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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FC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1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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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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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股票代號:1718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哈,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


  • 1 -

目錄

壹、會議議程... 2
貳、報告事項... 3
參、承認事項... 4
肆、討論事項... 6
伍、臨時動議... 7

陸、附錄

一、營業報告書... 9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13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暨財務報表... 14
四、盈餘分配表... 29
五、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正對照表... 30
六、董事持股情形表... 32
七、公司章程... 33
八、股東會議事規則... 38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議程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 115 年 6 月 11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 30 分

開會方式:實體股東會

開會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 350 號 11 樓(第 1 會議室)

一、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1) 報告 114 年度營業狀況。

(2)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 114 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四、承認事項

(1) 承認本公司 114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 承認本公司 114 年度盈餘分配案。

五、討論事項

(1) 討論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 2 -

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114年度營業狀況,報請 公鑑。(見本手冊第9至12頁)
二、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報請 公鑑。(見本手冊第13頁)
三、本公司擬提撥114年度獲利百分之五為員工酬勞,其金額為新台幣6,437,152元,114年度獲利百分之零點三為董事酬勞,其金額為新台幣386,229元,報請 公鑑。

  • 3 -

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業經編製完成,已送請審計委員會審查竣事,並委請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劉書琳、王攀發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畢,提請承認。

說明:營業報告書(見本手冊第9至12頁)

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見本手冊第14至28頁)

決議: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 114 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承認。

說明:本公司 114 年度稅後淨利為 118,827,538 元,不擬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盈餘分配表內容(見本手冊第 29 頁)。

決議:

  • 5 -

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提請公決。

說明:為完善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定之,本次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見本手冊第30至31頁)。

決議:

  • 6 -

臨時動議

  • 7 -

  • 8 -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

一、經營方針

(一)降低成本與庫存,提高經營效率。
(二)研發高附加價值產品,加速產品垂直整合,提升競爭力。
(三)作業管理電腦化,檢視各項作業流程,加強內控,改善效率。
(四)強化行銷與市場開發,提升服務品質及客戶滿意度。
(五)積極審慎評估各項投資,適時調整投資組合。
(六)控管客戶信用額度,減少呆帳之發生。
(七)配合全球趨勢,朝向淨零排放,低碳減塑,永續環保目標。
(八)重視員工福利,增進勞資和諧,注重工業安全,善盡社會責任。

二、營業計劃實施成果

單位:仟元

項目 114年度 113年度 比較增(減)
營業收入 4,927,284 5,681,459 (754,175)
營業外收入 2,171,335 2,064,269 107,066
營業成本及費用 6,384,160 7,051,127 (666,967)
聯屬公司已(未)實現(損)益 13,803 (2,063) 15,866
營業外支出 606,343 665,019 (58,676)
稅前純益(損) 121,919 27,519 94,400
稅後純益(損) 118,827 27,521 91,306

三、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項目 114年度 113年度
財務結構(%) 負債占資產比率 45.08
長期資金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477.78 425.32
償債能力分析 流動比率(%) 31.79
速動比率(%) 19.37 21.64
利息保障倍數 1.34 1.08
獲利能力分析 資產報酬率(%) 1.03
股東權益報酬率(%) 0.55 0.13
佔實收資本比率(%) 營業利益 (8.56)
稅前純益 0.72
純益率(%) 2.41
基本每股盈餘(元) 0.09
稀釋每股盈餘(元) 0.09

四、研究發展狀況

(一)針對各生產工場製程運轉馬達改以變頻器降速運轉,持續調整觀察以達最佳化操作。變頻器降速運轉除可達到節電效果,減少設備噪音,延長軸承壽命也可減少機械端泵浦葉片的磨耗,延長設備使用壽命。
(二)持續檢視廠內各生產工場「操作單元」之氮氣使用情形,加強各生產工場之氮封控

  • 9 -

制設備的測漏與檢修,更新成品槽及檢定槽漏氣之緊急排放閥,大幅減少氮氣耗用。

(三)NP(壬基酚)場高耗電的250W安定器水銀燈改為100W複金屬燈案節省照明耗電。
(四)石化廠成品MEG及DEG液態產品依客戶需求以液袋裝櫃方式運送,除可降低桶裝耗材成本也減少廢棄物產生達到節能減碳效果。
(五)使用回收寶特瓶片造粒,可減廢及節能減碳,友善地球環境,增加原料來源。
(六)生產之環保粒可供目前紡絲課、假摁課生產環保紗,並因應市場對環保紗需求日益增多,提高附加價值。
(七)配合客戶開發具高附加價值的功能性纖維,活化生產產品以滿足特殊需求,如吸濕排汗。
(八)活化聚酯下腳廢料應用,增設廢料回收機器將下腳加工成聚酯粒,再次循環利用不僅環保且能降低生產成本。
(九)聚酯廠大動力空調設備及製程冷卻設備效率進一步評估,調整或更新替換高效率機台已達到進一步節能。
(十)聚酯廠全廠已全數更換節能LED照明燈具,減少電力之使用。
(十一)聚酯廠假摁課因應產能變化,空壓機開機台數及大小機台,調整最適化,大幅降低電力之使用。

五、業務展望

(一)115年度經營目標及展望

去年(114年)全球經濟受到顯著的貿易摩擦與政策不確定性影響,包括美國調高對等關稅所引發的國際貿易緊張與報復性關稅,造成全球貿易活動放緩,供應鏈成本上升與產業分散,削弱了進出口動能,限制企業預期與投資,也衝擊全球供應鏈效率,全球經濟增長率約為 $2.3\% - 3.2\%$ (取決於不同機構的預測),較前一年($2.9\% - 3.2\%$)略為下滑,且低於疫情前的長期平均水平,全球經濟在多重挑戰中復甦放緩,增長動能仍舊不足,而台灣位於地域政治敏感位置,供應鏈及訂單轉移效應尤為明顯,以至於傳統產業中的石化和紡織產業表現不如預期。

當前全球經濟的不確定性更加劇市場需求波動,與其他國際競爭對手相比,我們在自由貿易協定的洽簽進展相對緩慢,對美關稅以目前的 $15\%$ 的與日、韓等競爭對手相當,也墊高了企業經營成本,而永續發展的國際趨勢則進一步要求我們在環保與減碳上做出更多努力,同時面對少子化及其他高科技產業競相爭搶人才所帶來的人才斷層,以及電力成本上升對製造成本的壓力進一步增加了企業經營的困難,面對這樣的局勢公司採取了縝密而務實的策略,一方面通過數位轉型來強化生產效率與產品附加價值,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等節能措施,減少原料與成品庫存,有效降低資金占用與營運風險並透過人力優化適時檢討並改造企業體質,另一方面發揮產業鏈整合的力量深化上中下游合作以應對國際市場需求。

展望115年,隨著美國川普政府政策全面落實,高關稅牆與貿易摩擦常態化,迫使全球供應鏈從「效率優先」轉向「安全優先」,美系客戶訂單的轉移與回流效應將更趨明顯。隨著地域政治部分衝突趨緩降溫,全球航運與原物料供應將趨於正常化,受惠於主要產油國增產政策,川普積極開發原油,全球能源成本有望維持穩定,降低各國通膨壓力,有助於舒緩產業的製造端壓力。面對複雜的國際政經局勢,我們將秉持「靈活應變、深耕綠能」的核心價值,優化供應鏈韌性。基於訂單回流預期與新科技需求的增長,我們對115年的經營展望抱持審慎樂觀的態度。

在乙二醇方面,去年(114年)中國大陸新產能持續投產,加劇了供需失衡的現象,美國的關稅政策造成市場不確定性及物價持續通膨隱憂,需求無法提振,中國國內新產能的投產,讓中國市場對進口依存度下降,國際市場更為競爭,價格更無法有效反應成本。還好去年下半年時,中國針對過剩產能進行反內捲政策,今年(115年)將要求未達一定的成效標準的煤製乙二醇廠須退場,期待可平衡或減緩乙二醇供過於求的問題,穩定市場價格。今年仍以國內本地銷售為主,調整生產計劃,並於市場尋求合理價格乙二醇於生產不足時供應給顧客以平衡產銷,惟要注意國內下游進口成品競爭降低國內下游開工率效應的市場變化。

在聚酯絲方面,去年終端需求面受高關稅,台幣升值及中國化纖產能大幅擴充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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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造成產品價格長期承壓,隨著關稅對景氣的影響逐漸淡化,國際賽事將帶動機能布料需求包括今年的世足賽及2028年奧運有望推升相關訂單,公司將持續專注於高值化產品線的拓展,機動調整產銷策略,改善產品結構,朝更細緻化,高值化創新,增加環保回收產品生產以提高利潤,與聚酯同業友廠策略聯盟,多元化發展轉型,讓企業與時俱進,從谷底重新出發,展望今年,在眾多不利因素逐漸消褪下,隨著美國川普政府對特定地區(尤其是中國大陸)加增關稅政策的確立,預期將迎來更顯著的訂單回流效應,聚酯產業將逐漸好轉。

預計115年度將銷售乙二醇(EG)86,291噸、環氧乙烷(EO)15,750噸、壬酚(NP)13,800噸、聚酯半延伸絲(POY)24,125噸、聚酯全延伸絲(SDY)7,954噸、聚酯加工絲(DTY)13,880噸、聚酯粒(CHIP)18,250噸,合計共180,050噸。

(二)受到外部競爭環境

1、結構性供需失衡加劇:大陸石化與化纖產能雖進入「質變期」,但前期投產的龐大基數(如PX、PTA)仍使市場維持供給過剩。在2026年的環境下,全球市場成長動能低於預期,導致過剩產能消化週期進一步拉長,壓縮產業利潤至歷史低位。

2、貿易壁壘與地緣政治:隨著中國大陸產品低價銷往全球,歐美及東南亞國家加強了貿易保護措施(如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或反傾銷稅),限制了過去依靠低價出口消納產能的模式。

3、產業分化與過度競爭:市場已從單純的價格戰,演變為「低碳綠色溢價」與「成本控制」的對決。傳統常規產品在內需不振與過度競爭下,陷入長期虧損;而未能及時進行數位化或減碳轉型的企業,正面臨被市場加速淘汰的風險。

4、隨著RCEP(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進入全面實施階段,協定內的原產地累計規則效應顯現,顯著降低了東南亞區域內的貿易成本。在關稅優惠與地緣政治風險的雙重考量下,國際品牌客戶已完成從「要求移動」到「實質佈局」的轉變。

5、東協產業鏈日趨完善:越南、柬埔寨及印尼等國的紡織產業鏈已由單純的成衣加工,向上延伸至織布與染整,其垂直整合速度加快且具備顯著的勞動力與能源成本優勢。這使得東南亞不僅是避稅港,更成為品牌採購的「首選核心基地」。

6、台灣位階受擠壓:品牌訂單採取「東協優先、溢出回台」的策略已成常態。台灣紡織業面臨的不再只是暫時性的轉單,而是結構性的訂單流失。尤其在常規性產品上,台灣本地生產線因缺乏關稅優勢與面臨高昂營運成本(如電價調漲、碳費徵收),經營壓力劇增。

7、產業應對新常態:台灣紡織業從上游纖維研發到下游成衣加工,正加速往「高階機能」、「循環經濟(Recycle)」與「海外基地佈局」轉型。未來競爭的關鍵不再是產能規模,而是能否透過數位化管理與綠色溢價,在RCEP體系之外建立不可替代的技術門檻。

(三)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1、基本工資調漲下,將增加企業的勞動成本,且面臨缺工,人才不願從事石化,紡織等傳統行業,對企業經營帶來新的壓力及挑戰。

2、國內電價及各項原物料的持續調漲及即將到來的碳費開徵對毛利本來就不高的傳統行業而言經營更加困難。

3、國內的環保意識及相關法規對於企業投資新建設備的限制仍多,與鄰近住民的協調溝通,往往產生很大的阻力。

4、近年大陸化纖上游原料PX、PTA等急速增產,下游加工產品價格受到壓抑,化纖作業技術,管理人才年齡老化,面臨更多高關稅及反傾銷等因素居於劣勢,挑戰較多。

5、RCEP生效後石化是受衝擊最直接的產業,主因在於中、日、韓三國間的石化產業鏈透過RCEP達成關稅減免,中國大陸是台灣石化產品最大出口國,但隨著RCEP生效,日、韓出口至中國的石化原料關稅逐年調降,而台灣仍須負擔 2% 至 10% 不等的關稅。近年中國大陸石化產能大幅擴張,在區域內形成價格競爭。台灣石化業若無關稅優勢,難以維持毛利。石化業在CPTP難有降稅,但由於CPTP成員國多偏向消費型市場(如加拿大、墨西哥),對於基礎化學原料的需求不及RCEP國家。紡織產業則受制於「原產地規則」情況較為複雜,雖然許多台商已前往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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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RCEP 與 CPTPP 雙成員)設廠,但對台灣本土的布料與纖維生產商而言,挑戰極大,CPTPP 的「從紗認定」(Yarn Forward) 規則是對台灣紡織業最大的威脅。規則要求成衣必須從「紗」階段就開始在 CPTPP 成員國內生產,才能享有零關稅。台灣目前擁有高端纖維與布料的技術,若台灣未加入 CPTPP,越南成衣廠為了零關稅,將被迫捨棄台灣的高品質布料,轉向日本或墨西哥採購紗線。RCEP 的「原產地累積規則」,允許成員國間累積價值,這使得東協、中、日、韓形成閉環供應鏈,台灣生產的機能性面料在進入這些市場時,成本明顯高於區域內的競爭者。

6、大陸近年來持續擴大中止 ECFA 項下石化產品的優惠稅率,加上頻繁祭出反傾銷制裁,使台灣石化業陷入雙重困境,隨著關稅回歸至 2%~10% 的一般稅率,加上大陸自主產能(如煉化一體化大廠)全面開出,台灣石化產品對陸出口占比已由巔峰期的 40% 以上驟降至 20% 以下,在 RCEP 成員國(如日、韓)享有零關稅的對比下,台灣產品在大陸市場面臨嚴重的關稅歧視,導致毛利降至盈虧平衡點以下,業者經營壓力達到歷史高峰。大陸化纖產品(如聚酯、尼龍)憑藉規模經濟與低廉能源成本,正對台灣市場形成強大壓力。大陸產品挑價格優勢傾銷全球,不僅影響台灣出口市場,更直接衝擊國內市場。台灣化纖業者若因長期虧損而減產甚至關廠,將引發下游織布、染整業的供應鏈斷鏈,嚴重動搖整體紡織業的根基。

7、向來以規模經濟以獲取生產優勢的新興國家競爭者,如中國大陸業者也開始朝向差異化產品開發,台灣業者須持續藉由開發高端特殊,少量多樣,環保與機能兼具等功能性高的產品應戰,以持續保有全球聚酯絲產業供應鏈的優勢。

8、(1)歐盟於2019年發布「歐洲綠色新政」,確立2050年達成碳中和的法制化目標。其中,「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已於2023年10月進入過渡期,並自2026年起正式啟動申報與憑證繳納,這使「淨零碳排」從口號轉變為實質的國際貿易成本。政府為接軌國際,透過碳費(如台灣預計2026年開徵)作為政策工具,旨在內部化排碳的社會成本,驅動低碳能源轉型。非營利組織 Textile Exchange 則針對紡織業提出明確路徑,以2020年為基準,目標在203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45%。

(2)隨著全球環保意識的提升,歐盟於2024年6月28日公告“永續產品生態設計規範”(ESPR),旨在使永續產品成為歐盟市場的常態,從設計開始讓產品更耐用,能源及資源使用更有效率,維修與回收更簡便,含更多可回收成分,企業將面臨更多來自國際品牌客戶的永續要求,包括生質材料、100%單一材質、100%回收材質。

9、隨著川普政府於2025年重返白宮並推動「解放日關稅」(Liberation Day Tariffs)等一系列保護主義政策,全球貿易格局已進入劇烈動盪期。2026年初的數據顯示,美國對中國商品課徵的有效關稅率已大幅飆升(部分類別高達 60%),這與銷美稅率相對較低的地區(如東南亞與台灣)形成了巨大的關稅稅差優勢。國際一線服飾品牌(如Nike、Lululemon、Gap)為規避高額關稅與供應鏈不確定性,已加速將訂單從大陸轉向東南亞與台灣供應鏈。這不僅是「轉單效應」,更是供應鏈的「去風險化」重組。台灣紡織業因具備完整的機能性布料研發能力,且生產基地早已多元布局於越南、印度與印尼,成為此波轉單趨勢下的主要受益者。由於美國嚴查「洗產地」,具備在地實質轉型生產能力與數位溯源系統的台灣廠商,更能獲得品牌客戶的信任與長約訂單。

董事長:王貴賢

經理人:王皆誼

會計主管:徐允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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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本公司董事會造送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表等,其中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劉書琳、王攀發會計師查核完竣,經核均屬實,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繕就報告,敬請鑑核。

此致

本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審計委員會

召集人:施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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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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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與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段),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做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特定銷貨收入真實性

關鍵查核事項說明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之銷貨收入係於客戶取得商品之控制並承擔商品風險後認列收入。本會計師針對民國114年度銷貨收入進行分析,考量銷貨金額及銷貨毛利等因素,以辨認特定銷貨客戶,並將其銷貨收入之真實性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與銷貨收入認列相關會計政策,請參閱財務報表附註四(十四)。

因應之查核程序

  1. 瞭解與銷貨收入認列相關之內部控制制度設計與執行情形。
  2. 取得民國114年度特定客戶銷貨收入帳載明細並選取樣本,檢視出貨相關表單、文件及發函詢證,藉以抽查銷貨認列之真實性。

採用權益法投資其貼現及放款之預期信用損失評估

關鍵查核事項說明

如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十三所述,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14年12月31日採用權益法投資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餘額為19,469,234仟元,佔資產總額 49%,是以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財務績效將重大影響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本年度採用權益法認列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底貼現及放款餘額及其基於民國114年度所提列之預期信用損失分別為633,982,283仟元及397,746仟元,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綜合考量決定預期信用損失時,涉及其管理階層之重大估計及判斷,包括違約機率及違約損失率,且須遵循主管機關相關法令及函令之規範並取孰高者提列。因是,本會計師將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貼現及放款之預期信用損失決定為關鍵查核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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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之查核程序

  1. 瞭解及測試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貼現及放款評估預期信用損失相關之內部控制,並對貼現及放款是否依主管機關相關法令及函令之分類方式進行測試。
  2. 針對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貼現及放款採整體評估預期信用損失部份,瞭解並重新驗算減損模型使用之重要參數(違約機率及違約損失率),用以評估預期信用損失之合理性,另檢視提列金額是否符合主管機關相關法令及函令之要求。

其他事項

列入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部分採用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個體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部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認列。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依據其他會計師查核報告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分別為717,387仟元及827,242仟元;民國114及113年度依據其他會計師查核報告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分別為(109,855)仟元及(113,008)仟元。又個體財務報表附註三三所揭露之部分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亦係依據其他會計師查核報告揭露。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15 -


  1. 對於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劉書琳

劉書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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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王攀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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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50024633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100356048號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九日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研究院公司
經國資產審核表
民國114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114年12月31日 金額 %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78,144 3 $ 1,088,053 3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6 - 14 -
1150 應收票據 66,109 - 61,109 -
1170 應收帳款 359,284 1 446,651 1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 82,949 - 146,767 1
1200 其他應收款 310,875 1 311,283 1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1,497 - 2,599 -
130X 存貨 554,006 1 898,513 2
1410 預付款項 754,384 2 710,998 2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140,512 - 145,981 -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3,347,866 8 3,811,968 10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888,096 7 2,537,882 7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24,024,860 60 22,045,339 57
1600 不動產、販易及設備淨額 6,171,171 16 6,730,410 17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2,891,980 7 2,908,387 7
1780 無形資產淨額 2,375 - 3,071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656,291 2 655,875 2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 32,270 - 111,776 -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36,667,043 92 34,992,740 90
1XXX 資產總計 $40,014,909 100 $38,804,708 100
代碼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 9,022,045 23 $ 8,205,119 21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747,913 2 947,337 2
2170 應付帳款 323,819 1 472,727 1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9,167 - - -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1,184 - - -
2219 其他應付款 209,224 - 207,484 1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負債 189,200 - 307,200 1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27,917 - 38,843 -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10,530,469 26 10,178,710 26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6,550,900 17 6,385,600 17
2550 負債準備 88,822 - 81,231 -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866,019 2 866,019 2
2670 其他負債 3,414 - 1,870 -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7,509,155 19 7,334,720 19
2XXX 負債總計 18,039,624 45 17,513,430 45
權益
3110 普通股股本 16,859,057 42 16,859,057 44
3200 資本公積 1,748,211 4 1,712,237 4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553,344 1 537,491 1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1,965,549 5 1,937,366 5
3350 未分配盈餘 213,725 1 158,528 1
其他權益
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26,296) - ( 18,496) -
34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1,844,210 5 1,240,151 3
3500 庫藏股票 ( 1,182,515) ( 3) ( 1,135,056) ( 3)
3XXX 權益總計 21,975,285 55 21,291,278 55
負債及權益總計 $40,014,909 100 $38,804,708 100

董事長:王貴賢

經理人:王皆誼

會計主管:徐允允

  • 17 -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保證綜合損益表

民國114年度(四年上月)10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 %
4000 營業收入 $ 4,927,284 100 $ 5,681,459 100
5000 營業成本 ( 6,098,701 ) ( 124 ) ( 6,779,181 ) ( 119 )
5900 營業毛損 ( 1,171,417 ) ( 24 ) ( 1,097,722 ) ( 19 )
5910 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未實現利益(損失) 13,776 - ( 2,090 ) -
5920 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已實現利益 27 - 27 -
5950 已實現營業毛損 ( 1,157,614 ) ( 24 ) ( 1,099,785 ) ( 19 )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 163,943 ) ( 3 ) ( 186,493 ) ( 3 )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 132,164 ) ( 3 ) ( 130,472 ) ( 3 )
645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10,648 - 45,019 1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285,459 ) ( 6 ) ( 271,946 ) ( 5 )
6900 營業損失 ( 1,443,073 ) ( 30 ) ( 1,371,731 ) ( 24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1,999,984 41 1,866,128 33
7100 利息收入 19,518 - 16,284 -
7130 股利收入 101,690 2 96,296 2
7190 其他收益及費損 50,141 1 49,324 1
7230 外幣兌換淨(損失)利益 ( 7,468 ) - 33,312 1
723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負債利益 2 - 2,925 -
761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100 ) - ( 148 ) -
7673 減損損失 ( 241,876 ) ( 5 ) ( 330,152 ) ( 6 )
7510 財務成本 ( 356,899 ) ( 7 ) ( 334,719 ) ( 6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1,564,992 32 1,399,250 25
7900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121,919 2 27,519 1
7950 所得稅(費用)利益 ( 3,092 ) - 2 -
8200 本年度淨利 118,827 2 27,521 1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2,082 ) - ( 5,426 )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未實現評價損益 373,263 7 307,078 5
8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79,699 2 346,943 6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416 - 1,085 -
831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451,296 9 649,680 11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7,800 ) - 89,699 2
838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133,986 3 ( 431,582 ) ( 8 )
8360 126,186 3 ( 341,883 ) ( 6 )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577,482 12 307,797 5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696,309 14 $ 335,318 6
每股盈餘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0.09 $ 0.02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0.09 $ 0.02

董事長:王貴賢

經理人:王皆誼

會計主管:徐允允

  • 18 -

2023年09月25日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組織

民國114年度

1971年11月31日

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國外營運機構 通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 庫藏股票 權益總額
普通股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本分配盈餘 附將報表抽算之定抽差額 附將報表抽算之實現利率 ( $1,135,056 ) $20,956,528
A1 113年1月1日餘額 $16,859,057 $1,712,776 $949,064 $1,937,366 ($ 411,573) ($ 108,195) $1,153,089
B13 11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 - ( 411,573 ) - 411,573 - - - -
D1 113年度淨利 - - - - 27,521 - - - 27,521
D3 113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8,944 89,699 209,154 - 307,797
D5 11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36,465 89,699 209,154 - 335,318
M7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 539 ) - - ( 29 ) - - - ( 568 )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權益工具 - - - - 122,092 - ( 122,092 ) - -
Z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16,859,057 1,712,237 537,491 1,937,366 158,528 ( 18,496 ) 1,240,151 ( 1,135,056 ) 21,291,278
B1 11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15,853 - ( 15,853 ) - - - -
B3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28,183 ( 28,183 ) - - - -
D1 114年度淨利 - - - - 118,827 - - - 118,827
D3 114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28,379 ) ( 7,800 ) 613,661 - 577,482
D5 114年綜合損益總額 - - - - 90,448 ( 7,800 ) 613,661 - 696,309
L5 子公司購入母公司之股票視為庫藏股票 - - - - - - - ( 47,459 ) ( 47,459 )
M7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35,974 - - 155 - ( 972 ) - 35,157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權益工具投資 - - - - 8,630 - ( 8,630 ) - -
Z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16,859,057 $1,748,211 $553,344 $1,965,549 $ 213,725 ($ 26,296 ) $1,844,210 ($1,182,515) $21,975,285

童事表:王贵智

經理人:王哲榮

會計主管:徐允光


中國人造賬價股份有限公司

保鏢現金流量表

民國114年度

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 121,919 $ 27,519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386,952 454,501
A20200 攤銷費用 696 364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 10,648 ) ( 45,019 )
A23900 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未實現銷貨(利益)損失 ( 13,776 ) 2,090
A24000 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已實現銷貨利益 ( 27 ) ( 27 )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 ( 2 ) ( 2,925 )
A20900 財務成本 356,899 334,719
A21200 利息收入 ( 19,518 ) ( 16,284 )
A21300 股利收入 ( 101,690 ) ( 96,296 )
A21900 提列負債準備 34,906 -
A2240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 1,999,984 ) ( 1,866,128 )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100 148
A23100 處分投資利益 ( 908 ) -
A23700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241,876 330,152
A2380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回升利益) 5,174 ( 74,710 )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15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4,328
A31180 應收款項 157,151 118,239
A31200 存 貨 339,333 154,715
A31230 預付款項 ( 43,386 ) ( 36,960 )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3,704 ( 4,805 )
A32180 應付款項 ( 140,238 ) 49,875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 10,926 ) ( 5,150 )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 41,805 ) ( 137,759 )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 ( 734,198 ) ( 789,413 )
A33100 收取之利息 19,518 17,206
A33200 收取之股利 632,490 685,498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354,662 ) ( 331,722 )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806 ) ( 929 )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437,658 ) ( 419,360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10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841 ) ( 5,298 )
B00020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3,824 40,000
B0003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66 -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302,043 ) -
B01900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177,710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53,282 ) ( 23,464 )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00
B037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6,000 100
B04300 應收關係人融資款增加 - ( 300,000 )
B05400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 ( 12,024 )
B06800 其他資產減少 85,914 86,527
B09900 受限制資產減少(增加) 1,765 ( 3,763 )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238,597 ) ( 39,812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816,926 -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 ( 669,048 )
C005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 100,240
C00600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 199,424 ) -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4,590,000 4,860,000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 4,542,700 ) ( 3,614,700 )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1,544 46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 1,595 )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666,346 674,943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增加 ( 9,909 ) 215,771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088,053 872,282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078,144 $ 1,088,053

董事長:王貴賢

經理人:王皆謀

會計主管:徐允允

  • 20 -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與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段),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做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特定銷貨收入真實性

關鍵查核事項說明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銷貨收入係於客戶取得商品之控制並承擔商品風險後認列收入。本會計師針對114年度銷貨收入進行分析,考量銷貨金額及銷貨毛利等因素,以辨認特定銷貨客戶,並將其銷貨收入之真實性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與銷貨收入認列相關會計政策,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十七)。

因應之查核程序

  1. 瞭解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銷貨收入認列相關之內部控制制度設計與執行情形。
  2. 取得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4年度特定客戶銷貨收入帳載明細並選取樣本,檢視出貨相關表單及文件,藉以測試銷貨之真實性。

貼現及放款之預期信用損失評估

關鍵查核事項說明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十四及三三(六)所述,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4年底貼現及放款淨額及其於民國114年度所提列之預期信用損失金額分別為633,982,283仟元及397,746仟元,分別佔總資產 61% 及綜合損益總額 5% ,對整體合併財務報表係屬重大。另中國人

  • 21 -

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於綜合考量決定預期信用損失時,涉及管理階層之重大估計及判斷,包括違約機率及違約損失率,且須遵循主管機關相關法令及函令之規範並取孰高者提列。因是,本會計師將貼現及放款之預期信用損失決定為關鍵查核事項。

與貼現及放款之估計預期信用損失相關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暨攸關揭露資訊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十四)、五、十四及三三(六)。

因應之查核程序

  1. 瞭解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貼現及放款評估預期信用損失相關之內部控制,並對貼現及放款是否依主管機關相關法令及函令之分類方式進行測試。
  2. 針對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貼現及放款採整體評估預期信用損失部份,瞭解並重新驗算減損模型使用之重要參數(違約機率及違約損失率),用以評估預期信用損失之合理性,另檢視提列金額是否符合主管機關相關法令及函令之要求。

其他事項

列入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部分採用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部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依據其他會計師查核報告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分別為717,387仟元及827,242仟元;民國114及113年度依據其他會計師查核報告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分別為(109,855)仟元及(113,008)仟元。又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八所揭露之部分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亦係依據其他會計師查核報告。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114及113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皆出具無保留意見加其他事項段落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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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1.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2.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3.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4.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5. 對於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劉書琳

劉書琳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50024633號

會計師:王攀發

王攀發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100356048號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九日


中国人

114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3年12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单位:新台幣仟元

代 编 资 重 %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內當現金 $15,229,036 2 $18,300,962 2
1110 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 52,557,909 5 49,941,583 5
1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43,299,662 4 36,964,400 4
1180 附會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16,180,210 2 8,241,776 1
1201 應收票據 11,272,941 1 9,902,598 1
1202 應收帳款 10,489,321 1 13,461,835 1
1203 其他應收款 3,723,951 - 2,629,039 -
1260 本期所得稅資產 19,217 - 16,164 -
1270 存貨 973,034 - 1,422,344 -
1280 預付款項 1,040,614 - 1,208,430 -
1320 其他流動資產 404,471 - 355,972 -
1330 賠現及效款淨額 633,982,283 61 603,477,297 61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789,172,649 76 745,922,400 75
非流動資產
1415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05,047,843 10 103,720,154 11
14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03,297,941 10 107,749,552 11
147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730,454 - 842,270 -
15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30,200,482 3 28,829,510 3
1595 使用權資產 1,114,417 - 1,322,764 -
160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3,546,728 1 3,568,796 -
1700 無形資產淨額 571,368 - 339,512 -
1800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1,467,121 - 1,574,799 -
1900 其他資產 3,139,329 - 2,710,846 -
14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249,115,683 24 250,658,203 25
1XXX 資 產 總 計 $1,038,288,332 100 $996,580,603 100
代 编 资 重 值 及 權 益
--- --- --- --- --- --- --- ---
流動負債
2110 短期借款 $23,018,143 2 $23,674,893 3
2120 應付短期票券 7,176,162 1 6,403,037 1
2130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10,168,693 1 12,844,223 1
214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2,682,542 - 2,821,648 -
2190 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 14,856,943 2 19,651,215 2
2201 應付票據 17,012 - 9,832 -
2202 應付帳款 724,810 - 919,914 -
2204 其他應付款 9,833,768 1 8,368,851 1
2310 本期所得稅負債 598,145 - 831,751 -
233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412,801 - 647,706 -
2335 租賃負債-流動 214,834 - 228,859 -
2350 其他流動負債 745,281 - 731,009 -
2360 存款及匯款 842,473,244 81 806,280,280 81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912,922,378 88 883,413,218 89
非流動負債
2540 應付債券 14,830,000 1 12,630,000 1
2550 長期借款 8,238,801 1 8,060,580 1
2600 負債準備 1,473,024 - 1,363,847 -
2625 租賃負債-非流動 809,771 - 906,347 -
2630 遞延所得稅負債 1,020,032 - 1,020,032 -
2660 其他負債 7,048,543 1 5,039,055 1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33,420,171 3 29,109,861 3
2XXX 負債總計 946,342,549 91 912,523,979 92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
3110 普通股股本 16,859,057 2 16,859,057 2
3200 資本公積 1,748,211 - 1,712,237 -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553,344 - 537,491 -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1,965,549 - 1,937,366 -
3330 未分配盈餘 213,725 - 158,528 -
其他權益
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26,296) - ( 18,496) -
3425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 1,844,210 - 1,240,151 -
3500 庫藏股票 ( 1,182,515) - ( 1,135,056) -
31XX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總計 21,975,285 2 21,291,278 2
32XX 非控制權益 69,970,498 7 62,766,246 6
3XXX 權益總計 91,945,783 9 84,057,524 8
負債及權益總計 $1,038,288,332 100 $996,580,603 100

董事長:王貴賢

經理人:王皆留

會計主管:徐允大


中國人造船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科研項目

民國114年及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收入
4010 利息收入 $ 27,425,757 61 $ 25,220,640 56
4050 手續費收入 5,580,103 12 5,115,800 11
409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利益 5,013 - 3,612,754 8
4105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已實現利益 401,093 1 354,615 1
4160 銷貨收入淨額 9,719,284 22 10,441,762 23
4250 金融資產減損迴轉利益 2,120 - - -
4255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10,755 - 52,401 -
4260 兌換利益 1,517,019 3 - -
4270 其他收入 611,714 1 582,183 1
4XXX 收入合計 45,272,858 100 45,380,155 100
支出
5010 利息費用 14,554,389 32 13,335,081 29
5060 手續費費用 441,197 1 386,474 1
508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份額 114,617 - 114,211 -
5090 呆帳費用、承諾及保證責任準備提存 648,694 2 1,100,726 2
5190 銷貨成本 10,134,996 22 10,683,725 24
5230 營業費用 10,421,236 23 9,649,841 21
5280 減損損失 241,876 1 330,152 1
5285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 8,077 -
5290 兌換損失 - - 1,805,503 4
5320 其他支出 8,174 - 32,695 -
5XXX 支出合計 36,565,179 81 37,446,485 82
6100 稅前淨利 8,707,679 19 7,933,670 18
6200 所得稅費用 1,814,369 4 1,632,857 4
6500 本期淨利 6,893,310 15 6,300,813 14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66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156,999 ) - 45,409 -
66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評價利益 756,456 2 1,440,216 3
6625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566 - ( 402) -
66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25,478 - ( 30,685) -
66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625,501 2 1,454,538 3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665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56,148 ) - 187,501 1
6659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利益
(損失) 552,864 1 ( 1,788,841) ( 4 )
665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496,716 1 ( 1,601,340) ( 3 )
66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1,122,217 3 ( 146,802) -
67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8,015,527 18 $ 6,154,011 14
淨利歸屬
6810 母公司業主 $ 118,827 - $ 27,521 -
6820 非控制權益 6,774,483 15 6,273,292 14
6800 $ 6,893,310 15 $ 6,300,813 14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
6910 母公司業主 $ 696,309 2 $ 335,318 1
6920 非控制權益 7,319,218 16 5,818,693 13
6900 $ 8,015,527 18 $ 6,154,011 14
每股盈餘
7000 基本每股盈餘 $ 0.09 $ 0.02
7100 稀釋每股盈餘 $ 0.09 $ 0.02

董事長:王貴賢

經理人:王皆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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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徐允允


26

2019年12月31日

申國人追應新型公眾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權益優勢表

民國114年12月31日

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組 組 組 組 資 本 公 債 保 障 發 展 資 料 資 料 資 料 資 料 資 料 資 料 資 料 資 料 資 料 資 料 資 料
A1 113年1月1日餘額 $16,859,057 $1,712,776 $949,064 $1,937,366 ($411,573) ($108,195) $1,153,089 ($1,135,056) $20,956,528 $58,529,547 $79,486,075
B13 112年度盈餘指揮及分配 - - (411,573) - 411,573 - - - - - -
B13 決定盈餘公債編補虧損 - - - - 27,521 - - - 27,521 6,273,292 6,300,813
D1 113年度淨利 - - - - 8,944 89,699 209,154 - 307,797 (454,599) (146,802)
D3 113年度原始合併益總額 - - - - 36,465 89,699 209,154 - 335,318 5,818,693 6,154,011
W7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539) - - (29) - - - (568) 568 -
Q1 最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損公大價值衡 - - - - 122,092 - (122,092) - - - -
Q1 非控制權益增減 - - - - - - - - - (1,582,562) (1,582,562)
Z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16,859,057 1,712,237 537,491 1,937,366 158,528 (18,496) 1,240,151 (1,135,056) 21,291,278 62,766,246 84,057,524
B1 113年度盈餘指揮及分配 - - 15,853 - (15,853) - - - - - -
B3 裁判特別盈餘公債 - - - 28,183 (28,183) - - - - - -
D1 114年度淨利 - - - - 118,827 - - - 118,827 6,774,483 6,893,310
D3 114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28,379) (7,800) 613,661 - 577,482 544,735 1,122,217
D5 114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90,448 (7,800) 613,661 - 696,309 7,319,218 8,015,527
L5 子公司購入母公司之股票視為專屬股票 - - - - - - - (47,459) (47,459) - (47,459)
W7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35,974 - - 155 - (972) - 35,157 (36,129) (972)
Q1 最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損公大價值衡 - - - - 8,630 - (8,630) - - - -
Q1 非控制權益增減 - - - - - - - - - (78,837) (78,837)
Z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16,859,057 $1,748,211 $553,344 $1,965,549 $213,725 ($26,296) $1,844,210 ($1,182,515) $21,975,285 $69,970,498 $91,945,783

董事長:王雲智

經理人:王智雄

會計主管:徐光光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一年發展計畫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00010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收益費損項目 $ 8,707,679 $ 7,933,670
A20100 折舊費用 1,061,063 1,088,203
A20200 攤銷費用 149,771 94,829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637,939 1,048,325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 ( 5,013) ( 3,612,754)
A20900 利息費用 14,554,389 13,335,081
A21200 利息收入 ( 27,425,757) ( 25,220,640)
A21300 股利收入 ( 404,768) ( 343,363)
A21800 提列負債準備 34,906 -
A21830 金融資產減損(迴轉利益)損失 ( 2,120) 8,077
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份額 114,617 114,211
A2250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4,538) ( 3,406)
A23000 處分投資利益 ( 1,110) -
A23100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利益 ( 401,093) ( 354,615)
A23200 處分子公司損失 - 20,072
A23700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241,876 330,152
A2380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回升利益) 591 ( 67,717)
A24100 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824,618 ( 1,118,080)
A29900 其他項目 ( 3,446) ( 9,48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91110 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 ( 1,550,333) ( 3,536,200)
A91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6,590,218) ( 385,879)
A91190 應收款項 560,119 ( 2,057,829)
A91250 存 貨 448,719 94,972
A91260 預付款項 167,816 ( 165,356)
A91280 其他流動資產 36,719 ( 40,796)
A91290 貼現及放款 ( 30,852,712) ( 62,348,778)
A91320 其他金融資產 ( 34,745) 301,934
A92110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 2,675,530) 7,087,668
A9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120,863 ( 1,762,889)
A92150 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 ( 4,794,272) 8,035,747
A92160 應付款項 1,182,538 ( 3,195,424)
A92280 其他負債 39,236 ( 21,391)
A92290 存款及匯款 36,192,964 77,698,676
A92330 其他金融負債 2,058,851 291,890
A92310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 ( 190,534) ( 214,275)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入 ( 7,800,915) 13,024,635
A33100 收取之利息 27,142,597 24,604,514
A33200 收取之股利 404,768 343,363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14,454,934) ( 13,093,520)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1,917,872) ( 1,787,849)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3,373,644 23,091,143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10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5,993,966) ( 56,716,730)
B00020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5,979,821 21,234,376
B0003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66 -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592,980,779) ( 605,080,740)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B0006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到期還本 $ 596,977,002 $ 610,529,462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2,235) ( 10,000)
B02300 處分子公司淨現金流入 - 128,758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423,365) ( 1,641,476)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9,424 25,841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 527,265) ( 84,838)
B04300 應收關係人融資款增加 - ( 300,000)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 377,829) ( 147,363)
B05400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 ( 12,024)
B06800 其他資產減少 129,153 22,188
B09900 受限制資產(增加)減少 ( 85,218) 10,567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714,809 ( 32,041,979)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量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 656,750) ( 12,036)
C005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773,125 456,064
C01400 發行金融債券 5,000,000 -
C01500 償還金融債券 ( 2,800,000) ( 2,360,000)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4,903,250 6,149,370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 4,959,934) ( 4,393,659)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 137,664
C031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 74,327) -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211,286) ( 213,778)
C04900 買回庫藏股票 ( 47,459) -
C05800 非控制權益變動 ( 78,837) ( 1,582,562)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1,847,782 ( 1,818,937)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3,734) 82,856
EEEE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 5,932,501 ( 10,686,917)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9,506,703 60,193,620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55,439,204 $ 49,506,703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之調節
代碼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E00210 資產負債表帳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 15,229,036 $ 18,300,962
E00220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七號現金及約當現金定義之存放夾行及拆借銀行同業 24,029,958 22,963,965
E00230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七號現金及約當現金定義之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16,180,210 8,241,776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55,439,204 $ 49,506,703

董事長:王貴賢

經理人:王皆證

會計主管:徐允允

  • 28 -

中國人造繼續股份有限公司

經董事長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金 額
期初未分配盈餘 114,492,214
採用 TIFRS 調整數 0
調整後期初未分配盈餘 114,492,214
因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整保留盈餘 5,876,906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1,665,812)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累計損益直接移轉至保留盈餘 (23,805,749)
調整後未分配盈餘 94,897,559
本期淨利(損) 118,827,538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 (9,923,288)
依法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76,269,202)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127,532,607
分派項目
股息紅利-股票(每股 0 元) 0
股息紅利-現金(每股 0 元) 0
期末未分配盈餘期末未分配盈餘 127,532,607

備註:子公司因期末持有母公司股票,其市價低於帳面價值之差額,依持股比例計算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76,269,202 元,不得分派。本期淨利 118,827,538 元、可供分配盈餘 127,532,607 元,不擬配發股東股息或紅利。

董事長:王貴賢

經理人:王皆誼

會計主管:徐允允

  • 29 -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訂後條文 原條文 修訂理由
第四條 投資額度:
本公司除取得供營業使用之資產外,尚得投資購買非供營業使用之不動產及其使用權資產或有價證券,其額度之限制如下:
一、購買非供營業使用之不動產及其使用權資產總額,不得逾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告之股權淨值之百分之八十。
二、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總額,不得逾本公司股權淨值之百分之一百五十。
三、投資個別有價證券投資金額,不得逾本公司股權淨值之百分之五十。
上述有價證券投資總額之計算以原始投資成本為計算基礎。 第四條 投資額度:
本公司除取得供營業使用之資產外,尚得投資購買非供營業使用之不動產及其使用權資產或有價證券,其額度之限制如下:
一、購買非供營業使用之不動產及其使用權資產總額,不得逾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告之股權淨值之百分之八十。
二、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總額,不得逾本公司股權淨值之百分之一百五十。
三、投資個別有價證券投資金額,不得逾本公司股權淨值之百分之五十。 明定投資總額的計算基礎。
第十五條
【一~二:略】
三、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損失達所定處理程序規定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四、取得或處分供營業使用之設備或其使用權資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並達下列規定之一:
(一)實收資本額未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之公開發行公司,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
(二)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未達五百億元之公開發行公司,交易金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
(三)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五百億元以上之公開發行公司,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以上。
【五~六:略】
七、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五百億元以上之公開發行公司,於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債、普通公司債及未涉及股權之一般金融債券(不含次順位債券),非屬第八款但書各目情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以上。
八、除前七款以外之資產交易、金融機構處分債權或從事大陸地區投資,其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五百億元以上。 第十五條
【一~二:略】
三、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損失達所訂定處理程序規定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四、取得或處分供營業使用之設備或其使用權資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並達下列規定之一:
(一)實收資本額未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之公開發行公司,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
(二)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之公開發行公司,交易金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
【五~六:略】
七、除前六款以外之資產交易、金融機構處分債權或從事大陸地區投資,其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五百億元以上。 新增有關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五百億元之公開發行公司應公告申報標準。
  • 30 -

修訂後條文 原條文 修訂理由
幣三億元以上。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以下略】 幣三億元以上。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以下略】
第十六條之二
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有關總資產百分之十之規定,以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之最近期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中之總資產金額計算。
公司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以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之交易金額規定,以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二點五計算之;有關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之交易金額規定,以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新臺幣二百億元計算之;有關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五百億元之交易金額規定,以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新臺幣一千億元計算之。 第十六條之二
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有關總資產百分之十之規定,以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之最近期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中之總資產金額計算。
公司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以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有關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之交易金額規定,以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新臺幣二百億元計算之。 新增有關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五百億元之公開發行公司應公告申報標準。
  • 31 -

董事持股情形表

一、全體董事最低應持有股數暨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數明細表:

職稱 應持有股數 股東名簿登記股數 備註
董事 40,461,738 96,323,167

註:停止過戶日115年4月13日

二、全體董事持有股數明細表:

職稱 姓 名 持有股數 持股比率
董事長 磐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王貴賢 52,393,736 3.11%
副董事長 中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李德維 43,929,431 2.61%
常務董事
(獨立董事) 施志明 0 0
獨立董事 張雅薇 0 0
獨立董事 鄭有為 0 0
董事 磐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明雄 52,393,736 3.11%
董事 磐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徐立曇 52,393,736 3.11%
董事 中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王皆誼 43,929,431 2.61%
董事 中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宏揚 43,929,431 2.61%
  • 32 -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一、本公司遵照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組織之定名為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公司之業務範圍如左:

1、人造纖維、玻璃紙、聚胺纖維、聚酯纖維、化學品及其原料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
2、前項機器之開發製造及買賣業務。
3、乙二醇、環氧乙烷、壬酚、乙烯、液化石油氣及有關石油化學工業產品之製造與買賣。
4、委託營造廠興建國民住宅與商業大樓之出租出售業務。
5、各種商品之配送分類處理及儲存業務。
6、經營超級市場買賣、生鮮食品、蔬菜魚肉、乾貨及各種調味品等。
7、生產及銷售汽電共生所產生之蒸汽及工商業用電(不得將電力銷售與能源用戶)。
8、汽電共生、污染防治設備之代理經銷及其按裝工程承攬。
9、氣氧、液氧、氣氮、液氮、氣氤、液氤、二氧化碳及壓縮空氣之製造與買賣。
10、F212011 加油站業。
11、D201021 加氣站業。
12、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設總公司及工廠於高雄市大社區並視事實上之需要經董事會決議設分公司及分廠於全國各地。

四、(刪除)

第二章 股份

五、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貳佰壹拾億元,分為貳拾壹億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未發行之股份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

六、本公司依公司法規定,發行新股時,得以無實體方式發行之。

七、本公司股務處理依主管機關所頒佈之「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處理。

八、(刪除)

九、(刪除)

十、(刪除)

十一、(刪除)

十二、(刪除)

十三、每屆股東常會前六十日內,臨時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一律停止股票過戶。

第三章 股東會

  • 33 -

十四、本公司股東會分常會臨時會兩種。

甲、常會於每年會計年度終結後六個月內由董事會召集之。

乙、臨時會於公司臨時發生重要事項,經董事會之議決或審計委員會認為必要時召集之,或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三以上之股東以書面請求時由董事會召集之。

本公司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十五、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開會前三十日通知各股東並公告之,臨時會之召集應於開會前十五日通知各股東並公告之。

十六、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外,須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十七、出席股東不滿前項定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及公告之於一個月內再召集股東會,如對是項假決議仍有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及出席股東表決過半數時即視同前條之決議。

十八、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十九、股東因事不能到會者,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表人出席。除依公司法規定外,悉依主管機關頒佈之「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規定辦理。

廿、股東會之主席由董事長任之。董事長缺席時,指定副董事長代理之。董事長及副董事長同時缺席時,由常務董事代理之,股東會之會議依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辦理。

廿一、股東會決議事項應載明於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連同股東出席名簿、代表出席委託書一併交由董事會保存於公司,並應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第四章 董事及董事會

廿二、本公司董事會設董事七至九人,董事人數授權董事會決議定之,並由股東會就具有行為能力之人中選任之,被選舉權數相同者,以抽籤決定之。

前項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不得少於三人。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其選任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並依公司法第一九二條之一規定辦理。

獨立董事之報酬,授權董事會依獨立董事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照同業通常支付之水準議定之。

廿三、董事任期三年連選均得連任,任期內遇有缺額未及補選而有必要時,得以原選次多數者代行職務。

廿四、董事會之職權如下:

  • 34 -

1、營業計劃之擬定
2、重要章則及契約之審定
3、高級職員之任免
4、分公司設置及裁撤
5、預決算之編製
6、盈虧分派之擬定
7、資本增減之核定
8、發行新股之決定
9、投資其他事業之擬定
10、其他重要事項之決定

廿四之一 本公司董事會得因業務運作之需要,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或其他功能性委員會。

廿五、本公司得設常務董事三人,由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過半數之同意選任之,得由常務董事依同一方式互推一人為董事長一人為副董事長。

董事會所選任之常務董事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一人。

廿六、董事長、副董事長及常務董事主持本公司一般事務,董事長並為本公司對外代表。

廿七、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之,並以董事長為主席;董事長缺席時,指定副董事長代理之;董事長及副董事長同時缺席時,由常務董事代理之。

董事會之召集,應載明事由,於七日前以書面、電子郵件(E-mail)或傳真方式通知各董事。如遇緊急情事得隨時召集之,並亦得以書面、電子郵件(E-mail)或傳真方式為之。

廿八、董事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外,須有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董事不能親自出席時得委任其他董事代理之。

廿九、常務董事會於董事會休會時由董事長隨時召集執行公司業務。

卅十、(刪除)

第五章 審計委員會

卅一、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委員之任期同獨立董事之任期,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

審計委員會成員、職權行使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依相關法令或章程之規定辦理,其組織規程由董事會另訂之。

卅二、(刪除)

卅三、(刪除)

卅四、(刪除)

第六章 職員

卅五、本公司得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人,應由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

  • 35 -

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聘任之。

卅六、總經理秉承董事會及董事長之命令處理本公司一切事務,並得視公司業務之需要設副總經理及其他經理人若干人輔佐之。經理人之職權,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係在授權範圍內為公司事務之管理及簽名。

卅七、(刪除)

卅八、(刪除)

第七章 會計

卅九、本公司以國曆一月一日至十二月卅一日止為會計年度,年終結算後,董事會依法造具表冊,並送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出股東常會請求承認。

四十、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作為員工酬勞(本項員工酬勞數額以不低於 35%為基層員工分配酬勞),由董事會決議分派比率及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零點三作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四十之一、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達本公司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迴轉之特別盈餘公積併入未分配盈餘後始得依規定分配盈餘;如尚有餘額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視實際情形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長期財務規劃及兼顧股東權益等因素。每年股利之發放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之方式分派,惟股票股利分派之比率以不高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九十五。

第八章 附則

四一、華僑或外國人投資本公司悉依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四二、本公司內部組織系統及辦事細則由董事會訂定之。

四三、本公司得就業務有關之同業相互保證;轉投資總額不受實收資本百分之四十限制。

四四、本章程未盡事宜悉照公司法之規定辦理。

四五、本章程經發起人會議依法議決訂立於民國四十四年三月十日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四十六年八月廿九日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四十七年七月二日第三次修正於民國五十年十一月廿七日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五十一年四月十三日第五次修正於民國五十二年四月廿三日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五十二年十一月廿九日第七次修正於民國五十三年十二月四日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五十四年二月十七日第九次修正於民國

  • 36 -

五十四年十二月卅日第十次修正於民國五十六年五月廿三日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五十六年十月廿三日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五十六年十二月廿六日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五十八年五月廿日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年六月二日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二年三月廿三日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三年三月十九日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四年五月九日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五年九月廿四日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六年四月十五日第廿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七年四月十七日第廿一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八年四月廿日第廿二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九年四月廿三日第廿三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年四月廿一日第廿四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二年元月十五日第廿五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二年六月十八日第廿六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五年六月廿一日第廿七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六月廿四日第廿八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六月廿四日第廿九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年六十五日第卅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一年六月十三日第卅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六月十八日第卅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四年六月二十四日第卅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六月十五日第卅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二十日第卅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第卅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一日第卅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第卅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八日第卅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九日第四十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一年六月十三日第四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二年六月十九日第四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〇四年六月九日第四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五年六月八日第四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八日第四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第四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二年六月九日第四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 37 -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112年6月9日股東會修正通過

第一條 為建立本公司良好股東會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爰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五條規定訂定本規則,以資遵循。

第二條 本公司股東會之議事規則,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則之規定。

第三條 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本公司股東會召開方式之變更應經董事會決議,並最遲於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寄發前為之。

本公司應於規定期限內將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事項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規定期限內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開會前,於規定期限內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公司。

前項之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本公司於股東會開會當日應依下列方式提供股東參閱:

一、召開實體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二、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並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三、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章程、減資、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董事競業許可、盈餘轉增資、公積轉增資、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各款之事項、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四十三條之六、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及第六十條之二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容,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股東會召集事由已載明全面改選董事,並載明就任日期,該次股東會改選完成後,同次會議不得再以臨時動議或其他方式變更其就任日期。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另股東所提議案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第四項各款情形之一,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股東得提出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性提案,程序上應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之相關規定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書面或電子受理方式、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本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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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第四條 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

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第五條 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召開之地點及時間,應充分考量獨立董事之意見。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不受前項召開地點之限制。

第六條 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徵求人、受託代理人(以下簡稱股東)報到時間、報到處地點,或其他應注意事項。

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受理報到,完成報到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

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會;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本公司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本公司應將議事手冊、年報、出席證、發言條、表決票及其他會議資料,交付予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有選舉董事者,應另附選舉票。

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會;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出席股東會之代表人不限於一人。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向本公司登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將議事手冊、年報及其他相關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第六條之一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載明下列事項:

一、股東參與視訊會議及行使權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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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之處理方式,至少包括下列事項:

(一) 發生前開障礙持續無法排除致須延期或續行會議之時間,及如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時之日期。

(二) 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

(三) 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如無法續行視訊會議,經扣除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出席股份總數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股東會應繼續進行,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之股東股份總數,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四) 遇有全部議案已宣布結果,而未進行臨時動議之情形,其處理方式。

三、召開視訊股東會,並應載明對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所提供之適當替代措施。

第七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第八條 本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將股東報到過程、會議進行過程、投票計票過程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影音資料應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對股東之註冊、登記、報到、提問、投票及公司計票結果等資料進行記錄保存,並對視訊會議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資料及錄音錄影,本公司應於存續期間妥善保存,並將錄音錄影提供受託辦理視訊會議事務者保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宜對視訊會議平台後台操作介面進行錄音錄影。

第九條 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及視訊會議平台報到股數,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並同時公布無表決權數及出席股份數等相關資訊。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席宣布流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另應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公告流會。

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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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依第六條向本公司重行登記。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第十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相關議案(包括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修正)均應採逐案票決,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董事會其他成員應迅速協助出席股東依法定程序,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之機會,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並安排適足之投票時間。

第十一條 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惟股東發言違反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得於主席宣布開會後,至宣布散會前,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文字方式提問,每一議案提問次數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以二百字為限,不適用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

前項提問未違反規定或未超出議案範圍者,宜將該提問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為周知。

第十二條 股東會之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之總數。

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本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前項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第十三條 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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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採行以電子方式並得採行以書面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故本公司宜避免提出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如欲親自或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如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如經主席徵詢無異議者視為通過,其效力與投票表決同。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股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應於計票完成後,當場宣布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並作成紀錄。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於主席宣布開會後,應透過視訊會議平台進行各項議案表決及選舉議案之投票,並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前完成,逾時者視為棄權。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後,為一次性計票,並宣布表決及選舉結果。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已依第六條規定登記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第十四條 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包含當選董事之名單與其當選權數及落選董事名單及其獲得之選舉權數。

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十五條 股東會之決議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本公司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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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之要領及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記載之,有選舉董事時,應揭露每位候選人之得票權數。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其議事錄除依前項規定應記載事項外,並應記載股東會之開會起迄時間、會議之召開方式、主席及紀錄之姓名,及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時之處理方式及處理情形。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除應依前項規定辦理外,並應於議事錄載明,對於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股東提供之替代措施。

第十六條 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受託代理人代理之股數及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出席之股數,本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當日,依規定格式編造之統計表,於股東會場內為明確之揭示;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將前述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宣布開會時,應將出席股東股份總數,揭露於視訊會議平台。如開會中另有統計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者,亦同。

股東會決議事項,如有屬法令規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重大訊息者,本公司應於規定時間內,將內容傳輸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第十七條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帶識別證或臂章。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或識別證。

會場備有擴音設備者,股東非以本公司配置之設備發言時,主席得制止之。股東違反議事規則不服從主席糾正,妨礙會議之進行經制止不從者,得由主席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請其離開會場。

第十八條 會議進行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發生不可抗拒之情事時,主席得裁定暫時停止會議,並視情況宣布續行開會之時間。

股東會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開會之場地屆時未能繼續使用,得由股東會決議另覓場地繼續開會。

股東會得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決議在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

第十九條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於投票結束後,即時將各項議案表決結果及選舉結果,依規定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應於主席宣布散會後,持續揭露至少十五分鐘。

第二十條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主席及紀錄人員應在國內之同一地點,主席並應於開會時宣布該地點之地址。

第廿一條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得於會前提供股東簡易連線測試,並於會前及會議中即時提供相關服務,以協助處理通訊之技術問題。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主席應於宣布開會時,另行宣布除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四項所定無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情事外,於主席宣布散會前,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持續達三十分鐘以上時,應於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之日期,不適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

發生前項應延期或續行會議,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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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延期或續行會議。

依第二項規定應延期或續行會議,已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並完成報到之股東,未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者,其於原股東會出席之股數、已行使之表決權及選舉權,應計入延期或續行會議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表決權數及選舉權數。

依第二項規定辦理股東會延期或續行集會時,對已完成投票及計票,並宣布表決結果或董事、監察人當選名單之議案,無須重行討論及決議。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發生第二項無法續行視訊會議時,如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仍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者,股東會應繼續進行,無須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

發生前項應繼續進行會議之情事,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惟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本公司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七項所列規定,依原股東會日期及各該條規定辦理相關前置作業。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十二條後段及第十三條第三項、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五第二項、第四十四條之十五、第四十四條之十七第一項所定期間,本公司應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之股東會日期辦理。

第廿二條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對於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提供適當替代措施。

第廿三條 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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