及「氣候風險管理政策」等政策,並承諾依經營規模與風險程度建置各項風險管理機制,以有效風險管理與管控程序。 | |
| 2、藉由三道防線風險管理架構、風險管理程序與風險管理委員會有效管理營運過程之信用、市場、作業、流動性、國家及氣候等風險。 |
本行氣候相關資訊
(一)氣候相關資訊執行情形
| 項目 | 運作情形 | |||||
|---|---|---|---|---|---|---|
| (1)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對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督及治理 | 1、為監督氣候風險相關風險與機會,已將氣候風險納入本行整合性風險管理機制之一環,參酌本國銀行氣候相關風險管理實務手冊採用內部協作模式,董事會為氣候風險管理最高決策單位,轄下設立風險管理委員會執行董事會核定之風險管理決策及審議風險管理相關事宜,每季召開一次會議,並將氣候風險監控加入風險管理報告案,其中包括主管機關氣候風險之最新規範,以及監控及更新氣候風險與機會鑑別結果,並提出因應措施,增進本行氣候風險管理,相關資料會後續陳報董事會。 | |||||
| 2、依證交所與櫃買中心制訂「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將氣候評估及因應納入本行「永續發展守則」,依金管會「本國銀行氣候風險財務揭露指引」將氣候風險納入本行「風險管理政策」與「氣候風險管理政策」,將氣候風險納入本行整合性風險管理機制之一環,以強化本行對氣候相關風險之管理,上述規章已由董事會核定施行。另依據證交所「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將專章揭露氣候相關資訊納入本行「永續報告書編製與驗證作業要點」,並由總經理核定施行。 | ||||||
| (2)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對本行之業務、策略及財務影響 | ||||||
| (短、中、長期) | 為辨識氣候對本行產生的財務影響,並進行有效資訊揭露,本行針對氣候風險中低碳經濟的轉型風險與氣候變遷影響的實體風險進行辨識,將氣候風險描述後並評估其風險對本行業務影響之「發生頻率」與「衝擊影響」,評估後擬定策略面向,以利本行增強氣候風險管理及監控。 | |||||
| 下表為氣候風險與機會辨識結果: | ||||||
| 風險項目 | 影響層面 | 風險描述 | 潛在財務衝擊或影響 | 影響時間 | 策略面向 | |
| 立即性風險 | 自有營運(一般) | 極端氣候事件造成本行營運建築、設備及資訊設備機房損害等,使本行面臨營運中斷之衝擊,直接影響本行收入,並且需額外支付維修費用以回復營運。 | 營業費用增加/營業收入下降 | 短 | 營運氣候風險評估及管理 | |
| 投資業務 | 極端氣候事件,如強降雨等造成投資對象辦公室或工廠等據點營運中斷或人員財產損失,為回復營運使得營業費用增加,並影響該投資對象整體獲利能力。 | 投資收益下降 | 短 | 投資氣候風險評估及管理 | ||
| 授信業務 | 極端氣候事件造成授信戶營運中斷或人員財產損失,授信戶因營運中斷選款困難,或授信不動產擔保品價值低落,致使本行對客戶授信可能因此面臨債權回收困難。 | 債權損失增加 | 短 | 授信氣候風險評估及管理 | ||
| 長期性風險 | 自有營運(一般) | 海平面上升導致營業據點面臨淹水影響,進而導致營運處所或設備損害、營運中斷,為修復受損設備造成營業費用增加,且因營運中斷使得營業收入下降。 | 營業費用增加/營業收入下降 | 中 | 營運氣候風險評估及管理 | |
| 投資業務 | 因海平面上升導致投資對象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受損,無法製造產品進而減少該公司之獲利能力及本行投資收益。 | 投資收益減少 | 長 | 投資氣候風險評估及管理 |
| 項目 | 運作情形 | |||||
|---|---|---|---|---|---|---|
| 授信業務 | 因海平面上升導致企業授信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受損,無法製造產品影響公司獲利能力,可能使客戶還款能力下降,或授信不動產擔保品價值斑落,致使本行對客戶授信可能因此面臨情報回收困難。 | 情報損失增加 | 長 | 授信氣候風險評估及管理 | ||
| 政策與法規風險 | 自有營運(一般) | 溫室氣體減量要求或節能耗電政策或法規趨嚴,而未能遵循而遭受裁罰;或氣候相關風險揭露內容不夠充分而遭受訴訟。 | 營業費用增加 | 短 | 營運淨零排放 | |
| 自有營運(一般) | 隨著地球暖化,預估未來平均溫度將逐步升高,導致電價隨之上漲,本行營運成本增加。 | 營業費用增加 | 短 | 營運淨零排放 | ||
| 投資業務 | 為了減緩氣候變遷,與能源、碳價/碳稅、碳排放、減碳目標與報告義務相關之政策或法規趨嚴,使高碳排產業投資對象營運成本(包含合規成本)增加,減少該投資對象獲利能力,並透過本行承作之投資業務影響本行。 | 投資收益減少 | 中 | 授信氣候風險評估及管理 | ||
| 資產組合淨零排放 | ||||||
| 授信業務 | 為了減緩氣候變遷,與能源、碳價/碳稅、碳排放、減碳目標與報告義務相關之政策或法規趨嚴,使高碳排產業企業授信戶營運成本(包含合規成本)增加,並透過本行承作之授信業務影響本行面臨情報回收困難之情形。 | 情報損失增加 | 短 | 授信氣候風險評估及管理 | ||
| 資產組合淨零排放 | ||||||
| 消費者偏好/市場供需失衡風險 | 授信業務 | 未能因應市場趨勢適時推出相關永續金融商品及服務,恐失去氣候變遷主題相關市場及轉型機會,造成業務及客戶流失。 | 利息收入減少 | 中 | 綠色授信 | |
| 聲譽風險 | 自有營運(一般) | 當本行因未能建立重視低碳轉型之形象而無法滿足利害關係人期待時,可能將影響公司聲譽,造成業務及客戶流失並導致營收下滑,以及資金取得困難。 | 營業收入下降/營業費用增加 | 中 | 資產組合淨零排放 |
| 項目 | 運作情形 | |||||
|---|---|---|---|---|---|---|
| 授信業務 | 當本行之企業授信戶發生環境污染情事,將可能間接影響商譽及收益。而本行因提供資金卻未能有效管理資金用途不產生對氣候或環境之負面影響,將可能影響社會大眾對本行之品牌形象及聲譽。 | 利息收入減少 | 短 | 授信氣候風險評估及管理 | ||
| 技術風險 | 授信業務 | 針對氣候變遷轉型風險,企業授信戶所屬產業未來被迫轉型或發展較節能環保的產品與技術,因此需花費額外的成本,影響授信戶獲利能力,並可能使客戶還款能力下降,致使本行對客戶授信可能因此面臨債權回收困難。 | 債權損失增加 | 中 | 授信氣候風險評估及管理 | |
| 自有營運(產品服務) | 針對氣候變遷轉型風險,如果未能成功發展金融科技並透過數位金融、電子化服務引領無紙化及節能減碳之綠色金流,導致顧客與本行往來意願降低。 | 營業收入下降 | 中 | 數位金融轉型 | ||
| 投資業務 | 針對氣候變遷轉型風險,投資對象所屬產業未來被迫轉型或發展較節能環保的產品與技術,可能因轉型需花費額外的成本,進而影響其獲利能力及本行投資收益。 | 投資收益減少 | 中 | 投資氣候風險評估及管理 | ||
| 機會項目 | 影響層面 | 機會描述 | 潛在財務影響 | 影響時間 | 策略面向 | |
| --- | --- | --- | --- | --- | --- | --- |
| 市場 | 投資業務 | 因應政府政策推動及綠能市場成長,積極參與綠色投資,將資金引導至綠色資金用途以促進產業轉型,並可增加投資組合氣候韌性及長期收益。 | 投資收益增加 | 中 | 綠色投資 | |
| 授信業務 | 因應政府政策推動及綠能市場成長,積極推動綠色授信,將可能增加本行之利息收入。 | 利息收入增加 | 長 | 綠色授信 | ||
| 能源來源 | 自有營運(一般) | 營運據點建置太陽能板,以提升自發自用之綠電量。 | 營業收入增加/營運成本減少 | 中 | 綠色營運 | |
| 能源效率 | 自有營運(一般) | 資訊機房採購最新節能設備與建構更具效率之系統,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節省營運成本。 | 營運成本減少 | 中 | 綠色營運 | |
| 自有營運(一般) | 優先採購具有環保、節能或省水等標章之設備,達到資源節約與環境效益。 | 營運成本減少 | 中 | 綠色營運 |
| 項目 | 運作情形 | |||||
|---|---|---|---|---|---|---|
| 自有營運 (一般) | 於規劃與興建新營業據點時,採用綠建材並提升建築能源使用效率。 | 營運成本減少 | 中 | 綠色營運 | ||
| 產品和服務 | 自有營運 (產品服務) | 優化數位金融服務、發展金融科技提升使用便利性,透過推廣線上開戶、電子交易及帳務處理服務,有利於提升服務便利性,並拓展商機及客源,帶動營業收入成長及人工成本之減少。 | 營業收入增加/營業成本減少 | 短 | 數位金融轉型 | |
| 自有營運 (產品服務) | 因應社會大眾環保意識抬頭及綠色金融市場成長,發行綠色環保消費金融商品,吸引特定族群與具有永續概念之消費者。 | 營業收入增加 | 短 | 綠色產品 | ||
| (3)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 (1)極端氣候事件(實體風險): 經評估後114年度尚無因極端氣候事件對本行財務之影響。 (2)轉型行動: 為能辨識氣候風險所造成之財務衝擊,於每季風險管理委員會定期進行氣候情境分析,辨識及評估氣候對本行未來財務之影響,及評估現行轉型風險對於投融資戶衝擊,並擬定因應措施和持續追蹤國際趨勢。 | |||||
| (4)氣候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管理流程如何整合整體風險管理制度? | (1)本行氣候風險管理程序如下: A.氣候風險辨識: a.辨識氣候風險可能對公司營運及投融資帶來的衝擊與傳統風險影響。 b.每季召開風險管理委員會探討氣候相關風險議題。 c.在投融資流程納入ESG與氣候風險相關因素。 B.氣候風險衡量: a.採國內外機構建議進行情境分析,將擔保品及營運據點可能遭遇氣候變遷之實體風險,以及投融資部位可能遭遇之轉型風險列入評估。 b.計算投融資部位財務碳排放及營運溫室氣體排放量。 C.氣候風險監控: 藉由定期審視氣候風險相關資訊及數據(包含溫室氣體排放量)以監控氣候風險。 D.氣候風險報告: 將經分析評估後的氣候風險與機會,以及其對應之因應措施,報告於董事會、風險管理委員會及相關部門。 (2)為增強本行氣候風險管理制度,已將氣候風險納入本行「永續發展守則」、「風險管理政策」與「氣候風險管理政策」,並每季報告氣候風險監控於風險管理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案。 |
| 項 目 | 運作情形 |
|---|---|
| (5)若有使用情境分析評估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翻性,說明所使用之情境、參數、假設、分析因子及主要財務影響。 | 本行參酌「本國銀行辦理氣候變遷情境分析作業規劃」辦理情境分析評估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翻性。依作業規劃,在總體經濟因子情境設定上,採用綠色金融體系網路 (Network for Greening the Financial System, NGFS) 之「Net Zero 2050」、「Delayed Transition」以及假設無轉型行動之「Baseline」情境。在環境因子情境設定上,依據 IPCC AR5 所設定代表濃度路徑 (Representative Concentration Pathways, RCPs) 情境,並採用 RCP8.5(無轉型)與 RCP2.6(積極轉型)情境。 |
| 以個體資產負債部位與損益資訊為計算基礎與範圍基準,分析包含國內外銀行簿下表內外授信部位、票債券與權益投資受到氣候變遷風險之影響,評估 2030 年、2050 年有序轉型、無序轉型及無政策等情境下對信用風險、一般企業及個人暴險之預期損失占基準年度淨值及稅前損益之比率。 | |
| (6)若有因應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轉型計畫,說明該計畫內容、及用於辨識及管理實體風險及轉型風險之指標與目標。 | 為因應管理氣候相關風險,於 114 年度定期陳氣候風險監控報告於風險管理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案。此外,本行已導入 TCFD 粗架,簽署成為 TCFD 支持者(supporter),並遵循 TCFD 架構每年公開揭露氣候相關財務資訊的四大核心要素,包含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與目標,以判定期辨識及管理實體風險及轉型風險之指標與目標。另針對最新永續及氣候相關風險趨勢即時製作風管速報陳閱高階主管。 |
| (7)若使用內部確定價作為規劃工具,說明價格制定基礎。 | 本行暫無制定內部確定價。 |
| (8)若有設定氣候相關目標,說明所涵蓋之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範疇、規劃時程,每年達成進度等資訊;若使用碳抵換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 以達成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抵換之減碳額度來源及數量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 數量。 | (1) 本行於 109 年導入 ISO14064-1 溫室氣體盤查系統,盤查邊界設定採營運控制法,針對溫室氣體排放或移除量進行彙總,主要用途為辦公大樓及資訊機房。盤查及查證邊界逐年增加,並於 113 年完成全行盤查及查證。 |
| (2) 本行依據 ISO 14064-1(2018 年版)/CNS 14064-1 與溫室氣體盤查與登錄指引條文要求辦理,目前採用範疇 1、2 揭露溫室氣體排放量。 | |
| (3) 目前本行針對減量目標規劃為自身營運範疇為主,相關進度說明請詳第 82 頁「3、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說明。 | |
| (9)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與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 請詳第 81-82 頁「1-1 最近 2 年度本行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及「1-2 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說明。 |
1-1 最近2年度本行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
1-1-1 溫室氣體盤查資訊
| 盤查年度
(資料年度) | 114年
(113年) | | 115年
(114年) | |
| --- | --- | --- | --- | --- |
| 盤查邊界 | 本行 | 本行及子公司(註1) | 本行 | 本行及子公司(註1) |
| 範疇一(tCO2e) | 568.05 | 762.82 | 581.79 | 859.42 |
| 範疇二(tCO2e) | 5,088.91 | 5,769.97 | 4,921.19 | 5,533.85 |
| 範疇三(tCO2e) | - | - | - | - |
| 合計 | 5,656.96 | 6,532.79 | 5,502.98 | 6,393.27 |
| 新臺幣佰萬元(營收) | 17,905.450 | 19,299.219 | 19,417.030 | 20,641.615 |
| 密集度
(公噸CO2e/新臺幣佰萬元) | 0.316 | 0.339 | 0.283 | 0.309 |
註1:子公司盤查邊界為台中銀保險經紀人(股)公司、台中銀證券(股)公司、台中銀租賃(股)公司、台中銀融資租賃(蘇州)有限公司及台中銀創業投資(股)公司。
註2:115年盤查(114年資料)為推估,完整資訊請參閱本行永續報告書。
註3:114年全行營收為公告財報,完整資訊請參閱本行財報。
註4:115年度溫室氣體盤查(114年資料)資料於年報刊印日前尚未完成,該數據為推估資料,完整確信資訊請參閱本行永續報告書。
1-1-2 溫室氣體確信資訊
| 盤查年度
(資料年度) | 114年
(113年) | | | 115年
(114年) | | |
| --- | --- | --- | --- | --- | --- | --- |
| 確信邊界 | 本行 | 台中銀證券
(股)公司 | 台中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 本行 | 台中銀證券
(股)公司 | 台中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
| 確信機構 | 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 | 秉承聯合
會計事務所 | 秉承聯合
會計事務所 | 財團法人台灣商品
檢測驗證中心 | 秉承聯合
會計事務所 | 秉承聯合
會計事務所 |
| 確信準則 | ISO 14064-3 : 2019 | 確信準則3410號 | 確信準則3410號 | 確信準則3410號 | 確信準則3410號 | 確信準則3410號 |
| 確信情形 | 合理保證
等級 | 有限保證
等級 | 有限保證
等級 | - | - | - |
註1:114年盤查之確信情形,請參閱本行永續報告書。
註2:子公司確信時程及邊界說明如下:
(1)依「證券期貨業永續發展轉型執行策略」規定,子公司台中銀證券(股)公司及台中銀創業投資(股)公司與母公司時程同步。
(2)另依「上市櫃永續發展路徑圖」規定,子公司台中銀保險經紀人(股)公司、台中銀租賃(股)公司及台中銀融資租賃(蘇州)有限公司將於116年完成確信。
註3:因應IFRS揭露要求及母公司政策,本行115年將溫室氣體盤查作業由ISO 14064-1調整為GHG Protocol,並同步調整確信準則。
- 82 -
1-2 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一)溫室氣體減量基準年及減量:
本行減量目標規劃為自身營運範疇為主,113年為基準年,規劃如下:
- 短期目標(114年):範疇一及範疇二合計年減1%,至115年比對基準年降低2%碳排量。
- 中期目標(115年至117年):範疇一及範疇二合計年減1%,至117年比對基準年降低4%碳排量。
- 長期目標(118年至119年):範疇一及範疇二合計年減1%,至119年比對基準年降低6%碳排量。
(二)溫室氣體減量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為持續達成國際減量趨勢,本行節能減碳措施如下:
- 自110年起規劃每年2家自有行會設置太陽能光電工程,盤點自有行會可利用的空間並以自發自用為優先;114年再生能源自發自用量為175,520.8度及當年度取達再生能源憑證張數為181張。
- 新設及裝修工程全面採用LED燈;總行大樓損壞老舊燈具亦逐步更新為LED燈,有效減少熱源以降低電力使用。
- 行會進行室內裝修時,均透過良好的空間格局規劃及動線安排,讓辦公空間能有更多自然採光,減少人工照明的數量。
- 空調採變頻式高頻率主機,使用恆溫控制裝置;其他電器設備除採有節能標章之產品,影印機、焊紙機及電腦等,設定休眠、待機工程或自動感應等功能。
- 依照季節之日照時間,調整廣告招牌燈開啟時間。
- 鼓勵營業單位自主節電,推出每年度節電績效獎勵政策。
(三)減量目標達成情形:
114年度及115年度兩年度排放數據及目標達成情形如下:
| 盤查年度
(資料年度) | 範疇一
(tCO2e) | 範疇二
(tCO2e) | 密集度
(公噸CO2e/新臺幣佰萬元) |
| --- | --- | --- | --- |
| 114年
(113年) | 568.05 | 5,088.91 | 0.316 |
| 115年
(114年) | 581.79 | 4,921.19 | 0.283 |
註1:為強化分行營運電源基礎設施,逐步規劃建置分行建置小型發電機;及原老舊空調之冷媒(R-22)依蒙特婁議定書無須納入計算,因汰換後新冷媒(R410n,R134n,R32)須計入,皆使範疇一數值增加。
註2:115年係因發電機使用增加及設備運轉工時增加,使範疇一增加。
註3:115年盤查(114年資料)為推估,完整資訊請參閱本行永續報告書。
(六)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1、本公司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 ||||
| (一)公司是否於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 ||||
|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 ||||
| (三)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 V | V | (一)本公司對誠信經營的相關事項雖未明訂,本公司秉持廉潔、透明及負責之經營理念,持續推動以誠信為基礎之政策,並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與風險控管機制,以創造永續發展之經營環境。本公司訂有「道德行為準則」規範行為準則,要求董事及經理人率先以身作則,恪遵誠實信用原則,建立誠信寓實的企業文化。 | |
| (二)本公司建立商業關係前先行評估合法性及誠信交易記錄,避免與誠信瑕疵業者往來,亦遵循相關法令規範,每筆捐款、贊助之款項,須報經授權階層核決後使能辦理。 | ||||
| 本公司於道德行為準則規範對「防止利益衝突」、「不得圈已私利」、「公平交易」、「公司資產之妥善保護及使用」等應基於誠實信用原則,以防範員工不誠信行為發生。 | ||||
| 另於道德行為準則及本公司之員工工作守則中明列相關懲處措施,以防範員工不誠信行為發生。 | ||||
| (三)本公司於道德行為準則中明訂「鼓勵呈報任何非法或違反道德行為準則之行為」「懲處及救濟」相關懲處措施,以防範員工不誠信行為發生。 | 無重大差異 |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 ||||
|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定誠信行為條款? | ||||
|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 ||||
|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 V | V | (一)本公司從事交易及採購時均依據相關法令規定辦理,避免與有不誠信行為紀錄者進行交易。 | |
| (二)本公司雖未設置專責單位,但定期於永續報告書向董事會揭露落實誠信經營情形,並於114年8月呈報董事會永續報告書內容有揭露落實誠信經營情形。 | ||||
| (三)本公司於道德行為準則規範對「防止利益衝突規範,並提供鼓勵呈報任何非法或違反道德行為準則之行為」「懲處及救濟」相關懲處措施。 | 無重大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糧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 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 V | | (四)公司訂有「道德行為準則」及「員工工作規則之獎懲措施」以防員工不誠信行為發生,並提供舉報任何違法或不當行為之陳述管道。本公司已建立有效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全面推行作業電腦化,由電腦相互串連,層層勾稽,執行異常管理。另本公司之內部稽核運作架構共分三層面:第一層面由隸屬於公司董事會之稽核室負責執行,每年訂定稽核計畫,據以查核規章制度遵循情形,降低不誠信行為風險,每季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稽核業務;第二層面每年由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財務報表之內控制度查核;第三層面基於內部稽核係全體員工之職責,因此於要求公司各部門每年進行自主性之業務檢查,以落實內控精神至公司各個層面,俾確保內控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持續有效。 | |
| (五) 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V | | (五)公司於內部網站揭露道德行準則規範供全體員工隨時可查閱。 |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 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 V | | (一)公司訂有道德行為準則規範,明訂鼓勵呈報任何非法或違反道德行為準則之行為,若發現涉有不誠信之行為時,員工可直接向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經理人、人事單位、內部稽核主管或其他適當主管呈報,並提供足夠資訊使公司得以適當處理後續事宜,對違反者將採取紀律處分,公司亦派專人處理案件,以充份落實保密機制。。 | |
| (二) 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 V | | (二)公司訂有「道德行為準則」及「員工工作規則之獎懲措施」以防員工不誠信行為發生,並提供舉報任何違法或不當行為之陳述管道,對違反者將採取紀律處分,公司亦派專人處理案件,以充份落實保密機制。 | 無重大差異 |
| (三) 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V | | (三)公司訂有道德行為準則規範,為防止報復情事之發生,明訂公司將以保密方式處理呈報案件,並將盡全力保護呈報者的安全,秉持著尊杜尊縱的原則,保障員工權益。 |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定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V | | 本公司已於對外網站上,將所訂定之「道德行為準則」揭露於公開資訊中。 | 無重大差異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定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本公司雖未訂定「誠信經營守則」,但經營運作參照「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辦理。 | | | |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道德行為準則
104年3月16日董事會通過 | | | | |
| 第一條(訂定目的及依據)
為導引本公司董事、監察人(或獨立董事)、經理人及其他員工之行為使符合道德標準,並使公司之利害關係人更加瞭解公司道德標準,爰訂定本準則,以資遵循。
第二條(適用對象)
本準則適用於本公司董事、監察人(或獨立董事)、經理人及其他員工。前述適用對象以下簡稱為「本公司人員」。
第三條(誠實信用原則)
本公司人員執行職務應遵守法令及本準則之規定,並應秉持積極進取、認真負責之態度,摒棄本位主義、注重團隊精神,並恪遵誠實信用原則,追求高度之道德行為標準。
第四條(防止利益衝突)
本公司人員應以客觀及有效率之方式處理公務,且不得以其在公司擔任之職務而使其自身、配偶、父母、子女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獲致不當利益。
前項人員所屬之關係企業與本公司為資金貸與或為其提供保證、重大資產交易、進(銷)貨往來之情事時,相關之本公司人員應主動向公司說明其與公司有無潛在利益衝突,並呈報上級或經理人以防止利益衝突。
第五條(不得圖已私利)
當公司有獲利機會時,本公司人員有責任增加公司所能獲取之正當合法利益。
本公司人員不得為下列事項:
1. 透過使用公司財產、資訊或藉由職務之便而有圖私利之機會或獲取私利。
2. 與公司競爭。
第六條(保密責任)
1. 本公司人員對於公司本身或其進(銷)貨客戶之資訊,除經授權或法律規定公開外,應負保密義務。應保密之資訊包括所有可能被競爭對手利用或洩漏之後,對本公司或客戶有損害之未公開資訊。
2. 本公司人員所知悉或取得有關公司及/或關係企業之用戶、關係企業及/或任何其他第三者之機密資訊、技術資料、個人資料或任何其他不為公眾所知之資訊、商情等(以上均不論口頭、書面、是否標有「機密性」字樣),皆應嚴守保密義務,除為履行工作所必須,不得任意查詢或使用之。非經公或司事前書面同意,不得複製機密資訊或就機密資訊製作備份,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將該等資訊以任何方式洩漏、告知、交付轉移予他人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對外發表出版。
第七條(公平交易)
1. 本公司人員應公平對待公司進(銷)貨客戶、競爭對手及員工,不得透過操縱、隱匿、濫用其基於職務所獲悉之資訊、對重要事項做不實陳述或其他不公平之交易方式而獲取不當利益。 | | | |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2.本公司人員在從事日常工作及執行業務時,應遵守公司要求之道德標準及公平交易原則。於接受與本公司有關之廠商機贈或招待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不得利用職務關係對廠商要求或期約收受賄賂、回扣、機贈或其他不正當利益。
(2)接受廠商之機贈或招待,如發現顯有違社會禮儀或習俗者,應當場予以婉拒,並嚴禁收受現金或有價證券之機贈。
(3)如因不可抗力或事後始發現所收受之廠商機贈或招待,有違社會禮儀或習俗者,應於事發後向其直屬主管報告,並同時知會稽核最高主管,以利後續處理。
第八條(公司資產之妥善保護及使用)
本公司人員均有保護公司資產之責任,並應確保其能有效合法地使用於公務上,以避免被偷竊、疏忽或浪費。
第九條(法令遵循)
本公司人員應遵守所有規範公司活動之法令規章、公司政策及證券交易法並加強宣導防止內線交易法令,掌握公司重要未公開資訊時,不得從事相關證券交易。
第十條(鼓勵呈報任何非法或違反道德行為準則之行為)
本公司人員於懷疑或發現有違反法令規章或道德行為準則之情事時,應主動向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經理人、人事單位、內部稽核主管或其他適當主管呈報,並提供足夠資訊使公司得以適當處理後續事宜。
公司將以保密方式處理呈報案件,並將盡全力保護呈報者的安全。對惡意不實檢舉者,公司應以疏導,必要時亦應酌以懲罰以端正風氣。倘因上述行為而遭受報復、威脅或騷擾時,應即呈報上級或經理人,本公司應立即為適當之處置。
第十一條(懲處及救濟)
本公司人員有涉嫌違反道德行為準則之情事時,公司應依相關規定處理。但違反本準則人員得向公司提出申訴,以提供違反道德行為準則者,得依相關規定救濟之途徑。
第十二條(豁免適用之程序)
本公司之董監事及經理人如有豁免遵循本準則規定之必要者,應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始得為之。
前項情形並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董事會通過豁免之日期、獨立董事之反對或保留意見、豁免適用之期間、豁免適用之原因及豁免適用之準則等資訊。
第十三條(揭露方式)
本準則應於公司內部公佈並於年報、公開說明書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修正時亦同。
第十四條(施行)
本道德行為準則經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 | | | |
(七)對本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其查詢方式:http://www.cmfc.com.tw
※合併公司
1、暨亞公司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 ||||
| (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 ||||
|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 ||||
| (三)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 V | V | (一)本公司對誠信經營的相關事項雖未明訂,本公司秉持廉潔、透明及負責之經營理念,持續推動以誠信為基礎之政策,並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與風險控管機制,以創造永續發展之經營環境。本公司訂有「道德行為準則」規範行為準則,要求董事及經理人率先以身作則,借還誠實信用原則,建立誠信篤實的企業文化。 | |
| (二)本公司建立商業關係前先行評估合法性及誠信交易記錄,避免與誠信瑕疵業者往來,亦遵循相關法令規範,每筆捐款、贊助之款項,須報經授權階層核決後使能辦理。 | ||||
| 本公司於道德行為準則規範對「防止利益衝突」、「避免圈私利之機會」、「公平交易」「公司資產之妥善保護及使用」等應基於誠實信用原則,以防範員工不誠信行為發生。 | ||||
| 另於道德行為準則及本公司之員工工作守則中明列相關懲處措施,以防範員工不誠信行為發生。 | ||||
| (三)本公司於道德行為準則中明訂「鼓勵呈報任何非法或違反道德行為準則之行為」「懲處及救濟」相關懲處措施,以防範員工不誠信行為發生。 | 無重大差異 |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 ||||
|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定誠信行為條款? | ||||
|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 ||||
|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 V | V | (一)本公司從事交易及採購時均依據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對供應商履約行為審查,避免與有不誠信行為記錄者進行交易。 | |
| (二)本公司雖未設置專責單位,但定期於永續報告書向董事會揭露落實誠信經營情形,並於114年8月呈報董事會永續報告書內容有揭露落實誠信經營情形。 | ||||
| (三)本公司於道德行為準則規範對「防止利益衝突規 | 無重大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糧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行? | ||||
|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 ||||
|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V | V | 範,並提供鼓勵呈報任何非法或違反道德行為準則之行為」「懲處及救濟」相關懲處措施。 | |
| (四)公司訂有「道德行為準則」及「員工工作規則之獎懲措施」以防員工不誠信行為發生,並提供舉報任何違法或不當行為之陳述管道。本公司已建立有效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全面推行作業電腦化,由電腦相互串連,層層勾稽,執行異常管理。另本公司之內部稽核運作架構共分三層面:第一層面由隸屬於公司董事會之稽核室負責執行,每年訂定稽核計畫,據以查核規章制度遵循情形,降低不誠信行為風險,每季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稽核業務;第二層面每年由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財務報表之內控制度查核;第三層面基於內部稽核係全體員工之職責,因此於要求公司各部門每年進行自主性之業務檢查,以落實內控精神至公司各個層面,俾確保內控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持續有效。公司透過會議向員工宣導誠信經營理念。 | ||||
| (五)公司於內部網站揭露道德行準則規範供全體員工隨時可查閱。 |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 ||||
|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 ||||
|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V | V | (一)公司訂有道德行為準則規範,明訂鼓勵呈報任何非法或違反道德行為準則之行為,若發現涉有不誠信之行為時,員工可直接向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經理人、人事單位、內部稽核主管或其他適當主管呈報,並提供足夠資訊使公司得以適當處理後續事宜,對違反者將採取紀律處分,公司亦派專人處理案件,以充份落實保密機制。 | |
| (二)公司訂有「道德行為準則」及「員工工作規則之獎懲措施」以防員工不誠信行為發生,並提供舉報任何違法或不當行為之陳述管道,對違反者將採取紀律處分,公司亦派專人處理案件,以充份落實保密機制。 | ||||
| (三)公司訂有道德行為準則規範,為防止報復情事之發生,明訂公司將以保密方式處理呈報案 | 無重大差異 |
| 评估项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件,並將盡全力保護呈報者的安全,秉持著尊杜尊縱的原則,保障員工權益。 |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 ||||
|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定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V | 本公司已於對外網站上,將所訂定之「道德行為準則」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中。 | 無重大差異 |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定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本公司雖未訂定「誠信經營守則」,但經營運作參照「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辦理。 |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 ||||
| 磐亞股份有限公司道德行為準則 | ||||
| 中華民國104年3月16日董事會通過 | ||||
| 一、訂定目的及依據 | ||||
| 為使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包括總經理及相當等級者、副總經理及相當等級者、協理及相當等級者、財務部門主管、會計部門主管、以及其他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及簽名權利之人)及其他員工之行為符合道德標準,並使公司之利害關係人更加瞭解公司道德標準,爰參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發佈「上市上櫃公司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參考範例」訂定本準則,以資遵循。 | ||||
| 二、適用對象 | ||||
| 本準則適用於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其他員工。前述適用對象以下簡稱為「本公司人員」。 | ||||
| 三、涵括之內容 | ||||
| 本公司所訂定之道德行為準則,包括下列八項內容: | ||||
| (一)防止利益衝突: | ||||
| 本公司人員應以客觀及有效率的方式處理公務,且不得基於其在公司擔任之職位而使得其自身、配偶、父母、子女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獲致不當利益。 | ||||
| 如發生與前述人員所屬之關係企業資金貸與或為其提供保證、重大資產交易、進(銷)貨往來之情事,相關之本公司人員應主動說明其與公司有無潛在之利益衝突,並呈報上級主管。 | ||||
| (二)避免圖私利之機會: | ||||
| 1.本公司人員不可為下列事項: | ||||
| (1)透過使用公司財產、資訊或藉由職務之便而有圖私利之機會。 | ||||
| (2)透過使用公司財產、資訊或藉由職務之便以獲取私利。 | ||||
| (3)與公司競爭。 | ||||
| 2.當公司有獲利機會時,本公司人員有責任增加公司所能獲取之正當合法利益。 | ||||
| (三)保密責任: | ||||
| 本公司人員對於公司本身或其進(銷)貨客戶之資訊,除經授權或法律規定公開外,應負有保密義務。應保密的資訊包括所有可能被競爭對手利用或洩漏之後對公司或客戶有損害之未公開資訊。 | ||||
| 本公司人員所知悉或取得有關公司及/或關係企業之用戶、關係企業及/或任何其他第三者之機密資訊、技術資料、個人資料或任何其他不為公眾所知之資訊、商情等(以上均不論口頭、書面、是否標有「機密性」字樣),皆應嚴守保密義務,除為履行工作所必須,不得任意查詢或使用之。非經公司事前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糧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書面同意,不得複製機密資訊或就機密資訊製作備份,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將該等資訊以任何方式洩漏、告知、交付或轉移予他人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對外發表出版。 |
(四)公平交易:
本公司人員應公平對待公司進(銷)貨客戶、競爭對手及員工,不得透過操縱、隱匿、濫用其基於職務所獲悉之資訊、對重要事項做不實陳述或其他不公平之交易方式而獲取不當利益。
(五)保護並適當使用公司資產:
本公司人員均有責任保護公司資產,並確保其能有效合法地使用於公務上,避免被偷竊、疏忽或浪費。
(六)遵循法令規章:
本公司人員應遵循證券交易法及其他法令規章。
(七)鼓勵呈報任何非法或違反道德行為準則之行為:
本公司人員於懷疑或發現有違反法令規章或道德行為準則之行為時,應主動向監察人、經理人、人事單位、內部稽核主管或其他適當人員呈報。並提供足夠資訊使公司得以適當處理後續事宜。
公司將以保密方式處理呈報案件,並將盡全力保護呈報者的安全。對惡意不實檢舉者,公司應以疏導,必要時亦應酌以懲罰以端正風氣。因上述行為而遭受報復、威脅或騷擾時,應即呈報上級或經理人,本公司應立即為適當之處置。
(八)懲戒措施:
本公司人員有涉嫌違反道德行為準則之情事時,公司應依相關規定處理。但違反本準則人員得向公司提出申訴,以提供違反道德行為準則者,得依相關規定救濟之途徑。
(四)豁免適用之程序
豁免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遵循公司之道德行為準則,必須經由董事會決議通過,且即時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董事會通過豁免之日期、獨立董事之反對或保留意見、豁免適用之期間、豁免適用之原因及豁免適用之準則等資訊。
(五)揭露方式
本公司應於公司網站、年報、公開說明書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訂定之道德行為準則,修正時亦同。
(六)施行
本公司之道德行為準則經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 | | | |
(七)對本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其查詢方式:本公司網址:「http://www.pacc.com.tw」。
2、台中銀行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一)銀行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
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
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
營政策之承諾? | ☑ | | (一)行於108.12.18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誠信經營守則」,明定
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於從
事商業行為之過程中,不得有不誠信行為,明確規範誠信經
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誠信經
營政策之承諾;並於僱用條件要求受僱人應遵守誠信經營政
策。
(二)於官方網站揭露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聲明確實遵循金融控
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且亦將內部
控制制度應加強事項及改善計畫公布之。
(三)114年度本行董事已簽署遵循誠信經營聲明書。 | 無差異 |
| (二)銀行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
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
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
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
則」第7條第2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 ☑ | | (一)為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並積極防範不誠信行為,訂定「誠信
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董事及經理人行為準則」,
明確規範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於執行業務時應注意事項,
並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督促公司防止不誠信行為,
隨時檢討實施成效及持續改進,確保誠信經營之落實。
(二)本行已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
業範圍內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據以訂定防範方
案及定期檢討防範方案之妥適性與有效性,並涵蓋「禁止提
供或收受不正當利益」、「建立商業關係前之誠信經營評
估」、「禁止疏通費」、「禁止內線交易」、「智慧財產之
管理、保存」及「保密作業」等相關防範措施,於115.4.9將
全行不誠信行為風險評估報告提報董事會。
(三)本行亦依相關法令訂定對外捐贈作業準則,其捐贈對象、金
額之核定均依照該準則辦理;訂定理財業務人員職業道德暨
行為要點,明確揭示員工應以誠信原則推介及招攬財富管理
業務。
(四)於「員工行為準則」中訂定公平交易原則之篇章,明定全體
同仁於從事各項經營、交易行為或執行職務時不得從事之事 | 無差異 |
- 91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 | | 宜,同時須秉持公平合理、平等互惠及誠信原則,以維持公平之交易秩序。 | |
| (三)銀行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 ☑ | | (一)本行「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已建立相關作業處理程序、獎懲、申訴制度及紀律處分,並定期安排董事長、總經理或高階管理階層向董事、受僱人及受任人傳達誠信之重要性。對於本行人員違反誠信行為情節重大者,應依相關法令或公司人事規章予以解任或解雇。
(二)本行積極防範不誠信行為,並將誠信經營政策納入員工考核,設立明確有效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並定期落實檢討。 | 無差異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銀行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定誠信行為條款? | ☑ | | 本行辦理採購或招標案時,除非採注意供應商誠信紀錄,並於簽訂契約明定違反法令之機制條款,以及簽署「誠信經營、人權暨環境永續承諾書」。 | 無差異 |
| (二)銀行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1年1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 ☑ | | (一)由董事會辦公室推動誠信經營政策,協助董事會及高階管理階層制定及監督執行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並每年度向永續發展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主要負責下列事項:
1、協助將誠信與道德價值融入公司經營策略,並配合法令制度訂定確保誠信經營之相關防弊措施。
2、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不誠信行為風險,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於各方案內訂定工作業務相關標準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3、規劃內部組織、編制與職掌,對營業範圍內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設置相互監督制衡機制。
4、誠信政策宣導訓練之推動及協調。
5、規劃檢舉制度,確保執行之有效性。
6、協助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查核及評估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防範措施是否有效運作,並定期就相關業務流程進行評估遵循情形作成報告。
7、製作及妥善保存誠信經營政策及其遵循聲明、落實承諾 | 無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 | | 暨執行情形等相關文件化資訊。協助將誠信與道德價值融入公司經營策略,並配合法令制度訂定確保誠信經營之相關防弊措施。
(二)114年度誠信經營執行情形於115.4.9提報董事會。 | |
| (三)銀行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 ☑ | | (一)本行「授信利害關係人資料控管暨授信辦法」,就利害關係人予以建檔控管,並訂定「利害關係人授信以外交易管理辦法」防範利益衝突;本行「董事及經理人行為準則」亦訂有利益迴避條款,以落實誠信經營。董事間亦應自律,不得不當相互支援。
(二)本行設有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聯繫專線、審計委員會聯繫專線及電子郵件信箱於本行官方網站,提供陳述管道。 | 無差異 |
| (四)銀行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之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 ☑ | | 依本行「內部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辦理定期查核及擬訂年度稽核計畫,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至少每半年向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業務;設置「會計部」並訂定本行「會計制度」,不得有外帳或保留私密帳戶,另委由動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定期查核財務報表。 | 無差異 |
| (五)銀行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 | | (一)本行定期舉辦與誠信經營相關之教育訓練,如個人資料保護制度、洗錢防制、消費金融及授信業務、公平待客原則、誠信經營政策、吹哨者保護與客戶重要權益等議題,列為內部教育訓練教材,並適時派員參加外部機構所辦相關課程,114年度辦理教育訓練情形如下:
1、全體同仁須參加前揭相關之線上課程並通過測驗(每年每人須完成12小時以上之課程並完成測驗),共計2,970人次完訓,總時數為39,650小時。
2、114年3月委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辦理3小時之「友善金融-企業誠信、公平待客與金融消費者之培力」課程,內容包括企業誠信與公司治理、企業與人權、消費者保護與金融消費者主體、金融消費者之保護與培力、公平待客原則等,參加人員為董事、公司治理主管、經理人員、子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相關部室之法遵主管及人員;114年10月委請金融研訓院辦理3小時之「法 | 無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 | | 令遵循:資訊治理風險管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課程,內容包括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資訊治理風險管理等,參加人員為董事、公司治理主管、經理人員、子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相關部室之法遵主管及相關人員。
3、114年度已對全體員工宣導本行誠信經營政策,內容包含「誠信經營之行為指南、不誠信行為及防範方案」。
(二)每年定期舉辦「自行查核人員研習班」等課程,並以案例研討方式強化三道防線機制之概念與落實,以有效執行自行查核工作,加強營業單位內部控制,防範不誠信行為之發生。
(三)透過宣導主管機關所公布之金融同業裁罰案件、本國銀行檢查重點及內部稽核重點查核項目,強化員工遵法意識。 | |
| 三、銀行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銀行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 ☑ | | 依本行「檢舉案件處理辦法」、「員工工作規則」訂有檢舉及獎勵制度,另設置檢舉專線電話、檢舉信箱及郵寄信箱收件等受理管道,由專責單位受理檢舉事項並追蹤辦理。 | 無差異 |
| (二)銀行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 ☑ | | (一)依本行「人事評議暨考核委員會設置辦法」及「性騷擾案件申訴及懲戒辦法」,訂有審議調查程序、利害關係人迴避條款及保密機制。
(二)本行「檢舉案件處理辦法」設有「檢舉案件審議委員會」負責檢舉案件之審議,明定檢舉事件經查證屬實者,依員工工作規則核予檢舉人適當之獎勵;如確為不實檢舉或提供虛偽證據者,移送人事評議暨考核委員會議處。另由權責部室報請相關業管單位檢討內部控制制度及作業程序,並提出改善措施,如為重大違規情事或本行受有重大損害之虞者,將檢舉情事陳報獨立董事,亦將處理方式及檢討改善措施提董事會報告。
(三)明定辦理檢舉案件之受理及調查程序時,對檢舉人之身分及檢舉內容應予保密,不得洩漏足以識別其身分之資訊,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禁止提供第三人閱覽或抄錄。 | 無差異 |
- 94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三)銀行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
處置之措施? | ☑ | | (一)本行「法令遵循制度實施辦法」規範,各單位主管不得對該
法令遵循主管有任何報復等不利行為,法務暨法令遵循部並
應密切注意各單位法令遵循主管之權益是否受到保障。
(二)於「檢舉案件處理辦法」明定對檢舉人身分確實保密並不因
所檢舉案件而對檢舉人予以解僱、解任、降調、減薪、損害
其依法令、契約或習慣上所應享有之權益,或其他不利處
分。 | 無差異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銀行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定
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 | | 本行於官方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
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董事及經理人行為準則、內部重大資訊處
理作業準則、董事會議事規範及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規範董
事、經理人及受僱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忠實義務,本誠實
信用原則執行業務,及董事對於董事會會議事項有利害關係者應
予迴避,與審計委員會成員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職責
等與誠信經營相關之規定及履行。 | 無差異 |
| 五、銀行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定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行誠信經營守則依「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定之。 | | | |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銀行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
本行「誠信經營守則」視法規要求與實務需要,不定期修訂守則內容,並定期將誠信經營執行情形提報永續發展委員會及董事會。 | | | | |
其他重要資訊
請參閱公開資訊網站(網址 http://mops.twse.com.tw)/重大訊息與公告。
(八)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應揭露事項
1、內部控制聲明書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日期:115年3月9日
本公司民國114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評估的結果,謹聲明如下: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任,本公司業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含獲利、績效及保障資產安全等)、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等目標的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能對上述三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自我監督之機制,缺失一經辨認,本公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三、本公司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該「處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係為依管理控制之過程,將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五個組成要素:1.控制環境,2.風險評估,3.控制作業,4.資訊與溝通,及5.監督作業。每個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請參見「處理準則」之規定。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的有效性。
五、本公司基於前項評估結果,認為本公司於民國114年12月31日之內部控制制度(含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包括瞭解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報導係屬可靠、及時、透明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之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成。
六、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開之內容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七、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115年3月9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9人中,無人持反對意見,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王貴賢
總經理:王皆誼


2、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者,應揭露會計師審查報告:無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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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執行情形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1、114年股東會重要決議內容及執行情形:
(1)承認本公司113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承認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執行情形:不配發股東股息或紅利,將盈餘轉入保留盈餘。
(3)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
執行情形:已依修訂後的法規及程序運作。
(4)選出第28屆新任期董事九人,董事會運作順暢。
2、董事會重要決議:
114年03月03日 通過本公司銀行融資案、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113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合併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113年度盈餘分配案、汽電廠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公報提列資產減損、113年度盈餘提撥董事及員工酬勞比率擬定案、解除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競業限制、修正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及訂定114年股東會日期及議案內容。
114年04月18日 通過審查114年股東會 1% 股東提案及董事(含獨立董事)提名。
114年05月12日 通過本公司銀行融資案、114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表、擬資金貸與南中石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修訂「股務作業內部控制制度」部分條文案。
114年06月11日 推舉新任董事長及副董事長案、委任新任期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三名。
114年08月11日 通過本公司銀行融資案、114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表、修訂永續報告書編製及確信作業程序部分條文、已編製2024年永續報告書經會計師出具有限確信報告、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訂薪資作業內部控制制度及內稽細則、修訂採購及付款循環內部控制制度-採購作業及工程發包作業辦法及其內稽細則、修訂核決權限表-資材、工程、財務會計類、內部人114年度調薪案、113年度董事盈餘分配及內部人員工酬勞發放案、基層員工之定義、人事案、資訊安全長異動及敘薪案、會計主管異動及敘薪案、擬與瀚華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契約及與國立中央大學簽訂產學合作及學術回饋機制契約案。
114年11月10日 通過本公司銀行融資案、擬認購台中商業銀行114年現金增資案、114年第3季合併財務報表、114年度委任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公費、115年度預算案、115年度內部稽核作業計畫、修訂「永續發展實務守則」部分條文案、修訂「股務作業內部控制制度」部分條文案、擬與中繼投資(股)公司及臺灣金醇洋酒(股)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契約、內部人114年度年終獎金案、擬定董事及內部人115年度薪資報酬政策。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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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金額單位:新台幣仟元
|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會計師姓名 | 會計師查核期間 | 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 | 合計 | 備註 |
|---|---|---|---|---|---|---|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劉書琳 | 114.01.01 至 114.12.31 | 5,630 | 126 | 5,756 | 非審計公費係移轉訂價報告 100 仟元、境外公司維持費 26 仟元。 |
| 王攀發 |
1、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給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無此情形。
2、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以上者:無此情形。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因簽證會計師游素環會計師計畫退休,故自113年第2季起變更為劉書琳會計師及王攀發會計師至今。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無此情形。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一)股權變動情形
| 職稱 | 姓名 | 114年度 | 截至115年2月28日止 | ||
|---|---|---|---|---|---|
| 持有股數增(減)數 | 質押股數增(減)數 | 持有股數增(減)數 | 質押股數增(減)數 | ||
| 法人董事 | 中繼投資(股)公司 | 0 | (2,000,000) | 0 | 0 |
| 法人董事 | 磐亞投資(股)公司 | 0 | 8,400,000 | 0 | 0 |
| 總經理 | 王皆誼 | 0 | 0 | 0 | 0 |
| 協理 | 吳宏揚 | 0 | 0 | 0 | 0 |
| 財務主管 | 林柏年 | 0 | 0 | 0 | 0 |
| 會計主管 | 徐允允 | 0 | 0 | 0 | 0 |
| 公司治理主管 | 蔡來香 | 0 | 0 | 0 | 0 |
| 大股東 | 磐亞(股)公司 | 4,574,000 | 0 | 0 | 0 |
(二)股權移轉資訊:以上股權移轉之相對人皆非關係人,故本項不適用。
(三)股權質押資訊:以上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皆非關係人,故本項不適用。
- 98 -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115 年 2 月 28 日
| 姓 名 | 本人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合計持有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名稱 | 關係 | ||
| 磐亞(股)公司 | 266,074,828 | 15.78% | 0 | 0 | 0 | 0 | 勝仁針織廠(股)中繼投資(股)久津實業(股)宇輝(股)德興投資(股)久津實業(股) | 磐亞公司之法人董事實質關係人實質關係人同一負責人同一負責人實質關係人 | |
| 勝仁針織廠(股) | 73,601,678 | 4.37% | 0 | 0 | 0 | 0 | 磐亞(股)中繼投資(股)久津實業(股)宇輝(股)德興投資(股)久津實業(股) | 磐亞公司法人董事同一負責人同一負責人同一負責人同一負責人 | |
| 久津實業(股)公司 | 61,487,744 | 3.65% | 0 | 0 | 0 | 0 | 磐亞(股)勝仁針織廠(股)中繼投資(股)磐亞投資(股)宇輝(股)德興投資(股) | 實質關係人同一負責人同一負責人同一負責人同一負責人 | |
| 磐亞投資(股)公司 | 52,393,736 | 3.11% | 0 | 0 | 0 | 0 | 勝仁針織廠(股)久津實業(股)中繼投資(股)磐亞(股)宇輝(股)德興投資(股) | 同一負責人同一負責人同一負責人同一負責人同一負責人 | |
| 中繼投資(股)公司 | 43,929,431 | 2.61% | 0 | 0 | 0 | 0 | 磐亞投資(股)磐亞(股)久津實業(股)宇輝(股)德興投資(股)勝仁針織廠(股) | 同一負責人磐亞公司法人董事同一負責人同一負責人同一負責人 | |
| 宇輝(股)公司 | 16,664,032 | 0.99% | 0 | 0 | 0 | 0 | 久津實業(股)中繼投資(股)磐亞(股)磐亞投資(股)德興投資(股)勝仁針織廠(股) | 同一負責人同一負責人同一負責人同一負責人 | |
| 德興投資(股)公司 | 15,294,530 | 0.91% | 0 | 0 | 0 | 0 | 久津實業(股)中繼投資(股)磐亞(股)宇輝(股)磐亞投資(股)勝仁針織廠(股) | 同一負責人同一負責人同一負責人同一負責人 | |
| 久津實業、勝仁針織廠、中繼投資、磐亞投資、宇輝、德興投資及磐亞公司董事長:王貴賢 | 0 | 0 | 0 | 0 | 0 | 0 | 無 | 無 | |
| 美商摩根大通銀行台北分行受託保管先進星光基金公司之系列基金先進總合國際股票指數基金投資專戶 | 12,691,236 | 0.75% | 0 | 0 | 0 | 0 | 無 | 無 | |
| 邱宏志 | 12,580,000 | 0.75% | 0 | 0 | 0 | 0 | 無 | 無 | |
| 美商摩根大通銀行台北分行受託保管梵加德集團公司經理之梵加德新興市場股票指數基金投資專戶 | 10,126,016 | 0.60% | 0 | 0 | 0 | 0 | 無 | 無 |
- 99 -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單位:仟股;%
| 轉投資事業 | 本公司投資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 綜合投資 | |||
|---|---|---|---|---|---|---|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
| 台中商業銀行(股)公司 | 1,277,768 | 21 | 358,973 | 6 | 1,636,741 | 27 |
| 磐亞(股)公司 | 179,259 | 44 | 20,687 | 5 | 199,946 | 49 |
| 德興投資(股)公司 | 79,000 | 100 | 0 | 0 | 79,000 | 100 |
| 台中銀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 922 | 3 | 14,695 | 47 | 15,617 | 50 |
| 南中石化工業(股)公司 | 100,000 | 50 | 0 | 0 | 100,000 | 50 |
| 久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38,759 | 47 | 2,735 | 3 | 41,494 | 50 |
註:係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00 -
參、募資情形
一、資本及股份
(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本來源
| 年/月 | 發行價格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
|---|---|---|---|---|---|---|---|---|
| 股份 | 金額 | 股份 | 金額 | 股本來源 |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 其他 | ||
| 110/11 | 10 | 2,100,000,000 | 21,000,000,000 | 1,686,209,745 | 16,862,097,450 | 110.11.12 經授商字第 11001206600號函核准盈餘轉增資 648,425,280元。 | 無 | 無 |
| 股份 | ||||||||
| 種類 | 核定股本 | 備註 | ||||||
| --- | --- | --- | --- | --- | ||||
| 流通在外股份 | 未發行股份 | 合計(註) | ||||||
| 普通股 | 1,685,905,745 | 414,094,255 | 2,100,000,000 | 流通在外股份均為上市股票。 |
總括申報制度相關資訊:無
(二)主要股東名單
115年2月28日
| 主要股東名稱 | 股份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磐亞股份有限公司 | 266,074,828 | 15.78% | |
| 勝仁針織廠股份有限公司 | 73,601,678 | 4.37% | |
| 久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61,487,744 | 3.65% | |
| 磐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52,393,736 | 3.11% | |
| 中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43,929,431 | 2.61% | |
| 宇暉股份有限公司 | 16,664,032 | 0.99% | |
| 德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5,294,530 | 0.91% | |
| 美商摩根大通銀行台北分行受託保管先進星光基金公司之系列基金先進總合國際股票指數基金投資專戶 | 12,691,236 | 0.75% | |
| 邱宏志 | 12,580,000 | 0.75% | |
| 美商摩根大通銀行台北分行受託保管梵加德集團公司經理之梵加德新興市場股票指數基金投資專戶 | 10,126,016 | 0.60% |
(三)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1、股利政策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作為員工酬勞(本項員工酬勞數額以不低於 35%為基層員工分配酬勞),由董事會決議分派比率及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零點三作為董監酬勞。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達本公司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迴轉之特別盈餘公積併入未分配盈餘後始得依規定分配盈餘;如尚有餘額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視實際情形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長期財務規劃及兼顧股東權益等因素。每年股利之發放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之方式分
- 101 -
派,惟股票股利分派之比率以不高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九十五。
2、本次股東會擬議股利分派之情形:本次股東會擬議不分派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
3、預期股利政策將有重大變動:無。
(四)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本公司並未編製並公告114年度財務預測,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89年2月1日(八九)台財證(一)字第00371號函規定,無須揭露本項資訊。
(五)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1、公司章程所載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參閱股利政策。
2、本期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本公司對於應付員工及董監酬勞之估列係依本公司章程規定估列可能發放之金額。年度結束後,如董事會決議發放之金額有重大變動時,該變動調整原提列年度費用,至股東會決議,如實際配發金額有所差異,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股東會決議年度調整入帳。如股東會決議採股票發放員工酬勞,股票股數以決議員工酬勞之金額除以股票公允價值決定,股票公允價值係以股東會決議日前一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為計算基礎。
3、董事會通過分派酬勞情形:
(1) 以現金或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若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有差異者,應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本公司114年度依章程估列員工酬勞6,437仟元及董監酬勞386仟元,至股東會決議,如實際配發金額有所差異,差異數作為115年度會計估計變動處理。
(2) 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金額及占本期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及員工酬勞總額合計數之比例:不適用。
4、前一年度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包括分派股數、金額及股價)、其與認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113年度員工酬勞1,453仟元及董監酬勞87仟元之實際配發金額與113年度認列之金額並無差異。
(六)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無此情形。
二、公司債(含海外公司債)辦理情形:無。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無。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無。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
八、資金運用計劃執行情形:無。
- 102 -
肆、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一)業務範圍
※本公司
1、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1)人造纖維、玻璃紙、聚胺纖維、聚酯纖維、化學品及其原料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
(2)前項機器之開發製造及買賣業務。
(3)乙二醇、環氧乙烷、壬酚、乙烯、液化石油氣及有關石油化學工業產品之製造與買賣。
(4)委託營造廠興建國民住宅與商業大樓之出租出售業務。
(5)各種商品之配送分類處理及儲存業務。
(6)經營超級市場買賣、生鮮食品、蔬菜魚肉、乾貨及各種調味品等。
(7)生產及銷售汽電共生所產生之蒸汽及工商業用電(不得將電力銷售與能源用戶)。
(8)汽電共生、污染防治設備之代理經銷及其按裝工程承攬。
(9)氣氧、液氧、氣氮、液氮、氣氤、液氤、二氧化碳及壓縮空氣之製造與買賣。
(10)F212011 加油站業。
(11)D201021 加氣站業。
(12)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2、目前所營事業比重
本公司 114 年度所營業務中,化工產品營業額比重佔 46.2%,化纖產品佔 48.4%,其他產品佔 5.4%。
3、目前之產品項目
| 類別 | 項目 |
|---|---|
| 化工產品 | 乙二醇、環氧乙烷、壬酚 |
| 化纖產品 | 聚酯粒、聚酯絲 |
4、計畫開發之新產品
延續原絲產品之發展,擬計畫原絲生產之產品,進一步生產加工成另一新產品--加工絲,不僅能保有原絲之特性外,更能增加其手感及穿著舒適性。
(1)DTY 色紗:
聚酯色紗係屬紡絲前染色,不易褪色,同時兼耐日光牢度佳,水洗與摩擦牢度佳,不須後染色加工,故無廢水污染兼顧環保,DTY 色紗更具有良好的手感,廣泛應用於傢飾、窗簾、行李箱、背包等方面。
(2)吸濕排汗 DTY 纖維:
具有比原絲更高的吸濕快乾特性,可提升織物的穿著舒適性。其原理係利用纖維異形斷面高表面積及毛細現象,加速人體的排汗效果,使身體維持乾爽舒暢。
(3)DTY 細丹尼高根數纖維:
DTY 纖維的丹尼愈細,纖維愈柔軟,織物手感愈佳,產品的附加價值愈高,除了有原絲原有的特性外,更能提供比原絲更好的手感及柔軟性,廣泛應用於高級女裝。
(4)DTY FD 鈍光紗:
藉由添加高濃度無機粒子,降低纖維的光澤度,同時提高纖維的懸掛性。FD 鈍光紗主要應用在運動服飾方面。
- 103 -
(5) DTY CD 纱:
藉陽離子染料粒子,開紡成具深色鮮豔效果之纖維,使其手感更具柔軟性,且其牢度更佳。CD 纱主要應用於運動服、休閒服、夾克、外套服飾方面。
(6) DTY 抗菌防霉纱:
依不同需求添加抗菌材料,且不會因紫外線、酸、鹼、有機溶劑等而分解,屬長期持續有效抗菌防霉效用,主要應用於運動服、內衣褲、醫護織物、寢具織物、鞋材等方面。
(7) 抗紫外線纖維:
抗紫外線纖維是最佳保護的第二層皮膚,波長 200-400nm 的 UV-A、UV-B 紫外線電磁波,能藉由臭氧層破洞穿透至地表,對人類皮膚造成巨大的傷害,並會助長黑色素生成,導致皮膚老化,甚至皮膚癌。
(8) 中空纖維:
質輕保暖的中空纖維是一種新型態的纖維素材,纖維斷面呈現中空狀,藉由纖維內部空氣層來阻隔體溫的散失,使皮膚表面溫度不會因外在氣候的惡劣而迅速流失,達到保溫的功能。
(9) SDY、DTY 環保紗:
使用環保粒生產織布用之環保紗,減少石化原料的使用,降低二氧化碳及能源的使用,減少環境暖化危機。
(10) 環保粒:
使用回收寶特瓶循環造利用,生產紡絲原料之環保聚酯粒,供下游生產紗。
※合併公司
1、磐亞公司
(1) 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A. C801020 石油化工原料製造業。
B. C802090 清潔用品製造業。
C. D101050 汽電共生業。
D. F212011 加油站業。
E. F212061 加氣站業。
F. 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G.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2) 目前所營事業比重
非離子界面活性劑佔營業比重約佔 8 成,酯化產品則約佔 2 成。
(3) 目前之產品項目
聚乙二醇烷酚醚、聚乙二醇烷基醚、蓖麻油 EO 附加物、聚乙二醇烷基胺醚、聚乙二醇脂肪酸酯、聚乙二醇、聚丙二醇聚乙二醇醚、三甲醇丙烷 EO 附加物、其他多元醇之 EO、PO 附加物、紡絲油劑、潤滑油酯類、塑膠滑劑、化妝品酯類、清潔劑酯類、浴中柔軟劑。
(4) 計劃開發之新產品
聚乙二醇衍生物產品、紡絲油劑產品、纖維柔軟劑、酯化品。
2、台中銀行
(1) 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存款業務、企業金融業務、消費金融業務、外匯業務、財富管理業務、數位金融業務、信託業務、投資業務、金融市場業務。
(2) 目前所營事業比重:銀行業 100%。
(3) 目前之產品項目:不適用。
(4) 計劃開發之新產品:不適用。
- 104 -
(二)產業概況
※本公司
1、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1) 乙二醇:市場供應量增加,競爭態勢轉趨明顯,供應商多減產因應。
(2) 聚酯絲:
A. 面對地球資源持續耗竭,暖化問題,綠色環保議題仍是全人類必須共同面對的問題,因此台灣業者正積極推動將循環經濟理念深植於產業發展中,從產品設計到生產,皆可朝向再利用,再循環,減廢節能方向邁進,綠色環保產品遂成為台灣聚酯產品研發新主流。
B. 近年國內聚酯廠商面對中國大陸及東南亞的競爭,及下游廠商出走,產業供需失調,經營日益艱難,應適時調整人力,提高生產效率,改善品質,擴大客戶群,並做適當篩選,尋求長久穩定及願意創造彼此雙贏的客戶,除了適時掌握市場脈動,機動調整價格,彈性接單外,仍須持續提高設備自動化程度,減少不良率及重大異常的發生,努力降低生產成本,強化技術研發能力,生產符合經濟規模,製造高品質高附加價值產品,並配合下游需求變化快速反應,才能維持產業整體之競爭能力。
C. 近年從越南進口紗無論是越南本地或是台廠生產回銷台灣,價格低廉,漸漸衝擊到本土化繼業的生存。
D. 地緣政治的風險及國內電價成本提高加上缺工等等不利因素,加速國內紡織織維產業規模縮編或外移織產品供應鏈的依賴。
E. 地緣政治的風險及國內電價成本提高加上缺工等等不利因素,加速國內紡織織維產業規模縮編或外移。
(3) 壬酚:提供工業用品助劑生產,需求穩定。
2、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1) 本公司向中油及台塑石化取得乙烯,製造乙二醇及環氧乙烷,乙二醇除供本公司聚酯工廠使用外,另有外售其他亞州地區聚酯工廠,環氧乙烷則出售予界面活性劑廠。
(2) 從國內外採購 Nonene 及 Phenol 原料,製成壬酚,出售國內外界面活性劑廠使用。
(3) 聚酯絲供應國內外加工絲廠及紡織廠。
3、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1) 乙二醇:穩定下游客戶,強化供需關係。
(2) 壬酚:由於亞州地區紡織業發展快速,對紡織助劑需求增加,建立高品質品牌形象,大量生產,降低成本。
(3) 聚酯纖維:產品客製化,多樣化,精緻化,差異化,區隔市場。
※合併公司
1、磐亞公司
(1) 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114年度全球市場受到中國產品市場價格強力競爭造成亞洲地區各國市場的供給及需求產生變化,整體銷售量與前一年相較持平。
(2) 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非離子界面活性劑屬於上游石化原料產業與下游民生及工業用品產業之中間橋樑,具有產業發展關鍵性之不可取代關聯性。
(3) 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A. 非離子界面活性劑為經濟發展之必需品,較不易受到景氣波動的衝擊影響。
B. 此產業需有 EO 廠之優勢配合,本公司擁有市場競爭條件。
C. 因東協十加一自 98 年度起會員國間零關稅,使本公司在價格之競爭力上面臨挑戰。
- 105 -
2、台中銀行:不適用
(三)技術及研發概況
※本公司
1、研發費用
最近二年度投入之研發費用:無研發費用。
2、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無。
3、未來預計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無研發計畫。
※合併公司
1、磐亞公司
(1)研發費用:15,442仟元。
(2)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功能環保型可塑劑 DOTP、金屬清洗劑、紡絲油劑、潤滑油酯類、塑膠滑劑、清潔劑酯類、浴中柔軟劑。
2、台中銀行
(1)最近二年度研究發展支出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年度 | 114 年度 | 113 年度 |
|---|---|---|
| 研究發展支出 | 414,512 | 346,810 |
| 資訊安全支出 | 74,428 | 66,201 |
(2)最近二年度研究發展成果:
A、公平待客、體驗升級
(a)服務自助化
- 官方網站新增各營業據點外幣現鈔庫存查詢,提升資訊透明度。
- 網路銀行新增「預借現金密碼申請」功能,免進線客服,提升客戶便利性。
- 新增網路銀行搭配使用晶片金融卡重新申請軟體 OTP,免臨櫃重新申辦。
- 優化「預約臺幣交易服務」,提供預填總覽、預約提醒及傳票列印等功能,有效降低企業印鑑攜出風險並縮短櫃檯辦理時間。
- 優化網路銀行臺、外幣交易明細 PDF 版面,客戶可自助下載,減少臨櫃需求並提升作業效率。
(b)流程簡化
- 提供美金定存優惠專案,並導入新資金自動辨識系統,簡化客戶申辦流程。
- 開放外幣綜合存款帳戶兼作證券交割,簡化複委託開戶流程。
- 新增實體 ATM「開啟網銀非約轉功能」,解決客戶無讀卡機或受限營業時間之痛點,提升服務便利性。
(c)數位生活圈
- 行動銀行 LollyPay 新增水電費查繳、發票載具及愛心碼綁定。
- Web 版網路銀行透過行動銀行 App 掃描 QR Code 並以 FIDO 結合生物辨識驗證方式登入。
- 官方網站新增企業貸款線上申辦、個人消費性貸款補件功能,並改版信用卡線上申請網頁,提供步驟式填寫,簡化操作流程。
- 本行與燦坤 3C、歐德傢俱、優渥設計合作「幸福居樂部」,結合裝潢與設計、房貸資訊,並於官方網站提供幸福貸款專案供客戶參考。
-
外幣配合基債 WEB 化,新增基金及外幣帳號即時扣帳/沖正結果查詢的電文。
-
106 -
- 與多元電子支付業者(icash Pay、iPASS MONEY、LINE Pay Money)合作帳號連結扣款並導入 QR Code 掃碼支付,擴大本行數位支付通路。
- 推出 Lolly Bank 數位帳戶及金融卡線上視訊換補發,並支援數位帳戶與證券戶雙向導流開戶等業務,提升便利性並吸引年輕客群。
(d) 普惠金融
- 本行官方網站「金融友善專區」通過數位發展部-網站無障礙規範 AA 等級認證標章。
- 新增 46 台視障語音 ATM,全行達 98 台,營業單位亦提供耳機借用,讓視障人士輕鬆操作各項金融交易。
- 新裝設「實體 ATM 硬幣機」於台中市一中商圈,提供商家及民眾 ATM 硬幣存款服務。
- 持續優化友善金融服務,截至 114 年底,「簡便網銀/ATM」已累計提供 32 項功能;並邀請身障團體進行實測交流,將使用者回饋納入優化評估,落實以人為本的數位平權。
- 新增臨櫃開戶預填單「友善開戶專區」,提供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及失智者便捷的開戶預填服務。
B、金融監理、資安防詐
(a) 風險管控
- 新增外籍移工狀態註記與警示功能,輔助行員即時確認身分與交易合理性,強化臨櫃防護。
- 新增貨幣及外匯服務商(Money Service Business,MSB)機構資料維護作業,強化不法金流監控與資金來源追蹤,打造金融安全網。
- 配合財金公司及主管機關政策,開發台幣主機相關程式,新增約定轉入帳號之「灰名單」即時檢核。
- 債測非臺灣 IP 登入網路銀行及行動銀行之行為,即時發送 E-Mail 與 App 推播,防範帳號遭盜用。
- 配合警政署政策,針對失蹤人口及異常狀態之移工,限制網路銀行及行動銀行線上交易,有效打擊人頭帳戶及非法洗錢。
(b) 資訊安全
- 納閱分行作業系統升級,以強化海外分行應用系統之防護能力。
- 導入 ISO 22301:2019(BCM),建立標準營運持續管理制度,並規劃異地備援環境及實際演練。
- 行動銀行 App 通過經濟部工業局「行動應用 APP 基本資安檢測」基準及 OWASP Mobile App Security Checklist L2 檢測。
- 配合國際組織進行 SWIFT 系統 ISO 20022 MX 電文遷移作業及版本升級,強化本行跨境匯款網路安全之防護能力。
(c) 防制詐騙
- 優化金融防詐宣導專區,包含正確網址辨識與最新詐騙手法分享,提升客戶警覺性。
- 導入金融業簡訊專用編碼「68053」服務,提高簡訊來源辨識度,有效杜絕偽冒釣魚簡訊。
- 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合作,導入全新「AI 防詐辨識技術」,新增實體 ATM 債測人臉遮蔽並觸發警示,以有效嚇阻車手犯罪行為。
- 智能填單系統自動比對「疑涉詐騙境內金融帳戶」、「虛擬資產服務業者」,以及串接「鷹眼識詐模型」及新增「即時照會功能」,透過 AI 及系統自動化,提升反詐偵測準確度,落實科技防詐。
-
持續優化企業、個人網銀及行動銀行 APP 功能與防詐機制等共 21
-
107 -
項,並依客戶建議及主管機關規範改善數位金融服務。
- 網路銀行、行動銀行、ATM 轉帳及存款,新增「收款用戶名顯示」機制,降低轉帳錯誤風險並阻斷詐騙金流。
C、營運效能、流程優化
(a) 新增外匯小金庫盤點與異動顯示功能,方便行員掌握外幣現金異動情形。
(b) 導入中央銀行 API 申報、系統流程數位化、開發外匯作業平台,以提升作業效能。
(c) 建置三代財富管理系統及基金債券臨櫃交易系統,提供行員友善操作環境與穩定、專業的理財規劃服務。
(d) 建立颱風天證券交割檔案整合平台,協助分行合併處理各項證券交割相關檔案,強化分行於颱風天下之作業效率。
(e) 透過RPA技術,自動化高重複性作業(如數據輸入、交易處理及專利申請等),大幅降低人為錯誤並提高工作效率。
(f) 整合對外 API 資源並同步進行架構調整與優化,以提升系統的可維護性與整體運行效能。
(g) 「企業付款專區」新增整批轉帳類別,並檢核媒體檔內「轉入帳號」及「身分證號碼/統一編號」,提升服務靈活性與便利性。
(h) 串接台灣票據交換所之「eDDA 電子化授權」及「eACH 圈存扣款業務」,並整合「DDA/ACH 服務」,提供客戶多元且安全的線上授權扣款選擇,簡化作業流程,落實無紙化營運。
(i) 導入「實體 ATM 序時紙捲電子化」,大幅提升交易資訊可保存之資料量,有效降低紙張消耗。
(j) 升級自動化監控暨電子日誌管理系統(DMS),支援 Edge 瀏覽器並完成底層環境更新,優化操作體驗並解除系統汰換風險。
(k) 客服系統升級與客訴模組建置,導入符合公平待客精神及 ISO10002 之機制,並優化客服中心資料庫與 ECP 系統,提升效能、安全與擴充性。
(l) 新增外幣補摺交易併計功能,簡化明細並減少紙張浪費。
D、創新研發、AI布局
(a) 成立 AI 智慧金融小組,發展本行對於營運效率、客戶服務、風險管理及金融創新之 AI 應用。
(b) 專利權研發及保護,已領證專利:
- 新型專利-人名智慧比對系統。
- 新型專利-AI智慧語音預填單。
- 新型專利-通訊管理系統。
- 發明專利-通訊管理系統及方法。
(四)長、短期業務發展計劃
1、乙二醇
短期:市場穩定性高,進行產品銷售規劃。
長期:穩固客戶關係,配合減碳降排需求趨勢,尋求投資合作機會,重啟 ETE 設備,重新投入生質乙二醇生產。
2、壬酚
短期:逐步與下游建立雙方合作關係,如交由下游代工生產界面活性劑或協助推廣下游之製成品。
長期:與下游之長期利益相結合,使上、下游互蒙其利。
3、聚酯絲
短期:環保及特殊用途紗種發展,使產品多樣化,增加營業利潤。
長期:A. 產品發展精緻化、多樣化、科技化,走向高獲利之產品。
B. 適當調整接單產品組合,挑選高利潤訂單。
- 108 -
C. 與同業進行合作整合,相互支援共蒙其利。
D. 產品向上、下游整合發展,發揮垂直整合的優勢。
※合併公司
1、繁亞公司
(1) 短期:提高 EOD 及酯化品高附加價值品項銷售比例,增加營收及獲利。
(2) 長期:提昇產品技術層次,垂直產業發展,開拓新領域市場。配合客戶進口相關產品銷售以期提高獲利、銷售額、銷售量。與客戶合作開發電子級或應用電子業相關產品。
2、台中銀行
(1) 短期:請參閱第 4 頁(二)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
(2) 長期:請參閱第 4-5 頁(四)未來發展策略。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市場分析
※本公司
1、主要產品之銷售地區
(1) 乙二醇:約 73% 供應國內廠商,約 27% 外銷,幾乎銷往亞洲地區。
(2) 環氧乙烷:主要供應國內生產環氧乙烷衍生物之下游廠商。
(3) 壬酚:約 20% 內銷,69% 外銷亞洲地區,約 11% 外銷其他地區。
(4) 聚酯絲:約 87% 內銷,13% 外銷其它地區。
(5) 電力:自用外銷售給台電。
2、市場占有率
| 產品項目 | 市場占有率(國內) | 產品項目 | 市場占有率(國內) |
|---|---|---|---|
| 乙二醇 | 20 % | 壬 酚 | 50 % |
| 環氧乙烷 | 30 % | 聚酯絲 | 7 % |
3、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1) 乙二醇:國內下游聚酯纖維產能擴大轉趨競爭,乙二醇總體供過於求,競爭激烈。
(2) 環氧乙烷:下游客戶需求平穩,銷售量可維持穩定水準。
(3) 壬酚:原料價格變化加大,產品市場競爭激烈。
(4) 電力:國內電力供應長期不足。
(5) 聚酯絲:因上游化纖產能的縮編,供過於求的狀態逐漸改善,第三季將逐漸進入聚酯絲需求旺季,應能帶動市場成長。
4、競爭利基
以全能生產,全能銷售為營業目標,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產品品質,增強競爭能力。
5、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1) 有利因素:聚酯纖維需求將逐漸放大,將可帶動乙二醇需求,聚酯競爭對手逐漸退出市場,可提高我司市佔率及售價。
(2) 不利因素:主要產品原料來自中油,合約量供料不足。
(3) 因應對策:尋求進口管道,或向台塑石化採購,以避免中油供料不足。
※合併公司
1、繁亞公司
(1) 主要產品之銷售地區
A、內銷:佔 4 或 3,含經銷及自銷。
B、外銷:佔 5 或 7,以中國最多,其次為東南亞地區、中東及澳洲等地。
- 109 -
(2) 市場占有率:內銷市場佔佔4成市場佔有率。
(3) 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113年度全球市場受到中國產品市場價格強力競爭造成亞洲地區各國市場的供給及需求產生變化,但整體銷售數量仍較前一年銷售數量增加近1成。
(4) 競爭利基
A、原料 EO、NP、DEG 及天然醇供貨穩定。
B、品質穩定,價格具競爭力,行銷通路順暢。
(5) 發展遠景有利、不利因素及因應對策
A、有利因素
a、產品多樣化,產業需求性質廣泛,較不易受到景氣波動的衝擊影響。
b、技術層次較鄰近之大陸、東南亞為高,加上生產供貨情形穩定,外銷大陸、東南亞市場每年穩定銷售。
c、銷售通路及關係鞏固,產品銷售國內外各行業。
d、原料供應安全,主原料 NP 及石化 EO 之供應係由長期配合之中繼公司管線供應。
B、不利因素
a、環保意識的要求高且政府要求減碳、零排放規範越趨嚴謹,國內外同業競爭日益激烈,本公司將維持大宗品銷售比例降低單位生產成本,且增加高毛利特殊品銷售數量以助益整體營收並持續優質化產品。
b、國內產業持續外移,需求量減少。我司積極配合客戶開發並開發間接出口國外市場,以期維持及提升銷售數量。
c、國內限用壬酚系列產品之環保政策及銷往歐洲之紡織品限用壬酚系列品助劑。我司積極開發壬酚系列之替代品並配合客戶開發新產品或新用途。
C、因應對策
a、順應世界環保、減碳、循環經濟的趨勢,發展環保型系列產品,降低石化原料成本增加的影響。
b、配合產業提昇及客戶需求,發展高附加價值產品及代工產品,增加產業競爭力。
2、台中銀行
(1) 銀行業務經營地區
114年底本行設有92家國內外分支機構,提供個人金融、企業金融、財富管理等多元化業務,透過營業地區特性,發展精緻化金融商品,擴大業務領域,以用心專業經營,提供顧客更優質與便捷的金融服務。
(2) 市場未來的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A、市場供給方面:
臺灣銀行家數眾多,且所提供之金融服務及商品同質性高,面對創新技術加速發展及綠色議題發酵等金融市場變革,為符合消費者行為的轉變,推行數位銀行、數位帳戶等,邁入「以人為本」的新金融生態圈模式,並持續與異業結合,深入發展科技領域,保持金融競爭力;非經濟因素仍以ESG為首,我國政府進一步新設「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更延伸焦點至自然相關財務揭露(TNFD)議題,本行將透過支持六大戰略產業、綠色消費性貸款等融資業務,發揮資金仲介者角色支持ESG產業,穩固我國供應鏈。
B、市場需求面:
全球股市上揚,美國那斯達克指數、臺灣加權股價指數雙雙創下歷史新高,國內人工智慧(AI)等新興科技相關設備需求上漲,帶動進出口貿易穩健增長,投資市場趨勢亦呈現向上格局,流動性充裕,且加乘薪資
- 110 -
成長的所得成效,民間消費能力隨之提高,國際旅遊觀光熱絡,推升財富管理業務大幅成長、簽帳及信用卡手續費收入提升,及提高授信業務動能;穆迪對臺灣評等展望為「穩定」,標普對臺灣主權信用評等保持「AA+」佳績,我國中央銀行綜合世界經濟金融走向,及國內通膨已緩步回降,預測明(114)年經濟成長力道仍屬溫和,並上修明年經濟成長率至3.13%。
(3)競爭利基及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A、有利因素
(A) 全球進入降息循環,預期未來投資市場熱絡。
(B) 我國消費能力增長,有助於手續費收入提升。
(C) 面臨碳費時代來臨,益於推升綠色融資業務。
B、不利因素
(A) 國內金融同業競爭環境集中度高,難以擴大市場份額。
(B) 世界多國執政者選舉,恐增添不明朗政治局勢風險。
(C) 數位科技日新月異,衝擊資訊安全控管,以及科技創新或轉型關鍵性發展人才,將增加管理成本。
C、因應對策本行將
(A) 穩固存放結構,積極擴大市佔。
(B) 擴增海外獲利,布局國際版圖。
(C) 精準差異服務,聰穎便利理財。
(D) 綠色共生未來,創造永續價值。
(E) 金融高度監理,恪守遵法體制。
(F) 體現普惠價值,形塑平等文化。
(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本公司
1、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
(1) 單乙二醇(MEG):主要作為聚酯纖維(POLYESTER)之主要原料,尚可製造抗凍劑、高溫冷卻劑、冰雪去除劑及炸藥等。
(2) 二乙二醇(DEG):主要作為塑膠基本原料、尚可製造油墨溶劑、煞車油、溶劑油、氣體除水劑、纖維柔軟劑及塑膠填充劑等。
(3) 三乙二醇(TEG):主要供作調節劑、空氣處理及潤濕劑用。
(4) 環氧乙烷(EO):主要供作界面活性劑、乙二醇醚等之原料。
(5) 壬酚(NP):主要供作界面活性劑、抗氧化劑、安定劑、酚醛樹酯、潤滑油添加劑等原料。
(6) 聚酯絲:主要係作為成衣用布、織袋(帶)、工業用布、鞋材等之用途。
(7) 電力:能源供應。
2、產製過程
(1) 環氧乙烷+水--->單乙二醇
(2) 單乙二醇+環氧乙烷--->二乙二醇
(3) 二乙二醇+環氧乙烷--->三乙二醇
(4) 乙烯+氧氣--->環氧乙烷
(5) 酚+壬烯--->壬酚
(6) 乙二醇+PTA--->聚酯粒
(7) 電力:以燃煤產生蒸汽及電力發電之汽電共生系統
※合併公司
1、磐亞公司
(1) 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如下:
| 主要產品 | 聚乙二醇烷酚醚、聚乙二醇烷基醚、蒽麻油EO附加物、聚乙二醇烷基胺醚、聚乙二醇脂肪酸酯、聚乙二醇、聚丙二醇聚乙二醇醚、三甲醇丙烷、EO附加物結絲油劑、潤滑油酯類、塑膠滑劑、化妝品酯類、清潔劑酯類、浴中柔軟劑 | |
|---|---|---|
| 主要用途 | 家庭用潔劑 | |
| 個人衛浴用品 | ||
| 纖維工業 | ||
| 金屬工業 | ||
| 紙漿工業 | ||
| 塑膠工業 | ||
| 橡膠工業 | ||
| 塗顔料工業 | ||
| 化妝品工業 | ||
| 電子工業 | ||
| 高分子工業 | 洗滌劑、浸透劑、乳化劑、濕潤劑、柔軟劑 | |
| 洗滌劑、浸透劑、乳化劑、濕潤劑、柔軟劑 | ||
| 洗滌劑、浸透劑、染色助劑、乳化劑、浴中柔軟劑 | ||
| 清洗劑、乳化劑、電鍍液添加劑 | ||
| 脫脂劑、脫墨劑、濕潤劑 | ||
| 乳化聚合乳化劑、塑膠內外滑劑 | ||
| 添加劑、離型劑 | ||
| 分散劑、乳化劑 | ||
| 洗潔劑、乳液、基礎原料、濕潤劑 | ||
| 清洗劑 | ||
| 改質劑、乳化劑、抗靜電劑 |

2、台中銀行:不適用。
(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本公司
1、高雄石化廠乙二醇之基本原料為乙烯,與中國石油公司訂定長期供應合約。
2、壬酚之基本原料為壬烯及酚,目前壬烯全部仰賴進口,現階段分散採購以分攤風險;酚,國內台灣化學纖維公司長期穩定供應。
3、汽電共生之主要原料為煤,目前全部仰賴進口,本公司與供應商維持長期穩定關係,供應來源無虞。
※合併公司
1、磐亞公司
(1) 環氧乙烷:與中國人造纖維訂立供應合約。
(2) 壬酚:供應來源主要為中國人造纖維,迄今供應狀況良好。
(3) 天然醇:目前國內尚無廠商生產,全部仰賴進口,現階段為分散採購。
2、台中銀行:不適用。
(四)最近二年度進銷貨占百分之十以上客戶名單
※本公司
最近二年度主要供應商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13年度 | 114年度 | |||||||
|---|---|---|---|---|---|---|---|---|
| 項目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1 | A | 1,566,984 | 29% | 無 | A | 1,363,412 | 30% | 無 |
| 2 | B | 1,128,124 | 21% | 無 | B | 1,076,787 | 24% | 無 |
| 3 | - | - | -% | - | C | 434,912 | 10% | 無 |
| 4 | 其他 | 2,780,639 | 50% | 無 | 其他 | 1,697,303 | 36% | 無 |
| 進貨淨額 | 5,475,747 | 100% | 進貨淨額 | 4,572,414 | 100% |
註:列明最近二年度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名稱及其進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供應商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
註:113年進貨淨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2家。
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13年度(註) | 114年度 | |||||||
|---|---|---|---|---|---|---|---|---|
| 項目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1 | 磐亞 | 769,604 | 14% |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 磐亞 | 635,000 | 13% |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
| 2 | 其他 | 4,911,855 | 86% | 無 | 其他 | 4,292,284 | 87% | 無 |
| 銷貨淨額 | 5,681,459 | 100% | 銷貨淨額 | 4,927,284 | 100% |
註:列明最近二年度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銷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客戶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
註:114年銷售淨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僅1家。
※合併公司
1、磐亞公司
最近二年度主要供應商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13 年 度 | 114 年 度 | |||||||
|---|---|---|---|---|---|---|---|---|
| 項目 | 名 稱 | 金 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 稱 | 金 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1 | 中 繼 | 735,207 | 60 | 母公司 | 中 繼 | 597,122 | 56 | 母公司 |
| 2 | 其 他 | 498,792 | 40 | - | 其 他 | 461,013 | 44 | - |
| 進貨淨額 | 1,233,999 | 100 | - | 進貨淨額 | 1,058,135 | 100 | - | |
| 增減變動原因:本年度母公司進貨減少主要係因114年主要原料成本下跌所致。 |
註:列明最近二年度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名稱及其進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供應商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
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13 年 度 | 114 年 度 | |||||||
|---|---|---|---|---|---|---|---|---|
| 項目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1 | B | 223,305 | 15 | 無 | B | 160,683 | 12 | 無 |
| 2 | A | 155,172 | 11 | - | 其 他 | 1,182,710 | 88 | - |
| 3 | 其 他 | 1,062,707 | 74 | - | - | |||
| 銷貨淨額 | 1,441,184 | 100 | - | 銷貨淨額 | 1,343,393 | 100 | - | |
| 增減變動原因:B 客戶銷貨減少主要係因 114 年銷量減少及售價下跌、A 客戶 114 年銷貨未達 10%。 |
註:列明最近二年度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銷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客戶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
三、從業員工
※本公司
(一)從業員工資料
| 年度 | 113年度 | 114年度 | 截至115年2月28日止 | |
|---|---|---|---|---|
| 員工人數 | 職 員 | 172 | 168 | 170 |
| 工 員 | 318 | 300 | 297 | |
| 合 計 | 490 | 468 | 467 | |
| 平均年歲 | 47.04 | 47.89 | 47.98 | |
| 平均服務年資 | 15.79 | 16.53 | 16.63 | |
| 學歷分佈比率 | 博 士 | 0% | 0% | 0% |
| 碩 士 | 3.27% | 3.63% | 3.85% | |
| 大 專 | 62.04% | 62.61% | 62.53% | |
| 高 中 | 34.69% | 33.55% | 33.4% | |
| 高中以下 | 0.0% | 0.21% | 0.21% |
(二)與財務資訊透明有關人員,其取得主管機關指明之相關證照情形:
| 證照名稱 | 財務、會計人數 | 內部稽核人數 |
|---|---|---|
|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舉辦之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合格。 | 0 | 0 |
| 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 | 0 | 0 |
| 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 | 0 | 0 |
※合併公司
(一)督亞公司
| 年度 | 113年度 | 114年 | 截至115年2月28日 | |
|---|---|---|---|---|
| 員工人數 | 職員 | 44 | 45 | 45 |
| 工員 | 60 | 57 | 59 | |
| 合計 | 104 | 102 | 104 | |
| 平均年歲 | 45.492 | 45.647 | 45.42 | |
| 平均服務年資 | 15.9 | 14.907 | 15.486 | |
| 學歷分佈比率 | 博士 | 0.00% | 0.00% | 0.00% |
| 碩士 | 7.53% | 7.61% | 7.61% | |
| 大專 | 74.19% | 75.00% | 75.00% | |
| 高中 | 18.28% | 17.39% | 17.39% | |
| 高中以下 | 0.00% | 0.00% | 0.00% |
- 114 -
(二)台中銀行
| 年度 | | 113年度 | 114年度 | 115年
(截至2月28日) |
| --- | --- | --- | --- | --- |
| 員工人數 | 50歲以上 | 807 | 809 | 811 |
| | 40歲以上 | 547 | 545 | 541 |
| | 30歲以上 | 653 | 718 | 734 |
| | 20歲以上 | 1,062 | 1,052 | 1,022 |
| | 未滿20歲 | 1 | 4 | 4 |
| | 合計 | 3,070 | 3,128 | 3,112 |
| 平均年歲 | | 38.4 | 38.6 | 38.7 |
| 平均服務年資 | | 9.7 | 10.0 | 10.1 |
| 學歷分布比率 | 碩士 | 14.60% | 15.1% | 15.3% |
| | 大學 | 72.64% | 72.8% | 72.71% |
| | 專科 | 11.17% | 10.2% | 10.06% |
| | 高中 | 1.56% | 1.8% | 1.9% |
| | 國中 | 0.03% | 0.01% | 0.03% |
| 員工持有專業證照之名稱 | 證券商業務員 | 326 | 340 | 496 |
| | 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 | 1,120 | 1,130 | 1129 |
| | 投信投顧業務員(含相關法規) | 1,718 | 1,848 | 1,862 |
| | 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 | 1,014 | 1,070 | 1,068 |
| | 進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 | 36 | 35 | 36 |
| | 期貨商業務員 | 199 | 199 | 198 |
| | 人身保險業務人員 | 2,154 | 2,266 | 2,264 |
| | 債券人員專業能力測驗合格 | 33 | 34 | 34 |
| | 初階外匯人員專業能力 | 1,206 | 1,282 | 1,289 |
| | 理財規劃人員 | 429 | 426 | 424 |
| | 信託業業務人員(含法規乙科) | 2,323 | 2,446 | 2,469 |
| | 銀行內部控制基本測驗 | 2,203 | 2,323 | 2,311 |
| | 證券商高級業務員 | 224 | 216 | 212 |
| | 財產保險業務人員 | 2,434 | 2,585 | 2,594 |
| | 票券商業務員 | 48 | 48 | 49 |
| | 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員 | 4 | 4 | 4 |
| | 國際內部稽核師 | 2 | 2 | 2 |
| | 股務人員專業能力測驗合格 | 34 | 35 | 35 |
| | 外匯交易專業能力 | 14 | 17 | 17 |
| | 金融人員授信擔保品估價專業能力 | 7 | 7 | 7 |
| | 債權委外催收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 181 | 182 | 182 |
| | 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業人員測驗 | 1,252
(有效張數911) | 1,353
(有效張數1,010) | 1,360
(有效張數1,033) |
| | 衍生性金融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 | 1,826 | 1,914 | 1,917 |
|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考試 | 1 | 1 | 1 |
|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 3 | 4 | 3 |
- 115 -
四、環保支出資訊
(一)最近年度及截至115年2月28日止公司因污染環境所遭受之損失:
| 處分日期 | 處分字號 | 違反法規 | 違反法規內容 | 處分內容 | 因應措施 |
|---|---|---|---|---|---|
| 114.03.17 | 20-114-030013 | 空氣污染防治第20條第1項 | CEMS監測數據之氮氧化物1小時紀錄值皆超出「高雄市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所定排放標準30ppm,所累積時間為13小時,不符「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13條高於排放標準值之累積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規定 | 新台幣22萬元 | 防制設施調整加藥量。 |
| 114.04.25 | 20-114-040029 | 空氣污染防治第32條第1項第3款 | 案係民眾陳情,派員入廠稽查,發現儲煤槽內部有悶燒(無明火),致煤倉頂部持續冒白煙且伴隨煤炭異味 | 新台幣21萬元 | 悶燒煤炭澆灌水,並速送至煤倉供鍋爐燃燒,避免悶燒情形擴大。 |
| 114.07.15 | 40-114-070025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非有害有機廢液或溶劑(D-1504)未正確申報產出、聯單、貯存量;酚類化學製造程序中,廢離子交換樹脂(D-0201)未正確申報產出、聯單、貯存量 | 新台幣6仟元 | 避免當月底六日跨月申報聯單,導致數據核對不符。 |
| 114.07.15 | 40-114-070026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 | M06製程區堆置廢容器、廢塑膠混合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D-1801),未於明顯處標示中文名稱,且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新台幣6仟元 | 重新整理規劃貯存場所,並於明顯處標示回收物名稱。 |
| 114.08.12 | 20-114-080013 | 空氣污染防治第32條第1項第1款 | 案係民眾陳情,派員入廠稽查,因設備異常造成燃燒不完全之黑煙(非水蒸氣)逕自設備逃散,而未經收集及處理設備處理後由排放管道排出 | 新台幣22.5萬元 | 加強固定設備,如異常需進行燃料轉換前,需做好相關防治措施。 |
| 114.11.20 | 20-114-110014 | 空氣污染防治第32條第1項第3款 | 案係民眾陳情,派員入廠稽查,發現儲煤槽內部有悶燒(無明火),致煤倉頂部持續冒黑煙且伴隨煤炭異味 | 新台幣30萬元 | 1.針對每批煤碳入廠堆置時間及覆疊料位作紀錄。 |
| 2.購置雷射甲烷偵測器於每日偵測提前預知。 | |||||
| 3.每室空倉時進行探照檢查,清除牆面附著。 | |||||
| 4.管理歲修期間降低煤碳庫存量。 | |||||
| 悶燒時灑水降溫並立即送至日用煤倉處理。 |
- 116 -
(二)未來因應對策:如上。
(三)ROHS相關資訊:對本公司無影響。
※合併公司
(一)磐亞公司
- 最近年度及截至 115 年 2 月 28 日止公司因污染環境所遭受之損失(包括賠償及環境保護稽查結果違反環保法規事項,應列明處分日期、處分字號、違反法規條文、違反法規內容、處分內容),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無此情形。
- 未來因應對策:無此情形。
- RoHS 相關資訊:對本公司無影響。
(二)台中銀行:不適用。
五、勞資關係
※本公司
(一)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1、員工之進修及訓練情形:公司對於員工的教育訓練一向不遺餘力,對於從事某些專業工作之員工列冊委外培訓專業課程,並定期追蹤回訓,提供各部門或特定單位所需之教育訓練並強化各級員工的職能發展。
114年度員工教育訓練(含專業與一般)情形詳如下表:
| 性 别 | 男 | 女 |
|---|---|---|
| 全公司平均人數 | 475 | 82 |
| 訓練類別 | 訓練時數(hr) | |
| 專業職能訓練(工環消類證照初訓及複訓) | 1736 | 126 |
| 毒化災訓練(廠外上課演練) | 184 | 0 |
| 消防教育訓練(年度消防油盆滅火訓練) | 255 | 33 |
| 一般通識訓練(新進人員教育訓練) | 158 | 20 |
| 職安法規訓練 | 62 | 6 |
| 會計人員進修課程 | 0 | 51 |
| 內部稽核人員持續進修課程 | 222 | 68 |
| 公司治理主管進修課程 | 0 | 3 |
| 訓練總時數(hr) | 2617 | 307 |
| 平均時數(hr/人數) | 5.51 | 3.74 |
2、員工行為或倫理守則:本公司訂有員工「工作規則」手冊及人事管理規則,讓員工明確知悉自身權益及應遵守之行為規範。
3、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保護措施:
(1)門禁安全:全天候均設有嚴密門禁監視系統、夜間及假日均有保全公司維護行業安全。
(2)設備之維護及檢查:依據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申報辦法規定,每二年或每四年委託專業公司進行公共安全檢查、依據消防法規定,每年委外進行消防檢查及依據勞工安全衛生規定,定期對空調、消防器具等各項設備進行維護及檢查。
(3)生理/心理衛生:配合政府法令政策之宣導,本公司工作場所全面禁煙,並加貼禁煙標語提醒員工勿於工作場所中吸煙,以維護工作環境之品質。亦同時安排定期及不定期員工健檢,以保持員工身心靈健康。
(4)保險:依法投保勞保(含職災保險)、健保及團體保險。若員工有傷亡情事之發生時,人事單位將協助處理相關保險事宜。
(5)員工福利:本公司於民國65年12月15日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負責全體同仁之福利作業,其措施包括福利輔助、文康活動、其他福利輔助等。每年福利金的預算及支出與安排皆由福委會之委員每三個月開會一次討論及監督執行情形,對於員工工作情緒穩定具有良好的作用。目前職福會提供員工三節節金、生日禮券、住院慰問金等各項補助款。每年亦依職福會收支狀況,舉辦年度公
- 117 -
司員工國內旅遊,以增進員工間之情感聯繫。
(6) 員工退休制度:本公司為獎勵員工專業服務,安定員工在職中或退休後之生活,特依照勞動基準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訂定退休、撫恤及資遣辦法。在退休辦法方面,針對選擇適用舊制退休金辦法之原有員工及選擇適用新制退休金辦法之原有員工的舊制保留年資,依照退休金辦法退休金給付標準計算提撥適額之退休準備金至台灣銀行專戶。自民國94年7月1日起亦配合法令規定,按月為新進員工及選擇適用新制退休金條例之原有員工,提繳每月工資6%至勞保局退休金個人帳戶。退休申請程序乃依照勞動基準法令規定: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或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得自請退休。退休金之給與標準為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並成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依上述規定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至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在撫恤辦法方面,在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及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非因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發給慰問金。另依各情類形發給不同數額之撫卹金。在資遣辦法方面,資遣費的發給為依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薪資之資遣費,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
(7) 團體協約:因本公司未成立工會故未與員工簽訂團體協約,然而,本公司充分尊重並保障員工依法享有的結社自由與集體協商權益,為促進員工意見表達加強勞資雙向溝通和諧,本公司設置多元溝通管道,包括定期召開勞資會議、定期會議及設置員工意見信箱等方式,積極傾聽員工聲音,回應需求並妥善處理各項勞資議題。本公司勞資會議之運作遵循《勞資會議實施辦法》規定,雙方就工作條件、福利政策及職場安全等事項進行充分溝通與協商致力於打造和諧、尊重且開放的職場環境並公告會議紀錄,2025年度邀集全公司勞資會議代表與各單位主管共召開4次勞資會議,轉達處理、協商及回覆同仁反應事項,會中充分討論同仁關心的議題包括:因人員屆齡退休辦理資方及勞方代表異動遞補、定期考核、薪資福利、健康檢查,就服站徵才招募等等攸關勞資雙方共同關切之議題,確保同仁集體談判權利及意見能確實反應表達,雙方透過勞資會議的代表適時溝通協商,同時也可透過單位主管經過內部定期會議與同仁溝通以達到勞資雙方共同努力經營安全友善職場。未來,本公司將持續秉持公平對待、尊重溝通的原則,促進勞資雙方良性互動,保障員工基本權益,並共同推動企業永續經營。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115年2月28日止,本公司曾發生勞資糾紛或因勞資糾紛而遭受損失:無此情形。
※合併公司
(一)磐亞公司
1、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1) 員工福利政策、獲利共享與薪酬公平性
本公司秉持「以人為本」的經營理念,深知優秀人才為化學特用化學品領域持續創新的核心推動力,致力於打造極具市場競爭力的全面薪酬照護體系:
A. 依公司章程明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 1%-5%為員工酬勞。114年度之員工酬勞已於115.03經董事會核議通過,提撥金額與比例均符合重訊公告,落實經營成果共享。
B. 除固定薪資與獎金外,114年參考同業薪資調查後進行薪資結構優化,年度平均調薪幅度達 2.64%,確保薪酬水平位於同業前段百分位數。
C. 本公司嚴格落實「同酬同工」原則,確保聘僱、考核與升遷不受性別、種族或業派影響。114年主動盤點性別薪資結構,積極縮減性別薪資落差,並於永續報告書中揭露相關指標,展現職場平權決心,並確保薪資結構之透明度與公平性。
D. 職福會依法運作,提供涵蓋三節禮金、生日禮券、子女教育獎助學金、婚喪喜慶及生育補助,全方位減輕同仁生活負擔。
C. 由公司全額負擔員工團體傷害保險。114年持續執行友善職場方案,包含陪產檢及陪產假、標準哺(集)乳宅維護。響應勞動部114年推動之「彈性育嬰留職停薪」,本公司自115年度起放寬同仁以「日」或「週」為單位申請育嬰假。本公司提供職業醫學專科醫生臨場諮詢服務。
(2) 進修、訓練制度與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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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全球減碳趨勢與數位轉型挑戰,本公司於114年度持續擴大教育訓練資源之投入,建構學習型組織:
A. 針對化學產業高風險特性,114年度重點辦理「製程安全管理(PSM)」、「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操作人員」、「高壓氣體作業」及「危險化學品溢漏應變」等認證培訓。透過理論與實務演練並重,確保技術傳承與生產安全。
B. 配合115年全面揭露永續報告書之新制,114年完成全員「溫室氣體盤查 (ISO14064)識能」、「數位資安防護」及「反貪腐與企業倫理」教育訓練,轉化員工職能以對接全球淨零目標。
C. 114年度教育訓練總投入費用較往年成長,總受訓人次達515人(女性72人、男性443人),總受訓時數達1,997小時,員工平均受訓時數達19.58小時。本公司持續追蹤受訓後績效表現,將訓練成效與晉升評核緊密結合。
| 項目 | 總人次 | 總時數 | 總費用 | ||
|---|---|---|---|---|---|
| 女性 | 男性 | 合計 | |||
| 新進人員訓練 | 1 | 5 | 6 | 48 | 0 |
| 專業職能訓練 | 18 | 86 | 104 | 660 | 81,424 |
| 主管才能訓練 | 19 | 34 | 53 | 362 | 36,300 |
| 通識訓練 | 34 | 318 | 352 | 927 | 45,145 |
| 總計 | 72 | 443 | 515 | 1,997 | 162,869 |
(3)退休制度及其實施情形
本公司嚴謹落實各項退休保障法規,確保同仁退休生活之穩定與尊嚴:
A. 舊制退休金:依據《勞動基準法》,按月按工資總額特定比例提撥退休準備金儲存於台灣銀行專戶。由委員會定期審核提撥率,確保114年度資金足額提撥且專款專用。
B. 新制退休金: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按月提繳薪資6%至勞保局個人帳戶。114年度提撥執行率為100%,並針對屆退同仁提供職涯規劃與退休金申領諮詢服務。
(4)勞資協議、權益維護與職業安全
本公司秉持誠信溝通,維持穩固和諧之勞資關係,積極維護員工基本權益:
A. 勞資會議:114年每季定期召開(共4次),勞方代表比例符合法規,針對勞動條件優化之議案達成率 100% 。設有申訴信箱,確保溝通管道即時且透明。
B. 職場安全與健康促進:健康防護網:114年度辦理年度健檢(含化學作業特殊健檢),由專職廠護進行健康風險分級管理。作業環境監測:定期執行室內空氣品質、噪音及粉塵監測,維持年度「零失能傷害」指標。
C. 人權保障與誠信經營:公告執行「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調查處理辦法」、「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114年度經盤查,本公司無任何涉及職場霸凌、人權侵犯或違反勞動法規而受主管機關重大裁罰之紀錄,落實企業公民社會責任。
2、最近年度及截至115年2月28日止,本公司曾發生勞資糾紛或因勞資糾紛而遭受損失;無此情形。
(二)台中銀行
1、員工進修訓練情形:
(1) 本行依各項業務開辦訓練課程(如存匯、授信及財富管理等),遴選學有專精的同仁擔任講師,針對員工職位規劃及職涯發展,推動內部教育訓練。另為因應瞬息萬變的金融市場脈動,力求同仁熟稔最新的金融知識、商品訊息、法規制度及市場趨勢,以提供客戶優質及專業的服務,廣泛核派人員參加外部訓練課程以汲取新知,114年度內外訓課程共計核派18,854人次參訓。
(2) 為使同仁學習方式更方便、學習時間更加延伸,本行亦於數位學習管理系統開辦各系列,內容涵蓋「法令規定」、「各類專業職能」、「職場軟實力」及「職場英語」等課程,各課程除訂定必修對象外,亦開放全體同仁自行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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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選擇合適課程進修,藉以強化不同職務所需職能,114年度影音課程參訓人次合計70,679人次。
(3) 本行將「用心盡在其中」之信念提升為「用心關懷,璀燦其中」,致力將服務禮儀、禮貌用語融入營業單位例行的訓練當中,並透過業務規章及法治教育,將克己復禮內化於待客接物之中,讓每一個有能力、重操守的員工成為本行永續進步的根基。
2、員工行為或倫理守則:
公告於企業內部入口網站,供全體員工查詢遵循。
(1) 應遵守法令及本行規章竭誠盡職。
(2) 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驕恣、貪惰、奢侈、放蕩及冶遊賭博等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對於客戶尤須態度謙和,竭誠相待,辦事應力求迅速。
(3) 對本行業務、客戶往來狀況及其他機密事件,均應嚴守秘密不得洩漏,退職後亦同。
(4) 不得與本行往來之客戶發生款項借貸或任何保證關係。
(5) 對內不得以職務上名義代人擔保。
(6) 不得兼任本行外職務,但經本行核准者不在此限。
(7) 不得經營與本行性質類同之營業,並不得私營投機事業。
(8) 除例假日外,每日應依照規定時間辦公、不得遲到早退曬職,非經主管許可,不得擅離職守。
3、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保護措施:
| 項目 | 內容 |
|---|---|
| 門禁安全 | 1、全天候均設有嚴密門禁保全及監視系統。 |
| 2、夜間、假日與保全公司簽約,維護行舍安全。 | |
| 3、與警察單位連線疏備。 | |
| 設備之維護及檢查 | 本行訂有《台中商業銀行電源使用管理須知》,降低因用電產生的災害; |
| 訂有《台中商業銀行安全衛生自動檢查計畫》藉由定期自動檢查安全衛生事項(每日作業前檢查小型鍋爐;每月檢查電梯、機械車位、發電機、空調設備、飲水機、無障礙設備、排水孔、防水開門;每季檢查公務車、消防設備;每年檢查高低壓電器設備、小型鍋爐),事先發現不安全衛生的 | |
| 災害防範措施與應變 | 1、消防演練:總行大樓每年2次;各營業單位每半年辦理數位課程「消防教育訓練及宣導活動」。 |
| 2、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各單位每年1次向當地消防局申報。 | |
| 3、安全演練:各營業單位應依環境特性及任務需要辦理員工自衛編組,並請求轄區警察機關支援,每半年至少實施一次各項安全應變措施演練。 | |
| 4、勞工作業環境監測:為保障勞工免於作業場所中有害物的危害,設有中央管理方式之空氣調節設備之建築物室內作業場所,每六個月監測二氧化碳濃度一次,提供勞工健康舒適的工作環境 | |
| 5、飲用水檢測:本行屬接用自來水者,經飲用水設備處理後水質,每隔三個月檢測大腸桿菌群。 | |
| 生理/心理衛生 |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雇主應依不同年齡、不同頻率,定期施行員工健康檢查,本行提供優於法規之定期健康檢查,全體員工每兩年進行免費健康檢查外,亦設有醫務室及每季辦理醫師健康講座或健康諮詢,增加員工健康意識。 |
| 保險 | 依法投保勞保、健保。若有人員傷亡情事發生,即指派人員專責證據保全、保險公司聯繫、配合雇主意外責任及團體保險等保險調查、保險求償及通報主管機關職災事宜。 |
4、勞資糾紛案件:114年度無勞資糾紛之案件。
六、資通安全管理
(一)敘明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資通安全政策、具體管理方案及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等。
※本公司
(1) 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及組織架構
本公司於111年11月7日召開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決議成立資訊安全專責單位,編制資訊安全長、資安專責主管及專責人員負責資訊安全制度之規劃、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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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及執行資訊安全維護作業。稽核室負責檢視及決議資訊安全與資訊保護方針及政策,落實資訊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性。
(2)資通安全政策
為確保企業資料之完整性、機密性及可用性,訂定資訊安全政策規範資訊安全權責分工、人員管理及資訊安全教育訓練、電腦系統安全管理、網路安全管理、系統存取控制管理、系統發展及維護安全管理、資訊資產安全管理、實體及環境安全管理、業務永續運作計畫管理、資訊安全稽核;並落實監督及稽核事項確保資安規範持續有效。
(3)具體管理方案
A、公司電腦均安裝防毒軟體及定時更新病毒碼,架設網路防火牆,防止駭客、病毒的攻擊破壞。
B、採取虛擬化伺服器環境建置容錯環境提高可用度,應用軟體和資料庫的資料備份採自動備份機制並定時版每半年演練災難復原計劃,將風險降低。
C、制定系統存取控制和密碼機制,避免有資訊安全的風險。
D、電腦主機機房內,具有門禁管制、備援空調設備及備援不斷電系統的保護,溫度感測警報通知系統連動自動氣體消防設備,維持系統的正常運作。
E、落實資訊安全宣導加強員工個人對資訊安全之觀念,減少人為之風險。
(4)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
A、成立資訊安全單位,依規定指派資訊安全長1名、資安專責主管1人及資安專責人員2人。
B、110年投入資安設備防火墻升級汰換,111年採購新一代超融合虛擬主機硬體,於112年導入並將現有主機建立備援架構。
※合併公司
1、磐亞公司
(1)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及組織架構
本公司設立管理部統籌資訊安全政策、計畫、資源調度等事項之協調、研議,並於112年11月13日召開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決議成立資訊安全專責單位,編制資安專責主管及專責人員,負責資訊安全制度之規劃、監控及執行資訊安全維護作業。資訊最高主管向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會報資安管理成效、資安相關議題即提出調整資安政策修改事宜。稽核室負責檢視及決議資訊安全與資訊保護方針及政策,落實資訊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性。
(2)資通安全政策
為確保企業資料之完整性、機密性及可用性,訂定資訊安全政策規範資訊安全權責分工、人員管理及資訊安全教育訓練、電腦系統安全管理、網路安全管理、系統存取控制管理、系統發展及維護安全管理、資訊資產安全管理、實體及環境安全管理、業務永續運作計畫管理、資訊安全稽核;並落實監督及稽核事項確保資安規範持續有效。
(3)具體管理方案
A、公司電腦均安裝防毒軟體及定時更新病毒碼,架設網路防火牆,防止駭客、病毒的攻擊破壞。
B、採取虛擬化伺服器環境建置容錯環境提高可用度,應用軟體和資料庫的資料備份採自動備份機制並定時版每半年演練災難復原計劃,將風險降低。
C、制定系統存取控制和密碼機制,避免有資訊安全的風險。
D、電腦主機機房內,具有門禁管制、備援空調設備及備援不斷電系統的保護,溫度感測警報通知系統連動自動氣體消防設備,維持系統的正常運作。
E、落實資訊安全宣導加強員工個人對資訊安全之觀念,減少人為之風險。
(4)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
A、成立資訊安全單位,依規定指派資安專責主管1人及資安專責人員1人。
B、目前由資訊人員參與資安執行管理共2人,工作包含資安設備之管理維護,對人員之資訊安全教育訓練及宣導。
C、110年投入資安設備防火墻升級汰換,111年採購新一代超融合虛擬主機硬體,於112年導入並將現有主機建立備援架構。
2、台中銀行
(1)資訊安全風險管理架構
本行風險管理組織架構係以董事會為本行風險管理最高決策單位,並設置風險管理委員會統籌全行風險管理。本行資訊安全推行委員會,由資訊安全長擔任召集人,由資訊維運部單位主管為副召集人,下轄資訊安全執行小組、自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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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分組,負責資訊安全及營運持續管理相關制度之規劃、執行;另設置資安事件應變小組,則負責資訊安全事件之應變與處理,並於資訊維運部設置資訊安全專責單位「資訊安全科」,負責統籌規劃資訊安全策略,執行資訊安全政策,宣導資訊安全訊息,提升員工資安意識,蒐集及精進本行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績效、規範、技術及產品之機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符合性等有效性,並對齊本行業務目標。每年召開2次資訊安全管理審查會議,確保資訊安全管理之執行符合目標要求。
(2) 資訊安全政策
為落實資訊安全管理,本行訂有資訊安全作業等要點、程序,藉由全體同仁共同努力期望達成下列政策目標:
A. 機密性:保護敏感資訊免於未經授權公開或被他人恣意取得。
B. 可用性:確保資訊及重要服務在使用者需要時可以取得。
C. 完整性:適當之安全防護措施以防止資料不當之修改或增刪,確保資料能完整提供,未有遺漏的情形發生。
D. 適法性:確保本行各項業務服務之執行須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要求。
(3) 具體管理方法
因應本行數位金融策略發展目標,為提供客戶值得信賴且不中斷的資訊服務、防範內外部資安威脅,及提升人員的資安意識,對齊業務目標建立資安控制措施,為增加本行縱深防禦強度,以美國國家標準暨技術研究院(NIST)之資安框架 Cybersecurity Framework(CSF)分類如下:
A. 識別 (Identity)
本行員工以最小化原則授權及進行帳號管理,並導入網頁安全防護系統,確保行內電腦上網安全;郵件之寄送需由郵件外寄審核系統逐筆進行內容稽核,以防範機敏資料外洩;且透過企業防毒軟體除可防禦已知風險,亦能針對異常行為進行預防。另對外系統上線前皆依本行作業程序進行滲透測試、源碼及弱點掃描、修補,行動應用程式亦每年定期進行檢測。全行員工之資安意識,則於每年固定進行社交工程演練及資安教育訓練。
B. 防護 (Protect)
本行對外透過網站應用程式防火牆、入侵防禦偵測系統、郵件安全防護系統及防火牆,進行縱深防禦。資料保護經由權責單位審核放行,權限管控經特權帳號管理,防止非授權之使用者操作系統,並透過實體機房隔離及門禁管制,落實機房實體安全管理。並對行內電腦原則禁用、例外開放 USB 與燒錄光碟機使用。
C. 偵測 (Detect)
本行訂閱偽冒網站與行動應用程式偵測服務,透過監控、分析與下架方式,降低客戶遺漏當本行對外服務平台及行動應用程式詐騙機率。針對本行 ATM 之安裝軟體管控及監控,則設有白名單管控及 ATM 監控管理系統。
D. 因應 (Respond)
為有效監控各系統行為,及結合內外部資安威脅情資調查,本行資安事件監控平台提供監控儀表板、報表、日誌保存及事件分析,定期檢討監控規則妥適性,以達成自動化關聯性分析告警機制。
E. 復原 (Recover)
本行已導入營運持續管理制度,資訊系統以兩地三中心架構提高災難應變能力及縮短復原時間,並針對各項系統擬定不同演練計畫,每年進行演練以確保其有效性。針對資安事件之緊急應變則有資安事件鑑識調查及數位鑑識委託服務,確保本行於資安事件發生時,建立資安聯防機制以降低損失。
本公司每年委由第三方評估並產出資訊安全整體執行情形報告陳量事會報告,並完成資訊安全成熟度評估。透過 ISO 27001 資訊安全管理制度 (ISMS),以 PDCA 持續改善精進,並遵循 BS 10012(PIMS)制度及其相關規範執行個資保護。
(4) 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
A. 榮獲 114 年英國標準協會「BSI 數位信任-卓越獎」。
B. 連續 3 年分別榮獲 112 年及 113 年工商時報「優質獎-數位資安獎(安全組)」及 114 年「金質獎-數位資安獎(安全組)」。
C. 訂定資訊安全規範相關作業要點 40 份,作業程序 38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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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於 113 年 9 月取得 ISO 27001:2022 資訊安全管理制度轉版認證,目前證書之有效期為 113 年 9 月 15 日至 116 年 9 月 14 日,並於 114 年 8 月通過 ISO27001:2022 通過複審,持續維護 ISO 27001:2022 資訊安全管理制度認證,以強化本行資安韌性。
E. 於 114 年 1 月取得 ISO 22301:2019 營運持續管理系統認證,目前證書之有效期為 114 年 1 月 23 日至 117 年 1 月 22 日並於 114 年 10 月通過複審,持續維護 ISO 22301:2019 營運持續管理系統認證,持續優化本行營運持續服務之可用性。
F. 資訊安全專責人員專業教育訓練總時數超過 500 小時。
G. 全行資訊安全證照取得 CISSP-4 張,CCSP-1 張,CISM-3 張,CISA-3 張,ISO 27001LA-38 張,ISO 22301LA-37 張,CEH-3 張,CHFI-1 張,ECIH-1 張,CCISO-1 張。
H. 資訊安全情資專欄供行員閱覽,共分享超過 28 篇資訊安全訊息、案例分析、公文宣導、資訊安全威脅情資月報。
I. 防護設備投入如:防火墻、入侵防禦系統、郵件防護、郵件審查、資安事件監控平台、網頁應用程式防火墻(RAF)、上網行為管制、偽冒網站與行動應用程式偵測、行動裝置管理、特權管理與操作行為側錄、企業防毒軟體、機房實體環境監控及防護設施等。
J. 定期舉辦分散式阻斷服務演練(DDoS):隨著資安攻擊手法不斷演進,各種新安全漏洞不斷出現,面對不同的網路攻擊,其深度與廣度更甚過往,每年定期舉辦分散式阻斷服務演練(DDoS)強化資安應變機制及資安應變措施,持續辦理各種資安事故情境以提升防護與應變能力。
K. 辦理入侵與攻擊模擬(BAS)檢測服務:透過模擬 APT 駭客所用入侵攻擊手法,以自動化、持續一致且風險可控的方式,進行資安防護能量韌性測試,其檢測手法透過「外對內」及「內對外」攻擊方式進行,所用技術(Techniques)涵蓋 MITRE ATT&CK 資安框架所列之 Tactics,並針對偵測之攻擊項提出具體有效之優化建議。
L. 辦理紅隊(Red Team)攻擊演練服務:委請取得專業認證之第三方辦理紅隊攻擊演練,模擬攻擊者或駭客之攻擊戰術、技術及程序,於約定時間內透過駭客攻擊手法針對本行資訊系統進行攻擊演練,針對相關系統風險與弱點提出防護與改善建議,強化本行金融數位環境之安全韌性,以展現對客戶資產保護與永續經營的承諾。
M. 零信任安全架構部署與評估,盤點資源存取路徑,區分階段等級,於可控範圍、減少影響面並可獲致實質補強效益為原則,優先加強高風險場域之零信任架構,提高本行系統、資料存取等安全性。
N. 辦理電子郵件外寄審核:落實電子郵件個資安全防護,強化電子化郵件審核放行機制,對加密檔、圖形檔與夾帶機敏資訊之郵件,建立完善之審核機制。
O. 辦理電腦系統資訊安全評估:委外執行資訊安全整體執行評估,其涵蓋資訊架構檢視、網路活動檢視、網路設備與伺服器及端末設備等設備檢測、Internet 伺服器檢測、客戶端應用程式檢測、安全設定檢視、合規檢視等多面向發掘潛在資通安全威脅與弱點,持續強化資訊安全作業與安全防護機制。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所遭受之損失、可能影響及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
※本公司
民國 114 年迄今,本公司通過內外部資通稽核無重大缺失,亦無違反資訊安全造成資訊洩漏導致罰款等資訊安全事件發生。
※合併公司
1、磐亞公司
114 年迄今,本公司均通過內、外部資通安全稽核,未發現重大缺失。115 年 1 月期間,本公司外部網站曾遭受網路攻擊事件,並未造成個人資料、機密資訊或重要文件之洩漏,亦無對公司營運造成重大影響,且未發生因資訊安全事件致遭主管機關裁罰之情形。
2、台中銀行
114 年度(含海外分行)未發生重大資通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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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重要契約
※本公司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訖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 商品買賣合約 | 磐亞(股)公司 | 112.8.1~115.6.30 | 環氧乙烷銷售契約 | 買方購買賣方產品不得轉售 |
| 商品買賣合約 | 磐亞(股)公司 | 109.7.1~115.6.30 | 乙二醇、二乙二醇、壬酚銷售契約 | 買方購買賣方產品不得轉售 |
| 商品買賣合約 | 磐亞(股)公司 | 113.5.1~117.12.31 | 銷售純水、電、蒸氣、氮氣及廢水處理之合約 | 買方購買賣方產品不得轉售 |
| 技術合作 | 毅牌研究有限公司(SHELL RESEARCH LTD.) | 92.12.4起 | 毅牌EO/EG製法使用執照許可及工程服務許可 | 授與之權利不得轉授予第三者 |
| 原料供應 | 台灣中油(股)公司 | 112.1.1~112.12.31 | 乙烯、甲烷購買合約 | 限石化業 |
| 技術合作 | 毅牌研究有限公司(SHELL RESEARCH LTD.) | 100年5月19日起 | 毅牌EO/EG製法使用執照及工程服務許可 | 授與之權利不得轉授予第三者 |
| 商品買賣合約 | 亞東工業氣體(股)公司 | 100.7.29起 | EG3工廠所需氧氣及氮氣之供應合約 | 買方購買賣方產品不得轉售 |
| 商品買賣合約 | 欣雄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 109.10.31~119.10.30 | 天然氣管線裝置工程暨天然氣購買合約 | 買方購買賣方產品不得轉售 |
| 借貸契約 | 南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113.8.20~114.8.19 | 資金貸與合資企業 | 無限制條款 |
| 合作興建房屋契約書 | 聯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112.10.30 | 臺北市萬華區合建分屋 | 無限制條款 |
| 合作興建房屋契約書 | 聯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113.11.11 | 新北市三重區合建分屋 | 無限制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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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公司
(一)營亞公司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迄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 經銷商合約 | 東芳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 1.114.1.1~114.12.31 | ||
| 2.契約期滿後得經雙方同意優先續約 | ||||
| 3.本契約始於民國73年 | 1.經銷產品 | |||
| 2.經銷數量 | ||||
| 3.經銷價格 | ||||
| 4.銷售區域 | 乙方不得經營其他廠商 | |||
| 同類或類似或具有 | ||||
| 競爭性之商品 | ||||
| 經銷商合約 | 晉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114.1.1~114.12.31 | ||
| 2.契約期滿後得經雙方同意優先續約 | ||||
| 3.本契約始於民國73年 | 1.經銷產品 | |||
| 2.經銷數量 | ||||
| 3.經銷價格 | ||||
| 4.銷售區域 | 乙方不得經營其他廠商 | |||
| 同類或類似或具有 | ||||
| 競爭性之商品 | ||||
| 經銷商合約 | 元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1.114.1.1~114.12.31 | ||
| 2.契約期滿後得經雙方同意優先續約。 | ||||
| 3.本契約始於民國73年 | 1.經銷產品 | |||
| 2.經銷數量 | ||||
| 3.經銷價格 | ||||
| 4.銷售區域 | 乙方不得經營其他廠商 | |||
| 同類或類似或具有 | ||||
| 競爭性之商品 | ||||
| 經銷商合約 | 文鴻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 1.114.1.1~114.12.31 | ||
| 2.契約期滿後得經雙方同意優先續約。 | ||||
| 3.本契約始於民國73年 | 1.經銷產品 | |||
| 2.經銷數量 | ||||
| 3.經銷價格 | ||||
| 4.銷售區域 | 乙方不得經營其他廠商 | |||
| 同類或類似或具有 | ||||
| 競爭性之商品 | ||||
| 購料契約 | 中國人造纖維 | 1.112.8.1~114.6.30 | ||
| 2.期間屆滿雙方未議定終止合約,則自動延續一年。 | 購買EO原料 | 供自行使用 | ||
| 不得轉售 | ||||
| 購料契約 | 中國人造纖維 | 1.109.7.1~114.6.30 | ||
| 2.期間屆滿雙方未議定終止合約,則自動延續一年。 | 購買NP原料 | 供自行使用 | ||
| 不得轉售 | ||||
| 購料契約 | 中國人造纖維 | 1.113.5.1~117.12.31 | ||
| 2.期間屆滿雙方未議定終止合約,則自動延續生效。 | 購買純水、電、蒸汽、氮氣及廢水處理之合約 | 供自行使用 | ||
| 不得轉售 |
(二)台中銀行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迄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 服務合約 | 立保保全(股)公司 | |||
| 安豐企業(股)公司 | 112.03.04~115.03.03 | ATM運換鈔及排障服務 | 無 | |
| 服務合約 | 台灣士瑞克保全(股)公司 | 114.11.1~116.10.31 | 營業單位警衛保全人員 | 無 |
| 服務合約 | 台灣士瑞克保全(股)公司 | 114.11.1~116.10.31 | 總行駐衛警 | 無 |
| 勞務採購 | 余曉嵐建築師事務所 | 105.01.05~興建完成 | 新總行大樓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 無 |
| 勞務採購 | 義力營造(股)公司 | 113.12.01~115.01.01 | 新總行大樓銀行空間室內裝修工程 | 無 |
| 勞務採購 | 達欣工程(股)公司 | |||
| 義力營造(股)公司 | 108.3.29~興建完成 | 台中商銀辦公室及旅館新建工程 | 無 | |
| 勞務採購 | 匯僑室內裝修設計(股)公司 | 111.9.29~興建完成 | 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 | 無 |
| 勞務採購 | 新加坡商德安中華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113.07.01~115.06.30 | 票據文件遞送服務採購案 | 無 |
| 勞務採購 | 立保保全(股)公司 | 114.01.14~115.12.31 | 114-115年資金運送委外業務採購案 | 無 |
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異業別合併資訊)
財務狀況比較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113 年度 | 114 年度 | 差異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 |
| 流動資產 | 745,922,400 | 789,172,649 | 43,250,249 | 5.80 |
| 基金及投資 | 212,311,976 | 209,076,238 | (3,235,738) | (1.52)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8,829,510 | 30,200,482 | 1,370,972 | 4.76 |
| 投資性不動產 | 3,568,796 | 3,546,728 | (22,068) | (0.62) |
| 無形資產 | 339,512 | 571,368 | 231,856 | 68.29 |
| 其他資產 | 5,608,409 | 5,720,867 | 112,458 | 2.01 |
| 資產總額 | 996,580,603 | 1,038,288,332 | 41,707,729 | 4.19 |
| 流動負債 | 883,413,218 | 912,922,378 | 29,509,160 | 3.34 |
| 長期負債 | 8,060,580 | 8,238,801 | 178,221 | 2.21 |
| 其他負債 | 21,049,281 | 25,181,370 | 4,132,089 | 19.63 |
| 負債總額 | 912,523,079 | 946,342,549 | 33,819,470 | 3.71 |
| 股本 | 16,859,057 | 16,859,057 | 0 | 0.00 |
| 資本公積 | 1,712,237 | 1,748,211 | 35,974 | 2.10 |
| 保留盈餘 | 2,633,385 | 2,732,618 | 99,233 | 3.77 |
| 權益其他項目 | 86,599 | 635,399 | 548,800 | 633.73 |
| 非控制權益 | 62,766,246 | 69,970,498 | 7,204,252 | 11.48 |
| 權益總額 | 84,057,524 | 91,945,783 | 7,888,259 | 9.38 |
| 註:最近二年度增減變動超過20%:
1. 無形資產增加:主要係子公司台中銀電腦軟體增加。
2. 權益其他項目增加:主要係母公司(中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利益增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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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財務績效(異業別合併資訊)
(一)財務績效比較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113 度 | 114 度 | 增(減)
金額 | 變動比例
% |
| --- | --- | --- | --- | --- |
| 收入 | 45,380,155 | 45,272,858 | (107,297) | (0.24) |
| 支出 | (37,446,485) | (36,565,179) | 881,306 | 2.35 |
|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 7,933,670 | 8,707,679 | 774,009 | 9.76 |
| 所得稅費用 | (1,632,857) | (1,814,369) | (181,512) | (11.12) |
| 繼續營業部門稅後淨利 | 6,300,813 | 6,893,310 | 592,497 | 9.40 |
| 淨(損)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27,521 | 118,827 | 91,306 | 331.77 |
| 淨利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6,273,292 | 6,774,483 | 501,191 | 7.99 |
| 每股盈餘 | 0.02 | 0.09 | 0.07 | 350.00 |
| 最近二年度增減變動超過20%分析說明:
1.淨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較前期增加:係因營業外收入較前期增加,營業外支出較前期減少所致。
2.每股盈餘較前期增加:係因母公司(中繼)淨利增加所致。 | | | | |
(二)預期未來一年度銷售數量及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合併公司之乙二醇、環氧乙烷、界面活性劑等產品,將考量整體營運策略,配置各產品最適產量,創造最佳獲利。
三、現金流量(異業別合併資訊)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全年來自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 | 全年來自投資及籌資活動淨現金流量 | 匯率影響數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
|---|---|---|---|---|---|---|
| 投資計劃 | 理財計劃 | |||||
| 49,506,703 | 3,373,644 | 2,562,591 | (3,734) | 55,439,204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一)本年度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1、營業活動:來自營業活動主要係台中銀存款及匯款現金流入所致。
2、投資活動:投資活動主要係台中銀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所致。
3、籌資活動:融資活動主要係台中銀發行金融債券所致。
(二)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不適用。
(三)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全年來自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 | 全年來自投資及籌資活動淨現金流量 | 匯率影響數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
|---|---|---|---|---|---|---|
| 投資計劃 | 理財計劃 | |||||
| 55,439,204 | 5,021,845 | 4,015,005 | (6,954) | 64,469,100 | 不適用 | 不適用 |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本公司民國114年度資本支出約5,300萬元,對公司之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一)轉投資損益說明:秉持穩健經營原則,轉投資事業在風險控管、業務發展等各方面表現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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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轉投資事業之整體績效處於持續獲利狀態。
(二)未來一年投資計畫:截至115年2月28日止,未有重大投資計劃。
六、風險事項
(一)最近年度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1、說明最近二年度匯兌損益及利息收支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
(異業別合併資訊)
| 項目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兌換(損)益(A) | 1,517,019 | (1,805,503) |
| 利息收(支)(B) | 12,871,368 | 11,885,559 |
| 營業收入(C) | 45,272,858 | 45,380,155 |
| A/C | 3.35% | (3.98)% |
| B/C | 28.43% | 26.19% |
2、最近年度之通貨膨脹對公司損益之影響:由114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來看,並無通貨膨脹之問題,對公司之損益影響不大。
3、本公司因應匯率變動、利率變動及通貨膨脹之具體措施:
本公司外銷市場佔營收一定比率,且外銷收款多以美元為主,故匯率變動對本公司損益具有一定影響。因應匯率變動,在保守原則下適當利用匯率避險金融商品,如買賣遠期外匯等操作,適時規避匯率波動風險。
合併公司持有之浮動利率資產及所承擔之浮動利率債務,可能因市場利率變動使該資產及負債產生波動風險,經評估後,合併公司實務營運上以控管淨流動缺口,以降低因利率變動而導致之風險。
(二)最近年度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1、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無。
2、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
(1)資金貸與他人資訊
為加強辦理資金貸與之財務管理及降低經營風險,爰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訂定本程序。
(2)為他人背書保證資訊如下: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 | |
|---|---|---|---|
| 公司名稱 | 關係 | ||
| 久津實業(股)公司 | 格菱公司 | 久津實業公司之子公司 | 15,000 |
| 台中銀租賃事業(股) | 台中銀融資租賃(蘇州)有限公司 | 台中銀公司之子公司 | 6,667,866 |
3、衍生性商品交易:
係依據本公司訂定之「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合併公司簽訂之衍生性工具包括遠期外匯合約、外匯換匯合約及可轉債資產交換合約,用以管理合併公司之利率及匯率風險。
(三)最近年度研發計畫、未完成研發計畫之目前進度、須再投入之研發費用預計完成量產時間、未來影響研發成功之主要因素:本公司產品屬成熟型產業,無重大的研發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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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
(四)最近年度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公司對於最近年度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均已採取適當之因應措施,尚不致對公司財務業務產生重大影響。
(五)科技改變(包括資通安全風險)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最近年度本公司產業並無重大科技改變,所以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公司已建立防火墻及入侵偵測監控異常,各層級伺服器及電腦防毒系統,作業系統及資料庫修補程式管理等,本年度開始每季均加強實施資安教育訓練,依人員不同層級對應實施宣導資安觀念;仍須加強實施及建置的部分為委外弱點掃描及滲透測試,郵件社交工程演練測試,還有評估投保資安險,即使在已盡力將資安防護做好之下,仍不免無法保證受到惡意駭客攻擊而致企業損失之風險,評估投保能將損失降低。
(六)最近年度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本公司管理階層向來重視企業之良好形象,穩健經營,最近年度企業形象尚無重大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尚無重大影響,未來仍秉持此一原則以維永續經營。
(七)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形。
(八)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形。
(九)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評估後風險低,但仍以加強合作關係作為因應措施。
(十)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及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形。
(十一)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形。
(十二)訴訟或非訟事件:
王道銀行及元大銀行分別於民國109年2月及11月間因潤資案對本公司提起連帶賠償責任訴訟,本公司已委請律師依法答辯。依律師意見,此案客觀上不具備受僱人執行職務之外觀,故本公司無須負連帶賠償責任,縱法院審理後認為銀行得向本公司求償,亦應審酌銀行是否與有過失,減輕或免除本公司之賠償責任即影響賠償金額。113年8月23日接獲臺北地方法院函通知元大銀行撤回起訴。本件訴訟因元大銀行對本公司撤回起訴而終結。本公司已就王道銀行未決訴訟案提列負債準備53,916仟元。
(十三)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七、其他重要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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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資料查詢路徑:證交所公開資料觀測站 https://mops.twse.com.tw/ >> 單一公司 >> 電子文件下載 >> 關係企業三書表專區 >> 公司代號 1718 >> 查詢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與計劃執行進度情形:無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
四、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發生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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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王青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